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2 / 2)

幸福过了头 艾丽丝·门罗 9718 字 2024-02-18

“哎呀,你别急,我肯定会回去的。不过,你以为你是谁啊,你管我?给一个疯女人干活,滋味儿怎么样啊?”接下来,她又去吼南希。

“上帝!我怎么把你洗干净?”

说完这句话,她放大了声音,让我听清楚她说什么。

“他还要吃奶呢,看看他挂在老女人身上的样子。你以后不许和他玩了。老女人的小屁孩。”

维尔玛和我各站一边,试图安慰我妈妈,让她回屋里去。她没有再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挺直后背,用一种不自然的快活声音说话,以便让小屋里的人听到。

“把剪刀给我拿来,维尔玛。我要剪剪剑兰了,有些花儿都已经败掉了。”

不过,等她住手的时候,剑兰倒了一路。没有一株是站着的,不管是枯了的,还是正在盛开的。

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件事儿一定发生在礼拜六,因为南希的妈妈在家,维尔玛也在我家,礼拜天维尔玛是不来的。到了礼拜一,或者可能更早,我知道小屋已经空了。维尔玛也许在公共俱乐部找到了我爸爸,也许在绿地上,谁知道在哪里,总之他回了家,起初很不耐烦,非常粗鲁,没一会儿也就服从了。服从指的是让南希和她妈妈搬走。我不知道她们去了哪里。也许他把她们安置在某个酒店里,然后再找地方给她们住。我相信,搬家对南希的妈妈来说,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我渐渐地明白了这个事实,我再也没机会见到南希了。刚开始,我生她的气,并不在乎。后来,只要我一打听她去哪里了,妈妈就含糊其辞,她再也不愿意回想那个痛苦的场面了,不管是我的痛苦,还是她的痛苦。可以肯定的是,就在那段时间,她开始认真地考虑送我去上学。我想,就是那年秋天,她送我去了莱克菲尔德学校。也许她觉得但凡我习惯了男生的学校,对女伴的记忆就会越来越淡,渐渐觉得不值得,甚至有些可笑。

爸爸葬礼后的第二天,妈妈让我吃了一惊,她居然问我愿意不愿意带她去几英里外湖边的一家餐馆吃饭。实际上,明显是她要带我出去吃饭。她想找个没有熟人的地方。

“我就是觉得,我一直被关在这房子里。”她说,“我需要新鲜空气。”

在餐馆里,她谨慎地四下打量,然后宣布说,没有她认识的人。

“你陪我喝杯酒?”

难道开车来这么远的地方,只是为了在公共场合喝酒?

我们点的酒上来以后,她说:“我觉得有件事儿应该让你知道。”

这种话,大概是谁都最不愿意听到的。通常来说,你应该知道的,往往都是你难以承受的,这种概率很大。而这一切,其实只是一种暗示:其他人都不得不背负负担的时候,你却得到了轻松的豁免。

“我爸爸不是我的亲爸爸?”我回答,“太棒了。”

“别傻了,你还记得你的小伙伴南希吗?”

其实,有一会儿,我根本想不起来南希是谁,之后,我说:“有点印象。”

这一回,和妈妈的谈话似乎需要技巧。我要让自己的心情保持愉快,俏皮,而且不为所动。她的声音,她的表情,都有些隐隐的悲伤。她从来没有抱怨过自己的痛苦,但是在她告诉我的故事里,有很多无辜的人、受虐待的人,有如此之多的暴行,我打算转身离开这一切,至少带着一颗更沉重的心灵,回到我的朋友和我幸运的生活里。

我不会合作的。也许她想要的,不过是看见同情的迹象,或者是温柔的动作。我不会满足她的。她是个过分敏感的女人,并没有因为岁月而受些许污染。但是,我退却了,仿佛感觉到没完没了的悲苦的危险,这是一种会传染的气质。特别是,我要避免一切可能,不要让她提到我的痛苦。我觉得她仿佛特别热衷于提这些。她是我无法摆脱的镣铐。我不得不承认,从在子宫里发育开始,我就和她息息相关。

“要是你一直在家,可能早就知道了。”她说,“这事儿就发生在我们送你去学校前不久。”

