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太久以前,格雷斯曾上渥太华峡谷去寻找特拉弗斯家的避暑别墅。她已有多年未上这个地区来了,这里的变化自然很大。七号公路如今都已绕开市镇,而在以前是直穿而过的。而在她记忆中以前绕弯子的地方,现在反而是笔直的了。加拿大地盾的这个部分有许多小湖泊,一般的地图上都不标出来,因为根本排不下。即使在她弄清了或是自以为弄清了小塞博湖的方位时,从乡村土路又有许多条道路可以通向它,接下去,当她选上了其中的一条时,与它相交的又有那么多条铺有路面的街道,那些街名她连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其实,四十多年前她在这儿时,连街名都还没起呢。那会儿路边也还没有人行道,只有一条土路通往湖边,此外就是环湖有一条曲里拐弯、很不规整的路。
现在出现了一个村子。或者说一片郊区——这样称呼也许更加恰当一些,因为她没见到有什么邮局或是最不起眼的便利店。这片小区占着湖边四五条街那么深的地方,小小的房屋紧挨着,占着一小片一小片的土地。有些无疑是夏季避暑住的,因为窗户上已经钉上了木板,每逢冬季总免不了要这样做的。不过仍然有许多房子显示出长年有人居住的种种迹象——迹象很多,从充塞在院子里的塑料健身器械和户外烤架,以及训练用的自行车、摩托车和野餐用的木桌上都可以看出来,有些人在这仍然算是暖和的九月里坐在桌边吃午饭、喝啤酒。另外也会有人——那就很难见到他们的人影了,是学生或是独身的老嬉皮士——他们会把旗子或是锡纸片挂起来充当窗帘。这些都是造价便宜的小房子,总体上还算结实,有些装了防寒设备,有的却没有。
格雷斯本来会决定掉转车头往回走的,倘若她没看见那座八角形房子的话——它的屋顶周围都饰有回纹格子铁饰,每隔一面墙就有一扇门。那是伍兹家的别墅。她一直记得它是有八扇门的,可是现在看来只有四扇。她从未进去过,不知那里面是怎样隔成小间的,或者究竟有没有隔开。她也不认为特拉弗斯家的任何人曾经进去过。早年间,这座房子四周都是围着高大的树篱的,还有闪光的白杨树,只要湖岸刮过一阵风它们就会飒飒作响。伍兹先生和伍兹太太已经上年纪了——就跟格雷斯现在一样——好像从来也没有朋友或是孩子来探望过他们。他们这所饶有古风、设计奇特的房子现在也显得荒芜且不协调了。邻居们把搁置不用的破东西和他们一时拆散有待重新安装的车子、他们的玩具和待洗的东西,都堆在了这座房子的四周。
当她在沿着路开下去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处找到特拉弗斯家时,她发现那儿的情况也是一样。现在大道经过这里后还能通向别处,不像以前就终止在房子的前面,而周围的房子距离它四面环绕的宽宽的游廊也只是咫尺之遥了。
那是格雷斯所看到的第一幢建成这个样子的房子——只有一层,主要的屋顶朝四边一直延伸到游廊的边缘,当中并没有间断之处。后来她在澳大利亚也见到许多房子是跟这一样的。这种风格会让你想到炎炎夏日。
过去,你总是能从游廊上跑下来,穿过多尘土的车道末端,再穿过一片长有杂草和野草莓的沙地——那也是特拉弗斯家的产业,然后就跳入——不,事实上是
着走进湖中。现在你都几乎看不到湖了,因为多出来了一幢结结实实的大房子,是这一带那种为数不多的正规的郊区别墅,还附有能放两辆车的车库呢——沿着这条路一路开来,时不时能见到一幢这样的房子。
格雷斯之所以要从事这次远征,想达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也许最最坏的结果就是,她确实找到了她打算要找的东西。能遮风挡雨的屋顶,百叶窗,房前的湖泊,房后高高耸立的枫树、雪松和乳香木。旧貌保存良好,原封不动,但那样的景貌却丝毫也不能说明她自己的经历。而找到了一些如此衰败,虽仍留存却早已不合时宜的东西——就像特拉弗斯的房子如今的情况那样,加了几个屋顶窗,抹了怪刺眼的蓝漆——从长远来说,说不定对自己的伤害倒会稍少一些呢。
要是发现这个旧宅完全不在了,那又会如何呢?你会大惊小怪。要是有人走过来听你说什么,你会哀叹它的消失。不过那样便会让你感到轻松?陈旧的迷惘与自责莫非就会消亡?
