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啊”
生平第一次读到这么有逼格的男主描写, 朱秋雨忍不住轻轻的用帕子捂了捂嘴。
不知不觉间,耳朵也可疑的变红了。
原来,世上竟然还有这样出色的男子么!
不同于以往市面上的那些话本儿和小说里, 以男性视角为主, 着重描写女子的美貌, 而忽略男主本人的容貌描写。
甚至, 时下大多数市面上的小说话本儿里。
男主基本都是单薄的文弱书生的设定,容貌都很少描写,甚至即使描写了, 也只是堪堪清秀中人之姿而已。
甚至,男主还大多还都是科考落第,穷的都吃不起饭的书生。
杨蔓娘笔下的这位男主, 可是历经时代考验, 并且经久不衰的霸总。
容貌,气质, 衣品,地位,身家。
都是顶配。
再加上出场时候神秘感。
可以说是全方位碾压前者, 是小说男主中的劳斯莱斯。
两者相比, 就好比一个是咸菜窝窝头,一个是鲍鱼龙虾。
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豫王爷虽然只是才刚刚出场,而且笔墨不多。
甚至,杨蔓娘都没有介绍其家世背景。
但只是一个简单的亮相, 整个人的逼.格就已经立来了。
他的尊贵威仪, 年轻俊美,冷酷多金。
都让第一次读到的朱秋雨忍不住为之着迷。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就像是炎热的三伏天里, 吃了一碗橘子碎冰冰酪。
又刺激又觉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就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让她突然发现。
原来,这世上的男子,还有这样完美的啊!
霸总这种生物的出现。
安全颠覆了一个北宋小娘子的想象!
但又不得不说。
他又偏偏就是那么的吸引人,精准的满足了小娘子对如意郎君的所有幻想。
以往话本儿里看的那些吃不饱饭的落第书生男主,顿时被强势的霸总一脚踹出了二里地。
让朱秋雨不自觉之间,就将自己带入女主白绾绾了。
越看越喜欢。
迫切的想要往下读下去。
“这个神秘的男子究竟是谁呢?他容貌那么出色,却又那么冷酷,也不知道他会救下白绾绾吗?”
朱秋雨在心底幻想期待着。
这位神秘男子会怎么对待白绾绾。
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
愣愣的看着背面的白纸。
才发现整整两大页的稿子。
不知不觉间。
已经被她看完了。
没有了。
她才正看到精彩处。
后面竟然就没有了。
“啊!”
朱秋雨真的很想骂人。
这么精彩的地方,这么关键的地方。
这么重要的时刻。
居然,居然就没有下文了。
这写书的公子墨瑾也太可恶了吧。
停在这种地方,这不上不下的。
不是在故意吊人胃口么!
这让自己晚上怎么睡得着啊。
实在是太可恶了,太可恶了!
不过。
朱秋雨的郁闷和吐槽,墨瑾公子注定是不会知道的了。
五更天。
南熏门,小鱼仔儿巷子。
杨家。
睡了一夜的杨蔓娘,早早的起来,披上半旧的羊皮裘,蹲在门外的排水沟前,拿刷牙子蘸着皂角浓汁刷牙。
昨儿个晚上,兄妹三人吃完夕食后,又兴奋的聊天儿聊的有些晚。
但是。
早晨到了点儿,依旧都准时的爬了起来。
两个小的甚至比杨蔓娘还早起了一刻钟。
因着外面还没亮,家里点起了油灯。
老二杨士林今天不用去卖报。
此刻,正在家里的水缸缸沿儿上磨菜刀,准备待会子切猪肉。
自从昨日买了猪肉回来,杨蔓娘就告诉两个小的,今天早上要吃顿好的补一补身子。
老二老三说到底也是个孩子,虽然心里觉得要节省一点儿才好,但是看着那一斤肥噔噔的猪肉挂在房梁上,还是被勾的流口水。
到底也没有勇气说出先攒着不吃的话来。
这大约也是俩小的今儿个不到五更天,就早早起床的一个因素吧。
今日杨蔓娘要去酒楼上工的,一起来就忙着洗漱打理自己。
早饭是老三杨盼娘掌勺。
杨盼娘的厨艺也一般,她虽然喜欢捣鼓吃食,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毕竟家庭条件有限,很多食材和香料都买不起,也没用过。
不过今儿个有肉,想来在怎么做饭也不会难吃。
点上灶台。
杨盼娘从米瓮里挖了大半碗昨天买的米焖了米饭。
老二杨士林已经磨好了刀,等着老三杨盼娘切肉。
“大姐,这一斤肉,咱们留一些,早晨就切半斤做爊肉就好了吧?”
临到割肉的时候,老三杨盼娘还是没舍得。
语气有些踟蹰的道。
毕竟,昨儿个晚上才吃了羊肉小葱饼。
那里面就有不少肉的,今儿个再吃肉,总觉得有些奢侈了。
再说了,大姐虽然昨天赚回来了八百文。
但买东西就花了一半儿。
下一次赚这么多钱,还不定什么时候呢。
对于突如其来的钱,杨盼娘高兴过后还是觉得不真实,觉得心里没底儿。
毕竟。
谁知道那报房的东主会不会变卦不愿意给了。
作为一个穷怕了的孩子。
杨盼娘一直都很懂得节省,也懂得什么叫细水长流。
“行,剩下的每天做菜都放一点,没了咱们再买。”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没有反对。
既然让老三杨盼娘负责掌勺,那怎么吃这种小事,自然由她说了算。
杨蔓娘倒是不担心报房变卦,毕竟双方都签订契约了。
报房那边儿要是违约,也要赔给自己五十两银子的。
而且。
她相信,有广告这个巨大的胡萝卜在前面吊着,也不用自己再去催促什么,报房那边儿应该比自己更急着发新刊。
毕竟,刊登广告这个法子,可不需要太多准备,朱旭那边若是速度不快的话,被别家报纸抢了先,那才要后悔莫及。
“卖炭咯!卖炭!”
正说着话儿,外面传来卖炭翁熟悉的叫卖声儿。
一般卖炭都来的很早,毕竟城里的小店大多都是早上定炭。
若是出来的晚了,很有可能一天下来都卖不完。
“老二叫一下卖炭翁,咱家也买点儿炭。”
杨蔓娘一边用温水洗脸,一边吩咐道。
“好。”
老二杨世林打开门叫住了牛车。
麻利的披上羊皮裘。
便走了出去。
因为杨蔓娘赚了钱。
所以,家里昨晚在卧室烧了大半夜的火盆儿。
兄妹三个在架子床上,头一回睡得暖和舒展了。
不过虽然暖和,但是木炭的用量。
也是极为的惊人,几乎是平时的一倍还多了。
所以家里剩下的炭火也不多了。
天气这么冷,自然还得再多买一些囤着。
爊肉熟起来很慢。
乘着空挡儿,老三杨盼娘拿出家里的红糖罐子。
舔了舔唇,央道:
“大姐,咱们喝糖水吧?”
