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过去 第十二章(1 / 2)

11/22/63 斯蒂芬·金 13264 字 2024-02-18

<h3>1</h3>

我开上1号国道往南走。我光顾了很多妈妈家庭厨房风格的路边餐馆,这些餐馆的蓝盘特餐包含作为前菜的水果杯,还有饭后甜点加冰淇淋的派,要价八十美分。我从没见到一家快餐店,除非把有二十八种口味、以傻瓜西蒙为标识的霍华德·约翰逊餐馆算在里面。我看到一队童子军在团长的带领下照管着一堆燃着秋叶的篝火。我看到女人们穿着大衣和套鞋,在阴沉的下午取回洗好的衣服。我看到长长的客运列车,名字是“南方快车”或“坦帕之星”之类,朝着没有冬天的地域飞驰。我看到老人在城镇广场上吸着烟斗。

我看到成千上万的教堂和一片墓地。一堆人,至少有上百个,围成一圈站在敞开的墓地边,齐声唱着《古旧十架》。我看到男人们修建谷仓。我看到人们相互帮助。我的森利纳散热器爆了,车在路边抛了锚,一辆皮卡停下,下来两个人帮我。

那是在弗吉尼亚州,大概下午四点钟,其中一个问我是否需要睡觉的地方。我猜我能想象2011年发生这样的事,但那是吹牛。

还有一件事。在北卡罗来纳州,我在一家亨布尔加油站停下来加油,然后走到拐角处上厕所。

那儿有两扇门,三个标识。“男”字工整地印在一扇门上,另一扇上是“女”。第三个标识是一根木棒上的箭头。箭头指向加油站后面掩映在灌木丛中的斜坡。箭头上面写着“黑人”。出于好奇,我沿着小路走下去,小心翼翼地避开一两处显然是毒葛的绿色和栗色树叶。我真希望带孩子经过这里去往不知有什么设施在等着的斜坡底部时,他们的爸爸妈妈能够辨认出这些讨厌的灌木,因为在五十年代末,多数孩子穿的都是短裤。

根本没有什么设施。小路的尽头是一条狭窄的小溪,上面横着一块木板,木板架在几根破裂的混凝土柱上。内急的男人只需站在岸边,解开拉链,对着河尿。女人可以拉住灌木丛(假如不是毒葛或者毒橡的话),蹲下去。木板是需要大便时用的。哪怕下着滂沱大雨。

我要是给你灌输过这样的思想,让你觉得1958年一切都跟安迪与奥皮[95]中的一样,那么记住这条小路,好吗?这条布满毒葛的路。还有小溪上的木板。

<h3>2</h3>

我在坦帕以南六十英里的森塞特波因特镇安顿下来。在我见过的最美的海滩(而且几乎空无一人)上租了间半圆形穹顶小屋,八十美元一个月。

这片沙滩上,有四间类似的小屋,都跟我的一样简易。后来在佛罗里达这个地区像雨后春笋般兴起的那种丑陋的暴发户风格的麦克豪宅,在这儿我一个也没见着。往南十英里,诺科米斯有家超级市场,威尼斯有购物中心,了无生气。41号公路,塔米亚米公路,比乡间小路好不到哪里去。你得慢慢地开车,特别是临近黄昏的时候,因为短鼻鳄鱼和犰狳喜欢穿越公路。在萨拉索塔和威尼斯之间有水果店、路边摊、几家酒吧和一家叫布莱基的舞厅。过了威尼斯,兄弟,你就只有自己了,至少到迈尔斯堡之前是如此。

我把乔治·安伯森的房地产商角色抛到身后。

1959年春,美国进入衰退期。在佛罗里达的海湾沿岸,所有人都在出售,没人购买,所以乔治·安伯森完全变成了阿尔预想的样子:一个渴望成为作家的人,他有钱的叔叔给他留下的遗产足够他生活,至少生活上一阵子。

我确实写书,不是写一本而是写两本。早上,头脑最清醒的时候,我开始写你正在读的手稿(要是有你的话)。晚上我写一本小说,暂时把它命名为《凶杀地》。当然讲述的是德里,我在书中称之为道森。写这本小说完全是为了装腔作势,这样,我要是跟人交朋友,别人问我在做什么,我好有东西给他看(我把“早上写的手稿”放在枕头底下上锁的铁盒里)。最终,《凶杀地》不仅仅是做做样子,我开始觉得写得很好,还梦想着有朝一日能看到它付梓。

早上写一个小时回忆录,晚上写一个小时小说,我还剩下大量的时间。我尝试钓鱼,鱼很多,但我不喜欢,放弃了。清晨和日落时分散步很好,但白天出太阳的时候就不好了。我成了萨拉索塔一家书店的常客,在诺科米斯和奥斯普里的小图书馆一泡就是好几个小时(多半是快乐的时光)。

我翻来覆去地读阿尔的奥斯瓦尔德笔记。最后我意识到,我简直像着了魔一般,我把笔记本跟我“早上的手稿”一起放到铁盒里。我说这些笔记详尽无遗,看起来的确如此,但当时间——我们所有人都必须乘坐的传送带——引领我渐渐逼近我与年轻刺客生命的交汇地时,笔记变得越来越差强人意,漏洞百出。

有时候,我诅咒阿尔逼迫我手忙脚乱地接受了这个任务。但头脑清醒的时候,我意识到额外的时间也不会导致什么变化。也许还会让事情变得更糟,阿尔很可能知道这一点。即使他没有自杀,我也只有一两周时间,其间,又出版了多少本关于导致达拉斯之日的连锁事件的书?一百本?

