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吗?马钱特先生可不是这样说的。”
“冒昧地说一句,你就告诉马钱特先生,杰克·埃平说有时候雪茄只是一阵烟雾,故事只是故事。”
他笑了。“我会告诉他的!明天上午第三节课!”
“好。”我朝那位父亲点点头,想要告诉他,有了莫西饮料(他当时还没有经营),他去世后很久他的生意还将屹立在美茵大街和老路易斯顿公路交界的地方。“感谢你的根汁汽水!”
“欢迎随时再来,伙计!我正考虑全面降价。”
“降到一角?”
他咧开嘴笑了。跟他儿子一样,笑得随意而坦率。“你可真逗。”
铃又响了,进来三位女士。她们穿的不是家常裤子,是过膝盖的裙子。还戴着帽子!其中两人的帽檐上饰有白色细绒面纱。她们翻捡柳条箱,找寻中意的水果。我起身离开冷饮柜,想了想,又转过身。
“你能告诉我绿色前线是什么意思吗?”
父子俩交换了一下好笑的眼神,让我想起一个老笑话——来自芝加哥、开着拉风跑车的游客行驶在乡村小道上,靠近一户农家停下来。老农坐在门廊里抽玉米芯烟斗。游客将身子探出捷豹跑车问道,“老人家,您能告诉我到东玛起亚斯市怎么走吗?”老农若有所思地吸了一两口,说道,“你一寸地也不用走,此处正是!”
“你真是外州来的,对吗?”弗兰克问道。
他的口音不像他父亲那么重。<i>可能是因为他电视看得多</i>,我想,<i>说到侵蚀地方口音,没什么能与电视媲美</i>。
“是的,”我说。
“太有意思了!我一下就听出了你的北方口音。”
“是犹普尔族口音,”我说。“你知道上半岛吧?”唉哟——糟糕——上半岛在密歇根。
但是他们俩谁也没有意识到。实际上,小弗兰克已经转身开始洗餐具。我注意到他是用手在洗。
“绿色前线是家卖酒的商店,”阿尼塞说。“就在街对面,如果你想买酒的话。”
“根汁汽水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我说。“我只是随口问问。再见!”
“再见,朋友!有空再来!”
我走过正在挑选水果的三位妇女,低声说了句“女士们”。我希望也有顶帽子,向她们脱帽致意。哪怕是顶软呢帽。
就像在电影里常常看到的那些帽子。
<h3>6</h3>
热心的小伙子已经不在柜台后面了,我想去美茵大街上看看还有什么变化,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没必要再继续碰运气了。假如有人问起我的衣着呢?我想运动外套和裤子看起来还凑合,但是我敢确定吗?我的头发已经碰到衣领。在我自己的时代里,这对高中老师来说完全没问题——甚至还有些保守——但在这儿却很可能令人侧目。
在这个时代,理发时必刮后颈,只有乡村摇滚乐纨绔子弟们鬓角,比如称呼我为“帅哥”的那个人。
当然我可以说我是游客,在威斯康星州男人们的头发都留得长一点,可是,发型和衣服——那种格外显眼的感觉,就像外星人隐藏在并不能适应它的人体内——只是一部分。
主要是我有些心烦意乱。不是精神崩溃。我想人的心理经过适当调整就能接受很多陌生的东西,不会轻易崩溃,只是有些烦乱而已。我不停想起那些穿长裙、戴帽子的女士,她们若是在公共场合露出胸罩吊带会觉得无地自容。还有根汁汽水的味道。味道真是太冲了。
街道正对面是家普通临街铺面,小橱窗上方用凸起的字体写着“缅因州酒品商店”。没错,商铺正面是浅绿色。我一眼就看到烘干房边上那个家伙就在里面。他的黑色长外套松垮垮地披在肩上;他已经摘下帽子,头发散乱,就像卡通片里把手指插进电插座里的倒霉蛋。他正用两只手对店员比划着,能看到他将宝贝黄卡握在一只手中。我确信阿尔·坦普尔顿的半美元在另一只手中。
