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激昂地,”他带着英国式的冷静惊讶地说,“热烈激昂地,范里斯小姐。”
范里斯小姐,继续堂而皇之地摇摆着,殷勤地鞠躬,我们体谅甚至在那一刻理解了,她脸上焕发出的日出般的遮住了胭脂的红晕,和博奥斯先生没有什么关系,那只和她自己的快乐行为有关。我们抓住了“热烈激昂地”,我们打算把这话传播开去。我们不懂也不在意它的意思,只觉得它很荒诞可笑—所有外来语本身都荒诞可笑—而且有戏剧般的爆发力。我们承认它使用得很是恰当。小歌剧结束以后,很长时间,每当范里斯小姐走过学校大厅,在上约翰街的路上经过我们,都要轻快而自我激励地唱着,这已经成了习惯(“参战的吟游少年—早上好,姑娘们!—已经离去—”),在她附近总是会俏皮地飘过这个短语。热烈激昂地,范里斯小姐。我们感觉这是给她最后的赞美,这让她振奋。
我们开始去市政厅排练。我记得,那里的礼堂宽敞通风,台上的帷幕是古老的深绿色天鹅绒,镶着金边。那些冬天黯淡的日子,灯光亮起来,但是没有照亮大厅的所有角落,有时范里斯小姐会躲到后面大叫:“我在这里听不到一个词!我什么都听不到!你们害怕什么?你们是不是要大厅后排的观众叫喊着要退票呢?”
她已经快到绝望的极点了。她手上总是拿着缝纫活儿。有一天她招手让我过去,给了我一片金线编织的辫子,要缝到市长的天鹅绒帽子上。她让我快去沃克的商店买九英寸配套的线。她确实在颤抖,她身体里的哼声更明显了。“别耽搁。”她说,仿佛她是派我去买急救药品一般,或者去送能够挽救一支军队的情报。所以我外罩没有扣好就奔出门外,诸伯利笼罩在刚下的雪中,大街上一派安静的毛茸茸白色;我身后,市政厅的舞台篝火般明亮,被狂热的献身精神点燃。创造不真实事物的献身精神,虽非绝对必要,可一旦信以为真,就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重要。
小歌剧让我们从日常的惯性中解脱出来,记得麦肯纳先生让那些没有被选中的同学忙于拼字比赛和心算,教室里像平时一样悲哀阴沉,我们现在都是范里斯小姐的支持者。我们把不同的角色合起来排演,看成一个整体。故事打动了我,现在仍然是。我想象着吹笛手是多么孤独、多么强大又无助的悲剧人物。没有任何的背信弃义能真正令他吃惊;世界利用了他,将他猛击,可他依然像汉弗莱·鲍嘉一样,保持着疲惫的荣誉。即使是他的复仇(被改变的结尾搞砸了)似乎也没有恶意,而几乎是温柔,极其温柔的复仇,是为了更大的正义。我想到法兰克这个不可教的拼写者,轻易自然地融入了角色,并没有刻意努力。他每天在台上就像平时一样克制而冷静,的确如此。我第一次看出他像什么—长而窄的脑袋,深色头发,剪得很短,像金属丝做的擦鞋垫,忧郁的脸也可能成为喜剧演员,虽然在这里不是,脖子后面有疖子留下的旧疤,还长了一个新的。他的身体和脸一样瘦长,身高在班上的男生中属于中等—也就是说比我矮不到一寸—走起路来快速而轻盈,就像那种既不需要刻意低调,又不需要引起特别注意的人。每天他都穿蓝灰色毛衣,胳膊肘有一块补丁,这种烟熏的颜色,普通、谨慎而神秘,对我来说,那就是他的颜色,他自身的颜色。
我喜欢他。我喜欢吹笛手。我喜欢法兰克·威尔士。
我得和什么人说说他的事儿,所以就假装用客观而批评的语气和母亲说起来。
“他嗓音不错但是不够高。我觉得他站在台上不突出。”
“他姓什么来着?威尔士?是卖束腹胸衣的女人的儿子吗?我以前在威尔士太太那儿买胸衣—原来她有瘦身罩衣,现在不卖了。她住在百格斯街,乳品店那边。”
“一定是他妈妈。”得知法兰克·威尔士家和我们家,他的生活和我的生活,还有这点儿联系,我奇怪地兴奋起来。“你去她家还是她来这里?”