特拉弗斯先生盖起这座房子——当然,是他让别人帮他盖的,是作为结婚礼物,好让特拉弗斯太太得到一个惊喜的。格雷斯初次见到这座房屋时,它大约已有三十年历史了。特拉弗斯太太的儿女年龄间隔很大——格蕾琴大约二十八九岁,已经结婚有了孩子,莫里二十一,正要上大学的最后一年。还有尼尔,三十五六吧。不过尼尔不姓特拉弗斯。他的名字是尼尔·博罗。特拉弗斯太太以前结过一次婚,那男的后来死了。她在一所培养秘书的学校里教商业英语,凭此挣钱维持生活、养育孩子。特拉弗斯先生在提到她遇到他之前的那段生活时,总把它说得几乎像是在服劳役犯的苦刑,纵使自己此后欣然为她提供一辈子的舒适生活,那都是难以补偿的。
特拉弗斯太太自己却从未这样说过。她曾经跟尼尔住在彭布罗克镇一座大房子隔出来的一套房间里,离铁路很近,她在餐桌上讲的许多故事都是跟那里的生活有关的,像别的房客的事啦,以及那位法裔加拿大房东的事——她学他那口刺耳的法语和乱七八糟的英语。真应该给那些故事起上标题的,就像格雷斯念过的瑟伯① 所写的那些故事一样——
她是在十年级教室后墙根架子上置放的《美国幽默文选》里偶然读到的。(在书架上一并摆放着的还有《最后的男爵》和《桅前两年》。)
《克罗马蒂老太太爬上屋顶的那一夜》、《邮差是怎样向弗劳尔小姐求爱的》,还有《吃沙丁鱼的那条狗》。这些就是瑟伯书里的几个篇名。
特拉弗斯先生从来不讲故事,他吃饭时连话都很少说,不过如果他恰好看到你在注视——比方说——用石块砌起来的壁炉,他就会说,“你对岩石也感兴趣?”并且告诉你每一块石头的出处,以及他又是怎样费尽周折寻觅到那块特殊的粉红色花岗石的——因为特拉弗斯太太有一回瞥向一个路边断岩,看到了类似的一块石头,曾经惊叹不已。他也会向你炫耀一些他自己设计的其实并无特别了不起的装置——厨房里能往外旋转的角柜啦,窗台底下的储物空间啦。他个子高高的,背有些驼,嗓音柔和,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油光光地贴在脑壳上。他连下水时都要穿上浴鞋。他穿着平常的衣服时不显得胖,可是穿着游泳裤时,那上面就显出了白生生往下重叠的肉褶子。
那年夏天,格雷斯在小塞博湖北边伯莱瀑布旁边的一家旅馆里找了个活儿。初夏时,特拉弗斯一家到这儿来用过餐。她没有注意到他们——那张桌子不归她管,那天晚上客人又特别多。她在铺设干净餐具准备接待下一拨客人时感觉到有人想和她说话。那是莫里。他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愿意有空的时候跟我一起出去走走?”
格雷斯在摆银餐具,几乎连眼皮都没抬。她说:“被人激将来的吧?”因为他的声音既高又紧张,站在那里直僵僵的,好像来得挺勉强似的。这儿的姑娘都知道,有时一伙从度假村来的年轻人会互相激将,看谁有本事把一位女招待约出去。这倒不完全是闹着玩的——如果邀请被接受,他们真的会到场,只不过有时候仅仅是带你上公园走走,而不是请你去看电影,连咖啡都不请你喝一杯。因此接受邀请的女孩会觉得挺没面子,仿佛真的到了穷途末路那一步似的。
“什么?”他显然受到了伤害,这时格雷斯停下手里的活儿,抬眼看他。她似乎在一瞬间就把莫里整个人都看了个透,这个真正的莫里。胆怯却很热诚,天真但是很有决心。
“好吧。”她快快地说道。她的意思可能是说,好吧,别生气,我知道这不是激将,我知道你不会那样干的。也可以理解为,好吧,我答应一起出去就是了。她自己也不太清楚究竟是哪一种意思。可是他把话理解成同意了,当下便安排起来——连声音都没有压低,也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用餐者朝他投来的目光——说是第二天下班以后就来接她。
他真的带她去看电影了。他们看的片子是《新娘的父亲》。格雷斯一点也不喜欢这部影片。她讨厌里面的那些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孩子,她讨厌被宠坏的富家小姐,她们什么负担都没有,只会撒娇发嗲、索钱要物。莫里说那不过是一出逗趣的喜剧罢了,但她说问题不在这里。她也分析不清楚问题关键到底在什么地方。换了别人都会认为,那是因为她当女招待,穷得上不起大学,如果她结婚也想摆这样的排场,那真得节衣缩食省上好多年,自己来负担这笔费用才行。(莫里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他对于她能这样想却没一点看不起的意思,相反倒几乎是怀着敬意呢。)
