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捉)
流浪地球,啊不,流浪大学生计划。是哥谭大学在被小丑整个炸掉后,为了不影响学生们的学习,开展的一项“借读”活动。
听上去有点儿离谱,实际也很离谱,但没关系,都综英美了,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草台班子,缝合巨制……
“你一个人在那儿嘀嘀咕咕什么呢?”
和我一起来到海文的同学好奇地问:“什么草台班子?你想去看马戏吗?我听说哥谭很著名的那个马戏团,叫什么来着?总之就是韦恩收养的那个格雷森,的马戏团,最近要来海文巡演了。你想去吗?”
我看她比较想去玩的样子,就很无所谓地答应了。
果然,同学一脸高兴,直说自己终于找到伴了,大家好像都还处在学校没了的后遗症里,都不愿意出门玩呢。她一个高兴,都忘记了原本追问的东西。
上课摸鱼,我顺手搜了搜“飞翔的格雷森”、“马戏团”之类的关键词。布鲁德海文大学教室内的网速很快,搜索结果没一会儿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框架眼镜的镜片也挡不住我复杂的眼神。
搞什么啊,我以为的好心富豪收养凄苦孤儿,结果是年龄差不了太多、身世又类似的两个小可怜互相抱团取暖吗?我还阴暗地揣测是不是韦恩阔佬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小癖好——毕竟他真的收养了好多同款小男孩,跟我在漫展上和同一个角色的coser老师集邮似的,对不起我真该死啊!
我蔫蔫地关上了浏览器,抬头,认真听讲,企图用知识来净化我肮脏的大脑。
对不起,不该因为你是布鲁斯韦恩就先入为主相信花边新闻的,我忏悔!
忏悔了一节课,我饿了。在学校附近随便找了家餐馆吃晚饭,大约是临近饭点,餐馆里人挺多,交谈声和食物的香气混杂在一起,有种我老家街边的苍蝇馆子的味道。
怪让人怀念的。
我不讨厌,甚至说得上喜欢这种热闹的氛围,一来我擅长闹中取静,二来必要的时候可以从附近的交谈中获取信息。
比方说现在我就听到,隔壁一桌大约是警察的青年们正在互相打趣,说今晚要去酒吧,问其中一个长得格外好看的男人去不去。
我说格外好看,那就是真的好看,要相信一个颜狗的眼光。对方在我目前认知的欧美男性里能排前五,当然此处德雷克不参与排名,毕竟是我私心喜欢的类型。
青年有一双漂亮的、看狗都深情的蓝眼睛——咦?这个形容我是不是也对别人说过?相当开朗的气质,俊美的五官,和完全称得上“诱人”的身材。而且笑起来的样子十分好看,有种足够吸引人瞩目的魅力。
光是我进门到点完单这一瞬间,我就看到有别桌的小姐姐在蠢蠢欲动,估摸着是准备上去要联系方式了。
这也不是我最喜欢的类型,所以我平常心看待,还能悠悠哉哉欣赏美貌。俗话说美貌也是能下饭的,现在我就等晚饭*端上来了。
“……说真的,格雷森,今晚你去吗?”
嗯?耳朵捕捉到了熟悉的姓氏,今天“格雷森”这个名字出现的频率有点高啊。我想着,下意识往那一桌警察看了过去。
大约格雷森是个格外优秀的警探吧,他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下意识抬头回望。我和他的视线交汇,被那一瞬间的锐利吓了一跳。就算他立马反应过来,冲我笑得很好看,我也还是立刻转移了视线。
不是花瓶呀,那挺好,感觉自己的安全又多了一分保障。
我低头扒拉今天的晚餐,也没心思再用英俊小警察下饭了,反而打开了我最爱的《老友记》。
还是用这个下饭吧,这个经典,我想。
这个周末,我和同学去看马戏团表演了。
我在国内从没见识过马戏团这种存在,杂技班子和动物表演倒是分别看过,但巡回的马戏团没有。听说美国以前还有个有企鹅的马戏团,叫什么……马达加斯加?但后来也没音儿了。我上一次看类似的表演还是在《马戏之王》里,赞达亚的角色太惊艳了,歌也很好听……
哈利马戏团,也就是这场全美巡回表演的马戏团全名,是个经典款的马戏班子。意思就是动物表演很出彩,杂技也很不错,两边大约五五开吧。
不过周围还是有人遗憾,说什么哈利马戏团的经典节目自从格雷森一家都死了就没人接班了。旁边有人小声说格雷森的家的小儿子还活着,但不可能参加什么杂技表演了。
“他可是被韦恩收养了!”
“我不就说说?”
两人消停了,我视线无聊地逡巡一圈,在斜前方瞧见一道眼熟的侧影。黑头发蓝眼睛,英俊的五官……是那天餐馆里的警察先生。
不会吧?还真给我遇上当事人啦?
我没忍住,又看了格雷森警官好几眼。他还是那么敏锐,一下子就顺着视线方向朝我看过来了。看过来也就罢了,他还表现出认出我的样子,又朝我露出了昨天晚餐时的同款迷人微笑。
我又猛一下扭过了头。
外国佬也是挺神奇的(虽然我现在才是那个外国佬),视线交汇就好像开启什么神奇小开关一样,靠得近点儿就要主动搭话了。让我一度幻视自己是游戏主角,周围全是主动npc,追着要和我进行不疼不痒的对话……你但凡给我发个任务看看呢!
就看我跑不跑吧!
哪怕我是个社交悍匪呢,也受不住这种交流方式啊。尤其是他们老美各个脸上都挂着如出一辙的社交性假笑,我也不能落下,只好照做,出个门买东西脸都要笑僵了喂!搞得我现在出门在外必戴口罩,只要遮住下半张脸,我声音搞得热情一点,眼睛随便弯一弯,谁也看不出我其实根本没笑。
话又说回来,要不是我才来布鲁德海文,短时间内进行了大量重复社交,我是不会介意和帅哥认识一下的。
不做什么,纯养眼也是好的嘛!