昨晚化了一次糖水,想到那甜丝丝的滋味儿。
杨盼娘又有些馋了。
“想喝就喝。”
杨蔓娘一边拧干毛巾,一边笑着答应。
她买了来,本就是让大家喝的。
之前过的那种缺衣少食的日子。
家里就没有一个不馋的。
“太好啦!”
见她答应的爽快,杨盼娘拿小骷髅似的眼睛瞬间弯成一个月牙儿。
迅速的揭开放红糖的罐子盖子,麻溜的给每人挖了半勺,冲了三碗红糖水。
喝着甜丝丝的红糖水。
闻着锅里的爊肉香气。
瞧着坐在绣墩儿上,正在梳头发的自家大姐。
杨盼娘不由的想,现在的日子真是好啊,就像做梦一般。
自家大姐这般有才干,能用话本儿赚来银钱。
若是爹娘知道大姐有这样的能耐。
不知道得有多高兴呢。
正思量着。
门被推开了。
老二杨士林带着一股子冷风。
从外头拉着两大筐木炭进来了。
杨蔓娘起身,帮着他刚把买的木炭放到小杂物房,又把数好的银钱和筐子还给卖炭翁。
此时锅里的爊肉也熟了。
那香气扑鼻而来,弥漫着整个屋子,十分的霸道。
因为肉不多,杨盼娘在里面加了半颗冻白菜。
兄妹三个围着小八仙桌。
大口的吃着米饭配爊肉炖白菜。
“好香呀,这样的日子可真好。”
老三杨盼娘一边吃肉。
一边笑嘻嘻的道:
“若是能天天吃爊肉,给个神仙都不换啦!”
听着这孩子气的话。
杨蔓娘忍俊不禁。
伸出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
“傻气!若真让你连吃一旬的肉,再看到肉,你恐怕有多远就跑多远了!”
“才不会呢,肉多好吃呀!”
小娘子撇了撇嘴。
万分不相信自己会有朝一日不爱吃肉的。
杨蔓娘也不点破。
时候不早了。
她迅速的吃完朝食。
换上矾楼统一派发的青色交领襦裙,外面罩上羊皮裘。
便出门去了。
今儿个倒是没有下雪,北风依旧呼呼的刮的人脸生疼。
不过,大约是吃了肉,喝了红糖水的缘故,倒是不像之前那般总觉得冷了,反而感觉胃里暖暖的。
杨蔓娘捂着耳朵,顶着风一边快速往前走,一边暗自盘算着。
等自己手头的银钱再宽裕点儿了,就买个皮帽子戴在脑袋上,顺便再去胭脂店里瞧瞧,有没有什么可以护肤的东西,买来保护一下皮肤。
如今年纪小,还能撑得住。
等年纪再大一些,若还是这么天天风吹日晒的,恐怕皮肤会越来越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杨蔓娘自然也不例外。
进了矾楼。
刚走到更衣室门口。
便遇见了被几个一楼侍女簇拥着过来的侍女王巧娘。
原本王巧娘正眉飞色舞,一脸得意的对身边人说着什么。
待瞧见迎面而来的杨蔓娘,脸色顿时耷拉了下来。
也不说话了。
一副不高兴的模样儿。
就跟川剧变脸似的。
杨蔓娘自然没空儿理会对方高不高兴。
她还忙着要换衣裳换鞋。
“借过。”
几个围着王巧娘的一楼侍女迅速让开了路。
出来混的,自然没几个傻的。
她们虽然一个劲儿的巴结调到二楼的王巧娘,但却也犯不上为她去为难杨蔓娘。
毕竟,如今的杨蔓娘,可是在三楼伺候的。
想到之前大管事的警告,王巧娘到底也不敢在楼里争执。
望着杨蔓娘没有理会自己,径直离开的背影。
王巧娘呼吸一窒。
半晌。
撇了撇嘴。
语气悻悻的道:
“神气什么!”
不过,这些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换衣裳,换鞋。
点卯。
整理仪容仪表。
上三楼。
和两个守门的皇城司士兵打个招呼。
除尘擦灰,换灯笼。
杨蔓娘按部就班的做着每天该做的事儿。
在空无一人的雅间里忙碌了一上午。
中午饭吃的是南瓜水饭。
这种水饭是没有油脂的,若是往常吃这个,会觉得寡淡,但今天早晨刚吃了肉,反倒觉得正合适。
吃着碗里甜丝丝的南瓜块儿,杨蔓娘暗自思量着自己的小说。
朱雀门小报是七日一发刊。
之前朱旭告诉她,修改和印刷需要两日。
这次发刊的话,大概就在后日。
若是自己的小说,这次能打出名声,那往后只要能保证更新,收入就源源不断了。
一想到这,杨蔓娘心里不免有些激动。
恨不得马上就能下工回家,继续写存稿了。
吃罢饭,拿竹筒杯接了一杯热水。
正喝着,卢亚威和吕小娘端着打好的午饭,有说有笑得过来了。
这几日,杨蔓娘都在三楼做事,吕小娘一个人在二楼便有些孤单。
她又不怎么看得上新调来的王巧娘,所以便出入总和卢亚威一道。
“蔓娘!”
吕小娘自然的坐在杨蔓娘的旁边儿。
跟没骨头似的,靠在她身上。
撅了撅嘴抱怨道:
“你昨儿没来不知道,昨儿可累死我了,前儿晚上刮风,把东边飞廊上的那几个栀子灯笼吹的厉害,熏得可黑了,害得我光擦那些灯笼就花了大半天时间。”
“别忘了,我还帮你擦了好几盏呢!”
一旁的卢亚威笑嘻嘻的道。
“哼!你耳朵这么长,咋不去当包打听!”
吕小娘不满的翻了个白眼儿。
“对了,蔓娘,你今儿个在三楼如何,遇见那位客人了吗?”
吕小娘没有说名字。
而是用那位两个字代替。
不过,杨蔓娘明白她的意思就是了。
喝了一口竹筒杯里的水。
摇了摇头:
“没有。”
“那还好,你小心些伺候,可别得罪他。我这两日在二楼伺候,听到一个消息,前几日皇城司的一个校尉在家被人给杀了,杀人的是一个三品官的私生子,杀了人之后直接逃了。那位知道后直接派出皇城司一半的人手全城搜捕,生死不论,最后一直追到大名府,把人头带回来了,简直太可怕了。”
“我倒是觉得这是恩怨分明,大丈夫就该这样,不然又怎么能震慑宵小。再说,谁让那个三品官的儿子先随便杀人了?”