她无法解释,自己也不太明白,她所感觉到的并不完全是妒忌,而是一种愤怒。并非因为她不能那样散漫地花钱购物,那样穿衣打扮。而是因为人们都认为女孩子就应该这样。那就是男人——一般人,所有的人——认为她们应该是的样子。漂亮、当成宝贝似的供着哄着宠着,自私而又蠢笨。女孩子似乎就应该这样,那才有人为之神魂颠倒。这以后呢,又会当上母亲,一心都扑在孩子们的身上。自私倒不自私了,但还是一样无知。永远都是如此。
她正为此而怒气冲冲,但是身边却坐着一个爱上了她的男孩,因为他相信——顷刻之间就相信——她在思想与心灵上都是既成熟又有自己的独立见解的,而且还把她的贫穷视为一圈有思想性的浪漫光环。(他自然知道她穷,不仅是因为她在干着的活儿,而且也因为她说话有很重的渥太华峡谷的乡音,这一点当时连她自己都还未能察觉到。)
他尊重她对影片的看法。现在既然听了她结结巴巴、充满火气的分析,他倒也打算试着讲讲自己的想法了。他说,他现在认识到,人性中,再没有比妒忌更为幼稚、更为女人气的了。这一点他算是明白了。他反对妒忌,就跟她不能容忍轻浮、不满足于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她是不同凡俗的呀。
格雷斯一直记得那天晚上自己穿的是什么衣服。一条深蓝色的舞裙,一件白上衣——透过那上面花边的镂孔可以窥见她乳胸的上部,还系着根宽宽的玫瑰红色松紧腰带。显然,在表现出来的她与希望别人认定的她之间,是存在着差别的。但她身上绝无那会儿时兴的那种小巧精致或是精心修饰的痕迹。衣裙边上有些破损,事实上,还使她带点儿吉卜赛风格呢,何况还有最不值钱的镀银手镯,以及那一头又长又卷、野性十足的深色头发,若是上班端盘子,她是得把头发用网罩套起来的。
不同凡俗呀。
他跟妈妈谈到了她,妈妈说:“你一定要把你的这个格雷斯带到家里来一起吃一顿饭。”
这对她来说全然是件新鲜事,立刻就使她感到异常愉快。事实上,她一下子就喜欢上特拉弗斯太太了,就跟莫里一下子就爱上了她一样。当然,她一般是不会如此晕头晕脑地被迷住、成为精神上的俘虏的,这不合她的天性,她跟莫里可不一样。
格雷斯是由她的舅舅舅妈带大的,严格地说应该是舅公舅婆。她母亲在她三岁时就去世了,她父亲移居去了萨斯喀彻温,另行建立起了家庭。带大她的那对老夫妻对她很好,甚至很以她为骄傲,只是不太清楚应该怎么管她,因为他们不善于与别人交流。舅公以编结藤椅为生,他教会了格雷斯该怎么编,以便自己眼力不济时最终有人把这门手艺接过去。可是接着她有了夏季上伯莱瀑布去打工的机会,虽然他不舍得——舅婆也一样——让她去,不过他也相信,在她安定下来之前多体会一些人生经验是应该的。
她当时二十岁,中学刚毕业。照说她应该早一年毕业的,可是她作了个奇怪的选择。她住着的是个很小的镇子——离特拉弗斯太太住过的彭布罗克不远——可那里却有一所能让学生受五年教育的中学,使你够资格去参加政府规定的一种考试,当时是称作高级注册考试的。这样,学生就不必去学所有的中学科目。她在该校念的一年学期结束时——那应该是她最后的一年,也就是十三年级——格雷斯试着去参加了历史、植物学、动物学、英语、拉丁语和法语的考试,得到了本来无此需要的好成绩。可是到九月份她又回来,说她还想学物理、化学、三角、几何与代数,虽然这些科目一般认为都是女学生最不易学好的。那一学年结束时,她已经学了十三年级所有的科目,除了希腊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德语,但她在的那所学校里都没有教这些科目的老师。她在三门数学课与自然科学课程上成绩也都不错,虽然不如上一年那么突出。她也曾想过,那么,是不是可以自学希腊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德语呢,这样,就可以试着参加明年的相关考试了。可是学校的校长跟她谈了一次话,告诉她这样做达不到什么目的,因为她反正也没有可能上大学,更何况大学课程也是不需要如此完备的一份“拼盘”的。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她有什么计划吗?
没有,格雷斯说,她只是想把义务教育能免费提供的东西全都学到手罢了。以后仍然是去干她编藤椅的手艺活。
校长认识这家小旅店的经理,他说,如果她想试着做一下夏季女招待,他可以帮着引荐。他也提到了体验人生况味这样的话。
看来,即使是身在其位管理教育的人也并不相信学习必定与生活有关系。每当格雷斯告诉别人自己做了什么——她这么做是为了解释为什么自己在中学里迟了一年毕业——那些人听了后没有一个不对她说,你必定是疯了。
只有特拉弗斯太太没有这样说。她上的是商业学院而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因为人家对她说,她必须得“有实用”,可是她现在懊悔得不得了——她是这样说的——但愿当初给塞进她脑子里的是些——或者首先是些——不实用的东西。