但没有如果,我应付了太多人,偶尔也会想从社交里抽身,喘息一下的嘛。
然而帅哥好像对我很感兴趣……真不是世界上最大的错觉之他喜欢我,表演结束,我在等旁边的观众离场,他也没走,回头就和我搭话。
“你好,我们前天在那家快餐店见过的。我是理查德格雷森,你也喜欢马戏吗?”
“喔喔你好,我是苏虞,你叫我苏就好了。”我从来不会在自我介绍的时候把姓名按照欧美人的习惯反着说,现在也一样,本来也没指望他们千奇百怪的中文发音,没想到这位理查德说得还挺标准,分得清平翘舌和音调。
我对他的好感顿时upup,直到他也友好地对我说:
“苏,你也可以叫我迪克。”
我:?
什么迪克,是Whehedck,Imaspellmyname*的那个迪克吗?
警官先生显然也知道自己昵称的问题所在,在姑娘面前表现得不好意思,挺像那么回事的。但我俩为了不影响别人,就在交谈间转移到了角落,此时他身后有两个人很热情洋溢地就在那儿叫他的名字:
“嘿!迪克!你怎么偷偷来看也不告诉我们一声——哦,是我们打扰到你了?”
迪克也回得很自然:“刚好我今天休息,就过来了。别这么说,我只是和苏随便聊聊。”
——我就知道,这人的不好意思有多半都是在女孩子面前的下意识行为。不一定,不,绝对不是想泡我,他看我的眼神就跟我看堂兄家新出生的小侄女似的,纯粹的慈爱,此人就是习惯性孔雀开屏罢了。
虽然我觉得这人好怪啊,但不妨碍我光明正大偷听他和来人的对话。
从刚才的交谈可以得知,三人是旧相识,后面来的两位是哈利马戏团的表演者,迪克曾经也属于这个马戏团……还真被我猜中了!他是飞翔的格雷森的格雷森!
还好我没大咧咧问出口,不然多冒昧啊,半夜我都会睡不着觉觉得自己真该死的。
迪克没和从前的朋友们多聊几句,三人之间的氛围总有些尴尬,我敏感地察觉到这一点,悄悄把自己缩得更小只了一点。
不过主动降低存在感也没让迪克直接忽视我走人,有时候真羡慕黑子哲也的被动隐身神技,和隐形先生还不太一样,前者是低存在感的概念神。咳,话扯远了。短暂交流几句就会发现,迪克真是个好相处的好青年啊,人长得好看说话又好听,怪不得都让我忽略了……
我神色大变,突兀地打断了迪克热情地想要给我介绍布鲁德海文的行为:
“不好意思我要走了!下次见!”
……我他爷爷的忽略了今天的陪伴对象啊啊啊啊!
我走了,走老远了,空气里似乎才隐隐传来一声叹息:
“那我们也没交换联络方式啊?”
第27章
布鲁德海文是一个海滨城市,早年城市主要经营的是捕鲸业。有个说法是,布鲁德海文是建立在鲸鱼尸体上的城市,但后来海文的捕鲸业落寞了,也因此产生了许多乱象。
简单来说就是经济不行了,失业的人多了,社会就乱了。一句话总结:闲的。
当初在准备留学事宜的时候,我的全副心神都放在搜索出来的哥谭上,没注意到相关联想搜索里就有布鲁德海文。
为什么会有它呢?还不是因为,海文对外虽然远没有哥谭有名,却也是个同样混乱的地方。
也就是说,在布鲁德海文的深夜,同样不要出门为好。
没关系,这我熟,反正我也没什么夜生活……和国内友人联机打游戏算吗?我在深夜他们在大中午,一个阴间一个阳间,勉强也算数吧?
我现在住在布鲁德海文大学提供的学生公寓,双人间,室友就是邀请我一起去看马戏表演的那位同学。人挺好相处的,但一下子从独居变成合住,我心里落差有点大。
说到底,还是不够自由啊。
我想着,又接收到一份新的视频文件。
发消息的人头像是双马尾简笔画小人,一红一蓝的辫子尾很有辨识度。每次看到这个头像我都会恍惚一瞬,产生一种不真实感——我竟然和一位超级反派(本人强调是‘前’)建立了短暂的租赁关系,对方给我养猫不说,还天天给我拍猫咪的小视频。
这说出去谁信啊,我是小丑女二房东,还让她给我养猫。话说美国二房东犯不犯法啊?算了,她都小丑女了,把房子独占了房东也不敢说什么吧……我不太确定地想。
今晚对我来说是个平安夜——这话听上去像是什么狼人杀游戏天亮后的总结语一样。公寓这边平安无事,我躲在被子结界里刷手机,当然,这回看的就是海文的本地论坛了。
海文的城市义警叫夜翼,在论坛上属于毁誉参半,爱的很爱讨厌的很讨厌的类型,但所有人都认同他的身材超赞。
我只简单地看过这个人的简介,主要是他经常往哥谭跑,听说还是初代罗宾再就业(……),我这才稍微瞥了一眼他的wk。当时只隐隐约约看到什么“夜翼的臀,海文的魂(?)”之类的东西啦,现在看到论坛上夜翼的帖子有一多半都在讨论他的屁股(??)我真是心情复杂啊。
但我并没有在过去的一个月里看到过夜翼出没于哥谭,我连大都会的神都见过了,怎么论坛上被吐槽“他到底是咱们城市的义警还是哥谭的啊”的夜翼却没露过面呢?
