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杨蔓娘考虑了整整一刻钟, 才沾着墨汁儿,缓缓地在纸上写下了新书的名字。
《英琦,英琦》。
是的, 这是女主的名字, 她思来想去, 还是决定写一个女主穿越女尊话本儿。
书名有些朴实, 又略微带一丝古怪,不过,以她如今在大宋话本儿市场的号召力, 这已经不重要了。
开头自然是喜闻乐见的穿越,鉴于之前她的穿越话本儿里写的是女主玉佩滴血穿,导致汴京的玉佩价格居高不下。
所以, 这次来个比较环保不花钱的穿法, 直接睡觉穿。
新书的主角依旧是一个大宋小娘子。
“水”
周英琦迷迷糊糊的从梦中醒来,感觉嗓子里干的冒烟, 还头痛欲裂,似乎脑袋里多了什么东西似的,但又隔着纱似的朦朦胧胧的想不清楚。
“大小姐, 大小姐你醒了?”
伴随着清亮的男声, 一个身穿蓝衣,侍从打扮的男子端着茶盘走了进来。
温柔的帮她垫好了靠背,扶她坐起来喝水。
苏英琦就着对方的手喝起了水。
唔,这茶水的味道自己似乎没喝过啊。
“这是什么茶?”
“大小姐, 这是您常喝的丹桂聚气茶啊!”
丹桂聚气茶?我常喝吗?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苏英琦蹙了蹙眉, 总感觉哪里怪怪的,可偏偏又说不上来。
“大小姐!”
不等她多想,一道粗犷的, 带着关切的男子声音便打断了她的思绪:
“大小姐,您总算是醒了!怎么样,头还痛不痛了?”
咦?
不对,这是自己的闺房啊!怎么会有男子的声音?
苏英琦愣了一下,抬头望去。
只见一个约莫四十多岁,身高七尺,膀大腰圆,满脸虬髯的大汉,不知何时走到了自己床前,正一脸温柔的给她掖被子。
“噗”
苏英琦嘴里的茶瞬间全喷了出来,指着男子瞪大了眼睛:
“你,你谁啊!”
大汉顿时满脸委屈:
“大小姐”
“大小姐,你没事吧?苏叔是您的奶爹啊!”
蓝衣小侍一边拿帕子温柔的帮她擦嘴,一边语气诧异的回道。
“奶奶爹?”
苏英琦呐呐的鹦鹉学舌。
明明这两个字自己都认识,怎么组合在一起就不明白了呢?
“对啊!”
虬髯大汉泫然欲泣:
“大小姐,您从小就是吃着我的奶长大的啊!”
吃?吃你的?什么!
苏英琦眼睛瞬间瞪大了!就跟被人一棍子给敲醒了似的,她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这,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屋子啊!
她这一定是在做梦,还是一个噩梦!
看着给自己擦嘴的蓝衣侍从明显的喉结,还有虬髯大汉泫然欲泣的脸,苏英琦再也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
“嘎嘣”一声晕了过去。
“噗咳咳咳!”
杨蔓娘转头。
就瞧见老二杨世林嘴里喝的水全部喷了出来,手里正拿着稿纸,咳的上气不接下气。
“喂喂喂,老二,喝水小心点儿,别把我的稿子打湿了啊!”
第92章
“咳咳, 大姐这”
老二杨士林拿帕子擦了擦嘴角的水,一脸震惊加纠结的道:
“这个”
“你觉得怎么样?给点儿意见。”
杨蔓娘写了个放飞自我的开头之后,心里也着实有点儿没底。毕竟是女尊文, 而且这是在大宋, 不是现代。
“开头确实挺有趣的, 只是男人做那个额, 奶爹,太离奇了,简直比神仙鬼怪都离奇, 堪比太阳西升东落了。”
杨士林想了想,有些担心的道:
“而且有悖于圣人之论,我就怕大姐会被骂的很惨, 说不定还会惊动”
后续的话杨士林没有说完, 而是意有所指的指了指天。
“唔。”
杨蔓娘蹙了蹙眉,她自然明白杨士林的意思。
而且, 不得不承认,杨士林说的是有道理的。上一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里千夜太后临朝,就已经被骂牝鸡司晨, 若这书一出, 恐怕要被骂倒反天罡了。
挨点儿骂她倒是不怕,关键是人身安全问题,男尊女卑是封建男权社会最基本的逻辑,如果自己公然写女尊, 恐怕不会被朝廷接受, 若是被较真的老夫子们给开了盒,再用四书五经给砸死,那就太不划算了。
罢了, 低调低调,她可没有上天入地的本事,还是放弃女尊文吧!
杨蔓娘怂怂的吐了口气,将只写了个开头的女尊文稿子放在油灯上,正准备点燃。
又突然顿住了。
咦?刚才说什么?上天入地?
杨蔓娘瞬间眼珠儿一转,福至心灵。
对啊!上天入地,我可以写本修仙文啊!这种话本儿绝对不犯忌讳,说到哪儿都不犯忌讳。试问古往今来,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帝王将相,哪个不想寻仙问道,哪个不想长生不老?就比如那位赫赫有名的万寿帝君道长皇帝嘉靖,不就练得身形似鹤形,不怕宫女勒脖颈么。
所以,修仙这个话题,绝对是这个年代的热门,修仙文也绝对是有市场的,而且,它也是少见的无论男女老少,高低贵贱,僧尼道俗都能get到其中爽点的话本儿题材。
到时候,在自己的修仙文里,再把自己写的这个女尊文,作为其中一个小地图加进去,这样既可以丰富了修仙世界的宏大世界观,又润物细无声的夹带了私货,上了价值,岂不是可以两全其美了!
欧耶!