三百本?很可能接近一千本。有人同意阿尔的观点,奥斯瓦尔德是一人所为;有人认为他是精心策划的阴谋的一部分;有人肯定地说他根本没有扣动扳机,跟他被捕后自己声称的一样,他只不过是替罪羊。通过自杀,阿尔带走了学者最大的弱点:拖沓、失焦,因此研究永远得不出结论。

<h3>3</h3>

我偶尔去坦帕,经过小心探询,见到了一位赌注登记经纪人,名叫爱德华多·古铁雷斯。确信我不是警察后,他高兴地接受了我的赌注。我首先赌1959年篮球锦标赛中,明尼阿波利斯湖人击败凯尔特人,由此建立起我的菜鸟形象。湖人一场都没赢。我押了四百块,赌冰球斯坦利杯赛中加拿大人队击败枫叶队,结果赢了……但两场赌注同额。不过是些零钱,兄弟,我的好朋友查兹·弗拉蒂肯定会说。

我1960年春天下了一票大注,在肯塔基州备受关注的赛马德比大战中,赌威尼斯路击败巴利·阿切,古铁雷斯说,押一千美元,他可以给我一赔四,押两千一赔五。我适当地犹豫之后,押了两千,离开时赢了一万。他像弗拉蒂一样高兴地付了钱,但眼睛里闪着冷酷的光,对此我毫不在乎。

古铁雷斯是古巴人,充其量不到一百四十磅重,也是被新奥尔良匪帮驱逐出来的家伙,新奥尔良匪帮那时候由一个叫卡洛斯·马尔切洛的恶棍领头。这些流言我是在古铁雷斯的理发店旁的台球室听人说的(理发店的密室之中,在一张黛安娜·多丝近乎赤裸的照片底下,开设着一桌显然是永无止歇的牌局)。跟我一起玩九球的家伙凑上前来,看看四周,确认角落的桌子上只有我们两个之后,低声说:“你知道人们怎么形容匪帮吗,乔治?一旦进去,别想出来。”

我本来想跟古铁雷斯谈谈他在新奥尔良的经历,但转念一想,觉得过于好奇很不明智,尤其是在我赢了德比大战之后。我要是敢提起的话——如果我能想到一个貌似合理的由头引起话题——我肯定会问古铁雷斯是否认识马尔切洛匪帮里另一位赫赫有名的成员,之前是位拳师,名叫查尔斯·“杜茨”·穆雷。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过去跟自身相处和谐。杜茨·穆雷的妻子是玛格丽特·奥斯瓦尔德的妹妹。也就是说他是李·哈维·奥斯瓦尔德的姨父。

<h3>4</h3>

1959年春的一天(佛罗里达有春天;当地人告诉我说,有时春天长达一个星期),我打开邮箱,发现一张诺科米斯公共图书馆的索书卡。我预定了一本《醒着的梦》,巴德·舒尔伯格[96]的新作,书已经到了。我跳进森利纳——不逊于后来闻名的阳光海岸——开车去取书。

从图书馆出来,我留意到大厅乱糟糟的布告栏上贴了一张新海报。很难被人忽略;明亮的蓝色海报上有个打哆嗦的卡通人,正看着一支特大的温度计,里面的水银对准零下十度。“有温度(学位)[97]的问题吗?”海报上写着。“你可能够条件从俄克拉荷马联合大学得到一张邮购文凭!欲知详情,请来函咨询!”

俄克拉荷马联合大学听起来比炖鲭鱼更靠不住,但让我有了个主意。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我厌烦了。奥斯瓦尔德还在海军陆战队,到九月才会退役,届时他会去苏联。他的第一个举动将是努力弃绝他的美国公民身份。他不会成功,但在莫斯科酒店尝试了一次表演性的——很可能是伪造的——自杀之后,苏联人准备让他留在他们的国家。可以说是“官方批准”。他会在那儿待三十个月左右,在明斯克的一家无线电工厂上班。一次聚会上,他会遇见一个名叫玛丽娜·普鲁沙科娃的女孩。<i>穿着红色裙子,白色拖鞋</i>,阿尔在笔记中写道,<i>风姿绰约,一袭舞会装扮</i>。

奥斯瓦尔德有艳福了,而此时我该做些什么呢?联合大学提供了一个选择。我写信咨询详情,并迅速得到答复。目录上兜售了一大堆学位。我惊奇地发现,花三百美元(现金或者汇票),我就能拿个英语学士文凭。只需通过一项仅有五十道选择题的测验就行。

我准备好汇票,默默地跟我的三百美元吻别,递交了申请。两周之后,我从联合大学收到一张薄薄的马尼拉纸信封。里面是两张满是污点的油印纸。问题很棒。下面两道题目我最喜欢:

<i>22.</i><i>“莫比”姓什么?</i>

<i>A.