真奇怪。
因为红罗宾的缘故,我现在对蝙蝠系的义警好感度天然很高,但有几个人我始终没见过。比如蝙蝠女侠,蝙蝠少女,青鸟,还有就是夜翼。
就连遗孤我也在刚到哥谭的那段时间看到过,可有些人却始终没有出现。我现在的心态就很像是抽卡游戏濒临全图鉴,却始终凑不齐最后那几个人一样。
而且总感觉把人集齐了就会有什么阵营加成似的,如果是蝙蝠的话……全体感知度上升?敏捷加成?唔,感觉好普通啊。
我的思维有些过于活跃了,导致这晚有些睡不着。但人睡前玩手机就会一直玩手机,尽管大脑和理智都在劝告:快去睡,明天可是工作日。但手也会继续机械性地重复点击的工作。
所以我狠狠心,将手机关机,塞到枕头底下,接着起身,轻手轻脚地走到了窗边。
窗外是幽深的夜色,靠近公寓这一片没有什么过于高大的建筑,也没有大城市闹市区的灯红酒绿。
四周安静得过分,也没有那种傻缺teenager成群结队地骑着摩托呼啸而过。仿佛整座城市也随着夜幕降临一起沉沉睡去,使海文笼上了一层静谧温柔的纱。
深夜除了容易emo,还容易诗兴大发。我做不出诗,但会念,从小到大的语文教育多少还是起了点作用,现在我看着窗外,就很想念叨一句:
床前明月光。
但偶尔,变故会发生。
视线的尽头,某栋楼的楼顶,一道矫健的身影从高空一跃而下。接着,那道身影在空中做了几个转体,动作优美,难度颇高,像是空中杂技。
我:“哇哦,阁下何不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这时候就不适合思乡了,适合小海豹呱唧呱唧鼓掌。
“苏?你在干什么?”
身后传来室友的声音,迷迷糊糊,略带沙哑。我回头,看见她手里捧着一杯水。看来她睡眠质量很一般啊,中途还会起夜。我就不同了,我入睡困难,但睡着的时候哪怕地震都震不醒的——这是亲身经历,所有人都说我睡着之后就像死了一样安详呢(比大拇指)!
我微笑,对室友说:
“没什么,我睡不着,观鸟。”
室友:?
“喝了水就回去睡觉吧,我也要睡了。”
室友懵懵点头:“喔,喔!”
可不是嘛,好大一只城市夜晚的守护神鸟呢,还会在空中做360度转体叠空翻,绝了!
放某b观鸟区那标题和评论区肯定很精彩,可惜那不是真的鸟。
我带着这样诡异的念头睡着了,连梦里都是蓝黑色的大鸟。它旋转跳跃,我闭着眼,它叽叽喳喳废话很多,我被吵醒了。
真吵,梦里那只大蓝鸟,真吵。
……
“啊啾!”
很吵的大蓝鸟打了起床后的第三个喷嚏。他揉揉鼻子,十分疑惑,他这是怎么了?难道是昨晚夜深露重,感冒了?
那也不应该啊,夜翼制服才更新过,保暖防寒,他还一直在运动。
格雷森小警员给自己做了一碗燕麦粥,用的是上次打折促销购买的燕麦片送的碗,顺带一提,他今天吃的可不是什么促销品,而是新发卖的烘焙燕麦。至于为什么今天这么大方……
黑发蓝眼的青年又从微波炉里掏出一碗燕麦,头也没回地准确道出了身后人的状态:
“抱歉提姆,我这里可没有咖啡。”
和他一样配色却要显得“瘦弱”一些的年轻人懒散撑开眼皮,眼底清明一片。
“用不着。”想了想,他又补充,“我会在出门之后买。”
“也行。”迪克回答得很爽快,没有多纠结。他知道家里的每个人都很有主见,提姆又是男孩子里表现得最“乖”但拿定了主意就谁也动摇不了的那一个。平常说提姆会和咖啡机结婚只是开玩笑,红罗宾真不至于在某天的早餐桌上一脑袋载进咖啡杯里——最后这个纯属达米安的“美好”幻想,对达米安来说是挺美好的。
于是提姆也很满意,姑且没有吐槽大哥那一整柜的麦片收藏。
——提姆不一定会和咖啡结婚,但蝙蝠家统一认为,迪克应当和麦片共度余生。
迪克又打了个喷嚏。
提姆敏捷地护着自己的碗躲远了点,搞得大哥的心好痛,迪克做作地捂胸口痛心疾首状:
“不是吧?我只是打了个喷嚏而已,又没有感冒。”
提姆冷静指出:“这是今早的第四个了,如果不是生病的话,不要告诉我你今早突然得了过敏性鼻炎。”
迪克:……
真不可爱,但算了,孩子还小(bush)。
俩兄弟坐下,迪克主动开启了新话题。只见他勺子随意搅了两下,没有先吃饭,而是先问:
“真稀奇,你找的什么理由来海文?”
不需要问原因,迪克又不是瞎了聋了,不知道哥谭在过去几周发生的大事件——钢铁侠和蝙蝠侠凝望对视的世纪照片还在热趋上挂着呢,底下的哥谭人都在怒喷嗑这玩意儿的都吃点好的吧,迪克还悄悄点了赞。
迪克只想知道提姆是怎么糊弄外人的。
“小丑把哥谭大学炸了,我在分配到布鲁德海文大学的名单里。”
迪克给他比大拇指,很好,那真的很爱学习了。别管大众怎么看堂堂韦恩少总还需要上学啊?总之,这理由很官方很正当。
“但红罗宾不会出现。”提姆补充,赶在迪克发问之前,他预判了对方的问题,又道,“别多想,只是以防万一。有一个还算熟悉的人也在海文。”
他的神态语气都毫无异常,可迪克还是眯起了眼睛:噢哟,还算熟悉。要不是芭芭拉都和迪克说了,迪克还真会被他给糊弄过去。
但既然他们私底下建了无数个小群,总有那么一两个能逃脱红罗宾的窥探,那迪克现在就肯定不能信。
所以迪克也装若无事地点点头,趁着提姆吃燕麦的功夫说:
“哥谭大学的学生啊,说起来,我前两天才遇到过一个呢。好像是个中国留学生,人很可爱,头发卷卷的,有点像小羊肖恩。”
到此为止,迪克低头吸溜他的麦片去了,完全忽视了自家弟弟投来的幽幽眼神。
半晌,提姆“无情”地说:
“我会给你报个眼科的。”
迪克:?