“不过你的确得有个职业以维持生计,”她说,“编藤椅看来还是件很实用的事情。以后再看看有什么机会吧。”
看什么?格雷斯一点儿也不愿想以后的事。她希望生活就像现在一样延续下去。她跟别的姑娘调换班次,使自己星期天从早餐之后就能休息。这意味着每逢星期六晚上她都必须干得很晚。事实上,她是在把和莫里相处的时间换成与莫里一家相处的时间。她和莫里如今再也无法一起去看场电影了,再也没有机会两人单独相聚了。不过他会在她下班时去接她,大约在十一点钟,他们会驾车出去兜兜,在某处停下来吃个蛋筒冰激凌或是一份汉堡包——莫里很严格注意不带她进酒吧,因为她还不到二十一岁——最后找个地方把车子停下来亲热一番。
格雷斯对这样的亲热场景——往往会延续到凌晨一两点钟——的记忆,似乎倒不如别的一些时候的来得更深刻,比如围坐在特拉弗斯家圆餐桌旁时,或是——当每一个人终于都站立起来,端着杯咖啡或是别的什么新鲜饮料——坐到房间另一端的黄褐色皮沙发、摇椅或加了垫子的柳条椅子上的时候。(倒用不着有人花力气来收拾餐具并清洗厨房——第二天早上自有位被特拉弗斯太太称为“我的朋友、能干的艾贝尔太太”来包办这一切的。)
莫里经常把垫子拉到地毯上,在那里坐下。格蕾琴来吃饭从不换一套正规些的衣服,仍然是一条牛仔裤或是军裤,她一般总是交叉着双腿,坐在一把宽大的椅子里。她和莫里都是大身架、宽肩膀,继承了母亲的某些好的相貌——焦糖色的卷发、暖人心的榛子色的眼睛。甚至脸上还有酒窝呢,不过只是莫里才有。小帅哥一个呀,别的女招待都这么称赞他。她们轻轻吹上一声口哨,嘴里说上一句:相好的来了。特拉弗斯太太身高也就是差不多五英尺,罩在亮丽的穆穆袍② 下面的身体不显得胖,只是挺敦实的,就跟一个还没充分长成的孩子似的。不过她眼睛里那种明亮、专注的目光,随时都会绽放出来的笑意,却是没有也不可能被人模仿或是继承的。儿女们也没有她脸颊上那种粗糙得像是出了疹子似的红颜色。这可能是任何恶劣的天气都不加以考虑硬要出门而造成的,这就像她的体形和她的穆穆袍一样,显示出了她那独来独往的个性。
在那些星期天的晚上,除了家人,也会有几个来客。一对夫妻,也可能是一个单身客人,年龄与特拉弗斯夫妇相仿,脾气也跟他们差不多,女的热情机智,男的话少一些,动作稳重一些,性格也随和一些。大家讲一些有趣的故事,往往是说他们自己是多么可笑。(格雷斯一向都是个热心的交谈者,所以此刻都有点烦自己了,现在再让她回忆起吃饭时讲的那些笑话曾让她觉得多么有趣,都已经很难了。在她老家那边,大多数有刺激性的笑话都带点荤味儿,当然,她的舅公舅婆是不参加进去的。他们家难得来了客人时,大家讲的无非是人家夸奖菜怎么可口啦,而自己则谦虚一番,要不就是聊聊天气,心底却但愿这顿饭能快点吃完。)
在特拉弗斯家,晚饭吃完后,如果天气确实有点凉,特拉弗斯先生就会把炉火点燃。大家会玩特拉弗斯太太称作“愚人字谜”的游戏,其实玩的时候,参加者还得相当聪明才行,即使在他们想编出特幼稚的谜底时。吃饭时言语不多的人现在可以一显身手了。看似荒谬已极的谜面,答案倒可能是相当机智。格蕾琴的丈夫沃特猜中了,过了一会儿格雷斯也猜中了,这使得特拉弗斯太太和莫里都很高兴。(莫里大声喊道:“瞧,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吗?她可聪明了。”这话让大家都觉得有趣,只除了格雷斯自己。)特拉弗斯太太带头编一些特别好玩的谜面,好使这个游戏不至于过于沉闷,也免得让猜谜者过于焦虑。
唯一一次使得玩游戏的人感到不愉快的是梅维斯来吃饭的那回,她是特拉弗斯太太的儿子尼尔的妻子。梅维斯和她那两个孩子住得不远,就在湖下游她父母亲的家里。那天晚上在的只有特拉弗斯自己一家人,还有格雷斯,本来是期待梅维斯、尼尔带着他们那两个小小孩一起来的。可是只有梅维斯一个人来——尼尔是位大夫,这个周末因为有事留在了渥太华。特拉弗斯太太很是失望,但她还是强装笑颜,快乐地喊道:“不过孩子们不至于是留在了渥太华吧,是吗?”
“倒霉的是,没有,”梅维斯说,“不过他们情况正不顺呢。我肯定吃饭时他们会从头闹到底的。小的那个身上出痱子,而米基天知道又怎么不开心了。”
她是个让太阳晒得黑黑的瘦女子,穿一条紫色的连衣裙,用一条相配称的紫色宽带子把深色头发拢在脑后。其实人还是挺好看的,只是嘴角那里多出了两个小鼓包,表示她看什么都不顺眼,人正烦着呢。她盘子里的食物几乎一动都没动,说是对咖喱过敏。
“哦,梅维斯。这太糟了,”特拉弗斯太太说,“是新得的吗?”
“哦,不。我得了都有好多年了,只是过去碍于礼貌没有说。可是我再也不想半夜半夜地犯恶心了。”
“你要是早些告诉我们——我们另外给你做点别的什么好吗?”
