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就和现代的公司一样。
年节前后, 走走留留,人事方面的变动,总是最多的。
矾楼这边儿, 自然也不例外。
西楼这边, 这两日走了两个人。
一个是负责茶水间烧水的廖娘子, 一个是原本在三楼侍候的侍女苗翠儿。
廖娘子离开, 是因为家里的小儿媳妇儿生了个双胞胎孙子,夜里孩子哭的厉害,儿媳妇儿一个人照应不过来。
她要回家伺候月子, 照看双胞胎孙子。
还没生的时候,便跟大管事曹顺心说好的。
原本,刘西施想接替她的位置, 不过大管事没同意。
如今在西楼负责茶水间的是蓝娘子, 她原是在中楼那边儿伺候的。
是大管事曹顺心专门给调过来的,听说还会分茶点茶的手艺。
杨蔓娘跟其接触的不多, 也就接水的时候搭过两句话,不过倒是能感觉得到,这是个性子极为温婉的妇人。
而苗翠儿则不同, 她原本是因为病了才请的假。
之后, 病养好了,也没来。
大掌柜曹顺心打发人去问,她却又突然说不来了。
杨蔓娘听吕小娘说,似乎是病好之后, 家里给安排了相亲, 还相成了。
倒是暂时不方便再出来做活儿了。
之后辞工拿东西的时候,苗翠儿本人也没来,而是她娘来随意说了一声儿, 还要提前把工钱给支走,大管事曹顺心不同意,说月底一起结账,她娘不依,还闹腾了一会子。
可把大管事曹顺心给气的不轻。
所以,原本只是暂时兼职三楼活计的杨蔓娘。
倒是成了正式的。
工钱也提升了一倍,一个月能拿五百文钱。
这可把原本就看她不顺眼的王巧娘,给嫉妒的不轻。
每每看到杨蔓娘,都忍不住要撇一撇嘴儿。
反正,怎么说呢。
就。
有些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味道。
杨蔓娘想,若是她当初刚穿来大宋的时候,一个月能赚到五百文的薪水,怕是做梦都能笑醒了。
不过,现在这样也不错嘛也挺不错的。
活计很清闲。
三楼的两个雅间,西域苑长期都空置着的。
望舒阁那边儿是皇城司的长包房,也并不难伺候。
那位傅劲光指挥使,一个月里能住个十日就不错了。
而三楼,一般人又都不能上来。
所以很多时候,三楼都只有她一个人。
是矾楼最清净的所在。
干完了手头的活计,她甚至能够站在三楼的飞廊上,乘着没人的时候眺望眺望皇宫内院的景致。
颇有一种凿壁偷光的感觉。
照旧开窗通风,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书桌和书架上的浮尘都擦了一遍。
又将烛台上前一天燃了一半的秉烛取下,准备换上新的。
杨蔓娘打开灯烛匣子,才发现昨儿个领的秉烛竟用完了。
倒是乘着还不忙,得去一楼的物资坊再领上几支。
收拾好打扫用过的工具,关上望舒阁的门和窗户走了出来。
杨蔓娘一路顺着楼梯,从三楼走到二楼,就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耳边的声音,也渐渐开始嘈杂了起来。
小二和侍女们,忙着招呼客人。
两边的雅间里,吟歌赋,行酒令。
不时的,传来乐舞丝竹的声音和客人的高谈阔论声儿。
杨蔓娘将用过的水盆儿放回杂物间,又去茶水间,从蓝娘子那里接了一竹杯子温开水。
三两口喝完,便顺着楼梯,下到一楼的通堂。
相比于二楼,西楼一楼的通堂完全称得是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杨蔓娘一路走来。
穿着绸缎衣裳的酒楼客人们,三五成群,或吃着酒宴,或划拳行令,玩儿叶子牌,亦或者凑在一堆儿,意气风发的讨论着天下大事。
每个桌子的周围,都围着一圈儿等着赚赏钱的人,有那卖小吃的,卖熟水的,跑腿儿取东西传话的,还有那附近街坊上的妇人,腰上系上青花布手巾,高绾发髻,主动抢着侍女小二的活计,为客人提供换汤斟酒的服务,来换取赏钱。
不时的,还有厮波们借酒楼的场地,向客人兜售果子和香药。
好些桌子前,还有那主动上前献唱的札客。
热闹的如同一幅矾楼夜宴图。
杨蔓娘一路穿过热闹的通堂,来到西边最里间儿的物资房。
这里是没有客人的。
“咚咚咚!”
轻轻的敲了敲物资房的门。
按说,一般领取秉烛这些东西,都要去北楼旁边的四司六局的。
不过,事情总有个变通的法子。
冬日里不比夏天,晚上本就冷,偶尔客人多顾不上的时候,有些东西也可以在一楼的物资房暂时先领了用。
之后,第二日再去油烛司那边儿。
多补一次兑牌就是了。
“吱呀”一声。
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头发花白,身材干瘦的老年男子,身上穿着一身儿闷青色的账房长袍,沉着脸面无表情。
他叫元伯,是专门掌管西楼物资房的老账房。
“元伯。”
元伯没有应声儿。
他是个高度近视,每次看人的时候,总是眯着眼睛,凑很很近才能认出来。
加上他又有些驼背,说话也总是面无表情阴沉沉的。
侍女们平日里对他都有些怕的。
杨蔓娘打了声招呼,便站在门口,神色如常的任由对方眯着眼上下打量。
半晌。
元伯方才认出了人,问道:
“你是三楼的侍女杨蔓娘?来要领什么东西?”
