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虚构(1 / 2)

幸福过了头 艾丽丝·门罗 11748 字 2024-02-18

1

冬天里最愉快的事儿,就是结束胭脂河学校的音乐授课,开车在回家的路上。这时候,天已经黑了,城北的街道也许正在飘雪,而海岸边的大路上,噼噼啪啪的雨水打在汽车上。乔伊丝开过了城镇和森林的分界线。那里是真正的森林,遍地都是高大的黄杉和雪松,大约每隔四分之一英里,便有一户人家。这里的人家,通常都是经营菜园的,少数还养了羊和马。还有一些小业务,比如乔恩,他翻新家具,打家具。沿路的两边,还有各种特殊服务的广告,多半都是专门针对世界的这个角落的。解读塔罗牌,草药球香熏按摩,调解纠纷。有些人住在拖车里,有些人盖了自己的房子,边角都是木料的混搭的茅草屋。当然也有不一样的,比如乔恩和乔伊丝,就是翻新了老农舍。

在回家的路上,就在快拐进自己家地产的地方,乔伊丝最喜欢看见的是,有些人,甚至有些还是住在稻草屋顶下的人,也在院子里装上了落地玻璃门,即便像乔恩和乔伊丝这样没有院子的人家。这些门,通常窗帘都没拉上,灯光从两块长方形里透出来,仿佛是某种舒适、安全以及休闲的象征。为什么相比普通窗户,它们更会让人有这样的感觉,乔伊丝也不是太明白。也许因为它们大部分的功能不光是往外看,而且直接通往森林的黑暗,于是便自然地展现了家给人的安全和温暖。人们在玻璃门内做饭或者看电视,这种景象深深地诱惑了她,虽然她心里明明知道,屋里的生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当她的车转到家门口泥泞的车道上时,进入她视线的,是乔恩装的玻璃门,勾勒出房间光闪闪的破败内景。活梯,没打好的厨房架子,裸露的楼梯。灯泡把木头照得暖洋洋的。乔恩在哪里干活,就把灯泡拉到哪里。他几乎整天都在他的工棚里干活,天黑的时候,他把徒弟送回家,就回家干活。只要听到她车的声音,他就会回头看着她的方向,用这种方式来迎接她。通常情况下,他的手全占着,没法挥手迎接她。停下车,熄了车灯,整理采购的日用品,查看信件,穿过黑暗的天色、阴冷的风雨,就差最后一个冲刺就能进门了。乔伊丝的感觉是那么愉快。她感觉仿佛白天的工作正从她的身上脱落。这样的工作,不确定,又折磨人,只不过是把音乐分发给一些热心的人,以及一些根本不关心的人。一个人工作,只和木头打交道,这样的工作好多了。她没有把学徒算进去—和那些莫明其妙难以预测的年轻人相比,学徒可不算什么。

这些话,她从没有对乔恩说。他讨厌听人说什么和木头打交道很简单,很纯粹,很有尊严之类的话。

他会说,废话。

乔恩和乔伊丝是在安大略省一座工业城市的高中里认识的。在班上,乔伊丝的智商是全班第二,乔恩的智商是全校第一,有可能还是全城第一。本来,人们都认为她会是个优秀的小提琴手,直到后来,她改拉大提琴了。而他呢,大家觉得他会变成某类让人敬畏的科学家,这种工作远远不是普通人能了解的。

不过,他们大学的第一年都退了学,一起跑掉了。他们在这里,或者那里工作,坐大巴士绕北美大陆旅行,他们在俄勒冈海岸生活了一年,距离遥遥地和父母重归于好。对他们的父母来说,这件事简直相当于世界熄灭了一盏灯。那年代,再说什么嬉皮士已经太晚了,但他们的父母就是这么叫他们的。可他们自己却从来没有这么想。他们不嗑药,虽然穿着确实破旧,但还算得上保守,乔恩的胡子必刮不可,而且还让乔伊丝帮他理发。这种低薪的临时工做了一段时间,他们就厌倦了,从他们失望的家里借来了钱,乔恩学了木工活儿,乔伊丝获得了音乐学位,以便能在学校里得到一个教音乐的职位。

她在胭脂河学校找到了工作,而这座摇摇欲坠的房子几乎是分文不花就买下来了,从此之后开始了他们人生的一个新阶段。他们开辟了个菜园,还认识了邻居—有些还真是嬉皮士,他们在灌木丛深处种植少量大麻,做串珠项链和香料袋卖。

