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初的一个下午,弗朗西丝在汉拉蒂高中二楼的一扇窗户前走来走去。那是1943年,弗朗西丝的穿着在当时算得上时髦:暗色的格子裙,与裙子相同材质的三角形披肩;披肩缀着流苏边,垂下来的末端塞在裙子里;米色的缎子衬衫(是真的缎子,这种面料很快就在市场上消失不见了),衬衫前面和袖子上各有一排珍珠形状的小扣。她刚来这所高中教音乐的时候从来不穿这样的衣服,随便一件旧毛衣和裙子就够了。这个变化没有逃过人们的眼睛。
合唱团在楼下排练,弗朗西丝来二楼没什么事。为了准备圣诞节的音乐会,她很用心地指导学生们。音乐会必唱的一首歌是《他会为信众提供食物》,然后是《休伦颂歌》(有个家长不满,因为听说这首歌是一个牧师写的),《橡树之心》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当时的局势需要有爱国歌曲,还有《沙漠之歌》,他们的自选曲目。现在孩子们唱的是《圣城》,很多人都很喜欢这首歌,尤其是胸大无脑的姑娘们和唱诗班的女士们。高中女生能把弗朗西丝气个半死,她们一会儿要关窗,一会儿又要开窗;开窗怕被风吹着,关窗又热得要晕倒。这些女孩子特别在意自己的身体,总担心哪里出了问题,时刻留意着自己的心跳,不停地说着自己的痛苦。她们开始由女孩变为女人了,都发生了哪些变化?身体开始前凸后翘;本来很平常的一些事,自己却觉得很重要;开始变得怯懦、迷糊、倔强;身上散发出紧身胸衣的气味;还有一些令人厌恶的新发现——在唱诗班唱歌的时候,会有男人像看祭品那样看着她们。完全是令人沮丧的性意识,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他跟我走在一起,和我说着话,他告诉我,我属于他。”
弗朗西丝假装去教师厕所,让学生们自己练习。到了厕所,她只是打开灯,看着自己的脸:不是全神贯注的表情,也没有因为激动而脸红。她的脸长长的,皮肤很白,鼻子很大,棕色的眼睛清澈明亮;卷曲、蓬松的短发有褐色和红褐色两种颜色。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弗朗西丝感到很欣慰。她喜欢自己的样子,照镜子通常让她感到精神振奋。好像大多数女人(至少书里是这么写的)都缺乏自信,对自己的容貌不满意。弗朗西丝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问题可能恰恰相反。她并不是觉得自己漂亮,只是觉得这张脸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和信心。有时候她会想起在音乐学院上学时一个叫纳塔莉的女孩,是拉小提琴的。那个女孩脸色苍白,一头短短的卷发,脸瘦得皮包骨头。可是没想到,人们有时候竟然会把她俩认混。更让人吃惊的是,弗朗西丝通过一系列普通朋友和知心密友得知,纳塔莉也和她一样烦恼。弗朗西丝曾经跟音乐学院的学生保罗订婚,当她跟保罗说要取消婚约时,保罗用冷漠、苛刻的口气说:“哦,你真的觉得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吗?要知道,你又不是什么大美女。”此前的谦恭和深情荡然无存。
弗朗西丝关上灯。她没有回合唱团,而是来到楼上。冬天的上午,学校里有些沉闷,天气还不太暖和;乡村的孩子们天亮前就离开了家,这会儿打着哈欠,冻得发抖;他们揉揉眼角,想把睡意赶跑。但是到半下午这个时候,弗朗西丝感到这里有种舒适的嘈杂和令人惬意的昏昏欲睡。深色的踢脚板吸收了光线,衣帽间静悄悄的,里面放满了羊毛大衣、围巾、靴子、溜冰鞋和冰球棍,衣服上的汗在蒸发。教室的门顶窗开着,里面传来老师有规律的指令声,是法语听写,是老师在讲述无可争辩的事实。与这秩序和顺从同时存在的,是一种熟悉的压迫感。它来自渴望或预感,就像你有时候在音乐或风景画中感受到的那种奇怪的东西一样,无法抑制,像要冲出来,但没有冲出来,而是消失了,不见了。
