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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噗咳咳咳!”

刘绣儿这角度清奇的虎狼之词一出,当真是男默女泪。对面的二嫂张堇和四嫂陆仙儿,才刚喝了一口暖身酒,就直接给呛到了,转身捂着帕子咳的上气不接下气。

姑娘们这边儿则更不必说了,全都沉默不语,只是一味的装听不懂垂头吃茶。

“好你个泼皮破落户儿,酒还没吃两盅呢,你倒是先发起疯了!”

大嫂子杨娇娇正好捧着一瓶红梅从外面进来,闻言哭笑不得的啐了她一口:

“老太太和我不在,让你这个做三嫂子的带着她们姐妹们玩儿呢,你倒是好,不教些好的,偏没个正形的说这混话儿,也不怕让人笑话。”

“哈哈!这有什么,这话儿男人说的,我就说不得啦!这里又没外人,在座的哪个不是咱们妯娌和姊妹们,晴儿他们几个小姐妹说话这一两年也该定亲了,这男男女女的事儿,早知道早好,省的将来什么都不懂的受欺负。”

刘绣儿向来喜欢和底下的侄女们玩笑。

说罢嘿嘿一笑,挤了挤眼,冲着年纪最大的侄女曹晴道:

“对不对啊,晴丫头?”

顿时,原本就脸红的曹晴,瞬间变成了一颗红苹果。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老太太今儿不在,你个猴儿还无法无天了!”

见自家女儿被打趣的快把头垂到桌子底下了,大嫂杨娇娇也不甘示弱,直接霸气的一挥手,招呼另外两个妯娌:

“老二老四,快来!给我把这没脸没皮的按住,我来罚她酒!”

“哈哈!来了来了,大嫂!”

“娘,我也来!”

“嘿嘿,大伯娘,算我一个!”

“还有我!”

第86章

发生在皇宫里的对话, 以及曹家暖炉会上的趣事,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尺雪抵寸雨,瑞雪兆丰年。汴京城昨儿个晚上又下了一场大雪, 地面和房顶都银装素裹。老二杨士林要去报房没有时间, 所以她一早上起来吃罢饭, 就扫了一条出门的小路, 又去西厢房那边儿,把地窖上面的雪清理了一番。

此刻的她,穿着今年新做的羊皮裘和羊皮靴子, 头上带着暖帽,正和白绾绾在后院儿里用早晨扫起来的雪堆雪狮。

是的,你没听错, 不是堆雪人, 而是雪狮。

不同于现代人冬天堆雪人,宋人更爱堆雪狮这种有王者之气的瑞兽。十月虽然没有什么节序, 但一般遇到下大雪的日子,许多豪富之家都会办喜雪宴,邀请三五亲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 伴着纷飞的大雪泡温室浴池, 联络感情之后还要堆雪狮、堆雪山,装梅花雪灯。

而普通百姓之家,虽不办宴席,也没有温泉汤池沐浴, 却也可以用澡豆, 皂荚或者草木灰烧水沐浴清洁,再在院子里堆一只象征着威武和吉祥的雪狮,辟邪镇宅。

“雪地里来了一群小画家, 嗯嗯嗯小鸡画竹叶,小狗画梅花!”

雪狮的身子已经堆好了,杨蔓娘一边用准备好的炭块儿镶上眼睛,一边凭着记忆,断断续续的哼着不成调的儿歌:

“青蛙为啥没参加?嗯嗯它在洞里睡着啦!”

“喵呜~喵喵喵!”

见主人高兴的唱歌,白绾绾也跟着凑热闹。猫脸上带着兴奋围着堆好的雪狮子喵喵叫,在雪地上留下一圈儿花瓣似的脚印,引得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也好奇的从窝里探出头来。

“叽叽,叽叽!”

杨蔓娘自然是听不懂外语的,不过这有何妨。在这样纯净的新雪天,有两只可爱的小生灵陪伴,已然是足够幸福了。

堆好了雪狮,送了榕树上的孙大圣一把松子和核桃。

杨蔓娘又花了一文钱,跟巷子里叫卖的卖花郎,买了两支红梅插在书房的细口大肚白瓷瓶里。便坐在桌边儿,看读者来信。她冬日里不怎么喜欢出门,看读者来信就是她每天最快乐的打发时间的消遣。

这两日报房那边又积攒了两大筐的读者来信,朱贵昨儿个下午专门用牛车给她送了过来。

杨蔓娘拆开第一封信,是一个叫曹七郎的人写的,这个人杨蔓娘印象很深,他是《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读者,也是神仙妹妹的狂热拥趸,基本上每隔两天都写信,字迹很工整很有风骨,只是内容嘛,额,就他总是在信里反复的问她本人是不是神仙妹妹,或者认识她神仙妹妹?又求她把神仙妹妹的住址告诉他,他发誓绝不会唐突佳人,只是觉得神仙妹妹像花一样美,想每天送自家暖房里的鲜花给她。

对于这个段誉似的有些痴的读者,杨蔓娘是又佩服又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收在一边,直接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是一个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秦秋生”的人写的,是的,没错,就是这么长的一个读者名字。

这个叫秦秋生的读者,显然对自己的名字很自豪,而且他是一个比较理智的读者,一共写了满满三页纸的簪花小楷,客观的分析了皇太后还朝的可能性,认为自古以来都只有公主还朝,还没有皇太后回朝。若是神仙妹妹作为一国皇太后回朝的话,她究竟算是西夏皇太后,还是大宋公主?她要如何自处?西夏会愿意吗?大宋百姓能接受吗?分析罢了,在信的最后,这位读者写了一句,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罢罢罢!这只是话本儿,还是不要太残酷了,让他们在一起吧!

第三封是曹溪写的,是的,就是那个曹溪。

杨蔓娘如今和曹溪的状况就是,她认识她,她也认识她,她知道她是给自己写信的曹溪,可是她不知道她是收她信的墨瑾公子。这种在熟人面前披着马甲的感觉,总让杨蔓娘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不过,心虚归心虚,该看的信还是要看的,曹溪在信的开头先是一顿彩虹屁狂夸她,说她这本书简直比以往除了《梦回盛唐》以外的任何一个话本儿都要动人,都要好看,实在是太有才了。看的杨蔓娘又是尴尬又是高兴。之后,便是可怜兮兮请求她,既然两人都要相见了,那就一定要让让神仙妹妹和十七郎在一起,一定要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信的末尾还一连写了好几个求求你了,让看信的杨蔓娘越发的心虚了。

赶忙放下手里的信,喝了一口杯里红糖姜茶压压惊。

然后提起毛笔,开始了每日雷打不动的话本儿存稿。毕竟,生活不只有读信的惬意时光,还有眼前未完成的话本儿。

上一章写到大宋和西夏要和谈了。

战争是促进和平的一种必要手段,战争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赢得话语权,然后再坐下来和谈。而和谈,则是胜利者将有利于自身的条件,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对方遵守。