卢亚威消息灵通。
自然也明白两人说的是谁。
闻言不赞同的道:
“而且,皇城司本来就执行很多危险的任务,若是出了事儿,上峰不护着下面人,那谁还愿意再卖命?”
“哼。”
吕小娘瞪了他一眼。
显然有些不高兴。
不说话也不理他。
气呼呼的吃了一大口碗里的水饭。
卢亚威顿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好好的怎么就不跟自己说话了。
他挠了挠头。
有些茫然的道:
“蔓娘,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额,我吃饱了,先走了。”
这俩人之间的事儿。
还是自己内部解决吧。
杨蔓娘可不打算做裁判。
她还要回三楼去忙活。
虽然三楼客人不在,但一应事项还是不能怠慢的。
昨儿个休息了一日,灯笼里的灯油都需要再新添加些。
杨蔓娘跟大管事曹顺心拿了西楼的兑牌,从西楼二楼的飞廊走到东楼二楼,又下到一楼,去一楼旁边的油烛司,领了一罐子新的桂花灯油。
一路返回的时候。
二楼好几个雅间已经上客了。
隐隐约约听见,有乐女执红牙拍板儿,打着节奏。
婉转唱道:
“杨柳岸晓风残月”
杨蔓娘左右瞅了瞅。
没有瞧见吕小娘。
大约是在雅间里剪灯花儿了。
倒是在上楼梯的时候,瞧见卢亚威和二楼其他几个二楼跑堂的小二,脸带着笑容正在上菜,他们各个都是左手三个碗,右手二十个碗,像表演杂技一样轻盈的飘进雅间。
虽然,这种场景她这段时间总是能见到。
但。
杨蔓娘每次见到。
都忍不住怀疑这些人是不是脚底下装了轮子。
矾楼飞廊的灯笼,每天都是酉时统一点的。
杨蔓娘回到三楼,刚好到时间。
踩着凳子,从东面儿开始,挨个儿摘下廊上栀子灯笼,掀开灯罩儿,拿长柄油勺,小心翼翼的将领来的桂花灯油注入其中。
然后一一点燃。
远远的。
便瞧见从西楼和南楼相接的飞廊上,三个人迎面走来。
为首的是一个身披黑色鹤麾的瘦削男子。
男子看起来非常年轻,大约只有二十五六岁。
面容俊秀,皮肤稍显苍白,周身散发出的冷静与决断的气质。
眉骨之上,带着一条烟灰色的抹额。
在飞廊朦胧的烛光下,显出淡淡的神秘光泽,为他整个人平添了一种独特的魅力。
一双细长的丹凤眼,闪烁着深邃的目光,仿佛能洞察一切,给人一种极具智慧的感觉。
他的身后面跟着四个穿着白水衣,外罩黑色暗纹紧身长袍,同色的皮革腰封护腕,脚上穿着黑亮马靴的皇城司士兵。
其中一个,杨蔓娘也认识,正是第一天给她指点的守门士兵。
杨蔓娘心里。
顿时对为首男子的身份有了猜测。
想不到。
被外界传言冷酷又杀伐果断的皇城司指挥使傅劲光,外表竟然如此的斯文。
一点儿也不像武将,反倒有种文人的儒雅和斯文。
杨蔓娘心中啧啧称奇了一下,但表面并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的表情。
与此同时。
傅劲光自然也注意到了站在望舒阁门口的杨蔓娘。
脚步顿了顿。
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这个侍女似乎有些面生,并不是之前的那个。
作为皇城司指挥使,掌管着整个汴京城的安全防卫和内外监察。
傅劲光自然有不少仇家。
自从上任以来,他大大小小经历过三次刺杀。
所以对于周围蛛丝马迹的变化。
他一项保持着足够的敏感和谨慎。
轻抚腕上的袖箭,自然的放慢了脚步。
杨蔓娘对此当然一无所知。
按着矾楼的规矩。
无论在矾楼的哪个位置遇上客人,都要保持基本的礼数。
主动上前行礼问安。
杨蔓娘将手里的栀子灯笼放在地上。
走上前。
施了一个万福礼。
自我介绍道:
“小女子是三楼新来的侍女,官人可有什么需要效劳的?”
傅劲光瞥了她一眼。
一双细长的眸子往杨蔓娘身上一扫。
在那细瘦的手臂上停留了片刻。
语气淡淡的道:
“先掌灯吧,多谢。”
第24章
杨蔓娘发现。
这位住在望舒阁的皇城司指挥使, 是个非常好伺候的客人。
除了最开始来的时候,让她掌了书房里的灯。
要了一壶茶和一叠子炒蚕豆以外。
便没有再使唤过她。
杨蔓娘后面上工的一个时辰。
几乎都是在三楼最边儿上的耳房里呆着歇息。
一直到下工的时辰。
比原本在二楼做灯烛侍女的时候,轻松了好几倍。
回去的时候。
外面稀稀落落的下着小雪。
杨蔓娘裹着羊皮裘。
借着街道两旁店铺外的灯笼光亮。
一路小跑着回到小鱼仔儿巷子。
家门口儿。
老二杨士林正穿着羊皮裘扫门前的雪。
“大姐回来了, 快进屋暖暖吧!”
见着杨蔓娘回来。
杨士林嘿嘿一笑。
这样下雪的天气, 不光她家要扫雪, 南熏门这边儿, 好些人家晚上都要出来扫雪。
南熏门这边儿地势低,容易积水。
虽然下的只是小雪,但也要隔两个时辰, 就出去把小路扫开,还要及时的把房前屋后的雪也扫干净了。
一直以来,这一片儿家家户户都这么干的。
不然的话, 不但早晨出行就会很麻烦。
而且, 雪积在墙根儿,时间长了容易把房子泡塌的。
南熏门这边儿的房子, 大都是土木结构,不结实。
而且,不但如此。
天晴了, 还要及时扫房顶上的积雪。
不然, 房子被雪压塌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正在外间厨房做夕食的老三杨盼娘听到了动静。
推开屋门。
笑着道:
“大姐,你先进来换个衣裳烤烤火吧,饭马上就好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没有推辞。
她小跑儿了一路,棉布鞋的底子早就结了冰开始踩高跷了。
脱下身上的羊皮裘。
坐在外间儿的绣墩儿上, 费劲的把棉布鞋从脚上拔下来。
一边放在灶台底下烤。
一边心里暗暗发狠。
下次拿到稿费, 说什么要买双羊皮靴子!