</i><i>汤姆</i>

<i>B. </i><i>迪克</i>

<i>C. </i><i>哈里</i>

<i>D. </i><i>约翰</i>

<i> </i>

<i>23.</i><i>《七个尖角的阁楼》是谁写的?</i>

<i>A. </i><i>查尔斯·狄更斯</i>

<i>B. </i><i>亨利·詹姆斯</i>

<i>C. </i><i>安·布拉德斯特里特</i>

<i>D. </i><i>纳撒尼尔·霍桑</i>

<i>E. </i><i>以上都不对</i>

我一边填答案一边享受这场完美的测验(偶尔大喊一声,“你们肯定在耍我!”),发回俄克拉荷马州伊尼德。我收到一封明信片,恭喜我通过了测验。又交了五十块“管理费”之后,我被告知会收到文凭。他们是这么说的,瞧,还真兑现了!文凭比之前的测验好看多了,上面盖着令人印象深刻的金印。当我把文凭递给萨拉索塔县城学校的代表时,那个大人物毫不迟疑地接受了,把我的名字填在代课教师名单上。

这样一来,1959至1960学年,我每周又教一两天课。回到学校感觉很好。我喜欢学生——男孩儿们留着平头,女孩儿们留着马尾辫,穿着过膝的蓬蓬裙——尽管我痛苦地发现,我在各间教室里看到的面孔都是普通的类型。这些代课的日子让我重新认识到我性格中的一个基本事实:我喜欢写作,并且文笔不错,但我热爱的是教书。

教书以某种我无法言喻的方式,或者说,某种我想要的方式上让我更加充实。我的描述不足以形容那种感觉。

我当代课老师最完美的一天是在西萨拉索塔高中,我在一堂美国文学课上讲完《麦田里的守望者》(当然,这本书被学校图书馆列为禁书。

要是哪个学生把它带进神圣的课堂,肯定会被没收)的基本情节之后,鼓励学生讨论霍尔顿·考尔菲德[98]最大的不满:学校、成人和美国人的整个生活都是虚伪的。学生们开始还不活跃,但等到铃响的时候,所有人都想发表意见,有五六个同学冒着下节课迟到的危险,就他们从周围社会里看到的,以及父母为他们设计的人生道路中存在的问题各抒己见。他们眼睛闪烁着光芒,脸上洋溢着激动。我确信,这一带的书店会掀起抢购某本暗红平装书的热潮。最后离开的是个肌肉结实的男孩,穿一身足球运动衫。对我来说,他看起来像是《阿奇》连环画册中的穆斯·梅森。

“我希望您能一直在这里,安伯森先生,”

他用温和的南方口音说。“我最喜欢您。”

他不只是喜欢我,是最喜欢我。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从一个十七岁大的孩子口中听到这样的话更让人欣慰,他看起来像是出现了其学生生涯中第一次醍醐灌顶。

那个月稍晚的时候,校长把我叫到办公室,跟我客套一番,倒了杯可口可乐,然后问我:“你是个危险分子吗,孩子?”我向他保证我不是。

我告诉他我还投了艾克一票。他看起来很满意,但建议我以后还是严格选用“更广为接受的阅读书目”。发型会改变,裙子的长度会改变,俚语会改变,但高中的管理永不会变。

<h3>5</h3>

有一次在大学课堂上(在缅因大学,一所真正的大学,我在那儿拿到了真正的理学学士学位),我听见一位心理学教授发表高见说,人类真的拥有第六感。他称之为直觉。还说直觉神秘主义者和不法分子的直觉最发达。我不是神秘主义者,但我既算是从我的时代被放逐的人,又算是个杀人犯(我可能认为杀死弗兰克·邓宁是正当的,但警察当然不会这么认为)。要是这两样还不能让我成为不法分子,那就没什么东西能了。

“危险逼近的情况下,我给你们的建议是,”

那位教授1995年的一天说,“听凭直觉。”

我决定1960年夏天就这么办。我开始对爱德华多·古铁雷斯越来越感到不安。他是个小角色,但风传中他与匪帮的关联值得考虑……还有,支付我的德比赌注时,他眼露凶光。现在想想,我的赌注实在是大得离谱。我为什么要去赌呢?那时我还一点儿都不缺钱。这不是贪婪;我想这更像是一个优秀的击球手遇到一记悬空的曲线球时的感觉。有些时候,你只是情不自禁,追求全垒打。

我挥棒了,就像巧舌如簧的利奥·迪罗谢[99]过去常常在收音机广播里绘声绘色地形容的一样,但我现在后悔了。

我故意输掉了在古铁雷斯那儿押的最后两次赌注,尽量让自己显得愚蠢,像个只是偶尔中了一次彩,立即又统统输掉的普通投机客。但直觉告诉我演得不像。当古铁雷斯开始问候我“噢,看呐!我的从新英格兰来的美国人来了!”时,我的直觉感到不喜欢。他没有说“美国人”,说的是“<i>我的</i>美国人”。

要是他派个玩扑克的朋友从坦帕跟着我到森塞特波因特怎么办?他有没有可能派另一个玩扑克的朋友——或者几个肌肉发达、急于想从古铁雷斯的高利贷深渊中挣扎出来的年轻人——干点儿财产抢救工作,把一万元花剩下的部分拿回去?