如今大宋在这场战争中略占上风,那么在和谈中自然也是一样。

政治是一门妥协的艺术。白色的羊毛大帐内,布置得很简单,铺着三层厚厚的地毯,中间放一张长长的桌子,停战文本事先已经由双方共同敲定,用汉文和西夏文两种文字写出。

内容并不多,双方皆同意停火,作为退兵条件,西夏将给予大宋七万只羊和五万头牛作为战争赔偿,换取大宋军队撤出西夏。

自签字之日开始,三年之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挑起战争,让两国百姓休养生息,以马莲河为停火线,确定彼此的势力范围。毕竟,这场战争大宋虽然略占上风,却也不是完全压倒性的灭国优势,所以双方的用词都非常谨慎,比如马莲河为停火线,而不是边界,还有涉及到商人的问题,双方还约定,放开贸易,允许商人到两国之间贸易。

杨卿臣拿起了眼前的停战协议文书,仔细地阅读了一遍,主政西夏的皇太后冷千夜也是一样,拿起停战文本仔细阅读。

片刻,杨卿臣放下了文本,提起毛笔蘸了蘸墨汁,在摄政王,太尉,太子太傅等的一连的串头衔下,正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杨卿臣。放下了笔,旁边的文书官加盖了印章,对面的冷千夜也用毛笔签了自己的名字,同时加盖了皇太后印和玉玺,然后双方交换文本再签。

当最后一个红艳艳地大印落下后,西夏和大宋的新停战协议终于签署了。

公事结束,下属们都退下了。

大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杨卿臣坐在谈判桌后,目光望向对面一身白袍,头戴金冠的千夜。

恍然如隔世。

十二年前的秋天,面对她临行前的道别,他没有说一句话。当时,年少的他克制住内心汹涌的痛苦,心想只要他表露的愈少,那她就愈不会再挂念自己。

可兜兜转转,命运还是让他们再次相遇了。

在过去的十二年里,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他想象过无数次和她重逢的场景,但从未想过是现在这般,隔着长长的谈判桌。

“你,还好吗?”

他终于还是先开了口。

“当然。”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光经年,他已年过而立,她也不复当初的天真稚气,但岁月对她依旧是偏爱的,她的容貌一如往昔那般美丽。

隔着长长的谈判桌,四目相对间,那些过往尘封的记忆,似乎被打开了。

那个阳光明媚的中秋午后。

少女一袭白衣从芍药花后走了出来。一脸的天真稚气,却如同天上的仙子般出尘清丽。

“你是谁呀?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叫杨卿臣,是书院的学子。你呢?为什么在这里?”

“我叫千夜,我就住在书院后面的上清宫!”

并肩坐在山石上,少女脸上的笑意天真烂漫:

“我是乘着师傅不在,才偷偷溜出来的!”

周围的一切,似乎在这一刻消散远去。

记忆里那个站在芍药花下的少女和眼前之人慢慢重合,就仿佛时光回溯,又回到了十二年前的那个中秋午后。

“千夜。”

隔着长长的谈判桌,杨卿臣望着千夜,语气涩然:

“你的心意变了吗?”

“从没有。”

对面的她毫不犹豫的道。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望着他鬓边操劳征战的风霜,她的心仿佛被针刺一般的疼。

“那你还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杨卿臣伸出右手,带着一丝谨慎和期待的望着对面曾经的恋人。

他背脊挺直,眼眸深邃如寒潭,依旧如记忆中那般芝兰玉树,却也比当年更深沉更有威仪了。

千夜望着他笑了,欢喜的像一个孩子。

可是笑着笑着,她的眼底却浮现出晶莹的泪花。她多么想答应呀!十二年了!这是她从少女时候便有的愿望哪!

可她,终究不再是当年天真单纯的她。

沉默了良久,她还是轻轻的摇了摇头:

“我不愿意。”

杨卿臣的眼圈瞬间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它落下。

这一生,分明从出生时开始,便经历了那么多程度更甚此刻的苦难,却偏偏这一刻却如此的痛楚。

他紧紧的抿着嘴唇,修长的双手捂着眼睛,脆弱的仿佛一个稚子。

“千夜依旧是千夜,但永远不会有十二年前的千夜了。我是西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太后。这世上所有人都会谢幕,唯有权力永不长眠。”

她起身背对着他,覆手而立,望着帐外流水滔滔的马莲河,任由泪水从脸颊落下。

一字一顿的道:

“这至高无上的权利,是我用十二年的青春换来的,我绝不会舍弃它。”

往事已成空,他们终究还是回不去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两颗相互瞭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两颗星没有交汇的轨迹,而是纵然彼此偶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便无处寻觅。

秋风萧瑟的马莲河畔。

杨卿臣一身戎装,骑在高大黑色西域骏马上,望着千夜远去的辇车。

沉默不语。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这一别,他们此生就如参星和商星一般,一个升起时,另一个落下,此生再难再相见了。

“千夜,珍重!”

第87章

“哎!这结果还真是出人预料啊!可我怎么看到这里, 又有点难过,可又觉得也挺好呢!”

曹家族学里,三姑娘曹韵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我也是!”

坐在她前面的曹溪闻言, 也一脸赞同的道:

“之前, 我觉得神仙妹妹最后能和十七郎在一起, 就是一个最好的结局, 但是看到这里,才发现,居然还能有另外一种选择, 唔,神仙妹妹成为主政西夏的太后,也很好啊!说不定她以后会成为吕后和窦太后那样的人物, 留名青史哪!”

曹溪之前还担心两人最后不能在一起, 专门给杨蔓娘写信呢,此刻却觉得自己之前的而想法太天真了, 墨瑾公子的安排反倒最合适。

曹晴闻言也一脸赞同的附和道:

“我也觉得,别人终究都是靠不住的,你看当年皇帝和长公主关系那么好, 神仙妹妹还是长公主唯一的女儿, 都被皇帝舅舅送去和亲了,谁又知道她在异国他乡的艰难,十二年好不容易到了今时今日的地位,怎么可能再放弃呢, 那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年纪最小的小妹妹曹绵还没有被现实毒打过, 比较感性,有些接受不了这么虐的结果,一脸难过的道:

“可是, 十七郎对她也是真心的啊,他用半生来等待她,都没有成亲!他少年时候吃了那么多苦,被人那么欺负都没有哭过,但是千夜拒绝了他,他哭了,天哪,看的我好心疼啊。”

大家虽然理解千夜的选择,但是本来心里就有些遗憾的,听了曹绵的感慨,也忍不住纷纷为两人叹息:

“额,那倒也是,他们都没错,也都还心悦对方,但是太可惜了,时移世易,物是人非,现在的他们已经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十七郎要受先帝托孤,要为大宋鞠躬尽瘁,神仙妹妹也有自己的志向,只能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结局让我想起之前看墨瑾公子的第一本书,陆逸尘说的那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哎,若是时间永远停留在初见之时,该多好啊!”