想通了这一点,杨蔓娘顿时又兴奋起来。
抽出一张新的纸,开始重新列起了大纲和开头。
首先,这本修仙文规模宏大,肯定得百万字数打底,为了避免后续写着写着不记得伏笔了,前期一定要写一个清晰的有逻辑的大纲。
而且,自己的这本修仙文,一定要从根本上有别于过去的求仙问道的文。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对于市面上的话本儿,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这个年代确实有人写过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但脑洞和现代根本没法比。
时下的求仙问道问,没有长文,基本都是五六万字的短篇。内容方面的话,也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便是某人做好人好事感动了上天,死后被阎王赦免,又还阳,增加了几年阳寿。第二类,便是某人无子或者家庭穷困,但是每天烧香拜佛,从不间断。诚心感动了上天,然后神仙显灵了,给了他一个儿子或者给了金银。
总体来说,就是这两种话本儿,主角最后既没有成仙,也没有的道,只是多了几年的寿命,或者生了个儿子,得了点钱财,还是过着凡人的生活,和真正的能飞天遁地的成仙相去甚远,实在是不够爽。
与其说是求仙问道的话本儿,不如说是寺院和道观里增加香火的软文。
书里既没有法术法宝,也没有飞天遁地,更没有宗门和修炼斗法过程,和现代社会那些脑洞大开,五花八门的修仙文,完全没法子相比。
杨蔓娘想了良久,决定写一个升级流的修仙文,给大宋人讲一讲修仙究竟是怎么个事儿。
当年金庸先生写射雕的时候,为了让读者更有真实感和代入感,就把历史背景和武侠相结合,杨蔓娘的新书自然也不例外,为了自己的话本儿更可信,让大宋读者更有代入感,所以,故事开始的地点自然是定在汴京,男主也毫无疑问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大宋少年郎。
书名也是既真实又朴实,还带着一丝淡淡的故弄玄虚的小心机,叫《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以杨蔓娘的经验,人都是有窥私癖和逆反心理的,你越是写什么绝密,不可以看,人就越是引人好奇,抓耳挠腮想要看看究竟是什么。绝密加修仙,这书名的吸引力绝对够本。
书的开头自然也不能平淡,当然是喜闻乐见的跳崖设定。
是的,主角要跳崖。看过书的老铁们都知道,网文主角要想快速崛起出人头地,老老实实按部就班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可能的,必须要有奇遇。唔,想有奇遇,那最快效率最高的办法就是去跳崖。
跳崖不但不会死,还会捡到秘笈,遇到神仙姐姐,遇到白猿,遇到高人,捡到灵丹妙药,穿越新的大陆。
反正只要你落下悬崖,那,嘀!恭喜你获得一张奇遇卡!
至于具体是哪一种奇遇,那要视小说类型而定。反正,不论哪一种,在这个年代都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虽然这种设定,对于现代读者来说已经快看吐了,一看到主角跳崖都要ptsd了,但对于大宋来说,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哩,绝对的fresh!
“孙伯,你家就住在附近的巷子吗?”
昨儿晚上下了一场小雪,给后院的榕树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从树下望去,颇有一种玉树琼枝的美感。
杨蔓娘一大早起来,吃罢饭,写了一会子存稿,便换上羊皮裘和暖帽,带着活泼的白绾绾和刚刚会走路的幽影,在后院打了一套时下流行的八段锦养生。又给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送了一小把栗子,笑眯眯的跟正在扫雪的孙伯闲聊道。
“回大娘子,我和老妻现下租住在观音桥南边儿的细柳枝儿巷。”
“唔,那倒是也不远,等过段时间,咱们签了长契,你们夫妇就别租房子了,搬到前院儿的倒座房里住吧!”
“好嘞,多谢大娘子!”
老孙笑呵呵的应了下来。
杨蔓娘前日便面试仆役,乔行老最终给她介绍了八个人,一个厨娘,三个门房,三个拆洗针线的,还有一个花匠。
她原本是打算雇一个厨娘,一个拆洗针线和一个扫雪的门房的。只是那厨娘要求颇高,一直跟她讲原来的主家多好多排场,屋子里有什么好摆设,做饭用几个灶台云云,末了,又瞧杨蔓娘年纪轻,便有些轻视拿捏之意,还要求让自己的侄子和也来打下手,负责家里日常的采买。
杨蔓娘是个怕麻烦的人,一看对方不是个省油的灯,避免以后麻烦,索性便直接不用了。
之后又面试了其他几位,最后,她选中了老孙夫妻俩,他们夫妻俩都是四十来岁,面相憨厚老实,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已经成亲了,老孙之前给人家做过花匠,也做过门房,她娘子以往是专门做拆洗的,但毕竟自己家也开火,所以,孙娘子的茶饭方面也是不错的。
杨蔓娘想了想,自己家里人口少,老三还经常不在家,活计也不多,总共才三床被子,两个人吃饭,倒也不必专门分什么拆洗人厨娘的。索性也不画大饼,直接给俩人增加了一倍的工钱,让他们夫妻俩一个做门房顺便扫雪,一个做饭,偶尔做一些拆洗的活计,老孙夫妻自然是喜的连连答应。
正说着话儿呢,大门外便响起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儿。
“咚,咚,咚!”
“大娘子,我去开门吧?”
杨蔓娘正准备去开门,新任门房孙伯放下扫把笑呵呵的道。
“额好。”
杨蔓娘忍不住扶额,差点儿忘了,自家如今可是有门房的人家了啊。
“杨娘子,雇人了啊!”
朱旭一进门,便笑呵呵的打趣道:
“我还想着你这宅子也不小,若是再舍不得不雇人,我就让家里的仆役来帮你扫雪哩!”
“东主哪里的话,我之前不是没时间么,哪里就舍不得了。”
都是老熟人了,杨蔓娘嘿嘿一笑,不在意的道:
“东主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过来所为何事啊?”
“自然是好事!”
朱旭瞥了一眼,已经去后院忙活的老孙,嗓音略低了些:
“娘子你之前的那本《梦回大唐》,之前不是搞了一次签售会么,其中一本被一个懂汉语的高丽商人朴海元买走了,之后这人把这本书带回国,很高丽的贵妇人和小姐都喜欢,在开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朴海元似乎还被封了一个什么官儿,所以,这人尝到了甜头,如今又返回了汴京,想要和咱们报房合作,将你以后写的话本儿译成高丽语,然后印刷,带回高丽去卖哩!”
“额倒确实是好事。”
这事儿杨蔓娘倒是没有想到,不过能增加一笔收入,对她来说确实是好事。
“哈哈,自然了,娘子的书如今可是名扬海外喽,是咱们大宋头一份哩!别的报房可没有话本儿被翻译的!”
朱旭哈哈一笑道:
“我准备把这个事儿,明天在咱们小报上宣传一下。”
朱旭如今早就明白了流量的好处,随着广告越做越大,对于宣传的事情也是越来越在行,对于能增加自家小报关注度和名望的事情,几乎是无师自通。
“对了,娘子新书准备的如何了?”
“唔,才写了个开头。”
“啊?真的写了啊!太好了!快给我瞧瞧!”
朱旭顿时一脸的喜出望外,他不过随口问问,没想到杨蔓娘还真的写了,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意外之喜,瞌睡送枕头。自从杨蔓娘的书完结之后,朱雀门小报的销量就下滑了,虽然最近朱雀门小报上,虽然有其他的话本儿在刊登,但是小报的销量还是断崖式的下降了,他正为这事儿发愁着呢!
