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留下(2 / 2)

好女人的爱情 艾丽丝·门罗 11840 字 2024-02-19

“我没吵醒她啦,”卡特琳说,“她自己醒的。雨停啦。我们能去海滩吗?”

她说得对。雨停了。鲍玲给玛拉换了尿布,吩咐卡特琳换上游泳衣,找出她的小沙桶。她自己也换上游泳衣,外面套上热裤,免得还在海滩上时家人就回来。(“爸爸不喜欢有的女人穿着泳装就直接走出小屋,”布莱恩妈妈叮嘱过她,“我猜想我和他真是旧时代的人啦。”)她抓起剧本想随身带着,又放下了。她害怕自己会埋头其中太长时间,以至于疏于看护孩子。

她脑中涌现的想法,关于杰弗里的,其实根本算不得真正的想法—更像她体内涌现的各种反应。她坐在海滩上时(竭力待在一丛灌木勉强的阴影中,以便遵照杰弗里的叮嘱,保住她的苍白肤色),她拧干尿布的时候,或者她和布莱恩去看他父母的时候,这都会发生。玩棋盘游戏的时候,玩字谜游戏的时候,打牌的时候也是。她会若无其事地聊天、倾听、干活儿、照管孩子们,同时关于她的秘密生活的回忆像一场大爆炸一样震动着她。旋即一股暖流涌出,她的空虚被宽慰填满。可这不会持久,愉悦会渐渐漏光,她会感觉像个发了横财又突然失手,相信好运再也不可能回头的吝啬鬼一样。思念牢牢纠缠住她,逼着她计算起天数。有时她甚至会将一天划分为各个小段,以便更精确地计算时间的流逝。

她想编个什么理由,到坎贝尔河去,找个电话亭,给他打电话。小屋没电话—唯一一部公共电话安在门房大厅。但她没有杰弗里干活的旅馆的电话号码。此外,她晚上不可能开溜到坎贝尔河。她担心如果白天打电话到他家,他妈妈,那个法语老师,会接电话。他说过他妈夏天很少出门。只有一次,她坐轮渡到温哥华去了一天。杰弗里曾给鲍玲打电话让她过去。那会儿布莱恩在上课,卡特琳在参加游戏小组。

鲍玲说:“不行。我要照管玛拉呀。”

杰弗里说:“谁?哦对不起。”然后是“你不能带她一起来吗?”

她说不能。

“为什么不能?你不能带点什么来让她自己玩吗?”

不行,鲍玲说。“我做不到,”她说,“真的做不到。”推着宝宝展开一场罪恶的远行,她觉得太过危险了。进入一幢洗涤剂不曾搁到高高的架子上,各种药丸和咳嗽药水、香烟和纽扣都没有收好的房子,即便没中毒或噎到,玛拉也会储藏起一枚定时炸弹—对于在一幢奇怪的房子里遭到的奇怪的冷落、一扇紧闭的门、门那头传来的声响的回忆。

“我真想要你,”杰弗里说,“真想要你在我床上。”

她又一次虚弱地说:“不行。”

他的话不断回荡在她心里。真想要你在我床上。他的声音里有种半开玩笑的急切,不过也有一种毅然决然,一种当真的感觉,仿佛“在我床上”这个说法意味深长,所谓的床指向的是一种更为宏大、并非仅仅涉及物质的维度。

她的拒绝—它标志着她已经深陷于任何人都会认定属于她的真正生活—是否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呢?