“是我,元伯。望舒阁里的富贵芙蓉纹秉烛用完了,您这儿给我先领上六根吧。”
元伯点了点头,转身。
让杨蔓娘进屋:
“自己去拿吧,我记得那缠芙蓉纹的秉烛,就在最右边上面的木架子上。”
元伯显然有洁癖和整理癖。
物资房的面积不大,也就五十多平多米左右,里面却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各类物品没有一丝杂乱。
三面墙的木架子上,虽然放着大大小小二三十样儿酒楼常用的东西,譬如,各自碗碟,秉烛,桌椅板凳,桌布,花架,窗帘儿,茶壶茶具,分酒的酒具等等。
但却都摆放的井然有序。
所有茶壶的壶嘴儿,都是统一向南。
桌椅板凳,也是摞的整整齐齐。
就连消耗最快的秉烛,也都码的规规整整,按着不同的花纹和规格大小,放在不同的木架子上。
让人看着就觉得很舒服。
元伯这么大年纪,保持这里的干净有序,自然是很不容易的。
踩在准备好的小板凳上,小心的从架子上拿了六根雕了牡丹花的富贵芙蓉纹秉烛。
期间。
杨蔓娘很小心,没有弄乱屋子里的任何东西。
元伯见状,总是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意。
“在这里签个字,再把数量添上。”
他拿出账簿。
指了指最下面空白的地方。
让杨蔓娘签字。
末了。
又不放心的叮嘱道:
“我这儿账目可不能出错,你明儿个早晨可别忘了到油烛司补兑牌。”
“放心吧,忘不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就捧着装秉烛的匣子出来了。
通堂最大的桌子上,有客人点了茶博士在拉花。
一群人都围在周围叫好。
当然,拉花是现代人是说法。
用宋朝人的说法,这叫分茶,叫茶百戏。
只见那穿着圆领青袍的茶博士下汤运匕,轻轻拨动,汤水就呈现出了一只游鱼,纤巧至极。
但瞬间就不见了。
围观的人发出阵阵叹息。
那茶博士却又巧手一拨,游鱼变作莲花。
周围人又再次叫好。
之后莲花又变成猫咪,兔子,老虎,山石,松树。
就这么小小的一碗茶,被一双巧手给玩出了花样儿。
连站在一旁的杨蔓娘,也不仅有些赞叹。
这有钱人的休闲,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枯燥啊。
杨蔓娘在现代的时候,也看过一些咖啡拉花,大多都是一次性简单的图案,比如爱心,树叶,天鹅,郁金香什么的。
但是,拉好了的图案,就不会再变动。
不像这个,茶碗中的图案,可以随着茶博士手中的的汤匙不断地变化。
听周围的看客说。
大相国寺里,有一位叫灵溪的大和尚,分茶的水平极高,甚至可以在茶碗里拉出一句完整的古诗。
让杨蔓娘很感兴趣。
暗想着以后有机会的话,她倒是要亲自去大相国寺见识一番。
等拿了领取的秉烛回到三楼。
此刻。
三楼,望舒阁里,客人已经回来了。
奢华素雅的外间儿客厅里。
三个年轻的男子,正围坐在宽大的圆桌边儿上。
昂贵的黄花梨木桌子上,摆着三碗清茶,一小碟子炒蚕豆和一份类似地图的文书。
傅劲光脸色有些苍白,披着黑色的鹤麾,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
食指轻叩桌面。
望着面前的大名府水陆布防图上标注的几处朱砂红点。
神色若有所思。
两边的男子一胖一瘦,都只穿一件赭红色冬季皇城司制服。
正是皇城司的两位副指挥使,姚小楼和罗斯年。
微胖的罗斯年端起面前的青玉缠莲花纹茶盏,喝了一口。
抬手指了指对面姚小楼的靴子。
笑着打趣道:
“将军,你瞧他那靴子,这大晚上出来,他那靴子都擦的能照亮儿,可比平日里洗头都勤快哪!”
傅劲光闻言勾了勾唇。
眼皮儿未抬。
只从身前的白色瓷盘儿里,捻了一颗炒蚕豆。
语气不在意的道:
“他那是武学带出来的习惯,靴子擦不亮,怕毕不了业啊!”
姚小楼闻言。
往身后的凭几上靠了靠。
嘿嘿一笑。
语气有些得意:
“还是将军懂我,老罗你还别说,我这都是血泪啊!武学可不像你们太学,当年在武学,徐教头最讲究了,谁在课上靴子擦不亮,骑射考试就给扣分,通过不了就毕不了业。原本大家都不明白啊,十箭八中给中上,怎么十箭十中还是给中上,不给上上,后来时间长了,才慢慢琢磨明白了他这个怪癖。从那之后,只要武学的出来的,比骑射之前,各个都把脚上的马靴擦的锃亮。这么些年下来,这习惯就这么慢慢保留下来了。”
“咚,咚,咚!”
三人正说着话儿。
雅间房门被人有节奏的敲响了。
“官人,需要点燃秉烛吗?”
杨蔓娘站在门外。
端着灯油匣子,语气轻柔的道。
此刻。
已经到了酉时,是矾楼每日统一点灯的时候了。
这段日子,她几乎每天都这个时辰,都过来给雅间里点燃烛火。
指挥使傅劲光有时候在屋里,有时候不在。
“进来吧!”
片刻。
里面传来傅劲光温和的声音。
杨蔓娘打开屋门,见还有其他人,微微诧异了一下。
屈膝跟客厅的三人行了一个万福礼。
然后便端着灯油匣子,给客厅四角的青白釉灯,都一一点燃了。
之后。
又把圆桌上的龙泉青釉花口书灯也点燃。
才不打扰客人说话。
行了一礼准备退出去。
“哎,等等,那侍女。”
就在她走到门口的时候。
却突然被姚小楼叫住。
他翘起二郎腿。
撑着下巴上下打量了杨蔓娘一番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啊?”
什么叫那侍女。
杨蔓娘忍不住内心翻了个白眼儿。
转过身儿。
语气依旧恭谨:
“客官,我叫杨蔓娘。”
“哦,杨蔓娘,你”
“好了,你先下去吧!”
不等姚小楼继续说什么。
被坐在上首的傅劲光开口打断了。
杨蔓娘抬头对上傅劲光不容置疑的眼神。
虽然觉得这没头没尾的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也没什么好在意的。
矾楼里古怪的客人多了去了,这也不算什么稀奇。
遂点了点头。
端着手上的灯油匣子便出去了。
姚小楼见她离开了。
才嘿嘿一笑:
“将军,你方才怎么拦着我啊?”
“你话太多了。”
“哎,我就是看那小娘子长得怪好看的,跟她说说话儿罢了。”
傅劲光了解他喜欢口花花的性子。
懒得听他再耍花枪。
把手里的大名府水陆布防图直接扔了过去。
不客气的命令道:
“干点正事儿,我在上面标的四个地方,是在今年冬天新潜伏的西夏和金国的探子,两个在应天府,两个在大名府附近。马上就要过新年了,为了汴京的防卫安全,我考虑了很久,决定还是要派人去清除掉。”
“可是,这样的话,风险会不会太大,那位会不会?”
一旁的罗斯年看了一眼大名府水陆布防图上的位置。
犹豫了一下。
指了指西面。
傅劲光自然明白他的意思。
神色顿了顿。
沉吟片刻。
将手里的炒蚕豆放入口中。
慢慢的咀嚼着。
半晌。
语气淡淡的道:
“很多事情,瞻前顾后就会失去战机。长期以来,皇城司肩负着保卫皇城汴京的重任,又是官家直接指挥的主力,我肩上的担子很重,做事自然也要慎重,五六成把握的事情,风险太大,不能做。一般情况下,有了七成的把握,我就会出兵。”
“那,为什么不等到八.九成把握再出兵呢?”
一旁的姚小楼有些不解的道。
傅劲光瞥了他一眼。
慢慢的咀嚼着炒蚕豆没有说话。
罗斯年是出身太学,头脑也更聪慧。
自然能明白傅劲光说的意思。
呼了一口气。
给姚小楼解释道:
“若真有八.九成把握,那岂不是谁都看出来了,就会失去战机,咱们根本没有出兵的机会。”
“这样啊!”
姚小楼顿时恍然大悟。
“今晚,你和老罗带队,从皇城司各挑一千人,明日出发,一人负责端掉两个点子,不要出现任何纰漏。”
傅劲光语气淡淡的命令道。
“是!将军!”
“带上信鹰,有变动随时汇报!”
“明白!”
第32章
杨蔓娘出了雅间。
将手里的灯油匣子, 放回了三楼耳房。
便抽空儿去二楼飞廊的交接处等梁乐乐。
上午的时候,梁乐乐就说有事儿要找她的。
只是,杨蔓娘那会子实在有些忙顾不上, 所以, 两人便约在了晚上。
梁乐乐也没有让她久等, 杨蔓娘才等了几分钟, 她便来了。
不过,明显的哭过,眼圈儿红红的。
楼梯处人来人往的, 说话也并不方便。
杨蔓娘便将她拉到二楼的飞廊的背风处说话儿。
“这是怎么了?梁姐姐,是有谁欺负你了吗?”
