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过去 第十章(1 / 2)

11/22/63 斯蒂芬·金 8074 字 2024-02-18

1

我第三次穿过员工停车场,没怎么跑。我再一次拍拍我经过的一辆红底白色普利茅斯复仇女神的后备厢。为了好运,我猜。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里,我需要我能得到的所有好运气。

这一次,我没有进肯纳贝克果品公司,也不想买衣服或者买车。明天或者后天或许可以,但福尔斯镇的今天对陌生人来说是个倒霉的日子。

很快,就会有人在工厂院子里发现尸体,陌生人会被讯问。乔治·安伯森的身份证可经不起讯问,尤其是他驾照上的地址写的是蓝鸟街上一栋还没有建起来的房子。

我成功地走到停车场外的工厂工人公交车站,目的地窗口写着“路易斯顿快线”的公共汽车正好呼啸着开过来。我上了车,把本来准备给黄卡人的一美元递过去。司机从皮带上的镀铬找零机里敲出一把银币。我丢十五美分进投币箱,穿过摇晃的走道,朝靠后的一个位置走去,坐在两个满脸粉刺的水手后面——很可能是从不伦瑞克海军航空基地来的,他们在聊冬青树脱衣舞俱乐部邂逅的女孩儿。他们的对话时不时被猛击对方肌肉发达肩膀的拳头,以及阵阵大笑声打断。

我望着196号公路向前延伸,但几乎什么也没有看见。我不停想着那个死人。还有他那现在变成了黑色的卡。我想尽快拉开与那具会惹麻烦的尸体之间的距离,但我停留得够久,我摸了下那张卡。不是纸板,跟我开始想的一样。也不是塑料。可能是赛璐珞……不过感觉不完全像。仿佛是死人的皮肤——从老茧上修掉的那种皮肤。

上面没有字,至少我没看见字。

阿尔曾经以为黄卡人只是个酒鬼,不幸被酒精和身边的兔子洞逼疯了。直到卡变成了橙色我才开始质疑这一点。现在我不光是质疑,我承认我完全不信了。他究竟是谁?

<i>死人一个,他现在。仅此而已。随他去吧。</i>

你有很多事要做。

当我们经过里斯本路边餐馆时,我猛拉一下停车绳。司机把车停在下一根刷了白漆的电话杆旁。

“祝你今天愉快,”司机拉动控制杆打开车门时我对他说。

“这差事没什么愉快的,除了下班时喝杯冰啤酒,”他说着,点了一根烟。

几秒钟以后,我站在沙砾路肩上,公文包提在左手里,看着汽车朝路易斯顿笨重地开去,后面拖着一阵黑烟。车后有一张广告,一位家庭主妇,一只手拿着发亮的罐子,另一只手拿着S.O.S神奇百洁布。她长着蓝色的大眼睛,涂了口红,咧着嘴笑,露出两排牙齿。这个女人离悲惨的精神崩溃只有几分钟之遥了。

天空晴朗无云。蟋蟀在草丛中歌唱。不知在什么地方,牛儿发出低吟。柴油的味道被一阵微风吹散,空气变得甜美清新起来。我朝塔马拉克汽车旅馆走去,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很短的路程。但我到达目的地之前,有两个人停到路边,问我需不需要载一程。我向他们道谢,说我很好。

我确实很好。等我到达塔马拉克汽车旅馆时,我吹起了口哨。

1958年9月,美国。

不管有没有黄卡人,回来的感觉真好。

<h3>2</h3>

那天剩下的时间我呆在房间里,无数次读阿尔的奥斯瓦尔德笔记。这一次,我特别留意最后两页,标题是“关于如何处置的结论”。我试着看电视,电视实际上只有一个台,真荒谬。因此,黄昏降临时,我悠闲地走到汽车影院,花三十美分买了张散客特价票。快餐部前面有几张打开的折叠椅。我买了一袋爆米花,外加一种叫“派氏”、散发着可口的肉桂香味的软饮料。我跟其他几名散客一起看了《夏日春情》,多数是上了年纪的人,他们彼此认识,友善地聊着天。《迷魂记》开演时,空气已经变得寒冷,我没穿夹克。我走回汽车旅馆,一场酣睡。

第二天早上,我坐汽车返回里斯本福尔斯镇(没有乘出租车;我想节省费用,至少目前这样),第一站去了快乐白象。天还早,空气还很凉爽,所以垮掉的一代,坐在一只破烂的沙发上读《商船队》[83]。

“嗨,老乡,”他说。

“嗨。我猜你卖手提箱?”

