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进程(2 / 2)

爱的进程 艾丽丝·门罗 11375 字 2024-02-18

贝瑞尔穿了件缎子样的象牙色红点连衣裙,屁股那里有一道镶红边的荷叶皱褶,脚上是红色高跟鞋。弗洛伦斯先生穿了一身浅蓝色夏季西装。

“你们去教堂吗?”我问。根据我的经验,人们为了这事才盛装打扮。

贝瑞尔笑了。“亲爱的,弗洛伦斯先生信的可不是那种宗教哦。”

我习惯从主日学校直接走到教堂,再坐上一个半小时。夏天,敞开的窗户飘进墓园的雪松气味,还会传来路上偶尔一辆汽车嗖地驶过、几近亵渎的声响。今天,我们把这段时间用来在我从未见过的乡村驱车穿行。我从没到过这里,尽管它离家不到二十英里。我们的卡车只会开到奶酪厂、教堂,或者在星期六晚上去镇上,开到垃圾场就算是最接近兜风的了。我见到过贝尔斯湖靠我们的这头,因为父亲冬天在那里取冰。夏天你可没法走近那里,湖岸满满当当地长着芦苇呢。我以为湖的另一头差不离也是这么回事。可今天开车过去,我看到村庄、码头和小船,深色的水面倒映着树木。所有这一切,我以前都一无所知。这里,同样也是贝尔斯湖呢。我很高兴终于看到它了,但不知怎的,对于这种惊喜并不怎么感到开心。

最后,一幢白色的框架建筑出现了。它有走廊,摆着盆栽植物,房前还有一些亮闪闪的白杨树。野树林酒吧。今天,这幢房子涂上灰泥,重装了都铎风格的横梁,取名叫作“幽居”。白杨树被砍掉,给停车场让路。

回头去教堂接我父母的途中,弗洛伦斯先生拐到我们隔壁的农场上,它的主人是麦克阿斯特一家。麦克阿斯特夫妇是天主教徒。我们两家是邻居,但不怎么往来。

“来吧,男孩们,下来。”贝瑞尔招呼我的弟弟们。“你不要动,”她吩咐我,“你待在原处。”她推搡着小男孩们走上门廊,麦克阿斯特家的几个人站在那里。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家常衣服,因为他们的教堂仪式,或者弥撒,或者不知道叫什么的玩意儿,早早就结束了。麦克阿斯特夫人走出门,目瞪口呆地听着贝瑞尔快活的说话声。

贝瑞尔独自回到车边。“好了,”她说,“他们和邻居的孩子们玩去啦。”

和麦克阿斯特一家人玩?可他们是天主教徒,而且他们家所有孩子,除了那个婴儿,都是女孩儿啊。

“他们还穿着好衣服呢。”我说。

“那又怎样?他们就不能穿着好衣服过点好时光吗?我不就是这样!”

我父母同样被弄了个猝不及防。贝瑞尔走下车,告诉父亲他可以坐前排,那里搁腿的空间宽敞些。她挤到后排,与母亲和我坐一道。弗洛伦斯先生再度掉头,开上贝尔斯湖边小路,贝瑞尔宣布我们要一起去野树林酒吧吃晚饭。

“你们全都穿戴整齐了,干吗不利用这个机会呢?”她说,“我们把男孩子们丢在你们邻居家了。我想他们还太小,不懂享受这个。邻居很乐意接待他们呢。”她特别强调是他们请客,她和弗洛伦斯先生。

“嗯。可是—”父亲说,他口袋里可能五块钱都没有,“嗯。可是,我不晓得他们让不让农夫进门。”

他沿着这条思路开了很多玩笑。在旅馆餐厅里,到处都是白色—白桌布,白色描花椅子—还有结满水珠的玻璃水罐,转个不停的高高的吊扇。他拿起一块尿布一般大的餐巾,出声地对我低语道:“你能告诉我这玩意儿该怎么用吗?我可以把它包在脑袋上挡风吗?”

当然了,他以前在旅馆餐厅吃过饭。他知道桌上的餐巾和馅饼叉子该怎么用。我母亲也知道—她甚至算不得乡下女人。尽管如此,这仍然是件大事。说实话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有违贝瑞尔的本意—不过仍是一件重大的、令人不安的事。当众吃饭,在离家只有几英里的地方,在一个装满陌生人的大房间里吃饭;由一个陌生人—一个模样傲慢,多半是个打暑期短工的女大学生端来食物。

“我想要大公鸡。”父亲说,“它在罐子里待了多久啊?”按照他的理解,跟服务他的人开点玩笑,是一种礼貌。

“您说什么?”女孩问。

“烤鸡,”贝瑞尔说,“大家都同意这个吧?”