“不用麻烦了,我没事儿。反正我一点胃口都没有,天这么热,当妈妈的又有这么多的福气,我是任什么都吃不下去的了。”
她点燃了一支香烟。
后来,在玩游戏时,她跟沃特为了他用的一个字的意思而争吵起来,翻字典后证明这样解释是可以的,她就说:“哦,我很抱歉。看来我的档次已经远远落后于你们诸位了。”到了每一个人都得交一张纸,写上自己挑选的字,以便下一轮用的时候,她笑了笑,摇摇头说:
“我可想不出有什么字可写的。”
“哦,梅维斯。”特拉弗斯太太说。接着特拉弗斯先生也说:“写吧,梅维斯。随便哪个用过的字都是可以的。”
“可是我一个用过的字都没有。我非常抱歉。我就是觉得今天晚上脑子特别不好使。你们别管我,只管玩你们的好了。”
他们也的确这样玩下去,都装作没出什么不对头的事似的,与此同时,梅维斯抽她的烟,仍然装出一副执意显得很可爱的受伤后的苦笑。不一会儿,她站起身子,说她真的很累,她那两个孩子再麻烦外公外婆管着也不合适了,她在这里做客,感到非常有意思也很受教益,不过现在她真的要回去了。
“圣诞节来到时,我得送一本牛津字典给你们。”出门时,她发出刺耳的大笑声,不特别针对某一个人地说道。
沃特所用的特拉弗斯家的字典是美国出版的。
她走了以后,谁也没有看谁。特拉弗斯太太说:“格蕾琴,你还有力气给我们大家煮一壶咖啡吗?”格蕾琴朝厨房走去,嘴里嘟哝着说:“真逗。耶稣都受不了呀。”
“唉。她也不容易,”特拉弗斯太太说,“拖着两个孩子呢。”
每个星期里,从早餐清理完餐厅到开始摆设晚餐的桌子,格雷斯可以有一次休息。特拉弗斯太太在得知这一点后,便开动汽车去伯莱瀑布,把格雷斯接到湖滨,让她享受这自由的几个小时。莫里此时是要上班的——这个夏天他是和修路工人一起在修整七号公路——而沃特则要去渥太华他的办公室上班,格蕾琴会陪孩子们游泳或是在湖上划船。特拉弗斯太太一般总会说她要去购物,或是要准备晚餐,或是有信要写,她让格雷斯独自待在宽大、凉爽、有遮阴的起居室里,那里摆着永远有凹痕的沙发和好几个塞得满满的书架。
“喜欢什么就拿下来看好了,”特拉弗斯太太说,“你若想歪一会儿,想睡,怎么的都行。你干的活儿很辛苦,一定很累。我反正保证你能准时回去就是了。”
格雷斯一分钟也没睡。她光是读书,几乎一动都不动,短裤下面的光腿因为出汗都跟皮革粘在了一起。她浑然不觉,也许是因为读书读得太愉快了吧。连特拉弗斯太太的进进出出她都经常视而不见,直到不得不搭车赶回去上班了才把书放下。
特拉弗斯太太也不随便开口和格雷斯聊天,直到过了相当长的时间,格雷斯的思想已经完全从所读的那本书里解脱出来。这时,她才会提到这本书她也读过,还会谈谈自己的感想——不过那感想经常是既有思想内涵又很有趣的。例如,在谈到《安娜·卡列尼娜》时,她说:“我都不记得读过多少遍了,不过我知道最初我喜欢吉提,接着又变得喜欢安娜——哦,多可怕,居然会认可安娜,可是现在,最近的这一次阅读,我发现自己一直都是同情多莉的。多莉下乡时,你知道吧,带上了所有的那些孩子,她必须考虑怎么解决洗澡的问题,那儿没有洗澡盆呀——我寻思人年纪一点点变大同情心也是会产生变化的。情感是会受到洗澡盆左右的。不过,千万别把我的话当真。你不会的,是吧?”
“我恐怕从来都不受别人看法的影响。”连格雷斯自己都对会这样答复感到吃惊,不知道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还是过于幼稚了,“不过我很喜欢听您聊天。”
特拉弗斯太太笑了起来,“我也很喜欢听自己聊天呀。”
一来二去,没过多久,莫里开始谈论起他们结婚的事来了。短时期内自然还不行——总要等取得资格当上工程师才行吧——可是他谈到结婚这事时像是对她对他都是再自然也不过似的。等我们结了婚,他总是这么说,格雷斯倒是既不质疑也不反驳,只是好奇地听着。
等他们结了婚他们要在小塞博湖边上有一个家。离他父母住处不要太近,也别太远。当然,那只是一处夏季的住所。别的季节里,他们就得住在他当工程师工作需要他去的那个地方了。去什么地方都是有可能的——秘鲁呀,伊拉克呀,西北地区呀。格雷斯感兴趣的倒是有关旅行的想法,而不是他无比骄傲地说到咱们自己的家时所引起的联想。这事在她看来似乎一点都不真实,可是,在她长大的那个小镇的那所房子里帮她舅公干活,以编结藤椅为生,这同样也从来都不像是真实的。
莫里老是问她,她在舅公舅婆面前是怎么说他的,她又打算什么时候带他上她家里去与他们见面。其实他那么信口用的家这一个字,在她听来还是觉得有点别扭的,虽然这个字她自己也是不得不用。在她看来,更恰当的说法应当是我舅公舅婆的家。
