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登汽车(1 / 2)

木星的卫星 艾丽丝·门罗 7449 字 2024-02-18

假如生在另一个时代,我想当个老姑娘。我们家出过很多老姑娘。这是个贫穷的家庭,家里人极其沉默,坚韧,节俭。我和他们一样节俭,一块中国丝绸叠好放在抽屉里,由于手指在黑暗中的抚摸而变旧;或是一封信,藏在少女时代的衣服下,无须打开阅读,因为每个字都已经烂熟于心,只消轻轻一碰,便一切尽在不言中。也许不必是这样可触摸的东西,仅仅是记忆中暧昧不明的词语、亲昵随意的声音和冷酷无助的眼神——仅仅这些就可以。有了这些,我就可以年复一年地刷牛奶桶,熨烫衣服,跟着牛群走在长满桤木和多毛金光菊的崎岖小道上,把洗干净的工装裤搭在栅栏上、把抹布摊在灌木上晾晒,生活得忙忙碌碌。那个男人会是谁呢?他可以是任何人:在索姆河战役中牺牲的士兵;或住在路前面不远处的农民,娶了个说话粗鲁的妻子,生了一大帮孩子;或是一个去萨斯喀彻温省闯荡的男孩,曾经说要来接我,却再也没有音信;或是那个每周日把我吓醒的牧师,我生怕会遭受他所说的那种折磨。谁都可以,我可以秘密地拥有其中任何一个,终生的秘密,终生的梦境。我可以在厨房里唱歌,擦炉子,擦煤油灯的玻璃灯罩,从水桶里舀水,烧水泡茶喝。擦洗过的锡罐和破旧的抹布散发出一股微微的酸味。我的床在楼上,有高高的床头板、钩针编织的床罩,以及看起来粗糙却很好闻的法兰绒被单。还有热水袋,可以缓解我的抽筋或夹在两腿中间。就这样,我一次次地回到幻想的世界,任自己受到攻击,不再是从前那个自己。一个处女固执的信念,深信不疑的信念。任何一个饱经风霜的妻子都会告诉你,根本没有那回事。

我将长柄勺浸入水桶,也任自己沉浸在无害的疯狂中。我哼着歌,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好奇。

“他是山谷中的百合,

是闪亮的晨星,

是我万里挑一、心有灵犀的好人儿。”

今年夏天,我住在多伦多一个叫凯伊的朋友的公寓里,准备完成一本家族史书,是一些有钱人出钱雇我写的。春天的时候,为了写这本书,我需要在澳大利亚待一段时间。在那儿,我遇到一个人类学家,很多年前我们在温哥华曾有过一面之缘。那时他和第一任妻子在一起(现在是第三任),我身边则是第一任丈夫(现在离婚了)。当时我们都住在“福特营”——大学里已婚学生聚居的地方。

这位人类学家曾经调查过昆士兰北部的语言群体。他打算先在这个城市的一所大学待上几周,再去印度与妻子会合。他妻子得到一项资助,正在那里学习印度音乐。她是那种新式的妻子,有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他的第一任妻子当时是有工作的,她要挣钱供他读完大学,然后待在家里生儿育女。

我们周六中午一起吃了饭,周日乘着游船逆流而上,去一个动物保护区游玩。船上有很多带着孩子出来玩的人,很是吵闹。在保护区,我们看到了像黑香肠一样蜷成一团的毛鼻袋熊,一脸不悦、脏兮兮的鸸鹋,走过一个开满了不知名鲜花的棚架,还和考拉合了影。我们聊起彼此的近况,时而严肃,时而轻松,还不忘开开玩笑。回来的路上,我们喝了船上酒吧里的杜松子酒,然后接吻了,还小小地出了个洋相。船上的引擎声、婴儿的啼哭声、小孩的尖叫声和追逐打闹声混合在一起,吵得我们几乎没法说话,但是他说:“请过来看看我的房子吧。我有一处借来的房子,你会喜欢的。我迫不及待地请求你,请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我应该去吗?”

