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斯坦每迈出一步,十月就离他远一些。他宛若步入了夏日,沿着小径前行。穿过林间,一侧是高高的树篱。头顶星光闪烁,明暗交织。秋分时节的满月金灿灿的,恰似熟透的玉米色泽,借着月光,他能看清爬在树篱上的野蔷薇。
困意阵阵来袭,本来他还强打着精神,最终还是脱去外套,放下行李袋(一种大皮袋,不出二十年,会被称作手提旅行包),头枕着袋子,外套盖在身上。
他凝目仰望星空。在他眼里,群星皆是舞者,庄严优雅,上演着变幻无穷的舞蹈。他想象着星星们不变的面容:脸色苍白,温柔地笑着,似乎已看遍下界之人的纷争与苦乐;每每见到一个小人物自以为这就是世界中心(谁不曾自命不凡过呢),她们便不觉莞尔。
特里斯坦沉入梦境。他走进卧室(同时是石墙村小学的教室),切丽太太轻叩黑板让大家保持安静。特里斯坦低头看石板,想知道要上什么课,却读不懂自己写了什么。突然切丽太太(她和自己的母亲竟如此之像,特里斯坦这才惊觉,他竟从没意识到她们是同一个人)点到特里斯坦的名字,叫他当堂背诵英国所有国王和女王的生卒年月……
“不好意思,”耳边传来毛茸茸的低语,“你能梦得安静一点儿吗?你的梦都溢出到我的梦里来了。若真有什么东西令我没辙,那就是日期了。征服者威廉,1066年,我就知道这么点,我愿用一只跳舞的老鼠同你交换。”
“什么?”
“压下你的梦,”那声音说,“若你不介意的话。”
“抱歉。”说完后,特里斯坦的梦再无色彩。
“吃早饭啦!”耳边一个声音说,“奶油煎蘑菇,配野生大蒜。”
特里斯坦睁开双眼:阳光穿透野蔷薇树篱,在草坪上投射出斑驳的金绿光点。飘来一丝天堂般的味道。
有个锡碗放在他身旁。
“有些寒碜,”那声音说,“乡下人的伙食,和城里人常吃的没法比,但像我这样的人就会珍惜一朵好蘑菇。”
特里斯坦眨巴眼睛,用大拇指和食指从锡碗里捏起一朵大蘑菇,热腾腾的。他咬了一小口,汁水顿时盈满口腔。他从没吃到过这么鲜美可口的食物,细细咀嚼咽下肚后,他如是说。
“你真客气。”坐在小火堆另一边的小东西说,火焰噼啪作响,烟气升腾,散入清晨的空气,“说实话,你太客气了。但你我都心知肚明,这只是油煎野蘑菇罢了,压根算不上什么好东西。”
“还有吗?”特里斯坦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饿,有些时候,一丁点食物就能激发你的食欲。
“哦,你还真有派头。”小东西头戴软趴趴的帽子,身着松垮垮的外套,“他问还有吗?好像这是水煮鹌鹑蛋、烟熏瞪羚或松露,而不是口味好似腐烂了一礼拜、连猫都不屑碰的蘑菇。真有派头啊。”
“如果不劳烦,我真的想再吃一个。”特里斯坦说。
小矮人(就当他是人吧,虽说特里斯坦觉得不太像)哀叹了一声,把刀伸进火上嗞嗞作响的平底锅,挑出两朵大蘑菇,拨到特里斯坦的锡碗里。
特里斯坦把蘑菇吹凉,用手抓着吃。
“瞧你那吃相,”小毛人[1]的声音既自得又纳闷,“好像你当真喜欢蘑菇似的,而不是在咀嚼锯屑、苦艾或芸香。”
特里斯坦舔了舔手指,向他的施主保证这是他有幸吃到的最鲜美的蘑菇。
“你眼下是这么说,”他那受赏的施主语带阴郁,“但过一小时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就像卖鱼妇与她的年轻儿子无法就一条美人鱼达成共识,没有人会认同你的。从加拉蒙到风暴堡都会风传这事。什么话呀这!听得我耳朵都要发青了,一点儿不假。”小毛人深深叹了口气。“评论完你的品位,我要去那棵树后头方便一下了。你可否帮我看一下包,我会为之深感荣幸、感激不尽。”
“没问题。”特里斯坦礼貌地答应了。