事实上,在她每星期所写的短柬里,除了提到自己“有时会跟一个夏季在附近打工的男孩出去”之外,她别的什么都还没有说呢。她语气里给人的印象是这男孩也是在旅馆里工作的。
倒不是说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结婚。那样的可能性——一半是必然性吧——在她脑子里也是闪现过的,和靠编藤椅谋生的想法交织在一起。以前虽然没有人追求过她,但她坚信总有一天必定会有的,而且也跟这回似的,男方立时就下定了决心。他会遇上她——说不定是拿了把椅子来修补——见到她,便一见钟情。他必定是很英俊的——跟莫里一样,热情迸发的——也像莫里一样。紧接着的便是让人兴奋的肉体上的亲密接触了。
但是这样的事却并没有发生。在莫里的车子里,或是在繁星映照下的草地上,她倒是愿意的。莫里虽然有此需要,但是却不愿就这样草率而为。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保护她。她那样从容地自我奉献倒令他有点不知所措了。他也许感觉到了冷淡吧。按部就班的投怀送抱是他所不能理解的,也是与他想象中的她不相吻合的。她自己也不理解自己是有多么冷淡——她相信她显示出的急切必定会带来她在孤独与幻想中渴求的欢愉,她觉得接下来该由莫里来接手了。可是他却并没有这样做。
这样的较劲儿使得两人都很困惑,而且还稍稍有些愠怒和羞愧,因此道别时总不能不以更多的接吻、拥抱和更多的亲热话来加以补偿,免得对方不高兴。对于格雷斯来说,能独处斗室,在单身宿舍里上床,把前几个小时的印象从脑子里排除出去,这倒是件轻松的事。她觉得莫里能独自驱车沿着公路回家,把他对自己的印象重新调整一下,以便继续全心全意地爱她,这对于他,也必定是件能放松神经的事。
劳工节③ 后,大多数的女招待都回到中学、大学里去了。可是尽管人手不足,旅馆仍然要开到感恩节④ ——格雷斯是属于留下来继续干活的人。据说今年的十二月初还要再开,办冬季营业——至少是圣诞节那几天是一定要开的,不过厨房和餐厅部的人似乎没一个人知道是不是真会这样。格雷斯在写信给舅公舅婆的口气表示圣诞节她是一定要上班的。事实上她压根儿没提旅馆有段时间会歇业,她只说自己恐怕一直要上班到新年之后。因此他们不用等她回家了。
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倒不是她还有别的计划。她对莫里说过她觉得应该再帮舅公一年,说不定得想法子另找个人来学编结,与此同时,他,莫里,就可以把大学的最后一年念完。她甚至还答应圣诞节带他回家去见见家人。而他也说圣诞节是正式宣布订婚的好日子。他在把夏天打工的钱攒下来,准备给她买一枚钻戒呢。
她也一直在攒钱。这样在他上学时就可以坐大巴去金斯顿看望他了。
她说得答应得都很轻巧。但是她真的相信——或者即使是希望,这样的事能够实现吗?
“莫里是个有纯金品质的人,”特拉弗斯太太说,“这,你自己也是能看出来的。他会是一个可爱单纯的丈夫的,像他的父亲一样。他跟他哥哥尼尔不一样。他哥哥尼尔非常聪明。我不是说莫里不聪明,脑子里缺根弦又怎么当得成工程师呢,不过尼尔——他这人深沉。”她因为自己这样说而笑了起来,“深不可测的海底洞穴⑤ ——我说的是什么呀?很长时间尼尔和我相依为命,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指望。因此我觉得他是很了不起的。我不是说他没有幽默感。但是有的时候最嘻嘻哈哈的人反倒很忧郁,是不是这样?你简直弄不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过为自己已经成年的孩子担忧,这又有什么用呢?我是有点为尼尔担心,为莫里只是稍稍担心一点点。为格蕾琴,我是压根儿不操心。因为女人总是有内在的力量能让自己活下去的,是不是这样?男人倒不见得有呢。”
湖边的别墅不到感恩节是不会封闭的。格蕾琴和她那些孩子自然得回渥太华,因为要上学。莫里呢,这儿的工程结束了,便得去金斯顿。特拉弗斯先生一般只是周末才来这儿。不过,特拉弗斯太太总是会继续待下去的,她告诉格雷斯,有时候和客人在一起,有时候是独自一人住在这里。
可是她的计划有了变化。九月间,她随特拉弗斯先生回了渥太华。这事来得很突然——周末的晚宴取消了。
莫里说她偶尔会出点问题,神经方面的问题。“她必须得休息上一阵子,”他说,“她得进医院去待上一两个星期,使自己能够安定下来。不过她总是会好起来,然后就出院的。”
格雷斯说他母亲看上去挺好的,一点儿都不像有这样的病嘛。
“怎么会得的呢?”