弗洛伦斯先生样子挺阴郁。或许在花他的钱的时候,他不乐意听什么玩笑吧。也有可能他指望杯子里能有点比冰水更强劲的玩意儿。

女招待放下一碟芹菜和橄榄,母亲说:“稍等,我做一下感恩祈祷。”她低下头,轻声但是一清二楚地祷告道:“主啊,请赐福我们所用的食物,请赐福为您服务的我们,为了基督。阿门。”她容光焕发,坐直身子,把碟子推向我说:“小心橄榄,里面有核。”

贝瑞尔冲房间里四下点头讪笑。

女招待回来了,带来一篮面包卷。

“派克屋面包卷[3]!”贝瑞尔俯身嗅着香味,“趁它们还热,能把奶油融化,赶紧吃!”

弗洛伦斯先生抽抽嘴角,瞥了一眼奶油碟。“就是这个吗—奶油?我还以为是秀兰·邓波儿的发卷子呢。”

他的脸和先前差不多阴郁,不过这是一句玩笑啊,而他说出了它,就好像授予了我们刚刚才当众请求得到的东西—赐福。

“每次他说些有趣的话呀,”贝瑞尔说—她经常用“他”来称呼弗洛伦斯先生,哪怕他就在场—“你们瞧见他是怎样不动声色的吧?这让我想起妈来了。我说的是咱们的妈,玛丽埃塔和我的。爹地呢,他说笑话的时候,你一英里之外就能看出来了—他脸上啥都藏不住—可妈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她能从头到尾一脸酸溜溜的模样儿。不过她一直到尸床上都还能说笑话呢。事实上,她真是那样的。玛丽埃塔,你记得她死前那年春天,躺在前厅那张床上的情形吧?”

“我记得她躺在那房间的床上,”母亲说,“是的。”

“嗯。爹地进门来,她躺在那里,穿着干净睡袍,被子掀开,因为隔壁那个德国女人刚帮她擦了个澡,还在忙着整理床铺哩。所以,爹地想显得开心些,就说:‘春天肯定就要来咯,我今天看到了一只乌鸦。’那时想必是三月吧。妈妈快嘴快舌地答道:‘哼,那你最好把我盖起来,免得它从那扇窗户看进来,打起什么坏主意!’那个德国女人—爹地说她差点把盆子都掉地上了。因为说得还真像那么回事,妈妈瘦得只剩皮包骨头了嘛。她快要死了。可她还能说笑话呢。”

弗洛伦斯先生说:“到了哭也没用的时候,倒不如这样。”

“不过她也会玩笑开过了头,我说的是我妈。有一次,有那么一回,她想吓爹地一跳。他好像对一个常跑来工厂的女孩有了兴趣。哎,他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帅哥嘛。妈说了:‘好吧,我自个儿死了算了,你尽管跟她厮混下去,等我回来找你闹鬼,看你咋办吧。’他告诉她别傻了,就进城去了。妈跑到谷仓,爬上一把椅子,把一根绳子绕在脖子上。不是吗?玛丽埃塔?玛丽埃塔跑去找她,发现她就那副模样儿!”

母亲低下头,双手按着膝盖,几乎像是打算再做一次祷告。

“爹地告诉了我这个,不过我自己其实也记得。我记得玛丽埃塔穿着睡衣跑下山,我猜想那个德国女人看到她跑开,就出门来找妈,不知怎的后来我们全都跑到谷仓—我也去了,还有和我一起玩的小孩子们—妈就站在椅子上,打算好好吓唬爹地一次。她打发玛丽埃塔去找他了。德国女人哭嚎起来:‘哎呀,夫人哪,快下来啊,夫人哪,想想你的哈子们。’—哈子是德语里孩子的意思吧—‘想想你的哈子们’,诸如此类。到头来,是站在那里的我—我只是个小娃娃,不过是我注意到那绳子的。我的眼睛顺着那绳子朝上又朝上看去,看到它挂在横梁上,就搭在那里—根本没打结!玛丽埃塔没注意,那个德国女人也没注意。可我就大声说了:‘妈,绳子都没系在横梁上,你打算怎么上吊哩?’”