杨蔓娘知道朱旭很忙,也不叫他多等,便回书房取来了她这两天的心血之作,递给了朱旭,朱旭接过来便开始阅读。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
绝密?修仙?
杨蔓娘的判断果然没错,一看到绝密和修仙这两个词,朱旭瞬间来了精神和好奇心,对话本儿的内容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第93章
“给老子站住, 姓温的!”
“温宸,识相点!还想要命的话,就把宝贝交出来!”
“温老弟, 别跑了, 我没有恶意, 我就是跟你商量商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是山阳书院的头名, 这个道理你该懂得才是!”
不论后面追赶的黑衣人怎么喊话,温宸既不回头,也不回话。
只捂着受伤的胳膊一味的往前跑, 他很清楚, 这些人的话,无论是发狠还是怀柔, 结果都不会变,自己只要停下,就会被后面的人杀死或者拷问。
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 温宸今年十五岁,是个孤儿,身无长物,唯一的财产, 便是父母临终前给留下了一个南熏门外的小院子, 并不值什么钱,但是也能让他不至于露宿街头。好在温宸书法写的好,经常给人抄书赚钱, 所以才能负担的起束修,在汴京山阳书院读书。
可不知什么缘故,三个月前,书院开始有传言,说他祖父当年得到至宝随侯珠,后来传给了他父亲,他父亲亡故,如今传给了他,从那之后,书院里便经常有人来找他旁敲侧击。
对此,温宸实在是烦不胜烦,他祖父当年确实是朝廷重臣,家里也富裕过,但那都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在他三岁的时候,家道中落,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他是一天富贵日子都没有过过,最穷的时候就差吃蚂蚱蝗虫了,又哪里有随侯珠那样的天下至宝呢。他唯一的愿望便是好好读书,考上功名,重新光耀温家门楣,完成父亲临终前的期许。
原本今日是书院放假的日子,他和往常一样回到家,才一进大门,温宸便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为了防贼,他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把小石子在踩脚的位置,摆成一个日字,这样每次一开门,就知道有没有外人来过。
这么久以来,日字从来没有变过。
但是今日,借着月光,温宸清楚的看到,日字少了一横。
长久以来的谨慎性格,让温宸瞬间生出了警惕。
有不速之客在自己家里!
会是谁?不点灯?也不提前告知!藏在自己家里!原本温馨的老宅,在这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一只怪兽,张开大口,择人而噬。
温宸的反应很快,他没有再合上门,而是将背上的书箱轻轻的放在地上,转身就开始往外跑。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见他没有进宅子,躲在屋子里的三人迅速的冲了出来,在后面紧追不舍。
一刻不停。
“哈哈!温宸!你跑不掉的!前面就是禹王台,除非你跳下悬崖,否则你今天插翅难飞!”
“温老弟,你放弃吧,只要你交出随侯珠,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不把宝贝交出来,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追赶之人说的不错,前面就是禹王台,下面就是万丈悬崖。
一路上,在三人的夹击下,他的右臂已经被刀划伤了。
跑到无路可逃,温宸终究还是停了下来。
气喘吁吁的道:
“我就算交出来也是我的死期!”
作为山阳书院的头名,温宸自然不是傻子,这三人都黑衣蒙面,还拿着刀,怎么可能让自己活下去。
“呵呵,你小子还挺聪明!不过,至少主动交出来老子可以留你个全尸!”
红脸汉子嗤笑一声。
“你们杀了我也没用,东西我没有随身带着,我也不要什么全尸,你只要告诉我,究竟谁要这东西,让我做个明白鬼就行。”
“呵呵,你小子死到临头,倒是要求还挺多,反正你也是个死人了,告诉你也无妨,是荣大公子!”
“荣庆?”
已经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温宸,眼中闪过一抹阴沉。
因为孤儿的身份,又偏偏学业出众,所以山长非常的照顾他。这也导致他在山阳书院被许多人嫉妒,没有朋友,很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这么多书院学子中,唯独荣庆愿意和他相交,他是他在山阳书院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朋友,温宸没有亲人,在心里将荣庆当作自己最信任的兄弟。
想不到,竟然会是他。
想到前几天,荣庆一脸真诚的让他把随侯珠藏好,别被人偷走了。当时他还以为对方是为自己担心,还诚实的告诉对方自己真的没有那个东西,而对方脸色微变,转而邀请自己去他家。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荣庆就已经想杀死自己了吧!
温宸的心中翻江倒海,他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愚弄和背叛。
“没想到吧?乡巴佬,你不会真的以为大公子金尊玉贵,会把你当兄弟吧!”
身材壮硕的红脸汉子哈哈一笑,不屑地道:
“傻小子别磨磨唧唧的,快说,珠子在哪?老子忙完还去喝花酒呢!”
“你附耳过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温宸捂着潺潺流血的右臂,语气虚弱的道。
“你他娘的事情可真多。”
红脸汉子吐了口唾沫,提着刀大大咧咧的走到了温宸身前,在他看来,自己这边三个人,这个半大小子,胳膊还受了伤,又能把自己怎么样。
“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凑近点。”
温宸眼神一暗。
“真麻烦。”
红脸汉子不耐烦的嘟哝了一句,还是凑近了他。
“珠子就在”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脸汉子分神之际,温宸趁机抬手,死死的拉住了对方的领子,一起往后倒去。
“啊!”
伴随着一声惊惧的惨叫,两人一起落下了悬崖。
“ 啊!”
看书的朱旭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接着往下翻,没有了。
因为情节太紧张了,朱旭一直摒着呼吸,这一刻忍不住吐了一口气,将因为刚才看的太激动,捏的有些变形的稿纸放回桌上。
头一次遇到这种跳崖的设定,朱旭一脸的震惊:
“这,这这后来呢?温宸死了吗?”
“额还没写呢!”
杨蔓娘的断章功力,经过上几本书的磨练,已臻化境。
所以,后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自然是还没有写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故意的,而是对跳崖之后的奇遇,还没有完全想好,是要捡到修仙秘籍,在悬崖底下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还是直接穿越到一个新的可以修仙的世界,拜入修仙门派学艺?
这对于话本儿来说,绝对是两个不同的剧情走向,所以她自然要慎重一些。
可是,究竟要为主角设置哪一种奇遇呢?