“我要跪下了。”他这么说,也这么做了。

“起来,正经点!”我说,“我们在外国呢。”

“也就是说,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一些孩子停下手里的游戏,盯着我们看,表情惊讶而又严肃。

我叫他X,仿佛旧式小说里假装是现实中的人物。X是他名字中的一个字母,又好像很符合他的气质,所以我这样称呼他。在我看来,这个字母既宽泛又神秘。用字母来代替名字,我近来经常这么做。我对自己说:“巴登汽车144路。”随即脑海里就会出现一连串景象,街道和房屋都清清楚楚;有拉特罗布街、帕丁顿街,还有彩票销售点。学校是宽敞舒适的平房,鸡蛋花树上落下柔软娇嫩、香气扑鼻的花。我们就是乘这辆车去市中心的,一共去过四五次,拎着自己的网兜,在伍尔沃思商店买食品杂货,在科尔斯肉店买肉,在糖果店买甘草糖和姜心巧克力。这个城市的很多建筑都建在溪谷之间的山脊上,所以当我们穿过人口稠密但尚未开发的山村去市中心时,有种下山的感觉。市中心有条浑浊的河,不乏殖民时代那种宜人的破旧感。我们来这里的时间虽短,却觉得一切都很熟悉,而且不会和从前的记忆相混淆。车上坐着一些戴遮阳帽的家庭主妇,我们仿佛了解她们的生活;溪谷上边那些建在木桩上的关着百叶窗、墙面晒裂了的房子,我们仿佛知道里边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也熟悉那些看不到的街道。这种熟悉不会给你压力,反而让你感到喜悦,还夹杂着些许陌生感,好像我们曾经以一种自己不理解的方式路过这里。我们经过一个悠闲度日的人家,心中升起十足的安全感——我们在任何合法的家庭里,任何自己本该属于的地方从未有过的感觉——这或许是事实,或许只是说说而已。我们度过了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而且没有假期里通常有的那种无所事事的感觉。X每天去学校,我去市中心的研究图书馆,在缩微胶片阅读机上看旧报纸。

一天,我去图旺公墓找一些墓碑。这里比加拿大的公墓壮观,但是有点乱。一些华美的白色墓碑上,碑文随意得令人吃惊,比如“我们的好妈妈”“一个好人”等。我在想,这说明澳大利亚人的什么特点呢?接着又想,在别的国家时,我们总是想探究事情的意义,又想该如何跟X讨论这个问题。

教堂司事从他的小房子里走出来,帮我一起找。这个年轻人穿着短裤,身上满是文身。他的胸前文着一艘扬帆航行的船,叫“澳大利亚费利克斯”号;一只胳膊内侧文了一个闺阁中女子,外侧文了一个彩绘武士,另一只胳膊上文的是龙和旗子;一只手背上文着澳大利亚地图,另一只手背上文着南十字星座。我不想偷看他的腿,脑子里只留下一个大概的印象:他腿上的图案比较复杂,像竖排的漫画,还有一串围绕在花中的圆形徽章,也许里面包含了某些姑娘的名字。我留心记下这些细节,准备回家以后和X分享。

他也会带东西回家:公共汽车上的聊天,词语的起源,他发现的某些联系等。

我们大胆地用“爱”这个字眼,不用承担什么责任,也不用考虑未来。自由自在,潇洒大方,时常庆祝,但又不会频繁到令人生厌的地步。我们深信,这短短的时光将充溢着幸福。唯一的遗憾就是太懒了,没去植物园看一次盛开的荷花,也没一起去看一场电影,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后悔;但可以肯定的是,将来我们一定会想起很多当时没来得及分享的事。

我梦见X给我写了一封信,是木版印刷的,字体歪歪扭扭。我想这样他就能隐藏自己的笔迹了,真聪明,但这封信读起来却很费劲。他说希望我们一起去古巴旅行,是他在酒吧里遇到的一个牧师请我们去的。我在想,那个牧师是不是间谍。他说我们可以一起去佛蒙特州滑雪,说他不想干涉我的生活,但确实想给我庇护。庇护——我喜欢这个词。梦境越来越离奇,信被延误了,我试着给他打电话,但电话拨号盘坏了。我好像在照顾一个小婴儿,小家伙正在衣橱的抽屉里睡觉。梦变得越来越混乱,越来越压抑,直到我醒来。“庇护”这个词仍然在我脑海里萦绕着,我只能任它慢慢退去。在女王大街和巴瑟斯特大街的交口处,我躺在凯伊公寓里的床垫上,床垫就放在地板上。我醒来的时候正好是早上八点,窗子开着,热浪袭人,街上满是走在上班路上的人,电车走走停停,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这套公寓又便宜又舒适,有高高的窗户,白色的墙壁,原色的棉布窗帘和光滑的灰色地板。这里一直以来都是便宜的临时容身之所,所以没有人想改变它。护壁板还在,暖气片外面还包着老式的有孔隔板。凯伊有一些漂亮的褪了色的小地毯,还有些普通的靠垫和床单,这让放在地板上的床垫看起来不像床垫,倒更像没有靠背的长沙发。一张用坏了的弹簧床垫靠在墙上,外面包着披肩和围巾,上面钉着几幅铅笔素描画,是凯伊的艺术家前男友的作品。没有人知道怎么把弹簧床垫弄出去,也没有人知道这东西一开始是怎么弄进来的。