“我去她那里,买东西得到她的店里去。”
我想问房子的样子,前屋有没有画,他妈妈说过什么,她有没有提到过她的孩子?我太希望她们成为朋友,谈论各自的家人,希望威尔士太太晚上吃饭时说:“今天有一位很好的女士来试胸衣,她的女儿和你同班—”那有什么用呢?让他听到我的名字,眼前出现我的形象。
这些天,市政厅的气氛让我越发沉浸在这种状态里。男生和女生间仪式化的敌对到处都在打破。不可能继续保持敌对,即使保持,也是开玩笑式的,混杂着友好的潜流。
内奥米和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吃五分钱的糖棒,在冬天特别难咬,也很难嚼。我们边吃边小心地说话。
“如果可以不选杰里·斯多利,你愿意谁做你的舞伴?”
“我不知道。”
“墨里?乔治?戴尔?”
我有把握地摇着头,大声吸着糖味儿的口水。
“法兰克·威尔士。”内奥米说着,样子像魔鬼。
“告诉我是还是不是,”她说,“快点儿呀。要是我的话,就会告诉你我喜欢谁。”
“我不介意法兰克·威尔士。”我小心而克制地回答。
“我喜欢戴尔·麦克劳林。”内奥米言之凿凿,我吃了一惊,她比我还保密呀。她把头靠在雪堤上,边垂涎边啃糖棒。“我知道我是疯了,”最后她说,“我真的喜欢他。”
“我确实喜欢法兰克·威尔士,”我完全承认了,“我看我也疯了。”
之后我们就一直谈论这两个男生。我们把他们称作“超迷”,意为有致命的吸引力。
“你的超迷来了,可别晕倒呀。”
“怎么不给你的超迷一点洁肤霜治治他的疖子啊?”
“我想你的超迷正盯着你呢,不过他斜视,很难说是不是在盯你。”
我们开发了一套密码系统,用扬眉毛、在胸前划手指、做口形无声地说“痛苦,噢,痛苦”(当我们在台上站在他们附近)。“狂怒,双倍狂怒”(当戴尔·麦克劳林和艾尔玛·科迪讲话,并且在她的脖子上打响指),还有“狂喜”(当他抓住内奥米的腋下说:“别挡我的路,胖妞儿!”)。
内奥米想谈论自行车棚事件。和戴尔·麦克劳林一起做下了那事儿的女生,患哮喘病的维奥莱特·图姆斯已经从城里搬走了。
“还好她搬走了。她在这里丢了丑。”
“不都是她的错。”
“是她的错。是女孩的错。”
“如果是他把她压倒,怎么能是她的错呢?”
“他不可能压倒她,”内奥米不让步地说,“因为他不可能把她弄倒,同时—把他的东西插进去—这怎么可能?”
“你干吗不问他?我会告诉他你想知道。”
“我妈妈说是女生的错。”内奥米说,不理会我。
“女生要负责,因为我们的性器官在里面,而他们的在外面,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欲望。男孩子不能自禁。”她用有预感又纵容的奇怪语调教导着我,承认我们临近的世界盛行着那种混乱、神秘的野蛮行为。
这方面的话题不可抵挡,但是走在河水街我经常希望倒不如保守着自己的秘密,正如我们都希望的那样。“法兰克·威尔士不可能勃起,因为他还没有变声呢。”内奥米告诉我—无疑是在转播她妈妈的另一条信息—我感兴趣的同时又有些不安,好像我对他的感情出了岔,被引向了完全意外的轨道。我还不真正清楚我究竟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我对他怀有白日梦的想象,而且往往是重复的。我想象他在一场小歌剧演出后和我一起走路回家。(我已经知道,那天晚上,男生—一些男生—会和女生—一些女生—一起走回家,但是内奥米和我从来没有讨论过这种可能性;我们羞于说出真实的愿望。)