“人总要长大的。我倒是觉得,神仙妹妹虽然没有和十七郎在一起,但她这一生还是很圆满,既得到了十七郎的真心,又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又有哪个女人能做到呢?”

“不错,神仙妹妹确实很让人羡慕。现实中又有哪个男人会像十七郎这样,用半生来等待一个人?又有哪个男人能有十七郎的心胸,愿意理解神仙妹妹最后的选择?”

“你们说,既然神仙妹妹拒绝了他,十七郎会娶别人吗?”

“当然会!”

朱骷楼茶馆儿里。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一脸愤怒,蒲扇般的大手一拍桌子,忿忿的道:

“必须娶亲!十七郎总得留个后!他可是摄政王,太尉,太子太傅,这么大的家业,怎么能没有人继承!”

“就是!那千夜竟然为了权力,抛弃情郎,我实在是为十七郎不值!等她十二年干啥!他在大宋又不是娶不上媳妇!之前那大宋太后还说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的,那可是嫡公主呢!”

显然,相比于女人们的理解和遗憾,男人们则都无法理解神仙妹妹的选择,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会胆大包天去选择权力,这还了得,这可是他们男人的专利啊!

所以,这会子都看千夜不顺眼了,也不叫神仙妹妹了。

一个个义愤填膺的讨伐起来:

“呔!果然最毒妇人心,这女人狠心起来,当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就是,这千夜果然不是个好女人,不安于室!一点都不知道三从四德!”

可以说,杨蔓娘的新章节一出,满京哗然,汴京人对神仙妹妹的态度可以说瞬间两极分化。

女人们则更喜欢更心疼她了,男人们却恰恰相反,虽然不是全部,大几乎一大半男读者都很不爽神仙妹妹的选择,甚至很多男读者都写信要求杨蔓娘让十七郎也尽快娶亲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爱之深,责之切吧。之前有多喜欢神仙妹妹,现在就有多不爽。

就连《虹桥小报》上,也有一个叫章公非张公的撰稿人,很是阴阳的点评了最新章节。

大抵意思就是,他原本是很喜欢神仙妹妹的,尤其是和亲之前的那次告别,让他看出了她的深情和身不由己,也让她在他的心目中地位非常的高。可是如今十七郎亲自求亲,她竟然为了权力拒绝了,难道之前的那般告别,都是惺惺作态不成?难道他对十七郎的感情是假的吗?

这篇评论还引起了许多男人的讨论和认同。杨蔓娘自然也是看了的,不过她却没有时间回应什么。

如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也写了好几个月了,已经到了最后的大结局,她必须全力以赴。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这是杨卿臣人生最后一次踏上西夏的土地,也是他和千夜最后一次相见。

接下来的七年,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大宋,一直在南征北战中度过,率军深入大定府,击败了北方的辽国,金国,南下成都府和泸州,征服了吐蕃诸部和西南夷,后南下泉州,乘船出海,击败了当地驻军,占据了琉球。

可以说,随着他的足迹,大宋的边境线在不断地扩张,他将大宋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的同时,他本人在军中的个人威望也在无限的拔高,是大宋将士心中当之无愧的军神。

十年午时正,汴京各大城门全部开启,迎接军队的凯旋。这已经是大宋的惯例,当年他第一次击败金国,才十一岁的小皇帝便亲率百官迎接他归来,时隔近五年,当他从琉球归来,十六岁的年轻皇帝,再次亲率汴京六品以上官员,来陈桥门迎接自己入城。

陈桥门外,杨卿臣在三千亲兵的护卫下,骑在高大的西域骏马上,横戈立马,望着皇帝身后朝服整齐,神色复杂的同僚们,面无表情。

这两年他不在京,皇帝身边之人的心思便越发的复杂,朝中多了两名叫于晖和张齐的官员,一直进言说自己功高震主,有不臣之心,要皇帝罢免自己的摄政王和太傅职位,削减自己的兵权,甚至,两年前在他即将战胜辽国的关键时刻,于晖甚至说自己要谋逆篡位,联名百官逼迫皇帝下旨召自己回来。

当时的杨卿臣距离京城太远,便一直隐忍不发。

这二人便越发的变本加厉,不断地给皇帝进谗言,试图离间君臣之间的信任,在市井和朝官中大肆抹黑自己,使得虽然他在将士们心中有着崇高的威望,但在汴京百姓和朝官的心中,却和王莽董卓无异。

杨卿臣没有下马,他一言不发,目光冷厉地投向了人群中的御史中丞于晖和张齐。

这笔帐是时候算一算了。

他这无礼的表现,让迎接的众官员都一阵愕然,面面相觑。

对此,杨卿臣并不在意,他举起马鞭一指官员中的于晖和张齐,身边的亲兵便如狼似虎地冲了上去,将这二人按倒在地,捆绑起来。于晖心中惊恐之急,他被按在地上,口中大喊道:“杨卿臣,你要干什么?皇上在此,你敢无礼吗?”

张齐则是吓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杨卿臣向皇帝抱拳道:

“陛下,于晖和张齐身为御史台朝官,不思勤于朝政,谨慎安民,却渎职枉法,构陷同僚,离间臣与陛下君臣之情,按军规,其罪当斩,我愿以此二人人头,祭先帝在天之灵。”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杨卿臣便一声喝令:

“就地处斩!”

两名士兵踩住了于晖和张齐的头和身子,高高举起锋利无比的横刀,对准于晖二人的脖子一刀劈下,只听一声闷叫,二人顿时人头落地,脖腔中大量的鲜血喷出,附近的几名官员来不及躲闪,被鲜血喷了一身,竟吓得当场晕了过去。

士兵们把人头高高举起,大臣们才反应过来,吓得一片惊呼,一连后退了十几步。

杨卿臣看也不看,直接翻身下马,单膝跪在皇帝面前,高声道:

“臣杨卿臣参见陛下!”

三日前杨卿臣在陈桥门外,当着天子和数百朝臣的面杀人立威,无疑是给朝臣们一个警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此事顿时轰动汴京,也让他在民间的名声越发的妖魔化。

憎恶他的大臣都骂他嚣张跋扈,当着天子之面杀人,简直是汉末董卓,要篡皇帝之位。

可事实当真如此吗?

摄政王府,内院。

“亚父,你感觉如何?”

