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之前(1 / 2)

好女人的爱情 艾丽丝·门罗 14303 字 2024-02-19

亲爱的R,我和老爸看了肯尼迪和尼克松的电视辩论。打你上次来过后,他就买了台电视。小屏幕,兔子耳朵。它放在餐厅柜子前,因此现在万一真有人想要用好银器或亚麻桌布,就不大方便拿它们了。为什么放在餐厅这个连一张真正舒服的椅子都没有的地方呢?因为他们已经有好长时间不记得还有间起居室啦。或者是因为巴里夫人想在晚饭时看电视。

记得这间餐厅吗?除了电视,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厚窗帘,卡其底色上印着酒红色树叶,后面还有一层纱帘。加拉赫特爵士[1]牵着马的画像,以及一张格伦科的风景画,内容是红鹿而不是大屠杀。[2]旧档案柜是多年前从老爸的诊室搬来的,一直找不到地方放,至今仍旧胡乱撂在这里,甚至没推到靠墙。我妈闲置不用的缝纫机(他唯一一次提到她,是在说“你妈的缝纫机”的时候)上摆着的还是原来的植物,或者看起来好像还是,种在陶罐或锡皮罐里,半死不活的。

也就是说,我到家啦。没人问我要待多久之类的问题。我把书、论文和衣服统统塞进迷你车,一天之内就从渥太华开回来。我在电话上告诉老爸我那论文已经完事了(事实上我是放弃不写了,但是懒得跟他解释),我需要歇一歇。

“歇一歇?”他说,好像对此闻所未闻,“好吧,只要不是神经歇菜就行。”

我说,什么?

“神经歇菜嘛。”他呵呵一笑,仿佛在警告似的。他至今仍用这个来指代急性焦虑症、严重的焦虑抑郁,以及神经崩溃。他没准还建议他的病人们打起精神头儿。

真不公平。他没准会用一些镇静剂和几句干巴巴的鼓励打发走他们。他受得了别人的毛病,却受不了我的。

我到家时没什么盛大的欢迎仪式,不过也没造成什么恐慌。他绕着迷你车转了一圈,对于眼前所见嘟囔了一阵,捣了捣轮胎。

“不可思议啊,你居然开了过来。”他说。

我想过吻他的—与其说是一阵情感的流露,不如说是种有勇无谋的壮举吧,是一种“如今我就是这么做事的”的宣言。但是,一踏上砾石路面,我就知道我做不到。B夫人站在车道和厨房之间。所以我走过去,取而代之地搂住她,摩挲着那头古怪的黑发,它剪成中国风格的齐耳短发,围绕着她的小皱脸。我能闻到她陈旧的羊毛衫味道,围裙上的漂白粉味儿,还能感觉到她像牙签一样戳出来的老骨头。她几乎还不到我的锁骨高。

我慌里慌张,没话找话:“今天天气不错啊,真是我最美丽的一次开车旅行了。”天气确实不错,旅途确实很美。树叶尚未转黄,只是边缘微微变成锈色,麦秸地一片金灿灿。那么,为什么风景带来的美好感觉,在老爸面前,在他的地盘里,烟消云散了呢(别忘了这也是在巴里夫人面前,在她的地盘里)?为什么我提及这事—或者说我用一种真诚而非敷衍的态度对它的提及—与我对B夫人的拥抱几乎像是半斤八两的同一码子事呢?一个像是一种唐突之举,另一个貌似一阵言不由衷的废话。

辩论结束后,老爸站起身,关掉电视。他什么广告都不看,除非B夫人在旁边为它们辩解,说她想看看那个长了门牙的可爱宝宝,或者那些追着那啥的小鸡(她不会说“鸵鸟”,或者是记不得怎么说了吧)。这样一来,她想看什么都会被允许,哪怕是跳舞的玉米片,他会评价道:“好吧,它倒不失其聪明之处。”我觉得这是对我的一种警告。

他对肯尼迪和尼克松是怎么想的?

“哼,无非就是两个美国佬罢了。”

我试图再推动一点谈话。

“你的意思是什么呢?”