首先,在悬崖底下捡到高深的修仙秘籍,这绝对是爽的,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也很爽,但这种爽是一时的,短暂的。
这样的设定在武侠话本儿里算顶配了,修仙的话总感觉还是差点儿意思,在这个大宋背景的低武世界,主角就算学会了修仙又能怎么样?手刃仇人又能怎么样?之后的剧情根本无法推进,因为他在这个世界没有对手,是无敌的。
世界观不够宏大,没有奇幻宏大的修仙世界做支撑,这修仙就有点儿像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感觉。而且不能持久,可能写不到十万字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这显然不是她想要的。
杨蔓娘撑着下巴,摩挲着桌上冰凉的青石镇纸。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让男主跳崖,真身穿越到一个真正可以修仙的世界,去拜师学艺。
她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安排靠谱。首先,如今市面上所有的穿越都是玉佩穿和魂穿相结合,真身穿越在大宋还是头一次,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噱头。
其次,不直接捡修仙秘笈,而穿越到修仙世界,可以更好的给大宋读者展示,更宏大而且完全不同于大宋的修仙世界观,让自己话本儿里的修仙更有说服力。而且,也可以通过主角的成长和脚步,在书里给大宋读者展示以往从未有过的,真正的修仙门派,长老,灵宝,灵兽,斗法,飞行法术,储物袋这些,让其成为一本真正的教科书般的修仙话本儿。
当然这样的写法,有点慢热。最初可能会因为主角穿越,暂时无法去报仇而让读者觉得不够爽,但杨蔓娘相信,只要真正的情节展开,大家会喜欢上的。
“娘子的话本儿完结后,最近市面上又出现了一大批类似杨卿臣随身师父的文,我本来以为这本新书也会延续之前的风格。没想到杨娘子又另辟蹊径,虽然我不知道这本书后面会如何,但不得不说很吸引人,我看第一遍的时候,一直都是屏气凝神的,真的很为温宸紧张。”
因为存稿到此嘎然而止,让朱旭有些意犹未尽。所以,他不免又花了一会儿的时间,复读了一遍。读罢,朱旭长长的呼了口气,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不瞒娘子,我才看了这么两章,就特别气愤那个背叛好友的荣庆,特别想知道温宸后面会怎么样!他掉下悬崖了,会死吗?以后还有机会找荣庆报仇吗?”
显然,杨蔓娘笔力高超,开头三言两语便把男主温宸的生平和境遇交代了清楚,还同时设置反派和冲突,最后还制造了一个巨大的跳崖悬念,让看书人的情绪瞬间便被调动起来了。
尤其是其中兄弟背叛的套路,虽然狗血,却很勾人。已经把朱旭这个久经世世事的老油条牢牢给钩住了。看了书之后,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就是温宸,经历了兄弟的背叛,被逼的走投无路带着一个敌人跳崖一般,可见杨蔓娘人物塑造之成功了。
“哈哈,等我写完东主就知道了!”
杨蔓娘没有剧透,而是卖了个关子。
转而说起后天给杨士林办庆祝宴席的事情。
“到时候,东主和大掌柜也要来啊,顺便把夫人和家里的孩子也带上,热闹一下!”
杨蔓娘之前参加过朱家的喜雪宴,也参加过大掌柜家孙子的满月宴,和两家的夫人孩子自然也是见过面的。
“那是自然,我怎么能不给杨娘子面子!”
朱旭笑呵呵的答应罢,想起杨蔓娘的年纪,又不放心的道:
“你这里东西齐全么,毕竟是头一次办宴席,不然我让拙荆来帮忙料理吧!”
“哈哈!不用麻烦,本身请的客人也不多。我跟行老把要用到东西租来了,还有临时的帮闲和厨子也雇了,到时候夫人来了只管受用便是。”
杨蔓娘在大宋虽然没办过宴席,却也参加过好几次,究竟该怎么办她心里也是有章程的。
“对了,到时候只当我是世林的大姐就好,可别不小心把我的身份泄露了。”
“哈哈,杨娘子放心吧,我省得。”
送走了朱旭,中午吃罢孙婶做的热汤面,杨蔓娘就回书房继续写稿子。
虽然朱旭没有催,但是他亲自过来,杨蔓娘就明白其中的意思了,显然是希望自己能尽快发新书,杨蔓娘自己也正有此意,反正冬天她整日猫冬,也不爱出门,原本就打算后天给杨士林办完升职宴,就开始正式连载的。
还是先抓紧时间多存点存稿。
伴随着失重的感觉,听着耳边烈烈的风声,温宸有些不甘,最后也只拉了一个狗腿子当垫背的,跟荣庆之间的仇,自己今生大抵是不能报了。
他从领口掏出那颗灰扑扑的的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有些遗憾的想,自己马上就要落下悬崖死了,也不可能考科举,父亲的遗愿自己终究是无法完成了。
正想着,突然,一阵强烈的冰冷感从右手上传来。
让温宸在这炎热的夏夜里打了一个冷颤,他有些诧异的往右手上望去。
突然被眼前神奇的景象震住了!
一缕淡淡的银色光芒,从手中的佛珠里散出,照亮了他的右手,借着这光芒,温宸清楚的看到,那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他握在手上,在沾染上自己的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它是如此的光华流转,仿佛天上的星辰降落人间,以至于将死的温宸极力的忍受着冰冷的感觉,也未曾扔掉它。那如同月光一般银色光芒仿佛有生命力一般,开始从他的右手开始,往全身而去。随着身上的光芒越聚越多,温宸只觉得浑身越来越冷,几乎要被冻僵了。
不过眼下性命堪忧,他即将掉落崖底,温宸顾不得细想此事,突然的光芒让他生出了新的求生的期望,他脸上带一丝紧张的注视着黑黢黢的悬崖下方,忍着周身冰冻僵硬的感觉,右手艰难的一拂,试图借着这突然出现的光芒,寻找可以减缓自己的下落速度的树木。
但也正是这不经意的一挥手,让温宸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那银色的光芒,像带着尾巴的彗星从空中拂过,紧接着一枚透明的拳头大小的圆球,突然从夜空中诡异的浮现而出,并且银色光芒的注入下,迅速的变大扭曲拉长。
几乎一转眼间,一道七八丈长、数尺宽的柱状通道,出现在了温宸身前。
温宸一呆,甚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一道七色霞光就从这通道中,仿佛蛇类吐出的信子一般,一闪即逝的倾泻而出。
因为距离实在太近,霞光速度又太快,对面的温宸没有丝毫提防的就被这霞光罩住。
然后便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
“啊!”
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崖底传来红脸汉子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与此同时。
离崖底堪堪不到一尺,眼看就要粉身碎骨的温宸,被霞光一吸而入。
昏迷前的他,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第94章
十一月十一, 是黄历上的好日子,宜宴会、入宅、求嗣、祈福、沐浴、开市、纳财。
杨蔓娘一大清早起来,洗漱梳头罢, 便换上新做的兔皮袄, 去了前院。
虽然天才刚亮, 但此刻的前院已经热火朝天, 前院的空地上,灶台已经垒好,大锅里正烧着开水, 雇来的帮工正在拿火钳燎猪头上的毛。
小厨房里,雇来的帮闲娘子正在孙婶的指挥下,分工合作, 有的择菜剥蒜, 有的切着早市买来的猪肉和鸡肉。
“大娘子起来了?”