提姆想,没品,她明明就是努力扑腾的小鱼,明明浑身上下都透露出咸鱼的气质,但偏偏——
“她是海里最努力的小鱼。”
迪克:??
满头雾水的格雷森警官上班去了,感谢他家三弟送来的问号风暴。
第28章 (收藏加更)
海文的日子平静又祥和,好似我的霉运也一起留在了哥谭,再没有什么超级罪犯、监狱动乱、精神病人出逃。我和朋友聊天时都感叹:
和吉良吉影共情了,谁不是只想过平静的生活呢?
于是他们开始管我叫吉良吉鱼。
我:。
迟早让杀手皇后把你们骨灰都扬咯!
但我不是替身使者,也没有杀手皇后,更不是变态恋手癖,我不过平平无奇一颜狗罢了。
在三人小群中,我深沉地对两位前往纽约大学的学妹说:
【我在布鲁德海文看到了德雷克,好神奇,他居然亲自来流浪。】
学妹们大约也在摸鱼,回复得很快:
【AAA朋友圈精装:去,和少总哥说:哎哟少爷,什么学啊,要您亲自来上?】
【辣手催鼠:收到】
【辣手催鼠:…手快发错了。你和少总哥还挺有缘,所以你俩搭上话了吗?】
【AAA朋友圈精装:对啊对啊,说上话了吗?】
我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不是,我为啥要和他搭话啊?】
我和少总哥又不熟!
【AAA朋友圈精装:……】
【辣手摧鼠:……】
两人就跟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回复我:
【你不是对他有好感吗?】/【你不是挺喜欢他那一款的吗?】
我:【?】
怎么就都看出来了?我感觉自己每次看到他都表现得很冷静啊?而且——
【你们这么直白,我不要面子的啊?】
坦白是我众多优点中平平无奇的一个,但我感觉今天遇到了对手,这两人真是和我一样看热闹不嫌事大啊。
可是吧,我纠结地打字:
【虽然第一次见就给了我联系方式,后来每次见面都有给我打招呼,还叫司机帮我搬过快递,但那也只是他修养好。】
学妹们给我抠了两排问号,接着,她们说:
【AAA朋友圈精装:承认吧小鱼姐,你就是馋少总哥身子,在意得不得了。】
【辣手摧鼠:他做了什么你如数家珍[指指点点.jpg]】
【AAA朋友圈精装:不用怕的,勇敢的人先享受青春男大!】
【辣手摧鼠:要是被拒绝……呵,德雷克也不过是没品的东西罢辽!】
我:……
谢谢,别的不说,这种被无脑维护的感觉还真爽,男朋友也不一定做得到啊!但是——
【谢谢,冲了!】
不管了,我确实很狗血地对德雷克的脸一见钟情了,就算当时没反应过来,后来也回过味了。只是本人的确母胎solo,没处理过类似的感情,一时有些迟疑也是正常的。
而且擅长脑补的我虽然还没把人追到手,却已经在思考从各种文艺作品里看到的那些美式恋爱了。
救命,我好像适应不了美国的date文化啊!
如此这般将我的担忧说出,学妹们的反应不一:
【AAA朋友圈精装:管他的,睡到就是赚到!】
【辣手摧鼠:还没开始追就已经想到这里了吗?学姐,不愧是你!】
我:……
根本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啊!你们两个!一个怂恿我搞到手再说,一个无脑夸。够了,我说真的够了!
我忧愁地摁灭了手机屏幕。
——这不是完全没用吗?狗头军师们!这不是完全只有狗头,没有军师吗!?
我都开始思考要不要以“我有一个朋友”为开头,到国内网站上寻求帮助了。
“但总感觉只有几种可能啊……”
我喃喃着想。
如果在国内网站说“我有一个朋友,她对第一次见面的大学学弟一见钟情了。学弟是个对谁都很礼貌的富哥,但我、我朋友总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底下的回复要么是“你说的这个朋友是不是你自己”,要么是“写小说的又来找灵感了”,最后一种大约是告诫我千万不要自我意识过剩。
“唉——”
我又幽幽地叹了口气,抓起包包边上的红罗宾挂偶放到自己面前,盯着他面具后的白色豆豆眼,自暴自弃地问:
“红罗宾啊红罗宾,你说说看,我该怎么办呢?”
和它的豆豆眼对视,一秒,两秒——
“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只是一只毛绒公仔。”
我掐着嗓子细声细气地回答。
自问自答结束,我深沉地凝视着毛毛脸红罗宾,突然笑出了声:
“噗。”
和我的声音同时响起的,还有另一道明显是憋不住的笑声,虽然很快就收敛了起来,我还是捕捉到了一丝痕迹。我立刻警觉地抬头,不着痕迹地松开拽住玩偶的手,若无其事若无其事。
刚才的幼稚鬼不是本人,我严肃地想,和那个偷听我自言自语的人对视,试图用眼神谴责对方。可在看清对方的脸的一瞬间,我呆住了。
黑发蓝眼,面容温和俊秀,已经逐步长成的身体却还带了点我最爱的少年感,混合出一股成熟夹带着青涩的味道。就像我喜欢吃的青苹果。
这么一说我就有点馋了,决定了,待会儿就去超市看看。
脑子里想着吃的,我就没有先开口,见我不说话,德雷克也不说话,我俩保持着他看我我发呆的姿势一段时间,才终于有人出声:
“你们两个……在干嘛?”