海滩几乎空无一人—人们已经接受了今天是个雨天。沙子又湿又重,卡特琳没法搭城堡、挖灌溉系统了—反正这些工程她也只会同爸爸一起实施,她觉察得出他对它们的兴趣是真心的,鲍玲则不然。卡特琳在海浪边缘孤独地徘徊了一阵。她或许想念别的孩子们,那些不知名的临时朋友们,以及偶尔会遇上的砸石子、踢水花的敌人们,那些尖叫啊、拍水啊,还有哈哈大笑。一个比她大一点点、显然完全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男孩正站在离海滩远一点的齐膝深水里。要是这两个孩子能一起玩,那就最好了。这样就可以恢复所有的海滩乐趣了。鲍玲没法判断,卡特琳朝水里跑去,掀起一点水花,是不是要去找他,或者他这会儿注视着她的表情是充满好奇还是不屑一顾。

玛拉却不需要朋友,至少现在不用。她蹒跚着朝海水走去,感觉它舔着她的脚,又改变想法停下,到处看着,找到了鲍玲。“宝,宝。”她认出了她,快乐地叫着。“宝”是“鲍玲”的简称,她不说“妈妈”或“妈咪”。这么一扭头,她失去平衡—跌坐在半是沙子半是水的地方,不由发出一声惊呼,惊呼又发展成一声宣告,随后,她做了一点坚决的、笨拙的努力,设法双手撑起身子,摇摇晃晃地、胜利地站起来。她已经会走路半年了,但在沙地上走仍有点困难。现在她朝着鲍玲走回来,用自己的语言自然而然、随心所欲地发着评论。

“沙子,”鲍玲说,一边抓起一小团,“看。玛拉。沙子。”

玛拉纠正了她,给它换个叫法—听起来有点像“呜呜”。她的弹力短裤里塞着厚尿布,又穿着毛圈布海滩装,屁股显得大大的,这个,加上她丰满的脸颊和肩膀,还有不可一世的斜睨表情,使她看起来颇像个自负的主妇。

鲍玲注意到有人喊她的名字。已经喊了两三次,是个陌生的声音,所以她没在意。她站起身挥手。是在门厅小卖部工作的女人。她俯身在阳台上喊:“基丁夫人?基丁夫人?电话,基丁夫人。”

鲍玲一把抱起玛拉,招呼着卡特琳。她和小男孩已经开始彼此注意—他们从水里捞石头,朝远处的水面丢去。一开始她没听到鲍玲叫,或者假装没听到。

“小卖部,”鲍玲喊道,“卡特琳,小卖部。”等确定卡特琳会跟上来—是“小卖部”这个词促成的,它指的是门厅里的小商店,出售冰激凌、糖果、香烟和汽水—她就小跑着穿过沙滩,爬上通到沙滩和沙龙白珠树灌木丛上方的木头台阶,半路她停下脚步,把宝宝换到另一侧胯部,嘟囔着:“玛拉,你怎么这么重啊。”卡特琳沿路用棍子敲打着栏杆。

“我可以吃一个脆皮巧克力冰棒吗?妈妈?可以吗?”

“等下再说。”

“请问我可以吃一个脆皮巧克力冰棒吗?”

“再说吧。”

公用电话位于大厅另一头的告示牌边,对着餐厅门。因为下雨的缘故,餐厅里正进行着一场宾果游戏。

“希望他还没挂哦。”小卖部的女人嚷道。她现在坐在柜台后面,看不到她人。

鲍玲抱着玛拉,抓起悬在空中的话筒,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喂?”她以为会听到布莱恩告诉她要在坎贝尔河耽误一阵,或者问她要从药店里带什么回来。要买的只有一样—炉甘石洗剂—所以他没写下来。

“鲍玲,”杰弗里说,“是我。”

玛拉在鲍玲体侧踢腾扭动,急着想下地。卡特琳沿大厅走进小卖部,一路留下湿漉漉的沙子脚印。鲍玲说:“稍等,稍等下。”她让玛拉滑下地,急忙跑去关上通往台阶的门。她不记得告诉过杰弗里这个地方的名字,尽管告诉过他大致方位。她听到小卖部里的女人语调尖厉地对卡特琳发话,像对待没有父母带着的孩子一样。

“你怎么不记得用水龙头冲冲脚啊?”