见杨蔓娘进来,孙婶指了指择好的菜蔬和切好的肉片儿, 笑着道:
“都是现成的东西,朝食大娘子想吃什么,我现做一碗吧!”
“热几个馒头, 再烧个豆腐汤吧!”
起来太早也没什么胃口, 杨蔓娘再厨房里左右打量了一番问道:
“二郎和三娘都起来了吗?”
“家里没有准备酒水,二公子起来吃罢饭,去瓦子里买招待客人的酒了,三娘子应该还未曾起来。”
“哈哈, 谁说我没起来, 我这不来了嘛!”
两人正说着话儿,老三杨盼娘穿着和杨蔓娘一模一样的兔皮袄,从穿堂走了进来, 笑眯眯的道:
“孙婶,给我也做一碗豆腐汤,等吃罢了,我和大姐去巷子口的鲜花铺子里买些花篮回来,今儿待客屋子里可不能没有鲜花。”
宋人一年四季都离不开鲜花。多插瓶花供宴坐,为渠消受一春闲,这便是宋人风雅诗意生活的写照。
大宋的街头巷尾,遍布着各色的鲜花铺子,一枚小小的马头竹篮里,盛放的是四季的花草葳蕤。与炎热夏日的浅色花篮不同,寒冷的冬日,花篮里鲜花的色调则更为鲜艳。
姐妹俩吃罢饭,出门一进巷子口的苏家花铺子,便瞧见铺子门口的棚下,满篮子的带叶山茶花,红彤彤的,搭配着绿萼梅、腊梅、瑞香和白水仙依次插放,丰满错落的花朵,娇艳的绽放在这万籁俱静的凛冬时节,为洁白的天地增添了一抹亮色。
“哎呀,大娘子和三娘来啦!”
杨蔓娘是这家花铺的常客,正在修剪花枝的店主苏娘子笑眯眯的招呼道:
“想簪什么花,或是买花篮,插瓶,随意选就是。”
“好。”
再过一个时辰客人也就陆陆续续的到了,杨蔓娘也不耽误时间,直接选了四篮子山茶花,又选了两篮子腊梅配白水仙,两篮子插好的红梅白梅。
老三杨盼娘喜欢簪花,选了两小簇瑞香,加起来一共花了三百零三文。
“阿鹤,快出来帮大娘子把花篮送过去。”
因着选的多,苏娘子给抹了零,又转头叫后院的儿子出来帮忙送货。
“晓得了。”
不大一会儿,一个十五六岁,读书人模样的清秀少年从后院走了出来,正是苏娘子的儿子姜鹤。
推着鹿车,帮杨蔓娘把花篮装上车,脸色微红的道:
“大娘子,咱们这就走吧!”
“好,多谢你。”
杨蔓娘笑眯眯的道。
她对这个腼腆的少年挺有好感的,当然这种好感不是指男女之情,大抵算是一种对弟弟的欣赏。姜鹤在城西的太白书院读书,不同于时下的很多读书人,只读书不事生产,姜鹤每次放假回家,读书之余,都帮着苏娘子送花做事,和自家老二杨士林一样,是个很懂事的少年。
“哈哈,大娘子!我们是来早了嘛!”
才进院门,便瞧见朱旭一家,报房的刘账房夫妻俩,还有朱贵一家已经来了,众人正站在前院新搭的灶台旁,一边烤火,一边寒暄。
这就是中产宋人在自家办宴席的真实场面,没有太多的讲究,准备工作都在院子里,客人来了也都看得见,和现代农村大席有点像,在外面支起大锅,现炒现往桌子上上菜。
不像那些富贵的高门大户,十几亩甚至几十亩的宅子,宴席自然是很讲究的,都是在室内大暖阁,由丫鬟婆子们把菜肴用食盒奉上,还有专门伺候漱口擦手的侍女,根本看不见厨房忙活的情况。
“怎么会,外头冷,快进厅里喝茶说话儿吧!”
客人到了,作为主家,杨蔓娘自然要陪客的。连忙把手上的活计交给老三,客气的上前呼道万福,招呼众人进前厅。
朱旭带了夫人和大孙子还有小女儿,大掌柜朱贵则是和老妻还有小儿子夫妻一道来的,刘账房没有带旁人,就他们两口子。
孙婶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各色果子,杨蔓娘一边倒茶,一边招呼众人吃果子。
“大娘子,恭喜啊,你弟弟这般能干。不过今儿个怎么不见正主儿,二郎呢?”
朱旭娘子笑着道。
“他今儿”
“哈哈哈”
杨蔓娘正准备说话,外面传来一阵儿笑闹声。
正是老二杨士林买酒回来了,后面跟着报房的几个撰稿,还有七八个报房跑腿儿的小郎君,嘻嘻哈哈一起抬着两大坛子酒进了院子。杨蔓娘还在一群人中看到了熟悉的面孔,好朋友吕小娘和吕小娘的哥哥吕大郎。
连忙跟桌上的客人告罪,起身去迎。
“怎么这么迟才来?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拉着吕小娘的手,杨蔓娘笑着抱怨道。
“哎呀,我要不来,不得给你剩下一桌子菜了,我可没那么傻。”
即使许久不见,两人见面还是自然的互相斗嘴,倒是让杨蔓娘想起了之前在矾楼的日子。
安排吕小娘姐弟就坐,让雇的帮闲娘子倒茶,杨蔓娘又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今儿来的客人大概有六十多位,不光有报房的人,杨蔓娘的朋友,还有老三杨盼娘的朋友,还有很多相熟的邻居,比如之前给他们做鞋子的张嫂子一家,保康门开酒楼的王家娘子。
这个年代就是如此,很质朴,很看重同行,同乡之情,左邻右舍之情,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很多就是一两次的而互相帮忙而认识,然后拉拉家常,慢慢走动,互相请着赴宴,慢慢的,就成了熟人。
午时正,宴席正式开始。
帮闲娘子们拖着掌盘开始给各个桌子上上菜,猪头肉,蒸丸子,东坡肉,八宝豆腐,蜜汁酥酪,每一道菜热气腾腾的,充满了烟火气。
望着外面缓缓飘落的雪花儿,看着坐满了前厅和两边厢房的客人,听着众人的嬉笑寒暄,推杯换盏,杨蔓娘一时间神色不禁有些恍惚。
又是一年冬来到,穿越大宋已经整整一年了,不知不觉之间,她竟然已经拥有了这么多,在大宋认识了这么多人。上辈子的事情,似乎真的成了上辈子一般,在记忆中是那么的遥远。
“大姐!”