杨蔓娘担心的道。
她知道梁乐乐的那位师傅有点严肃。
平常对底下的乐女学徒也不假辞色。
疑心她这个样子,是被师傅打骂了。
“没有, 大家都很好。我我就是有点想我娘了。”
梁乐乐顿了一下。
抿了抿唇, 没有说实话。
看着比自己还矮半个头的杨蔓娘一脸关切的样子。
她突然有些后悔来找她了。
要知道,杨蔓娘可比她还小两岁呢。
虽然, 两人关系很好。
但她一直都是以姐姐的姿态和杨蔓娘相处的。
委实不想太狼狈,破坏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
“那不然,我陪你去跟你师傅请个假, 回家看看你爹娘和弟弟吧?”
杨蔓娘自然不知道梁乐乐心中所想。
反而拉着她的手。
帮忙出主意道。
她以前在现代上上学的时候, 初中高中和大学,都是住校生。
就很想家。
所以。
倒是能够理解梁乐乐这样想家的感受。
“额,算了吧,师傅那里不好请假的。我就是就是”
看着杨蔓娘如此真诚的帮自己想法子。
梁乐乐顿了顿一下, 终于还是没忍住。
未语先哭。
眼泪跟珠子似的, 一颗颗从眼中落了下来。
“别急别急,你慢慢说。”
杨蔓娘抱了抱她。
拿自己的帕子给她擦了擦眼泪。
虽然担心楼上雅间会有事儿叫自己,可是看梁乐乐哭的这么伤心, 杨蔓娘还是不忍心丢下她一个人。
毕竟。
说起来在整个矾楼里,自己和她算是关系最亲近的了。
“蔓娘,你说男人男人怎么会这么善变啊!”
对上杨蔓娘真诚关切的眼神。
梁乐乐终于还是没有忍住。
抽抽噎噎的。
说出了自己难过的真实原因。
啊,男人?
杨蔓娘没想到居然是这个缘故。
“额,你,你有相好的人了?”
“嗯。”
夜色中。
梁乐乐的脸红了一下,神色有些不自然的道。
杨蔓娘倒也没有特别惊讶。
矾楼里的乐女和侍女。
很多家里的情况都很差。
好赌的爹,生病的娘,爱读书的弟弟,懂事的她。
不说百分之百吧,但至少百分之三十,都是这样的。
所以,很多楼里的小娘子,到了嫁人的年纪,都不愿意让家里人随意安排,而是悄悄的给自己物色寻摸良人。
而矾楼这样的地方,来的客人,不说容貌年纪方面,但是身家地位上,本身都是非富即贵的,是大宋婚恋市场上的顶级资源。
所以,便有不少长相出众的小娘子,打算通过这样的场合,实现阶级的跨越,被纳进高门大户。
过上好日子。
杨蔓娘并不觉得,一个市井底层的姑娘,靠着这样的方式去追求好的生活有什么错。
毕竟。
每天吃不饱饭,还要没完没了干活的滋味儿并不好受。
谁不想舒舒服服的过好日子呢。
不过。
梁乐乐的心上人会是谁呢?
杨蔓娘顿了一下。
思索片刻。
半晌。
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了一个人。
“额是不是,常来西楼的那个穿锦衣的胖子?”
杨蔓娘前段时间,在二楼上工的时候,见到过一个穿着锦衣的圆脸男子,对方似乎是个读书人,说话的时候总是之乎者也的,还喜欢掉书袋。
而且,这人每次问楼里的小二和侍女要东西跑腿儿的时候,态度都很居高临下,还不给赏钱。
所以,杨蔓娘对此人很有映像。
似乎,之前梁乐乐来西楼表演的时候,似乎就他来往有些频繁的。
不过之前,杨蔓娘虽然心里有所怀疑。
但是。
这种事情事关女子名节,无论关系多好。
当事人自己不主动说的话,旁人也不好多说什么的。
所以,杨蔓娘便一直没提过。
此刻。
梁乐乐主动摊牌了,她便一下子想了起来。
“额什么呀,人家江公子才不是胖子啊,人家只是长的稍微富态了一点儿,那叫有福气,有官相呢。”
一听杨蔓娘这么形容自己的心上人。
梁乐乐倒是一时也顾不上害羞了。
连忙为对方说好话儿。
额,好吧。
一口一个人家人家的。
果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古人诚不欺我。
那江公子她又不是没见过,明明就很普通很抠搜好嘛。
恋爱中的人,眼睛里的对方,都自带了十级美颜滤镜。
明明是一头猪,还深怕别人抢走。
杨蔓娘也不反驳。
继续问道:
“那,既然你俩在一起了,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你为什么哭呢?”
杨蔓娘还是很关心梁乐乐这个朋友的。
怕她被人骗。
便耐着性子问道。
梁乐乐闻言,眼圈儿顿时红了。
抽噎着道:
“其实,我们之前一直一直都很好的,他还说过要娶我回家的。可是,他最近几次来了楼里,对我也总是爱答不理的,反而反而跟南楼的那个琵琶姬陆瑶儿走得很近,我一瞧见,我心里真的好难过啊!”
“额,那他就是移情别恋了。”
杨蔓娘听完。
言简意赅的总结道。
“没有,没有!”
梁乐乐显然不愿意接受这个说法。
连忙摆手反驳道。
一脸的虔诚和笃定:
“他原来对我很好的。”
“额,那他对你怎么好了?”
杨蔓娘很想知道。
这江公子有什么好的,打动了梁乐乐。
“就是,他为人很贴心的,每次来矾楼的时候,总是会问我累不累,还嘱咐我天冷了要穿厚一点的衣裳,多注意身子别受凉了,晚上要多歇息一会儿。”
“额,就这?这算什么对你好,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吗?与其这样嘘寒问暖,不如打比巨款靠谱点儿。”
杨蔓娘有些不明白。
就这么嘴上问个冷不冷累不累的。
让多歇息一会儿,有什么可感动的。
这江公子明显没有一点儿实际的。
再说了,梁乐乐又不是个傻子,累了自己不会歇息,非要你说了才能歇息似的。
反正。
梁乐乐喜欢的这位江公子,杨蔓娘是越听,越觉的像现代某些低成本追女孩子的男人。
早安晚安,在干嘛,吃了吗,睡了吗,饿了吗。
起床没,冷不冷,下雨没,多穿点,姨妈来了多喝热水。
每天就跟打卡似的。
反正就是手机上说的热闹,日常生活里,实际行动那是一点儿没有。
还有那些脸更大的。
不光每天打卡,还要红口白牙不花钱支配你的生活。
宝宝快去吃饭,这是命令!
宝宝快去买杯奶茶,宝宝听话,快去穿羽绒服。
我不许我的宝宝饿着肚子,不许我的宝宝着凉。
听说话那劲儿,可老牛啤老霸道了!
但是。
大哥二哥一样low。
都是干说,分币不花。
而且,都是一过节过生日就现原形。
生日七夕情人节,就装就不知道。
要是你提出要节日礼物,他一咬牙一跺脚狠狠心,给你点一杯9.99的特价奶茶,然后过完节第二天还要你A回来,不A你就是物质拜金女。
反正不管咋样,就是分币不花。
主打一个自我感动外加纯陪伴。
分手了还要道德绑.架一波儿踩你一脚。
到处传你是渣女是拜金女,再顺便给自己立个被辜负的深情好男人人设。
然后。
收拾收拾。
再去找下一个受害者开始每天打卡。
“可是,他不一样的,他说过,在他眼里,矾楼所有的乐女中,我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额。
杨蔓娘总感觉怪怪的。
这话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
哦。
对了。
这不就是现代那些海王追女孩子的基本话术嘛!