我们穿过诸伯利寂静无声的街道,街灯下,我们的影子旋转着沉落到雪地上,在美丽黑暗阒无人迹的大街上,法兰克就会用真实得令人难以置信,又冷淡而柔和的歌唱围绕我,或者在更真实的梦境里,只用表明他的存在的听不到的音乐围绕着我。他会戴尖帽子,几乎傻瓜才戴的帽子,范里斯小姐给他做的披风,补着以蓝色为主的各种颜色的补丁。我在睡眠的边缘经常为自己创造这个梦,它奇怪地令我满足,让平和与安慰的气息在周遭流淌,我会闭上眼睛,漂进真正的梦境,它们远没有这么友善,而是充满砂砾般的小问题,丢了袜子,找不到八年级的教室,或者恐怖的场面,比如在大厅舞台上跳舞,却忽然发现自己忘了戴头饰。
服装彩排时,范里斯小姐大声嚷着让大家听见:“我也许最好是逃出市政厅!我最好是现在就走!你们都准备好负起责任来了吗?”她把分开的手指猛地从脸颊上拉下来,以至似乎会留下犁痕一般。“回去—回去—回去,别管最后十五分钟了!别管最后半个小时了!再次从头开始!”博奥斯先生舒心地微笑着,敲出开场合唱的音符。
那个夜晚终于到了。时间一到,观众们拥进来,我们习惯了黑暗与回声中的混乱、咳嗽、满怀期待的装扮。舞台比我们想象的要明亮许多,也拥挤许多,因为多了纸板做的房屋正面和一个纸板喷泉。一切来得太快,然后就结束了,消失了;它是怎么结束的没关系,它必须结束,无法复原。一切都无法复原了。在所有的练习之后,小歌剧真的上演了,这几乎成了不可思议的事情。博奥斯先生穿着燕尾服,人们会说看起来挺怪异。
会议室就在舞台下面—有后楼梯通向它—被分成一个个化妆间,绳索上挂着布帘。范里斯小姐腰部有装饰的樱桃色新裙子外面系着围裙,正在描眉,画唇线,在眼角涂些红点,在耳垂上轻拍些赭黄,用玉米淀粉增稠剂把头发弄湿。可怕的喧闹。关键的服装不见了;有人踩在市长夫人的裙摆上,把裙子从腰间撕裂了。艾尔玛·科迪声称她为了镇定神经吃了四片阿斯匹林,现在头昏,冒冷汗,坐在地上,说要晕过去了。一些布帘脱落了。男生看见女生穿着内衣,或者是反过来。合唱队员根本不应该进入会议室,现在却进来了,而且大胆地站成一排,穿着深色裙子和白衬衫。范里斯小姐没有留意,也去给她们化了妆。
她忽略了很多事情。我们期待她像整个一星期以来一样狂热。结果什么都没有。“我想她是不是喝醉了,”内奥米说,穿着妈妈装,脸颊红润,“我闻到味儿了。”我什么都没闻到,除了野玫瑰花露水和强烈的汗味儿。不过,她全身闪闪发光—金属片镶嵌在衣服边上,马戏团的款式—和往常不同,她滑行,轻柔地说话,极其宽容地穿行在骚乱中。
“把裙子用别针别起来,路易丝,”她对市长的妻子说,“现在没有其他办法。观众看不到的。”
看不到!她一直在挑剔最微小的细节,强迫妈妈们把衣服撕掉,返工了三次!
“像你这么强壮的女孩可以吃六片阿斯匹林,眼睛都不眨。”她对艾尔玛·科迪说,“快站起来,我的女士!”
舞蹈者穿着明亮的棉布裙,红黄绿蓝白各色的绣花拉带上衣。艾尔玛松开了拉带,放肆地露出了刚开始发育的胸部。即使对这,范里斯小姐也只是笑笑,就飘走了。好像任何要发生的事情现在都可能发生。
舞蹈快开始时,我的头饰—高高的中世纪纸板圆锥体,包着黄色的网,带有柔软的面纱—开始灾难性地微微滑向我头的一侧。我不得不斜着头,好像脖子歪了似的,那样坚持跳完,牙齿咬紧,脸上带着呆滞的微笑。
《上帝拯救国王》之后,当最后的幕布落下,我们跑到街上的照相馆,还穿着服装,没有外套,去拍照。我们拥挤在一起,等待着,背景是废弃的棕褐色瀑布和意大利花园。戴尔·麦克劳林找到了一把椅子,那种家族拍照时父亲们坐的椅子,妻子和儿女成群围绕着他。他坐在上面,艾尔玛·科迪大胆地坐在他膝盖上,懒洋洋地靠着他的脖子。
“我这么虚弱。我是个病人。你知道我吃了四片阿斯匹林吗?”