我想到了《日落大道77号》里那些蹩脚的情节,但直觉告诉我不是这么回事。直觉说,那个身材矮小、头发稀疏的家伙很有可能侵入我的住宅,我要是胆敢反抗的话,他会把我打个半死。我不想被痛打一顿,我不想被人抢劫。最重要的是,我不想冒险让体育赛事记录落入跟匪帮有牵连的赌注登记人手中。我不喜欢夹着尾巴逃跑的想法,但是,该死的,早晚我得去得克萨斯,为什么不早点去呢?还有,谨慎也是勇敢的一部分。这是我还在妈妈膝下时就学会了的。

因此,经历了一个近乎无眠、直觉的信号愈来愈强的七月之夜后,我打包所有的东西(上锁的盒子里装着备忘录和现金,藏在森利纳的备胎下面),给房东留下一张便条和房租支票,然后从19号公路北上了。第一天晚上是在路边一家破烂的迪富尼亚克斯普林斯汽车旅馆度过的。纱窗上有洞,等我熄灭房间的灯(一盏没有遮盖的灯泡悬挂在一截电线上),战斗机大小的蚊子朝我袭来。

不过,我睡得像个孩子。没有做噩梦,脑子里雷达的声响也停止了。这让我十分满足。

我在路易斯安那的加佛港度过了八月的第一个夜晚,尽管我在市郊第一次停下来的地方拒绝接受我。红顶旅馆的服务员告诉我说那里只接受黑人,并指引我去南方盛情酒店,他认为那是“加佛港最好的酒店”。或许是吧,但总的来说,我更喜欢红顶旅馆。隔壁烤肉酒吧传来的滑棒吉他声棒极了。

<h3>6</h3>

新奥尔良并不在去达拉斯的路上,但直觉的声纳安静了下来,我便有了观光者的心境……尽管不是我想参观的法国区、比安维尔汽船码头或者老广场。

我从街头小贩手上买了张地图,找好去我的确感兴趣的目的地的路线。我把车停好,步行五分钟,来到弹药库街4905号跟前,这里就是李和玛丽娜·奥斯瓦尔德还有他们的女儿琼,在约翰·肯尼迪人生的最后一个春天和夏天里生活的地方。

这是一幢聊胜于残骸的破败建筑,长满杂草的院子周围是齐腰高的铁栅栏。下面一层曾经呈白色的墙漆现在已经剥落,露出尿黄色。上面一层是灰色的谷仓板,没有刷漆。一块纸板遮挡着一扇破烂的窗户,上面写着“租房请拨MU3-4192”。

生锈的纱窗围住门廊。1963年9月,李·奥斯瓦尔德会在天黑后穿着内裤坐在上面,低声说着“乒!乒!乒!”朝行人打空枪。他用的是那支后来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步枪。

我正琢磨着这些,突然有人拍我的肩膀,我差点惊叫出来。我肯定吓了一跳,因为跟我搭话的年轻黑人尊敬地往后退了一步,摊开空着的双手。

“对不起,先生。对不起,不是故意要吓到您。”

“没关系,”我说。“怪我自己。”

这么说似乎让他很不安,但想必满脑子都是官司……但他得再次靠近,因为他从事的生意必须得用比交谈更低调的方式介绍。他想知道我有没有兴趣买些游戏棒。我想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但直到他附上一句“高质量水陆坦克,先生”,我才完全明白。

我告诉他不用了,不过,要是他能带我去“南方巴黎”的高档酒店,我可以出五角钱。他再次开口时,声音变得更加清晰,“不同人有不同看法,但是我觉得蒙泰莱昂内酒店不错。”他详细地告诉我要怎么走。

“谢谢,”我说,递过硬币。硬币消失在他的众多口袋中。

“先生,您为什么看着那个地方?”他朝着摇摇欲坠的公寓楼点头。“您想买下来?”

乔治·安伯森又灵光乍现。“你肯定住在附近。

你觉得这会是个好买卖吗?”