这双脚,跟着自己实在遭罪了。
“开饭咯!”
今儿个的夕食并不复杂。
杨盼娘熬的是红糖米粥,贴了两个白菜素饼子。
这伙食, 虽不能和那些殷实人家相比,但在南熏门这片儿,绝对算的上不错了。
要知道,这一片儿。
好些艰难的人家,一天才吃两顿水饭。
“大姐,你喝这一碗吧!”
老三杨盼娘将米最多的一碗递给她。
笑嘻嘻的道:
“大姐今儿个在矾楼,有什么新鲜事儿吗?”
杨盼娘整日都在家里,虽然这两日有了羊皮裘,但下这雪,也没有机会去太远的地方。
所以。
对外面的事儿,总是格外的好奇。
几乎每次都杨蔓娘和老二杨士林回到家,她都会问上一问。
杨蔓娘倒也不觉得不耐烦。
虽然在她看来。
矾楼是有钱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她本人在矾楼的生活,也不是多么有趣。
但依旧耐心的挑一些有意思的事儿跟她说。
两人正说着话儿。
杨士林从外面进来,抖了抖羊皮裘上的雪沫儿。
洗了手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
端起自己的那一碗红糖粥。
一边喝,一边问起了小说的事儿:
“大姐的小说,是后天上报吗?”
“对,是后天。”
说到这个,杨蔓娘顺便算了算日子。
如今的小报,不像现代的报纸那样每天都有,大多都是七天或者十天发刊一次。
朱雀门小报,就是七天发一次。
那下一次发刊,就是九天后。
除去印刷的两天时间,那就是七天,后续的存稿,也该早早准备起来了。
毕竟,她之前跟朱雀门小报约定的就是,七日交一次稿子。
这个年代商业发达,契约还是很严格的,当初签订的时候都在官府备了案,若是不遵守,吃官司挨板子都是常有的事儿,严重的还会罚没家产。
杨蔓娘并不是一个拖延症患者,总是事到临头才慌张。
相反,她做事情从来都很有规划。
给自己留足了时间和余地。
吃了夕食。
兄妹三个也没什么要出门的。
两个小的收拾打扫。
杨蔓娘便脱了鞋,披着被子,把闷柜橱放在卧室的架子床上,坐在床上写小说稿子。
家里如今宽裕些了,自然也舍得用炭火。
火盆儿红彤彤的火苗,让屋里暖烘烘的。
手也不冷了。
比之前写初稿的时候,条件舒服了不少。
《霸道王爷心悦我》如今该第四章 了,杨蔓娘对文章的脉络自然心里有数,接下来自然顺理成章的往下推进。
沾了墨汁,胸有成竹的往下写。
书接上回,女主被下药之后,在客栈遇到男主。
然后。
因为中了药的缘故,女主自然变得粘人主动。
迷迷糊糊的抱着豫王不撒手。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豫王攥着女主的手,语气克制的道。
但是此刻女主显然已经没法思考。
直接不管不顾生扑了。
然后,这一夜,男主豫王为了救中了药的女主白绾绾,自然和白绾绾发生了不可描述之事,然后顺理成章的发现女主虽然看着很瘦,实际上身材却很有内容。
让其欲罢不能。
并且在这过程中,成功的对女主白绾绾说出了那句,在现代也惊天地泣鬼神的霸总语录: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一夜之后,女主白绾绾醒来,回忆起昨夜的事情,面红耳赤,心情又慌乱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
所以,便乘着神秘男子还没醒来,仓皇逃跑了。
然后。
男主豫王醒来,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刀削斧凿般的脸上面无表情。
半晌。
冷冷的自语道:
“女人,你能逃到哪里去?”
杨蔓娘写的是清水纯爱文,自然不可能把一夜发生的不可描述的事情详细描述。
但这样的情节,在这个年代也是足够的逆天了。
老三杨盼娘忙完外间的事儿,也在一旁帮着研磨,风干收拢写好的稿子,顺便提前一睹为快。
读了两页之后,整个人脸都红彤彤的。
不过却一点没有放下的意思。
连续将杨蔓娘写的内容全部看完后。
瞪着小骷髅似的大眼睛,着急的看向自家大姐:
“后面呢,白绾绾都被被这样了,怎么能离开呢?大姐你怎么不往下写了?豫王爷会找她吗?白绾绾会再见到王爷吗?可是就算见到了,他们之间身份差距这么大,怎么可能呢?”
显然老三杨盼娘已经被杨蔓娘的小说迷住了。
开始自问自答的碎碎念。
为后续的情节着急的不行。
为了让杨蔓娘乘着时间还早再多写一些。
更是连地都不让她下,喝水都不用自己倒。
坐在旁边,不时地剪剪灯花儿。
还指挥老二杨士林往火盆儿里添炭。
杨蔓娘坐在架子床上一边写。
也一边顺便把女主的性格特征做了一个梳理。
不要觉得在现代被海量信息轰炸过就了不起,就一定能写出让古人买账的小说。
杨蔓娘深知,小说人物的性格,只有符合了本时代的审美,才会被大众所接受。
这个时代的人,就像现代刚刚网文兴起的时候一样。
都是一片没有被污染的白纸。
虽然现代网文,发展到后来,读者已经厌烦了千篇一律的傻白甜真善美的女主,转而开始多元化,出现了黑莲花,咸鱼,钓系,躺平,绿茶,女强男弱和abo生子的设定。
但那之间,也是经过将近十几年的演变。
对于一个北宋读者来说。
刚刚接触霸总文学。
无论男女。
他们自然不可能突然就接受一个黑莲花女主。
就像一个生活在六十年代的人,绝对不可能突然接受超短裙和杀马特一样。
所以。
想要目前的市场接受。
她笔下的女主白绾绾,就必须是一个傻白甜,真善美。
必须要足够绿色无公害才行。
又写了快一页纸的时候。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儿。
不紧不慢,非常的有节奏。
咚咚咚,咚咚咚。
第25章
“老二, 去开门吧!”
看了一眼窗台上的沙漏。
按着现代的时间来算,快晚上十点钟了。
杨蔓娘心里大概能猜到来人是谁。
门外的妇人年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匀称, 穿着一身儿深蓝色的对襟褂子, 外面罩着一件儿半新的兔皮裘衣。
很有福气的满月脸, 见着开门的杨士林。
未语先笑道:
“呵呵, 是二郎啊,你家大姐在屋里吗?”