杨蔓娘倒是没想到,居然大宋也这么先进了,都有这样的品种了。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儿。
吐槽了一句:
“对,最特别的。他遇见的每一个都是最特别的,比如那个陆瑶儿。”
一说起陆瑶儿。
梁乐乐就变得很纠结。
欲言又止。
最后,弱弱的辩解道:
“可是,这事儿我也问过了他的,他说让我相信他,他对别人的好都是逢场作戏,心里最喜欢的还是我。”
得。
这男人成精了,话术咋还越来越像海王了。
杨蔓娘无语。
明明你们两个都是他鱼塘里的鱼。
居然为了这么个low男,还开始互相比较上了。
“对了,你没有给他花钱吧?”
杨蔓娘看梁乐乐对这江公子的这着魔的劲儿,就有些无奈。
总感觉有种北宋杀猪.盘的感觉。
深怕梁乐乐被对方给骗了感情,又骗了钱。
“哎呀,怎么可能啊。”
见杨蔓娘这副不解风情,刨根问底的样子。
梁乐乐语气有些嗔怪的道:
“江公子可是个读书人,他在应天府书院读书呢,很有才华的。”
呵呵。
很有才华,还整这死出。
跑到酒楼里花言巧语,来玩弄单纯的小姑娘的感情。
杨蔓娘实在是听不下去了。
恨铁不成钢。
直接语气严厉的打断道:
“他要是真的那么有才,就该好好的在书院读书,将来去考功名,而不是一把年纪了还在读书,身上也没个个功名,反而跑来矾楼里之乎者也,花天酒地的勾搭琵琶姬!他以为自己是八爪鱼啊,还到处劈腿,要我说这种到处留情,勾搭小娘子的货色,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不分了还留着过年啊,你还留恋他干嘛呢?”
“额江公子他”
梁乐乐闻言。
怔了一下。
真的是这样吗?
江公子他,真的是所蔓娘说的这样得人吗?
她很想找出一条理由,证明杨蔓娘说的是错的,证明江公子根本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她想了半晌,却说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是啊,一个正经的读书人,会不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却每天来矾楼里喝酒吗?
而且,还那样三心二意的勾搭别人。
这样的人,以后,真的会对自己真心吗?
梁乐乐的嘴角,挤出一丝勉强的笑意。
但眼泪却扑簌簌,不受控制的,大颗大颗的顺着眼角儿滚落下来。
她终于还是抑制不住心里的失望。
抱着杨蔓娘的肩膀,呜呜的哭出了声儿来。
梁乐乐之前一直是身处其中,当局者迷,从没想过对方是怎样的人,她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对方待她那么的温柔,还曾许诺了要娶她。
所以,她就天真的相信了。
爱情是盲目的,她陷入了其中,所以便看不见对方身上诸多的问题。
但是。
此刻被好朋友杨蔓娘这么严肃的一提醒,她才骤然之间发现。
对方的内里,竟然是那样的不堪,那样的不可靠。
一时间,不禁有些伤心。
同时她又有些不甘心。
忍不住哽咽的道:
“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真的舍不得,要是没有他,我感觉自己都要活不下去了。”
杨蔓娘见她虽然踟蹰,但也开始醒悟了一点儿。
便轻轻的拍着梁乐乐的后背。
好声好气的安慰道:
“不会的,梁姐姐你坚强点儿,之前没有他的时候,你不是也活得好好的嘛?再说了,这个世界上,只有骗子是真心的,因为,他是真心骗你的。”
杨蔓娘这不按常理出牌的安慰话儿。
让梁乐乐顿了一下。
瞬间便有些哭不出来了。
半晌。
抽了抽鼻子。
不甘心的悻悻憋出一句:
“可是,他说过对我是真心的,以后一定会给我一个交待的,我我可以等他的。”
“还等什么啊,等他给你做四菜一汤吃呢!梁姐姐,想想王宝钏等薛平贵,你打算等着挖十八年野菜啊!承诺都是骗子说给笨蛋听的,就他那缺斤短两,还掺假的喜欢,有什么可等的。”
杨蔓娘自然看出了梁乐乐的难过。
不过这会子可不是怀柔的时候。
恋爱脑想治好,就必须下猛药。
眼看梁乐乐那副痴情的非君不嫁的样子。
杨蔓娘真心发问道:
“我看那个江公子年纪可比你大多了啊,你图他什么,是图他年纪大,图他不洗澡吗?”
杨蔓娘这话促狭又犀利。
让梁乐乐不由自主的开始发散思维起来。
唔,江公子似乎头发挺油的,听曲儿的有时候,偶尔还会挠一挠后背,莫不是,莫不是真的不洗澡吧!
不会吧,不会吧!
梁乐乐可是很爱干净的。
顿时,心里江公子那深情伟岸的形象开始崩塌了。
一想到江公子可能会不洗澡,梁乐乐原本残留的那点儿多愁善感也没了。
吸了吸鼻子。
半晌,咬了咬唇。
神色悻悻的道:
“死小娘,被你这么一说,好像他也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
男主的专用滤镜被杨蔓娘给关了。
梁乐乐也不再情人眼里出西施。
傲人的智商,也开始回归高地。
仔细想一想。
那江公子年纪,确实比自己要大许多。
必定早就娶亲了。
而且,他各方面似乎也没有多么出色。
对自己也没有多好。
就像蔓娘说的嘘寒问暖,不如打比巨款。
他每次来了,就光是嘴上关心一下,对自己抠抠嗖嗖的。
还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那当然咯。”
见她终于彻底清醒,不再迷恋那位爱的劈腿江公子了。
杨蔓娘自然也开心。
嘿嘿一笑。
不假思索的道:
“这种男人啊,治好了将来也是流口水,下次换个靠谱的人喜欢吧!”
梁乐乐先是一怔。
然后。
又想了想才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
顿时。
什么劳什子伤感也没有了。
忍俊不禁。
整个人咯咯笑的弯下了腰。
梁乐乐这会子。
早就没有了之前的多愁伤感和伤春悲秋。
也不觉得蔓娘这么调侃那个江公子有什么要紧的。
反倒整个人就像是通透了似的。
甩掉了那些纠结。
整个人目光温柔又清明。
变回了之前的大姐姐模样儿。
挽着杨蔓娘的手。
修长纤细的手指。
轻轻的点了点她的额头。
目光盈盈:
“你这个小娘呀,也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这般古灵精怪了!”