“噢,我有些存货。不超过两三百个。一直走到后面去——”

“朝右边看,”我说。

“对。你来过这儿吗?”

“我们都来过这儿,”我说。“这东西可比职业橄榄球大多了。”

他笑了。“很好,杰克逊。尽管挑吧。”

我选了同样的皮质手提箱。然后穿过街道,再次买下森利纳。这一次,我还价还得更厉害,花三百块买下了。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比尔·泰特斯把我送到他女儿身边。

“听口音你不像是本地的,”她说。

“老家是威斯康星的,但我在这儿呆了很长时间。做生意。”

“我猜你昨天不在福尔斯镇吧?”当我说我不在时,她吹爆了泡泡糖,“那你错过了精彩的一幕。他们发现一个老酒鬼死在工厂的烘干房外面。”她放低声音。“自杀。用一片玻璃割断了自己的喉咙。你能想象吗?”

“太可怕了,”我说,把森利纳的销售证明塞进钱包。我用车钥匙敲打着手掌。“本地人吗?”

“不是,没有身份证。他很可能是坐闷罐车从县里来这儿的,我爸爸是这么说的。可能是要去洛克堡干挑选苹果的活儿。卡迪先生——是绿色前线酒吧的店员——告诉我爸爸,那家伙昨天早上走进来,想买一品脱酒,但他喝醉了,一身酒味,所以卡迪先生把他踢了出去。之后,他肯定跑到工厂的院子里,喝了剩下的酒。喝完之后,把瓶子摔碎,用一片玻璃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她又问:“你能想象吗?”

我没有理发,没有去银行,但又一次在梅森男装店买了衣服。

“你肯定喜欢那种蓝色图案,”店员说着把衬衫放在一大堆衣服上面。“跟你身上穿的颜色一样。”

实际上,<i>就是</i>我穿的那件,但我没有这样说。

那只会让我们两个都陷入疑惑。

<h3>3</h3>

那个星期四的下午,我开上“每分钟一英里公路”。这一次,到德里时我不用买帽子了,因为在梅森的店里购物时,我已经买了一顶漂亮的夏日草帽。我在德里宾馆登了记,在餐厅吃了饭,然后去酒吧,从弗雷德·图米那里点了一杯啤酒。

这一回,我没打算跟他聊天。

第二天,我在哈里斯大街租了我的老公寓。

降落的飞机不仅没有吵得我睡不着,反而助我入眠。第三天,我去了梅琴体育用品商店,我告诉店员想买把手枪,因为我干的是房地产生意,诸如此类。店员拿出我的点38警用手枪,再次告诉我是防身首选。我买下了它,装进公文包。我想走出堪萨斯街,走到野餐区域,以便能看到住到沟里的里奇和住在堤上的贝维练习他们的跳街动作,突然,我意识到自己很想他们。我真希望自己在2011年短暂停留期间查阅过《每日新闻》十一月下旬的报纸;我本可以知道他们有没有在“达人秀”中胜出。

我养成习惯,每天傍晚去点灯人酒吧喝上一杯啤酒,在酒吧渐渐坐满人之前就去。有时我也点油炸小龙虾。我从没在那儿见到弗兰克·邓宁,也不想见到他。我经常光顾点灯人酒吧还有一个原因。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很快就会去得克萨斯,我想在去之前先积攒点个人财富。我跟酒吧男招待杰夫交上了朋友,九月末的一天晚上,他提出了我期待已久的话题。

“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你看好哪一队,乔治?”