“张家嫂子,大姐在屋里的。”
“外面冷, 嫂子进来吧,我在屋里呢!”
杨蔓娘在卧室里高声招呼了一句。
她对这位张家嫂子,也是极为熟悉的。
张家嫂子不姓张, 她原是姓刘的, 只是嫁给了开布匹店的张五哥之后,周围的人随夫家姓氏, 便渐渐叫她张五家的,小一辈儿的自然也就叫她张嫂子了。
杨蔓娘家如今住的这两间半的小屋,便是从对方家里租的。
杨蔓娘在里间儿收拾好笔墨纸砚, 穿好鞋子走了出来。
语气温和的道:
“难为嫂子跑一趟了, 我原还想着明日雪停了,就去嫂子家交下个月的房租钱呢。”
“蔓娘,不瞒你说”
张家嫂子面儿上,颇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 按着契约来算, 明日才是正式交租的日子,邻里邻居的,杨蔓娘家还都是这样的半大孩子, 本就日子艰难些,自家却这样着急,总是面子上有些过不去。
只是。
奈何她只是儿媳,在家里也做不得什么主,上头还有个婆婆,她婆婆担心杨家兄妹三个没钱再拖欠房租,万一明日付不出房租钱,大白天去赶人好说不好听的,还要再多耽搁一日。
原本婆婆一大早便催促她来收租的,说是若再拖延,就要撵出去另外租给旁人,她也实在不好违拗,便拖到此时方过来了。
“没事儿,这原就该给的钱,嫂子不必为难。”
欠债还钱,这是人之常情。
杨蔓娘倒是没有半点为难。
这张嫂子是个难得的和善人。
她们一家子,加上老太太和两个小郎君,五口子人住在前街自家布店后面的小院子里。
里里外外都是她在操持。
生活也不算特别的宽裕。
而且,杨蔓娘兄妹三个租了这边房子快一年了。
记忆里偶尔有什么要帮忙的,她也总会和气的帮衬一二。
所以,杨蔓娘心里,还是很感激对方的。
虽然都是邻居,但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
互相行了万福礼之后。
招呼张嫂子在外间的绣墩儿上坐下,让老二杨盼娘给对方倒水。
杨蔓娘便转身去里屋卧室。
从床底下的钱匣子里,数出一百五十文的房租钱给了张嫂子。
拿到了钱,张嫂子心里也暗暗松了口气。
她是个面皮儿薄,心又善的女人,还真怕这几个小的交不出这个月的房租,自家婆婆到时候再逼着自己来赶人。
那才是难作了。
左右看了看。
瞧见灶台底下烤着的几双还在冒气儿的厚底儿布鞋。
跟杨蔓娘道:
“对了,我瞧着你们几个兄妹几个都没有皮靴子,这冬天出门去,布鞋底子缝的再厚实,也冻脚呢。我们店里前几日收了一张陈年的老羊皮,暖和还是很暖和的,就是有一张被虫子咬了个洞,做袄子不成,不过做皮靴子还是成的,你若是愿意要的话,我五十文匀给你吧。”
她说这话儿倒不是为了占便宜,好的羊皮自然价值一百多文,但是,这种被虫子咬的卖不了高价,但是五十文也并不愁卖的,她是瞧着这兄妹三个没有爹娘,日子过得不容易,才想着能帮就帮一把。
“那自然好,可是我家也没有人会做羊皮靴子”
杨蔓娘才正想着要添置双羊皮靴子呢。
毕竟,这么冷的天,出去一次再回来,厚底儿布鞋就跟踩着高跷似的,中间冻上了厚厚的冰坨子。
只是她之前在潘楼那边问价,一双羊皮靴子就要一百八十文,讲价最低也要一百六十五文。考虑到这个月还有别的开销,怕不够用才暂时没有买。
“那没事儿,我家大郎在刘家靴子店里做学徒,倒是会做靴子的,就是做的不如外面卖的美观,你若是不嫌弃他是练手,那就不卖你皮子了,让他直接用这皮子做,一双靴子包工包料,就收你八十五文。你看怎么样?”
张嫂子到底是布店的老板娘,颇有些生意头脑,三下五除二便给出了合适的方案。
自家的羊皮没什么成本,而且自家儿子还能练手艺,最后做出来还能赚钱,怎么看很划算的,毕竟在靴刘家子店里,他家大郎这样的学徒可是没有机会自己做靴子的。
“那自然好。”
杨蔓娘自然也满意的答应了下来。
别的不说,二百五十五文能买三双羊皮靴子。
就这比市场上便宜一半的价格,就已经很划算了。
哪怕鞋子样式做的丑一些也没什么,她也不挑剔,只要能保暖就好了。
更何况,张嫂子的人品她信得过,邻里邻居的也不会坑了自己。
“那这钱怎么给?”