弗洛伦斯先生说:“这话问得好。”

“我破坏了她的游戏。德国女人冲了咖啡,我们坐下来吃了些点心。然后,玛丽埃塔,你根本没找到爹地,对吗?隔了一个街区,都能听到玛丽埃塔在哭嚎,一路哭上山。”

“她害怕是自然的嘛。”父亲说。

“那是当然。妈做过头了。”

“她是来真的,”母亲说,“她其实是想那样的,不像你以为的。”

“她是想惹怒爹地来着。他们的整个生活就是这么回事。他总是说,她是个不容易相处的女人,不过很有性格。我相信,和格莱迪斯在一起的时候,他很怀念她这一点。”

“我可不知道,”母亲用她提及她爸爸时永远异常平静的口气说,“不管他说了什么或者没说什么。”

“他们都死了,”父亲说,“我们不该去评判了。”

“我知道,”贝瑞尔说,“我知道玛丽埃塔总是另有看法。”

母亲看了看弗洛伦斯先生,相当轻松、富有感染力地笑了。“我相信我们这些家务事把你都搞糊涂了吧。”

我拜访过贝瑞尔一次,那时她已是个老太太,得了风湿病,关节扭曲,佝偻着身子。贝瑞尔说:“玛丽埃塔遗传了爹地的好相貌。她从不打扮。记得我们去旅馆那次,她穿的那件旧的深蓝色绉绸裙子吗?当然了,我知道那可能就是她最好的衣服了,但她非得只有这件衣服吗?你知道,我有点怕她。我没法跟她单独待在一间房间里。不过她的相貌真是出众。”我试图想起我什么时候注意过母亲的相貌,涌上脑海的就是那家旅馆,母亲浅橄榄色的皮肤被一头盘起的茂密白发衬着,明朗、端庄的脸对着弗洛伦斯先生微笑—仿佛他才是要被宽恕的人。

当时我对贝瑞尔的故事没什么想法。首先,我又饿又馋,注意力都放在烤鸡、肉汁、用冰激凌勺扣在盘子上的土豆泥,以及富有光泽的罐头蔬菜丁上,我当时觉得后者比园子里现摘的高级多了。甜点我吃的是奶油糖布丁圣代,我在它和巧克力口味之间作选择时可谓痛苦万分。其他人吃的是普通香草冰激凌。

贝瑞尔的故事干吗不可以是另一个版本呢?尽管与母亲讲的是同一件事。贝瑞尔在所有方面都怪怪的—她的一切都挺别扭,都是从一个新的视角看过来的。有那么一阵子,为主的还是母亲的版本。它吸收了贝瑞尔的故事,覆盖了它。不过贝瑞尔的故事没有消失。它被封存多年,却始终存在。就像关于那家旅馆和餐厅的印象一样。尽管我想我不会再有机会去那地方,可我知道它的存在。事实上,如果没有贝瑞尔或者弗洛伦斯先生买单,我是不可能再去的。但我知道它就在那儿。

事实上,我下一次到野树林酒吧,是结婚之后的事了。雄狮俱乐部在那里举办了一个宴会和一场舞会。我嫁的男人,丹·凯西,是俱乐部成员。那时候,你在那里可以买到酒喝。丹·凯西可不会去任何买不到酒的地方。然后它被改造成“幽居”,现如今,除了周日之外,那里每晚都有脱衣舞表演。周四晚上还有个男脱衣舞表演者。我和房地产公司的同事们会去那里庆祝生日或别的大事。

农场在1965年以五千元的价格卖掉了。一个从多伦多来的人买下它,也许是为了建个休闲农场,或者纯粹是投资。两年后,他把它租给一个公社。它维持了十来年,其间各种各样的人来来去去。他们养山羊,卖羊奶给镇上开的健康食品店。他们在谷仓面对马路的墙上画了一道彩虹。他们在窗户上挂扎染床单,任院子里的长草和野花繁茂。我父母后来终于给房子接了电线,可这些人并不用电。他们选择油灯和烧木柴的炉子,脏衣服都送到镇上洗。人们说,这些人不懂摆弄油灯或柴火,迟早会把整个地方烧掉。但是他们没有。事实上,他们干得不赖。修理了房子和谷仓,辟出一个大园子。甚至给土豆田撒药粉,防止枯死病—尽管我听说这个做法在他们中引起一些争执,导致一些比较刻板的成员退出。实际上,这地方变得比周围留在原先的农户手中的农场要好得多。麦克阿斯特家的儿子在他家农场上做起旧车零件生意。我的弟弟们早已远走高飞。