店员穿着白色束腰短装,面无表情,打扮得酷似年度游行中的莫西医生。
我走到街角,避让车辆,然后穿过街道回到老路易斯顿公路沃伦波毛纺厂所在的一侧。
几个男人正推着装满布匹的手推车穿过院子,边吸烟边说笑。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清楚吸烟和工厂污染加到一起会对他们的内脏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估计不清楚。或许这恰恰是一种福气,这本该是由哲学老师,而不是十六年如一日研读莎士比亚、斯坦贝克和雪莉·杰克逊挣饭吃的人考虑的问题。
他们推着手推车穿过三层楼高、锈迹斑斑的大铁门,走进工厂之后,我又回到挂着“禁止通行”
标牌的铁链旁。我告诫自己别走得太快,别四处张望——不要做任何令自己分神的事情——但是很难。现在我就要返回到我进来的地方,加快脚步的想法无比强烈。我口里发干,那一大杯根汁汽水在肚子里翻腾。要是回不去了怎么办?做下的标记要是不见了怎么办?要是标记还在,但台阶不在了呢?
<i>别紧张</i>,我告诉自己,<i>别紧张</i>。
钻过锁链之前,我忍不住迅速扫视了一眼。
院子里空无一人。远处传来柴油机的闷响:“呜——刹”,如同我在梦里听到过的声音。我想起另一首歌里的一句歌词:<i>火车上正播放着行将消失的列车蓝调</i>。
我沿着烘干房的绿色侧墙向前走,心跳越来越快。撕下的纸团还躺在原地,上面压着混凝土块;到现在为止一切都还不赖。我轻轻地踢了纸条一下,默祷:<i>上帝保佑那办法行得通!上帝保佑我顺利返回!</i>
我的鞋尖踢到混凝土块——我看着它被踢飞了弹到楼梯台阶上。这两种情形几乎都是不可能发生的,却同时发生了。我又朝周围看了一眼,院子里没有人能看见我所在的狭窄通道,除非他们碰巧从通道的两个端口经过。没有人经过。
我走上一级台阶。脚能感知到楼梯的存在,眼睛却告诉我——我仍然站在院子里的皴裂地面上。根汁汽水在我胃里又一阵翻涌。我闭上眼睛,感觉好些了。我上了第二级台阶,然后是第三级。
台阶不高。当我迈上第四级时,夏天的闷热从我脖子后面消失了,眼睑后的黑暗越来越深。我摸索着第五级,但压根儿没有第五级。我的头撞在储藏室的矮屋顶上。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臂,我差一点尖叫起来。
“放松,”阿尔说。“放松,杰克。你已经回来了!”
<h3>7</h3>
他给我倒了杯咖啡,但我摇了摇头。胃里还在翻涌。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接着我们回到隔间里,这趟疯狂的旅行就是从那儿开始的。我的钱包、手机和钱都堆在桌子中央。阿尔坐下来,忍着疼痛,松了一口气。他看起来不那么憔悴,也更放松了。
“现在,”他说,“你去了又回来了。感受如何?”
“阿尔,我不知道该如何感受。我彻头彻尾呆掉了。你是无意间发现这个的吗?”
“没错,在我搬到这儿之后不到一个月。我的鞋后跟儿上恐怕还沾着派恩大街的灰尘。实际上,第一次我是摔下楼梯的,就像爱丽丝掉进兔子洞一样。我以为我疯了。”
我想象得出。至少我有些准备,尽管准备得不很充分。但是,严格地说,一个穿越时空的人有办法充分准备吗?
“我呆了多长时间?”
“两分钟。我告诉过你,总是两分钟。不管你在那里多久。”他咳嗽一声,朝一张新餐巾纸里吐出一口痰,折起来装进口袋。“每次你走下台阶,都是1958年9月9日上午11点58分。每一次去感觉都像是第一次。你去了哪些地方?”