刚满十六岁的年轻皇帝,一脸担心的望着靠在塌上,面色苍白的杨卿臣。

作为先帝立下的幼子,他从六岁起便开始接受正统的帝王教育,心智比普通少年早熟的多,他很小就明白自己的处境,也明白自己作为先帝幼子,最终能在一群哥哥们的虎视眈眈下,顺利登上皇位,是亚父受父皇托孤,在背后全力支持的结果,他心中对杨卿臣充满了感激。

他也明白于晖和张齐二人,是皇兄他们故意安排在自己身边的,今日亚父当街杀人,并非对自己无礼,而是在震慑其他心怀异心之人。

“无妨。”

杨卿臣脸色惨白,擦了擦嘴角咳出的鲜血。

但连年的征战,也在迅速的破坏着他的身体,尤其是一年前率军进入西南夷的时候,被瘴气侵染,他就开始断断续续的咳嗽。

如今又一路长途跋涉回京,他已经病的很重了,之前在城门口的立威,也只是强弩之末,提前用药强撑罢了。

弥留之际,他吃力的将兵符和摄政王金印交还给年轻的皇帝。

最后一次,语重心长的道:

“臣走后,陛下一定要,要亲贤臣,远小人。”

年轻的皇帝眼含热泪。

“亚父。”

杨卿臣终究没有辜负先帝的托孤,把一个强盛的大宋交到十六岁的少帝手里。

当日,在摄政王府溘然长逝,享年三十八岁。

他一生都没有娶妻,无子无女。

他既是文臣,也是武将,他的所作所为,是一个臣子所能达到的巅峰。

文正,还是忠武。

少帝犹豫了很久,还是为他选了谥号忠武,为他的一生盖棺定论。

很多年后,汴京的老人们说起当年摄政王出殡的那一日,还都记忆犹新。

那个秋风萧瑟的清晨,白色的冥纸洒满了汴京城的天空。

三军缟素,将士恸哭。

西夏皇太后冷千夜风尘仆仆,从千里之外赶来。

以妻子的身份,扶灵而行。

她不顾世俗,破天荒的举动,令天下人轰动。

“你的心意变了吗?”

“从没有。”

“那你还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十七郎,我愿意。

第88章

不得不说, 十七郎绝对是一个典型的美强惨男主。

他的容貌毫无疑问是出众的,芝兰玉树,过分俊秀, 让人见之难忘。

而他的强大, 就更不必说, 他是深沉内敛, 气场强大的摄政王,在文可以连中六元,做到太子太傅, 在武可为太尉,指挥千军万马,扩张大宋的版图。他能做到的, 是一个为人臣者的极限, 让无数人崇拜。

但他拥有令人羡慕的容貌实力和成就的同时,他的童年也确实很惨, 没爹没娘,还从小生活窘迫,受尽欺负和白眼。

后来做官之后, 虽然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风光无限,却同时也背负着沉重的托孤命运,一生都在回报先帝的知遇之恩, 一生都在为大宋而鞠躬尽瘁。

他是位高权重的政治动物, 是守护大宋江山的摄政王。

但他也是克制的,隐忍的,沉默的, 孤独的。

千夜便是他人生中唯一的例外。

尤其是他在马莲河,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隔着长长的谈判桌,他对千夜伸出右手,带着一丝谨慎和期待的,问她是还愿意做他的妻子的时候,那大抵是他这样克己复礼的君子,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感性时刻。

所以,当千夜拒绝之后,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他闭上眼睛,紧紧的抿着嘴唇,用修长的双手捂着眼睛。

这是这个强大的男人,最脆弱的时刻。但这无损于他的魅力,反而让他更吸引人了。

那种破碎感,让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摄政王,而是让无数大宋夫人和小娘子们心疼的十七郎。

最后,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从此娶妻生子,继承自己的事业,他却没有,他对千夜的那份爱,从少年时期开始,深沉炙热且始终如一。他鞠躬尽瘁,将一个强盛的大宋交给了少帝,完成了一个臣子的责任,又英年早逝。

如同流星划过大宋的夜空, 短暂却璀璨夺目。

杨蔓娘在全书大结局的时候,附上了这一首仓央嘉措的诗。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啊!这么会这样啊!我好难受啊!我不要十七郎死!”

曹溪看到大结局,顿时难过了。

“十七郎太苦了,他从小受了那么多的苦,那么多的欺负,可是他还是那么品行高洁,他甚至后来都没有再报复杨家的那个杨瑜和杨璇,他忠于先帝,就一生都为大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喜欢千夜,就没有娶别人,真的等了她一辈子。”

不得不说,作为作为大宋的第一个美强惨男主,十七郎的英年早逝,杀伤力是巨大的。

不光曹溪难过,闺中密友刘妙真也是一样,看着书里最后的那句诗,眼泪也忍不住落了下来: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呜呜呜,这句说的太好了,当年神仙妹妹离开的时候,十七郎大抵就是这样为难吧!”

“可是他真的两全了!他没有辜负他们任何一个,他的后半生,没有辜负先帝的托孤,也没有辜负千夜。”

曹溪泪流满面:

“他只是辜负了他自己!他太孤独了!什么也没有,没有儿女,没有妻子!他明明还那么年轻!怎么会这样啊!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我宁愿他变了,像普通男人那样去娶妻生子,也不想他就这么英年早逝!”

不得不说。

这个结局,实在是太残酷了,不光后宅的小娘子们接受不了。

男人们一样。

“这什么结局啊,打下了这么大的江山,功成名就了,怎么能英年早逝呢!他才三十多岁啊!”

“就是,太可惜了,十七郎实在是太可惜了!”

“呔!这结局,真他娘的操蛋!”

祝老三仰起脖子灌了一大碗酒。

“祝老三,你是不是哭了啊!”

“老子没有!是今儿这酒太烈了!”

“不可能呀!酒还是你平常喝的乌蛇酒啊!”

“滚蛋!老子说烈了就是烈了!”

十七郎这个人物,随着杨蔓娘的笔触,早就深深的扎根在汴京人的心中。他们看着他从一文不名受人欺负的庶子,到连中六元,看着他做到中书侍郎,又到后来一步步走上摄政王之位,看着他带领大宋威服四夷,走向强大。

他就像汴京人的儿子一样,那么的亲切,又那么的争气,那么的让人骄傲自豪。

所以,当他最后英年早逝的时候,很多人都接受不了,无数人为之惋惜和流泪。

甚至。

《虹桥小报》还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情,在话本儿完结的第三日,他们在自家小报上刊登了一则《祭十七郎文》。

这篇祭文,通篇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张扬的言辞。撰稿人的文笔非常的朴实,情真意切,祭文里按着墨瑾公子书中的时间线,整理叙述了杨卿臣的生平和成就,痛惜感叹杨卿臣英年早逝。最后,撰稿之人感慨的道:

言有穷而情不可终,呜呼哀哉!尚飨!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话有说完的时候,而哀痛之情却无法终止,可以说把对十七郎的怀念和痛惜,表达的淋漓尽致。

这篇特别的祭文一出,整个汴京都轰动了,自古以来只有给死去的人写祭文的,但是给一个话本中的人物写祭文,还是从古至今头一回,但却没有人觉得不妥,反倒是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和泪水,后来就连《新闻》和《御街小报》,也转载了这一篇情真意切的祭文。

“没想到吧!”

