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排队剁手的俘虏</h3>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六月二十一,重庆通远门外的空地上,三万七千名明军聚集。他们被编成百十个长队,鱼贯前进,到队伍前的木案处,伸出右手,放在案上。
站在木案前的士兵手起刀落,那只手应声而断,留在案上,手指还在抖动。血如喷泉一样从断臂上喷出。执刀士兵一脚踢开他,喊到:“下一个,快点!”
这是明末农民起义军张献忠部在处理被俘明军。六月二十,张献忠攻破重庆城。这是他入川之后的第一个大胜仗,全军上下,兴高采烈。张献忠特别指示,虽然明军曾经顽抗,但八大王此次宽大为怀,俘虏一个不杀,仅剁手为戒。
这些俘虏没有理由不庆幸。但还有人希图进一步的侥幸。农民军明令伸右手,有人却伸出了左手。一刀下去,左手掉了,然而又被刀刃拦住:“右手!”
于是两只手都废掉了。
剁手是张献忠部惯行之事。其作用有三:一是作为对负隅顽抗之人的惩罚;二是防止这些人以后再持兵器,与起义军为敌,这就是他们必剁右手的原因;三是让这些人作为活教材,让未征服地区知道抗拒义军的后果,以散布恐怖,达到震慑的目的。
这些断手的士兵被放出城,逃奔各自老家。他们把恐怖像瘟疫一样传播到了四川的各个角落。
传说中的“劫数”似乎真的要降临了。
<h3>一日一夜黑风起</h3>
中国人对佛经里的“劫难”二字有着独特的解读。劫难并非像佛经所言千万年才发生,而是每隔一二百年就要降临中国大地一次。
每隔一二百年,人口增长和社会不公就要压垮王朝的纲纪,劫难如约降临。平时循规蹈矩的人们失去理智,相互杀戮,血流成河,王公大人们为贪婪付出了代价,雄伟的建筑与山积的财富化为灰烬。
劫难过后,人口锐减,吸够了血的土地又重新蓄足了肥力以供养新一轮的繁荣,新的王朝在废墟上巍然建立。
中国历史就是这样了无新意地循环,一代代先人的灾难记忆,积淀成中国人心灵深处的集体无意识,愚民百姓虽然缺乏把握历史规律的理性能力,却不乏体察历史节奏的感性直觉。每有天灾人疫,老人们就会念叨:“老天爷又要收人了。”
天下大乱前,常常会出现种种耸人听闻的预言:“近世将遭大劫,天地昏暗,日月无光,人民非被刀兵水火,即罗奇疾。”“一日一夜黑风起,吹死人民无数,白骨堆山,血流成海……”
明末义军纷起,陕西、山西、河南、湖北四地鱼烂之时,四川相对平静。他处赤地千里,灾异流行,天府之国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一派太平景象。豪门大户斗鸡走马,争奢竞侈,似乎他处的灾难与四川毫不相关。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首不祥的歌谣在歌舞升平的巴蜀大地悄悄流传开来:“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
又有一首同样阴森:“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有屋无人住,有地无人耕。”
大人们听了,每每喝止孩子:“不要唱!”拉过来打屁股。
然而,还是禁不住。
谁也说不清这些歌谣起自何时,来自何方。它们就像毒瘴一样,从静僻幽深的山阴水涯处弥散出来,带着刺骨的寒意,让在太平世界中生长起来的四川人不禁暗暗打一个寒战。
四川人不久之后的遭遇,可谓与这首歌谣分毫不爽。中国人的预言能力让人震惊。然而,无奈的是,这种预言能力却丝毫无助于这片土地上的人逃脱将要罹受的灾难。这就是这片土地的诡异之处。
所以,中国人说,“在劫难逃”。
<h3>亲历者余瑞紫的记忆</h3>
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十一月,张献忠占领了湖南全部和江西一部。这是他起义以来占地最广的一次,按理他该以此为根据地,以图霸业。
然而,此时李自成已横扫北中国,北京指日可下,一统帝国的大势已显。张献忠既然不甘心向李自成俯首称臣,那只有及早放弃这块与李军接壤的地方,远离李自成的卧榻,以待将来。
天下易守难攻之地,无过于蜀。就帝国而言,四川僻处一隅,北有秦岭,东有三峡,都是天险。蜀中又有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足可立国图存。
张献忠是个勇于决断的人。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春,他率全军溯江而上,沿巴东、巫山、奉节一线进入四川,准备“暂取巴蜀为根,然后兴师平定天下”,于是便有了重庆之战。
破城之后张献忠部的作为,史书上只有简单扼要的寥寥几笔:“重庆城陷,(明宗室瑞)王被执,夫人、世子,阖门自尽。”“大杀”,“自瑞王以下,死者万人”,“贼断军士臂三万七千人”。