南希和她妈妈住在了一间公寓里,公寓也是我爸爸的,就在广场那儿。一个明亮的秋天的清晨,南希的妈妈偶然发现,她女儿在浴室里,把一把剃须刀割进了自己的脸颊。地板上,水池里,南希身上,这里,那里,到处都是血。可是,她没有住手,也没有叫疼。

我妈妈怎么会知道?我只能猜是整个城镇到处都在流传这个故事,本来是想隐瞒的,但是实在太过血腥了—就是字面意思,不要想细节。

南希的妈妈用浴巾裹住她,不知怎的把她送到了医院。那时候,还没有救护车。她可能是在广场上找到一辆过路的车。她为什么没给我爸爸打电话?没关系,反正她没打就是了。伤口不深,流血也不算过多,尽管血四处飞溅。没有伤到重要的血管。整个过程中,南希的妈妈一直在训斥她,问她大脑有没有问题。

“看看我的命。”她不断地说,“有你这么个孩子。”

“毫无疑问,要是那时候有社工,”我妈妈说,“这个可怜的小东西会有儿童救助病房的。

“就是脸上。和你一边。”妈妈说。

我想保持沉默,装作听不懂她说什么,可是,我不得不开口。

“她满脸都是油漆。”我回答。

“没错。这回她小心多了。她只割了半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你。”

这下,我不再克制自己了。

“要是个男孩,可能就不一样了。一个女孩,这样的事儿太可怕了。”

“如今的外科大夫厉害着呢。”

“嗯,也许行吧。”

隔了一会儿,她说:“这么深的感情。孩子居然有。”

“长大就没了。”

她说她不知道她们怎么样了,孩子和妈妈的情况都不清楚。我一直都没问过,她挺高兴的,因为她不希望在我尚且年幼的时候,告诉我这么痛苦的事儿。

我不知道这件事儿和其他事儿有什么关系,不过,我不得不说,妈妈在她非常高寿的时候,人彻底地变了,变得粗鄙、沉溺于幻想之中。她声称我爸爸是个伟大的情人,而她自己则是一个“漂亮的坏女孩儿”。她宣称我应该娶“那个割脸的女孩”进门,因为我们两个人中,谁都不会因为对方干了什么好事嘲笑对方。她咯咯直笑,说,因为你们两个都乱七八糟的。

我同意。从此以后,我相当地喜欢她。

几天前,我被一只黄蜂叮了,当时我正在一棵老苹果树下面清理腐烂的苹果。正好叮在我的眼睑上,眼睛立刻就睁不开了。我一只眼睛看路,开车去了医院。被叮的眼睛在我“好”脸的那边。医生竟然要我在医院过夜,因为一打针,两只眼睛就都得用绷带扎上,防止能看见的眼睛疲劳过度。我度过了一个不平静的夜晚,老是醒来。当然,医院从来都不可能真的安静,就在这段短暂的、看不见东西的时间里,我的听力似乎更敏锐了。脚步声在病房里响起来的时候,我立刻感觉到是一个女人。而且,我有一种直觉,她不是护士。

不过,当她说,“太好了,你还醒着。我来给你读了”时,我以为我肯定搞错了,她到底还是个护士。我伸出一只胳膊,以为她是来读生命体征参数什么的。

“哦,不是的。”她的声音低低的,语气颇为坚定,“我是来给你念书的,如果你愿意听的话。有时候人在床上躺的时间太长了,眼睛又不能睁着,就会希望听人念书的。”

“他们选,还是你选?”

“他们选。有时候我也会建议。有时候我提议读《圣经》故事,他们能记得的故事。或者他们小时候听的故事。我带了一堆书呢。”

“我喜欢诗。”

“你听起来一点也不积极。”

我确实不积极,我知道是为什么。我自己有在广播里大声朗诵诗歌的经验,也听过别的受过训练的嗓音在广播里朗读,有些朗诵风格我觉得很舒服,有些我简直是深恶痛绝。

“那我们做个游戏吧。”她说,听起来好像我和她解释过了,事实上我没有。“我给你读一两行,然后我停下来,看你能不能背出下一行,行吗?”