邻居们都喜欢乔恩。他仍然瘦得皮包骨头,眼睛明亮,以自我为中心,却愿意随时准备倾听。那正是大部分人刚刚开始接触电脑的时代,他懂电脑,而且愿意耐心地解释。乔伊丝就不如他受人欢迎了,大家都觉得她教音乐的方法太正式了。

乔伊丝和乔恩一起做晚餐,喝他们自酿的酒。乔恩酿酒的办法很严格,也很成功。乔伊丝会谈谈这一天的麻烦和快活。乔恩不太说话,因为主要是他做饭。不过,吃饭的时候,他可能就会告诉乔伊丝哪些客户来了,或者谈论他的徒弟伊迪。他们取笑伊迪说的话。不是因为蔑视,而是因为伊迪像宠物,乔伊丝有时这么想。或者说像个孩子吧。尽管如果她真是个孩子,或者他们的孩子如果像她这样,他们大概会非常困惑,也许就笑不出来了。

为什么呢?她是什么样的人呢?她不是笨蛋。她来学木工的时候,乔恩觉得她没有天赋,但是教她什么,她都能学会,能记住。关键是,她也不多嘴多舌。雇用一个饶舌的学徒是最可怕的事了。政府刚启动一项计划,他如果教徒弟,政府会支付他一笔钱,在学习期间,政府也支付学徒的生活费用。一开始他不愿意,不过乔伊丝说服了他。她觉得他们对社会应该尽些义务。

伊迪不太说话,但只要一开口说话,就力量满满。

“我戒了酒,戒了药物。”这是她第一次和他们见面时说的。“我加入匿名戒酒协会,现在正在恢复期。我们永远不会说我们已经完全戒掉了,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活着,就不可能永远戒掉。我女儿九岁了,她生来就没有爸爸,所以我得对她负全部责任。我的意思是,我得一个人好好带大她。我想学木工,这样才能养活我自己和女儿。”

发表这番讲话之时,她坐在他们的对面,隔着厨房的桌子盯着他们看,从这张脸,到那张脸。她个子矮,看上去挺结实,还算年轻,看上去没有老到像那种被酒精毁掉的女人。她宽宽的肩膀,厚厚的刘海,扎了条马尾辫,脸上没有笑的迹象。

“还有一件事。”她说。她解开扣子,脱掉了长袖上衣,只穿着背心。她的双臂,前胸,还有,她一转身,后背上方,全是纹身。她的皮肤看上去和衣服差不多,或者像是一本漫画,一张张既淫荡又温柔的脸,被龙、鲸鱼和火焰等乱七八糟的,难以理解的,或者是太恐怖了让人根本不想理解的东西包围着。

看到这个,第一个念头是,是不是她的全身都被这么纹过了。

“惊人。”乔伊丝说,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不表现出好恶来。

“好了,反正我不知道有多惊人。总之,要是让我付钱的话,这些纹身得花掉一堆票子。”伊迪回答说,“这就是以前的我。我告诉你们这一切,有些可能让你们反感。想到在工棚里热了还得穿着衬衫干活的话……”

“我们无所谓。”乔伊丝看看乔恩,说。他耸耸肩。

她问伊迪要不要来杯咖啡。

“不用了,谢谢。”伊迪重新穿上她的上衣,“匿名戒酒协会的人,有好多简直是靠咖啡活着。我和他们说,我说,你们是怎么戒的,只不过是换了个坏习惯而已。”

“厉害。”乔伊丝后来说,“反正不管你说什么,她都能就这个话题来一段演讲。我不敢问她童贞女生子的问题。”

乔恩回答说:“挺结实的。这个最重要。我看到她的胳膊了。”

乔恩说的结实,就是结实。他的意思是,她扛得动木头。

乔恩干活的时候会听加拿大广播电台。音乐,当然也有新闻,评论,热线接听。有时候,乔恩会告诉她伊迪的种种观点。

伊迪不相信进化论。

(一个热线接听节目,有人反对学校里教进化论。)

为什么不相信?