要是你请他深入他觉得没必要谈论的话题,或者证明某个无须多言的论点,他一准会把上嘴唇那么一撇,露出一对沾着烟草渍的大门牙。

“无非就是两个美国佬罢了。”他说,仿佛这话我第一次没听进去似的。

就这么,我们坐着,没有交谈,不过也并非沉默着,因为,你或许记得吧,他呼吸起来山响。气流仿佛一路从石头嶙峋的小巷拖过,挤进一重重咯吱作响的大门,发展为一种吱吱咯咯的声音,好像他胸膛里一架奇怪的机器有许多塑料管,喷出彩色泡泡。你最好假装毫不在意,这一点我想我很快就会习惯。不过,它在屋里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他本人也一样—不管怎样,单凭高高鼓起的、结实的大肚皮,大长腿,还有他的表情,他就足以做到这个了。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就仿佛他掌握了一份清单,上面列着他记得的,以及知道他迟早会遭到的各种冒犯,他正竭力让你明白,他有把握耐心十足地扛住所有你知道自己做错的事,以及你甚至都还没料到会做错的事。我想,很多做父亲和做爷爷的都力图拥有此种表情—哪怕与他不同,在自己的家以外毫无权威可言的人也是如此—不过,要说有什么人能把这种表情做得精确无比、永不出错,可就非他莫属了。

R,我在这里有好多事要忙,没时间—按他们的说法—去闲逛了。候诊室的墙面,因为被一代又一代病人用椅背抵着,已经磨损不堪。桌上的《读者文摘》都成了碎片。病历塞在检查台下的硬纸盒里,废纸篓—柳编的—顶端全都破破烂烂的,好像老鼠啃过一般。家里也好不到哪去。楼下的洗面池里布满棕色头发似的裂缝,马桶里有一片令人难堪的锈斑。嗯,你想必看到过那个。我知道这挺蠢的,不过我觉得最闹心的还要数优惠券和广告单了。它们塞在抽屉里,压在茶碟下,或者到处乱放,上面的优惠或折扣都已经过期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了。

不是说他们已经破罐子破摔,或者没做过任何努力。不过事情没那么简单。他们不再要B夫人洗衣服,而是送出去洗。这个很明智,但是老爸总记不得哪天衣服可以送回来,总是嚷着白大褂是不是够穿,家里也总是乱得不可开交,无处可寻。B夫人一心以为洗衣店是骗人的,会故意拖时间,好把名字牌扯下,缝到质量差的衣服上。因此她总和送衣服来的人吵架,指责他故意最后一个送这家—没准真是的。

然后,屋檐需要清洗,负责这事的是B夫人的侄子,但他闪了腰,换成他儿子来。可他儿子有好多活儿要干,就一直拖着,等等,等等。

老爸用这个侄儿的名字来称呼侄儿的儿子。他对所有人都这么干。他用前一任,或者甚至再前一任老板的名字来称呼镇上的店主和商人们。这可不全是因为记忆力不行。其实是一种傲慢之举。觉得自己无须费心记这类事。无须关注变化。或者关注某个个人。

我问他想在候诊室墙上刷什么颜色。浅绿色,我建议,或者浅黄色?他说,谁来刷?

“我。”

“我从不知道你还是个油漆匠嘛。”

“我在住过的房子里自己刷过油漆。”

“谁知道呢,我又没看到。你刷油漆的时候,打算让我的病人到哪里去呢?”

“我在星期天刷。”

“他们有人听说这种事会不高兴的。”

“开玩笑吗?在现如今这年代?”

“这年代或许和你以为的不大一样。至少在这里。”

然后我说,我可以晚上干,他说第二天很多人闻了那味道会想吐。到头来,我唯一被允许做的就是扔掉那些《读者文摘》,换上一些《麦考林杂志》、《城堡女主人》[3]、《时代周刊》和《星期六晚报》。然后他告诉我有人抱怨了。人们想在《读者文摘》里翻找记得的老笑话。此外有些人不喜欢现代作者。比如皮埃尔· 伯顿[4]。

“太糟了。”我说,声音不可思议地颤抖着。

然后我对付起了餐厅的档案柜。我猜想里面塞的大概都是早就死掉的人的病历,要是把它们清空,我就可以把硬纸盒里的病历挪过来,把柜子移回诊室,摆到它该摆的地方。

B夫人看到我在干啥,一个字也没跟我说,径直跑去叫来老爸。

他说:“谁说你可以在这里到处胡来?我可没说过。”

R,上次你来这里,B夫人回家过圣诞节了。(她有一个好像半辈子都在得肺气肿的丈夫,没孩子,不过有一大堆侄儿侄女和各种亲戚。)我想你从没见过她。不过她见过你。她昨天对我说:“你要订婚的那个什么什么先生在哪儿哪?”她当然注意到了我没戴戒指。