弗朗西丝正对着科学课教室的门站着。这间教室的门顶窗也开着,教室里传来叮当作响的声音、挪动凳子的声音和孩子们小声的说话声。他一定是正在让学生们做实验。让弗朗西丝感到荒唐和可耻的是,自己的手心竟然出汗了,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就像钢琴考试前或表演前那样。她好像制造出了那种危机感——接下来可能会成功,也可能会面临灾难,既有自己,也涉及别人——这真是愚蠢又做作。但这是怎么回事呢——她和泰德·马卡瓦拉的婚外情?她很清楚别人会认为这件事有多愚蠢,她没有失去理智。不过没关系,如果愚蠢就是轻率和冒险,那么她不在乎。也许她想要的就是一次冒险呢。但有时候她也想,恋爱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是有意设计出来的,虽然说不上是假的,就像那些愚蠢的表演一样,是拙劣的编造。在这一点上她不能冒险,于是她丢开了这个想法。
教室里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听得出来,是在表达困惑和抱怨。(高中女生的另外一个特点:听不懂就会哭哭啼啼;相比之下,男生的咕咕哝哝和不屑一顾就好多了。)接着是泰德的回答和解释。他的声音不大,弗朗西丝听不清楚。她想,他可能正俯身专心地做某件平常的工作,比如把本生灯[12] 的火苗调低。她喜欢这么想他:勤勉、稳重、有耐心;可是她知道(听别人说过),泰德在课堂上的行为与他给自己或其他同事的印象大相径庭。他习惯用轻蔑的口气说起自己的工作和学生。如果有人问他喜欢怎么惩罚学生,他会说哦,不怎么惩罚,可能对准嘴来一拳,也可能在屁股上踢一脚。而实际上他对学生却是又哄又骗,用各种把戏吸引他们的注意。他会用笨蛋高帽[13] 和生日哨子做道具,会夸大其词地骂学生愚蠢,还曾经在水池里一份一份地烧掉他们的试卷。“真是个怪人。”弗朗西丝听学生这样说过他。她不喜欢别人这么说他。她相信学生也是这么说自己的。她也有过分的时候,孩子们唱得不好时,她会抓着自己浓密的头发抱怨道:“不,不,不。”但她希望泰德不要这样。有时候她会避免在别人面前提起他,也不想听别人谈论他。大家都说泰德和善,但弗朗西丝觉得自己听到的却是不解和鄙视。她很好奇:他为什么要这样煞费苦心地伪装自己?因为她知道泰德是怎么看这个镇子、怎么看这里的人的,或者说知道他是怎么说的。
门开了,弗朗西丝吓了一跳。她最不希望泰德发现自己在这儿偷听,好像在监视他一样。不过谢天谢地,不是泰德,是学校的秘书,一个体态丰满、不苟言笑的女人。她很久前就在这儿做秘书了,弗朗西丝上学的时候就是,比那还要早。她深爱这所学校,也爱弗朗西丝在联合教堂主持的圣经班。
“你好,亲爱的。来这儿透透气?”
弗朗西丝旁边的窗户当然没打开,有缝隙的地方甚至用胶带粘了起来。但是她做出同意的表情,幽默地说道“开个小差”,表示知道自己应该在教室。秘书平静地下楼去了,边走边友好地说:
“你的合唱团今天唱得很好听。我一直都很喜欢圣诞节的音乐。”
弗朗西丝回到教室,坐在桌子上,朝孩子们笑了笑。他们已经唱完《圣城》,开始唱《威斯敏斯特颂歌》了。这些孩子看起来确实很傻,可是这怎么能怪他们?唱歌本来就很傻。弗朗西丝永远都想不到,孩子们会注意到她脸上的笑容,并在事后这样议论:她一定是去走廊里见泰德了。弗朗西丝以为这件事没有人知道,这一点清楚地表明她缺乏小镇上的人应有的本能。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总是相信别人,无所顾忌。人们说,很显然,她曾经离开过这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其实她离开的时间并不长,只有四年,就是在音乐学院上学的时候,但不谨慎却是真的。弗朗西丝个子高高的,肩膀窄窄的,骨架修长;她说话的声音很高,语气很急迫;她像外面的人一样,总是来去匆匆,好像有什么事似的;也像外面的人一样,天真地以为没有人会注意到自己。她急匆匆地在镇上穿行,怀里抱着音乐书,隔着马路朝对面的人大喊,说安排有变,好像忙得不可开交似的。
“叫邦尼三点半再来!”