“嗯,因为在这些圣经国家……”乔恩说着,改口学伊迪的腔调,那种没有音调变化的语气,“在这些圣经国家里,有很多猴子,猴子经常从树上荡下来,所以大家以为猴子下了树就变成了人。”

“不过,首先……”乔伊丝说。

“别管她。试也别试。你知道和伊迪讨论问题的第一原则是什么?别理她,闭上嘴。”

伊迪还相信,大医药公司都有治愈癌症的药,不过他们必须先和医生讨价还价,配方保密,因为医药公司和医生都要赚钱。

当广播里响起《欢乐颂》时,她叫乔恩关掉广播,因为太难听了,简直像葬礼进行曲。

还有,她觉得乔恩和乔伊丝,哦,不,实际上是乔伊丝,不应该把还有酒的酒瓶子搁在那里,站在厨房桌子那儿就能看见。

“这关她什么事儿?”乔伊丝问。

“显然她觉得关她的事儿。”

“她干吗跑到我们厨房桌子那儿?”

“她经过厨房,上厕所。她总不能在树丛里撒尿。”

“我真不知道这关她什么事儿?”

“还有,有时候她去厨房,做三明治。”

“那又怎么样?那是我们的厨房。我们的。”

“哦,她只是感觉到,嗯,猛灌一通的威胁。她很脆弱。这不是你我能理解的事儿吧。”

猛灌一通。威胁。脆弱。

乔恩用的都是什么词儿?

她早就该明白了。这时候就该明白了。甚至这时候,他自己大概都不明白。他坠入爱河了。

坠入。这意味着有时间的跨度,渐渐下滑。不过,也可以是迅速的,瞬间的,也许只花了一秒钟,就掉进去了。现在,乔恩爱的并不是伊迪。滴答。好了,他爱上了伊迪。反正也不会看见,看不清楚的,除非你以为眼睛与眼睛之间会刮起风暴,突然之间灾难降临。命运瞬间会让一个健康的人腿瘸掉,一个缺德的玩笑能让明亮的眼睛变成盲目的石头。

乔伊丝试图说服他,告诉他误会了。他对女人有什么经验可言。根本没有,除了她以外。他们以前一直认为,和各种各样的伴侣做试验,简直是孩子气。通奸既麻烦又有破坏性。现在,她开始想,是不是他应该多点体验,多点经历?

现在,整整一个阴冷的冬天,他都关在工棚里,和那个浑身散发自信的伊迪关在一起。这简直相当于因为通风不良而得了病。

伊迪会让他发疯的,要是他再这么对她认真下去。

“我想过。”他说,“也许她已经认真了。”

乔伊丝说这简直幼稚得像青春期对话,好像他被吓得七魂没了六魄,软弱无助。

“你觉得自己是谁?圆桌骑士?有人给你吃了什么药了?”

话一出口她就立刻说对不起。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把这次谈话当成一段分享时光。河流上的阴影。只不过是某一天,他们的婚姻中,出现的一点小干扰。

“我们能过去的。”她说。

乔恩远远地看着她,甚至是亲切地。

“已经没有‘我们’可言了。”他说。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乔伊丝问乔恩,问她自己,然后再问别人。那么一个脚步沉重、头脑笨拙的木工学徒,整个冬天全穿着松松垮垮的口袋裤、法兰绒上衣,就没见换过,暗淡的厚外套上永远沾满了木头屑。一个费半天劲也不过是从一句废话到另一句傻话的大脑,一个把走过的每一步路都当成法律的人。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让乔伊丝黯然失色,让她修长的大腿,纤细的腰身,乌丝般润滑的麻花辫,还有她的智慧,她的音乐,她全班第二的智商,失败了。

“我告诉你,我想是这样。”后来,乔伊丝这样说。已经过去一段日子了,壕沟里的湿地百合如同火焰一般蔓延摇曳。她去上音乐课的时候,总是戴副浅色的眼镜,以掩饰她因为喝酒和抽泣深陷的眼眶,放学以后,她也不再是开车回家,而是去惠灵顿公园,她希望乔恩会因为担心她自杀来找她。(他确实来过,不过只来过一回。)

“我觉得,她站过街。”她说,“站街的妓女为了揽客都纹身,男人看见标志就过来了。我的意思不是纹身都—嗯,可能也是,当然,纹身也会激起他们的欲望—我是说,出售的标志。可以卖,有经验。现在从良了。他妈的是个抹大拉的马利亚[1],就是这样。而他呢,在性方面简直是个婴儿,真让人恶心。”