如今刚交了了房租,加上之前还买了炭火,算上前些日子杨士林发的六十文月薪,家里还有三百多文钱,若是一次性都给了张嫂子的话,还是有点儿压力的。
“你先给我一百文定钱,我这边儿也得买其他材料,剩下的一百五十五文,等靴子做好了,来拿的时候你再给我就成。”
“可以。”
杨蔓娘暗暗松了口气。
只支出一百文,倒是不影响家里的其他开销。
更何况。
再过七八日,就又能拿到下一笔稿费了。
杨蔓娘让张嫂子给兄妹三人量了脚的大小。
然后,麻溜的回卧室,从钱匣子里数了一百文钱给了对方。
一个得了银钱,一个得了便宜靴子。
双方自然都很满意。
这笔,算是双赢
日子过得很快。
转眼到了初十。
汴京城连续下了两日的雪。
今儿个天气总算是放晴了。
今天是《朱雀门小报》发新刊的日子。
杨蔓娘起来,洗漱过后吃了朝食,早早的便去了矾楼上工,路过潘楼南街的时候,在通安书肆花了两文钱买了一份最新的《朱雀门小报》。
一边走,一边迫不及待的翻看着。
第一页是广告和朝廷市井八卦消息。
杨蔓娘随意的看了几眼,便匆匆掠过。
在连载版面的第二页,杨蔓娘找到了自己的小说。
朱旭做事儿还是很讲究的,将杨蔓娘的小说的标题放大印刷了。
《霸道王爷心悦我》几个字,比旁的字大一倍,最底下还标注了她的笔名“公子墨瑾”。
非常的醒目。
只要看报纸的人,都很难不注意到。
一直以来,《朱雀门小报》的读者大部分是女子。
毕竟,这本小报原本就是靠写皇宫八卦和情感密闻起家的。
这个年代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也没有网络。
去瓦子里花钱听戏,听说书,看表演,来来回回就那些曲目,看多了也挺容易乏味的。
所以,看小报上的各种新鲜事儿,确实是个不错的消遣。
花钱少,信息多,也不拘在哪里,就是躺在床上也能看。
有种足不出户,却天下大事尽在掌握的爽感。
而且,看完之后,和人聊天也多了谈资。
所以,汴京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喜欢看小报。
初十这一日。
几乎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
都被改版的报纸给惊到了。
因为,今日的朱雀门小报,不光有市井八卦,还有五花八门的广告,有一篇新鲜的话本儿小说。
曹韵是曹家三小姐,她的家族曹家在大宋的地位极为显赫,是开国功臣曹彬的后人。
众所周知,大宋的开国皇帝是赵匡胤,也知道他杯酒释兵权的事儿。也正是因为杯酒释兵权的成功,他没有诛杀那些跟随自己一起起兵的功臣,没有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而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破除了开国皇帝大杀功臣的诅咒。
同时,也正因为太.祖赵匡胤没有大开杀戒,成就了曹彬曹半朝的功绩。
也成就了今天的曹家功勋世家的高贵地位。
曹韵的父亲曹琮,在家族排行老八,先后出任知邠州知州、秦州知州,如今改任陕西副都总管、经略安抚招讨副使,拜步军副都指挥使。
是典型的实权勋贵高官。
所以,曹韵作为其女,长的出色又有钱,自然可以说是典型的大宋白富美。
住在汴京城内城占地百亩的曹家大宅里。
家里的大宅子位置极好,离繁华御街只有一刻钟的路程。
每日不愁吃喝,不愁生计。出入有十几个丫鬟婆子相随,坐着四人抬的华美轿子,脚不沾地。
平时除了参加各种宴会赏花会,出入的也都是矾楼,朱骷髅茶馆儿,象棚这样的高端场所。
往来的闺中密友,也都是相国之女,侍郎之女,知州之女这样有身份的人。
但是骨子里,曹三小姐并不是一个喜欢喧嚣之人。
反而,她内心里喜欢安静,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宅女。
当然,此书非彼书。
曹三小姐喜欢的书,不是正统的四书五经,也不是声律启蒙和琴谱棋谱。
而是各类的话本子和小报。
不过,作为一个典型的大宋豪门闺秀,曹三小姐自然不能放飞自我。
对外还是要保持端庄优雅,要遵守家族的规矩的。
曹韵的祖父最是推崇儒学,所以,对家里的子弟的课业,无论男女,都要求很严格。
无论寒暑,每日必要早起晨昏定醒,按时和族中姐妹们一起跟着族学的先生读书练字,不服管教的,男的自然要打板子,女的就要罚抄经了。
所以,曹三小姐这颗想安静躺平宅着的心,也只能默默的放在肚子里。
每天按部就班,跟着族中姐妹们一起按时读书上课。
在先生上课的时候,曹韵也极为认真专心,从不开小差。
课业成绩自然也在一众姐妹中独占鳌头。
曹韵每天最舒畅最自在的时候,便是晚上回到自己院子的时候。
可以随意的歪在卧室的美人塌上,读一读丫鬟帮忙买来的话本子和小报,解闷儿的同时,顺便汲取一些让自个儿快活的能量。
今天的曹三小姐,像往常一样,下了课,去正院给祖父母请了晚安。
返回了自己的院子,喝了一盏蜂蜜梅花香引子。
便坐在绣床上,翻看小丫鬟红桃偷偷帮自己买的新话本儿。
她算是资深的书虫了,对话本儿的要求自然也越发的挑剔了。
翻来覆去找不到一篇好看的。
都是千篇一律的落第书生官家小姐才子佳人。
翻了两页,便随手撂在一边儿。
恰好,这时候丫鬟小红桃拿来今日发了新刊的小报。
《新闻》和《朱雀门小报》。
曹韵一眼便瞧见了报上字体加粗的加大的连载小说《霸道王爷心悦我》。
拿来一读之下,曹韵便被吸引住了。
这本小说,描述的角度很新奇,和以往小说大有不同。
它不是和以往的小说话本儿那样,以男子视角描写,而是以女子的视角叙述故事,让曹韵读来非常有代入感。
开头第一章 ,便是女主白绾绾凄苦的如同灰姑娘般的身世描写。
这个叫白绾绾的小娘子,生母早逝,被家里新娶的后娘和继妹迫害,每日里做饭洗衣,淘灰喂鸡,还经常要挨打,晚上睡觉也只能睡在灶台边儿灰扑扑的木板上。
曹韵是个锦衣玉食,不食人间烟火的官家千金小姐,平日里的衣食住行,都有专门的丫鬟婆子们伺候,亲手拿的最重的东西,大约便是绣花针了。
头一回知道,世上还有过的那般辛苦的人,尤其是读到白绾绾竟然住在灶台边的木板儿上的时候,让心地柔软的她,更是忍不住落泪了。
不禁暗自想着,若是自己认识这个叫白绾绾的小娘子就好了,那自己就可以让丫鬟把自己的月例银子给她送去,让她的日子好过一点儿。
曹韵一边拿手帕拭泪,一边继续往下看。
这毕竟是霸总文,不是娘道苦情文。
所以,杨蔓娘并没有一味的描写女主的生活苦难。
她的节奏,把握的很好。
之后,女主中春药,打伤无赖二流子。
逃跑,救小猫。
遇上男主。
节奏很快。
曹韵看的目不暇接,她的心情,也随着文章情节而不断的起伏变化。
一会儿为女主担心的长吁短叹,一会儿又忍不住拍了拍胸口松了口气。
直到。
男主豫王出场。
“璀璨的烛光下,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读到这里。
曹三姑娘的心里,就如同踹了一只小兔子一般。
忍不住砰砰直跳。
她几乎是反复的咀嚼着这一段儿的描写。
到最后。
目光不禁有些痴了。
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男子吗?