“这条街上有些房子不错,但这栋不好。依我看,像是闹鬼的房子。”

“离闹鬼还早着呢,”我说着朝汽车走去,他在后面看着我,不知所措。

<h3>7</h3>

我把上锁的盒子从后备厢里拿出来,放在森利纳的乘客座椅上,想拿到蒙泰莱昂内酒店房间里。但是,当门卫去拿剩下的袋子时,我在后座上看到一样东西,生出一阵与此物件全然不相称的脸红心跳的负疚感。但是,儿时的教育最根深蒂固,我在妈妈膝下学到的另一件事就是一定要记得按时把书还给图书馆。

“门卫先生,请你把那本书递给我好吗?”

我问道。

“好的,先生!乐意效劳!”

书名是《查普曼报告》,是我在决定跑路之前一个星期左右从诺科米斯公共图书馆借的。透明保护封皮一角的标签上的字——“借期七天,请为其他借阅人考虑!”——让我非常自责。

进入房间时,我看了下表,才下午六点。夏天,图书馆中午才开门,晚上八点关闭。长途电话在1960年是很少几样比在2011年昂贵的东西之一,但那种幼稚的负罪感仍然压在我心头。我打电话给酒店接线员,告诉她诺科米斯公共图书馆的电话号码,号码是我从书后衬页上粘贴的纸袋上看到的。下面写着一行小字,“迟还超过三天,请拨打以上号码。”这行字比之前那行字更让我自觉像只狼狈的狗。

我的接线员接通了另一位接线员。他们说话时,背景里微弱的声音含糊不清。我意识到,在我生活的那个时代,这些长途接线员大多已经作古。然后,另一端的电话响了。

“你好,诺科米斯公共图书馆。”是哈蒂·威尔克森的声音,但是甜美的老妇人听起来像是被困在一个大铁桶里。

“你好,威尔克森太太——”

“喂?<i>喂?</i>听得见吗?<i>该死的</i>长途!”

“哈蒂?”我吼了起来。“我是乔治·安伯森!”

“乔治·<i>安伯森</i>?噢,我的天呐!你是从哪儿打来的,乔治?”

我差点说了实话,但直觉的雷达发出一记响亮的声音,我喊着说,“巴吞鲁日!”

“路易斯安那?”

“是的!我这儿有本书,我刚才发现!我会把书寄回去——”

“你不用喊,乔治,现在线路好多了。接线员肯定没有把插头完全插进去。我很高兴接到你的电话。上帝保佑,你已经离开了。虽然消防队长说房子里没人,我们还是很担心你!”

“你说什么,哈蒂?我海滩上的房子吗?”

但说真的,哪里还有别的房子呢?

“是啊!有人从窗户扔进一只燃烧的汽油瓶!整栋房子几分钟就烧着了。消防队长杜兰德认为是在外面饮酒狂欢的孩子干的。现在坏家伙很多。这是因为他们害怕核威慑,我丈夫是这样说的。”

哦。

“乔治,你还在吗?”

“在,”我说。

“你手里是哪本书?”

“什么?”

“你手里是哪本书?别让我去查卡片目录。”

“噢,是《查普曼报告》。”

“嗯,尽快寄回来,好吗?我们这儿有不少人等那本书。欧文·华莱士[100]非常火。”

“是的,”我说。“我肯定会的。”

“我对你的房子出事感到非常难过。你有什么财物损失吗?”

“重要的东西都在我身边。”

“感谢上帝。你会不会很快回——”

电话里响起了刺耳的滴答声,然后是空线的蜂鸣声。我把话筒放回支架。我会不会很快回去?

我觉得没必要打过去回答这个问题。但我会当心过去,因为它察觉到了促变者,而且它长着牙齿。

我第二天一大早把《查普曼报告》寄回诺科米斯公共图书馆。

然后去了达拉斯。

<h3>8</h3>

三天之后,我坐在迪利广场的一条长凳上,看着得克萨斯教科书仓库大楼的立方形砖体建筑。

时值傍晚,天气炎热。我已经拉下领带(在1960年,要是不系领带,即使天气很热,你也必定会招来不必要的注意),解开纯白衬衫领口的扣子,但还是无济于事。凳子后面榆树有限的树荫也没什么用。

我在商业街上的阿道弗斯酒店登记入住时,酒店提供了一个选择:带空调或者不带空调。我多付了五美元,要了有窗式空调无休无止地努力将温度降到华氏七十八度的一间房。我要是有脑子的话,应该现在就去房间,免得中暑。夜晚降临时可能会变凉。一点点儿。

但立方形砖体建筑久久地吸引着我的目光。

窗户——特别是六楼右角上的窗户——仿佛正凝视着我。这栋建筑明显有些不对劲。你——假设有你的话——可能会不屑一顾,觉得这只是因为我预先知道一切,但这不足以让我冒着酷热停留在长凳上。我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我感觉之前见过这栋建筑。

它让我想起了德里的基奇纳钢铁厂。

教科书仓库大楼尚未破败,但它传递了同样的威胁感。我记得偶然遇见那根浸在水中、被煤灰熏得乌黑的烟囱。它躺在草丛中,像条在阳光中打盹的史前巨蛇。我记得朝漆黑的管孔里看了一眼,管孔大到人能钻进去。我还记得,我感觉里面有东西。活的东西。那东西想让我走进去,参观一下。或许,参观很久,很久。