“我在这里。”杰弗里说。“没有你,我过不好。我根本过不下去。”

玛拉朝餐厅走去,好像里面传出的男人的声音“在N下面……”是一份对她的直接邀请似的。

“这里,哪里?”鲍玲问。

她读着电话边告示牌上钉着的通知。

禁止十四岁以下无成人陪护儿童登船或划独木舟。

钓鱼比赛。

圣巴托罗缪教堂糕点和手工艺品出售会。

你的生命全在你的掌心。手相和扑克牌占卜。保证灵验。请打克莱尔的电话。

“在一家汽车旅馆。在坎贝尔河。”

鲍玲睁眼之前就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她毫无意外之感。她睡着了,但睡得不够沉,不至于把什么都忘掉。

之前,她带着孩子们,在旅馆停车场等到了布莱恩,向他要车钥匙。她当着他父母的面告诉他,她要到坎贝尔河再买点东西。他问,什么东西?身上有钱吗?

“就是点小东西嘛。”她说,好让他以为是她要去买卫生巾或者避孕药等等不便明说的东西。“钱带了。”

“好吧,不过你得去加点油了。”他提醒道。后来她不得不给他打电话。杰弗里说她必须这样。

“因为他不会相信我的。他会以为我绑架你了之类。他不会信的。”

但是那天所有事情中最怪的一件,是布莱恩似乎确实立刻就信了。他站在她不久前站过的地方,在门厅的公共走廊里—宾果游戏结束了,但是人们依然从那里路过,她在电话里能听到他们,吃完晚饭后从餐厅走出的人们—他说:“哦。哦。哦。好吧。”用的是一种本该需要极力控制、却因为听天由命或早有预感而毫不费力的语调。

好像他老早,老早就知道她会出什么事。

“好的,”他说,“那汽车怎么办?”

他说了点别的事,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然后挂断了,她从位于坎贝尔河的加油站旁的电话亭走出来。

“真够快的啊,”杰弗里说,“比你想象的要简单吧。”

鲍玲说:“我不知道。”

“他或许早就有感觉了。人是会感觉到的。”

她摇摇头,示意他别再说,于是他说:“对不起。”他们沿大街走着,彼此没触碰,也没说话。

他们不得不出门去找电话亭,汽车旅馆里没电话。这会儿,鲍玲在清晨悠闲地打量四周—她进了这房间以来第一次真正感到悠闲自在—发觉屋里实在乏善可陈。破梳妆桌、没床头板的床,一把没扶手的硬椅子,窗上挂的是一面威尼斯式百叶窗,断了一片百叶,还有一幅橘色塑料窗帘,可能是想充当纱帘吧,它无须缝边,只用在底下一剪。一台噪杂的空调—杰弗里晚上关了它,挂了保险链的门开着,因为窗子锁死了。现在门又关着。想必他夜里起床去关的。

这就是她所有的一切了。她与布莱恩正或睡或醒地躺在里面的那套小屋的关系已经断绝,她与那幢可谓表达了她与布莱恩的生活,表达了他们所希望的生活方式的房子的关系也断绝了。她不再有什么家具了。她把自己与所有那些又大又重的财物割裂开了,比如洗衣机啊烘干机啊橡木桌子啊重新抛光的衣柜啊按照维米尔[12]的一幅油画仿造的大吊灯啊。也同样与那些尤其属于她的东西割裂开了—她长期收集的压制玻璃大酒杯,还有显然不是正品,但很美丽的祈祷毯。尤其是这些东西。甚至她的书,她有可能也已失去了。甚至她的衣服。她穿着踏上坎贝尔河之旅的裙子、罩衫和凉鞋大有可能还算属于她的一切。她不会回去索取任何东西。如果布莱恩与她联系,问怎么处理它们,她会告诉他随便—都丢进垃圾箱,倒到垃圾堆上,要是他愿意的话。(事实上她知道他很可能会打个包,结果果然,他一丝不苟地不仅仅把她的冬季大衣和靴子,还把诸如她只在婚礼上用过一次的束腰之类全都寄来,最上面压着祈祷毯,作为他的慷慨之举的最后一份声明,不管这种慷慨是本性使然,还是刻意为之。)

她相信她再也不会在乎住什么房间,穿什么衣服。她不会再去借助这种手段来说明她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哪怕为了让她自己对此有所认识也不会。她所做的就已足够,它将说明一切。