“你有钥匙吗?我的钥匙落在办公室了!”
她这些特点小时候就显现出来了。虽然家里没有钢琴,她却非要学弹钢琴。那时候她和母亲、弟弟一起,住在五金店楼上的一套公寓里。(父亲去世了,母亲就在楼下上班,收入微薄。)不管怎样,她凑齐了每周三十五分钱的学费,但是唯一能见到的钢琴就是老师的那一架。在家,她用铅笔在窗台上画出键盘,在上面练习。有个作曲家(好像是韩德尔?)曾经把自己关在阁楼里练习弹拨弦古钢琴,为的是不让父亲知道自己对音乐迷恋到了什么程度。(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他是怎么把钢琴偷偷地弄到阁楼上去的呢?)如果弗朗西丝成为著名的钢琴家,那么窗台上的键盘——它俯瞰着小巷和冰壶冰场的屋顶——就会成为另一个传奇。
“不要以为自己是什么天才,你不是。”这是保罗说过的另一句话。弗朗西丝那么想过吗?她觉得将来会有了不起的事发生,但是也不确定。现在看来确实那么想过。她回到家,开始教音乐,周一在高中,周三在公立学校,周二、周四在乡村的小学校,周六练习管风琴并自己教学生,周日在联合教堂弹奏管风琴。
“依旧在这个文化大都市里跌跌撞撞。”她给音乐学院的老朋友们寄圣诞贺卡时会这么写,意思是说一旦母亲去世,自己获得自由,她就会开始独立的新生活。虽然那种生活是什么样子她也说不清,但肯定比现在好得多。朋友们回寄给她的卡片通常也是一样的口气,心烦意乱又充满怀疑:“又生了一个。不难想象,手在尿布桶里的时间比在键盘上的多。”大家都三十出头了,在这个年龄,有时候你很难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
外面,风吹得树都弯了,雪模糊了人们的视线。是一场小的暴风雪,在这个地方没什么特别的。窗台上有把旧铜墨水壶,壶嘴长长的。这把壶弗朗西丝经常见,会让她想起《一千零一夜》之类的东西,有种沉默、快乐和异域的征兆或者说暗示。
四点后在走廊里见到泰德时,泰德和她打招呼:“嗨,你好!”然后压低声音说:“在储藏室等我。我马上就来。”
“好,”弗朗西丝说,“好的。”她把一些音乐书锁起来,把钢琴盖合上,焦躁不安地磨蹭了一会儿,然后等所有学生都走了,就跑上楼,来到科学课教室。和教室相连的是一个没有窗户的宽敞的小房间,那就是泰德的储藏室。他还没到。
这是个储存间,靠墙两侧的架子上摆满了瓶子,瓶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化学药品。如果没有标签,她只认识硫酸铜,记得那漂亮的颜色。架子上还有本生灯、烧瓶、试管、一副人体骨骼标本、一副猫的骨骼标本、一些装在瓶子里的器官,也可能是有机组织,她没有仔细看,而且房间里的光线很暗,也未必能看清楚。
弗朗西丝担心门房会进来,或者泰德指导的学生也有可能来,比如做霉菌或蛙卵研究(当然,季节不对)项目的学生。他们要是回来该怎么办?她听到有脚步声传来,心怦怦直跳。当她意识到是泰德时,心情并没有平静下来,而是变成了另一种激动。她的心突突地跳着,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出于强烈的、不可遏制的期待。虽然快乐,但对身体来说,却和恐惧一样令人难以承受。她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了。
她听到泰德锁门的声音。
泰德出现在储藏室门口。他带上门,只留下一条缝,屋子里几乎一片漆黑。那一刻,弗朗西丝看他的眼光有两种。一种是一年前的那种,那时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科学课教师泰德·马卡瓦拉,虽然不到四十岁,但是没有参军;他倒是有妻子和三个孩子,也许还有心脏杂音或类似的什么问题;他看上去确实很疲惫。泰德个子高高的,有点驼背,黑头发,肤色很深,表情急躁却不乏滑稽,双眼疲惫但不失神采。大概泰德看弗朗西丝的眼光也一样:她带着犹豫、恐惧的表情站在那儿,大衣搭在胳膊上,靴子提在手里。(她觉得不应该把衣服留在教师衣帽间。)有那么一瞬间,他们不能以另外一种眼光看对方,不记得改变是怎样发生的了,不知道如果上天没有给他们这个恩惠会怎样。如果是那样,他们在这儿做什么?