“肯纳贝克果品公司。喝了根汁汽水。真是太妙了。”
“是的,那里的东西味道不错。没有防腐剂之类的东西。”
“你认识弗兰克·阿尼塞吗?我见到了他十七岁时的样子。”
我以为阿尔会笑,他却认为一切都在情理之中。“当然,我见过弗兰克很多次。可他只见过我一次——我是说在那个年代。对弗兰克来说,每一次都是第一次。他从外面走进来,是吗?从他的雪佛兰车里下来。‘泰特斯已经把卡车运到升降间了,’他告诉他父亲。‘说五点能准备好。’我听过不下五十遍。我不是说每次回去我都会去果品公司,但是每次去都会听到。然后是女士们进来挑选水果。西蒙兹太太和她的朋友们。就像一遍又一遍看同一部电影。”
“每一次都是第一次,”我慢慢地说了一遍,一字一顿,尽量让这些字能让我的脑子理出个思路。
“没错。”
“你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是第二次见你,不管你已经见过他们多少次。”
“没错。”
“我可以回去跟弗兰克和他的爸爸进行同样的对话,他们却不知道。”
“正是这样。或者你可以做些改变——不点根汁汽水,来份香蕉船冰激凌——当然,谈话也会随之不一样。唯一可能会怀疑这些变化的是黄卡人。但他喝得烂醉,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感觉了。
要是我说得没错的话,他肯定察觉到什么了。如果他察觉到了什么,那是因为他碰巧坐在兔子洞附近。或者不管是什么洞。可能它会释放出一种能量场。黄卡人——”
他又开始咳嗽,没法继续说下去。看着他俯下身,用手撑着身体,竭力不让我看到他有多痛——疾病如何在他身体里折磨他——这事儿本就令人心痛。
<i>再这样下去,他撑不了多久的</i>,我想,<i>他要不了一个星期就要进医院了,很可能只有几天。</i>这难道不是他叫我来的原因吗?他得在癌症让他永远闭嘴之前将这个神奇的秘密告诉别人。
“我以为今天下午可以将所有情况都告诉你。
但是不行,”再次控制住自己之后,阿尔对我说道。
“我得回家吃点药,休息一下。我这辈子从没吃过比阿司匹林更烈的东西,奥施康定那玩意儿就像熄灭一盏灯一般把我放倒。我会睡六个小时左右,然后就感觉能好上一阵子。变得有力气些。
九点半你能到我家吗?”
“可以,不过我不知道你住哪儿,”我说。
“温宁街上的小房子,19号。门廊边上有个稻草人。很容易找到。稻草人手中挥舞着旗子。”
“我们要聊什么,阿尔?我的意思是……你已经向我展示过了。我现在相信你说的话。”话是这么说……可这相信能持续多久?我对1958年的造访如同梦境一般,已经开始模糊。几小时(多不过几天)后,我可能会深信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
“我们有很多要聊的,伙计。你会来吗?”
他没有再提垂死之人的临终请求,但我从他眼神中读出了这样的意思。
“好吧,要我开车送你回家吗?”
他眼睛一亮。“我有台卡车,只有五个街区远,我自己能开回去。”
“这一点我毫不怀疑,”我说,尽量让声音听起来比实际感觉更有信心。我起身将我的东西装进口袋。摸到他给我的一沓钞票,掏了出来。
现在我发现了五元面值钞票的变化。可能其他面值的钞票也会有不同。
我递给他,他摇摇头。“不用,你拿去吧,我花不完。”
我还是把钱放在桌上。“如果每一次都是第一次,每次带回来的钱怎么保存?下一次去的时候不会少吗?”
“我也说不清,伙计。我告诉过你,有很多东西我也搞不懂。有很多规则,我只弄清了其中的一些,为数不多。”他的脸上露出惨淡而又真实的笑容。“你把根汁汽水带回来了,对吗?还在你的胃里折腾,对吧?”