她现在有朋友了,这种话可以对朋友说。她们全是有故事的人,有些人之前她就认识,不过之前的关系和现在不一样。她们现在互相倾诉,大声说笑,直到大家都哭为止。她们说简直无法相信,无法相信。男人啊。他们都干了什么,这么恶心,这么愚蠢,简直没法相信啊。

所以才是真的。

聊天的过程之中,乔伊丝觉得很不错。真的很不错。她说,甚至有时候,她对乔恩心存感激,因为她现在感觉自己比以前,更像活着。是的,很糟糕,但是很精彩。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赤裸裸的真相。赤裸裸的生活。

但是,当她凌晨三点,或者四点起来时,竟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不再是他们的房子里。现在,伊迪住在那幢房子里。伊迪、她的孩子,以及乔恩。这是乔伊丝自己同意的,她以为这样能让乔恩恢复理智。她搬进了城里的一座公寓。这座公寓是一个正在休年假的老师的。夜晚时分醒来,她看见马路对过餐馆的粉红色灯光,颤抖着穿过她的窗户,闪闪烁烁,照在那个老师的墨西哥小饰品上。种了仙人掌的罐子,晃荡的猫眼,条纹毯子的颜色像干涸的血迹。那些醉酒后的洞见、兴奋,像呕吐物一样,全被清除得干干净净。并且,连宿醉后的头痛也没有,仿佛她可以一气喝下几湖的酒精,一觉醒来,就会干燥得像块硬纸板。

她的生活没了。一种日常的不幸。

她还是醉的,尽管感觉是彻底清醒的。她有种强烈的冲动,想冲上车,开往那所房子。她不会冲到沟里,这种时候,她的速度很慢,很谨慎,不过,在黑漆漆的窗外停车,然后哭叫乔恩的名字—他们一定会叫她闭嘴。

闭嘴。这样不对。叫她走开。

记得我们在野外睡着又醒来吗?母牛在我们身边吃草,我们不知道这里还会有牛。记得在那冰冷的小溪里洗澡吗?那时候你妈妈病了,我们以为她快死了,我们在温哥华岛采蘑菇,然后飞回安大略省,把蘑菇卖掉付旅费。我们说,开什么玩笑,我们不是吸毒者,我们既孝顺又传统。

太阳出来了。墨西哥的颜色开始在她身上闪烁。夸张丑陋的颜色。过了一会儿,她起身洗漱,用胭脂拍打双颊。她把咖啡煮得浓得像泥浆。一边喝咖啡,一边穿上新衣服。她买了几件薄薄的上衣,轻飘飘的裙子,还有用彩虹色的羽毛装饰的耳环。她去学校教音乐,穿得却像个吉卜赛歌舞女郎,或者鸡尾酒会女招待。她看见什么都笑,和谁都可以调情。楼下餐车给她做早餐的男人,给她的汽车加油的男孩儿,或者邮局里卖给她邮票的男职员。她总觉得乔恩会知道的,会知道她看起来多漂亮,多性感,多快乐,她多么简单地就打倒了所有的男人。她一出公寓的门,就像站上了舞台。而乔恩是那个必不可少的观众,纵然是二手的观众。哪怕乔恩从来没有为夸张的打扮,轻浮的举止所吸引,也不会认为这样能让她更有吸引力。他们一起旅行的时候,最惯常的不过是最普通不过的行头。厚厚的短袜,牛仔裤,深色衬衫,防风外套。

还有一种变化。

和学生在一起,哪怕是最年幼的或是最愚蠢的学生,她的语调也变得极其亲切,充斥了淘气的笑意,她的鼓励简直无法抵挡。她的学生要在年终总结会上表演,她要帮他们排练。之前几年,她对这个公开表演的晚会并不热心,觉得这类演出妨碍有天赋的学生进步,把他们推到了一种他们并没有心理准备的场合。所有的努力和紧张,招来的不过是错误的评价而已。但今年,她全心全意地投入了这场演出的一切准备工作。编排,灯光,介绍,当然还有表演的全部过程。应该是件有意思的事儿。她说。对学生来说,有意思。对观众来说,也有意思。