泰德关门的时候,弗朗西丝再次抬起眼看他:他的侧脸和颧骨是绝妙的、完美的鞑靼人的线条。在她看来,关门这一动作隐秘而无情。她知道,他们不可能回到没有改变的时候了。改变已经发生了。
接下来的一切一如往常:舔,压,舌头,身体,挑逗,伤害,安慰,鼓励,殷勤备至。和保罗在一起的时候,她曾经怀疑整件事都是骗局,有点像皇帝的新衣之类;怀疑没有人像他们装的那样,真的有那种感受,她和保罗当然也没有。整件事有种糟糕的氛围:道歉、拘谨、尴尬;尤其令人难以忍受的是还要呻吟,说甜言蜜语,告诉对方自己很快乐。可是不,那不是骗局,都是真的,胜过一切;那些预兆——紧闭的双眼,沿脊柱而行的战栗,所有那些原始的愚蠢行为——也都是真的。
“还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她问泰德。
“哦,不会太多的,也许有十来个。”
“可能永远都流行不起来。”
“嗯,在大众中永远都流行不起来。”
架子之间的空间狭小,又有那么多易碎的设备,她怎么没想到把靴子和大衣放下呢?实际上她根本没想到他们会拥抱这么久,这么热烈。她以为他有事要跟自己说呢。
泰德把门打开一点,让外面进来一点光;然后从弗朗西丝手里拿过靴子,放在门外;拿过她的大衣,但是没有放在外面,而是展开,铺在没有地毯的地板上。弗朗西丝第一次见泰德做类似的事情是在春天的时候,在寒冷的、还没有长出树叶的树林里,他脱下自己的风衣,有些笨拙地铺在地上。这个简单的准备动作让弗朗西丝很受感动,他就那样不慌不忙地把衣服铺开、拍平,没有任何问题、任何疑问。直到那时,弗朗西丝才确定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他脸上的表情是那么温和、平静、有宿命感。泰德在这狭小的空间里跪在地上铺大衣,唤起了弗朗西丝的回忆。同时弗朗西丝又想:如果他想现在做,是不是说周三就不能过来了?周三晚上是他们固定的见面时间。
唱诗班的排练结束后,他们在教堂见面。弗朗西丝会留在教堂里弹管风琴,直到所有人都离开。大约十一点钟,她会下楼,关灯,然后在后门——也就是主日学校的门口等泰德。他们是在天气变冷的时候想起来这么做的。泰德是怎么跟妻子说的,她不知道。
“都脱了。”
“不能在这儿做。”弗朗西丝说,尽管她知道他们会的。他们从来都是脱掉所有衣服,即便第一次在树林里时也不例外。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那么不怕冷。
他们在学校里只做过一次,就在这间屋子里。那是暑假的时候,天刚刚黑下来,科学课教室里的所有木制品刚刚刷过油漆。没有警示牌——暑假里应该不会有人来,要警示牌干什么?等他们终于意识到的时候,才发觉油漆味很重。两个人不知道怎么扭动身体,腿就伸到了门口,腿上都沾上了门框上的油漆。幸好那天晚上泰德穿的是短裤(那时在镇上这么穿还很奇怪),这样他就能对格丽塔说实话,说去科学课教室办事的时候腿上沾上了油漆,而不用解释为什么会光着腿了。弗朗西丝不用解释,因为母亲不会注意到这种事。她没有洗掉那块月牙形的油漆(刚好在脚踝上方),而是任它自己慢慢磨掉。看到那块油漆,知道它在那儿,弗朗西丝会很高兴,就像她喜欢上臂和肩膀上那些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和牙印一样。其实穿件长袖衣服就可以轻易把那些伤遮起来,但她通常不那么做。