她做的,将是她听说过或读到过的那种事。是安娜·卡列尼娜做过的,也是包法利夫人想做的。布莱恩学校里的一个老师和校秘书也做过。他同她跑掉啦。那就是它的叫法。同某人跑掉。同某人开溜。它被说得很轻蔑、很幽默,甚至带着妒忌说出。它比通奸更进一步。做这事的人几乎肯定已有私情,长期通奸,终于变得足够绝望或者勇敢,走出了这一步。每隔很长一段时间,总有一对人冒出来宣称他们的爱情未曾完满,并且在技术上而言纯洁无瑕,不过这种人—要是真有人信的话—不光会被视作态度严肃、品格高尚,而且会被当作几乎无可救药的偏执狂,跟一心跑到危机四伏的穷乡僻壤去工作的那类家伙差不多。

其他人,通奸者们,则被视为不负责、不成熟、自私,或者甚至残忍。不过也是幸运的。幸运是因为,他们在停着的汽车里,或高高的草地中,或彼此被玷污的婚床上,或者更多是像这样的汽车旅馆里享有的性爱必定很精彩。否则他们根本不可能不顾一切渴求彼此的陪伴,也做不到坚信他们共享的未来必定远远好过昔日的生活,坚信二者有着天壤之别。

天壤之别。这就是鲍玲现在必须相信的—相信在生活中,或者婚姻中,或者人与人的结合中,会有这种明显的分别。相信有些人与别人不同,别无选择、命中注定要有所行动。当然一年前她也会说这话。人们都会说这种话,似乎他们相信这种事,相信自己必然属于第一类人—与众不同的那种,即便任何人都看得出其实他们并不是,即便任何人都看得出其实他们并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比如鲍玲就不可能明白自己在说什么。

房里太热了。杰弗里的身体太热了。即便睡着了,它似乎也放射出坚信和争辩的热量。他的身体比布莱恩粗壮。腰更粗一点。骨架上肉更多一点,不过摸起来并不松弛。总体而言没那么帅—她知道大多数人都会这么评论,而且并非吹毛求疵。布莱恩在床上不会发出什么味道。杰弗里的皮肤呢,每次和她在一起,都散发出一种挥之不去的隐隐的油腻味儿或坚果味儿。他昨晚没洗澡—不过她也没洗。没来得及。他有可能带牙刷了吗?她没带。可她不知道自己会留下来呀。

和杰弗里相会时,她脑海中仍盘算着得炮制一个巨大的谎言,才能在回家时应付过去。所以她—他们—必须抓紧时间。杰弗里告诉她,他决定他们必须一道生活,她得跟他去华盛顿州,他们得放弃那戏了,因为他们在维多利亚市没法待下去,她只是迷蒙地看着他,就像突遇地震一样。她话涌到嘴边,打算告诉他所有不可能的理由,她兀自以为随时可以开口,其实她的生活从那一刻起就飘了起来。回去只能是一具行尸走肉。

她只说了一句:“你确定?”

他说:“是的,”他真诚地保证,“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那不像他会说的话。旋即她意识到他是在引用—或许带点嘲讽—戏里的台词。那是在车站餐厅刚认识没一会儿,俄耳甫斯对欧律狄刻说的。

她的生活于是朝前方倒去。她正在变成跑掉的人之一。一个令人震惊地、不可理喻地放弃一切的女人。为了爱情嘛,旁观者会挖苦地说。意思就是为了性。要不是为了性爱,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吧。

然而,其实有什么差别呢?与你听说的不同,这种事其实没什么差别可言。皮肤、动作、触摸、反应。鲍玲并非身体难以给出反应的女人。布莱恩就得到过它。或许任何人都可以得到,只要他不是太可笑,或者道德败坏就成。