“我想在多伦多吧。”我说。

“去年圣诞,我在侄女家里,我们看到你和他在水塔边走过,我侄女说:‘真不晓得这两人要去哪儿?’”这是她的原话,我已经习惯了,只是在写下来的时候又觉得怪。我猜她的意思是我们打算去找个地方干那事吧,不过那会儿冰冻三尺,你还记得吗,我们只是一心想远离那房子罢了。哦不。我们之所以出门,是为了方便继续吵架,因为再也按捺不住啦。

B夫人为老爸工作,差不多是从我离家上学那会儿开始的。在那之前,我们请过一些年轻女士帮忙,我挺喜欢她们,可她们纷纷辞职去结婚,或者去战时工厂工作了。我九岁还是十岁的时候,去过一些同学家,回来问老爸:“为什么我们家的女用人要跟我们一起吃饭?别人家的女用人都不跟他们一起吃。”

老爸说:“你得管巴里夫人叫巴里夫人。要是你不想跟她一起吃饭,自己走开到柴房吃好了。”

然后我开始缠着她,设法逗她说话。经常她不愿开口。不过,一旦她说了点什么,我肯定如获至宝。我在学校里好好模仿了她一阵。

(我)你的头发真黑啊,巴里夫人。

(B夫人)俺家所有人都有黑头发哩。全都有黑头发,可从来不变灰哩。它是打俺娘家传下来的。他们躺到棺材里都是一头黑发哩。俺外公咽气后,他们把他在公墓里摆了一个冬天,因为地面冻住咧。来春他们打算把他埋下地儿了,俺们有人说:“俺们来瞅瞅他一冬天变啥样了吧。”于是俺们让人把棺盖弄开,他躺在里面,啥都没变,脸没变黑,也没凹下去啥的,他的头发还是黑漆漆的。黑漆漆的哟。

我甚至会模仿她的干笑—一种轻笑或呵呵笑,它不是为了表示有什么好笑的事,只是用作语气词。

我遇到你那会儿,已厌倦这种模仿了。

在B夫人跟我讲过这些关于她的头发的事之后,有一天,我看到她从楼上的浴室跑出来。她急急忙忙去接电话,那个我是不允许接的。她头发外裹着毛巾,一缕深色液体从她脸的一侧淌下。一种深紫色液体,我以为她在流血呢。

就好像她身体里流淌的是一种古怪、阴暗、充满邪恶的血液,就像她的本性有时候显露的那样。

“你的脑袋流血啦。”我说。她答道:“哎哟,别挡道。”便跌跌撞撞地跑去接电话了。我走进浴室,看到脸盆里一道一道的紫色水流,架子上摆着染发剂。这事我俩一个字都不曾再提,她继续吹嘘她娘家人如何在棺材里也是一头黑发,将来她也准是如此。

那些年里,老爸有一种跟我打招呼的古怪方式。他会走进我待着的房间,好像没看到我似的,自顾自朗诵道:

亨利国王有个毛病

爱把绳子嚼个不停……[5]

有时他会用一种舞台上的共鸣腔跟我说话。

“你好啊小姑娘。想吃一颗糖果吗?”

我就得用一种假装小女娃娃的声音回答:“哦是的,先生。”

“哇哦,”古怪地拖长“啊”这个音,“哇哦,你不—啊—能吃。”

还有:

“所罗门·格伦迪,出生在星期一……”他会用一根手指点点我,让我接下去。

“变基督徒在星期二……”

“结婚在星期三……”

“病倒在星期四……”

“病重在星期五……”

“死在了星期六……”

“埋在了星期日……”

然后两人一起打雷一般吼道:“那就是所罗门·格伦迪的下场!”[6]

这些片段从来没有开场白,结束后也没有任何评论。开玩笑地,我一度管他叫所罗门·格伦迪。到了第四还是第五次的时候,他说:“够了。那不是我的名字。我可是你父亲。”

打那之后,我们好像就不再背诵什么歌谣了。

我第一次在校园遇到你,咱俩都是独自一人的时候,你好像记得我,却不知道是不是该打招呼。你刚教过我们班,我们的老师病了,你来顶他的课,你不得不讲关于“逻辑实证主义”的课题。你开玩笑说,从神学院找个人来讲这个,实在很可笑呢。

你好像迟疑着不知该不该说“你好”,因此我开口了:“法国的前任国王是个秃子。”

那是你给我们举的例子,想说明一种因为其主语并不存在而毫无意义的陈述。但是你做出了一个实实在在吃惊而困窘的表情,旋即用一种职业微笑掩盖住它。你那会儿是怎么看我的呢?