我正站在他们前面。“坐下,坐下。”戴尔开心地说,一把拉我坐在艾尔玛身上,她尖叫起来。他打开长长的腿,把我们两个都甩到地上。大家都笑了。我的帽子和面纱正好掉下来,戴尔拾起来,反着戴在我头上,面纱遮住了我的脸。
“你这样棒极了。什么都看不见。”
我试图抹掉灰尘,戴好。突然,法兰克·威尔士出现在帘子间,他独自拍完了照,穿着他那气派的乞丐服装。
“舞蹈者!下一张!”摄影师的妻子生气地叫着,把头探出帘子。我是最后一个进去的,我还在试图把头饰弄好。“看着我的眼镜。”戴尔说,我照做了,尽管在我的影像后看见他孤独、斜视的眼睛让我分神。他在向我抛媚眼。
“你应该送她回家。”他对法兰克·威尔士说。
法兰克·威尔士问:“谁呀?”
“她。”戴尔说,对我点着头。我的头在他的眼镜上颤动着。“难道你不认识她吗?她就坐在你前面。”
我担心会闹出笑话。我感觉汗水开始从我的腋下冒出来,担心受辱的最初迹象总是这样。我的脸游移在戴尔愚蠢的眼睛里。这样被抛进我的梦的主题,可是太严重,太危险了。
不过,法兰克·威尔士还是考虑周到,像任何人都能做到的那样殷勤地说:“我愿意。如果她不是住得太远的话。”
他想的是我住在弗莱兹路那边的时候,我走长路上学是在班上出了名的。难道他不知道我现在住在城里了吗?没有时间告诉他,也没有办法告诉他,而且,我绝不会冒一点儿险,让他嘲笑我—他安静的沉思的喷着鼻息的笑,说他仅仅是在开玩笑。
“所有舞者!”摄影师妻子喊叫着。我茫然地转过身来,随她穿过帘子。我的失望一瞬间被淹没在感激当中。他的话不断在我脑海里重复响起,仿佛它们是赞扬和宽恕之语,声调那么轻柔可爱,实事求是,充满谢意。一种特有的平和像我的白日梦一样充盈了我的身心,在拍照过程中,在寒冷中回到会议室的一路上,在换衣服的时候,也一直陪伴我,即使内奥米说:“大家都笑死了,你跳舞时歪着头。像折断了脖子的木偶。尽管你是没有办法。”她的情绪很糟糕,并且还在恶化。她悄悄对我耳语:“你知道我告诉过你关于戴尔的事儿?都是谎言。是我演的戏,让你说出你的秘密。哈哈。”
范里斯小姐机械地把服装拾起和折叠起来。玉米淀粉洒在她的桃粉色裙子上,她的胸部看起来凹陷了,仿佛什么东西在她里面崩溃了。她几乎不想费心地注意我们,只是说:“把鞋子上的玫瑰形饰物取下来,姑娘们,都留下来吧。将来一切都会派上用场的。”
我走到大厅前面,母亲和弗恩在那儿等我呢,弟弟欧文穿着打旗子时穿的套装(在小歌剧帷幕拉开之前,低年级学生要做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打旗子),把让他保存的旗子插在雪堆上。
“你怎么耽搁了这么久?”母亲问。“很可爱呀。你脖子抽筋了吗?威尔士家的男孩是整个台上唯一忘记摘掉帽子唱《上帝拯救国王》的。”母亲总是能注意到这些奇怪老套的小细节。
小歌剧后发生了什么?一个星期后,它从视野里消失了。看见要归还的服装的某个部分挂在更衣室里,就像看到粘着金属箔片的褐色圣诞树倚靠在一月的后门廊上一样,让人想起一段忙碌的充满期待和努力的时光,现在却似乎充满了错误。麦肯纳先生结实的地面又回到我们的脚下。每天我们要做十八道算术题,作为弥补,无疑还会听到诸如“因为我们失去了时间,现在我们要埋头苦干”之类的话。把鼻子放到磨刀石之间,肩膀推动车轮,脚踩到踏板上—所有这些麦肯纳先生喜爱的句子,其中的陈腐和毫无悬念,现在却似乎奇怪地令人满意。我们拿着大叠堆积如山的书本,画安大略和五大湖区的地图—世界上最难画的地图—学习《朗弗尔爵士的幻影》。