凯伊以画植物插图为生,一丝不苟地为教科书和政府手册作画。她住在一家农场,家里的大人孩子不断地来了,走了,直到有一天永远地离开了。多伦多这套公寓,她每隔几周就回来待一天。她喜欢女王大街这一地段,这儿有小酒馆和二手商店,同时又很僻静。在这儿,她很少碰到在布兰克森霍尔女子学校上学时的同学或参加过自己婚礼的人。凯伊结婚时,新郎穿了一条苏格兰短裙,新郎的同事用剑搭了一个拱形门。凯伊的父亲是一位陆军准将,她是在政府大厦初入社交界的。我常想,正因为如此,她才从不厌倦冒险和随性的生活,不害怕深夜里窗子底下的争吵声,也不害怕楼下门口那些喝醉酒的人。

她感觉不到我所感到的那些威胁,从来不会用想象的失败来吓唬自己。

凯伊没有水壶,她用深平底锅烧水。她比我小十岁,臀部窄窄的,头发又长又直,黑色中带了几缕灰色。她通常戴一顶贝雷帽,穿着从二手商店买来的破旧但很好看的衣服。我认识她六七年了,这些年里她常常都在恋爱中。她爱的人都很大胆,有些还很怪异。

在一艘从中心岛出发的船上,她邂逅了一个假释犯人。那是个皮肤黝黑的高个子男人,头上戴着刺绣束发带,灰黑色的长发随风飘扬。这个人因为砸了前妻的房子——或者说前妻情人的房子——而进了监狱。对于这种由于一时冲动而犯下的罪行,凯伊一开始很是不理解,后来便释然了。这个男人说自己有一部分印度血统,等他在多伦多处理完一些事情,就带凯伊去他出生的岛上。那座岛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沿岸,他们可以在海滩上策马扬鞭。于是凯伊便开始学习骑马。

和假释犯人分手的那段时间,凯伊很害怕。她发现自己的睡袍和内衣上有威胁性的求爱纸条,是用别针别在上面的。她换了锁,报了警,但是没有放弃爱情。很快,她就和一个艺术家坠入爱河了。这个人倒是没砸过房子,但被精神世界的种种迹象所支配。据说在他们相遇之前他就有预感,在凯伊开口之前他就知道她要说什么,而且经常在她脖子上看到牛轭或圆环一样的不祥蓝光。有一天,他消失了,留下那些素描,还有一本内容丰富而恐怖的解剖学书。书里的插图是被肢解的尸体的照片,内脏、皮肤和体毛都呈现出真实的颜色,红、蓝两种颜色(注入的颜色)交错,显示的是密密麻麻的血管。在凯伊的书架上,你可以读到她的恋爱史:有关监狱暴乱的书和罪犯自传,是跟假释犯人在一起的时候看的;这本解剖学书和另一些有关超自然现象的书,是和艺术家在一起的时候读的;有关洞穴的书和阿尔贝特·施佩尔的书,是和有钱的德国进口商在一起的时候看的,“洞穴探察者”这个词就是那个人教给她的;还有关于革命的书,是她在西印度群岛时看的。

凯伊总是全心全意地接纳一个男人,连同他的故事。她还会学习那个人的语言——有时候是真的学一种语言,有时候是比喻意义上的语言。一开始,她可能会试着掩饰自己的状态,假装谨慎或语带嘲讽地说:“上周我碰到一个奇怪的人……”或“聚会上我和一个男人聊得很开心,我告诉过你吗?”很快,她就浑身颤抖——虽然想狡黠地掩饰自己内心的激动,但还是露出固执而歉意的微笑:“实际上我恐怕已经爱上他了,很糟糕,对不对?”下次你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陷得很深了。她会跑去算命,三句话不离那个人的名字;一提到那个名字,声音就变得多情起来,眼帘低垂,一副无助而又享受的样子,令人震惊。随之而来的则是郁闷、怀疑和痛苦,在解脱自己和纠缠对方之间苦苦挣扎;打电话对方也不接。有一次,她扮成一个老妇人,戴着灰白的假发,穿着破烂的毛皮大衣,在她认为是第三者的女人家外面,在寒冷的户外走来走去。她会冷静、理性而机智地分析自己的过错,讲一些她搜集来的这个情人见不得人的事,然后歇斯底里地给他打电话,喝得酩酊大醉,使用罗尔夫按摩疗法、游泳疗法,或者去体育馆健身。