“当然是扬基队,”我说。

“你会这么说?你可是威斯康星人。”

“对家乡的自豪感跟这个可没关系。纽约扬基队今年肯定赢。”

“不可能。他们的投手老了。防守漏洞百出。

曼托[84]的腿受了伤。布朗克斯轰炸机的时代结束了。

密尔沃基可能会大获全胜。”

我笑了。“你有几点说得很好,杰夫,我能看得出你有点眼光,但老实说——你跟新英格兰所有人一样讨厌扬基队,这影响了你的洞察力。”

“你敢按你的想法押点钱吗?”

“当然。五美元。我不想从工资奴隶手上赢太多。怎么样?”

“一言为定。”我们握了握手。

“行,”我说,“那我们就说好了,既然聊到棒球和赌博——美国人最大的两样消遣——你能不能告诉我镇上哪里能找到可以认真赌一把的地方。说得文雅点儿,我想下个大点儿的赌注。

再给我来杯啤酒,给你自己也来一杯。”

说到“大点儿的赌注”时,我用的是缅因州的语调——他笑了,倒了几杯纳拉干族(我学着将其称作难闻干族;入了乡,人就得尽量随俗)。

我们碰了杯,杰夫问我认真赌一把是什么意思。我假装考虑了一下,然后告诉了他。

“五百美元?押<i>扬基队</i>?勇士队可是有斯潘[85]和伯德特[86]呀?更不要说汉克·阿伦[87]和稳健的埃迪·马修斯[88]了?你真是疯了。”

“或许是,或许不是。10月1日开始,对吧?

德里有没有人愿意赌这么大?”

我知道他接下来会说什么吗?不知道。我可没那么有先见之明。我惊讶吗?也不惊讶。因为过去不仅执拗;而且跟自身和未来很和谐。我一次又一次地体验过那种和谐。

“查兹·弗拉蒂。你可能在这儿见过他。他有一大堆当铺。我不敢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赌徒,但他在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和高中足球和篮球赛季里总是很忙。”

“你觉得他会接受我的赌注?”

“当然。给你赔率。不过……”他环顾一下四周,酒吧里依然只有我们两个,但他还是把声音低到近乎窃窃私语的程度。“只是别失信,乔治。

他认识很多人。有势力的人。”

“我明白了,”我说。“谢谢你的提醒。实际上,我打算回报你一下,如果扬基队赢了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你不用给我那五块钱了。”

<h3>4</h3>

第二天,我去了查兹·弗拉蒂的美人鱼典当和贷款行,遇到一个身材肥胖、表面无情的女人,她大约有三百磅重。她穿着紫色裙子,戴着印第安项链,肿胀的脚上穿着印第安软皮鞋。我告诉她我有兴趣跟弗拉蒂先生谈一桩数额巨大、跟体育有关的生意。

“你是不是说想赌球?”她问。

“你是条子吗?”我问她。

“是的,”她说。她从裙子的一个口袋里掏出一支帝帕里罗雪茄,用芝宝打火机点着了。“我是J·埃德加·胡佛,朋友。”

“好,胡佛先生,你说对了。我说的是赌球。”

“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还是老虎队足球?”

“我不是本镇的,我可分不清德里老虎和班戈狒狒。赌棒球。”

女人把头伸进屋子后面用帘子遮起来的通道,把她那在中部缅因州排得上号的大屁股对着我,大声叫喊着:“嗨,查兹,出来一下。有个冤大头来了。”

弗拉蒂出来,照胖女人的脸上亲了一下。“谢谢你,亲爱的。”他的袖子卷了起来,我能看见那条美人鱼。“能帮上什么忙吗?”