当然了,她算准了乔恩应该在场。伊迪的女儿也是演员之一。所以伊迪必然会在场。乔恩当然得陪着伊迪来。

这是乔恩和伊迪,第一次以伴侣的身份在镇上公开亮相。他们的声明不可避免。大家还都没听说这样的变化,特别是住在小镇南边的人。不过,他们没有那么默默无闻。确实,这样的变化算不得什么丑闻,但不等于不会引起注意。肯定会有大家都感兴趣的阶段,直到大局已定,大家都习以为常。到这时候,人们就能看见在超市里,百货店里,更新换代的伴侣和被抛弃的人聊天,至少会打招呼。

但是,在公演的夜晚,当乔恩和伊迪,哦不,其实只是乔恩看着自己的时候,这并不是乔伊丝看到的自己扮演的角色。

她看见了什么?上帝才知道。清醒的时候,她从不会指望自己获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就能让乔恩感动得立刻恢复理智;不会认为因为他看见她很快乐,光芒四射,仪态万千,而没有忧郁自杀,就会立刻放弃他的荒唐。但是总之离此也不远—她盼望的,她也说不清楚,她还是忍不住抱有希望。

那确实是历史上最好的一场演出。所有人都这么说。他们说更有气势,气氛更欢快,更热烈。孩子们的服装也和演奏的音乐非常相衬。他们脸上的妆让人看不出来他们的恐惧,像搁在台上的祭品。

乔伊丝最后出场,她穿了一条黑色的长丝裙,一走动,便闪出一道道的银光。她蓬松的头发之间,也镶嵌了银色的环饰和亮片。掌声中,夹杂了口哨声。

乔恩和伊迪并不在观众席上。

2

乔伊丝和马特在他们位于北温哥华的房子里举办酒会,这回是为了庆祝马特六十五岁的生日。马特是一个神经心理学家,但同时也是位业余小提琴手。这是他认识乔伊丝的原因。乔伊丝,现在是一位职业大提琴手,也是他的第三任妻子。

乔伊丝一直在说:“看看这里的人啊,绝对是一个生命的故事。”

她是个瘦弱的表情热切的女人,有一头锡白色的蓬松头发,后背微微有些弯曲,也许是长期拉琴的缘故,也有可能是有随时倾听交流的习惯。

在场的人,当然有马特大学的同事,那些被他视为朋友的同事。马特是个慷慨的人,但同时也是个直言不讳的人,所以不会把所有同事都当成朋友。他的第一任妻子莎莉也来了,陪着她的是护理师。莎莉二十几岁的时候,经历了一场车祸,把大脑撞伤了。所以,她可能不知道马特是谁,也不认识自己三个已经长大的儿子,当然也不记得当她还是一位年轻的妻子时,就住在这幢房子里。不过,她的快活天性倒是毫发无伤,她喜欢认识人,即使她可能十五分钟前已经和他们认识过了。她的护理师,一个整洁的小个子苏格兰女人,忙着和人解释说她不太习惯这类大型酒会,而且她自己是在工作时间,也不能喝酒。

马特的第二任妻子,多丽丝,和他生活在一起未满一年,虽然她和他结婚一共三年。她和比她年轻很多的伴侣露易斯一起来的。她们还有个小女儿,露易斯几个月之前刚生的。多丽丝和马特一直保持朋友关系,和马特、莎莉的小儿子托米关系特别亲密。马特和多丽丝结婚的时候,托米还很小,还需要她的照顾。马特的另外两个儿子,现在正和他们自己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妈妈在一起。虽然其中一个孩子的妈妈,已经和孩子的爸爸解除了婚姻关系。这个孩子的爸爸,是和现在的伴侣以及她的儿子一起来的,她的儿子和他嫡亲的儿子,为了轮流荡秋千闹了起来。

这也是托米第一次把他的情人杰伊带回家。杰伊到现在还没有开口说一句话。托米告诉乔伊丝说,杰伊不习惯大家庭。

“我很同情他。”乔伊丝说,“有一段时间我也不太习惯。”她笑,向人解释这个家庭正式成员的情况,还有被马特称为宗族的外围成员的情况时,她总是忍不住笑。她自己没有孩子。她只有一个前夫,乔恩。乔恩如今快乐地生活在一个破落的沿海工业小镇上。她请他来参加酒会,但是他不能来,今天正好是他的第三任太太的孙子的受洗日。当然了,乔伊丝也邀请了他太太,她的名字叫沙琳,她开了一家面包房。