<i>进来吧</i>,六楼的窗户低声说,<i>进来看看。这里现在空着,夏天在这工作的船员已经回家了。不过,你要是沿着铁道去码头看看,你会看到门开着,这一点我很肯定。毕竟,这里有什么需要保护呢?什么都没有,只有教科书,连学生们都不稀罕。你很清楚,杰克。进来吧。来六楼。在你的时代里,这儿有间博物馆,人们从世界各地蜂拥而来,有些还会为被杀害的人以及他可能成就的一切伤心落泪。但现在是</i><i>1960</i><i>年,肯尼迪还是个参议员,杰克·埃平还不存在。只有乔治·安伯森存在,一个留着短发、穿着汗湿的衬衫、领带已经拉下来的男人。可以说是一个真正属于这个时代的男人。那么,上来吧。你怕鬼吗?你怎么会呢?罪行还没有发生。</i>

但上面有鬼。可能鬼不是在新奥尔良的弹药库街,而是在这儿?噢,是的。只是我没必要面对他们。因为我进入教科书仓库大楼,跟冒险进入德里倒下的烟囱一样。奥斯瓦尔德在实施暗杀之前一个月左右会找到堆书的工作,我在那时候再行动可能会把时间卡得太紧。不,我打算按照阿尔在笔记结尾部分草拟的计划行事,标题是“关于如何处置的结论”的那一部分。

尽管阿尔对他的孤独枪手理论很肯定,但阿尔错误地遵循着一个很小、但统计上很重要的可能性。在他的笔记里,他称之为“不确定的窗户”。

就像六楼的窗户。

他打算在1963年4月10日,肯尼迪造访达拉斯之前半年多时,永久地关上那扇窗户。我想这个主意有意义。可能在四月份晚些时候,更可能是10日的晚上——还等什么呢——我会杀了玛丽娜的丈夫,琼的爸爸,就跟我杀弗兰克·邓宁一样。而且不再内疚。要是你看见一只蜘蛛从地上匆匆地爬向婴儿床,你可能会犹豫。你甚至会考虑把它装进瓶子,放回院子里,让它继续它的小生命。不过,你要是确定这只蜘蛛有毒呢?黑寡妇?要是那样的话,你不会犹豫。如果你心智正常。

你会伸出脚,将它踩得粉碎。

<h3>9</h3>

对于1960年8月到1963年4月这段时间,我有自己的计划。等奥斯瓦尔德从苏联回来以后,我会盯着他,但不会干涉他的生活。因为蝴蝶效应我承受不起。我不知道英语里是否还有比“事件之链”更愚蠢的暗喻。链条(我想,不是那种我们在幼儿园里都学着做过的彩纸带链条)很坚固。我们用链条把发动机组从卡车里拉出来,我们用链条缚住危险犯罪分子的手脚。这不再是我理解的现实。事件很脆弱,我告诉你,它们就是纸牌屋,逼近奥斯瓦尔德——更不要说试图警告他放弃他还没有产生的犯罪设想——无异于放弃我仅有的优势。蝴蝶会张开翅膀,奥斯瓦尔德事件的进展也会改变。

首先可能是细小的改变,但就像布鲁斯·史普林斯汀[101]的歌里唱到的,姑娘,小事有一天会变成大事。这些变化可能是好的,可能会拯救现在是马萨诸塞州年轻参议员的肯尼迪。但我以为不然。因为历史很执拗。1962年,按照阿尔潦草的笔记,肯尼迪会去休斯敦莱斯大学,做一场关于登月的演讲。<i>露天会堂,没有防弹讲台</i>,阿尔写道。

休斯敦距离达拉斯不足三百英里。要是奥斯瓦尔德打算在那儿射杀总统怎么办?

或者假如奥斯瓦尔德正如他所声称的,是个替罪羊呢?要是他被我吓到,离开达拉斯,又回到新奥尔良,肯尼迪死在疯狂的黑手党手中或者中情局的阴谋之下怎么办呢?我有没有勇气穿过兔子洞回去,让一切重来一遍?再次拯救邓宁一家?再次拯救卡罗琳·波林?为了这个任务,我已经耗了近两年。我是否愿意再投入五年,而结果同样捉摸不定?