所以别人会问:“怎么弄成这个样子?”弗朗西丝就说:“不知道!我很容易碰伤,身上随时都有伤!”她的弟媳阿德莱德是唯一知情的人。一有机会,阿德莱德就会说点什么。
“哦——哦,你又跟那只公猫出去了,是不是?啊?是不是?”弗朗西丝会哈哈大笑,甚至把手指放在那个牙印上。
弗朗西丝只告诉了阿德莱德一个人。泰德说他谁都没告诉,弗朗西丝相信这是真的。泰德不知道她告诉了阿德莱德,她也希望自己没那么做,她跟阿德莱德之间还没达到密友的程度。她这么做仅仅是为了炫耀,这件事做得太庸俗、太可耻了。阿德莱德说出“公猫”两个字的时候,用的是那种粗俗、嘲弄的口气,兴趣盎然,又不觉透着嫉妒。这让弗朗西丝感到满足和兴奋,当然同时也惭愧不已。如果泰德这样向别人泄露他们的秘密,她会发疯的。
他们身上沾上油漆的那个晚上非常热,整个镇子都笼罩在闷热、烦躁之中,等待着一场雨的到来。直到天快亮的时候雨才下起来,是夹着电闪雷鸣的暴风雨。每当弗朗西丝回忆起那次约会,她总是会想到闪电,一种疯狂的、令人震惊的、让人痛苦的欲望。她曾经把每次约会都分开来想,在心里一遍一遍地温习。每次都有一个特殊的代码,不同的感觉。在科学课教室那次像闪电和没干的油漆。下雨天在车里那次是半下午,外面的雨声叫人昏昏欲睡,他们很尽兴,也很疲惫,完事后什么都不想做了。那一次给她的印象是弯曲和平滑,弯曲来自挡风玻璃上的雨幕,像是挂起来的窗帘。
自从他们定期在教堂见面后,变化就不大了,每次都差不多。
“都脱了,”泰德很有把握地说,“没事的。”
“门房。”
“没事的,门房在这儿的工作结束了。”
“你怎么知道?”
“我叫他结束的,他走了我好工作。”
“工作。”弗朗西丝咯咯地笑着说,一边费力地脱衬衫和胸罩。泰德已经把她衬衫前面的扣子解开了,但每只袖子上还有六颗。弗朗西丝喜欢泰德来做安排,喜欢想象他下午忙着上课的时候,身体里涌动着坚定的欲望。可是另一方面,她又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笑,是掩盖某种自己不想面对的不安或失望。她亲吻着他肚子上形如树干的毛发:根部在耻骨附近,然后笔直地往上走,直到胸前那两撮对称的、漂亮的灌木丛。不管怎样,他的身体是她的好朋友。他有颗深色的痣,平的,形状像一滴泪,可能她(还有格丽塔?)比他自己都熟悉;接下来是小巧精致的肚脐、胃溃疡手术留下的长长的伤疤和阑尾手术的伤疤;最后是耻骨附近坚硬的灌木丛和颜色红润、斗志昂扬的那玩意儿,它直立着,像个劳动者。那些坚硬的毛发进到了她的嘴里。
忽然,好像有人在敲门。
“嘘——没事,会走的。”
“马卡瓦拉先生!”
是秘书。
“嘘——她会走的。”
秘书站在外面的走廊里,在想该怎么办。她十分确定泰德就在里面,也知道弗朗西丝和他在一起。和镇上几乎所有人一样,她知道他们的事也有一段时间了。(有几个人显然不知道,包括泰德的妻子格丽塔和弗朗西丝的母亲。格丽塔很不喜欢和别人交往,所以人们根本没有机会告诉她。大家倒是想方设法把事情透露给赖特老夫人,但她却好像没听进去。)
“马卡瓦拉先生!”
就在弗朗西丝眼前,那个劳动者没了颜色,垂了下去,看上去温和而又凄惨。
“马卡瓦拉先生!很抱歉,您儿子死了!”