“嘿嘿,梁姐姐,你能想明白就最好啦!三条腿的癞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矾楼里多的是呢。”
杨蔓娘嘿嘿一笑。
不在意的道。
之后。
因着梁乐乐还要去清中楼那边儿当值,还要跟着师傅去给素素姑娘伴奏琵琶。
两人只又略略说了两句。
梁乐乐也提起裙摆轻盈的跑开了。
见着梁乐乐的身影,从楼梯的拐角处消失。
杨蔓娘这才轻轻的呼了口气。
转过身。
往三楼飞廊的入口处走去。
倏忽间。
她脸上的笑意顿住了。
飞廊上的栀子花灯明亮耀眼,在洁白的天地间,几乎和天上的月色相映成辉。
一道高挑瘦削的人影。
身披鹤麾,站在三楼的飞廊的廊柱旁。
栀子花灯朦胧的光,打在他额头那条烟灰色的抹额上,显出淡淡的光泽。
因为飞廊上的灯光有些晃眼,杨蔓娘看不清对方脸上的表情。
也不知道自己刚才和梁乐乐说的话,对方听到了什么没有。
不过。
说都说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话。
杨蔓娘也没管那么多。
搓了搓有些发冷的耳朵。
遥遥跟对方行了个万福礼。
便心情愉悦的去耳房收拾东西。
下工啦。
回家继续写小说。
赚银子喽!
第33章
杨蔓娘家新租的这个院子。
正房和偏房都是一样是大屋。
所以, 姐弟三人的居住环境,相比之前也大大的改善了。
再也不用向之前在南熏门的时候那样,要三个人挤在一张架子床上了。
如今, 老二杨士林自己单独睡在西屋, 杨蔓娘和和老三杨盼娘则一起住在正房。
正房里外有布帘子做了隔断, 大家平常吃饭是在正房的外间儿。
杨士林是个勤快的, 搬家之后,又特地乘着第一次休沐的时候,把向阳的没住人的那间东屋打扫干净, 布置成了书房,还很又很有心的在潘楼那边儿,去跟人淘换了一张二手的老榆木书桌和玫瑰椅, 擦的干干净净的, 一道放在书房里。
后来,老三杨盼娘又跟卖花郎买了两支梅花, 插了瓶儿摆在书桌的一角儿。
这么一收拾下来,书房倒是越发的赏心悦目了。
所以平常杨蔓娘写书的位置,自然也从正屋的八仙桌上, 转移到了书房的书桌了。
如今住在保康门街这边儿, 上下工走路也就一刻钟的功夫,每日里不光不用再早起,而且下午回家的时辰也提早了许多,所以写书的时间, 自然也大大的增加了。
吃过了夕食, 让老三杨盼娘帮自己磨墨。
杨蔓娘便拿毛笔沾上墨汁儿,继续每天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
如今《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的的连载,已经渐入佳境。
上回书写到, 女主白绾绾和豫王爷运动一夜之后,醒来六神无主,仓皇的从悦来客栈逃走了。
让无数读者读了之后抓耳挠腮,担心白绾绾的命运的同时,又期待豫王爷之后会有什么样儿的行动。
杨蔓娘自然不会让读者老爷们失望。
这一章节一开始,便是豫王爷霸总气场全开。
刀削面一样的脸上面无表情,对赶来伺候的大管家语气冷冷的吩咐道:
“一个时辰内,本王要知道昨晚那个女人的全部消息。”
“是,王爷,属下这就去办。”
在真权势加持下的冷酷霸道王爷。
说出这种话儿来,一点儿也不虚也不尴尬。
反而苏的噌噌直冒火星子。
把一旁正读稿子的老三杨蔓娘,迷的一脸星星眼。
既然交代了豫王之后的反应,女主白绾绾那边的情况,杨蔓娘自然也不能落下。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女主白绾绾这个小可怜儿,从悦来客栈逃跑之后,才骤然发现天下之大,自己竟然无处可去,她在汴京城里不认识什么人,也没有别的亲戚。
而唯一能让她依靠的爹爹,这会子又出了远门还没回来,而家里面,后娘和继妹还在家里等着算计自己。
她虽然为人单纯善良,却也不傻。自然知道不能自投罗网,再回到那个满是豺狼虎豹,还算计过自己的家里去。
所以,一脸茫然的白绾绾,出了悦来客栈之后,便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默默的漫无目的的沿着甜水巷一路走。
走啊走,走啊走,走的脚都累了才停下,不知不觉,白绾绾便一路走到了汴京城郊的一条小河边儿。
这里有碧绿的草地,有清澈的溪水,河里还有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河里游来游去。
这些让白绾绾原本低落至极的心情,也莫名的好了许多。
但是,很不巧。
没一会儿的功夫,天空中突然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女主白绾绾此刻身无分文,却还穿着单薄的衣衫,不但没有厚衣裳,连把遮雨的伞都没有,整个人都冷的瑟瑟发抖。
白绾绾原本想往城里跑,可是,她才刚跑了一段路,天上的雨就越下越大了。
路面上也很快也变得泥泞起来,一不小心还还摔了一跤。
裙子上都沾上了泥巴。
白绾绾无奈的停下了脚步,举目四望。
忽然,发现不远处的山脚下,竟然有一家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丛中的庄园。
此刻,白绾绾也顾不得是否认识庄园的人了,便打着手帘儿一路小跑着到庄园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庄园上写着楷书“陆园”二字的匾额,抬手敲响了庄园的大门。
没一会儿,大门便被从里面打开了,开门的人是一个穿着青布短打的干瘦老头儿,他是庄园的门房秋伯。
“老伯,拜托你让我进去躲躲雨吧!”
女主白绾绾连忙双手合十,可怜兮兮的请求道。
此刻的她,已经被雨水淋成了落汤鸡,鞋子和裙角上还有摔倒的时候沾着的泥水,小脸儿也冻得惨白惨白的
秋伯是个聋哑人,他听不懂白绾绾的话,只好比划着,带领女主白绾绾进了庄园。
去见庄园的主人。
一路上走来,白绾绾细心的发现,这个庄园生机勃勃,几乎每个角落里,都种满了各式各样或普通,或名贵的漂亮花儿,而且还养了许多的小动物,小动物显然和人相处习惯了,见着白绾绾这个陌生人竟然一点儿也不怕,都不躲开的。
想来,这庄园的主人也是个热爱生命,崇尚自然的人。
看到这里,虽然女主还不知道,但是咱们英明的读者老爷们自然知道了,这尿性,肯定是我们的男二要出场了。
毕竟,霸总文里,怎么能没有男二呢?没有男二的争抢,霸总又怎么会珍惜女主哩?
而且。
霸总就像一盘上等的红烧肉,虽然肉香四溢,霸道诱人,很好吃很解馋。
但是,咱们女主也不能光天天吃红烧肉啊,时间长了容易腻得慌,还容易得三高。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营养均衡,及时的加入一道清口的素菜,给女主换换口味儿,补充补充维生素什么的。
所以男二的登场,自然就很有必要。
杨蔓娘原本想的是,写一个健气忠犬型的男二和男主打擂台,比如男主的工作是皇家侍卫或者御医什么的,然后遇见女主,喜欢上女主,但从不表白,只是默默的暗恋女主,为女主白绾绾付出,解决各种麻烦。
或者,是写一个阳光年下的男二,比如男主的弟弟和侄子什么的,也喜欢上了女主白绾绾,然后和男主争夺女主。
但是,后来杨蔓娘又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侍卫和御医的话,在这个年代,地位上属于偏下位者,天然的再身份上受制于王爷男主,在感情上会很没有存在感,虽然深情,但是和男主做对手的话不够势均力敌,缺乏对抗和争夺的张力。毕竟君不见,甄嬛传的时候,痴情的温太医都暗恋的那么明显了,大胖橘都从来没怎么把他当回事儿过。而且,最后还落的那么一个凄惨下场,实在让人可叹,杨蔓娘可不想自己的男二最后成了无鸡之谈。
而且,男二要是个侍卫的话,以后和女主白绾绾互动太多太频繁,就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王府的规矩那么严,多少双眼睛都在周围盯着呢,要是和女主互动的太频繁了,男二可是容易失业的。
而阳光年下的弟弟型的男二,虽然也很是清新可爱,阳光帅气。但是,本身在气场方面,又弱于霸总男主,恐怕要和男主争夺女主的话,还没有几个回合,就会被男主给斩于马下,可读性不怎么强。
所以,杨蔓娘最终经过再三的考虑,觉得话本儿里男二的人选,还是稳一波儿。
选一款经久不衰,也经受住众多读者考验的男二类型比较靠谱儿。
所以之后,当女主白绾绾跟着秋伯,一路沿着庄园的石子路走到庄园主宅的时候。
就看到,主宅前一株灼灼盛开的垂丝海棠花树下。
男子覆手而立。
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男子的周身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却偏偏让人移不开眼。
如同古诗诗里描述的那般,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就那么安静的立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一双浅褐色的眸子,犹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无尽的温和与善意。
“这位姑娘,是来寒舍避雨的吗?”