和平时代的人们也许无法通过这寥寥二十几字感受彼时重庆人在劫波中遭遇的恐惧和痛苦。古往今来,在东方这片土地上,战争中的某些内容不过是毫无新意的重复,比如火灾、屠杀、妇女的罹难。数年之前,张献忠攻破安徽庐州城(今安徽合肥)时,城中一位叫余瑞紫的读书人曾在文章中记载了张部的所作所为。我们可以借用余瑞紫的这些记载,了解那个时代“城破”这两个字对百姓意味着什么——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张献忠部转掠安徽。
五月初六日,天还没亮,安徽庐州城内忽然鼓噪大起,人民骚动。原来张献忠部已在市民睡梦之时突袭攻破了庐州城,街上不断驰过张军的马队。余家上下顿时乱成一团,七嘴八舌讨论怎么办。余瑞紫回忆说:“我母亲说:‘你快跑,别管我!’老婆也叫道:‘快跑,别连累你!我不过一死!’我于是和二弟一起离家逃跑。”
灾难到来之时,与西方人妇女、孩子优先相反,在生活中牺牲惯了的中国女人会一如既往地将活的机会让给男人,而中国男人则当仁不让,清人王秀楚撰《扬州十日记》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余瑞紫与弟弟跑了。“到鼓楼南街,街上人已挤满了。往南走,南边是张献忠的士兵,往北跑,北面也已经被张军把守。人们两头乱窜,如鱼游釜中,二弟和我此时失散了。我见街边一户人家门虚掩着,就钻进去,钻到了这家卧室床下。这时,又有一个人也在慌乱中跑进了这个院子。后面紧跟着一个张军。那个人吓得要死,浑身发抖,幸那个军人对他说:‘你不用怕,不杀你,吾们老爷要吾们来安抚你们。’”
余瑞紫闻听此言,想既然他们不杀人,不如出来,要不然一会儿军人搜完了东西放火烧屋,自己反倒无处可逃。于是,战战兢兢地爬了出来。
那个军人在院里找到了两头大驴,命两人牵着,到十字街去搬东西。路上经过一家门口,有一个老人守着门。军人问他:“家里有牲口吗?”老头回答:“没有。”军人挥刀,把老头劈头砍死。进院搜寻,果然没有牲口,只搜出了一大堆绸缎衣服,放在驴背上驮着,来到西门外放下。余瑞紫又被军人押着回城内去找酒。
路上恰路过余家,余瑞紫“从火巷中一望,只见老祖母还扶着后门框站着往外看,我也不敢和她打个招呼。这时,我还不知道母亲已经尽节自沉于水塘中,我老婆也跳到塘里,所幸没有没颈,头掩在浮萍之中,得了一命。我弟媳妇周氏晚了一步,刚刚跑到塘边,就被进院来的张军扯住,周氏尽力挣扎,被张军一刀砍在脖子上,昏厥过去。刀砍得不深,没有砍断喉咙,迁延到第二年六月才死去”。
妇女的大量死亡是东方攻城战争中的固定情节。她们的自觉性也一再令人惊讶。她们壮烈得懦弱,高尚得简单。
余瑞紫抬着酒坛,路过回龙桥巷。“到赵家塘石台砌边,只见满塘妇女,有淹死的,横尸水面,也有许多没死的,在塘中半浮半沉。台砌上还站着一个老妇人和一个少妇,犹豫着不敢往下跳。看见我们过来了,那少妇才要往塘里奔。押我的军人上前一把扯去要带走,妇人大哭挣扎。老妇人战战兢兢地从旁劝道:‘千岁爷爷叫你去,你就去吧!’妇人越发大哭不去。”
余瑞紫大着胆子上前劝这位军人说:“老爷,这么偌大一个城,还少这么一个女人?这水淋淋的要她做什么?”这位军爷心肠不错,放过了这个妇人。
<h3>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h3>
农民起义军的作风和军纪,是历史阅读者所无法回避的问题。
和我们在课本上和电视里所看到的不同,中国历史上历朝的农民起义军,真正秋毫无犯的并不多见。大多数起义军所过之处,难免玉石俱焚。
其实,农民军自己并不讳言自己的暴力和残酷。“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即是张献忠部一贯的宣传口号。
即使是以军纪严明著称的李自成部,在向北京进发的途中,也同样发布命令:义军兵临城下,不许抵抗。起义军放第一声炮,城中掌印官要出城迎降;放第二声炮,城中绅士要出城投降;放第三声炮,全城百姓要跪在街边,迎接起义军入城。如果略有抵抗,则破城之后,必大举屠杀,“寸草不留”。在史书中,并不乏李自成屠城的记载。
就连在《水浒传》中,那些用理想的笔墨塑造出来的好汉们,也视“洗荡”村庄为常事。宋江攻下有“一二万人家”的祝家庄后,立刻“与吴用商议道,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只因石秀说道,祝家庄里有一个老人,曾经给梁山好汉们指路,“不可屈坏了这等好人”。宋江这才大发善心,唤来老人,对他说:“不是你这个老人面上有恩,就把你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因为你一家为善,以此饶了你这一境村坊人民。”
对农民起义军的军纪作风,其实不能苛求。这些好汉们拿起刀枪前,手里握的是锄头。他们文化素质低下,聚集在起义的大旗下,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什么“纲领”,而仅仅是因为饥饿。很难想象,仅仅因为握住了武器,他们就会从“愚昧狭隘”的中国农民瞬间化蛹为蝶成“革命战士”。
<h3>农民起义的本质</h3>
中国的农民起义,是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