泰德的儿子鲍比十二岁了。实际上鲍比没有死,但是秘书不知道,别人只告诉她出事了,邮局门口发生了可怕的事故,奥黑尔家和马卡瓦拉家的男孩都死了。鲍比伤势很重,当时就被救护车拉走,送往伦敦了。因为有暴风雪,救护车在路上走了将近四个小时才到伦敦。泰德和格丽塔自己开车跟了过去。
泰德和格丽塔在维多利亚医院的候诊室里坐着。泰德注意到一扇彩色玻璃窗上有女王的画像,坏脾气的老寡妇,像个圣人,可是多么叫人失望啊。对手,他想,这是另一家医院里圣约瑟石膏像的对手。那尊石膏像伸出双臂,好像随时会倒在你身上似的。他想告诉弗朗西丝,两个一样坏。每当遇到好笑或令人气愤的事(很多事既好笑又令人气愤,好笑的同时又令人气愤),他都想告诉弗朗西丝。这似乎能给他带来满足,就像给编辑写信可以让一些人感到满足一样。
泰德想给弗朗西丝打个电话,不是要说维多利亚女王的事,现在不行,而是想让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告诉她自己在伦敦了。见面的时间他也没来得及说,周三晚上不能见面了。本来想事后再告诉她的,完事以后再说。可是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一切都变了。他不能在这儿给弗朗西丝打电话,因为候诊室里电话的位置太显眼了。
格丽塔说看到一家自助餐厅,或者说看到了餐厅的指示牌。已经九点多了,他们还一口晚饭也没吃。
“你得吃东西。”格丽塔说。不是对泰德说的,而是出于常识随口说出的。此刻她也许想说芬兰语,她和泰德不说芬兰语。泰德小的时候,家里人坚持说英语,但芬兰语他只知道几个词。格丽塔家则恰恰相反。在汉拉蒂镇,没有人和她说芬兰语,这让她很烦恼。电话费是他们家一项主要的奢侈性支出,因为泰德觉得不能反对格丽塔和母亲、姐妹们没完没了地聊天。虽然她们的通话听起来很无聊,但是显然能给格丽塔带来活力。
两个人拿了火腿、奶酪三明治和咖啡,格丽塔还拿了一块葡萄干馅饼。她的手在上面停了一下才拿起来的,也许只是犹豫该拿哪一种,也许是心有愧疚:自己竟然在这个时候吃馅饼,而且是在丈夫面前。他们坐下来以后,泰德想,现在应该离开一下,回候诊室给弗朗西丝打个电话。
格丽塔在虔诚地、也许是满怀希望地吃东西,泰德盯着她宽宽的、苍白的脸和浅色的眼睛。格丽塔吃东西是为了压住自己的恐慌,就像泰德想到维多利亚女王和圣约瑟一样。泰德正要起身离开的时候,忽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一个念头:如果他去给弗朗西丝打电话,他的儿子就会死;而不给弗朗西丝打电话,甚至想都不想她,把她驱逐出自己的生活,就会增加鲍比活命的可能,阻止他的死亡。这都是些什么话!迷信。泰德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种想法,可是又停不下来,忍不住要这么想。要是更糟呢?要是下一个冒上来的念头就是那样无理的交易该怎么办?信上帝,路德派的上帝,答应回到教会,立刻答应,马上,那样鲍比就不会死。放弃弗朗西丝,永远放弃她,鲍比就不会死。
放弃弗朗西丝。
一边是道德有污点的弗朗西丝,一边是受伤的孩子,可怜的、被压坏了的孩子——这样看问题是多么愚蠢、不公,又是多么省力。鲍比曾睁开眼睛,用眼神向他提出一个天真的请求:保住他十二岁的生命。无辜与堕落,鲍比与弗朗西丝,如此简化的逻辑,多么荒谬!让人挥之不去的胡说八道。