曹韵今年十五岁,也到了说亲的年纪。
世家之间联姻的赏花会鹊桥会,她也已经参加了两场了。
祖母和母亲也已经开始为她相看人家。
所以,对于自己未来的夫婿,曹三姑娘心里自然是有所幻想的。
原本她还在纠结于自己是要找一个文人,还是一个武将。
但此刻。
不知道为什么,两者似乎都不想了。
曹三姑娘倚在床头的鹅绒青蝉翼靠垫儿上,把小报上仅有的这几张内容,来来回回的又读了两遍,越看越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晚上睡觉的时候。
曹三姑娘做了一个梦。
梦里自己被娘骂了,独自离家出走,遇到了一只白色的小猫,那只小猫带着自己,跑到了那家叫做悦来的客栈,遇到了那位身着玄色蟒袍的神秘男子
第26章
第二天一大早。
想知道小说后续内容的曹三姑娘, 便焦急的打发身边的小丫鬟出门去买报了。
等下午放学回到院子,丫鬟小红桃把买的各类小报送上来之后,她顾不上洗漱换衣裳, 便打开朱雀门小报, 急切的翻找《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版面, 不过, 曹三姑娘把几本小报都翻遍了,除了各路市井八卦消息,还有一些各家店铺的广告。
什么开店坐席卖酒的, 接生催产的,卖酒卖狗皮膏药的,保媒拉纤儿包打听的。
各种各样的广告, 五花八门。
偏偏就是没有看到自己最期待的东西。
曹韵忍不住沮丧起来, 这样好看的书,竟然没有后续吗!
她忍不住去翻看昨日自己看的报纸, 才注意到这个《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小说,是朱雀门小报连载的。
这家报房她倒是知道,离家不远, 就在大相国寺后门儿附近。
连忙打发丫鬟红桃去朱雀门小报的报房询问情况。
其实, 不光是曹三姑娘。
整个汴京城,这种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
几乎从朱雀门小报发刊第二日早上开始,陆陆续续的,便有好多各家的丫鬟仆役们来朱雀门报房打听《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
这些丫鬟仆役的主子, 大多还都是汴京城有钱有闲的小娘子。
报房是一个都得罪不起。
毕竟。
这些有底气让家里下人们找上报房的小娘子们, 家里的祖父和父兄,不是朝廷官员,便是勋贵人家, 都是报房东主朱旭平常想求见都见不着的大人物。
对此,东主朱旭心里是又高兴又发愁。
高兴的是,自己的朱雀门小报,被这么多达官贵人家里的女眷记住,以后报纸不愁卖了。
之后的广告自然也会源源不断。
愁的则是这些小娘子们,都强烈的要求他明日就把这本书的后续刊登出来,让她们一次看个够。
可是。
朱旭手里哪里有后续啊,别说他了,朱旭疑心恐怕就是那位作者杨小娘子自己,多半也没有啊。
毕竟,当初签订的契约,就是让人家七天交两万字的稿子即可。
可没有这么赶时间的。
朱旭好声好气的给上门的人,解释清楚小说的情况。
之后。
便赶忙从大抽屉里拿出之前签的契约,找到杨蔓娘家的住址。
安排大掌柜朱贵去杨蔓娘家里瞧一瞧,看看对方的稿子写的如何了。
于是。
杨蔓娘从矾楼一下工。
才走到巷子口儿,便瞧见了停在自家门口的青布蓬牛车。
以及正准备下车的报房大掌柜朱贵。
“哎呀,杨小娘子,你可算是回来了!”
朱贵见着杨蔓娘。
眼睛瞬间一亮。
“大掌柜是专门来找我的吗?”
杨蔓娘停步笑着道。
她这两日虽然白天正常的去矾楼上班,回家就抓紧时间点灯写后续的写稿子,但是也一直都悬着心,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能不能在大宋有市场。
但此刻见着专程而来的大掌柜朱贵,杨蔓娘心里的隐忧,瞬间便消散了。
她做了个请的手势。
笑着邀请道:
“外边儿天寒地冻的,说话不便,大掌柜进屋里坐坐吧!”
“呵呵,也好。”
朱贵点点头,跟着杨蔓娘一道进屋,坐在外间厨房的绣墩儿上。
看着眼前这虽然收拾的很干净,却空间狭小,逼仄,连个像样的待客大桌子都没有的地方,朱贵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环境下,这杨小娘子是怎么写出来的话本子的?
虽然,上次在报房签约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杨家小娘子的家境不好,可也没想到会这么差。
一旁的杨士林捕捉到了朱贵眼中的诧异,脸色不禁有些赧然。
不过对此,杨蔓娘倒是很坦然。
也没什么窘迫和不好意思的。
她们一家就三个半大孩子,不偷不抢,自食其力,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让老二杨士林倒了水。
问道:
“大掌柜怎么突然来了?”
现在的杨蔓娘今非昔比。
可是东主朱旭心目中的摇钱树,朱贵作为大掌柜,自然也要拉近关系。
喝了一口水。
笑眯眯的道:
“杨小娘子若是不嫌弃,不妨唤我贵叔。”
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此,杨蔓娘自然从善如流:
“贵叔。”
“这位是令弟吧?”
朱贵笑着寒暄道。
杨士林对于家里来的陌生人虽然有些不自在,但他也是经常在外面做事儿的,基本的待人接物的礼节还是有的。
上前行了一礼道:
“小子杨士林见过大掌柜。”
“小郎君可识的字?平日里做什么营生?”
朱贵没有让杨士林和杨蔓娘一般改口叫贵叔。
而是眼神一闪。
笑呵呵的问道。
杨士林看了一眼杨蔓娘,见她含笑点头。
便不卑不亢的回道:
“识字,平常在外头做小经纪,偶尔也给街坊邻居们写信读信。”
“倒是个机灵勤快的孩子,不知你可愿意来我身边儿做事?”
朱贵放下手里的粗瓷茶碗,随口抛出了一根橄榄枝。
“我”
杨士林踟蹰了一下。
以朱贵大管事的身份,说出这样的话,自然不可能让他去做底层杂役,多半是会着意培养他,跟着他将来在报房至少做个管事的。
这可比在街头做小经纪强了百倍。
若是往常,遇到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杨士林自然会欣喜若狂的答应。
可是此刻,这位大管事明显是有事儿来找自家大姐的。
老话儿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若是自己随意的答应了,那大姐恐怕会难做。
“我听我大姐的。”
半晌。
杨士林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而是抿了抿唇,轻声回道。
闻言,朱贵的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又很快化为赞赏。
其实。
他今晚是带着任务来的。
其一,是东家朱旭有意慢慢缩短朱雀门小报的发刊周期,从之前的七日一次,缩减为三日一次。
也就是说,杨蔓娘的小说,以后要三天连载一次。
其二呢,则是朱雀门小报发刊的这两日,小说的反响不错,不少高门贵女,都派了家中仆役来报房催稿,东主朱旭自然也意识到了杨蔓娘的奇货可居,所以便改变了主意,想跟对方签订长期契约。
古人云,要想取之,必先予之。
这也是大掌柜朱贵这么多年谈判做生意的心得。
朱贵原本也没有想好要怎么说服杨蔓娘签订长期契约,但是进了屋里之后,发现对方家里如此逼仄穷困,便临时起意,打算自己先给杨蔓娘的家人一些小恩惠笼络一下,可以拉近彼此距离,等会儿再提签订长期契约的事儿,想来对方也不好意思拒绝。
不想,这次却看走了眼,杨蔓娘的这个弟弟,虽然明明很心动,却依旧拒绝了自己的提议。
施恩不成。
让朱贵刮目相看的同时,心里倒是不免又有些为难了。
“贵叔有事不妨直说,可是我的小说出了什么问题?”