事实的确如此。
“好,你去吧,杰克,晚上再见。等我休息好了我们聊个痛快。”
“能再问一个问题吗?”
他朝我一挥手,似乎是说尽管问吧。我留意到,他一向格外干净的指甲变得枯黄干裂。又一个不祥之兆。虽然不像快速消瘦三十磅体重那么糟糕,但也好不到哪里去。父亲常说,从一个人的指甲就能看出他或她的健康情况。
“有名的富客汉堡。”
“怎么了?”他的嘴角挂着微笑。
“你卖得便宜是因为你买得便宜,对吧?”
“从红加白日杂店买的牛颈肉,”他说,“五十四美分一磅。我每周都去。最近一次,我离开福尔斯镇去了很远的地方。我跟屠夫沃伦交易。如果我要十磅牛颈肉,他会说,‘立等可取!’如果要十二磅或者十四磅,他就会说,‘得等一会儿,我再帮你绞点儿新鲜的。家人聚餐吗?’”
“每次都这样。”
“是的。”
“因为总是第一次。”
“正确。想一想,就像《圣经》里面包和鱼的故事。我每周都买同样的牛颈肉,卖给成百上千的顾客,尽管有那些愚蠢的关于猫肉汉堡的传言,而且还传个没完。”
“你总买同样的牛肉,长期如此。”我想要理出个头绪。
“同样的牛肉,同样的时间,同一个屠夫。
同样的对白,除非我说点儿什么不一样的话。我承认,伙计,有时我想走到他面前对他说,‘沃伦先生,你过得怎么样,你这个老秃头?最近有没有操他妈的蛋?’他不会记得的。可我从来没这么问过。因为他是个好人。我在那里遇到的很多人都是好人。”说到这里,他似乎陷入了回忆。
“我不明白你怎么能够在那里买肉……在这里销售……然后再去买。”
“加入俱乐部吧,伙计。我非常高兴你还在这里——我本来以为会失去你的。比方说,我打电话到学校,你不一定会接。”
我隐隐有些希望自己没接那个电话,可却没说出口。也许我不必说。他病了,但不是瞎子。
“晚上去我家吧。我会告诉你我的想法,然后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但你得快点儿拿主意,因为时间不多了。你不认为,我储藏室里出现隐形台阶是件讽刺的事情吗?”
我一字一顿,非常慢地说:“每……一……
次……都……是……第……一……次。”
他又笑了。“我想你已经搞清了这一点。晚上见,好吗?温宁街19号。找手中握着旗子的稻草人。”
<h3>8</h3>
我三点半离开阿尔餐馆。从那会儿到九点半的六个钟头,即便不像造访五十三年前的里斯本福尔斯镇那般怪诞,也相差无几。时间似乎停滞不前,又似乎加速逝去。我开车回到在萨巴特斯买的房子里(我和克里斯蒂在福尔斯镇的房子卖了,散伙时,我们把钱分了。)我以为我能打个盹,但是我肯定睡不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像拨火棍一样直挺挺地躺了二十分钟之后,我去卫生间撒了泡尿。看着小便在小便斗里飞溅,我想:
<i>这可是</i><i>1958</i><i>年的根汁汽水呀。</i>我又转念想到,这真是瞎扯。阿尔准是对我施了催眠术。
可那两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我试图评阅剩下的那些荣誉论文,却毫不意外地发现我根本就进入不了状态。挥动杰克·埃平可怕的红笔?大笔一挥写下批评意见?真是天大的笑话。我连词都拼不对。于是,我拧开电视机(还是五十年代的说法,现在的电视机早就不用拧开了),从一个频道换到另一个频道。电影频道正在上演老片子《列车女》。我发现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电影里的老汽车和焦虑的青少年,看得头痛,然后我便把电视关了。我做了一份炒饭,虽然很饿却吃不下。我坐在那儿,看着盘子里的炒饭,想起阿尔·坦普尔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卖着十几磅汉堡。真有点儿像面包和鱼的传奇故事,价格那么低,没有那些猫肉汉堡和狗肉汉堡的流言才怪!就花那么点钱买肉,他每卖一只富客汉堡可着实赚得不少。