鲍比死了。他的肋骨断了,刺破了一片肺。令医生们不解的是,他居然坚持了这么久。但还是在十二点之前死了。
很久以后,泰德把这些告诉了弗朗西丝。不仅包括他关于女王的愚蠢联想、自助餐厅的那顿饭,还有他本来想给她打电话,后来为什么又没打,以及他关于交易的想象,一切都告诉了她。他跟弗朗西丝说这些并不是坦白什么,而是觉得有意思,说明即使最有理性的人也会故态复萌,奴颜婢膝。泰德没想到这些话会让弗朗西丝不高兴,因为他毕竟做出了完全有利于她的决定。
弗朗西丝一个人在储藏室待了一会儿,穿上衣服,系好扣子,穿上靴子和大衣。她脑子里一片空白,看了看那几副骨骼标本。人的骨骼好像比真实的小,而猫的却好像比真实的大,也长。
弗朗西丝离开学校的时候,一个人也没碰到。她坐进车里,心想为什么要把大衣和靴子从衣帽间拿走,叫人以为自己好像回家了。谁都能看到,她的车还停在这儿。
弗朗西丝开的是一辆旧车,1936年的普利茅斯。她离开汉拉蒂以后,很多人脑子里还会浮现这样的画面:弗朗西丝在熄火的车里忙活着,试了一招又一招(已经迟到了),车子发出咔咔、突突的声音,但就是发动不起来。要么就是像现在这样,下着雪,弗朗西丝没戴帽子,也没围围巾,从车窗里探出脑袋来,努力把原地打转的车开出雪堆,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她很清楚,这辆车只会给人找麻烦,但她还是要和它战斗到底。
最后她真的开出来了,沿着山路往下,向主街开去。她不知道鲍比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泰德出去后,她没听到秘书和他说了些什么。主街上的店铺里都亮起了灯,看起来很温暖的样子。街上有马,也有汽车(马路上的积雪还没有清扫),马和汽车不时吐出或喷出一团团的白气。弗朗西丝觉得,今天街上的人似乎比平时多。他们有的站在外面说话,有的不说话,只是不想散开。一些店主也出来了,雪天里只穿着衬衣,在那儿站着。邮局那一角好像被封起来了,人们看的正是那个方向。
弗朗西丝把车停在五金店后面,跑上长长的户外台阶。那天早上她铲干净了台阶上的冰雪,现在看来还得再铲。她感觉自己仿佛在奔向一个藏身之所,但她错了,阿德莱德在。
“弗朗西丝,是你吗?”
弗朗西丝在后厅脱下大衣,检查了一下衬衫上的扣子,把靴子放在橡胶地垫上。
“我正跟奶奶说呢。她一点都不知道,没听到救护车来。”
厨房的桌子上放着一筐洗干净的衣服,上面盖着一个用来挡雪的旧枕套。弗朗西丝来到厨房,正要打断阿德莱德的话,但看到那筐衣服,知道自己开不了口了。在她最忙的时候,比如圣诞节或春季演奏会前后,阿德莱德都会过来帮忙,把脏衣服带回家,洗净、熨平、漂白、上浆,然后再给她们送回来。阿德莱德有四个孩子,但总是愿意帮助别人。烘烤食物啦,买东西啦,照顾孩子啦,谁家有困难,她就在谁家进进出出,忙得不亦乐乎。纯粹的慷慨无私,十足的敲诈勒索。
“弗雷德·比彻的车里全是血,”阿德莱德扭头看着弗朗西丝说道,“后备箱开着,里边放着婴儿车,他本来是要给嫂子家送去的。后备箱里全是血,全是血。”
“是弗雷德·比彻吗?”弗朗西丝问,看来这个话题是绕不开了,“是弗雷德·比彻撞了……马卡瓦拉家的儿子吗?”她当然知道鲍比的名字,泰德每个孩子的名字她都知道,也知道他们长什么样。但是她养成了一种习惯,提到他们(也包括泰德)的时候故意用模糊的说法,所以即便是现在,她也说“马卡瓦拉家的儿子”。
“你也不知道吗?”阿德莱德说,“刚才你在哪儿?没在学校?他们不是来把他叫走了吗?”