小毛人消失在一棵橡树后头。特里斯坦听到叽里咕噜的声音,接着他的新朋友再度露面,说:“我听说在帕夫拉戈尼亚有个人,每天早晨起床后要生吞一条活蛇。他坚信若是吞了蛇,那么他一整天都不会碰上比这更糟糕的事。结果呢,人们在吊死他前逼他吃下了一整碗长毛的蜈蚣。看来他这主张还有几分根据。”
特里斯坦道了声失陪,到橡树后头小便。树边有一小堆粪便,显然不是人类的排泄物。看上去像鹿的屎粒,或兔子的粪球。
“我叫特里斯坦·索恩。”回来后,特里斯坦做了自我介绍。与他共进早餐的伙伴正在收拾早餐的器具:柴火、平底锅、一堆杂物,一一消失在他的包里。
小毛人脱下帽子,置于胸前,正视着特里斯坦,说:“赐福。”他拍了拍自己的包,上头写着:赐福、入迷、着魔和发癫。“我曾是发癫,”他吐露道,“不过这些事嘛,你懂的。”
他说完便上路了,特里斯坦跟在后面,没过多久便大喊道:“喂!哎!你走慢点好不好?”尽管背着个大包(这让特里斯坦联想到《天路历程》里朝圣者背上的重担,切丽太太每周一早晨都会为大家念这本书。她说这虽出自一位补锅匠之笔,却是部不可多得的佳作),小矮人(赐福?这是他的名字吗?)还是离他越来越远,迅捷得像跃动于林间的松鼠。
小矮人又快步倒回来:“咋啦?”
“我跟不上。”特里斯坦坦诚道,“你走起来快得要命。”
小毛人放慢脚步,特里斯坦踉跄地跟着。“请你原谅,我经常独自赶路,习惯了自己的步调。”
他们肩并肩走着。金绿的阳光穿透舒张的嫩叶,这是特里斯坦所见过的春日独有的晨曦。他们是不是把夏天也像十月那样远远抛在身后了呢?他不时瞧见树梢和叶丛中闪过一抹光彩,小毛人会在一旁解释:“翠鸟,传说中的太平鸟,很可爱;紫蜂鸟,啜饮百花的琼浆蜜露,翱翔者;红额金雀,它们会离你远远的,你也别仔细打量这帮讨厌的家伙,省得自找麻烦。”
他们坐在小溪边吃午饭。特里斯坦拿出母亲给他的乡村面包、熟透的红苹果和又硬又酸又脆的圆奶酪。小矮人虽一脸狐疑地瞅着这些食物,尔后却埋头大吃,狼吞虎咽,把手指上的面包和奶酪碎屑都舔了个干净,还咂巴咂巴地啃着苹果。吃完后,他从溪里汲了一壶水,煮开泡茶。
“你来这儿做什么?”当两人坐在地上饮茶时,小毛人问。
特里斯坦沉吟片刻,才说:“我来自石墙村,那儿有个叫维多利亚的姑娘,她是天底下最漂亮可人的女孩。为了她,只为了她,我献出了自己的心。她的脸蛋——”
“五官俱全吗?”小矮人问,“眼睛?鼻子?牙齿?都和普通人没两样?”
“当然。”
“那你就跳过这段吧,权当讲过了。所以说,这位年轻小姐差遣你来干什么蠢事?”
特里斯坦放下木茶杯,猛地站起身,气不打一处来。
“呵,”他用居高临下的鄙夷语气问,“你为何认为我的恋人会打发我来干蠢事?”
小矮人盯着他,眼睛像黑玉珠子:“唯有这个原因,才会让你这样的小伙子穿越边界进入仙国。会从你们那儿过来的只有吟游诗人、恋人和疯子。你一点儿都不像个吟游诗人,况且,恕我直言,你就像奶酪碎屑那样毫不起眼。所以要我说,你是为爱而来的。”
“那是因为——”特里斯坦宣称,“每个恋人情感上都是个疯子,思想上都是个吟游诗人。”
“真的吗?”小矮人半信半疑,“我倒从没注意过。她是让你来这里寻找财富吗?这曾经可是狂热一时啊。年轻人们走南闯北,搜刮那些可怜的巨人或食人魔花了好几个世纪积累的黄金宝藏。”
“不,我不是来寻宝的,是出于我对她的一个承诺。那会儿我……我们正在谈天说地,我向她许下了许多诺言。这时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我便答应为她带回来。星星落在——”他抬起胳膊指向一座山脉,大概是日出的方向,“那儿。”
小毛人挠了挠下巴,或口鼻,那部位也许是他的口鼻:“你知道我会怎么做吗?”
“不知道。”特里斯坦心中浮起一丝希望,“怎么做?”