但是,其实根本不同啊。和布莱恩—尤其是和布莱恩,她对他曾经投以一种自私的良好愿望,她和他曾经在婚姻的共谋中生活过—是绝不可能出现这种魂飞天外,这种无可抗拒的飘飘欲仙,这种她无须努力争取,只用安心承受,就像承受呼吸或者死亡一样的情感的。她相信,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有可能:这皮肤得长在杰弗里身上,这动作得由杰弗里做出,压在她身上的重量里得有杰弗里的心,还有他的习惯、他的思想、他的特性,他的野心和孤独(据她所知,这个可能主要源自他的年轻)。

她只知道这些。还有很多她一无所知。她对于他喜欢吃什么,喜欢听什么音乐,或者他妈在他生命中扮演的角色(毫无疑问会是一个神秘但重要的角色,就像布莱恩的父母一样)都茫茫然。她相当确信的只有一件事—他不管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都绝对爱憎分明。

她从杰弗里手中,从发着刺鼻漂白水味的罩单下滑开,溜到堆着床罩的地板上,迅速用那块烂糟糟、绿不绿黄不黄的雪尼尔布裹住身体。她不想他睁开眼,看到她的后背,看到她下垂的臀部。他以前看过她的裸体,但多少都是在一种更加包容的时刻。

她漱了口,用大约两片薄薄的巧克力大小、硬得像石头的肥皂洗了澡。两腿中间那地儿使用过度,变得肿胀发臭。排尿有点困难,而且似乎有些便秘。昨夜,他们出去买来汉堡,但她无法下咽。或许她得重新学习去做所有这些事,重新恢复它们在她的生活中的天然位置。这会儿,她似乎尚无余力关注它们。

她钱包里有点钱。她必须出去买牙刷、牙膏、除体臭剂、洗发香波。还有阴道胶冻剂。昨夜他们头两次用了避孕套,第三次什么也没用。

她没戴手表,杰弗里也没有。屋里当然也没钟。她觉得天还早—已经很热了,但根据光线判断,时候尚早。商店可能还没开门,不过总有个别地方她能买到咖啡吧。

杰弗里翻了个身。想必被她弄醒了,旋即又睡着。

他们将要有一间卧室。一间厨房,一个地址。他会去上班。她会去自助洗衣店。没准她也会去工作。卖东西、当女招待、教学生。她懂法语和拉丁语—美国高中教法语和拉丁语吗?不是美国人,也可以找到工作吗?杰弗里就不是嘛。

她没带钥匙。回来时要想进门,就必须叫醒他了。没有写便条的笔,纸也没有。

天色还早。汽车旅馆位于小镇北端的公路边,挨着大桥。还没有车子出现。她在棉白杨树下没精打采地走了很久,才有一辆不知什么车轰隆轰隆开上大桥—尽管昨晚桥上的交通一直到夜深时分还频频晃动他们的床。

有什么东西过来了。一辆卡车。不过不光是卡车哟—有一个庞大的、凄惨的事实扑面而来。它并非来自别处—它一直就潜伏着,自打她醒来就开始残忍地轻推她,或者甚至整个夜里都不曾放过她。

卡特琳和玛拉。

昨晚在电话里,在用一种如此淡漠、平静,几乎是欣然的声调说话之后—仿佛他因为自己不曾流露出震惊,没有反对也没有哀求而自豪着—布莱恩突然炸开了。他带着轻蔑和狂怒,不再在乎是否被人听见,质问道:“好哇—那小孩怎么说?”

抵着鲍玲的听筒颤抖起来。

她说:“我们商量一下……”但他似乎充耳不闻。

“孩子们,”他说,用同样颤抖、仇恨的声音。将“小孩”这个词换成了“孩子们”,就像用一块厚板对她猛地一击—一种沉重、正式、正当的威胁。

“孩子们留下。”布莱恩说。“鲍玲,你听到我的话没有?”