“希望如此。我是乔治·安伯森。”我伸出手。

“从威斯康星来的。尽管我的心跟家乡的孩子们站在一边,但说到世界职业棒球比赛,我的钱包跟扬基队一边。”

他朝身后的架子转过身,但胖女人已经拿到他想找的东西——一册磨损了的分类账本,封面上写着“个人贷款”。他打开账本,翻到空白页,不时舔一下手指。“你能从钱包里拿出多少钱,朋友?”

“我押五百块赢,赔率能到多少?”

胖女人笑了,吐了一口烟。

“押轰炸机吗?相等。完全相等。”

“我要是押五百块,扬基队一赔七怎么样?”

他考虑了一下,转向胖女人。胖女人摇摇头,仍然很开心。“不行,”她说。“你要是不信,可以发封电报,查查纽约的胜算。”

我叹了口气,用手指不断敲打着一只玻璃容器,玻璃容器里面装满了手表和戒指。“好吧,这么着吧——五百块,扬基队三胜一负。”

弗拉蒂笑了。“让我跟老板商量下。”

他和胖女人(弗拉蒂在她身旁看起来像是托尔金[89]笔下的矮人)低声商量了一阵子,然后回到柜台边。“你要是说得跟我想的一致的话,我可以给你一赔四。但如果扬基队不是三胜一负,一路败北的话,你的钱就没了。我喜欢把赌注的条件弄得干脆点儿。”

“越干脆越好,”我说。“还有——我无意冒犯你或者你的朋友——”

“我们结婚了,”胖女人说,“所以别把我们叫朋友。”她又笑了。

“不想冒犯你或者你的太太,但一赔四不行。

一赔八,倒是……对双方都好的赌注。”

“我可以给你一赔五,不能再多了,”弗拉蒂说。“对我来说,这只是副业。你要想刺激,就去维加斯。”

“一赔七,”我说。“来吧,弗拉蒂先生,跟我玩玩儿。”

他和胖女人商量了一下。然后他回来,说一赔六,我接受了。对如此疯狂的赌法来说这赔率还是很低,但我不想把弗拉蒂宰得太厉害。不错,他是帮比尔·图尔考特给我设了陷阱,但他也是情非得已。

而且,那是在另一个人生中。

<h3>5</h3>

那时候,棒球打得真地道——在下午灿烂的阳光下,早秋的日子感觉仍像是夏天。人们聚集在低区本顿家电商店门口,从橱窗里立在底座上的三台二十一英寸真力时电视上看比赛。悬挂的标牌上写着“能在家里看比赛,为什么还要到街上看?贷款条件宽松!”

啊,是的。贷款条件宽松。这更像我成长年代的美国。

10月1日,密尔沃基一比零击败了扬基队,前提是有华伦·斯潘作后盾。10月2日,密尔沃基十三比五埋葬了轰炸机。10月4日,当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回到布朗克斯时,唐·拉尔森[90]四比零阻止对手得分,在后援投手赖尼·杜伦[91]的帮助下,球一脱手,根本不知道飞到了哪里,结果是把不得不面对他的击球手吓得够呛。完美的后援投手,换句话说。

我在房间里,从收音机上听了这场比赛的前半部分,然后在本顿商店前跟大伙儿一起看了最后几次击球。比赛结束后,我进药店买了高岭土果胶(很可能是跟我上次造访时同样的巨大优惠包装)。基恩先生再次问我是否感染上了细菌。

当我告诉他我感觉很好时,那个老混蛋看上去很失望。我确实感觉很好,我不希望过去会投给我同样的赖尼·杜伦快球,但我觉得最好未雨绸缪。

走出药店的路上,我的目光被一个陈列吸引了,一块标牌写着“把缅因州带回去”。有明信片,可充气的玩具龙虾,散发着甜美气味的袋装软松树叶,镇上保罗·班扬雕塑的复制品,上面带有管体式水塔的装饰性枕头——管体式水塔是镇上装饮用水的圆形塔。我买了一只枕头。

“给俄克拉荷马城的侄子买的,”我对基恩说。

等我把车开进哈里斯大街延长线上的德士古加油站时,扬基队已经赢得了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的第三场比赛。气泵前有个标牌,上面写着“技工每周七天上班——放心地把您的汽车交给带星的人!”