小矮人擦擦鼻子:“我会叫她把头塞进猪圈,接着扬长而去。找一个不向你索要整个世界就愿意吻你的人。你准能找到。若朝你来的地方往回扔半块砖,不可能一个都砸不中。”
“我非她莫属。”特里斯坦信誓旦旦。
小矮人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两人打包好行装一同上路。
“你不是开玩笑吧?”小矮人问,“关于那颗坠落的星星。”
“不是。”
“好吧,我要是你,我就绝不会提这茬。有些家伙对这些个消息不怀好意。你最好闭口不谈,但绝不要撒谎。”
“那我该怎么说?”
“这个嘛……比方说,如果有人问你从哪儿来,你不妨说‘从后头来’;如果问你要往哪儿去,你就说‘往前方去’。”
“我明白了。”
前方的路越来越难辨认。寒风吹乱了特里斯坦的头发,他打了个哆嗦。沿着路,他们走进一片稀稀拉拉的白桦林。
“你觉得路还远吗?”特里斯坦问,“到星星那儿。”
“到巴比伦有几里?”小矮人煞有介事地说,“我上次经过,这片林子还不在呢。”
“到巴比伦有几里。”他们穿过灰白的林木,特里斯坦喃喃自语。
三个二十里加十里。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儿吗?
当然,到了再回都可以。
若你的脚步够轻盈,
那就能,乘着烛光到那里。
“就是这个。”小毛人摇头晃脑,像是在忧虑或忐忑。
“这不过是首童谣。”
“不过是首童谣?饶了我吧!在墙这头,可有人愿意为这么条小咒语干上七年苦工呢。在你的家乡,你们就直接在孩子耳边念叨‘摇啊摇’或‘咚咚啪’[2],都不过过脑子……你冷吗,老弟?”
“听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有点冷。”
“看看四周,你看得到路吗?”
特里斯坦眨了眨眼。灰白的树木吸收了光、色彩和距离。他们本该走在小路上,可当他使劲瞧,小径却闪烁不定,随即消失不见了,就像幻觉一样。他在沿途的这棵树、那棵树及石头上都留了记号——可路不知去哪儿了,唯有黑暗、暮光和灰白的树林。“这下我们惨了。”小毛人轻声嘀咕。
“要赶紧跑吗?”特里斯坦摘下圆顶礼帽,挡在胸前。
小矮人摇摇头:“跑也没用。我们落入陷阱了,再怎么跑都出不去的。”
他走向最近一棵高大、灰白、形似白桦的树,冲树干狠狠踹了一脚。几片干枯的叶子纷扬四散,一个白花花的东西滚落在地,伴随一声干涩的低响。
特里斯坦走近低头一看,是一具鸟的骨架,洁白而干燥。
小矮人浑身一哆嗦。“我可以防守,可这鬼地方防不胜防,还不如……可依这家伙的模样,看来我们是插翅也难飞了。”他用状似爪子的脚轻轻踢开骨骸,“而且你们这些人铁定学不会掘地钻洞,虽说这也不顶用……”
“也许我们能武装迎敌。”特里斯坦说。
“武装?”
“趁他们还没到。”
“趁他们还没到?哈?他们就在这儿呀,你个呆瓜,就是这些树呀。我们陷在一片枯树林里。”
“枯树林?”
“都怪我大意了,我该好好看着路的。现在你永远找不到你的星星,我也永远别想拿到我的货了。有朝一日,若有个苦命的流浪汉迷失在这片树林里,就会发现咱俩一干二净的骨架,准会那样。”
特里斯坦定定地看着他。昏暗之中,树木似乎凑得更紧了,尽管他并未看见任何东西移动。他觉得小矮人是在犯傻,或在神游。
什么东西刺了他的左手,他一巴掌扇过去,本以为会是只小虫,低头却见一片枯黄的叶子。叶子哗啦一声飘落在地。他的手背浮起一道血痕,殷红的血渗了出来。树林飒飒有声。
“有什么应对之策吗?”
“我无能为力。要是我们能找回真正的那条路就好了,就算是枯树林,也无法毁掉真正的路。它不过使了障眼法,引我们误入歧途罢了……”小矮人耸耸肩,叹了口气。
特里斯坦伸手揉了揉前额。“我……我倒是知道路在哪儿。”他指了个方向,“就在那边。”
小矮人乌溜溜的眼珠顿时一亮:“真的吗?”