“不要。”鲍玲说。“是的,我听到了,但是……”

“就这样。你听着。记住。孩子们留下。”

这是他唯一的办法。好让她看清自己在做什么,在终结什么,并且要是她不知回头,那就这么惩罚她。没人会谴责他。她可以哄骗,可以讨价还价,也肯定可以委曲求全,但这话像一颗冰冷滚圆的石头卡在她喉咙口,像一颗炮弹。它会一直卡在那里,除非她完全改变主意—孩子们留下。

他们的汽车—她和布莱恩的—仍停在汽车旅馆的停车场上。今天布莱恩会让他爸或他妈开车送他来开走它。她口袋里装着钥匙。车有备用钥匙—他肯定会带上。她打开车门,把她的钥匙丢在驾驶座上,从门里扭上锁,关上。

现在她无法回头了。她无法钻进汽车,开回去,承认自己发了疯。要是她那样做,他会原谅她,但永远不会忘掉这事,她也不会。不过他们会过下去,就像大家一样。

她走出停车场,沿人行道走进镇子

玛拉压在她胯部的重量,就在昨天。卡特琳踩在地板上的脚印。

宝、宝。

要回到她们身边,她并不需要钥匙,并不需要那车。她可以在公路上请求搭车。屈服、屈服,千方百计回到她们身边,她怎么会做不到?

像一具行尸走肉。

一个流体一般的选择,对奇幻未来的选择,被倾倒上地面,瞬间凝固了。呀,它已凝结成形,不容变更。

这是一种锐痛。它会变成慢性病。慢性意味着它将挥之不去,不过不一定会频频发作。也意味着你不会因它而死。你没法摆脱它,但也不至于送命。你不会每分钟都感觉到它,但不可能一连好多天都免遭它打搅。你会学会一些伎俩去掩盖或驱逐这种痛,避免彻底毁掉你当初不惜承受它来换取的东西。这不是他的错。他仍是一个无辜者,或者一个野蛮人,他并不知道世上有这样一种经久不衰的痛。告诉你自己,你不管怎样都会失去她们。她们会长大呀。对一个母亲而言,这种私下的、有点荒唐的孤寂是迟早的事。她们会忘记现在,会以这种那种方式断开与你的关系。再不然她们会一直缠着你,直到你发愁不知如何打发她们,就像布莱恩那样。

不过仍旧,是那样的痛啊。忍下去,习惯它,直到它成为一段令她悲哀的过去,而不是任何可能的现实。

她的孩子们都长大了。她们并不恨她—因为她的离开,或者不回来—她们也不原谅她。或许她们反正不会原谅她的,不过本可以因为别的原因。

卡特琳对于度假小屋里的夏天隐隐有一点回忆,玛拉什么都不记得了。一天,卡特琳跟鲍玲提到它,称之为“奶奶爷爷住过的那地方”。

“你跑掉时我们待在那个地方,”她说,“只是我们后来才知道你是和俄耳甫斯跑掉了。”

鲍玲说:“那不是俄耳甫斯。”

“不是俄耳甫斯?爹地一直这样说的呀。他总是说:‘然后你妈跟那个俄耳甫斯跑掉了。’”

“他是在开玩笑啦。”鲍玲说。

“我一直以为是俄耳甫斯。那么另有他人咯。”

“是另一个跟这戏有关的人。我和他过了一阵。”

“不是俄耳甫斯咯?”

“不。才不是。”

[1]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的一个大湖。

[2]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首府,位于温哥华岛的最南端。

[3] 让·阿努依(1910—1987),法国戏剧家,代表作有《安提戈涅》。

[4] 英语中“图穆”(Toom)发音近似“坟墓”(tomb),不过前者拼写中没有“b”,而“坟墓”中有“b”。

[5] 诺埃勒·科沃德(1899—1973),英国歌唱家、作曲家、剧作家,1943年获得奥斯卡杰出成就奖。

[6] 《马尔菲公爵夫人》(1623),约翰·韦伯斯特创作的一部戏剧。

[7] 1968年英国剧作家诺曼·弗里德里克·辛普森(1919— )创作的一部戏剧。

[8] 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一对歌剧创作搭档,1871—1896年期间,合作了十四部喜剧歌剧,在英语国家流行多年。

[9] 温哥华地区的一个大湖。

[10] 维多利亚市的一个景点。

[11] 原文为法语。

[12] 约翰·维米尔(1632—1675),荷兰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