男子望着跟随秋伯进来,一身狼狈的女主白绾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
这一抹笑意,如同一剂良药,瞬间便治愈了白绾绾身上的淋雨后的冰冷。
“额我”
对上男子的笑容,白绾绾整个人,一瞬间就呆住了。
晕晕乎乎的,甚至忘记了该怎么回答对方的话。
这一瞬,白绾绾的心脏不由的怦怦直跳。
那读书不多的脑袋瓜子里,恍惚间,无声无息的开出了一朵小小的粉色海棠花苞儿。
他,真的好出众啊!
这么想着,白绾绾便忍不住紧张的脸红了。
可突然,又瞧见自己身上和脚上沾的泥水,白绾绾慌忙将弄脏的鞋子藏在了罗裙下面,有些自惭形秽的垂下了头。
是的,最后杨蔓娘选择了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由此可见其杀伤力之大了。
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的一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位新出场的男二的风姿仪态,把其塑造成一个类似花满楼的完美君子人物,但是,偏偏却到章节最后,她也没有点明男二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杨蔓娘这么写,自己倒是写的爽快了。
可是,这就让隔天收到存稿的东家小姐朱秋雨看到非常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
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聂风和步惊云,萧十一郎和连城璧。
虽然风格不同,二者却都是一样的出众。就算是再怎么挑剔刻薄的人,你可以更偏好其中一类,但也绝对不会讨厌另外一类。
朱秋云这样本身性子外向跳脱的小娘子,当然也很喜欢豫王,但要是非在两者之间选择的话,那自然不免更偏爱这位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一些。
所以,一向性子大大咧咧的她在读到最后,也忍不住和女主白绾绾一样,开始耳朵微红,喜爱的同时又有些莫名的自惭形秽。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究竟是谁?
他为何住在那种满鲜花的庄园里?他会收留无处可去的白绾绾吗?接下来,他会和白绾绾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到最后。
朱秋雨不但没有解决前一章节留下的疑惑,反而脑子里积攒了更多的不解和疑问。
例行骂了一句墨瑾公子可恶,吊人胃口,总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停笔。
朱秋雨又忍不住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儿。
望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市。
托着腮,一脸梦幻的想入非非起来。
这世上,真的有那样谪仙一般风姿出众,温润如玉的人物吗?
什么时候我也能遇到一个那样的白衣公子呢?
朱秋雨忍不住低低的喃喃道。
第34章
西华门街, 寿昌坊。
这里在皇宫的西面,离皇宫西边儿的西华门,只隔着一条启圣院街, 是汴京内城的最中心处。
是汴京房价最贵的地方, 几乎称得上是寸土寸金。
而且, 这里的宅子, 还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你还得有地位才可以。
住在这里的人家,一半是皇室宗亲。
另一半则是祖上就跟着太.祖起家的功臣家族, 而且,这些家族的后来子孙还要足够争气,一直能保持住家族的荣耀才行。
不过房价虽贵, 但是这一片儿的宅子的面积却都极大, 两三亩的小宅几乎没有,十几亩的府邸只算一般, 大多都是动辄甚至几十甚至上百亩的,宅子里也房间众多,多的几百间, 少的也有几十间, 是大宋真正意义上的豪宅。
大门上还铆着金钉,红色的屋檐,廊檐上镶着青绿色的瓦片,宅子里, 围墙、影壁, 回廊、假山,花园,亭轩、池塘一样儿不缺, 雕栏玉彻,端地一派富贵气象。
曹府便是在这里。
曹三姑娘曹韵一大清早洗漱换衣裳收拾停当,例行去正院寿安堂给老太君请了安,陪着老太君在屋里用罢了朝食。
便带着丫鬟小红桃去族学读书。
冬日里天亮的晚,这会子都快辰时了,天空也才不过蒙蒙亮。
贴身丫鬟小红桃提着着一盏琉璃罩翠玉竹节灯笼,背着书箱走在前面照亮儿。
见曹韵一路上打了好几个哈欠,没精打采的。
便有些担心:
“姑娘是昨儿个晚上睡得不好吗,刚才老太君还说姑娘眼圈儿发青,叫给姑娘涂些珍珠芍药粉养一养肤色呢。若是姑娘觉得身子不爽快,不如今儿先别去族学了,跟先生请上一日的假歇上一歇吧?”
“唔,我没事儿,偶尔熬个夜没什么的,大不了等中午回来小憩一会子。”
曹韵摇了摇头,还是没忍住又打了一个哈欠。
自家人知自家事,请假自然是不可能请假的。
她的身子并没有什么不适,只是昨晚熬夜看话本儿看的晚了,早晨又起得早,所以人有些困倦,眼圈儿才发青的。
若是要为这事儿请假,那往后她恐怕每隔三天,就得跟先生请一次假。
作为曹韵的贴身丫鬟,自家姑娘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小红桃自然是知道的,也自然知道曹韵昨晚什么时辰睡的。刚才那么说,也只是怕自家姑娘面子上过不去,才寥寥提了一嘴儿。
但既然姑娘先把话说开了。
小红桃索性便乘机劝道:
“姑娘还是顾惜些身子吧,姑娘您不知道,老太君身边的宋妈妈,才刚出来的时候,可还说了我呢,怪我平日里伺候姑娘不尽心,还说再有下次,就要让账房扣我的月钱呢。天理良心,我可是大大的冤枉呢,我待姑娘可是再尽心尽力不过的了,还反倒被人拿了说嘴,可找谁说理去好呢!”
“要我说,姑娘往后可改了吧。那墨瑾公子的书,难道就那么了不得,引的姑娘都等不到天明,非得大晚上这么熬着身子看了,若是把姑娘身子熬坏了可怎么好。姑娘若是再这样,下回我可不去给姑娘买那害人的朱雀门小报了。”
“哎呦,好丫头,我不使唤你就罢了,你倒是学着排喧起你家小姐我来了。”
曹韵闻言呵呵一笑。
边走边顺口玩笑道:
“说了半天,最后竟是在这儿等着我呢!好,你往后若不给我买朱雀门小报,那我就让珠儿贴身伺候我呗!”
“姑娘!”