中学历史课本上说农民起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故自秦始皇以来,每隔百十年,华夏大地上就会有一次农民起义来“沉重打击地主阶级的统治”,“调整生产关系”,“迫使后继王朝调整统治政策”,“推动历史前进”。
那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人们耳熟能详:陈胜吴广、红巾黄巾、瓦岗寨梁山泊、李自成洪秀全……除去这些大型起义之外,地区性、局部性的起义更是遍布中国历史的每一页。仅清朝二百多年间,散见于《清实录》的农民起义在三百次以上。
然而,略翻一下世界史,人们就会惊奇地发现,“农民起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规律只在中国有效。西方的农民起义为数甚少。西欧从八世纪起,史书上才出现农民起义的记载,从那时起到十六世纪八百年间,几十个国家里数得上的农民起义总共不过七八次。
西方没有一个王朝是被农民起义推翻的。西罗马帝国存在了一千多年,内部矛盾也曾十分尖锐,但没有发生一次导致改朝换代的全民族革命。
中国的农民起义使命是改朝换代,规模巨大,破坏力惊人。而西方农民起义则更像是一种社会运动,破坏性远较中国为小。997年,诺曼底地区的农民举行过一次大起义,一位编年史家记载说,这次起义的原因是农民要“按自己的法规来使用森林附属地和水源”。1024年,法国布列塔尼起义,以恢复古老的村社制度为目标。1525年,爆发德国农民战争,主要目的是宗教述求,为了增进“上帝的荣耀”,实现“基督教弟兄之爱”。
如果把起义简单地等同于革命,我们几乎可以推导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革命、最尚武、最关心政治的农民。
可事实显然不是这样。众所周知,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忍耐力最强、最能吃苦、最能承受社会不公正的一个群体。
这样的人群甘愿以生命为代价来选择起义,解释只能有一个:走投无路。
<h3>农民和农奴的区别</h3>
中国农民被称为“民”、“百姓”,而西方农民被称为“农奴”。从字面上看,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远高于西方。然而,事实却是相反。
中国农民是世界上被控制得最严密的一个群体。
早在商鞅和孟子的时代,政治家们就已认定,只有让农民处于既不“转死沟壑”,又无“余粟”、“余力”、“余智”去“舍本而事末”,使他们世世代代“死徙无出乡”,才能保证天下太平。从极早开始,中国政治家们就发明了“户口制度”和“保甲制度”这双重控制体系,天涯海角内的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被毫无遗漏地织入帝国行政网络之内。
在这个控制体系中,居民们一生下来就被登记注册,不许随便迁移,不许随便改变职业,并且相互监视,实行连坐。一家有罪,邻里遭殃。
这种控制,实际上比西欧那种庄园农奴制度对农奴的束缚要严密得多。
与此同时,历朝政府又坚持不懈地阻断民间社会自发组织的渠道,厉行打击民间的宗教组织和集会结社行为,使农民在政治上永远处于一盘散沙状态。比如元朝政府,禁止汉人划龙舟、赶集、夜间点灯。靠白莲教红巾军起家的朱元璋,登基后立刻取缔了白莲教。大清律则明确规定,百姓之间结拜兄弟是犯罪行为。
如此严密的社会控制,目的当然是为了“万世一系”,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剥夺农民们的财富以供养自己。中国政权对农民征课的各种租税,实际上总是远远超过官方字面上的“十五税一”、“三十税一”之类的限额。
从战国到明清,两千多年间,中国的农民,只有在农民起义后建立的新王朝初期三十年内,能够温饱之后,略有所余。而其余大多数时期里,都处在为温饱而奋斗终生的处境之下。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欧洲农奴比起来要低很多。
据学者推算,中国农民去掉赋税后,人均占有粮食通常低于六百四十斤。而在中世纪欧洲,一个农奴的年粮食消费量就达到一千零七十斤。而且,就连这低水平的生存,也多次被大的自然灾害和社会动乱所打断。
专制权力发展的规律只能是越来越贪婪。尤其是每当一个王朝进入它的中后期,庞大的官僚机器和官僚队伍总是要像肿瘤一般进入无法抑止的膨胀阶段。与此同时,人口越来越多,人均占有资源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人掉落到基本生活水平线下。饿殍遍地,鬻儿卖女,是每一个王朝末期必然出现的悲惨景象。
<h3>刮人肉者如屠猪狗</h3>
在明末,农民们被逼到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落?