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

R,我的小腹仍有点臃肿。上面没留下什么斑纹,不过我还是可以把肚皮捏起一把来。此外我一切正常,体重已恢复到平时,或者还要再轻一点。不过,我觉得我好像老些了。我想,我看起来比二十四岁要老。头发仍旧是长的,发型过时,实际上乱七八糟的。这是否是对你的一种纪念呢,因为你从不喜欢我剪短它?我也不知道。

总之,我开始在镇上长时间散步,作为锻炼。从前,我夏天经常溜出门,随心所欲地乱逛。那会儿我不知道有什么规矩要遵守,对人们的阶层也一无所知。或许是因为从没在镇上上学的缘故吧,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们住的位于长巷尽头的这幢房子,远远位于镇子之外。没有正确的归属感吧。那会儿,我会沿马道走到马厩,那里的人要么是马主人,要么是雇来的驯马师,除我之外,其他小孩都是男孩子。我谁都不认识,但是他们全都知道我。换言之,他们都不得不带着我一起玩,因为老爸的缘故。我们得到允许,可以喂马饲料,跟在马后面拾马粪。这好像充满冒险色彩呢。我戴着老爸的旧棒球帽,穿条松松垮垮的短裤。我们会爬到屋顶上,他们互相格斗,尽力把彼此推下去,但从来不敢冒犯我。大人们会时不时叫我们滚蛋。他们会问我:“你父亲知道你来这里吗?”然后,男孩子们会开始互相调笑,被逗弄的那个会发出作呕的声音,我知道那是个跟我有关的玩笑。所以我不再去了。我放弃了做一个金色西部女郎的想法。我改成走到码头,看看湖里的船,不过,我想我还没大胆到梦想人家接受我做一个下级水手吧。此外我也没装模作样,想让他们以为我不只是个普通女孩。有一个男人俯身冲我嚷道:

“嗨。你那里长毛没有?”

我差点脱口而出“请问你说啥”了。比起感到害怕或受辱,我更多的是觉得不可思议。一个成熟的、有正经工作的男人,居然会对我两腿中间那片痒乎乎的新生毛毛感兴趣。居然会不厌其烦特地来对此表示厌恶,正如他那腔调显然表明的。

如今马厩已经拆除。通往码头的道路也没原先陡峭了。新装了一架谷物输送机。新的郊区也出现了,和所有地方的郊区一模一样,这也正是大家喜欢它们的原因。现在没人步行了。所有人都开车。郊区是没有人行道的,老街边的人行道则已荒废,因为霜冻而裂开、歪斜,被泥土和草皮盖住。我们家门口的小巷里,原先位于松树下的长长的泥土小路,已被层层松针、杂乱的小树苗和野覆盆子藤覆盖了。过去数十年,人们都是沿这条小路走来看病的。他们会沿公路边人行道上岔出的一条专门的小径走出镇子(这种岔出的专门的小径一共就两条,另一条通往公墓),踏上位于小巷一侧、夹在两排松树中的小路走来。因为自打上世纪末起,就有一位医生住在这里。

形形色色闹哄哄、邋里邋遢的病人们,小孩子和妈妈们,还有老人们,整个下午络绎不绝,夜里还有更安静些的病人独自前来。我经常坐在一棵被一大堆丁香灌木包围的梨树下偷看他们,年轻女孩都喜欢偷看嘛。现在,整堆丁香灌木已经消失、清除一空了,以便B夫人侄子的儿子用电动除草机。我经常偷看当时为了出门看病而精心打扮的夫人们。我记得战争结束后的时装。长长的大摆裙、腰封和带垫肩的上衣,有时还配白色短手套,因为那会儿不光去教堂要戴手套,夏天也戴。帽子也同样并非仅限于教堂。框着脸蛋的彩色草帽。点缀着浅色轻柔荷叶边的裙子,肩头是披肩一样的花边,缎带似的腰带系在腰上。披肩一样的花边会在风中扬起,女士们就会举起一只戴着钩线手套的手,把它从脸上拂开。这个姿势对我而言,仿佛象征着难以企及的女性魅力。那么一小块举到完美的丝绒般嘴唇边的网纱。或许,我有这种感受,是因为我没妈妈吧。不过,我可不知道谁能有像她们那样的妈妈。我蹲在灌木丛中,啃着带斑点的黄色梨子,仰慕着。