——但说这话的不是我或者德雷克的任意一个,那是道迟疑的女声,我觉得有点耳熟,抬头一看:好嘛!我现在的室友!
怎么能巧成这样!迎着室友从迟疑困惑到恍然大悟的视线,我悲伤地想。先是我琢磨着怎么和年下男大谈恋爱,男大本人就出现在了我面前,接着在校园里一天都不一定能见上几次的室友也从天而降,正巧目睹了我和男大面对面干瞪眼的场景。
我疑惑,我恍然:原来我的霉运没有留在哥谭,只是表现形式不一样,从生命安全被威胁变成了风评被害,顶多倒霉程度降低一些,但消失是不存在的……罢了罢了,别管室友的眼神多有内涵了,主要是我本身心思也不清白,男欢女爱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我最在意的其实是德雷克会不会觉得被冒犯。
我去观察德雷克的反应,他一副没发现的样子,但结合对方的家庭背景和身份,我更倾向于他只是装作一无所知不让我们难堪罢了。
唉,他真的,我哭死……坏了,我该不会长恋爱脑了吧?
我神色凝重,思考恋爱脑的诊断方式、确诊了之后还有没有得救,没留意另外两人都交流了什么。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室友已经满脸都是笑意地和我告辞了:
“就不打扰你们两个,我先去吃午饭了。”
我嗯嗯点头,目送她离去,临走前,她还颇有深意地回望了我一眼。那一眼包含了千言万语,复杂得让我十分困惑。
“咳咳,苏……”
听到德雷克叫我名字——他还记得我是谁好耶!——我赶紧看向他,虽然还不知道他叫我干嘛,总之答应了再说:
“怎么啦?德雷克。”
咦惹。说完我就身体一颤,恶寒。
夹!太夹了!打个形象的比方,和我对猫咪说话时一样夹。
“叫我提姆就好。既然都这个时间了,不如一起去吃个饭?我知道一家还不错的餐馆,我们可以一起。”
但提姆一点多余的反应都没有,神色如常。而且他让我叫他的名字诶!不是提摩西而是提姆诶!再说提姆笑那么好看,我晕晕乎乎就同意了:
“好,好哦……”
等来到码头的海鲜市场,我俩面对面坐下,他问过我的喜好为我点了餐,我才恍然发现——
等一等,等一等啊!这就和他约午饭了?他为什么要和我吃饭,我怎么同意的?凭什么是他先开口不是我!?(超大声)
我恨恨捶桌,口中低喃:“Shft!”
“噗。”
我抬眼,看向漏气的某人。某人捂着嘴,笑得眉眼弯弯:
“抱歉抱歉,你真有趣。”
我内心:呵,男人,这就被我迷住了?
我表面:“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以及,朋友,你知道你自己又在说什么吗?
提姆点头:“恰好对你们国家的文化有一些研究。”
他说得风轻云淡,我却双眼一亮:
“哪里是一些,明明就是很了解嘛!”
是能听懂我的梗的人,好感度up!再一想,他刚才表现得绅士又得体,但又没有初见时的距离感,笑起来又显得格外好看……好感度upup!
而当他为我点的餐被送上来之后,我看着诱人的卖相大吃一口,再吃一口,就更加喜欢他了。
好有品的男人!长得帅性格好,懂我的梗还能找到好吃的餐馆,进得了高级餐厅也能吃这种藏在鱼市里的小店,天国的妈咪啊,你女儿吃得真好!
各种意义都吃得很好呢。
我们边吃边闲聊,说起哥谭,哥谭大学,我的倒霉事迹,在布鲁德海文的生活。不过说得最多的,还是我对正义联盟盲盒的吐槽:
“我以为日本人做的盲抽已经够讨人厌了,没想到正义联盟的新品盲盒也不遑多让……那么多人至少分个AB池啊!我根本抽不到蝙蝠侠呜呜呜——可恶的资本家!就是这么掏空我的钱包的!”
提韦恩少总正联盲盒发行商老板姆:“好吧,反馈收到,我会试着让他们整改的。”
接着,他问我:
“你知道我是你口中‘可恶的资本家’,对吧?”
我一秒收了哭脸,笑:“嘻。”
第29章
和提摩西德雷克的午餐约会结束,我心情很好地提着一盒三文鱼回到了公寓。开门进房间放东西一气呵成,盯着桌面两秒,我一拍脑门:
“哎呀,忘了苹果!”
算了,反正下午要去洗衣房,那就晚点儿再去买吧。我想着,脱下外衣往床上一爬——我倒!
什么找人分享约会体验,不存在的,虽然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午餐时光,我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睡午觉。饭后本人没有立刻昏迷过去,已经是非常坚强了。
我脑袋沾上枕头,很快就睡了过去。
醒来就到了傍晚。
看着窗外逐渐昏暗起来的天色,我沉思:嗯……这中间的时间呢?被绯红之王删除了吗?!
比窗外天色还要暗淡几分的室内传来一声幽幽的:
“醒了?”
我被吓了一跳,差点炸毛,警觉地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定睛一看才发现,哦,原来此等勾魂女鬼是我室友啊。
“但你为什么坐在那里不开灯?”