朱雀门报房里,东主朱旭挑了挑眉道。

“委实没想到。”

杨蔓娘有些感慨的道:

“居然会有人为十七郎写这么情真意切的祭文!”

杨蔓娘看着手里小报上的《祭十七郎文》,有些欣慰,有些感慨,更有一种受宠若惊。

“呵呵,十七郎对汴京人来说是不同的,就像身边的儿子和兄弟一样。就连我娘她老人家知道十七郎之死,都在家里不自在了好几日呢。”

朱旭语气感慨的道:

“生子当如十七郎,可不是说说而已哪!”

朱旭说的是实话,这个年代不像现代那样资讯发达,娱乐发达,人们每天接触的信息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多网络娱乐,人们都是沉下心去看一本书的,会为了书中之人的喜悦而喜悦,悲伤而悲伤。

所以,杨蔓娘的结局章节发出之后,很多看书之人都难过了好几日,为十七郎惋惜。

“对了,杨娘子,说到十七郎之死,我受林班主所托替他问一问,这事儿他实在不好意思跟你提,让我先问问你的意思。”

话赶话儿,朱旭顺便说出了今日请杨蔓娘来报房的缘故。

“什么?”

“娘子也知道,因为十七郎的英年早逝,最近许多读者都接受不了,往报房寄信,求你改结局,不是没成么。然后他们知道你授权春月班改编成戏了,便去求林班主,希望把戏的结局改好一点。”

“唔。”

确实有这么回事儿,最近完结之后,因为最后千夜为十七郎扶灵,所以很多大宋读者都被刀了,同时也被两人这至真至纯的感情感动了。读者来信几乎都是希望她改结局的,希望给十七郎一个好的结局,让他和千夜在一起,不要天人永隔,甚至还有很多小娘子拉了横幅,来报房门口请求。

但是这毕竟是正剧,结局里千夜的扶灵,就已经是她私心作祟,为十七郎破格安排的最后一点温情了。

若是真的让两人在一起,那就彻底成狗血文了,所以,为了话本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杨蔓娘还是咬牙坚持住了,没有同意读者的要求。

谁想到聪明的读者老爷们,居然消息这么灵通,能另辟蹊径。

“咳咳,娘子你看,是不是?”

朱旭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这种话确实不好说出口,毕竟这种改编的时候,想改人家结局的话,实在是说不出口。

但他私心里也想给十七郎和神仙妹妹一个好的结局。

“可以啊!我同意了。”

杨蔓娘如此干脆的答应,倒是让朱旭愣住了。

“杨娘子不会是恼怒了吧?”

“怎么会。”

杨蔓娘倒没有那么敏感肌,他知道这是因为大家都太喜欢十七郎了,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希望他有一个好的结局。

杨蔓娘自然也喜欢十七郎和神仙妹妹,只是作为话本儿作者,她要为全书的逻辑负责,所以自然不会改变书的结局。

若是林春月的改编,能让两人在戏里有一个好的结局,给读者一点安慰,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哈哈!太好了!”

原本愁眉苦脸的朱旭顿时大喜过望,起身连连作揖。

“多谢多谢,杨娘子!”

这下子总算对林班主有个交代,也对读者老爷们有个交代了。

“对了,今儿找娘子过来,一是商量改编的事儿,另外一件,便是那清月散人那边的事儿。”

朱旭说到后面,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清月散人?他怎么了?”

杨蔓娘挑了挑眉,朱旭要不提,她都快忘了这个人了。

不过,她忘了对方,对方可没忘了她啊!

不得不说,清月散人这段时间,日子过的有些水深火热。

他的新话本儿比杨蔓娘早半个月完结,然后,这两日杨蔓娘的话本儿也完结了,便有不少人提起之前两人打赌的事儿,毫无疑问,如今的朱雀门小报,在杨蔓娘新话本儿的加持下,每次发刊量都到十五万份了,早就有远远的超过了李氏小报的两万份,所以,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二者打赌谁胜谁负,自是一目了然。

所以,最近便有不少人来李氏小报,催促他快点儿愿赌服输。

清月散人自然坐不住了,他一开始根本不觉得自己会输,所以自然没把杨蔓娘提的惩罚当回事儿,可最近几日,越来越多的人提起打赌的事儿,让他想装糊涂都不行,毕竟也在汴京有名有姓的人物,总不能输了不认,那以后还混不混了!

所以最后,清月散人决定在十月十六,也就是明天,愿赌服输!

“娘子明日要去看嘛?”

“哈哈,当然要!”

清月散人还是非常有人气的。

当第二日,杨蔓娘站在乌泱泱的人群中,看着他一身长袍,双手叉腰,脚后跟踢着屁股,昂着脑袋撒欢儿小跑起来的时候,脑海中莫名的跟着配音:

“马莲开花二十一”

不得不说。

清月散人真的很e,一点儿也不紧张,他别开生面的撒欢儿表演,确实给汴京人带来了不少的欢乐。

同时也给两人之前的打赌,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回家的路上。

老三杨盼娘啃着冰糖葫芦,笑眯眯的道:

“大姐,你想好下一本书写什么了吗?”

第89章

“唔, 还没。”

杨蔓娘囧了一下,手中的糖葫芦瞬间不香了。

妹妹,我上一本书才完结几天啊, 生产队的驴都不能这么造的好吗?

不过, 话虽如此, 但对于新书她还真有不少的想法。比如洪荒修仙类, 诡异文,基建文,武侠文, 之前写了大纲的宅斗文,甚至,她还想过写一个穿越成动物的话本儿, 总之无论哪种, 都是这个年代的独一份儿。

不过,她暂时还没有确定究竟要写哪一种, 大抵上一本书脱离了舒适区,后期太高大上了,写国家之前的战争, 消耗了她不少情绪。所以最近总感觉写什么都差点儿意思, 情绪不足,也提不起劲儿,就想放空玩儿几天,再决定新书究竟写什么。

杨盼娘作为妹妹, 知道自家大姐每本书结束之后, 都得休息一个月左右才动笔的,刚才只是每日例行一问罢了。

转而把口中的糖葫芦咽下去,又转而说起了别的话题:

“对了大姐, 你明儿要和曹家姑娘她们出去,那我能请张小娘和刘三娘她们来家里玩吗?”