我知道这没什么道理,不过我有种感觉,宁愿看到农场完全荒废—宁愿看到它落入流氓和乞丐手中—也不愿看到谷仓上那道彩虹,还有墙上绘制的几排类似埃及文的文字。那像是个嘲讽。我甚至不喜欢看到那些人进城的样子—男人头发梳成辫子,大衣上有破洞,我相信那是故意割出来的。女人留长发,不化妆,一脸恭顺超然的表情。你们知道什么是生活吗,我很想质问他们。你们凭什么觉得可以过来嘲弄我父母,嘲弄他们的生活和贫穷?不过,一想到彩虹和那些字母,我就明白他们其实无意嘲弄或模仿我父母的生活。他们用自己的生活,把我父母的取而代之,几乎都不知道后者的存在。他们在这个地方建立起自己的信仰和习惯。我真希望它们失败。

结果果然差不离。公社解体了。山羊消失了。女人们有些搬到镇上,剪短头发,化了妆,当起女招待或收银员,抚养她们的孩子。那个多伦多男人给这个地方挂上出售牌,一年后它卖了个比当初他付的十倍还要高的价钱。一对渥太华来的年轻夫妇买下了它。他们把外墙刷成浅灰色,用牡蛎色缀边,开了几扇天窗,装了一扇漂亮的前门,门两侧各安一盏马车灯。他们对内部也进行了彻底改造。人家告诉我,我再也不会认出它了。

在这一切之前,在房子清空、准备出售的那一年,我确实进去过一次。它由我的公司经手,归另一个经纪人管,不过我有一把钥匙。我是在一个周日下午去的。有个男人陪着我,不是客户,而是一个朋友—博比·马科斯,我那会儿经常和他厮混。

“这是个嬉皮士的地盘嘛。”我停车的时候,博比·马科斯说,“我以前到过这里。”

他是个律师,一个天主教徒,与妻子分居。他想要安顿下来,在这里的镇上开业。不过此地已有一个天主教律师,生意清淡。每周总有两回,博比·马科斯晚饭前就喝得酩酊大醉。

“不止如此。”我说,“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在这里长大。”我们穿过野草,我打开门。

他说,以前听我的口气,他还以为那是在远得多的地方呢。

“那会儿它确实显得挺偏远。”

所有房间都空荡荡的,地板扫干净了。木制家具新近涂了油漆—我吃惊地发现,窗玻璃一尘不染。有些是新玻璃,有些仍是坑坑洼洼的旧玻璃。一些墙面上的墙纸被撕掉,刷了颜色。厨房的一堵墙涂成深蓝色,上面画了一只巨大的鸽子。前厅的一面墙上画了巨大的向日葵,还有一只几乎同样巨大的蝴蝶。

博比·马科斯吹了声口哨,“还是个艺术家呢。”

“你要这么说也行啊。”我说着,转身走进厨房。烧柴的炉子还在。“我妈有一次烧掉了三千块,”我指着,“她在那个炉子里烧掉了三千块。”

他又吹声口哨,不过含义与刚才大大不同。“你什么意思?她丢进了一张支票吗?”

“不,不是。都是现金。她是故意这么做的。她进城到银行,让人把它全部兑成现金,装了一鞋盒。她把它带回家,丢进炉子。她一次只丢几张钞票,免得火烧太大。爸爸站在那里看着她烧。”

“你在说什么啊?”博比·马科斯说,“我以为你们穷困潦倒呢。”

“不错,我们是穷得要命。”

“那她怎么会有三千块?那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三万块了。真的。比今天的三万块还要多啊。”

“那是遗产,”我说,“从她爸爸那里得到的。她爸爸住在西雅图,给她留下三千块。她把它都烧了,因为她恨他。她不想要他的钱。她恨他。”

“那得多恨啊。”博比·马科斯说。

“这不是关键。她对他的恨,还有他是不是足够坏,让她有理由这样恨他,很有可能他没那么坏,都不是关键。”

“钱嘛,”他说,“钱总是关键。”

“不。我爸爸任由她这么做了,这才是关键。对我而言是这样的。爸爸站着,看着她这么做,一句反对的话也没有。要是任何人试图阻止她,他会保护她。我想那就是爱吧。”