我们有个老师教我们读诸如《帕特里克·斯宾斯》和《两只乌鸦》之类的古老歌谣。学校里还兴起了一阵编写歌谣的风潮。

我要走到走廊底

好朋友来瞧一瞧

我要去那厕所里

好让自己撒泡尿—

歌谣确实会用韵脚牵着你的鼻子走,让你顾不上琢磨它的意思。于是乎,我嘴里嚼着烂乎乎的梨子,现编起来。

一位女士走过长长小路

来到了镇子外面

她抛下家和父亲的愤怒

打定主意要见见……

马蜂蜇得我受不了的时候,我就回到房子里。巴里夫人总待在厨房里,抽香烟,听收音机,等老爸喊她。她会待到最后一个病人离开,把这地方清理完才走。要是诊室里传来一声痛苦的喊叫,她就会发出她那种惨叫一般的笑声说:“就叫吧你。”我才不会费心向她描述我看到的女人们的衣服或模样呢,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因为什么人长得美或穿得好就仰慕她。就像她也不会因为有谁懂得什么没用的知识,比如某门外语,而仰慕那人一样。她仰慕的是玩牌高手,还有织毛衣高手—这说明了一切。她觉得很多人都没用。老爸也这么说。他用不着。我真不禁想问,那么如果说谁确实有用的话,能用来干什么呢?不过,我知道他俩都不会回答我。相反他们会吩咐我别这么刨根问底。

叔叔撞见弗雷德里克·海德

正在脏地儿上作乐

他把他摇来又晃去

揍着他最怕痛的区域……

要是我打算把这些信都寄给你,我该往哪儿寄呢?一想到往信封上写你的地址,我就浑身一阵虚弱。想着你在同样的地方继续着同样的生活,只是没了我,这太痛苦了。但是,想着你不在那里,到别处去了,而我不知道是哪里,更痛苦。

亲爱的R,亲爱的罗宾,我居然会不知道这事,你怎么看的?真相一直就摆在我眼前呀。要是我在这里的学校上学,那我肯定早就知道了。要是我有朋友的话。某个高中的女同学,大点的女孩中的一个,一准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了。

就算没有,我在假期还是有好多时间的。要是我不曾只关注自己,在镇上乱逛,忙着编歌谣,我或许自个儿也能琢磨出来。现在一回想,我明白了,晚上来的病人,那些女士们,有些是搭火车来的。她们和她们的美丽装束让我想到了夜间火车。深夜还有另一趟火车路过,她们想必就是搭它回去的了。当然了,也大有可能是一辆汽车把她们送到巷子口。

告诉我的说法是—我想,是B夫人说的吧,而不是他—她们是来找老爸打维他命针的。我知道这个,因为每次听到哪个女人发出呻吟,我就会想,好了,现在她在打针呢,我还会有点狐疑,想着这些女人如此老练、稳重,怎的对针头却那么害怕。

即使现在,这还是让我花了好几个星期才想明白。这段时间足以让我渐渐熟悉这幢房子里的生活方式,终于不再梦想举起油漆刷,也不会再擅自去整理抽屉或丢掉旧杂货的发票了,除非先问过B夫人(不过问她也是白问)。也终于不再试图劝他们接受什么,哪怕只是现磨咖啡了。(他们宁愿喝速溶咖啡,因为它的味道始终如一。)

老爸把一张支票放在我的碟子边。就在今天,星期天的午餐时分。巴里夫人星期天是不来的。老爸从教堂回来后,我们吃了一顿冷午餐,饭是我做的,内容是切片肉、面包、西红柿、泡菜和奶酪。他从不要求我跟他去教堂—没准生怕我会趁机发表一通他根本不屑于听的言论吧。

支票面额五千美元。

“这是给你的,”他说,“这样你可以有点底子。你可以存银行,也可以自己决定投资点什么。去看看利率是多少吧。我搞不清了。当然了,你还会得到这幢房子。就像俗话说的,等到了时候。”

一笔贿赂吗?我想着。可以用来开始一个小生意,或者开展一次旅行的钱?可以用作首付,买一幢属于我自己的房子,或者用来回到大学,再获得一些被他称为“无法兑现的”学分。

用来打发我的五千美元。

我谢了他,或多或少是为了继续交谈的缘故,我问他是怎么处理自己的钱的。他说那不值一提。

“如果你需要建议的话,去问比利·辛德好了。”然后他想起来比利·辛德不再干会计了。他已经退休。

“那里换了个新人,叫的是个古怪的名字,”他说,“有点像伊普西兰蒂,但又不是伊普西兰蒂。”