不知何时,老三杨盼娘走到了她的身旁,拉着她的手,有些担心的道:
“你怎么了,没事吧?”
“没事儿。”
望着因为脸上长了肉,小骷髅眼儿变成杏眼的妹妹。
杨蔓娘捏了捏那婴儿肥的小脸儿,莞尔一笑:
“就是突然觉得幸福!”
此心安处,是吾乡
今天是十一月十二。
天公作美,没有下雪。
也是杨蔓娘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正式刊登的日子。
几乎所有早上出来吃朝食的汴京人,都会顺手跟小经纪买一份朱雀门小报。第一页,《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的八个字标题被印刷的大大的,旁边便是杨蔓娘的笔名“公子墨瑾”。
开头第一章 ,《跳下禹王台》。
这一天,全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家,都读到了这章令人眼前一黑的标题。
跳下禹王台?
跳?下?
大名鼎鼎的禹王台,汴京谁不知道。那里是春秋时候晋国的古吹台,有一百多尺之高,后来西汉初年,梁孝王喜好与文人墨客吹弹游乐,因此又增筑了吹台,将其增高了三十多尺,虽然后来历经几百年风吹日晒,磨平了一些,但那里依旧是一个悬崖啊!
跳下禹王台,这标题简直是大胆又不可思议,让无数大宋读者又是震惊又是好奇!
拜杨蔓娘的上一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所赐,朱雀门小报增加了不少男性读者,如今小报的男女读者比例非常的均衡,几乎达到了1:1的健康比例,也就是说它在男女之中一样的受欢迎。
曹家。
今儿个大嫂子杨娇娇的生辰,因为不是整生辰,所以没有大办,只是家里的女眷们们聚在一起,叫了戏班子,在中庭的梅香暖阁里办了一场小宴。
所以这一日,姑娘们自然也是没有去族学的。大家坐在大圆桌旁,一边吃茶吃果子,一边闲聊。
“今儿请的是哪个戏班子?”
曹晴瞧着戏子们有些眼生,显然不是家里养的的戏班子。
“听说是春水班。”
“哦?春水班么,他们最近倒是名气挺大的,我记得墨瑾公子似乎授权他们改编杨卿臣和神仙妹妹的故事哩。”
小妹妹曹绵剥着橘子,笑嘻嘻的道:
“正是哩!所以最近春水班才名声大噪嘛,好些人家做寿都请他们呢!”
“也不知改编的怎么样了,可不要编的四不像,毕竟不是墨瑾公子亲笔。”
曹晴是杨卿臣和神仙妹妹的铁杆拥趸,尤其喜欢杨卿臣对神仙妹妹的忠贞不渝,深怕戏班子会把结局改的面目全非。
闻言不禁皱了皱眉,有些不放心的道。
“我也担心呢,不过我觉得应该不会,那么多人喜欢神仙妹妹,他们若是改砸了,肯定得被人砸场子!”
“之前小报上不是说,那位林班主,还专门找墨瑾公子上门讨教过么,想来改编应该不差的。不过,改编成戏可要花不少功夫的,再加上排练制衣裳,我琢磨着能看怎么都到过年前后了。”
对面的曹溪舀了一勺荔枝蜜水掺进牛乳茶里,一边搅合,一边兴致勃勃的道:
“不过,我现在倒是不着急改编的事儿了!哈哈,今儿早上墨瑾公子的书,你们都瞧了么?可太有意思了!”
曹溪的话,瞬间打开了大家的话匣子,众人顿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
“哈哈!《温宸绝密修仙手札》,这个名字起的,又是绝密,又是修仙,谁能忍住不看才怪的!”
“看了看了,自然是看了!哎呀,等了盼了快一个月才开的新书,能不看么!”
“我一大早起来就让圆儿去买报了!”
朱雀门小报上两日前便放出消息,说墨瑾公子的新书今日刊登的,所以一大早,曹家的小娘子们就都迫不及待的派自己的丫鬟去街上买报了。
“哎呀,你们觉不觉得,墨瑾公子这一本新书,简直比上一本还要离奇啊!我怎么都没想到,那温宸居然跳下了禹王台!”
“那不得死了?大家还记得吧,禹王台咱们去年重阳节登高的时候还去过去哩,那里那么高,怎么也得有一百多尺了?”
“差不多,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温宸估计不死也得残废了!我实在想不出来,后面还能怎么样修仙啊,最可恶的就是那个荣庆,居然为了一只珠子背叛朋友,让人追杀温宸!”
“呵呵,小妹,那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珠子呀!那是随侯珠,珠联璧合中的“珠”,指的就是这天下至宝随侯珠。它是春秋战国时候随国的珍宝,是和和氏璧齐名的春秋二宝之一,随珠和璧,这世上谁不想要啊!”
博学的曹韵喝了一口茶,笑着解释道:
“我之前在一本史书上看到过,春秋时候,随国的君王随侯有一次在出游途中,遇见一条受了伤的大蛇,便心生怜悯,让随从给大蛇治伤,伤好后又将其放归草丛。后来,过了几个月,这条大蛇衔着一颗璀璨的夜明珠来到随侯府,来报答当初随侯的救命之恩。所以这珠子叫随侯珠,也叫灵蛇之珠。”
“啊!着珠子居然是这么有来历的嘛?我还以为是随便杜撰的呢,韵姐姐你懂得好多呀!”
“不是我懂得多,是墨瑾公子博学,我也是偶然在藏书楼读到的。”
曹韵谦虚的道。
“说起来,这随侯珠既然是这么大有来历的东西,那确实是宝贝啊!难怪引人觊觎了!不过,你们说,那温宸究竟有没有随侯珠呢?”
曹绵托着腮,有些好奇的道。
“肯定没有!温宸都那么穷困了,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靠着给人抄书维持生活,墨瑾公子书里都写了,他日子最穷的时候都差点吃蚂蚱呢,又怎么会有随侯珠这样的宝贝呢!我总觉得他定是被人陷害了!”
“我也觉得这里面有阴谋。”
“哎呀,我想看下一章,下一章什么时候发啊!真想知道后续,好担心温宸啊!他不会真的跳下去死掉吧!”
“我也是!温宸挺难得的,过的那么困难,还能奋发努力,考上书院头名,我不想他死掉!”
“我也不想!”
“额,就没有人担心那个红脸汉子么?”
“呵呵,他?他死了才好!”