关于那时社会危机的记载和描述已经太多了,在这里只需要引用下面两例资料:
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官员吴应箕在一封信里,谈到他途经河南真阳的见闻:“今天走了四十里路,这四十里,都是废耕之田,一望皆黄茅白草,两边的村庄都成了废墟。我问当地人,问为什么不耕种。几个人同声说:‘差役太重,承受不了,只好逃亡去了。人走了,地自然就没人种了。’当地人说,一家逃走了,他家的差税就被归到他本家或者亲戚名下,久之,本家或者亲戚也没办法,也逃了。剩的人越少,每家承担的差税越重,一来二去,全村都逃光了,就造成如今的现状。”
在政府的过度榨取下,农民们无法承受农业税的重压,不得不走上流亡之路。这尚是承平年景所见。而灾荒一来,农民就更无路可走了。
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山东诸城县举人陈其猷(yóu)进京会试,途经灾荒地区,依据亲身见闻,给皇帝上书:“臣自正月离家北上,出境二十里,见道旁刮人肉者如屠猪狗,不少(稍)避人,人视之亦不为怪。于是毛骨懔懔。又行半日,见老妪持一死儿,且烹且哭。因问曰:‘既欲食之,何必哭?’妪曰:‘此吾儿,弃之且为人食,故宁自充腹耳。’臣因此数日饮食不能甘。”
<h3>缺乏弹性的权力</h3>
西欧的农奴不仅比中国商周时候的“众人”、“农夫”具有高得多的独立性,就是较之秦汉以后的“百姓”也拥有较大的自主活动余地。他们吃的是面包和肉。他们当然也有可能受到过度的侵害,但由于西方社会从来没有发展到如中国这样高度一元化和高度刚性的程度,农民们在与领主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有各种反抗的渠道,比如联合起来向国王进行请愿。
欧洲国王们的王权是脆弱的,国王也需要依靠普通百姓的力量,来与贵族博弈。这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形成一定程度的契约关系。当内部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被统治阶级有渠道进行诉求,不同利益集团会坐到一张谈判桌上来协调各方的关系。这就是西方社会没有中国这样多而且剧烈的农民起义的原因。
中国农民却没有类似的诉求渠道。他们是被取消了嘴巴并且被分割成一盘散沙的“沉默的大多数”,是社会中最容易受损害的群体。他们没有组织起来推举自己的代言人来与其他阶层博弈的可能,而“青天大老爷”在史书中出现的次数又太少。
拦轿喊冤,进京上访,不但困难重重而且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在忍无可忍之时,他们也会自发选择聚众示威甚至小规模暴乱等手段来进行抗争。
然而,不幸的是,他们的抗争几乎从来没有成功过。这种自发组织起来的行为,触发了历朝统治者的大忌,帝王们对这类行为从来都是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让我们来看一个典型案例。
乾隆皇帝统治后期,由于人口激增,地租迅速上涨,在帝国许多地方出现了佃户要求减租的社会风潮。一开始,这种诉求是和平的,通过直接向县令跪求或者罢市的方式进行。然而,官府不是不闻不问,就是敷衍过去。
于是,有的地方采取了比较激烈的行动。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福建上杭县民罗日光等人“聚众会议”,暴力抗租。群众性的暴力事件触动了帝国最敏感的政治神经,这一事件立刻被报告到皇帝那里,乾隆很快专门下达了谕令:
借减租起衅,逞凶不法,此风断不可长,着严拿从重究处,以惩凶顽,毋得疏纵……乾隆皇帝本人是一个非常重视民生的君主。他当政时,曾多次普免天下钱粮。甚至,在诗文中对饥肠辘辘的百姓也颇具同情、怜悯之心,至于“所愧泽末薄”“展转增叹息”一类悯农自责之句更是比比皆是。但是,当“安定”与“百姓疾苦”发生冲突时,他毫不迟疑地选择了前者。
他担心以下抗上的“风”一开,会威胁到“纲纪”,逐渐动摇大清的基础。对此类群众闹事,他必亲下谕旨,屡屡强调“此等刁风,不可长也,当严拿务获首犯奏闻”,“严行究治,以惩刁风,毋得稍存姑息”,“刁风由兹斯长,不可不为远忧也”,要求各地官员务必把动乱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于民众与政府的纠纷,乾隆讲过至为精彩的话:“州县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讦其父母,朕岂肯听一面之词,开挟制之风?譬如祖虽爱其孙,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风断不可长!”官员是民之父母,那么皇帝自然是民之祖父了。祖父虽然爱孙子,但是绝对不会助长孙子反抗其父母的恶习;今天反抗了父母,明天就会反抗祖父。
这就是专制统治的逻辑。
在专制思维的禁锢下,政府面对百姓,永远是一副严厉的面孔,绝不认错,从不退让,永远保持着不断逼近的姿态。百姓面对官府,永远是一种恐惧、躲避和驯服的表情,只有永远不断退却、无限度忍让这一种选择。一方过于蛮横,缺乏约束,一方过于懦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在这样一个没有自我纠错能力的社会里,当官进民退到逼近生存这一底线时,只剩下造反这一种可能。
<h3>稀里糊涂的起义</h3>
造反,在现代汉语里是最雄性、最革命、最光荣的词汇。然而,在旧时代的语言里,却是最丑陋、最罪恶、最让人避之不及的两个字。
造反不仅意味着一个农民要冒满门抄斩的风险,而且要与他自己的世界观、道德规范或者说“纲常”为敌。与我们高喊的“造反有理”相反,广大农民们受的教育是“造反有罪”。正如宋江所说,上山入伙,“上逆天理,下违父教,做了不忠不孝的人在世,虽生何益?”