我充满好奇地询问。
室友也满肚子话要说呢。她不答反问,狠狠一拍桌子,超大声:“你这个年纪怎么睡得着的?!你不是才和德雷克约会回来吗?我可是一下课就赶回来想听细节。结果进门看到你睡得可香!叫都叫不醒啊!”
我迟疑:“……抱一丝?”
可我这个年纪就是很想长睡不醒的嘛!我还想问呢,你们这个年纪怎么睡不着的?有道是春困秋乏夏打盹,冬日正好眠,我乏了眠一眠,又怎么不可以了?
……这么看来我也没有出现担心的恋爱脑现象嘛,回味今天的午餐约会不如睡觉,也不如下一顿饭。
“三文鱼,吃吗?”
我问她。
她毫不犹豫地点头,点完才意识到自己被我带歪,一时间吞吞吐吐,却再也找不到合适的时机继续刚才的话题了。而我也没有主动将两人单独相处时的细节告诉别人的念头——至少不能和相处短短几天的室友说。
虽然经常嘴快过脑子,但我是有分寸感,真的。回头和国内的朋友说!
两个人分享了一盒新鲜三文鱼,虽然吃得满口留香,却也只有半饱。
“感觉刚开了个胃。”
我摸着肚皮若有所思,室友点头附和:“确实。”
我与她对视——你懂我意思吧?片刻后:
我:“我隐约记得,咱们有一张外卖单。”
她:“我仿佛记得,我前天买了玉米片。”
我:“炸鸡可乐!”
她:“玉米片塔塔酱!”
“啪!”的一下击掌,我们发出臭味相投、啊不,心有灵犀的嘿笑。
好耶!垃圾食品大会!
但我们没能等来外卖,只等来了一个惊天噩耗——
“什么?全城戒严???”
室友早已经把玉米片和塔塔酱端上桌,却久等外卖不至,一边催促我问问看店家外卖送到哪儿了,一边着急地刷手机。我电话还没打通呢,她就先惊呼出声了。也不知道是玩手机的时候看到了什么消息,她那股出身哥谭“爱咋咋我就笑看你们折腾”的从容不迫消失不见,抬头看向我时神情仿佛天都塌了。
看我干啥?我天也塌了!什么叫全程戒严啊?总不能是谁打进来了吧?阿美莉卡政府吃素的吗我请问?
以及最重要的——
“我还能拿到我的炸鸡吗?……啊,电话,打通了。”
室友会意收声,一双眼睛期待地看着我。别看我还能正常与电话那边的外卖员交流,实际已经在流冷汗了。
别死盯着我啊,搞得人家压力很大的!
“……嗯,好,我知道了,没关系,你也保重,再见。”
我挂断了电话,面对室友已经料到什么却还要垂死挣扎一番的视线,我悲伤地说:
“他刚出门就戒严了,没办法给我们送外卖了。”
室友悲伤地倒下了:“怎会(嚼嚼)…如此(嚼嚼嚼)……”
我:“是啊!(嚼嚼嚼)”*
——别说,原味玉米片配塔塔酱还怪好吃的嘞。
“哦对了。”我吃着玉米片,差点忘了一件事,“外卖员问我封锁时间久的话,他能不能吃我们的炸鸡,我同意了,你没意见吧?”
室友蒯了一大玉米片的酱:“无所谓了,不同意他真要吃了我们也拿他没办法,说不定以后还会在我们的外卖里吐口水。”
我赞同:“确实……我好像还剩了几瓶苏打水,你要喝吗?”
室友:“我也还有一点水蜜桃果汁和伏特加……”
两两相望,我们又成功对上了脑电波——还等什么?调酒啊!
一觉“睡”到后半夜,我头疼欲裂,艰难在地板上蛄蛹两下,好不容易才成功爬了起来。一看,室友还在“昏迷”。
——谁知道她的一点伏特加,是只用了15毫升之后的一整瓶啊!喝到后面果汁耗尽,我俩干脆直接苏打水兑伏特加,没两口就都趴下了。
“隔壁家的大姐姐出国留学后烟酒都来,你可千万不要学她啊……”我哪怕头疼欲裂,也没忘了玩梗,真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苏虞,有这个毅力你干什么都会成功的!加油!苏小虞!
今天选择酒精已经是难得放纵一次了,之后可一定要记得远离这玩意儿。我想着,顺手拿起桌边的杯子喝了一口——
“呸呸呸!”
我又赶紧吐了出来:忘记了,杯子里全是伏特加兑苏打水,没法解渴。我只好驱动起滞涩的身体,去拿仅存的苏打水。
“唔——”
地上的室友大约被我发出的动静吵到了,口中发出低低的呓语,接着翻了个身,继续昏睡。我想了想,没有贸然叫醒她,从室友床上拽下来一条毯子,盖在了对方身上。
看着她蜷缩在毯子里睡得香甜的模样,我满意点点头,又一次走到了窗前。
这次我不想吟诗了,我想知道傍晚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一整座城市停摆,之后又会不会影响到我的学习生活。可我只是个普通人,在美国没有任何人脉背景……嗯?人脉?
我的视线缓缓投向了身后桌面上的手机。少总哥,能不能是人脉哥呢?
我想去拿手机,脚才向前迈出一步,身后窗外便传来了猎猎的风声。并非呼啸的狂风,而是布料在风中抖动的声响。我心底怀揣着某种近乎于荒谬的猜测,却仍旧顺从本心的转过了身——
夜色,晚风吹拂着窗帘,月光,和沐浴着银辉的一只红黑色的小鸟。多么熟悉的描述,我差点以为这是罗朱现代版新编,不,换成我和红罗宾的话,得是梁山伯与朱丽叶。
和面具后看不清形状颜色的双眼对视,我笑了起来:
“红罗宾,你怎么在这里?”