“呸!”
朱骷楼茶馆儿里,祝老三一脸忿忿,挥舞着蒲扇般的大手。
一拍身前的桌子,吐沫横飞的道:
“红脸汉子这等谋财害命的小人,死了才好!要是让老子遇上,肠头儿都给他挤出来!”
时隔二十一天,朱雀门小报的销量,一夜之间便重新回到了顶峰,傲视其他所有小报。
汴京各大茶馆酒肆里,也再一次掀起关于墨瑾公子新书的讨论。
“对! 那荣庆背叛兄弟,更无耻!”
“哎,只是可惜了温宸!给家门口做记号,察觉到危险转头就跑,那温宸小小年纪已经够聪慧机警的了,可惜就是太重感情,没有想到会被好兄弟荣庆背叛,才落得被人追杀,可惜了!”
“可不么!最后受伤走投无路,临死前还能那般机智勇烈,拉着那个红脸汉子同归于尽,确实有胆有识,是条汉子啊!”
“不错!一般人到那种境地,估计都跪地求饶了!”
“是啊!不过我现在就担心禹王台那么高,温宸跳下去不会死了吧?”
“额,应该不会吧!这话本儿不是叫温宸绝密修仙手札么,温宸可是主角,应该不会就这么死了吧?说不定被过路的神仙救了?”
坐在靠窗位置,穿儒袍的青年语气不确定的道。
显然,没有男人能抵挡兄弟背叛的狗血和主角跳崖的吸引力,杨蔓娘的新书只是一个开头,便引得读者们迫不及待地猜测书的后续。
“额,那被神仙救了之后呢?”
众人闻言,顿时都好奇的道。
“救了之后肯定是惩恶扬善,神仙应该会给恶人降下惩罚,让温宸金榜题名。”
儒袍青年想了想,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呔!你这不就是以往话本儿里求仙问道的写法么!没意思!”
“就是!这有什么趣儿!”
众人闻言,顿时“嘘”了一脸。
“那还能如何?”
见众人不买自己的账,之前说话的儒袍青年顿时不高兴了。
撇了撇嘴,语气笃定的道:
“都落下悬崖了,还能写出花儿不成?若没有路过的神仙救命,那温宸肯定得死,我打赌墨瑾公子后面肯定得按我说的这么写!”
“你个书生懂什么!反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肯定是不一样的!”
书生嘴皮子利落,祝老三争辩不过,直接喝了一大碗温酒,不耐烦的抱怨起来:
“呔!这朱雀门小报怎么回事!第一张就这么短!”
“就是!到跳崖这么关键的地方就断了?后面怎么样?那温宸究竟会不会死?怎么都不写啊!”
“这断在这地方,吊人胃口,可太他娘的让人难受了!”
“就是!根本不够看!墨瑾额,朱雀门小报不厚道,这东家太不是东西了!”
众人纷纷抱怨,可到底还是没舍得骂墨瑾公子本人,只好转移矛头骂报房东主。
朱雀门小报。
二楼。正在品茶的朱旭,突然觉得耳朵有点发热。
“不会有人在骂我吧!”
摸了摸耳朵有些心虚的道。
实话实说,朱旭被骂并不冤,因为这一次断章还真是他干的。
当时杨蔓娘给了他两个新章节,准备一次连发两章,一直发到温宸激发随侯珠被七彩霞光吸入,但是朱旭拿到后续之后,对第二章 内容惊为天人,非要分成两天发。
这也直接导致,时隔二十一日,平静了许久的朱雀门小报,再次被读者亲切的投石问候了。
让得知情况的朱旭很是心虚。
但心虚的同时,又莫名的有一股诡异的愉悦是怎么回事?
第95章
对于东主朱旭更年期复杂且诡异的心里活动, 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一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
此刻的她,刚吃罢孙婶做的夕食, 正在书房里, 一边走动消食, 一边拿毛笔, 沾了朱砂涂挂在墙上的九九消寒图花瓣。
这是时下人记录冬至后九九八十一日天气变化的法子,市面上卖的九九消寒图很多,通常是画一枝梅花, 上面有八十一朵梅花花瓣,然后从冬至那日开始,每日拿朱砂染红一朵花瓣, 等到所有的梅花花瓣都变红了, 春天便来了。
“大姐,你怎么把梅花花瓣全涂红了?”
老三杨盼娘从外面提着茶壶进来, 瞧见书房里,拿着朱砂笔涂了一朵又一朵的大姐,语气有些诧异的道。
“额啊?”
杨蔓娘这才发现, 刚才想事情想的入神, 居然不小心把九九消寒图上的梅花一下子涂红了一大半。
“大姐,你没事儿吧?”
“额,也没事儿。”
杨蔓娘放下毛笔,有些心不在焉的道。
瞧见大姐的神色, 老三杨盼娘眼珠儿一转:
“大姐, 你是不是为今儿早上刘媒妇和王媒妇来的事儿烦心哪?”
对于自己的妹妹,杨蔓娘倒是没什么好隐瞒的,点了点头。
“嗯。”
大抵是杨蔓娘家前几日刚办了宴席的缘故, 所以她家在观音桥这一片儿便有了一些名气,邻里关系也亲近了许多,但是任何事物事情都是两面性的,有好的一面,自然就有不好的一面。
俗话说的好,人怕出名猪怕壮。就这么点儿薄名,便给家里一下子引来了两个媒婆。
是的,你没听错,两个,媒婆。
哦,不对,在大宋媒婆还不叫媒婆,叫媒妇。
因为一场宴席,附近的媒妇们突然发现,哎呦喂!原来咱们观音桥还有个十六岁的小娘子没许配人家哪!
这还了得!
然后,宴席结束后的第二日,杨蔓娘刚和孙伯把租来的餐具桌椅还给乔行老,这一片儿唯二的媒妇,刘媒妇和王媒妇便联袂而来,敲响了她家的大门。
“那大姐,你打算让王媒妇和刘媒妇,哪个来说媒啊?”