“我想家里人恐怕都不清楚吧。”莫里说。
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呃。可能是因为她的丈夫。我是指她的第一个丈夫。尼尔的父亲。他的遭遇,等等等等。”
尼尔的父亲原来是自杀的。
“他情绪很不稳定,我猜。”
“不过呢,也不一定是因为她前夫,”他接着说,“也可能是别的原因。我母亲那样年纪的女人常会有这类的问题的。不过问题不大——现在有了各种各样的好药,这种病好治。你不用担心的。”
到感恩节,果然如莫里所预料的那样,特拉弗斯太太病愈出院了。
感恩节聚餐像往常一样要在湖边家中进行。而且也按常规在周日举办——跟以前一样,因为星期一大家就要收拾行李,关窗锁门了。这对格雷斯来说倒正合适,因为她的休假仍然是安排在星期天。
全家人都会到的。没请客人——除非把格雷斯算作客人。尼尔、梅维斯和他们的孩子将住在梅维斯父母亲那里,星期一在那边聚餐,但是星期天他们是要在特拉弗斯家这边过的。
星期天上午,等莫里把格雷斯带到湖滨这边来时,火鸡已经在烤炉里烤上了。因为有小小孩,晚餐得早些开,大约在五点钟吧。馅饼已摆放在厨房的料理台上了——南瓜馅的、苹果馅的、蓝莓馅的都有。主厨的是格蕾琴,她在厨房里的动作灵活协调得跟个运动员似的。特拉弗斯太太坐在厨房桌子旁,和格蕾琴的小女儿达娜一起玩拼图游戏。
“啊,格雷斯。”她喊道,一边跳起身来要跟格雷斯拥抱——她这样做还是第一次——由于动作不灵活,她的一只手弄乱了拼装的小木片。
达娜不高兴了。“外婆。”她哭哭叽叽地喊道,然后一直在边上挑剔性地瞧着她的姐姐詹妮去把小木片收集拢来。
“可以重新摆好的嘛,”詹妮说,“外婆也不是存心想弄乱的。”
“越橘沙司你放哪儿了?”格蕾琴问。
“在食品柜里。”特拉弗斯太太说,仍然紧捏着格雷斯的胳臂,也没有去管弄乱了的游戏。
“食品柜里的哪儿呀?”
“哦。越橘沙司呀,”特拉弗斯太太说,“呃——我自己做的。我先让越橘浸入少量的水,然后在文火上慢慢加热——不,我想是先用水把它们泡透了——”
“唉,我没时间听你从头说起了,”格蕾琴说,“你的意思是说你根本没有沙司罐头?”
“我想是没有。我一定是没有的,因为我是自己做的。”
“那我得派谁去买几罐来了。”
“你要不要去问问伍兹太太她那儿有没有?”
“不了。我都没怎么跟她说过话。我没这个心思。得让谁往商店跑一趟。”
“亲爱的——现在是感恩节,”特拉弗斯太太柔声柔气地说道,“哪家铺子都不会开门的。”
“顺着公路下去的那家,任何日子都是营业的。”格蕾琴的声音变得响起来了,“沃特在哪儿?”
“他下湖划船去了。”梅维斯从后卧室里喊道。她让自己的声音里带有一些警告的意思,因为她正在哄她的小宝宝入睡,“他把米基也带上船了。”
梅维斯是驾自己的车带了米基和小宝宝来的。尼尔得稍晚一些才来——他有几个电话要打。
而特拉弗斯先生又是打高尔夫球去了。
“我只是想让谁去商店跑一趟。”格蕾琴说。她等着,可是后卧室那边没有传来愿意帮忙的回应。她朝格雷斯扬了扬眉毛。
“你不会开车吧,你能开吗?”
格雷斯说她不会。
特拉弗斯太太朝四下里看了看,找她的那把椅子,在她坐下来之后,便舒心地叹了一口气。
“对了,”格蕾琴说,“莫里能开车。莫里在哪儿呢?”
莫里在前卧室里找他的游泳裤,虽然每一个人都告诉他水太冷,不宜游泳。他也说商店不会开门的。
“会开的,”格蕾琴说,“他们卖汽油。就算那一家不开,快到珀斯那里还有一家,知道吧,就是卖蛋卷冰激凌的那家——”
莫里想让格雷斯和他一起去,可是那两个小姑娘,詹妮和达娜,正拉着她一块儿去看外公在屋子旁边挪威枫树上安装的那架秋千。
在走下台阶时,格雷斯发觉她一只凉鞋的带子断了。她干脆把两只鞋子都脱了——在沙土地上走得挺惬意的,那里长有小草的地压得挺瓷实,上面还落了一层干枯起卷的叶子。
她先推两个坐上了秋千的孩子,接着又由她们来推她。在她光着脚从那上面跳下来时,一条腿蜷了起来,她疼得“哎哟”了一声,不知道什么地方出了毛病。
不是腿的事,是她的脚。疼痛是从她左脚底部那里发出来的,那儿让蛤壳锋利的侧边划破了。
“蛤壳是达娜找来的,”詹妮说,“她要给她的蜗牛搭一所小房子。”
“蜗牛跑掉了。”达娜说。
格蕾琴、特拉弗斯太太,甚至是梅维斯都匆匆跑出了屋子,以为叫疼的是哪个孩子。
“她的脚流血了,”达娜说,“都流了一地。”
詹妮说:“她是让贝壳划伤的。贝壳是达娜捡来的,她想给伊凡盖座房子。伊凡是她的蜗牛。”
于是有人端来了一盆水,用水冲干净伤口,毛巾也拿来了,大家七嘴八舌地问伤得厉害不厉害。
“还行吧。”格雷斯说,一瘸一拐地走向台阶,两个小姑娘争着要搀扶她,结果却绊住了她,真是越帮越忙。
“哎呀,挺严重的,”格蕾琴说,“不过你怎么不穿鞋呢?”
“她的鞋带断了,”达娜和詹妮异口同声地说,就在此时,一辆酒红色的敞篷汽车几乎不出声音地拐进停车空地。
“哟,这真是不能再巧了,”特拉弗斯太太说,“来的正好是我们所需要的人。一位大夫。”
这就是尼尔,格雷斯还是头一次见到他。他高高瘦瘦的,动作很灵活。
“你的药箱呢,”特拉弗斯太太开心地喊起来,“已经有一个病人在等你了。”
“你那辆车挺不错呀,”格蕾琴说,“新买的?”