“伊普西兰蒂是密歇根的一个市。”我说。

“是密歇根的一个市不错,但它成为密歇根的一个市之前是一个人的名字。”老爸说。好像是个早在1800年代抗击土耳其人的希腊军领袖。

我说:“哦。在拜伦的战争中。”

“拜伦的战争?”老爸说,“你为什么这么叫它?拜伦没打什么仗。他是得伤寒死的。然后等他一死,就变成了大英雄,是为希腊人而死的,等等等等都来了。”他辩论似的说道,好像我该为此错误,为这场关于拜伦的胡说八道负责。不过他很快平静下来,给我讲起了,或者说是为他自己回忆起了抗击奥斯曼帝国的过程。他提到了“高门”政府[7],我真想问,我从来就没搞明白过,是否真有一个什么门,还是说它指的是君士坦丁堡,或者苏丹的宫廷?不过最好还是别插嘴。当他开始这种滔滔不绝时,就意味着在一场未曾公开的暗战中的一种和解,或者是一段缓和期。我面对窗子坐着,透过纱帘,可以看到一簇簇棕黄色树叶沐浴在充沛温暖的阳光中(根据今晚的风声来判断,估计今后好一阵子都不会再有这种天气了),我不禁想起孩提时代,每次我设法用一个问题或者纯粹出于偶然,让他陷入这种唠叨的时候,所感到的宽慰和秘密的快乐。

比如说地震吧。它们会在火山山脊处爆发,但是最大的地震之一就发生在大陆中央,在1811年密苏里州的新马德里(注意哦,念做“新马德—里”[8])。这个就是他告诉我的。地裂。地表看不出痕迹的颤动。石灰石中出现的大洞,地表之下的水流,如果时间足够,足以碎裂成砾石的大山。

还有数字。我有次问他数字的事,他说,哼哼,它们叫做阿拉伯数字,不是吗?傻瓜都知道。但是希腊人本来可以设计出一个更好的体系来着,他滔滔不绝起来,希腊人本来可以做到这个的,只可惜他们没有零的概念。

零的概念。我把这存储到记忆中,就像把一个包裹收藏到架子上,准备将来哪天再打开。

B夫人也在的话,要让他说这些东西,就想都别想喽。

别管闲事,他会说,吃你的饭吧。

就好像我问他任何问题都别有用心似的,我想也确实如此吧。我不是煞费苦心,想控制谈话的方向吗?此外,撇下B夫人是不礼貌的。所以,她对于是什么造成了地震或者数字的历史这类话题的态度(一种不仅漠然,而且不屑一顾的态度)才是值得尊重、最有决定权的。

这样,我们又回到了B夫人。时间是现在,说说B夫人吧。

昨晚我大约十点才回来。我去参加一个历史学会的会议了,或者说,至少是为组织这个学会而开的会议吧。出席者一共五人,其中两个拄着拐杖。我打开厨房门,看到B夫人的身影嵌在后厅的门廊里—后厅位于诊室与洗手间和房子的前半部分之间。她手上捧了一个盖住的盆,往洗手间走,她完全可以继续走她的,在我进门时路过厨房。那样我可能都不会注意到她。可她中途停下了,站在那里,身子半转向我。她把脸沮丧地一皱。

哎哟哟,给逮个正着喽。

然后她疾步朝洗手间走去。

这是故意的。这种吃惊、沮丧、匆忙的走开。甚至她朝前举着盆子,让我不得不注意它的姿势。全是有意为之。

我能听到老爸的声音在诊室里隆隆作响,在与一个病人交谈。就算没听到这个,我也能看到诊室的灯亮着,看到病人的车停在门外。如今没人步行了。

我脱掉外套,上了楼。我所在意的只是不能让B夫人得逞。不要提问,不要得出任何震惊的结论。不要去问你盆里是什么呢,B夫人?哟,你和我爹地在搞啥呢?(不过我可从没管他叫过什么爹地。)我立刻忙着在尚未启封的一只书箱里乱翻起来。我在找有安娜·詹姆森[9]文章的期刊。我答应把它们送给会上除我之外另一个不到七十岁的人。他是个摄影师,对加拿大的历史有点研究。他本想当历史老师,但口吃妨碍了他。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我们站在人行道上聊了半个小时,却始终没有迈出决定性的一步去喝杯咖啡。互道晚安时,他告诉我本想请我喝咖啡来着,但他不得不回家接老婆的班,照料得了疝气的宝宝。

我找啊找的,倒把整箱书都翻了出来。感觉像是在昔日的废墟中搜寻。我翻来找去的,直到病人离开,老爸把B夫人送回家,上楼用了洗手间,终于上床为止。我这里读一段,那儿看一段的,弄到疲惫不堪,几乎躺在地板上就睡着了。

然后,今天午饭时,老爸最后总结道:“管他什么土耳其人呢!都是古代历史罢了。”

我只好开口了:“我想我知道这里是怎么回事了。”

他抬起脑袋,还喷了一下鼻子。他确实这么干了,像匹老马似的。

“你知道了,是吗?你以为你知道了什么?”