“先打听打听吧,我也不知道。”
杨蔓娘把玩着桌子上刻了牧童吹笛图的青石镇纸,摇了摇头道。
入乡随俗,杨蔓娘对于成亲和媒妇上门,倒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抵触,她来大宋这么久了,自然知道在这个年代想自由恋爱,那是天方夜谭。大宋的传统观念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男人给一个女人最大的尊重,就是三媒六聘,明媒正娶。
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妁之言,是古代男女婚配的必备条件。在大宋,婚配年龄的小娘子和郎君们,虽然有很多公共场合见面的机会,但是绝对没有可能单独私下见面相处的。这个年代的男女想要成亲,就必须先由媒妇从中牵线说合。
若是谁家儿子女儿成亲,少了这一项流程,那么就等着吧,男女双方以及父母哥嫂,绝对会被吐沫星子淹死,被人骂上当地市井热搜,全家都身败名裂。
而且,就算是男女双方并没有私下谈恋爱,是在双方父母的刻意安排下,彼此两情相悦了,那也绝对不能省去媒妁之言这一步。还是要两家人配合着演戏,假借媒人之口上门说亲,三媒六聘迎娇娘,凤冠霞帔娶进门,这门亲事才算合法。
所以,像杨蔓娘这样适龄的小娘子,有媒妇上门说亲,在大宋是极平常的,熟悉之后,媒妇会不断的带人来相看,什么时候把亲事定下来,拿到谢媒钱才算完。
“那大姐,你想嫁个什么人哪?”
就姐妹俩在书房,白绾绾和幽影又听不懂,所以,老三杨盼娘说话也没什么顾忌,一边用剪子剪灯花儿,一边有些好奇道。
“唔。”
对于婚姻之事杨蔓娘比较随缘,不排斥也没有特别的期待。至于未来要嫁个什么样的人,说实话,她脑海里也没有什么人选。
放下手里的朱砂笔,思索片刻,有些不确定的道:
“至少,是个能让我脸红的人吧?”
《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第二章 节,在万千汴京读者的期待中,如期发布了。
武学,校场。
杨骄阳刚练习完一轮骑射,在场边休息,看其他人的发挥,但今天的他脑子里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今儿个该是墨瑾公子新书第二章 发布的日子了!
杨骄阳算是武学里墨瑾公子最早的一批读者。
那时候《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刚刚发售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就大半夜的蹲在路边儿看得如痴如醉,深深的为之着迷。后来开始追连载,每每读到精彩之处,便戛然而止,让他捶床无数次。
后来好不容易完结了,他又去书店买了完本书,四十多万字的书,根本架不住他不分白天黑夜苦读。翻来覆去看了五六遍之后,如今书都快烂了。
他太喜欢里面的故事了,尤其是十七郎这个角色,文能连中六元,做到太傅,武能安邦定国,成为摄政王开疆拓土,可以说十七郎这个角色,除了感情方面让人不爽以外,简直就是杨骄阳心目中男人的楷模。
后来他还在武学里大肆推销,引的大批武学同窗,和自己一起喜欢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至今武学里还流传着一句话,做人当如十七郎!
所以,如今墨瑾公子的新书《温宸绝密修仙手札》发刊,杨骄阳自然更是不会错过。
两日前把那节奏很快,又惊艳的第一章 看完,杨骄阳就激动的心跳加速,特别想知道书的后续会怎么样,想知道温宸到底有没有死,想知道书名上说的修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两日没有新章节发布的时候,他每天睡前都要读一读那一章,摩梭的小报边缘都卷起来了。
就盼着新章节发布呢!
“铛,铛,铛!”
下课的铜锣声儿一声响。
杨骄阳整个人立刻就精神了,亢奋的高喊:
“梁成,陆三闽,快点走!今儿是墨瑾公子新章节发布的日子,得赶紧去西墙买,别被人给抢光了!”
很快,另外两人便高声回应:
“走走走!”
一路小跑,路过蹴鞠场,十几个武学生正在踢蹴鞠,杨骄阳自来熟的高声招呼:
“卫通,蒋明!我们去西墙买墨瑾公子的新话本儿,来不来?”
两人头也不回的高声回应:
“就来!”
所谓西墙,其实就是武学西面靠河的那道墙,因为离学正和教渝教头们的住处远,所以,从这里翻墙出去的学子们最多,久而久之,这一道墙便头儿有一个浅浅的豁口儿,比其他的墙矮了那么几公分。
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在武学大火,可武学的学子们白天自然是不可能翻墙出来的。可又想看报,那怎么办呢?
汴京的卖报小经纪们,自然也很有生意头脑,针对这种情况,每日专门领了报纸,中午便蹲在西墙下面,守株待兔。
学子们从墙那头儿撒币,小经纪们在这头儿扔报纸。
杨骄阳,梁成和陆三闽到的时候,西墙这边已经围了不少人,和他们三人一样,大部分都是来买墨瑾公子《温宸绝密修仙手札》第二章 的。而且很多人都是三五份的买,一买一寝房,人手一份。
一来报纸的价格并不贵,二来大家都是墨瑾公子的忠实读者,小报买回去自然是要反复研读的,合买的话看得也不过瘾。
买到了朱雀门小报,自然是迫不及待的看话本儿。
三人去餐堂草草扒几口饭,又回了寝房,各自埋头苦读,那认真的劲头儿,堪比考状元了。
看到无父无母的温宸被逼无奈跳下悬崖,把父亲留给自己的佛珠,紧紧的攥在满是鲜血的手里,遗憾再也无法完成父亲的遗愿这里。杨骄阳莫名的便带入了温宸,只觉得这一瞬有一股子气,在自己的胸口回荡着,敲打着自己的五脏六腑,似乎有无垠的愤慨随之而生。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这狗日的荣庆,狗日的红脸汉子!太可恶了!
而看到原本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的佛珠,被温宸握在手上,沾染了鲜血之后,慢慢的变成了剔透的银色。
杨骄阳心中又生出了无限的好奇,那颗珠子?还很冰冷?那是什么?越来越冷?几乎要冻僵?赶快扔掉啊!
但是看到借着珠子的光芒,温宸即使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希望,还在寻找可以减速的树木之时,他的心里又不禁又是为其紧张,又佩服其胆识和顽强。
之后,看到红脸汉子落下悬崖惨叫摔死,而温宸则在最后一刻,离悬崖底不到一尺的位置,被光柱吸了了进去,杨骄阳完全被这最后这神奇的情景描述给震住了,天哪,世上还有如此神奇的事情吗?
而后便是无限的庆幸,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温宸就和红脸汉子一样的下场啊!
杨骄阳紧紧的攥着手的朱雀门小报,心中又是激动又是庆幸。
最后,看到昏迷前的温宸紧紧的攥着手中的珠子,脑中瞬间闪过了三个字:
随侯珠!
啊!
杨骄阳瞬间头皮发麻,激动如尿崩。
老天!原来这就是随侯珠!温宸真的有随侯珠!还如此神奇!真是想不到!
他有一种苦苦追寻的谜底不经意间被揭晓的感觉!
就仿佛回到了第一次在路边儿撅着屁股看墨瑾公子书的时候,那感觉像是火星子掉进了爆竹堆里,噼里啪啦!心中积聚的所有情绪,都在这一刻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