只有死到临头时,农民们才会把手伸向了身边那本来伸手可及的粮食:
“民有不甘心死亡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间有(被捕)获者亦恬不知畏,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如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反正怎么都是一个死,相比之下,饿死和做强盗被杀死相比,还是被杀死为好。因为死前,毕竟能饱食几天。
中国的农民“起义”,更多时候是一种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后的歇斯底里,而不是一种有计划、有意识、有组织的行动。
一人带头,群起响应。在大多数情况下,缺的只是“出头的椽子”。
这些“起义领袖”们,其实不过是一群被饥饿折磨得丧失了理智的人。
他们中并没有谁想到自己的行为是“起义”。然而,从抢到第一袋米开始,他们就成了盗贼,成了最罪恶的人,他们稀里糊涂中,发现自己居然成了整个社会的敌人和猎物,成了官兵围剿的对象。他们只好随手拿起身边的菜刀和锄头,试图抵抗一下。
于是,“起义”开始了。
<h3>一支没有番号的人马</h3>
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呢?他们没有番号、旗帜,没有盔甲、武器;他们穿着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衣服,手里握着菜刀、锄头、扁担,前头还赶着自家的一头小毛驴,驴上面坐着老婆孩子。一位曾经被农民起义军掳入军中的读书人,这样回忆他的见闻:“又服饰不经,或戎服,以白缯缠首。或纱帽补服,文武九品互用;或取神庙金色幞头及龙袍着之。而其下参游都守备则尤不伦,有衣冠至璀璨者,有褴褛类乞丐者,每朔望则杂沓而至。”
这支庞杂的队伍看上去人数众多,其实真正能参加战斗的并没有几个。
他们的主要兴趣是粮食和财物,吸引他们这支部队的是前头的土围子、大庄院、小城镇,促使他们攻下了土围子之后,又迅速启程的是后面尾随不舍的官兵。
被逼到绝路的他们不得不回过头来面对正规军。两军交接,多数是这些业余战士一败涂地,于是,头颅如砍瓜切菜般在地下滚动,人们四散奔逃,一支看起来声势浩大的队伍就此消失。也有一些时候,这些犹斗的困兽在临死关头突然暴发出惊人的能量,他们舍命反击,让那些虚骄的官兵反倒大吃一惊,乱了阵脚,败下阵去。
惊魂初定的起义队伍发现,那些武器精良的官兵战斗意志其实并没有他们强烈。随着胜利的增多,他们的自信心日益增长,经验越来越丰富,号召力越来越强,于是渐渐成了一支劲旅,有了被以“贼”或“匪”的恶名写进方志野史甚至正史的资格,并且开始在地方甚至帝国挂号,劳动地方大员,日夜与他们周旋。
<h3>暴力的狂欢</h3>
相对正规军,他们的组织能力、军事技术和战术水平显然都相当业余。
他们的军事教材,就是《水浒传》、《三国演义》。他们的军事领袖,都是自学成才,在失败中逐渐成长。
他们不需要后勤部门和装备部门,打到哪里抢到哪里。如果有饥民大批来投,他们当然欢迎。如果没人来壮大队伍,他们也不发愁。东晋孙恩起义,“所过城邑,焚掠一空,单留强壮者编入队伍,妇女老弱,皆投诸水中”。
关于明末的起义队伍,也常有这样的记载:他们想发展队伍,就把一村一寨的房屋都烧光,强迫一村的青壮入伙。他们拿着刀一个一个逼问,是想回家还是想留下来。如果这个人不识相,说想回家,那么他们便说:“那好,我就送你回家。”一刀砍了完事。
如果愿意留下来,他们还要追问你家里有没有老婆孩子。如果说有,还要问:“想不想她们?”如果回答是想,那么,对不起,也得一刀砍了。如果谁被逼入伙后又逃跑,那么,不是割了耳朵就是割去鼻子,以为警戒。
握惯了锄头的手,笨拙地握住了武器。雪亮的刀锋让他们感到新鲜和刺激。刀锋割断了土地系在他们脚上的镣铐,让他们突然感觉到难以承受的自由,身体轻飘飘的,像是要飞上天空。
这些淳朴善良逆来顺受的农民突然变成了另一种人们所不了解的种群。
他们的生活完全靠暴力来维持,抢财宝抢粮食也抢衣服抢女人,抢完之后还要放一把火,称为“放亮儿”。
暴力使他们获得了权力。他们看上了哪个女人,只需把刀往她的脖子上一架,他们想要哪件财宝,只需用刀指一下它的主人。原来不敢想象的大户人家精美内宅,他们进去了,而且还可以随心所欲地在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上坐卧糟蹋。从来没有穿过的绫罗穿在了身上,沉甸甸的银子塞满了口袋。
刀枪的收入显然比锄头迅速得多,也丰富得多。我们可以想象起义者们燃烧的激情。也许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自己原来的生活猪狗不如。暴力使他们头一次获得了远远大于期望的权力与尊严。
他们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们的领袖,攻城略地,打家劫舍,每一天都是节日,每一刻都似狂欢。即使第二天死去,也心甘情愿!