我说:“我不是在指责你。我并没有反对啊。”

“是吗?”

“我赞成堕胎。”我说,“我相信它应当是合法的。”

“这个词你在这个家里不许再提了。”老爸说。

“为什么?”

“因为这个家里可以说什么由我说了算。”

“你不明白我的意思嘛。”

“我明白你嘴巴太大。你是个大嘴巴,脑瓜又不够使。教育太多,常识太少。”

我仍旧不死心。我说:“应当让人们知道。”

“是吗?知道和闲扯可不是一回事。你给我牢牢记着。”

我们这一天其余时间都没说话。我为晚饭做了通常的烤肉,我们默默吃着。我觉得这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难。到目前为止,我也这么觉得,因为一切都显得那么愚蠢、那么过分,而且我在生闷气,不过我不会永远保持这种心情,我迟早会道歉。(你对此想必并不意外吧。)看起来真是我离开的时候啦。

昨晚那个年轻人告诉我,他觉得放松的时候,就不会口吃。比如和你说话的时候,他说。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呢。我可以为了解闷而这么干嘛。我在这里能过的就是这种日子。

亲爱的R。我还没走。迷你车的车况不合适干这事。我送它去大修了。此外天气也变了,转而刮起一种秋天的大风,它搅动湖水,拍击湖岸。它—这风—让巴里夫人在她自家前门台阶上侧身摔倒,胳膊肘摔得粉碎。摔坏的是左胳膊。她表示可以用右胳膊干活,但老爸告诉她,这是严重的粉碎性骨折,他建议她休息一个月。他问我是否介意推迟出发。这是他的原话—“推迟出发”。他没问我打算去哪里,他只知道那辆车的情况。

我自己也不知道打算去哪里。

我说好啊,要是有用我就留下。因此,我们彼此相敬如宾。实际上这样挺愉快的。我在家里试着按照B夫人的方式做事。我不再想着整理房间,也不再讨论要修理什么。(屋檐已经修好—B夫人的亲戚果真上门了,我又吃惊又感激。)我像B夫人一样,把两本沉甸甸的医学教科书搁在条凳上,抵住烤箱门。我用她的方式煮肉和蔬菜,想都没想过往家里买一个鳄梨、一罐朝鲜蓟花心或者一个大蒜头,尽管我看到超市里所有这些都有的买。我用咖啡罐里的粉末冲咖啡。自己也试着喝,想看看能否习惯,结果当然能喽。我每天结束时都清扫诊室,还照管洗衣事宜。洗衣店的伙计喜欢我,因为我从不指责他什么。

我被允许接电话,不过,如果是一个女人找我父亲,而且不主动讲述病情,我就应当记下她的号码,告诉她医生会给她回电。我照做了,但是有时对方干脆挂断了。我告诉老爸,他说:“她很有可能会再打来。”

这样的病人不多—他称之为特殊病人。我不确定—差不多一个月一个吧。大多数时间他治疗的都是喉咙痛啊、肠子扭结啊,耳朵发炎啊等等毛病。心跳过速、肾结石、消化不良。

R,今晚他来敲我的门。门没关紧,不过他还是敲了。我在看书。他问我—当然不是用的请求语调,不过我得说那是一种合理的尊敬语调—是否愿意到诊室帮把手。

B夫人走后的第一个特殊病人。

我问他需要我做什么。

“只要别让她乱动就行,”他说,“她还年轻,不习惯这个。好好洗一洗手,用楼下洗手间里瓶装的肥皂洗。”

病人平躺在检查台上,腰部以下盖着一床毯子。她上半身穿戴齐整,穿一件深蓝色对襟羊毛衫和一件白外套,领子上缀着花边。衣服松松地裹着她尖锐的锁骨和几乎平坦的胸部。她的头发是黑色的,紧紧朝后梳去,编成辫子别在头顶。这个严谨拘束的发型突出了她细长的脖子,强调了她匀称骨感的白脸,以至于从远处看,她没准会被当做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凑近看,你会发现她非常年轻,或许也就二十岁。她的褶子裙挂在门后。下面露出白色内裤边儿,这个她小心地挂在裙子后头。

她抖个不停,虽然诊室里并不冷。

“现在呢,马德莱娜,”老爸说,“我们首先得把你的膝盖抬起来。”

我好奇他是否认识她。或者他只是随口问了下,便用起了这女人报的随便什么名字?