“有人会认为那是发疯。”

我记得那就是贝瑞尔的看法,一字不差。

我走进前厅,盯着那蝴蝶看,看它粉色和橙色的翅膀。我又走进前面的卧室,看到墙上画了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手拉手的正面像。他们赤裸着,比真人还要大。

“这让我想起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的那张照片,”我对跟在后头进来的博比·马科斯说,“那张唱片的封面,记得吗?”我不想让他觉得他在厨房里说的话弄得我不高兴了。

博比·马科斯说:“头发颜色不一样。”

不错。这两个人都有浓厚的大色块涂出的黄头发,就像漫画里的画法一样。马尾般的黄头发卷曲着挂下他们的肩头,小猪尾巴一般的黄色发卷装点着他们并不显得隐私的部位。他们皮肤的颜色是一种平淡的卡其粉色,眼睛是一种直勾勾的蓝色,就像厨房墙上的蓝色。

我注意到他们在画这幅画之前,没怎么撕干净墙纸。角落里还残留了一点墙纸,呼应着另外几面墙—一种现代派的粉色、灰色和紫红色泡泡交错的图案。想必是那个多伦多男人贴上去的。贴新墙纸的时候,底下的旧墙纸没撕掉。我能看到它的一角,白底上的矢车菊。

“我猜这是他们玩那些性游戏的地方吧。”博比·马科斯用一种熟悉的语调说。那种凝重、悲哀、不自在却又毅然决然的语调,那种体面中年男子的并不特别友善的欲望。

我不作评论。我撕掉几片泡泡墙纸,想看下面的矢车菊。突然我撕到一片松动的地方,一撕一大片纸。不过矢车菊墙纸也被带了下来,掀起一小股灰泥粉末。

“为什么?”我说,“来说说看,为什么一提到这样的地方,没哪个男人不是两秒钟不到就要扯到性的话题?只要一提到‘嬉皮士’或者‘公社’,你们所有这些人能想到的就只有性交!就好像这后面什么都没有,只有狂欢、滥交,没完没了的性交!我烦透了—这蠢透了,真让我恶心!”

在车里,从旅馆回家的路上,我们像原先一样坐—男人坐前排,女人在后排。我坐中间,两侧是贝瑞尔和母亲。她们发热的身体隔着衣服贴着我。她们的味道压过了我们正穿过的雪松树丛,以及一个个小水塘的味道,在那些小水塘边,贝瑞尔对睡莲花啧啧惊叹过。贝瑞尔散发出的是罐子和瓶子里那些东西的味道。我母亲散发出的是面粉、硬肥皂和她那好衣服上温热的绉绸味道,以及用来擦掉污渍的煤油的味道。

“一顿可爱的晚饭,”母亲说,“谢谢你,贝瑞尔。谢谢你,弗洛伦斯先生。”

“我不知道谁还能去干挤奶的活儿了。”父亲说,“我们都已经这么气派地吃过饭啦。”

“说到钱嘛,”贝瑞尔说—尽管其实没人提这个话题—“介意我问一句吗?你们是怎么处理你们的钱的?我把我那份都用来投资房地产了。加利福尼亚的房地产—你不会亏的。我在想,你们该弄个电炉了,这样你们就不用在大夏天费神点火,或者摆弄那个煤油玩意儿了,不管是哪个吧。”

车里所有其他人都笑了,甚至包括弗洛伦斯先生。

“那是个好主意,贝瑞尔。”父亲说,“我们可以用它来搁东西,直到我们通上电为止。”

“哦,天哪,”贝瑞尔说,“我怎么这么蠢?”

“而且我们实际上也没钱。”母亲快活地说,好像在继续这个笑话似的。

贝瑞尔尖锐地说:“你写信说你收到了。你收到了和我一样多的钱。”

父亲在座位上侧过身子:“你们在说什么钱啊?”他问,“这是什么钱?”

“从爹地的遗嘱中得的,”贝瑞尔说,“你去年得的嘛。唉,或许我不该多嘴。就算你不得不用它还什么账,那也算是派上了用场,不是吗?没关系的。都是自家人。不是吗?”