他们发现了暴力的乐趣。
他们的兵锋首先指向的当然是官吏。陈胜初起兵之时,“诸郡县苦秦吏暴,争杀其长吏,将以应胜”。孙恩起兵,所至之处,把各县县令做成肉酱,让他们的老婆孩子们吃,不肯吃则将其“肢解”。隋末农民起义军是“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杀之”。唐末黄巢陷京师,“其徒各出大掠,杀人满街,巢不能禁,尤憎官吏,得者皆杀之”。南宋钟相、杨幺农民起义军也是“焚官府、城市、寺观、神庙及豪右之家,杀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及有仇隙之人”。北宋方腊起义,“陷数州,凡得官吏,必断脔支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而张献忠李自成每破一城池,也是必先斩皇室宗亲及地方官吏。
官吏们欠农民的太多了,农民们遭遇了太多的暴政、贪婪和不公,因为缺乏正常的舒张渠道,他们应对生活中一切不公的唯一态度就是忍耐。
然而,极端能忍耐与极端的非理性暴力,正是一个扭曲人格的相辅相成的两面。在他们顺从的表情下,仇恨和恶毒早已日积月累成深潭。现在,所有的绳子都戛然而断,被压制在人性最深层的险恶、野蛮以及报复欲望倾巢而出。
在失去理智的那一刻,这个世界上最驯良的人种就变成了最凶恶的一群。秩序现在得为自己的僵化付出代价,这个世界上最保守理智的帝国每几百年就要发疯一次,以抒解自己长年累月的压抑。历史用这样残酷的方式给了他们“公平”,完成了他们的心理舒张。然而,在这短暂的暴发之后,等待他们的,是又一轮几百年漫长的禁锢和心理摧残。
<h3>为暴力而暴力</h3>
除了这些“革命的”或者至少也是迫不得已的、必要的暴力行为,有些农民军似乎还纯粹为了暴力而暴力,“残酷”有时甚至成了一种娱乐。翻开清人彭孙贻专门记载明末农民起义的《平寇志》,这种血腥文字比比皆是。
自称闯王的高迎祥一次劫得了五个漂亮女人,把其中最漂亮的邢氏送给李自成做压寨夫人。张献忠则根本不要什么压寨夫人,他抢得美女,只留宿一夜,第二天早起就拉出去杀掉。
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年初,李自成与张献忠合兵攻取了朱元璋的老家凤阳。农民军焚毁了凤阳雄伟高大的宫殿,烧掉了明皇陵三十万株参天巨松,大火燃烧数日,“光烛百里”,“士民被杀者数万,剖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二万二千六百五十余间”。
从凤阳撤走后,他们又奔向安徽六合。“是日围六合……裸妇数千,詈于城下,愧沮者磔之。”抓来几千名妇女,命令她们脱光衣服,向城上叫骂,激城内守兵出战。谁不大声骂,就把谁碎尸。这是农民军惯用的攻城手段。除此之外,他们还“聚小儿百十,环木焚之,听其哀号为笑乐”。
同年十二月,农民军攻陷安徽霍山。“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夫与父,淫其妻女,然后杀之者。有驱人父,淫其女,而后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其腹中男女,剖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儿于内,观其跳号以为乐者。有缚人于地,刳其腹实以米豆饲群羊,取人血和米煮粥以饲驴马。所掠子女百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而去,暴酷亘古未有。”
人类暴力想象的翅膀飞不出同一片天空。强迫父亲强奸女儿,解剖孕妇验证婴儿的性别,这些场面向前可追溯到商纣或者古罗马时期,以后在清军入关以及日本侵华时也屡屡再现。
<h3>从良民到魔鬼</h3>
这些围在炸婴儿的油锅前大笑的人,可能几个月前还在田里劳作。如果那个时候你在田间与他路遇,他会对你憨憨一笑,局促地给你让路。如果你是个过客,到他家借口水喝,他会热情地让你进屋,说不定还会尽地主之谊,从园子里摘几个黄瓜让你尝尝。也许是一场天灾让他破产,也许是一次仇杀让他逃离家乡,也许他是被路过的农民军烧了房子,挟裹而来。
然而,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从中国社会最老实本分的农民角色,转化为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暴徒。命运改变一个人,就像魔术一样不可思议,然而又顺理成章。人性远比我们所了解的要复杂得多。
《水浒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样本:禁军教头林冲本来是一个老实内敛、温文儒雅的人。然而,在杀了仇敌准备落草之后,为人行事的风格突然大变:他去奔梁山的路上,经过一处庄院,向人家讨酒吃。人家不给,他居然拿起长枪来,冲上前一顿暴打,把庄客们都打跑了,他大大咧咧坐下,快意道:“都去了,老爷快活吃酒。”
变化的并不是林冲的性格结构,而是他的自我角色认识。他已经自认为是“准强盗”,一个要靠杀人抢劫活命的人,自然没有必要再遵循一个良民的伦理规范。自己一个要落草的人,还怕个甚!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一不做二不休,充分享受暴力给自己带来的自由。到了梁山泊,为了入伙,他急吼吼地寻找无辜的过往客商,要借人家的头来做送给梁山泊的“见面礼”。
那些起义的农民们何尝不是如此?他们被饥饿驱使,被官府所追逐,如果起义领袖的素质不高,不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精神动员和纪律约束,那么他们很容易放弃伦理规范,把自己交给本能,按“乱民”、“贼寇”、“强盗”的活法来活。
就像心理学家早就指出的那样,暴力确实能给人带来快感,这种快感还很容易上瘾。军事生涯是艰苦、紧张、枯燥的,折磨俘虏,放纵暴力甚至是许多军队里唯一的娱乐。小俣行男著《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记载,日本军人在华烧房子烧上了瘾:“有的士兵就这么说:‘队长,我不见火灾就睡不着,今晚上也让我烧它两三幢吧!’”战场往往使人——不仅仅是日本人——丧失人性。
在明末诸军中,张献忠部对这种“娱乐”最为热衷。
<h3>陕北青年张献忠</h3>
明末农民军的著名领袖张献忠,虽大名鼎鼎,我们对他本人的了解其实很少。史家的笔墨都消耗在张的“残酷好杀”上,关于其他事迹,勾稽所得,寥寥无几。