最好不必追究。

最好能够确定。

在从新奥尔良来得克萨斯的路上,我已经决定,监视奥斯瓦尔德而不惊动他的最好办法就是当他在达拉斯的姐妹城市沃斯堡时,我在达拉斯住下。而当他把家搬到达拉斯时,我再转移到沃斯堡。这个想法很简单,却行不通。在初次凝视得克萨斯教科书仓库大楼、并强烈地感觉到它——就像尼采所说的深渊[102]——也在凝视着我之后的几个星期后,我意识到这一点。

那个总统选举年的八月和九月,我开着森利纳在达拉斯闲逛,寻找公寓(这里没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我经常得停下来问路)。没有一间合适。

开始我以为问题出在公寓身上。后来,随着我对这个城市认识的加深,我意识到问题出在我自己身上。

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我不喜欢达拉斯。八个星期的努力钻研足以让我相信有很多东西让人不喜欢。《时代先锋报》(很多达拉斯人习惯称之为《失败先锋报》)是浅薄追随者们无聊的权威。

《达拉斯新闻早报》则会大肆渲染,谈论达拉斯和休斯敦如何“争先恐后,建造摩天大楼”,但社论中所说的摩天大楼,是一个被我逐渐视为“伟大的美国楼房崇拜”重重包围的建筑孤岛。报纸忽略了贫民窟。在贫民窟,种族之间的分界线已经开始熔化。再外围是无边无际的中产阶级住房,多半为二战和朝鲜战争老兵所有。这些老兵的妻子们成天用碧丽珠护理家具,用美泰克洗衣机洗衣服。平均每家有两个半孩子。青少年修剪草坪,用自行车送《失败先锋报》,用龟牌车蜡打理汽车,在晶体管收音机上鬼鬼祟祟地听查克·贝里的节目。

郊区带旋转喷水头草坪的房子外面,是广阔平坦的空地。转动的灌溉器四处可见,浇灌着棉花作物,但多数金字棉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垠的玉米和大豆。地道的达拉斯县特产是电子器件、纺织品、牛粪和黑色收入石油美元。

这个地区没有多少油井架,但是,当风从西边的二叠纪盆地吹来时,两座姊妹城市便散发出石油和天然气的气味。

市中心商业区挤满衣着华丽的人,尽显我认定的达拉斯风格:格子运动外衫,窄领带,奢华的领带夹(这些领带夹是金光闪闪的六十年代版,中间通常带有发光的钻石或者以假乱真的假钻石),白色桑撒贝特裤子,带有复杂针脚的花哨靴子。这些人在银行和投资公司上班。他们向城市西边出售大豆期货、石油租赁权和房地产。西边的土地上只生长着曼陀罗和风滚草。他们用戴着戒指的手拍打对方的肩膀,互称“朋友”。他们的皮带上,在2011年的商人挂手机的地方,大多是装着手枪的手工制作皮套。

到处是宣扬弹劾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的广告牌,展示着正在咆哮的赫鲁晓夫的广告牌(上面文字说明是:“不,赫鲁晓夫同志!我们会埋葬你!”);西商业街上有一则广告牌上写着“美国共产党赞成融合。考虑一下吧!”那张广告是由名叫茶党协会的机构赞助的。有两次,在表明属于犹太人的公司名上,我看见了被肥皂擦洗掉的纳粹万十字章。

我不喜欢达拉斯。不,不,决不!从我在阿道弗斯酒店登记入住,看见饭店餐厅领班抓住一个畏畏缩缩的年轻服务员的胳膊、朝他的脸大吼大叫那一刻起,我就不喜欢这座城市。然而,我的任务在这里,我得在这儿留下来。那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h3>10</h3>

9月22日,我终于找到一处看似能住的地方。

位于达拉斯北布莱克韦尔街。一处由独立车库改建的漂亮二联式公寓。最大的优点是:有空调。

最大的缺点是:房东雷·麦克·约翰逊是个种族主义者。他跟我说,要是我想住这里,最好离附近的格林维尔大道远点儿,那儿有很多黑人白人混杂出没的小酒馆,黑人们都带着刀,他称之为“弹簧刀”。

“我不惜一切反对黑鬼,”他告诉我。“是上帝将他们诅咒到这个地步,不是我。你知道的,不是吗?”

“我想我在《圣经》里没看到这个部分。”

他斜着眼睛,不相信地看着我。“你是什么,卫理公会派教徒?”

“是的,”我说。这么说似乎比说我什么也不信安全得多。

“你得融入浸信会礼拜,朋友。我们的教会欢迎新人。你住在这里,或许哪个星期天你可以跟我和我太太一起去。”

“或许吧,”我赞同地说,提醒自己在那个星期天得陷入昏迷。或许死掉。

此时,约翰逊先生回到了《圣经》上。

“你知道,诺亚有一次在方舟上喝醉了,他躺在床上,浑身赤裸。他的两个儿子不愿意看他,他们把脸转到另一个方向,在他身上盖了条毯子。

我不知道,或许是张床单。但是含姆——他是家里的黑人——对他父亲赤裸的身体袖手旁观,于是上帝诅咒他和他的种族变成伐木人和取水者。

背后的故事,就是这样了。《创世纪》,第九章。

你可以去查,安伯森先生。”

“啊,”我说,告诉自己一定得找个住处,我负担不起无限期地住在阿道弗斯酒店。告诉自己我可以跟有点儿种族主义的人住在一起,我不会受影响。告诉自己,这是这个时代的特征,很可能到处都是这样。只是我不太相信。“我会考虑一下,一两天之内给你答复,约翰逊先生。”

“你不会想等太久的,朋友。这个地方很抢手。

你今天运气不错。”