“当然。穿过那片矮树林,再往右走上一小段,就是那条小路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就是知道。”
“好,走吧!”小矮人抓起行囊就跑,但放缓了速度,好让特里斯坦跟上。特里斯坦的皮袋不停晃荡,老撞他腿上。他的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气也喘得慌。
“不!不是那条路。左边!”特里斯坦高喊。树枝和荆棘扯裂了他的衣服。两人一言不发地往前飞奔。
树木像是径自移成了一堵墙。叶子如阵雨般簌簌下落,一碰到特里斯坦的皮肤就狠狠叮咬,还在他的衣服上划出一道道大口子。他攀上小山坡,用空出的手掸掉叶片,另一只手抓着行李袋拍打枝条和丫杈。
一声号叫打破了沉寂。是那个小毛人,他突然停下脚步站定,昂起头来仰天长啸。
“加把劲,就快到了。”特里斯坦伸出大手,攥紧小毛人没拿包的小手,拉着他前行。
不一会儿,他们回到了真正的路上:一条狭长的翠绿草皮从灰树林里冒了出来。“我们脱险了吧?”特里斯坦大口喘气,心有余悸地四处张望。
“只要踏上真正的路,我们就安全了。”小毛人放下包袱,坐在草坪上,瞅着四周的树。
尽管没有风,灰白的树木却犹自颤动,特里斯坦觉得它们正气得发抖。
他的伙伴抖个不停,毛茸茸的手指摩挲着绿草坪。他抬眸望着特里斯坦:“我想你不会随身带着一瓶提神醒脑的饮料的吧?或者一壶热乎乎的甜茶?”
“不,恐怕没有。”
小矮人抽了抽鼻子,摆弄起他那大包袱上的锁来。“背过身去,”他对特里斯坦说,“不许偷看。”
特里斯坦转过身。
一阵稀里哗啦的翻找声后,那把锁啪的一下又锁上了。“你可以转回来了。”小矮人正端着一个珐琅瓶在起瓶塞,可怎么都拔不出来。
“呃,你不介意我帮你一把吗?”特里斯坦希望这不会触犯到小毛人。他倒是多虑了,他的伙伴毫不客气地把瓶子塞进了他手里。
“交给你了,你那手指正适合开瓶。”
特里斯坦使劲一拽,拔出了瓶塞。醉人的气味飘散出来,像是混合了蜂蜜、熏木与丁香的气味。他把瓶子递还给小矮人。
“喝下从这个瓶里倒出的稀世珍品,真是种罪过啊。”小毛人解开腰带上的小木杯,颤着手倒入少量琥珀色的液体。他闻了闻,呷了一口,然后咧嘴一笑,露出小小的尖牙。
“啊——好受多了。”
他把杯子递给特里斯坦。
“要慢慢地品。这么一瓶可值一个国王的身价呢。它可花了我两颗大蓝白钻、一只会唱歌的机械知更鸟和一片龙鳞呢。”
特里斯坦抿了一口,感觉从心窝暖到了脚指头,脑中满是小泡泡,飘飘然的。
“不错吧?”
特里斯坦连连点头。
“对你我来说,这可算得上是不可多得的可以消愁解忧的好东西啊。我们先离开这片树林吧。”小毛人说,“往哪儿走,嗯?”
“那边。”特里斯坦往左一指。
小毛人塞好瓶子放进口袋,肩扛行李袋。两人一同顺着绿色小径穿越灰树林。
几小时后,白色树木逐渐稀疏。他们穿过了枯树林,沿着高高的堤岸,走在两道粗糙的矮石墙间。当特里斯坦回头看时,哪还有树木的影子呀!极目尽是开满紫色石楠花的小山丘。
“我们可以在这儿歇歇脚,”他的同伴说,“有些事情我们得谈谈。坐下吧。”
他放下硕大无比的包,爬到上头,俯视着坐在路边石头上的特里斯坦:“有些事我还没弄明白。告诉我,你来自哪里?”
“石墙村,我和你说过。”
“你的父母是谁?”
“我父亲叫邓斯坦·索恩,母亲叫黛西·索恩。”
“嗯,邓斯坦·索恩……哦,我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他让我留宿了一晚。不错的家伙,尽管那时他困得要死,也没冲我撒气。”他挠了挠口鼻,“这还是没能解释什么……你家还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吗?”