我们所能确切知道的,是他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正是万历皇帝的消极怠工愈演愈烈趋于极致的年代,明王朝的灭亡已在此时埋下伏笔。此时欧洲经过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正处于与中国擦肩而过超越中国而去的前夜。
那一年,除了这位后来农民起义领袖的诞生,世界上并没有其他太重要的事情发生。如果努力搜索,还可以列出勉强可算做大事的几件:英国的莎士比亚在那一年写出了经典之作《麦克白》;德国的开普勒在《蛇夫足下的新星》一文中记载了超新星的爆发;欧洲人在此年东渡寻找黄金和香料时,首次发现了澳大利亚;也是在这一年,巧克力饮料的配方开始在西方流行。
张献忠是延安人,黄土高原上裹着白羊肚手巾面孔黧(lí)黑两颊坨红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牙齿的陕北青年。应该会唱几句信天游,至于水平如何,就不好说了。
出身当然是贫苦了。祖上是军籍,也就是职业军人,那个时代军人是被人瞧不起的贱业。“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到父亲这一辈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做了个走乡串寨卖些针头线脑的小贩。母亲则在农闲时节,织炕席到集上去卖,补贴家用。从小应该挨过饿,受过冻,吃过苦,受过地主家的孩子欺负。这都是很保险的推测。
据说是和李自成一样,张献忠被爹妈强扭着脖子送进私塾读过两年书。
无奈天性和书本不亲,坐不住。在私塾两年,和同学打了无数的架,大字却没记住几个,父母无奈,只好任他放他的羊,任由他成天和村子里的半大后生们厮混。
在陕北定边,民风剽悍,人们农闲之余,爱舞刀弄棍,不只为防身,也是一个娱乐。张献忠于此道颇有天分,练得也投入。他天性爽快,胆大。
“身材魁梧,剽劲果侠,声如巨雷,面目微黄”,朋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黄虎”。
野史说他,“阴谋多狡”,“及长,益无赖”。很快他就打遍四邻八乡无敌手,成了年轻后生里“有号”的人物。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没事时,只能纠集几个同样好勇斗狠的朋友,到镇上的小酒馆,像《水浒传》里那样,切上二斤熟牛肉,打上两角浊白酒,吃得酒酣耳热,吹吹牛,“教量些枪棒”,说些“江湖上好汉们的勾当”,“卖弄胸中许多豪杰的事务”。回来捎半斤残酒,顺路偷只鸡,偷几把蚕豆,找个人家赌上一宿,第二天回家挨老妈一顿痛骂,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h3>从“基层捕快”到“八大王”</h3>
张献忠投身起义以前的确切经历,在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我们仅仅打捞上了四个汉字:“捕快”和“边兵”。
然而,这四个字,包含着相当丰富的信息含量。
地方“捕快”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刑警。正如我们从通俗小说中了解到的那样,传统中国的基层公检法部门的干部素质不高,往往是流氓、罪犯或者地方上好勇斗狠之徒出身。
比如县公安局的巡警队队长武松、监狱里的小牢子李逵都是遇赦的逃犯出身,“历城捕快”秦琼同样有过发配经历。他们警匪勾结,与黑社会亲如一家,并且往往在小说中最终成为“黑社会骨干”。
被革职之后投身“边兵”,对失业的张献忠来说应该是一个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的选择。正如前面所说,旧中国的“军人”是个被人瞧不起的,几乎是半囚徒式的职业。
为了防止他们逃亡,政府给他们脸上刺字,对待一如罪犯。他们缺乏自尊,兵饷又常常被扣,所以纪律极坏,视烧杀抢掠为常事。用王学泰先生的话说:“不少队伍简直就是流氓团体。”
从“捕快”、“边兵”四个字里我们可以推断,在当上捕快前,张献忠在地方上已经半流氓化了。“基层警察”整日吃拿卡要的生涯,很有可能使他进一步流氓化。
虽然无法确知张献忠参加的“边兵”状况到底如何,但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推测,军队生活带给张献忠的,不仅仅是军事常识,或多或少,还会有当时军队普遍的“兵痞”习气。
考察张献忠的性格,我们应该注意到以下事实:在投奔起义军前,张献忠的生活一直是失败的。他的学生时代显然不成功,大字没记住几个,因为爱打架,没少挨老师的板子。
进入官府,成为捕快,这对社会底层出身的他,是一个改变命运的好机会,然而他没能把握住,屡屡违犯纪律,最终被革职。
走投无路投了军,在军营中他又不遵守军纪,犯下了死罪。因为军官陈洪范为其说情,方免一死,挨了一百军棍,被关入狱中。出狱后,穷无所归,正值各地起义军蜂起,遂投入起义军中。
结合他后来的人生轨迹,我们可以判断,张献忠有着一定的反社会型人格倾向。他不甘心居于人下,有着强烈的改变命运的愿望。但他又容易冲动与暴怒,情绪极不稳定,不善自我克制,叛逆心理很强,尤其不善于跟上级相处。这一切导致他在正常社会中屡受挫折。如果大明天下继续太平,也许他一生会在监狱中而不是马背上度过。
对他来讲,生在乱世,生逢其时。
乱世有乱世的魅力。在天翻地覆的明朝末年,一切秩序都被颠倒,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公子王孙转眼间变成了乞丐,昨天的饥民今天却自封为王侯。懦弱不再是生存的法宝,善良成了悲剧的理由。谁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自由,无边无际地摆在那些想入非非者的面前,像汪洋大海诱惑干渴的鱼儿。男性的血液很容易在身边倏乎闪动的欲望中点燃,化作危险的火种。
由军人而变为“流贼”,张献忠发现,他作了一个正确无比的选择。
在官军里虽然也有前途,但是毕竟有着森严的等级秩序,有着林林总总的规矩,更主要的,有着种种让人郁闷的腐败、倾轧、不公。而在起义军中,机会似乎更为均等,也更能让人快意恩仇。勇气和智慧就是全部的资本,上马杀人,下马饮酒,天不收,地不管,何等潇洒快活!天昏地暗之中,谁知道明天自己还能不能活着。为什么不趁着心雄气壮之时,痛痛快快地做一回乱世枭雄,也不枉来人世一回!