这几日,曹韵大嫂养的西施犬生了五个狗宝宝,她养不了那么多,曹韵便想起了杨蔓娘。因为杨蔓娘之前偶尔提过想养一只狗的,所以,心细的曹韵便记下了,昨儿特意下帖子邀她明天出去玩儿,顺便送她一只小西施犬。

杨蔓娘最近不需要赶稿子,正好没事儿,自然是欣然答应了。

“可以啊,你邀人家来家里玩的话,那咱们顺便去瓦子里买些待客的点心,可不要失礼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笑着道:

“等会子回去再从地窖里搬一坛子蜜煎樱桃,你明儿待客用。”

“大姐,你真好。”

杨盼娘搂着自家大姐的胳膊,笑吟吟的道。

老三杨盼娘这话说的完全是出自真心,她是个外向大大咧咧的性子,玩的好的闺中密友很多,经常被相好的闺中密友邀去家里玩儿,但是就没有哪一家的大人,像自己大姐这样,平等的对待她们这些半大孩子的,正经的待客根本没有,最多给一半块点心也就罢了。

只有自家大姐,会把自己的朋友当回事儿,每次都专门准备待客点心,这也让杨盼娘在一众小伙伴里很有面子。

虽然是冬天,但瓦子里依然很热闹,人声鼎沸。有卖东西的,有杂耍的,叫卖声和吆喝声此起彼伏。姐妹俩目标明确,直奔卖果子的店铺。汴京冬天最多的水果便是柑橘和柿子,基本上每家店铺前面都堆着的黄澄澄的。杨蔓娘买的多,索性便雇了辆牛车,柿子和柑橘各买了一大篓子,之后,又瞧见卖柿饼子的,又买了两斤,之后又去果子行,称了两斤待客的油果子和糖果子,还有一匣子的酥油泡螺。

“大姐,你也得给曹姑娘买点儿什么吧,人家送你西施犬,你总不好空手就去啊!”

“不用,我昨天已经准备好了。”

“啊!蔓娘,这些书签竟然是你用真的树叶做的?”

永安茶肆,雅间里。

曹韵收到杨蔓娘的礼物,一脸惊讶和赞叹的道:

“好别致啊!”

杨蔓娘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树叶做押花书签的做法,就试着做过,挺漂亮的。

所以到了大宋,夏天和秋天的时候,她每次写书累了,就会去外面走一走,顺便捡一些漂亮的树叶,回去风干做成书签,日积月累,水平越来越高,倒是也是越做越漂亮。

而曹韵恰好是个很有雅趣的小娘子,所以,她今日便特地选了五张最满意的书签当礼物送给她。

“对,这个是银杏叶子,这个是枫叶的,这个是香樟树叶的,这两张都是玉兰的。”

“太美了!这些书签做的真的很雅致,看到它就像还在夏天一样,我很喜欢。”

曹韵眼神亮晶晶的,杨蔓娘的礼物送到了她的心坎儿上,她对这样风雅又漂亮的礼物,完全没有抵抗力。

“我的字太大了,我记得你可以写出蝇头小楷,可以试着在上面写一句诗什么的,应该会更好。”

杨蔓娘建议道。

“啊,等我回去得先在别的上面试一试,再在书签上写。”

曹韵一脸兴奋的道。

“蔓娘姐姐,你看这个,哈哈哈!”

对面的曹溪将一边笑,一边将手里的《向家小报》递过来。她和曹韵两人总是成双成对的出没,杨蔓娘也都习惯了。

“唔,某吏部张姓官员,在家孝期间纳妾,被御史参了,他称自己是因为后背有疥癣,才纳妾的,纳妾只是为了让小妾给自己挠一挠后背?”

杨蔓娘读完,顿时囧了:

“这,这是真的啊?”

“哈哈!是真的,这个官员叫张阶,是吏部的一个主事,就住在你们观音桥那边哩,我听我爹爹说,昨儿他真的在早朝上这么辩白的!”

“那然后呢?”

“没有然后啦!他睁眼说瞎话,官家让他回家吃自己啦!”

杨蔓娘顿时哭笑不得:

“还真是一言难尽啊!”

也不知道这个叫张阶的官员,怎么会想出这么奇葩的理由的。

“哎,最近挺无趣的,小报上也就这些市井八卦还有点意思了,也不知道墨瑾公子什么时候开新书啊?”

曹溪喝了一口玫瑰蜂蜜茶,收起手里的小报,突然将话题转到墨瑾公子身上。

杨蔓娘闻言,习惯性的心虚了一下,咳了一声道:

“没那么快吧!墨瑾公子上一本不是才完结没多久么?”

“可是人家真的好想看墨瑾公子的新书啊!也不知她下一本些什么?”

一旁的曹韵闻言,也笑着附和道:

“我也想看哩!不过我想看墨瑾公子写女子做主角的书!希望她下一本能写咱们女子的故事。”

“对对对,就像《梦回盛唐》那样的!”

众人正说着话儿,雅间的蓝布门帘儿被撩起,一个穿兔皮袄的婆子提着一个铺着白色狐皮的小筐走了进来,笑吟吟的行礼对曹韵道:

“三姑娘,奴婢把您要的西施犬送来了。”

“蔓娘,你瞧瞧。”

白色的狐皮上,趴着一只年幼的西施犬,它们的外貌和名字一样美丽高贵,全身覆盖着长长的黑色毛发,非常的精致可爱。黑色的幼犬耳朵下垂,头上的长毛密集的快要遮住眼睛,又深邃又神秘感,杨蔓娘几乎一眼就喜欢上了。

曹韵见状笑眯眯的道:

“给她取个名字吧。”

“真可爱,就叫幽影吧。”

杨蔓娘福至心灵,给狗狗取了一个非常拉风的名字。

之后,众人给幽影喂了牛乳,三人又一道吃了饭,聊了会天。

眼见天色不早,才便各自散了。

“大姐,她这么黑,就叫黑仔吧?”

一到家,老三杨盼娘抱着小奶狗,笑眯眯的试图取名。

“额不行!她叫幽影。”

“好吧。那就叫幽影。”

杨盼娘倒是没有再纠结西施犬的名字,转而说起了正事儿:

“大姐,我明儿回文绣院那边儿,能把咱俩的旧羊皮裘带过去吗?”

杨蔓娘望着一脸懵懂的西施犬,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小幽影,你长大就感谢我吧!今天要不是我拦着,你就变闰土了。

“不是给你做了新的羊皮裘了么,带旧的做什么?”

杨蔓娘一脸诧异,今年刚一入秋,她便去苏家裁缝铺子,给姐弟三人都置办了新的厚衣裳。

“额,不是我穿,我是想送给刘翠翠的。”

不等杨蔓娘继续发问,老三杨盼娘便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其中的缘故:

“刘翠翠她娘最近又生了个女儿,所以,她家钱有些紧,她上次回去把她的新羊皮裘留给她娘了,所以,最近都穿旧的,那旧的年头久了,穿着一点都不暖和的。”

“唔,可以。家里还新做了一双羊皮靴子和暖帽,我最近暂时用不上,你也送给那个刘翠翠吧!”

杨蔓娘没有犹豫便点头答应了,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一把别人,她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不过她还是有些不解:

“你们文绣院不都是家境殷实的人家么?刘翠翠家怎么会生了个女儿就日子紧了?”