“听说是这样。”弗朗西丝说。她看到阿德莱德泡了茶,很想喝一杯,但是不敢去碰茶杯或茶壶,因为自己的手在抖。“听说他儿子死了。”弗朗西丝说。
“死的不是他家的,是另外一个,奥黑尔家的儿子。有两个孩子,奥黑尔家的那个当场就死了,太可怕了。马卡瓦拉家的那个也活不了。他们用救护车送他去伦敦了,活不了。”
“唉,唉。”弗朗西丝的母亲说。她坐在桌旁,面前有本打开的书。“唉,唉,想想这个当妈的吧,真可怜。”但阿德莱德这些话她已经听过一遍了。
“不是弗雷德·比彻撞的他们,根本不是。”阿德莱德对弗朗西丝说,口气里很有几分责备的意思,“孩子们把雪橇拴在他车后面,他不知道。他开车路过学校门口时,正赶上孩子们放学出来,他只能减速,慢慢开。那两个孩子一定是在这个时候把雪橇拴到他车上的。然后,他后面有辆车从山上开下来,一打滑就撞上孩子们了。雪橇正好撞到了弗雷德车下面。”
赖特老夫人轻声叹了一口气,表示同意。
“大人们一定警告过他们了,所有孩子都警告过了,可是这帮孩子还是每年都这么干,早晚得出事。太可怕了。”阿德莱德说。她盯着弗朗西丝,似乎想让她有更强烈的反应。“所有看到的人都说,永远都忘不了。弗雷德·比彻在雪地里吐了,就在邮局前。哎呀,那血。”
“真可怕。”弗朗西丝的母亲说。她对这件事情的兴趣已经大减,脑子里可能正想着自己的晚饭呢。大约从下午三点开始,她对晚饭的兴趣就越来越浓。如果像今天这样,弗朗西丝回家晚了,或者下午晚些时候有人顺便来坐坐(觉得她肯定会高兴),她就会越来越不安,担心晚饭要推迟。她会努力控制自己,表现得非常友好,积极回应,极力搜索自己的社交用语,将它们接二连三地抛出,希望客人尽快得到满足,然后告辞。
“你买猪排了吗?”她问弗朗西丝。
弗朗西丝当然忘了。她答应母亲要做面包屑猪排的,但是忘了去肉店。
“我回去买。”
“哦,不用了。”
“出了这事,她心情太沉重了,”阿德莱德说,“昨天晚上我们吃砂锅猪排了。是在烤箱里做的,放了奶油玉米糊,很好吃。”
“嗯,弗朗西丝做的时候放面包屑。”
“哦,我也用面包屑,也不错。有时候想换换口味。我看到奥黑尔家孩子的父亲从殡葬承办人那里回来,他看上去太可怕了,像六十岁的样子。”
“其实对身体健康来说,”弗朗西丝的母亲说,“吃煎蛋卷也是一样的。”
“真的吗?”弗朗西丝说,她实在不想再出去买猪排了。
“哦,当然了。而且还能省配给券。”
“讨厌的配给券!现在他还不能看,该做的工作还没做完。他得选副棺材。”
“哦,好像是这样。”
“嗯,还没收拾好,还在停尸桌上。”
阿德莱德把“停尸桌上”这几个字说得那么重,那么有力,就像把一条湿漉漉的大鱼啪地扔在她们面前一样。阿德莱德有个叔叔是殡葬承办人,在另一个镇上。因为这层关系,她知道一些内部消息,并很有几分得意。当然,她是由事故受害者说起这位叔叔的。她说曾经有个男孩死于事故,没了头皮,她叔叔去理发店,从废纸篓里收集来碎发,掺成自然的颜色,忙了整整一夜,恢复了孩子的容貌。孩子的家人都不敢相信,竟然能这么逼真。在她叔叔那儿,阿德莱德说,殡仪工作就是一门艺术。
弗朗西丝想,一定要把这些告诉泰德。她经常把阿德莱德说的事告诉泰德,然后她自己也记住了。
“当然,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把棺材盖上。”阿德莱德说,又强调了一次这个殡葬承办人是如何比不上她叔叔。“马卡瓦拉家就这一个儿子吗?”她问弗朗西丝。
“我想是的。”
“真替他们难过。他们在这儿也没有什么亲戚。听说那女的连英语都说不太好,是不是?当然,奥黑尔家信天主教,除了这个儿子,他们还有四五个。你知道,虽然孩子已经断气了,牧师还是来为他做了临终祈祷。”
“唉,唉。”弗朗西丝的母亲表示不同意,并不是她对天主教徒有多少敌意,只是表示新教徒之间应有的礼貌而已。
“我不用去参加葬礼吧?”每当需要靠近病人或死人的时候,弗朗西丝母亲的脸上都会出现一种不安和执拗的表情。“他们姓什么?”
“奥黑尔……”
“哦,是的,是天主教徒。”
“还有马卡瓦拉。”
“我不认识他们吧?他们是外国人吗?”
“芬兰人,从北安大略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