“我的妹妹路易莎,她的耳朵会扭。”
小毛人不屑地扭了扭自己毛茸茸的大耳朵:“这算得了什么。我想问的是,你的族谱中有没有过哪位祖母是个有名的女巫,或哪位叔叔是个杰出的术士,或出过一两个精灵。”
“这我一无所知。”特里斯坦实话实说。
小矮人换了个思路。“石墙村在哪儿?”特里斯坦抬手一指。“争执之丘在哪儿?”他毫不犹豫地指向另一个方向。“卡达瓦利安群岛呢?”他指向西南方。之前他从没听说过争执之丘或卡达瓦利安群岛,此时此刻却对它们的位置了然于心,熟悉得好似知晓自己的左脚在哪儿、鼻子在哪儿一样。
“嗯。那么,你知道伟大的雄化母牛穆斯克西在哪儿吗?”
特里斯坦摇摇头。
“你知道伟大的雄化母牛穆斯克西的透光城堡在哪儿吗?”
特里斯坦很有把握地一指。
“那巴黎呢?在法国的那个?”
特里斯坦思索片刻:“这个嘛,石墙村在那边,我想巴黎也一定在差不多的方位,没错吧?”
“这么说来,”小毛人半是自语,半对特里斯坦说,“你知道仙国的各个地方,却不晓凡间,除了石墙村,那是个分界线。你找不到人在哪儿,可又……告诉我,小伙子,你知道那颗星星在哪里吗?”
特里斯坦立刻伸手一指:“那边。”
“嗯,很好,可这还是没能说明什么。你肚子饿了吗?”
“有点。我的皮肤还刮伤了。”特里斯坦摸着裤子和外套上东一个西一个的大洞,这些都是飞奔时被荆棘钩住或被叶片割裂的,“再瞧瞧我的靴子……”
“你的袋子里有什么?”
特里斯坦打开行李袋:“苹果、奶酪、半块乡村面包和一罐鱼酱,我的小折刀,还有一套换洗内衣和两双羊毛短袜。早知道我该多带点衣物的。”
“鱼酱你自个儿留着。”他的旅伴一边说,一边迅速将剩余的食物匀成两份。
“你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小矮人嚼着爽脆的苹果,“此番恩情我永生难忘。接下来,我们得先解决你的衣物问题,再送你上路去追寻星星,好吧?”
“你实在是太客气了。”特里斯坦局促地说,一边削下一片奶酪放到面包皮上。
“好啦,我得先给你弄条毛毯。”
破晓时分,风暴堡的三位勋爵乘坐一辆六匹黑马拉着的大马车,驶下崎岖不平的山路。马身上装饰着飘扬的黑色羽毛,车身刚刷上黑漆,每位勋爵都身着丧服。
拿老大来说,他穿着僧侣式的黑长袍;老三衣衫朴素,一身生意人服丧时的着装;老七则身穿黑色紧身衣裤,黑帽上插了根黑色羽毛,怎么看都像个二三流伊丽莎白历史剧里的轻浮刺客。
风暴堡的勋爵们相互打量,一个谨慎,一个防备,一个茫然。没一人发话:他们也许能结成同盟,老三可能会联合老大对付老七,但不会有永久的联盟。
马车咔嗒作响,晃荡个不停。
马车停过一次,好让三人松松筋骨,接着又嗒嗒驶下山路。三位勋爵一同把父亲的遗体运入宗庙。死去的兄弟一直站在宗庙的门洞外头瞧着他们,可谁都一言不发。
向晚时分,车夫一边高喊“诺特威!”一边在一栋破败不堪的客栈外勒住缰绳,客栈紧邻恰似巨人农舍的废墟。
三位勋爵下了马车,活动僵硬的双腿。透过客栈的玻璃窗,几张脸正细细打量着他们。
客栈主人是个脾气暴躁的矮人,他朝外头望了望,大喊道:“我们得备几张干爽的床铺,还要在火上炖一锅羊肉。”
“要烘热几张床?”女侍莱蒂夏站在楼梯间问。
“三张。”矮人说,“我打赌他们会让马夫和马睡一起。”
“三张哪。”厨娘迪丽对马夫雷西说,“任谁都看得见,路上总共站着七位高贵的绅士。”
可进来的只有三位风暴堡勋爵,他们称马夫会睡在马厩里。
晚饭是炖羊肉和新鲜出炉的热面包,掰开时还冒着热气,每位勋爵各自取了一瓶未开封的上等勃艮第红酒(他们死都不肯共享一瓶酒,甚至不许他人把酒倒入高脚杯)。这让矮人大为不解,在他看来——当然这话不会让客人们听到,应该让红酒自由自在地呼吸。
马夫吃完自己碗里的炖肉,喝了两壶麦酒,就回马厩睡觉去了。三兄弟各自回房,插上门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