一听曹韵这么说,小红桃顿时便一脸委屈:
“姑娘怎么能这样,我,我这也都是为了姑娘好啊。”
珠儿那小蹄子,本就整天都想着取代自己呢,若是姑娘真有这个心思,那自己往后可怎么办。
还不被那小蹄子踩在脚底下了。
见小红桃急的眼圈儿都红了。
曹韵也不闹了,连忙好声好气的哄了起来:
“哎呀,你这小妮子,可别哭别哭,我方才是在逗你玩儿呢,可别这么委屈啦,咱们俩打小就一起长大的交情,我不过就说说罢了,又怎么会舍得让别人替了你呢!再说了,若同我多情小桃红同鸳帐,又怎舍得你叠被铺床?”
说到这里,曹韵自己倒是先忍不住笑了。
曹韵刚才这最后一句话,是改了戏曲西厢里的词,最完整的是出自元代王实甫创作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如今还没出世,按理说,一个宋朝的小娘子,自然是不可能晓得的。
但是,曹韵平日里看书极杂,她看过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这书算是西厢记的前身,讲的也是张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侍女红娘的帮忙下,两人冲破了重重阻挠,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所以,此刻说出这么一句倒也不奇怪。
小桃红识字不多,自然是不懂这句话的出处的,不过,倒是不妨碍她听懂是什么意思。
圆乎乎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
抿了抿唇,臊眉耷眼儿的道:
“这都是什么不正经的怪话呀,姑娘,可不要混说打趣我了。”
“这算什么,你要是跟我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脸皮儿就不会这么薄了。”
“哼,那书都快要把姑娘教坏了,我才不看呢。”
小红桃撅了撅嘴儿,一脸的不乐意。
曹韵也不强求。
“好吧,不看就不看。我得去进去读书了,以后朱雀门小报你可要按时买,若是宋妈妈再要扣你月钱,你就给她扣就是了,她扣多少,事后小姐我双倍补给你就是。”
老太君的院子在曹府的第三进,只需穿过两道垂花门,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便能到前院的族学。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廊下云婶子家的曹绵也叹了口气。
语气有些遗憾,又有些憧憬的道:
“若是若是能见到这位白衣公子真人就好了!”
“嗯嗯,我也想见。”
“我也”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憧憬。
曹溪是个急性子。
忍不住将手里的小报又翻了一遍。
一脸好郁闷的道:
“这作者墨瑾公子,也实在是可恶,太吊人胃口了,每次就写这么一点点,根本不够看,而且这次到关键时刻了,这书里也不说多写点儿,光是这么短短的几句,都没有具体的讲讲这位白衣公子的事情,咱们光说人家白衣公子白衣公子的,还都不知道,这新出现的白衣公子,究竟姓甚名谁呢?”
“怎么会不知道姓甚名谁,墨瑾公子在书里可是写了的。”
一道悦耳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正是三姑娘曹韵的声音。
“哦,在哪里写了啊?”
曹溪一脸的求知欲。
自从上一次在严霸天的课上,俩人都偷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之后,曹韵和曹溪之间的关系,便初步破冰了。
哦,不,准确的说,是曹溪单方面的看曹韵顺眼了。
曹溪觉得这位三姑娘曹韵,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假正经嘛,居然喜欢和自己一样的话本儿,而且,在自己没有答应借给她之前,她都没告诉严霸天,自己上课看话本儿的事儿,还挺讲义气的。
“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写了嘛,那淋了雨的白绾绾,在敲庄园门之前,看了一眼庄园上的匾额,是使用楷书写的‘陆园’两个字。我觉得,庄园既然是叫陆园,那这位白衣公子作为庄园的主人,自然也应该姓陆才是喽!”
曹韵拿过曹溪手里的朱雀门小报,重新翻到中间第二页后半段儿的位置,指了指道。
曹溪接过小报,看完之后。
顿时哈哈大笑道:
“哎呀,这里,我之前怎么没发现呢,还是韵姐姐你看书仔细呀。”
一直都很倔,不愿意叫曹韵姐姐的曹溪,这一声韵姐姐,就这么水灵灵的叫了出来。
“额”
这突如其来的称呼。
让曹韵愣了一下的同时,连曹溪自己也愣住了。
半晌,还是有些尴尬的曹溪转过身儿。
故作无事的干咳了一声。
转移话题道:
“你们说,这书的最后,那白绾绾见到白衣公子不是都脸红了嘛,她会不会是喜欢这位白衣公子啊?”
“额,这个,应该不可能吧!”
曹晴闻言想了想,语气迟疑的道:
“白绾绾她都和豫王之前都那样了,若是,再喜欢这位白衣公子的话,那三个人,那不是就乱套了吗?”
“嗯嗯,对对。”
“晴姐姐说的对,我也觉得白绾绾应该不会的。”
其他的小娘子们,闻言也七嘴八舌的各自附和道。
人类,是不能凭空想象出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没有听说过的东西的。
就像一个一直生活在四五十年代的人,你跟他说,一个小小的手机,只需要一个号码,用手指轻轻一按,就能跟千里之外的人随时通话是什么情景,他是不能明白的。而且也想象不出手机,平板,电脑,磁悬浮列车,飞机,还有宇宙飞船这些高科技的产品,是靠着什么动力运行,外形又是什么样子的。
同样的。
作为一群大宋土生土长的,受儒家传统文化教育的贵族小娘子,在曹家姑娘们的观念里,她们的个人婚姻,基本都是家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若是此生,有幸能遇上一个彼此心悦的男子,一辈子相敬如宾,生儿育女,就已经是极为美满的令人羡慕的姻缘了。
从来没有经受过现代电视和网络上的自由恋爱,二男追一女,虐身虐心暗恋明恋,优胜劣汰戏码洗礼的她们。
委实想象不出,一个女人会同时喜欢两个男人,或者两个男人喜欢上同一个女人,会是怎么个情况。
所以。
曹家的各位姑娘们,虽然心里非常喜欢这位新出出现的白衣公子,却也都本能的天真的认为,未来的他,应该不会和女主白绾绾有什么感情上的瓜葛的。
“对了,你们说,像白衣公子这样出众的男子,现实中真的会有吗?”
倏忽间。
不知道是谁,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额应该没有吧!”
众人先是一静。
想了想,然后便有人不确定的道。
“我觉得有。”
有人则语气肯定的道。
“呵呵,我的好姐姐好妹妹们,别天真了啊!这怎么可能有嘛,咱们都这么大了,平日里咱们出门玩儿的时候,又不是没见过男人。呵呵,那些个男人,一个个的都是些须眉浊物,除了少数凤毛麟角的几个,大多只能算差强人意,勉强能有个人形罢了。又哪里能和光风霁月,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相提并论了?”
曹绵看着模样儿娇小秀气,可说起话儿来,却一点儿也不客气。
这话儿才一出。
顿时便逗得周围的小娘子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族学里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呵呵,妙啊,那些男人确实都是有个人形罢了!”
“绵妹妹说的没错!嘿嘿,就是绵妹妹这话,可不能让隔壁男子族学的那帮人听见哪!”
“不错不错!”
“嘘,低声些,这难道是什么光彩的事吗,我亲哥也在隔壁族学呢!”