他说只是路过,我并不直言自己信或不信,只上下扫视了红黑配色的义警两眼,接着便盯着他的下巴开始思索:嗯……怎么觉得他有点眼熟呢?我当然比较熟悉红罗宾,他现在可是我推的英雄!但是,但是吧,这股熟悉感的来源不是红罗宾,而是某个——
“看来你没出什么事。”义警先生说着,十分守礼地没有往房间里看,他告诉我明天、不,今天海文的部分地区会停工,其中就包括了布鲁德海文大学。
“……这些地方遭受了重创,我想你应该做好准备。”
说完,红罗宾就走了,徒留我在他身后尔康手,原本的思绪也被打乱了——不是,哥们,你哥谭出身的谜语人一点我能理解,但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再走啊?
我遗憾地缩回手,心里暗自下了决定:不论如何,下次一定要让这家伙在我在二手平台上切的全球限量色纸上签名!
再度转身——感觉自己好像在公寓小小的空间里上演折返跑,我看见了一双迷茫的眼睛。
我:……!
她:……?
室友嘶哑的,茫然的声线说:“人、人蝠?你没被吃掉?!”
我:。
大松口气!什么啊,她把红罗宾认成人蝠了啊,那没事了!
我端起和蔼慈爱的微笑,配合着身后的月光,我仿佛神女再世。
“好孩子,你睡懵了,喝口水回床上休息吧,今天不上课。”
室友十分听话地照着我说的去做了,重新闭眼之前,她和我说了今晚的最后一句话:
“我知道你每晚都在沐浴月辉。你放心,我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的。”
我:“蛤?”
回想起室友的确和我聊起过玄幻修仙小说,我有了个不好的猜想:这姐们,该不会修仙文入脑,真以为我搁这儿吸收日月精华呢吧?哦不对,晚上只能吸收月华。
她是睡了,我却是睡不着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阵,我还是没憋住满腔的吐槽欲,遂发微博:
【我再也不搞抽象了:美国室友沉迷中国玄幻小说,以为我晚上睡不着看月亮思乡是在沐浴月华修炼[哆啦A梦吃惊]】
这是我的吐槽小号,一向是被我用来吐黑泥的。今天是槽点太多了没忍住,否则我一般不背后蛐蛐人的。
我都是当面辱骂回去。
发完我就睡觉去了,没想到这条深夜吐槽博,它火了。
一觉醒来发现WB消息提示全面飘红的我:???
凭什么!我眼睛和消息提示一样红通通。凭什么我大号给我cp产粮数十载依旧不温不火,小号发个吐槽就爆了?爹的!跟这个世界爆了算了!
第30章
纽约,帝国州立大学。
我拖着从最初来到哥谭的三个精简到只有一个的行李箱,望着帝国大学恢宏的大门,心中并没有多少激动。
帝国大诶,全美top级别的学校诶,我竟然随随便便就能踏进来,申请过这所大学的人都要羡慕哭了……以为我会这么想吗?是的我会。但那只是年轻的我会产生的想法,经历过了接连不断的意外,并且小号在微博走红后,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我了。
现在的我,心已经比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还要冷冰冰了。
我推了推脸上的墨镜,嘴角下撇——心情坏耶,布鲁德海文大学说什么学校百废待兴,就不耽误你们学习了,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人已经坐上了前往纽约的飞机。
中途航班倒是没有晚点,可是我的行李被送错跟着下一班飞机抵达纽约,害得我在机场多耽误了几十分钟,错过了帝国大学来接人的大巴,只能自己坐地铁。
航空公司补偿的里程根本抚慰不了我的坏心情!因为那简直就像是什么诅咒一样,总让我产生不好的预感:该不会,我还会继续四处流浪吧?我有预感,纽约绝不是我研究生生涯的终点。
怀揣着莫名悲伤的心情,我上了地铁。
纽约地铁,懂的都懂。我全程都像母鸡护鸡仔一样保护着随身小包和手机,却不想还是遭遇了一场意外——
“你是说,有一对同性恋人为了庆祝她们即将到来的婚礼,在纽约地铁上撒币,对吗?”
我点头,表情诚恳极了:“对啊。”
迎接我的青年有着一头略显凌乱的褐发,长相不能说不好看,但五官偏清秀,看上去不是美国校园里最受欢迎的那种“体育明星”。不过细看的话就能发现他并不瘦弱,隐隐露出的小臂上有流畅的肌肉线条。
简而言之,是我会欣赏的类型。不过他典型理工科宅男的包上挂着一个可爱的小挂件,能看到的一点手机壁纸上也有女孩子的身影,大约是有感情不错的女朋友的,所以我只是打量了他一眼,就礼貌地收回了视线。
而且我还有本人xp天菜提姆德雷克!
说回导致我迟到超级加倍的罪魁祸首,我怕眼前的小哥不信,认真解释:
“我说的都是真的,信我。”
当时,地铁上。我很警惕周围的一切事物,生怕一个没留神身上的东西就少了一星半点。结果当我坐下后,两个女人推着一个比人高的大箱子急急忙忙地冲进了地铁。
下一秒,地铁门关闭。高个子的金发女人松了口气,伸手去擦脑门上的汗,没有把住那大箱子。而另一个黑发的美艳女人也做着和同伴一样的动作。于是乎,伴随着地铁前进,大箱子自然而然地开始向车厢后半段滑动。
在目瞪口呆的我的注视下,箱子创飞了金发女人,黑发的伸手想去补救,却没稳住,也倒了下去。随之而来的,是被她装在包里的一袋子硬币腾空又朝车厢内四散落下。整个车厢先是一愣,接着几乎所有人一拥而上,趴在地上抢起了硬币。
我倒是没抢,因为一枚硬币直接落到了我的行李箱上。
当时,我清楚地听到两个女人绝望的呐喊:
“别抢!那是结婚用的!”