尼尔说:“华而不实罢了。”
“小宝宝这会儿肯定醒了。”梅维斯像是发着无名火似的,一扭身便朝屋子走回去。
詹妮一本正经地说:“你一来气儿,便会说小宝宝要醒了。”
“你给我闭上嘴。”格蕾琴说。
“可别告诉我们你没有带药箱哟。”特拉弗斯太太说。不过尼尔倒是手一挥,从后备厢里把只药箱提了出来,于是她又说:“啊,你带了的,那太好了,总是要以防万一的呀。”
“你就是那病人?”尼尔向达娜说,“怎么回事?咽下了一只癞蛤蟆?”
“是她,”达娜很要面子地说,“是格雷斯。”
“我明白了。她吞了一只癞蛤蟆。”
“她划破脚了。血流呀流,流呀流。”
“是让蛤壳划的。”詹妮说。
这时尼尔对那两个外甥女说了声“闪开点儿”,就在比格雷斯低一级的台阶上坐下,他轻轻抬起她的一只脚,说:“把那块布还是什么的递给我。”接下去便小心翼翼地吸干净血,好检查伤口。他现在离她那么近,格雷斯便闻出了她在小旅馆干了一夏季活儿学会辨别的气味——带点薄荷味儿的酒精气味。
“一点儿不错,”他说,“血流个不停。洗干净了,这做得挺好。疼吧?”
格雷斯说:“有点儿。”
他探索性地正视她的脸,虽然那只是迅速的一瞥。也许是在探究她有没有闻出那股气味,她又会作何感想。
“肯定是疼得不轻。瞧见搭下来的那块皮了吗?我们还得探到那底下去,确定没受到污染,然后在上面缝上几针。我这儿有些药,抹上后你就不会觉得太疼了。”他抬起头看着格蕾琴,“嘿。把这些观众弄开去好不好。”
直到此时他还没有跟他母亲说过一句话呢,而她却还在不断地说他来得倒真是时候。
“时刻准备着。”他说,“童子军不是经常这么说的吗?”
他的手很稳,一点不像喝醉的样子,他的眼神也一点儿不像。他也不像他跟孩子们说话时想装出的那副快乐叔叔的模样,或是想在格雷斯面前充当的、安慰话说得比唱得都好听的大哥哥的角色。他那苍白的脑门高高的,有一头密密实实的灰黑鬈发,灰色眼睛挺亮,大嘴巴的嘴唇皮薄薄的,一扭曲时,便显出一副挺不耐烦、消化不良或是挺痛苦的模样。
就在台阶上把伤口包扎好了之后——这时格蕾琴已经回进厨房,把孩子们也一并带走了,可是特拉弗斯太太仍然没有走,她仔细地观察着,嘴唇抿得紧紧的,似乎要保证她是不会插一句嘴打扰他们似的——尼尔说他认为最好还是把格雷斯带到镇上的医院去。
“要打一支破伤风针。”
“不至于这么严重吧。”格雷斯说。
尼尔说:“关键不在这儿。”
“我看还是去的好,”特拉弗斯太太说,“真得了破伤风——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用不了多长时间的,”他说,“好吗,格雷斯?格雷斯,让我扶你上车。”他撑着她的一只胳膊。她穿上那只没坏的凉鞋,把受伤那只脚的脚趾套在另一只鞋子里,以便拖着脚往前走。绷带打得既整齐又紧密。
“我一会儿就回来,”他说,这时她已经在座位上坐好了,“跟大家说一声抱歉。”
向格蕾琴吗?是向梅维斯吧。
特拉弗斯太太从游廊上走下来,脸上一副迷迷蒙蒙很热情的样子,那在她身上显得很自然,而且真的很真诚,尤其是在今天。她把手按在车门上。
“这很好,”她说,“这太好了。格雷斯,你简直是上天派下来的。你会注意不让他今天喝酒的,对吧?你当然是知道应该怎么做的。”
格雷斯听着这些话,却几乎没有用心去想上一想。特拉弗斯太太身上所起的变化使她感到非常不安,她的躯体显得比以前笨重了,所有的动作也变得僵滞了,表现出的慈爱似乎很偶然很冲动,眼角透露出一种带泪的微笑。她嘴角那里像是沾了一层稀薄的壳,有点像是糖浆造成的。
医院是在三英里外的卡尔顿屯。铁路上方有一条高架路,他们开在那条路上速度快得惊人,格雷斯觉得开得最快时,车子真的是离开了路面,他们是在飞。路上几乎没有别的汽车,所以她倒不怎么害怕,再说这事也不是她管得了的。
尼尔认识急诊室的当班护士,他填完表格,让护士顺带看了看格雷斯的脚。(“活儿干得漂亮。”她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于是他可以亲自去干下面的活儿——给格雷斯打针了。(“当时不觉得疼,但过一会儿会的。”)他打完针,护士回进那小隔间,说:“候诊室里有个人要接她回去。”
她对格雷斯说:“他说他是你的未婚夫。”
“告诉他这儿的事还没完。”尼尔说,“不,跟他说我们已经走了。”
“我已经说了你们在这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