<h3>11</h3>

运气不错的这天又是个大热天,寻找住处让人口渴难耐。离开雷·麦克·约翰逊以后,我想喝杯啤酒。我决定去格林维尔大道。约翰逊先生劝我远离这个社区,但我想我应该去看个究竟。

他有两点是对的:街上没有种族界限(大体上),很喧闹,也很有生气。我停了车,在街上闲荡,尽情享受巡回演艺团的氛围。我走过二十几家酒吧,一些二轮电影院(进来吧,里面很“凉爽”,屋顶招牌上的旗帜在得克萨斯闷热而充斥着石油气味的风中拍打着),一家脱衣舞酒吧,街边的叫卖人大喊着“美女!美女!美女!世界上最棒的滑稽表演!你见过的最棒的滑稽表演!这些美女们都剃了毛,明白了吧?”我还经过了三四家“支票兑现和快速贷款”的店面。一家店门口的黑板上厚颜无耻地写着“诚信金融,信任是我们的口号”,上面写着“每日均线”,下面写着“仅供消遣”。戴着草帽、穿着背带裤的男士们(表情堪比专注的船夫)围着黑板站立,讨论着已经张贴出来的赔率。有些拿着赛马消息报,有的拿着《达拉斯新闻早报》体育版。

<i>仅供消遣</i>,我想,<i>是的,没错。</i>一时间我想起我的海滩小屋在夜里燃烧,火焰在海湾的风中冲向布满繁星的夜空。消遣有它的坏处,特别是赌博的时候。

音乐声混杂着啤酒味一齐从敞开的门廊里飘出来。我听见一间音乐小酒吧里传来杰瑞·李·刘易斯[103]的歌声《洛塔·夏金的一切》,隔壁的另一家酒吧则传来费林·赫斯基的《鸽子的翅膀》。

四个妓女提出要跟我私下交易,一个路边小贩向我兜售汽车轮毂罩,晶光闪亮的人造钻石装饰的折叠式剃须刀,得克萨斯州旗帜,旗帜上面的浮雕文字写着“别惹得克萨斯”。试着把这句话翻译成拉丁文看看吧。

这种令人烦恼、似曾相识的感觉非常强烈,这儿的一切仿佛都不对劲,一直都不对劲。这不可思议——我这辈子从没来过格林维尔大道——但不可否认,它关乎感性,而非理性。突然间,我不想喝啤酒了。我也不想租约翰逊先生改建的车库了,不管空调多棒。

我刚刚经过一间名叫沙漠玫瑰的酒吧,里面洛克-奥拉点播机上传来马迪·沃特斯[104]尖锐的歌声。我正要转身朝停车的地方走去,一个男人从里面飞跑出来。绊倒了,摔了个四肢朝天,引来黑暗的酒吧里一阵大笑。一个女人吼道:“别回来了,你这个没鸡巴的奇才!”这招致了更多(也更热烈的)笑声。

被逐出的顾客鼻子在流血——鼻子朝一边歪得厉害——左边脸上从太阳穴到下巴口子也在流血。他的眼睛睁得很大,惊恐万分。他抓住一根灯柱,拉着站起身时,被撕开的衬衫几乎拍打着膝盖。一站起身,他立刻四处张望,但什么都没看见。

我朝他走了一两步,走近他之前,先前问我要不要约会的妓女中的一个,穿着细高跟,摇摇摆摆地走上前来。她还算不上是女人,真的。她肯定不超过十六岁,长着一双深色的大眼睛,光滑的咖啡色皮肤。她在笑,但笑得不那么刻薄,当满脸是血的男人摇摇晃晃时,小姑娘抓住他的胳膊。“慢点儿,亲爱的,”她说。“你得坐下来,不然——”

他把衬衫拢到一起。装饰着珍珠的手枪——比我在梅琴体育用品店买的那支小很多,真比玩具枪大不了多少——挂在他没有系皮带的华达呢裤子肥胖的腰边。他裤子前裆的拉链有一半没拉上,我能看见剪裁宽大的短衬裤上印有红色的赛车。这一点我清楚地记得。他掏出枪,将枪口抵住妓女的腹部,扣动了扳机。手枪发出一声钝响,不会比“女人指”爆竹在锡罐里爆炸的声音更响。

女人尖叫着坐到人行道上,双手紧紧捂住肚子。

“你<i>开枪</i>射我!”声音听起来愤怒超过疼痛,但血开始从她手指间溢出。“你开枪射我,你这个杂种,你为什么<i>开枪</i>射我?”

他全然没有在意,只是猛地拉开沙漠玫瑰的门。我还站在他射杀漂亮年轻妓女的地方,部分是因为我被吓懵了,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这一切都是在一瞬间发生的。比奥斯瓦尔德杀害美国总统的时间可能长点儿,但不会长很多。

“这就是你想要的吗,琳达?”他叫喊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吗,我成全你!”

他把枪口对准自己的耳朵,扣动了扳机。

<h3>12</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