每个人的座位都被搬走了;清除了课桌的房屋以及邻座的改变原来是让人兴奋的事。法兰克·威尔士现在坐在教室另一面。一天,看门人抬着长梯子进来,除掉了万圣节挂的彩灯中触目可见的一个物件。我们都觉得那是个法国避孕套,戴尔·麦克劳林的名字和它联系在一起;结果发现那是一只旧袜子,这件神秘的事没有那么令人反感。似乎该是驱散幻想的时候了。着手解决实质性问题,麦肯纳先生会这样说。
当然,我的爱情并没有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消亡。我的白日梦在继续,但是和过去有所不同。因为没有补充新鲜的养料,季节的改变的确造成了一些差别。对我来说,冬天是恋爱的时间,不是春天。在冬天我们栖息的世界缩小了;冲出狭小的空间,奇异的幻想会繁盛开花。但是春天显露出大地普通的地理特征;漫长的棕色道路,脚下古老的有裂缝的人行道,所有在冬天的风暴中折断的树枝,都要清理出庭院。春天显露出距离,如其所是。
法兰克·威尔士和班上大多数人都不同,他没有读高中,而是去诸伯利的干洗店工作了。那时的干洗店里没有卡车。人们多数是自己去取衣服,很少送上门。法兰克·威尔士的工作就是在城里送衣服,我们放学时有时能遇见他。他总是像生意人或工作的人向还没有走进社会的人那样,匆忙、严肃而彬彬有礼地和我们打招呼。他总是抱着一摞衣服,直堆到肩膀处,尽责地弯着肘臂;他开始工作时还在长个子。
有一段时间—大约六个月—我会带着掩盖不住的兴奋和不安走进干洗店,希望能看见他,但是他从来不在前台;能看到的总是老板或老板娘—两个人都很矮小,样子疲惫,皮肤发蓝发青,好像被干洗液染的,或是进入了血液。
范里斯小姐在瓦瓦那什河溺死了。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在读高中,也就是《吹笛手》演出才三四年之后,可是当我听到消息时,我感觉她的存在属于一个旧时代,她活在最为天真原始的情感和一些错误观念之中。我觉得她被困在那个时代里,我吃惊于她以这个行为突围出来。如果这算是一个行动的话。
虽然不能肯定,但有可能她是在城北沿着河岸散步,靠近水泥桥,不慎落水,无法自救。诸伯利《先驱导报》指出,她是从家中被一个或数个陌生人带走的,然后被强行推入河里,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她晚上就离开了房子,没有锁门,所有的灯都亮着。一想到神奇寂静的夜晚发生的罪行就很兴奋的人,一直认为这是一起谋杀。其他人出于善意或恐惧坚持认为是意外。这是人们谈论和争辩的两种可能性。认为是自杀的人—最后大多数人是这样想的,不太急于谈论此事,他们为什么要谈呢?因为没有什么可说的。这是一个没有解释也没有希望解释的神秘事件,就像青天白日一样。这里没有启示。
范里斯小姐穿着她的天鹅绒溜冰服,戴着时髦的皮毛帽子,在滑冰的人们中间来回滑着,非常显眼。热烈激昂的范里斯小姐,在市政厅往脸上化妆的范里斯小姐,脸朝下的范里斯小姐,没有抗议地,漂浮在瓦瓦那什河,六天六夜,才被发现。虽然没有可靠的方式把这些图像联系起来—如果最后一个画面是真实的,它会不会改变其他的画面?—它们现在要拼在一起了。
《吹笛手》;《吉卜赛公主》;《被盗的王冠》;《阿拉伯骑士》;《克立舞者》;《樵夫的女儿》。
她像吹泡泡一样,将那些小歌剧吹送上水面,颤抖着,精疲力竭地努力着,然后,几乎是不经意地放弃了,慢慢消失,消失,但永远牢牢地陷在了我们改变了的童年之中,她那不可战胜的,没有回报的爱。
至于博奥斯先生,他已经离开了诸伯利,就像人们所说,他在这里从来没有在家的感觉,他在伦敦的一座教堂弹风琴,教音乐—不是真正的伦敦,我必须解释一下,而是西安大略一个中型城市。传闻他在那里干得不错,那里有和他属于一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