投奔义军之初,他和李自成一样,不过是一个小小伍长。凭着智力、勇气和天生的领袖气质,他和李自成差不多同时在起义军中出人头地,成为独领一军的首领。李自成号称“八队闯将”,张献忠号称“西营八大王”。
<h3>打仗靠流氓</h3>
在诸义军领袖中,因为性情投合,张献忠最喜招徕亡命之徒。和张献忠一样,张军的主要成分是“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拦路抢劫的强盗)、难民”,从职业军人转变而来的人尤多。
其中,有不少如毛泽东所说的“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多迷信职业家”。“打仗靠流氓”,这是农民战争初起时的一个特殊现象。在特殊时期,“流氓分子”也可以发挥特殊作用。
多年征战,张献忠的部下都成了老兵痞、“勇敢分子”。这使他的军队战斗力高于其他的乌合之众。一位明朝军官,曾说张的部队对于作战是“习惯成自然。每个人脸上身上没有囫囵个的,铅子、箭头,处处皆是。他们暋(mǐn)不畏死,一听说官兵来了,都兴奋异常,听说要打仗简直和打猎一样高兴。我方部队正在观望害怕,他们却毫不畏惧,老于此道”。
从这样一则记载,可以看出张献忠部起义军战斗素养的高超。张部攻取吉安时,大队人马在后,只有“一骑至吉安城下”,城上见来人少,都“聚观”这个人要做些什么。只见这个人从怀里掏出一只铁钩,勾住城墙上突出来的灌木小树,三下两下,“跃而上”。守城兵大惊失色,“守者惊溃,大队驰入,城遂陷”。如此勇敢的战斗作风和高超娴熟的作战技能,当然是绝大部分明军所不及。
<h3>农民的淳朴和残暴</h3>
因为队伍的骨干由农民阶级的边缘分子“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难民”构成,张献忠部在明末诸军中把农民阶级的人格缺陷表现得最为明显。换句话说,张部是受底层文化的负面因素影响最深的一部。
一提起农民,我们的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罗中立油画《父亲》中那个满脸苦难、善良、坚忍的形象。在我们的思维定式里,“农民”这个词总是与“淳朴”、“勤劳”、“仁义”这些美好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相反,与“富贵”这个词距离最近的,却是“虚伪”、“残暴”、“为富不仁”。
随着深入解读明末四川的那场大劫,思维定式逐渐被打破,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到,由农民为主体构成的底层社会文化除了我们熟知的“质朴”“自然”之外,还有着“粗陋”、“浅薄”,甚至“野蛮”、“丑陋”和“黑暗”的另一面。农民们被贫穷和专制统治双重镣铐着。在一定意义上,他们是一群“残缺不全的人”,而张献忠部则把这种“残缺”表现得淋漓尽致。
<h3>大抢大杀大破坏</h3>
张献忠、李自成出现在史书上时,前面总是被冠以“流贼”两个字。时人总结说:“献忠等发难于陕西延安府,而蔓衍于各省。望屋而食,奔走不停,未尝据城邑为巢穴,故曰流贼。”
这一总结一点也没错。从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到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张献忠度过了整整十四年名副其实的“流寇”生涯。十四年间,张部在陕西、山西、河南、安徽、四川、湖广诸省来回大幅度高速度流动,纵横上万里,不断地进攻,逃跑,转移,从来没有固守一地。
流动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躲避官军的追击,二是为了“打粮”,即劫掠财物,以养活部队。攻下一座城市的日子,就是他们的节日,他们纵兵大掠,把豪门富室一扫而空,满载而归。当官军追得紧时,他们就潜入深山,苦挨时日。他们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逃跑和谋生上,久而久之,他们从一群乌合之众变成了游击战的专家。他们行动飘忽,即战即走,在官军的包围之中穿插来回,波澜壮阔,惊险重重,也刺激无比。
流动作战,是中国历史上那些声名显赫的起义军普遍采用的战斗方式。
从唐末黄巢大起义到太平天国前期,莫不如此。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农民起义战争的必然规律。因为在起义之初,农民军与官军在诸多方面存在巨大差距。
首先是后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战争中后勤的作用至关重要。官兵有着强大的后勤支援,有帝国通过国家机器榨取的军饷。而农民军由于素质限制,即使占据了广大的地盘,也没有能力在短期内建立一支具有基本管理能力的官僚队伍,通过赋税形式给他们提供后勤。他们的后勤供应,只能靠“抢”。而流动作战的第一个好处是不必有后勤准备。
在流动过程中,农民军打到哪里,就抢到哪里,“东西数千里游食自如”。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累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