文绣院收学徒是看家境的,毕竟每年的学费不便宜,当初杨盼娘能入学,也是家里有了钱的缘故,如果是原本在南熏门那样的家境,鱼院长也不会收她的。

所以,想来那刘翠翠能入学,家里的家境应该也不差的。

“哎,别提了,翠翠她娘不是前些年连续生了三个女儿么,然后,她爹就盼着她娘这一胎能生个儿子,谁知道又是个女儿,她爹四十一了,怕自己无后,死后没人摔盆,前段时间便把家里的钱,一半给了她三叔家,说以后要和她三叔一起养侄儿了,等死后让侄儿摔盆,所以,她家如今日子就有些紧了。”

“啊?那她娘呢?她娘没反对吗?”

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自然知道如今这个年代,杨盼娘说的这种情况很普遍。世人都把生儿子,传宗接代作为首要任务,谁家若是没有一个儿子,那简直跟天塌了没两样。所以很多男人不管再穷都要生儿子,若是实在生不出,就过继,若是过继不了,那就是养侄子,拿侄子当儿子看待,就为了死后有人给自己摔盆。

像她之前在话本儿里写杨卿臣一辈子都没有成亲,没有生子,很多男性读者对此都颇有微词的,甚至还有很多读者来信,要求她给杨卿臣过继一个儿子。

“她娘一个女人又不当家,能有什么法子。”

老三杨盼娘摇了摇头,一脸同情的道:

“哎,世人都想要个儿子传宗接代,光耀门楣,都把女儿当泼出去的水。”

说着一脸忿忿,将一份小报递了过来:

“你看还有这李氏小报上,最近还有人骂神仙妹妹牝鸡司晨哩!”

“我瞧瞧。”

不得不说,一个人不可能受到所有人喜爱,总有人会挑毛病,就连神仙妹妹也不能免俗,虽然被无数大宋读者所喜爱,但最后还是不免有人喷。盖因为杨蔓娘之前在书里写了千夜以皇太后的身份主政西夏,还改革了部曲制度,所以便戳到了某些人的肺管子。

上面有一位叫“子曰先生”的,大骂千夜是牝鸡司晨,说朝政是男人的事儿,后宫就不该干政,应该三从四德。

杨蔓娘看着手里的《李氏小报》蚌埠住了。

我尼玛!又来!没完了是吧!你比西夏人都封建!

谁说女人不能干政,要三从四德!

毁灭吧!

那就写本女尊给你开开眼!

第90章

“大姐, 咱们真的要请报房的人啊?”

最近汴京的天气越来越冷了,外面滴水成冰。

早上起来,老二杨世林洗罢脸, 换上羊皮裘出门的时候, 有些踟蹰的道:

“那么多人, 可有些麻烦哩!”

客厅里, 杨蔓娘哈哈一笑,一边洗脸一边笑着道:

“不麻烦,家里有喜事儿自然要庆祝的。我心里有数, 保证妥贴的,你尽管请你们报房的人就是了,你们东主和大掌柜都请一下, 再把报房关系好的也都请来, 我再告诉老三一声,叫她到时候也回来, 我再叫上吕小娘他们兄妹俩,到时候咱们也热闹热闹,给屋子里聚一聚人气。”

昨儿杨士林回来, 告诉她一个好消息, 他升职了,如今是报房对外拉广告的小管事,手底下管着三五个人,每月的工钱也比原先涨了一倍。

杨蔓娘自然为他高兴, 所以便提议请客庆祝一番。

其实, 原本夏天的时候,搬家就该办温居宴的,当时朱贵还提过一次, 只是杨蔓娘每天要写稿子没有时间,如今完结有了空闲,又赶上杨士林升职,正好便两件事儿一起庆祝。

“那好吧!大姐。”

杨士林答应了一声,带上暖帽去报房了。

杨蔓娘可没有说大话,请客她自然是有办法的。

洗漱罢,梳好头发,吃罢了朝食,她便留下白绾绾和幽影看家 ,换了厚衣裳,去了巷子口的行老家里。

是的,你没猜错,她要雇人。

如今家里的宅子虽然不算大宅,但一亩半的面积,也着实不小了。二进的宅子,房前屋后,加上厢房耳房,还有风雨连廊,地窖和边边角角的,夏天倒没什么,可冬天扫雪实在不是一个小工程。

之前住南熏门和保康门那边儿还好,就一个院子,姐弟几个早起不多大功夫也就清理了,如今却不行,只有他们姐弟俩,还是前后院,上一次下雪,光扫一个出行的小路,就花了她不少的功夫还没扫完,后来还是老二杨士林回来扫的。

除此之外,还有每天的一日三餐,要洗的衣裳被褥,打扫屋子的卫生,喂猫喂狗喂鱼这些事情,虽然都不是什么重活儿,但杂七杂八的,一样样干下来,也实在不少。

如今老二杨士林又升了小管事,肯定更忙了,她自己也不久后就要再开新书,家务活儿两人自然就更顾不上了。

所以,家里雇人这事儿,是势在必行的。

“杨大娘子,最近少见啊!”

观音桥这边儿的行老姓乔,叫乔福山,年纪瞧着约莫五十来岁,瘦削的脸,留着长长的山羊胡子,见人总是未语先笑,是个非常和煦的老头儿。一般这一片儿的人家,有什么雇人和租赁的事儿,都习惯找他。

见杨蔓娘上门,笑呵呵的开门招呼道:

“快进来吧。”

“好。”

乔老的腿脚不大好,走的慢。杨蔓娘也不着急,慢悠悠的跟着对方进了院子。

说起来,杨蔓娘和乔老,只能算是互相认识的点头之交,不过老二杨士林和乔老倒是很熟,家里之前刚买宅找木竹匠人,老二杨士林便是从乔老这里找的。

不过,杨蔓娘对这位乔老的印象也挺深刻的,他显然是个交友广阔的人,这一个夏天,她几乎每次走到街口,都能瞧见这位乔老拄着拐杖,提着一壶茶,坐在街口的大榆树下纳凉,不时的摘两串榆钱儿,一边慢悠悠的嚼着,一边跟往来的三教九流之人闲聊。

来大宋这么久了,杨蔓娘自然知道,他这可不是不务正业,而是行老这个职业的习惯,就像之前开牙行的金三万一样,他们总是致力于认识跟多的人,和大家混个面儿熟,让雇佣和被雇佣的人都信赖自己,从而更好的为自己招揽生意。可以说,这个法子还是很管用的,通过这样的方式,观音桥这边儿,无论是老住户,还是新搬来的,这位乔老都能搭的上话儿。

这不,像杨蔓娘这样不出门的宅女,要雇人了都是第一个找他。

“呵呵,不知大娘子家里是要雇什么人?是要女使还是要人力?要会做什么的?拆洗人?本事人?针线人?还是厨娘马夫?”