“天杀的你们这群抢劫犯!”
于是我得出结论:这是一对即将结婚的同性恋人,就是不知道结婚还要用硬币是哪里的风俗了……
车厢混乱了很久,我比两个女人先下车,在下地铁前,我想了想,把落我手里的硬币还给了她们,并留下一句祝福:
“你们会是幸福的一对。”
转身,下车,深藏功与名。我深觉自己做了件大好事,但时间还是被耽误了,现在和彼得解释过后,我强调:
“一切都是纽约地铁的错!我在哥谭都没遇到过这么离谱的事!”
听完我讲述的彼得:……
他:“有没有一种可能,她们不是自愿的?”
我:“可她们对我说谢谢诶。”
他看上去更纠结了:“那还有没有一种可能,她们是谢谢你把硬币还给了自己?”
我咂嘴:“算了,都行吧,我们现在要去做什么?”
彼得:。
他好像有点又止,一脸吐槽欲没得到彻底释放的憋屈。我权当没看出来,实在是没那个闲工夫关照一个刚刚才认识的人的情绪。再说了,他不是都吐槽了两句了吗,我看也是够够的了。
眼下的气氛有些不尴不尬,彼得伸手挠挠脸颊,刚开了个头就有人从身后叫住了他:
“彼得,你是在……?”
说话间,来人看向我,英俊——咦阿美莉卡风水这么养人吗好多帅哥啊——的脸上挂着温和——这个形容也很眼熟的笑,我琢磨了半天才回过味来:好家伙!这不是第一次见面的提姆嘛!但是少总哥的气质没眼前这个人阴郁,他藏得虽好,我的观察力也不是盖的,哼哼!
“哈利!”
彼得也叫出了对方的名字。我因为这个相似的发音而多看了来人一眼,对方对视线的敏感程度却远超我的预料,几乎是立刻就捕捉到了我的视线。
奇怪,这位纽约的哈利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有钱人,怎么怪敏锐的?而且气质该说不说,真有点阴郁…我直觉没出错吧?
被我的大脑下意识认定为阴湿男鬼(?)的有钱人姓奥斯本。好吧,又是个全美都有名的姓氏,难怪不乐意搭理我呢,理解,理解。这位小奥斯本先生和彼得应该是不错的朋友,知道彼得还要带我去公寓和物理系大楼转一圈后,主动提出帮忙,被彼得委婉拒绝后转向了我,挺礼貌地说了声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也可以找他。
我当然没当真,纯礼貌客套的话谁信谁傻呗,可是啊……
“总有种我在纽约也呆不长的感觉。”
我小声咕哝。
小奥斯本已经离开,彼得很灵敏地偏头,双眼带着疑惑地看向我:“什么?”
“不,”我摇头,假笑,“什么都没有哦。”
“是吗……?”彼得挠头,放下疑惑,为我介绍起了校园内部,“那边是篮球馆,帝国大学的篮球和橄榄球队表现都不错,明天就有一场篮球比赛,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到时候可以去看看。”
我心说对不住啊小哥本人对篮球的所有认知来自黑的篮球,你们不用超能力的话我是看不懂的哈哈哈……“好的,有机会的话我会去看的。”
——但一个合格的社会人要懂得合理虚伪,不管我去不去,给彼此一个台阶下绕过当前话题才是正解。
不过我也在想:少年…青年啊,你要是说排球,我说不准还真就去看了,毕竟我看过的球类运动漫画里,只有排球正常得令人感动。没有超能力,不会死人,更不存在外星人……比现实世界还正常!而且我的确懂得排球的规则,也更喜欢排球一点。
在我想东想西的时候,彼得还在继续——他真的很认真,老实说我都有点喜欢他了,谁会讨厌一个真诚的人呢?
“这边出去左转直走就是图书馆,进入和借阅都需要学生ID……哦对!我应该先带你去办理ID卡,不不不,应该先把行李放下!”
说着说着,他嘴皮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语速也随之提升。我仿佛看到了彼得的左右脑开始互搏,谁也说服不了谁。
原来不善社交的外表下,他还有颗话痨的心!
我决定挺身而出,为他解决难题:“这样,听我的,你帮我拿行李,你带我去办ID卡。”
彼得恍然大悟:“对哦!还可以这样!”
他还真从我手中接过了行李箱,并且一副“你真好你帮了大忙”的模样……天啊,我简直要为自己刚才逗弄人的行为感到愧疚了。
——骗人的,我才不会,嘻嘻。
正相反,我十分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来自彼得的好意。肉眼可见的,被我感谢后,彼得更开心了一点。看来对他的评价还可以增加一条:
助人为乐。
他想帮忙,我提供机会,我们都没意见,还有哪个妖魔鬼怪要提出反对?谁!?
“Emm……苏?”
有人叫出了我的名字。啊不是?还真有妖魔鬼怪反对我们啊?
我犀利的视线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却撞入了一双漂亮得如同宝石的蓝眼睛。看见我注意到自己,那眼睛随着主人的心意微微一弯,随后,熟悉的嗓音带着柔和的笑意,在我面前五步远的距离响起:
“真巧,你……你们在这里。”
——但不知为何,我背后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不好,有危险!
我本能地回答:“太好了!没想到你也在纽约!”
声音里充满热情,甚至到了有点虚假的程度,但我绝对是真心的!这简直是老乡见老乡之纽约版,亲人啊!
我热泪盈眶(并没有):“我好想念哥谭啊,呜!”
来人,也就是提姆:“……嗯?”
一旁的彼得:“啊?”
以及,不知何时闯入校园的匪徒:“兄弟们我就说没搞错!是德雷克!哥谭阔佬都很好绑上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