我突然意识到,她可能非常年轻,急切地需要认可,需要在工作上获得成功。

我说行。不过不要古英语,我说。

“国王坐在邓弗姆林城堡之中……”她以询问的语气开始了。

“喝着血红的葡萄酒。”我接上。我们一句接一句,情绪不错。她朗诵得很好,虽然语速有点孩子气,仿佛在炫耀。我渐渐开始喜欢自己的声音,不时地陷进演员的光环之中。

“真不错。”她说。

“给你看看那百合生长的地方,在那意大利的岸边……”

“是百合生长的地方?不是风吹百合的地方?”她问,“其实我没带有这首诗的书。我应该记得的。没关系,挺好的,我喜欢你广播里的声音。”

“是吗?你听过?”

“当然听过。很多人都听过。”

她不再给我一句一句的提示,让我一个人背下去。你大体能想得到。《多佛海滩》,《忽必烈汗》,《西风颂》,《野天鹅》,《青春挽歌》。嗯,也许也没全部都朗诵,或者没有从头背到尾。

“你喘不上气来了。”她说着,小手飞快地放在我嘴巴上,接着,她的脸,或是半边脸,靠在我脸上。“我得走了。走之前还有一个。这个难,因为我不打算从头开始了。

“没有人为你长久悲伤,为你祈祷,想念你,你的位置空空如也……”

“我从来没听说过。”我回答说。

“真的?”

“真的。你赢了。”

这时候,我起了疑心。她似乎变得心烦意乱,甚至有些乖戾。我听到大雁从医院飞过时的鸣叫声,每年这个季节,它们就开始练习飞行,然后飞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有一天,它们会飞得不见影子。我从这个令我心悦诚服的梦中醒过来,处于一种惊讶和愤慨交织的状态之中。我想回到刚才那一刻,想让她把脸靠在我的脸上,让她的脸颊贴近我的脸颊。但是,梦乡一般不会如此乐善好施。

我回家了,也能看书了,我开始回想她在我梦里留下的诗句。我查了两本诗集,但没有发现。我开始怀疑那几句根本不是真的诗,只不过是梦里编出来的几句话,给我挫败感而已。

可是,到底是谁编的呢?

秋天更晚些时候,我在整理一些旧书,准备捐给慈善义卖会,一张褐色的纸掉了出来,上面用铅笔写了诗行。不是我妈妈的笔迹,我也不觉得是我爸爸的笔迹。那么,到底是谁的?这个人也在底下写了作者的名字。瓦尔特·德拉梅尔[1]。没有书名。这个诗人我不熟悉,对他的作品没有印象。不过,我应该读过这首诗,也许不是在这张纸上,可能是在教科书里。我肯定是把这些诗句埋藏在了记忆深处。但是,为什么?是为了让这些诗句在梦中和我开玩笑?为了让一个坚定的女孩子的幻影在梦中和我开玩笑?

没有悲伤可言,

时间治愈了一切之不可能;

没有失去,没有背叛,

就不能痊愈。

抚慰灵魂,

纵然坟墓隔开

爱人与挚爱,

还有他们分享的一切。

看那甜美的阳光,

阵雨已经止息。

花朵在炫耀自己的美丽,

多么美好的天气!

不要念念不忘

不管是爱,抑或责任;

久已忘怀的老朋友们

也许在某处等候,

生命和死亡

终于变成了同一个问题;

没有人为你长久悲伤,

为你祈祷,想念你,

你的位置空空如也,

你已不在。

这首诗并没有影响我的心情。某种程度上,它让我觉得我的决定是对的,我没有卖掉房产,而是选择住在这里。

这里发生过事情。在你的一生中,有几个地方,甚至只有一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所有其他的地方都只是这里。

我当然明白,要是我认出了南希—比如说,在地铁里,在多伦多—我们两人的脸上都有醒目的标记,最大的可能是,我们想方设法做到的,恐怕只是一场尴尬且毫无意义的对话,急急忙忙地列举一些没用的事实当成自传。我会看到她修复得近乎正常的面孔,或者仍然显著的伤口。但是大概不会谈这个。也许会谈谈孩子。不管她的脸修复得怎么样,也未必不能有孩子。孙子。工作。我也可能不得已地和她谈谈我的工作。我们会感到无比震惊,情感受到强烈刺激,急不可待地想要走开。

你觉得这样能改变什么吗?

答案是当然,暂时,然后永不会再改变。

[1] 瓦尔特·德拉梅尔(1873—1956),英国诗人,小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