不光朱贵会算计。
杨蔓娘也通过对方进屋后的一言一行。
判断出了个大概。
若是自己的小说刊登后效果不好,以朱贵这样的身份不会亲自上门,也不会让自己叫贵叔,更犯不上第一次见面,就迫不及待的拉拢自己的弟弟杨士林。
想来。
一定是自己的小说反响不错了。
“不瞒杨小娘子,你的话本儿刊登后确实很火爆,所以,东家让老朽来看看杨小娘子是否写出后续的章节?另外,我们小报的东家打算以后三日发行一次,所以希望杨小娘子,最好能每次交一万字的稿子。”
“一万字?这可比之前契约里的定任务重多了?”
杨蔓娘皱了皱眉。
原本是七日两万字,平均下来的话,一天写不到三千字就可以。
可这三天一万字的话,那一日就是三千多。
杨蔓娘在现代用惯了手机和电脑,用钢笔铅笔写字都慢。
更不要说毛笔了。
要用毛笔多写出来这么多字,也是不容易的。
其实。
她最主要的,倒也不是怕写毛笔字。
多更新一万个字,对她来说,晚上下工之后,多熬熬夜,挤一挤时间还是可以做到的。
关键是待遇。
是多写的银子。
打工人忙忙碌碌的,为的就是钱。
银钱到位了,一切自然都好商量。
恰好。
朱贵就是个聪明人的生意人。
这一点倒是不需要她多说什么,见杨蔓娘皱眉不答。
朱贵很快便闻弦而知雅意。
主动说道:
“若是杨小娘子同意,东家愿意将千字的报酬提升到一百文,另外和娘子再签订一份长期的契约,而且,若是娘子以后但凡要出版完整的话本儿,东家这边儿都愿意包揽印刷的。”
千字一百文!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闻言,瞬间激动的瞪大了小骷髅眼儿。
那一万字,可就是一两银子啊。
三天一万字,一个月十万字,那就是十两银子。
天哪天哪!
这也给的太多了!
老杨家祖坟冒青烟了!
要发财啦!
“既然,朱员外愿意将千字报酬提升一倍,那我自然不是那等坐地起价之人,后续我会两天交一次稿子。”
对方愿意主动提价,这自然是最好的。
杨蔓娘想了想,便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让老三杨盼娘去里屋的闷柜橱上,将自己这两日写好的一万字稿子交给了朱贵。
得了一两银子的进账。
“那签长期契约的事儿”
朱旭再次旧话重提。
“在这这本小说完结之前,长期契约的事情,咱们先不谈。”
杨蔓娘摆了摆手,拒绝了。
她想的很清楚,按着现在的反响势头儿,着急着和对方签订长期契约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反而会被对方捆绑起来。
毕竟,现阶段她的小说《霸道王爷心悦我》虽然反响不错,但也只是三章试水阶段,她还没有完全在这一领域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和对方签订长期契约,对方肯定不会出价太高,更不可能同意给她分成。
若是一时谈崩了,反倒影响自己的小说后续的连载。
倒不如拉长战线,索性先不谈这事儿。
给彼此留下余地。
只要她能很好完成手头这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在汴京的话本儿市场上站稳脚跟,那以后,无论是出书还是连载,根本都不需要发愁什么。
自然会有无数家小报和书店来找自己。
到时候再和朱雀门报房谈长约,她才能占据主动地位,才有有提条件的余地。
毕竟。
杨蔓娘可是打算下一本书拿分成的人。
自然不会为了一点儿小恩小惠,就放弃自己未来的长远利益。
“额,那好吧,不过我家东主是很有诚意的,杨小娘子若是改变了主意,随时找我就是。”
朱贵虽然遗憾,但也看出来这位杨小娘子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个心里极有主意的人。
显然不是轻易能够打动的。
好在他此行的目的,也已经达成了一半。
便也没有再深劝。
反而笑呵呵的。
再次提起了之前的许诺:
“令弟的品行不错,我很中意。来报房的事儿,杨小娘子和令弟商量一下,若是愿意,老夫这边依旧随时欢迎。”
“多谢贵叔,我会考虑的。”
杨蔓娘笑着应道。
朱贵拿到稿子,自然也不多留。
很快便告辞离开。
坐上牛车,马不停蹄的返回了朱雀门报房。
才刚一进报房。
便遇到了东主朱旭的掌上明珠朱秋雨。
一见朱贵。
小娘子的眼睛瞬间亮了:
“贵伯,稿子拿到了吗?”
朱秋雨自从之前读了朱旭拿回家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初稿之后,便一直念念不忘。
一直软磨硬泡的央求着她爹把后续内容给自己看。
后来得知他爹手里也没有后续存稿之后。
便转而求其次,每日跑来报房里蹲点儿守株待兔。
尤其是知道她爹打发朱贵今日去公子墨瑾那里拿书稿。
小娘子就更是心急如焚。
呆在报房里不愿回家了。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
终于还是让她给等到了。
“额,拿到了的,小姐。”
朱贵点头。
语气有些踟蹰:
“可是,东家特意吩咐了,拿到稿子要马上送去排版,这小说明天就要见报的。”
“哦那,那你就送去吧。”
朱秋雨撅了撅嘴,有些不高兴。
不过,她也不是那不懂事的小娘子,自然明白自家报房的生意是最重要的。
毕竟,排版不等人。
自己想看倒是可以明天看。
反正也等了两日了,倒也不介意再多等一天。
不过,话虽如此。
朱秋雨却还是磨蹭着脚步没动。
显然是还有话要说。
朱贵见状,倒也不好马上离开。
遂问道:
“小姐还有什么吩咐吗?”
“额”
朱秋雨脸色微红,轻咳了一声。
半晌。
捏着压裙角儿的小金橘。
语气有些扭捏的道:
“贵伯,你你见到墨瑾公子本人了吗?”
说到最后。
期期艾艾。
几乎是声如蚊呐。
墨瑾公子,本人?
听到这个称呼。
又想到那灵秀的杨小娘子。
朱旭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