为了受洗的事儿,沙琳写了一封友善的短信给她。乔伊丝还特意对马特说,简直不敢相信,乔恩竟然也会信教。

“我真希望他们能来。”她对所有的邻居都这么说。(他们把所有的邻居也都请来了,以免屋里的声音吵到他们,惹出麻烦来。)“要是他们来了,我也能分享这种生活的复杂性了。他还有第二任太太,不过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估计他也不知道。”

马特和乔伊丝做了很多吃的,大家也都带了很多食物,还有一大堆酒水,孩子们的果汁,以及马特自己调制的潘趣酒。他说,是为了纪念那些人们知道怎么喝酒的美好岁月。他说,他要用一个洗干净的垃圾筒来酿酒,那时候的人就是这么酿酒的,但是如今,大家都很脆弱,不愿意喝垃圾筒里的酒了。总之,大部分年轻人不愿意喝了。

庭院很大,要是客人想打球,还有一个槌球场。两个孩子抢的秋千是马特自己小时候玩过的,他把它从车库里又翻出来了。大多数孩子只见过公园秋千和后院的塑料游戏装置。马特大概是全温哥华少数几个至今仍然生活在他长大的房子里,并且拥有自己小时候玩过的秋千的人了。这座屋子位于松鸡山山坡的温莎路上,曾经毗邻森林。如今,房子越盖越多,都沿着山坡往上走,大部分豪宅都有巨大的车库。马特说,迟早有一天,这房子会保不住。税收高得吓人。迟早有两幢丑陋的房子把它代替掉。

乔伊丝很难想象有一天,她要和马特住到别的地方去。这里每天都有新的事情发生。人们来了,又走了,丢下一些东西,然后又回来找,有时候丢下的甚至是小孩儿。每个礼拜天的下午,马特都要排练弦乐四重奏,到了晚上,唯一神教派的成员要在客厅聚会,绿党战略小组在厨房里开会。剧本读演俱乐部在屋前表演的时候,厨房还有人在诉说现实生活剧中的种种琐碎细节(两边都需要乔伊丝的参与)。而马特和大学的同事则关起门来,费尽心思地研究他们的弦乐四重奏。

她经常说,除了在床上以外,她和马特几乎没机会单独相处。

“然后他就要看些重要的东西。”

而她,只能看一些不重要的东西了。

不过没关系。他的繁多欢宴和趣味,是她需要的。即便在学校,和研究生、科研伙伴、潜在的对手、造谣诽谤的人相处,他也是像风车一样转个不停。这一切对她来说,曾是如此安慰。也许要是有时间停下来站在局外看,仍然觉得是慰藉。要是站在局外,她都可能嫉妒她自己。别人也会嫉妒的,至少会羡慕她—想到她和他是如此班配,还有她的朋友们,她的职责,以及她这么多的活动,当然还有她的事业。看见现在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当初她刚来温哥华的时候,是那么孤独,竟然会同意和一个干洗店的男孩约会,这个男孩比她足足年轻十岁,然后,他放了她的鸽子。

这会儿,她胳膊上搭着一条披肩,穿过草坪,给福勒太太送去。福勒太太是马特的第二任太太多丽丝的妈妈,多丽丝是个后知后觉的同性恋。福勒太太不能晒太阳,但躲在阴凉处又直打哆嗦。她另一只手端的新鲜柠檬水是给高恩太太的,就是莎莉的护理师。高恩太太觉得给孩子喝的潘趣汽水太甜。她不让莎莉喝东西,莎莉会泼在自己漂亮的衣服上,或者干脆为了一时好玩就扔在别人身上。看起来,莎莉不是太在乎被剥夺的权利。

一群环坐在草坪上的年轻人,乔伊丝绕过去,是托米和他的新朋友,有些她常常在家里见到,还有一些人,她觉得没见过。

她听到托米说:“嗨,我可不是伊莎多拉·邓肯[2]。”

所有人都笑了。

她猜他们肯定是在玩几年前流行的游戏,这种游戏很难,而且还挺势利。叫什么来着?字母B开头。她觉得在这时候玩这类游戏消磨时间,纯粹是反精英。

布克斯特胡德[3]。她大声地说。

“你弹的是布克斯特胡德的音乐。”

“哦,B开头倒是没错。”托米取笑她,以便大家都能笑出来。

“嗨,我漂亮的小妈[4]不是个笨蛋。她是个音乐家。布克斯特胡迪[5]不也是音乐家吗?”