气泵操作员一边加油,一边清洗森利纳的挡风玻璃。我走进汽修间,找到一个名叫兰迪·贝克的值班技工,跟他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贝克很疑惑,但同意了我的提议。二十美元换了主人。

他给了我加油站和他家里的电话。我离开加油站,带着满满一箱汽油,干净的挡风玻璃,还有满足的心情。嗯……相对满足。不可能计划好所有的紧急情况。

由于要为第二天做准备,我到点灯人酒吧去喝杯啤酒的时间比平时略晚了些,但仍然不会有碰到弗兰克·邓宁的风险。今天是他带孩子们去奥罗诺看足球比赛的日子,回来的路上他们会在九十五人餐馆吃油炸蛤蜊和奶昔。

查兹·弗拉蒂在酒吧里,品尝着黑麦威士忌。

“你最好期待勇士队明天能赢,不然你的五百块就泡汤了,”他说。

他们会赢的,但我的脑子里有更大的打算。

我准备在德里呆上一段时间,直到我从弗拉蒂先生那里搜刮三千美元。但我想第二天就办完我的正事。如果一切如愿,我就会在密尔沃基得到他们在第六局需要的唯一的垒得分。

“嗯,”我说着,点了一杯啤酒和一些小龙虾,“我们只需要等着瞧,对吧?”

“没错,朋友。这就是赌球的乐趣所在。介意我问你个问题吗?”

“不介意。不过要是我不回答,你也别介意。”

“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地方,朋友——那种幽默感。一定是威斯康星的性格。我好奇的是你为什么来我们这个美丽的城市。”

“房地产。我想我跟你说过吧。”

他凑过来。我能闻到他整洁的头发上维坦丽思的味道,以及呼吸中森森牌口气清新剂的味道。

“要是我说‘购物中心选址’,算猜对了吗?”

于是我们聊了一会儿,但你已经知道这部分内容了。

<h3>6</h3>

我说过,我觉得弗兰克·邓宁可能要出现时,就离开点灯人酒吧,因为我已经得知我需要了解的有关他的一切。这是事实。但不是全部事实。

我需要说明这一点。不然,你永远不会理解我在得克萨斯州的行为。

想象你走进一间屋子,看见桌上摆着复杂的多层纸牌屋。你的任务是把它推倒。如果仅此而已,那很容易,不是吗?使劲跺下脚或者吹口气——就像吹灭生日蜡烛——就足以完成任务了。但这不是全部。任务是,你必须在特定的时刻及时地把纸牌屋推倒。在那之前,屋子必须矗立着。

我知道邓宁星期天下午会去哪里,1958年10月5日,我不想冒险改变他的行程一丁点儿。而在点灯人酒吧哪怕跟他对视一眼都可能带来改变。

你可以轻蔑地哼一声,说我谨慎过度;你可以说这么微不足道的小事不太可能改变事情的进程。

但是过去脆弱得有如蝴蝶的翅膀,或者纸牌屋。

我来德里就是为了推倒弗兰克·邓宁的纸牌屋。

<h3>7</h3>

我跟查兹·弗拉蒂道了晚安,回到寓处。我的高岭土果胶瓶在浴室的药箱里,用金线绣着管体式水塔的枕头这一新纪念品放在餐桌上。我从装银餐具的抽屉里拿出一把刀,小心翼翼地将枕头沿对角线切开。我把左轮手枪放进去,塞进填充物里。

我不知道我能否睡着,但我睡着了,睡得很沉。<i>尽最大的努力,让上帝照管剩下的,</i>这是克里斯蒂从匿名戒酒会上带回的众多格言之一。我不知道是否有上帝存在——对杰克·埃平来说,陪审团仍然在外面就这一点争论不休——但我那晚睡着时,我很肯定我已经尽力了。现在我所能做的就是好好睡一觉,希望我尽力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