“哈哈哈”
第35章
话分两头。
却说曹家族学这样富贵人家里发生的事情, 杨蔓娘自然是无法知晓的。作为一个勤劳的打工人,早上更夫的梆子声儿一响,还是要离开温暖的被窝儿, 准时起床准备上工。
伴随着不知谁家的狗叫声和公鸡报晓声儿, 开始了一天的平凡生活。
老三杨盼娘也早早的起来了, 正在生炉子, 老二杨士林披了羊皮裘,去东边儿的耳房里拿冻白菜和冻猪肉肉。
今儿的朝食,是贴的红糖饼子, 和白菜猪肉粥。
杨蔓娘洗罢脸刷了牙,涂上新买的护脸的茶油面脂。
这所谓的茶油面脂,是这个年代的一种护肤品, 很受时下女子的喜爱。这是一种用茶油, 花子油,麻油、鲜花和香料等材料配制而成的护肤品, 因为加了鲜花香气浓郁,所以也叫茶油香脂。质地嘛,略微有些油的, 但是杨蔓娘也不嫌弃, 反而觉得这在寒冷的冬日里,用起来却刚刚好,涂到脸上也粉嫩自然,就像是给皮肤裹了一层薄薄的油膜, 保护皮肤不受冷风的侵袭, 颇有点儿现代以油养肤的意思。
是的,继新得了一辆代步牛车后,杨蔓娘也终于用上面脂了。
无论在哪个年代, 爱美都是女人的天性。
不过,爱美也很费银钱就是了。这个年代的护肤品,价格都不便宜,不提御街王家染红胭脂楼,那动辄要十几两银子的上等水粉,口脂,胭脂,面花,熟脑和画眉七香丸。就只是那些中等的胭脂铺子里,卖的那小小的巴掌大的一罐儿茶油香脂,也要要价九十文哩。
不过,这茶油面脂,价格虽然贵了些,但是却也很经用,买的时候据那老板娘说,这一罐子面脂要是细心些,用上三个月不成问题。而且就算不经用,杨蔓娘也是定要买的。
毕竟,这东西如今这天气,不用也不行啊,夏天热了还好,冬天不用是真遭不住啊,如今可不像现代,冬天经常暖冬,有时候路面儿上都没什么雪。这个年代的冬天,那就是实打实的,一下雪都是没过膝盖的,每次下了之后,扫雪都是大工程,而且,越是接近三九天的时候,汴京城的天气就越冷,那风就跟刀子似的割的人脸生疼。若是洗了脸什么都不涂就马上出门,一两个时辰功夫,能把脸吹的通红皴裂。
所以,在大宋,很多家里条件差,买不起铺子里面脂的妇人们,冬天过年的时候都会攒一点儿猪油,顺手涂在脸上保护一下皮肤。
而那些稍有条件的家庭,就讲究一些。家里的女人都会攒钱,买上这么一小罐儿来使,也算是一种大宋小富裕娘子的消费习惯吧!
杨蔓娘家之前的条件,自然是买不起面脂的,如今经济条件允许了,当然也要对自己好一点儿。
这样中等价位的护肤品,还是要置办的。
涂上茶油面脂,梳好发髻,吃朝食,换衣裳。
出门上工,点卯。
开始一天的打工生活。
西楼三楼依旧是老样子,除了望舒阁门口,站着两个身穿皇城司冬季制服,负责守门的高大士兵以外,安静无人。
换灯笼,补灯油,擦拭烛台,除尘,开窗户通风。
一上午杨蔓娘都在三楼忙活,不知不觉,半天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和在二楼楼梯口儿等自己的吕小娘,一起去北楼吃午饭。
一路上不紧不慢的,从西楼走到北楼,人来人往的,杨蔓娘总觉得哪儿有些不对劲。
可具体是什么不对劲儿。
却又说不上来。
今儿个矾楼的员工餐是糯米饭,配一碗清的找不到蛋花儿的紫菜蛋花汤。
吕小娘打了饭和汤来,见她神色有些呆。
揽住她的胳膊,挤了挤眼儿。
一副我就知道的模样儿,道:
“哈哈,发什么呆呢,蔓娘,是不是觉得衣裳的颜色不对劲,好些客人都穿白的?”
杨蔓娘闻言,顿时恍然大悟。
知道是哪里不对劲了。
对啊,是衣裳的颜色不对劲。
往常这矾楼里的来客人,都是穿着绫罗绸缎和各色颜色张扬的彩衣,高谈阔论的。
今儿个怎么感觉,客人的衣裳颜色都这么寡淡呢。
十个客人里,就有两三个穿白衣的。
当真是有些古怪了。
“可不是么,今儿上午,来楼里吃饭的那些年轻的衙内们,一个个的就跟提前说好了似的,都穿着长长的白袍子,这么冷的天儿,就背着手在北楼垂花门前面的那颗红梅树下站着,也不怕着凉,好好的真不知道是在做什么妖儿呢!而且要我说,这白天穿成这样也还成,要是大晚上的再穿一身白的在外头站着,跟个鬼似的,不得给人吓出个好歹儿的。”
曾老娘从后厨端着一大碗冒尖儿的糯米饭,和一碗紫菜蛋花汤,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
一边吃,一边皱着眉头抱怨道。
“嘿嘿,婶子你的消息也太落伍了,他们穿成这样,那都是墨瑾公子的功劳,他们这是在模仿朱雀门小报上那白衣公子的打扮哪!”
吕小娘吃了一口碗里的糯米饭,笑眯眯的解释道。
杨蔓娘刚端起手里的竹杯子,喝了一口水。
听到吕小娘的话,便瞬间全部喷了出来。
“噗咳咳咳。”
然后,便是一连串儿的咳嗽。
“哎呀哎呀,蔓娘,你这是怎么啦!”
吕小娘见状,一边连忙帮她拍着背顺气儿,一边把自己的帕子递给她道:
“你没事儿吧?”
杨蔓娘接过吕小娘手里的帕子,擦了擦水。
有些懵逼的道:
“额,没,我没事儿。”
就是,觉得太突然了。
墨瑾公子的功劳?衙内们模仿白衣公子?
杨蔓娘怔了一下。这事儿,居然是因为自己么?
杨蔓娘委实没有想到会这样。
而且,这话从自己的朋友和同事,吕小娘和曾老娘的口中说出来。
总感觉有些怪,怪心虚的,怪羞耻的。就好像笔下的人物,突然从书里跑出来了似的。
杨蔓娘莫名的,有一种北打破了现实和幻想之间壁垒的感觉。
“蔓娘,你不会连墨瑾公子都不知道吧!”
见她怔愣的样子,坐在对面桌子的卢亚威放下手里的饭碗。
嘿嘿一笑道:
“据墨瑾公子的书里说,男子穿白色袍子会显得玉树临风,我正准备今年过年给自己做件白色的新袍子呢!”
“呵呵,就你?”
不等杨蔓娘说什么,身旁的吕小娘先撇了撇嘴儿。
毫不客气的打击道:
“谁说穿了白袍子的,就是白衣公子了,没准儿是面口袋成了精呢!”
“扑哧”
吕小娘这话太促狭了,让杨蔓娘不由的想到那一句,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
终究还是没忍住跟着曾老娘一道笑了出来。
换来卢亚威一记哀怨的眼神
不过。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更新开玩笑。
正事儿还是不能耽搁的。
毕竟,尊贵的读者老爷们,还都等着看她《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内容呢!
忙完一天的工作,杨蔓娘下工回家,换了件家常的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