凯伊做的这些事没什么特别的,是女人都会这样,也许她做得更频繁,更公开,更欠考虑,也更狂热,但是她的信心永不枯竭,也永远保持着恢复能力。我跟所有人一样开她的玩笑,但同时也为她辩护,说她并非注定一直生活在怀疑中,在爱情中不断地撤出,并长久地承受不满和难以说清的来来回回的痛苦。她对人的信任是彻底的,在爱情中感受到的痛苦是尖锐的。她好好地活了下来,没有受到明显的伤害。在她的字典里没有漂泊,也没有停滞。在我看来,她的生活并不叫人沮丧。

她正在试着忘掉一个人,那个和妻子分居的男人,农场上另外一个女人的丈夫。他叫罗伊,是个人类学家。

“爱上一个住在农场上的人太卑微了,”她说,“真的太卑微了,而且还是特别熟悉的人。”

我说我正在试着忘掉一个在澳大利亚认识的人,打算写完这本书就把他忘了,然后离开这儿,另找一份工作,另找一个地方生活。

“别着急,慢慢来。”她说。

我在想“忘掉”这个词,它的发音清脆而又平常,听来令人振奋,正符合凯伊此时的心情。当爱情刚刚降临、正在升温时,她会变得神秘兮兮,犹豫不决;可是当爱情渐渐走远,最糟糕的那段时间过去以后,她反而变得干脆、有趣、坦率,善于分析。

“爱情无非是渴望看到别人眼中的自己,”她说,“归根结底是爱自己。白痴。你想要的不是他们,而是可以从他们身上得到的东西:痴迷和自我欺骗。你读过维克多·雨果女儿的日记吗?希望我没记错人。”

“没有。”

“我也没读过,但见别人写到过。记得有一段印象非常深,那一段是这么说的:她爱一个男人很多年,着了魔似的爱着他。有一天,她在街上遇到了这个男人,和他擦肩而过。可能她没认出来,也可能认出来了,但是却再也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心里深爱的那个人联系起来,完全联系不起来。”

我在温哥华认识X的时候,他和现在判若两人。那时他是个不苟言笑的研究生,还信着路德宗。他身体敦实,性格果断,在有些人看来是个学究气很重的人。他的妻子叫玛丽,是一名理疗师,喜欢运动和跳舞,给人的感觉有些丢三落四的。玛丽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牙齿很大,一说话就露出牙龈来。在这两个人中,你会觉得妻子才是会跟人私奔的那一方。一次野餐时,我看过玛丽打棒球。当时我不得不离开大家,到灌木丛那边去给孩子喂奶。那时我二十一岁,虽然是哺乳期的母亲,但看起来大概像单纯的女孩。外在丰满红润,内心却满是邪恶的想法和勃勃的雄心。那时我还没有开始渴望性,远远没有。

X走到灌木丛那边,递给我一瓶啤酒。

“躲在这儿干什么?”

“给孩子喂奶。”

“为什么要到这儿来?没有人会介意的。”

“我丈夫会生气。”

“哦,那好吧,把这瓶酒喝了。啤酒能催奶,是不是?”

记忆中,我跟他只说过这一次话。他直接过来找我,虽然略显笨拙,但好意不容置疑;而我竟然也觉得轻松愉快,对他充满感激——由此确实不难想象,日后他会对女人们大献殷勤,而且效果不错。我相信他在女人面前总是表现得很有耐心,不慌不忙,一副事业有成、懂得欣赏别人、又很真诚的样子。

我在多伦多参考图书馆◣注参考图书馆指藏书只供查阅、不外借的图书馆。:◢碰到了丹尼斯,他约我出来吃饭。

丹尼斯是X的朋友,曾经去澳大利亚看过我们。他是个瘦瘦高高、有些呆板、拥有灿烂笑容的年轻人——也不算太年轻了,应该有三十五岁了——他礼节周到,喜欢说教。

我去见丹尼斯,心想他可能有话要捎给我,不然怎么会想起来和一个仅有一面之缘又比自己年龄大的女人吃饭呢,岂不是很奇怪吗?我想,他可能会告诉我X是否回加拿大了。X说过,他们可能会在七月份回来,然后他要花一年的时间写书。这一年他们可能住在新斯科舍省,也可能住在安大略省。