听了杨蔓娘的来意,乔老捋须笑呵呵的问道。

在大宋女使是宋人对女佣人的称呼,人力则是指男佣人,而所谓的本事人就类似于贴身丫鬟,拆洗人顾名思义,就是负责洗衣裳的妇女,针线人和拆洗人类似,是负责缝纫的妇女,至于厨娘和马夫自然不必说。

除此之外,还有身边人,乳娘,杂役,园丁等许多工种。大宋的家政队伍,可以说是非常的庞大且分类精细了。

“大娘子吃盏茶吧!”

乔老太笑眯眯的端着茶水过来。

“多谢大娘。”

杨蔓娘起身接过乔老太递来的茶水,笑着回道:

“最近天冷了,家里的活计有些忙不过来。打算雇一个会拆洗针线的,一个厨娘,再要一个门房外加扫雪的,先雇一个月,工钱照给,若是合适的话,可以一次签三年长契。”

宋朝的主仆关系,可不是签死契。宋律对仆人的权利也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在大宋奴仆交易是禁止的,仆人和主人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而是雇佣关系。主家雇佣奴仆必须要订立契约,契约上写明雇佣的期限和工钱,时间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即可解除。

“这个容易。门房我这里有五位可选,拆洗针线人也有三位,都知道跟脚,老实可靠。”

乔老翻了翻名册,笑着道:

“至于厨娘,昨儿正好有一位从刘家酒楼出来的,手艺很是不错,明儿个一早我让他们到您府上。”

“那就拜托乔老了。”

杨蔓娘笑着道:

“对了,一事不烦二主,我这边七日后,要摆酒请客,还要烦请乔老替我租赁餐具桌椅酒器这些。”

“好说好说。大娘子瞧一瞧这册子上,有哪些要用的东西,我提前准备好,到时候提前一日让人给你送到府上。”

乔老将物品清册递过来,笑眯眯的道。

这样请客租赁碗碟桌椅的事情,在大宋是非常常见的。大宋民间有句话,凡合用之物,一切赁至,不劳余力。

很多不常用、但偶尔又必须用的东西,一般人家买了也不划算,借还得落人情,所以大多选择租,比如新娘出嫁坐的花轿、要穿的衣裳、接待宾客宾的酒器、排办宴席的椅桌、甚至中产家庭的妇人们出席某些交际场合戴的贵重首饰,都可以租赁,非常的方便,杨蔓娘请客自然也是入乡随俗。

选完租赁的器皿,从乔老家出来,已经是午时了。

也到了吃昼食的时辰,一个人也犯不上开火做饭,索性便在老苏家食肆吃了一碟子旋炙猪皮肉,喝了一碗蘑菇汤。又在点心铺子买了一匣子玫瑰蜜合酥饼,顺便在旁边的宠物店里,给白绾绾和幽影买了小鱼干儿和牛乳。

在宋代,士大夫和平民百姓都喜欢插花和摆放花艺,温室培育鲜花应运而生。所以商家们也投其所好,基本上随便进入每一家店铺,哪怕是冬天,里面都必然有鲜花装饰,有需求自然就有生意,也就使得几乎每条街上都有花店,春天卖桃花、杏花、牡丹、芍药,夏天卖石榴花,荷花和牡丹芍药,秋天有桂花、菊花,冬天则有梅花,山茶和腊梅和水仙。

杨蔓娘路过街头新开的孙娘子鲜花铺子,被门外艳丽的山茶花吸引住了脚步,遂便进去选了一只白瓷瓶,让店主给插了一瓶好看的山茶水仙,才抱着一堆战利品,哼着歌儿心满意足的回了家。

“旺旺~”

“喵喵~喵呜~”

最近几日,因为新成员幽影的到来,白绾绾很有危机感,每日变得越发粘人了,连叫声也无师自通变得夹起来。

书房里。

杨蔓娘挨个摸了摸两个可爱的小家伙,把牛奶和小鱼干儿放进猫碗和狗狗的碗里,笑眯眯的道:

“快吃吧,等春天你们长大了,主人我呀,就买一匹马,咱们去郊外跑,左牵黄,右擎苍!”

幽影小小的一团儿,闻言低头不语,只是一味的舔碗里的牛乳。而白绾绾则对小鱼干儿不屑一顾,傲娇的跳上书桌,舔舔杨蔓娘拿起毛笔的手背。

“喵呜~喵喵~”

陪我玩儿!

快住口,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不要乱我道心!我要码字!我要写稿子啊摔!

白绾绾歪歪头,猫猫一脸无辜。

见杨蔓娘不理她,小家伙跃上八宝阁,轻巧的越过高处的瓷瓶,把那根带锦鸡羽毛的彩色旌旗逗猫棒扒拉到地上,又装没事儿猫似的,跳回书桌上。

“喵,喵?”

好吧好吧,不用暗示了,谁让你是咱家的嫡长猫呢!那就用逗猫棒陪你玩会儿吧!就一会儿哦!

该说不说,逗猫棒当真是一个充满魔力的小物件儿,杨蔓娘手腕只是轻轻一抖,逗猫棒上的彩色锦鸡羽毛,便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白绾绾水蓝色的瞳孔顿时一亮,雪白的尾巴兴奋的高高翘起,紧紧的盯着目标,跳起来一个猛扑。

额,扑空了。

“哈哈哈”

“汪汪!”

杨蔓娘顿时哈哈大笑,吃饱喝足的幽影也来捧哏,空气中瞬间充满了快活的气息,连虎头盆里的鱼儿也不时地趴在缸沿儿凑热闹。

“再来!哈哈!”

杨蔓娘还是食言而肥,玩过头了。整整一个下午都没写字,一人一猫一狗一缸鱼,在温暖的书房里嬉戏。

直到天擦黑的时候,老二杨士林回来,她才依依不舍的送走了两个调皮的小家伙,点上竹节灯,喝了一口红糖姜茶,开始在书房独自写稿子。

对于即将要写的女尊文,杨蔓娘内心还是很有激情的,这对于话本儿作者来说显然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激情澎湃才能写出好作品。

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第一个坎儿很快就来了!

虽然没开文之前心里想的很好,但刚蘸上墨汁儿,准备下笔写主角名字,她就为难了。

额,既然是写女尊文,那肯定要带穿越才有趣。

可是既然要穿越的话,那么问题就来了!

究竟是要让女主穿越过去,还是男主穿越过去呢?

这次话本儿的主角是李雷,还是韩梅梅?这,绝对是一个问题啊!

显而易见,女尊世界,如果韩梅梅穿越过去的话,那就是绝对的大宋女性爽文。

可是,若让一个李雷穿过去。

那额。

试着想了想后续的情节和画面,杨蔓娘额头顿时开始冒虚汗,自己不会被大宋李雷们给捶死吧?

扶额。

李雷or韩梅梅,that is the question。

究竟选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