“放松,”他说,“放松。放松。”他调整好扣带,把她的脚套进去。她赤裸的双腿好像从没见过太阳。她穿着平底鞋。

她的膝盖在这个新位置抖得厉害,都撞到了一起。

“你得设法稳住点才行,”老爸说,“你知道,现在,除非你也表现好一点,不然我没法做我的工作呀。你想盖床毯子吗?”

他对我说:“去拿床毯子给她。在那边架子的底层。”

我把毯子盖到马德莱娜的上半身。她没看我。她的牙齿直打颤。嘴唇紧闭。

“现在呢,朝这里滑下来一点点。”老爸吩咐道,然后对我说:“抓住她的膝盖。分开。轻轻按住她。”

我把手伸到女孩的膝盖上,尽可能轻地把它们分开。老爸的呼吸把匆忙而含糊的评论声填满整个房间。我不得不相当用力地抵住马德莱娜的膝盖,免得它们再猛地合拢。

“老太婆哪去了?”她问。

我说:“她在家呢。她摔了一跤。现在我替她。”

这么说她以前来过。

“她挺狠的。”她说。

她的声音实事求是,几乎是一种低声咆哮,迥异于我从她身体的畏缩想象出的神经质的声音。

“希望我没那么狠啊。”我说。

她没回答。老爸拿起一根有点像毛线针的细竿子。

“现在,最难的一关到啦。”他说。他像是在谈天一样,比我所知的任何时候都要温和。“你越紧张,这就越难。所以还是—放松。好了。放松。好姑娘。好姑娘。”

我试图说点什么,好让她放松或分散注意力。我可以看出老爸在做什么了。在他身边铺白布的桌子上,分散地摆着一系列竿子,全都同样长度,口径由细到粗。这些就是他要用上的,一个接一个地,用来打开、拉伸宫颈。从我的位置,视线被女孩膝盖上盖的单子挡住,没法看到这些器具实际的、深入的运动。但我可以感觉到它们,因为她的身体被一阵阵痛苦之浪所袭,它甚至压过了惊恐的痉挛,实际上反倒让她安静些了。

你从哪来?你在哪里上学?你有工作吗?(我注意到了结婚戒指,不过有可能她们全都戴着这个。)你喜欢你的工作吗?你有兄弟姐妹吗?

她干吗会愿意回答任何一个问题呢,哪怕她并不痛苦?

她从齿缝倒抽着冷气,眼睛直瞪着天花板。

“我明白,”我说,“我明白的。”

“已经到了,”我父亲说,“你是个好女孩。安静的好女孩。不会太久了。”

我说:“我打算粉刷这间房间,但是一直没机会。要是你来粉刷,你会选什么颜色?”

“哎哟,”马德莱娜说,“哎哟。”突然受惊地吐出一口气。“哎哟。哎哟。”

“黄色,”我说,“我想用浅黄色。或者用浅绿色?”

这时我们已经用到了最粗的针,马德莱娜把脑袋朝后仰到平平的枕头上,绷紧长脖子,张大嘴巴,嘴唇咧开着,露出了牙齿。

“想想你最喜欢的电影。你最喜欢哪部电影?”

一个护士对我问过这个,就在我抵达难以想象的无休无止的疼痛高峰,相信不可能有解脱,绝无希望的时候。这世上怎么可能还有电影呢?现在我对马德莱娜也问了同样的话,马德莱娜的眼睛冷漠无神地扫过我,就像看着一堆毫无用处的废物。

我冒险从她的一只膝盖上松开手,碰碰她的手。我吃惊地发现,她飞快地、猛力地攥住它,揉着我的手指。总归有点用处了。

“来点那啥……”她从齿缝中吸气道,“嘶啊……哎哟。”

“好了,”老爸说,“我们快好了。”

诗。

来点什么诗好呢?《奇可瑞多可瑞多克》[10]?

我脑海中浮现出你经常背诵的那首,《流浪者安格斯之歌》[11]。

“‘我走进一片榛树林,/只为心中燃着一团火……’”

我不记得接下来是什么了。大脑一片空白。接着,我偏偏想起最后一段。

尽管我已老迈,漫游多年

走过空旷的大地和多山的土地

我一定要找到你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