丹尼斯去澳大利亚看我们的时候,我做了一道咖喱菜。听说有客人要来,我很高兴,心想他来得正是时候,可以看到暮光洒在山谷中的美丽瞬间。我们的房子和别人的一样,也建在木桩上。从吃饭的窗子往外看,可以看到椭圆形碗一样的山谷。山谷四周有一栋栋小房子,谷中长满了蓝花楹、凤凰木、鸡蛋花树、柏树和棕榈树。树叶形状各异,有的像扇子,有的像鞭子,有的像羽毛,还有的像圆盘;叶子的颜色也不尽相同,有亮绿、浅绿、深绿、灰暗的绿,还有油光水滑的绿。山谷里有珍珠鸡,傍晚时分,还有一群群笑翠鸟喧闹着飞上天空。我们得爬过房子下面一段陡峭的土坡才能来到洗衣棚,把衣服夹在一根旋转的晾衣绳上。在那儿,我们见过像帐篷顶一样悬挂在空中的蜘蛛网,一上一下,好像盖子和水盆。必须提防一种结圆锥形网的小蜘蛛,这种蜘蛛有毒,而且没有解毒的药。

我们请丹尼斯来到住处,告诉他这是一座典型的老式昆士兰建筑:有榫槽结合的高墙,门上方装着通风板,整个门面上雕刻着优美的藤蔓。丹尼斯对眼前这一切似乎都不太感兴趣,反而说起他刚刚去过的中国。后来X说,丹尼斯总是喜欢聊自己刚刚去过的地方和刚刚见过的人,对眼前的东西好像视而不见;不过他有可能在下一个城市、和下次一起吃饭的朋友说起我们,说起这里。X说,丹尼斯大部分时间要么在旅行,要么在和别人聊旅途中的见闻,他朋友很多,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人请他吃饭。

丹尼斯说,他看了中国西安不久前才出土的兵马俑。他向我们描述那一排排真人大小的兵俑,说每一个都栩栩如生,形态各异;有些上面还残留着颜料的痕迹,那些颜料曾经涂满它们全身,让它们独具个性。他说兵俑后面是一面土墙,这些兵俑看起来好像是从墙里走出来的一样。

他说这让他想到X的女人们,一个个前赴后继,总有新人换旧人。

“这支队伍向前行进。”丹尼斯说。

“丹尼斯,看在上帝的分上。”X打断他的话。

“可是它们真的是从土墙里走出来的吗?”我问丹尼斯,“样子完好无损吗?”

“你说谁完好无损?”丹尼斯发出一声刺耳的笑声,“士兵还是女人?女人当然不会完好无损,或者说不会完整很长时间。”

“可以不说这个了吗?”X说。

“当然。现在回答你的问题,”丹尼斯转向我说,“他们的身体很少有完整的,或者说我是这么认为的。通常需要将腿、躯干和头拼起来,拼接后才能立起来。”

“我敢说那是一项大工程。”X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但是对女人可不能这样。”我用一种特别的、迷人的,甚至有点调情意味的语气对丹尼斯说——感觉到有恶意时,我就会这样说话。“我觉得这样有点不太礼貌。没有人需要把女人挖出来,立起来,把她们放那儿展览。她们自己走过来,聚在一起,有一天也会自行离开。她们不是常备军,可能大多数要去的都是别的地方,只是在这里稍作停留而已。”

“说得好。”X说。

深夜,我们在洗盘子的时候,X说:“你不介意丹尼斯那么说吧?不介意我也有点扯远了吧?他这个人总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把头贴在X背上肩胛骨之间。

“是吗?不会,我觉得他说得很有趣。”

“我敢说你不知道,有关肥皂的最早记载来自普林尼,而最先使用肥皂的是高卢人。你肯定不知道,他们把山羊油和从木灰中提取出来的碱液放在一起煮。”

“是的,我不知道。”

丹尼斯只字未提X,也没提澳大利亚。假如他留给我的印象好一些,我不会觉得他请我吃饭有什么奇怪。但实际上他叫我出来,不过是找个人听他说话而已。离开澳大利亚后,他去了冰岛和法罗群岛。我问了他很多问题,故意表现得很有兴趣、很惊讶,需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做出很震惊的样子。我精心洗了头、化了妆,希望他下次见到X时会说我很迷人。

除了旅行之外,丹尼斯还有很多理论,他对艺术、文学、历史以及人生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论。

“关于女人,我得出了一套新理论,我曾经觉得生活对她们特别不公。”

“你说的是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