“我们不需要用它来还什么账,”母亲说,“我烧掉它了。”

然后她说了大约一年前的某天她如何坐卡车进镇,让人把钱装在一个她特地带去的鞋盒里。她把它带回家,丢进炉子里,烧了。

父亲转回身,脸对着前方的路。

我能感觉到母亲讲述的时候,贝瑞尔在我身边扭动着。她抽搐着,微微呻吟着,好像强忍着什么难以忍受的痛苦。故事讲到最后,她发出一声震惊、痛苦、愤怒的呻吟。

“你竟然烧钱!”她说,“你在炉子里烧钱!”

母亲的声音依然欢快:“你这口气,好像我烧掉的是自己的一个孩子似的。”

“你烧掉了他们的机会啊。你烧掉了这钱可以给他们带来的一切。”

“我的孩子们最不需要的就是钱了。我们谁也不需要他的钱。”

“那是犯罪啊。”贝瑞尔嘶哑地说。她把声音转向前排,“你干吗不管管她?”

“他不在场,”母亲说,“当时没人。”

我父亲说:“那是她的钱,贝瑞尔。”

“都一样,”贝瑞尔说,“那是犯罪。”

“犯罪是你报警了才算的。”弗洛伦斯先生说。就像那天他说的其他话一样,这引起了一点点惊奇,还有一种特别的感激之情。

不过感激之情并非发自所有人。

“别假装这不是你听过的最疯狂的事,”贝瑞尔冲前排吼道,“别假装你没这样想!因为确实如此,而且你确实是这么想的。你和我想得一模一样!”

父亲不曾站在厨房里,看着母亲把钞票放进火焰。不会有这种事。他甚至不知道它—事情一清二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直到那个星期天下午,在弗洛伦斯先生的克莱斯勒汽车里,在母亲讲给他们所有人听的时候,才知道这事的。那么,我为什么能如此真切地看到那一幕,就像我对博比·马科斯(以及对别人—他并不是第一个)形容的那样呢?我看到父亲站在屋子中央的桌子边—有装刀叉的抽屉、铺着刷洗干净的油布的桌子—桌上搁着那盒钱。母亲正小心地把钞票丢进火里。她一只手用熏黑的钳子拉着炉门盖子。父亲站在旁边,似乎不仅允许她这么做,还在保护她。一幕庄严的景象,但并不疯狂。正在做着对他们而言自然而然、别无选择的事情的两个人。至少,是他们中的一个在做着自然而然、别无选择的事,而他们中的另一个相信,重要的在于让第一个人自由自在地继续。他们知道别人未必认同这些,但他们不在乎。

要我相信这都是我想象出来的,该有多难啊。看起来它完全就是真的。这就是我对他们的信仰吧。我从没停止过这种信仰。不过我不再讲这个故事了。自打博比·马科斯之后,我再没对哪个人讲过。我想再也没有了吧。我不再讲,不是因为它严格说起来不是真的。我不再讲这个故事,是因为意识到不能指望别人像我一样理解它。不能指望他们对这事表示出任何一点赞许。我甚至都不能说自己也赞同它呢。要是我属于会赞同它、会这么做的人,又何至于干出后来那些事呢—十五岁离家出走,到饭店打工,去夜校学打字和速记,进入房地产公司,最后成为一名有执照的经纪人。我也就不会离婚了。父亲就不会在县立老人之家去世了。我的头发,也本该遵循多年前就开始的自然变化,一直是白色的,而不是弄成一种叫作“日出铜”的颜色。这一切,就算我能,我也一件都不会改变,真不会。

博比·马科斯是个体面人—心肠好,有时还有点想象力。我像那样冲他发火之后,他说:“你不用对我们这么苛刻嘛。”很快又说,“这是你小时候的房间吗?”他觉得那就是提到性游戏的话题让我生气的原因。

我想,不妨就让他这么以为好了。我回答说是的,不错,这是我小时候的房间。最好还是当场就和解吧。纵然分手是迟早的事,善意与和解的时刻仍旧值得拥有嘛。不知道这些时刻在一些人(比如说我本人)的处境中,是否更会被珍惜,被刻意追求,甚于在那种旧式婚姻中呢—在那里,爱与恨每每都是悄悄滋生,如此混沌一团、冥顽不灵,好像真能熬到地老天荒似的。

[1] 原文为“Fame”,作为名词有“名声”之意。—本书注释若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

[2] 《旧约》中的一位先知。

[3] 1870年由波士顿的派克屋酒店首创的一种面包卷,在面包卷里加入额外的黄油烤制而成,味道香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