我发现自己在厨房里踱来踱去——无法睡觉、无法阅读、无法看电视,美味的炒饭也被我倒进水槽。然后我钻进车子,开回镇上。七点差一刻,美茵大街上有很多停车位。我把车停在肯纳贝克果品公司对面,坐在方向盘后面,看着油漆斑驳的房子——这可是小镇上一度生意兴隆的一家店。
店子已经打烊,从外面看,那就像栋即将被拆除的危房。唯一标明那是人类居所的是落满灰尘的橱窗上的一些莫西饮料广告(用最大号字体写着:“要健康,喝莫西”),非常陈旧,不知道是多少年前写上去的。
果品公司的影子延伸到街对面我停车的位置。
我的右边曾经是酒品商店所在地,现在是一栋整齐的砖砌建筑,里面有家科凯银行支行。如果能从容地进出全国任何一家食品杂货店买一品脱杰克丹尼威士忌或者一夸脱咖啡白兰地,谁还会去绿色前线?也不会有人愿意用易破裂的纸袋;我们现在使用塑料袋。一千年也不会烂。说到食品杂货店,我从来没听说过红加白日杂店。在福尔斯镇,你要是想买食品,会去196号公路一个街区外的IGA(美国国际食品杂货销售联盟)超市,在老火车站正对面。现在变成了T恤商店和文身店。
尽管如此,过去的气息仍然近在咫尺——可能是逐渐西斜的夏日投射的金色阳光,一直如同超自然的力量般震撼着我。仿佛1958年仍然停留在这里,只是遮蔽在一层薄膜之下。今天下午发生在我身上的事要么是出自我的想象,要么是真的。
<i>他想让我做些什么。一些他本来可以自己去做,但是癌症让他无力实施之事。他说他回到过去呆了四年(至少我认为他是这么说的),但是四年依然不够长。</i>
我会愿意走下台阶,呆上四年多吗?就住在那里?两分钟之后回来……我才40多岁,丝丝白发却要爬上鬓梢?我无法想象这么做的后果,也想不出那里有什么事让阿尔觉得那么重要。不过有件事情我想得十分清楚——要我生命中的四年、六年或者八年,这太过分了,垂死之人也不该提出这样的要求。
距离我跟阿尔约好去他家的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我决定回家再做顿饭,强迫自己吃一点。
之后,我会尽力改完论文。我可能是穿越时间回到过去的极少数人中的一个——或许我和阿尔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有此创举的仅有的两位——可是诗歌班的学生还等着要他们的期末成绩呢。
驱车进城的时候,我一直没有开收音机。但现在我打开了它。跟电视一样,节目来自由电脑控制的、在两万两千英里高空围绕地球运转的太空传输器。这事要是发生在过去,肯定会让少年弗兰克·阿尼塞目瞪口呆(但可能不是完全不信)。
我调到5频道50赫兹,听到丹尼与孩子们组合[16]正在演唱《摇滚就此驻留》——三四个紧迫和谐的声音伴着钢琴演唱。然后是小理查德[17]高声尖叫《露西》,再来是厄尼·凯·多一曲如泣如诉的《岳母娘》:“她以为她的指点是贡献,但是她要是离开就是解决方案。”听起来新鲜甜美,就像西蒙兹太太和她的朋友们下午早些时候挑选的橘子一样。
听起来很新鲜。
我想要在过去的世界里逗留几年吗?不。但是我确实想回去。只想听听小理查德名震摇滚乐坛时的歌喉,想不用脱下鞋子、接受全身扫描、通过金属探测器就搭乘环球航空公司的飞机。
我还想再品尝根汁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