“布克斯特胡德步行五十英里,就是为了听巴赫弹琴。”乔伊丝用微愠的语气说,“他当然是音乐家。”

“老天爷。”托米说。

一个女孩从人群中站了起来,托米叫她。

“克里斯蒂,嗨,克里斯蒂,你不玩了?”

“我马上回来。我得带着我邪恶的香烟,躲到树丛里去。”

这个女孩穿了条镶褶边的黑裙子,让人感觉像一件内衣或是一条睡裙,披了一件简朴的黑色短夹克,不过是低领的。一把淡色的细细的头发,五官模糊,苍白的脸,眉毛淡得都看不见。乔伊丝第一眼就不喜欢她。她觉得,这类姑娘,这辈子的使命就是让人不舒服。陪谁来的—乔伊丝想,她一定是陪谁来的,跟着别人到陌生人家参加酒会,倒觉得自己有权利蔑视别人,蔑视大家简单的(浅薄的?)快乐和资产阶级的友善。(现在大家还用资产阶级这个词吗?)

要是客人想抽烟,似乎没人说过哪里不能抽,也没有大惊小怪地挂上禁烟标志,就连屋里也没有。乔伊丝觉得自己的快乐,就这么大把大把地枯掉了。

“托米。”她突然说,“你帮我把这个披肩给福勒外婆送去,行吗?她觉得冷。还有,这杯柠檬水是给高恩太太的。你认识她,和你妈妈在一起的那位太太。”

提醒他和这里的关系和义务,没什么坏处。

托米立刻姿态优雅地站起来。

“波提切利[6]。”他说着接过了她手中的披肩和杯子。

“对不起,打扰你玩游戏了。”

“反正玩得也不好。我们没有你们以前的人那么聪明。”一个她见过的男孩,贾斯汀说。

“以前这个词,用得好。”乔伊丝回答,有那么一会儿,她茫然了,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到哪里去。

乔伊丝、托米和他的新朋友杰伊在厨房洗碟子。酒会结束了。大家以热烈的欢呼、拥抱、亲吻相互道别。盛食物的浅盘子冰箱都装不下了。萎蔫的沙拉和冰激凌饼,还有辣味蛋全都扔掉了。反正没几个人吃辣味蛋,老派,胆固醇又高。

“烦透了,有这么多事儿,这些大概会令人想起教堂的晚餐吧。”乔伊丝把一盘子的东西倒进垃圾堆。

“我外婆以前老做的。”杰伊说。这是他对乔伊丝说的第一句话。她看见杰米的表情颇为感激。她自己也觉得感激,尽管他把她和他外婆归为一类。

“我们吃了几个,挺好的。”托米说。他和杰伊与她一起干活,至少已经有半小时了,他们把散落在草坪、阳台等各个地方的酒杯、盘子收到一起,就连花盆里、沙发底下这种奇怪的地方都有。

男孩子们—她认为他们只是男孩子,他们把东西堆进洗碗机的动作比她熟练多了,她实在太累了,他们还准备好了洗杯子的冷水和热水。

“我们得拿出一些下批洗。”乔伊丝说,但托米不同意。

“要不是今天的活儿太多,你就不至于心智失常到要把它们全堆在洗碗机里吧?”

杰伊负责洗,乔伊丝擦干,托米归位,托米倒是还记得这幢房子的东西都放在哪里。走廊外面,马特正和系里的一个男同事进行一场艰难的谈话。很明显,他已经不像刚才那么不清醒了,那会儿他醉得和人没完没了地拥抱,告别。

“我可能是抓狂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些东西全扔掉,买一次性塑料的算了。”

“酒会后综合征。”托米说,“我们大家都会这样的。”

“那个黑衣服的姑娘是谁?就是那个玩了一半离开的?”乔伊丝问。

“克里斯蒂?你指的是她吧,克里斯蒂·奥黛。贾斯汀的太太。她没跟贾斯汀姓。你认识贾斯汀。”

“哦,我认识。我没想到他结婚了。”

“哈,大家都已经长大了。”托米打趣说。

他又补充说:“贾斯汀已经三十了,她可能还要大一点。”

“她长得真有意思,像什么来着?”乔伊丝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