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人的爱情(1 / 2)

好女人的爱情 艾丽丝·门罗 20218 字 2024-02-19

二十多年来,瓦利有个博物馆,藏了老照片、搅乳器、马具、一把老式牙医用椅、一台笨重的削苹果机,以及装在电线杆上的精致搪瓷玻璃绝缘器之类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藏品中另有红箱子一口,印着“验光师D.M.魏伦斯”字样,说明牌上写着:“此乃一验光师之器材箱。虽年代晚近,念其主人D.M.魏伦斯先生1951年溺死于佩瑞格林河之故,亦当跻列地方重要文物。此箱于事故中幸存,由佚名捐赠者,或即发现者本人,惠予我馆收藏。”

检眼镜的模样像个雪人。上半截儿尤其如此,一个小圆盘摞在大圆盘上—下半截儿是个中空的把手。大圆盘上有个可以看出去的洞,里面可以换上各种焦距的透镜。下半截儿把手沉甸甸的,装着电池。取出电池,把两头镶有圆片的配套短棒插进去,就可以接上电源。不过仪器也许经常要在没电的地方用。

视网膜镜看起来复杂些。圆形的前额夹下面,是个小鬼头形状的玩意儿—扁扁的圆脸上摞着一顶金属尖头帽。它倾斜45度角,撇向一根细柱,柱顶有盏小灯。扁脸是玻璃的,看起来像一面黑色镜子。

全都是黑色的,不过那只是涂料。在验光师的手想必摩挲得最频繁的一些部位,涂料剥落,露出底下闪亮的银色金属。

1 板儿角

这地方叫做板儿角。以前有过一个磨坊,形成了某种小村落。不过,上世纪末,它们悉数消失,再没成过气候。很多人认为这个地名是为了纪念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著名海战[1],其实早在开战之前很多年,这儿就只剩废墟一片了。

同许多孩子一样,1951年春天一个星期六上午来这里的三个男孩相信,这个地名源自河岸上横戳出来的几片古老的板子,以及竖立在近岸河水中的一排厚木板,它们形成一道歪歪扭扭的栅栏(实际上这是水泥尚未发明时建的一座水坝的残余物)。木板,一堆基石,一丛丁香树,几棵被黑结疤病折磨变形的大苹果树,昔日供水车使用、如今每年夏天都长满荨麻的浅沟,此地的历史仅存了这点痕迹。

镇上的大路上,有一条小路,或者说小径,通到这里,不过小径从没铺过碎石路面,在地图上也只是一条虚线,表明是一条尚未修建的路。夏天驱车去河里游泳的人、夜里想找个地方停车的情侣们,通常会用上它。快开到浅沟时,有一处可以掉头,不过要是哪年雨水丰沛,整片地儿便长满茂盛的荨麻、白芷和粗硬的野毒芹,汽车想回到大路上,只有一路倒车。

春天的这个早上,有两道车轮印子一清二楚地通向水边,不过男孩们没注意它,他们满脑子只想着游泳。至少,他们认为那足以称作游泳。他们可以回到镇上,吹嘘说地上的雪还没化,他们就在板儿角游过泳了。

上游比镇边的河滩地带更冷。岸边树木依然光秃秃的—唯一入眼的绿色就是入河的小溪沿岸绿莹莹的野葱和驴蹄草。男孩们寻找的目标出现在对岸的柏树下—一段长长的、低矮的、结实的积雪河岸,颜色灰蒙蒙,像石头。

还没化呢。

这样一来,他们可以跳进水里,感觉冷水像冰刃一样刺进身体。冰刃扎进眼窝,钻进脑子,戳向天灵盖儿。他们可以胡乱扭几下胳膊和腿,赶紧爬上岸,浑身打战,牙齿格格响。他们可以挣扎着把衣服套上麻木的四肢,忍受冰冻的血液重新灌入身体的痛楚,同时欣慰万分,这下有资本吹嘘啦。

他们不曾注意到,两道车轮印子不偏不倚穿过整条浅沟—这会儿沟里啥也没长,只有去年留下的黄色枯草,压得扁扁的。车轮印子顺着浅沟,一路通向河里,毫无掉头的痕迹。男孩们径直跨过车轮印子。不过,走到河边,有个比车轮印子更奇怪的东西总算吸引了他们的目光。

水里有一片天蓝色光泽,并非天空的倒影。是一辆完整的汽车,斜栽在水塘里,前轮和车头陷进河底的淤泥,车身鼓凸的部分几乎戳出水面。当时很少有天蓝色汽车,这车圆鼓鼓的形状同样也很特别。他们立刻认出来了。是那辆小英国车,奥斯汀牌,全县城独一无二。车主是验光师魏伦斯先生。他开车的模样挺像动画人物,因为他个头矮,身体却很胖,肩膀浑圆,脑袋硕大。他挤在车内,活像塞在一件太小的衣服里。

车顶有扇小窗,天气暖和时,魏伦斯先生会打开它。现在这窗就开着。他们看不大清楚里面。因为颜色的缘故,车身的轮廓在水里很清晰,不过河水有点浑浊,颜色不那么鲜亮的地方就看不清了。男孩们在岸上蹲下,像乌龟一样趴在地上,脑袋探向前,竭力想看个明白。水里有个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像什么大动物的尾巴,从车顶上的小窗伸出,晃来荡去。很快他们就看出,这是一条胳膊,套在一件厚厚的毛皮料子做的深色上衣的衣袖里。看来车里有一具男人的尸体—只能是魏伦斯先生了—它姿态很不自然。水流的力量—池塘尽管只是水车用的贮水池,但这个季节的水流还是很强劲的—想必不知怎的把他从座位上抬起,推向窗外,一侧肩膀浮在车顶下方,胳膊戳出窗口。他的头部想必沉向下方,挤在驾驶座一侧的车门和车窗边。一只前轮陷进河底深一点,这意味着车想必是头朝下侧栽进河里。车窗想必开着,头从里面挤出来,身体才变成这个姿势。不过他们想不到这些。他们认识魏伦斯先生,拼凑得出他脸的模样—一张大大的方脸,经常夸张地皱眉头,不过从不是真生气。头发稀疏拳曲,斜梳过额头,头顶部位是红棕色的。眉毛颜色比头发深,又浓又粗,爬在眼睛上,活像两条毛毛虫。就像很多大人的脸一样,这样一张脸对他们来说已经够古怪了,它淹在水里的样子不见得再可怕多少。不过他们只看得到那条胳膊和那只苍白的手。等他们习惯水中的视线,便看出那手非常白。它歪歪扭扭、优柔寡断地漂在那儿,好像一片羽毛,却又像块面团一样敦实。一旦你习惯了它,便会觉得它挺寻常的。指甲像些洁净的小脸,灵巧地发出日常的问候,泰然自若。

“哎哟哟!”男孩们惊叹,带着渐渐的兴奋,以及不断加深的敬畏甚至感激之情。“哎哟哟。”

这是他们今年头一回远足。他们穿佩瑞格林河大桥而来,当地人管这座单车道双拱桥叫“地狱之门”,又叫它“死亡陷阱”—其实危险与其说来自桥本身,毋宁说来自公路在桥南端突如其来的一个大拐弯。

桥上有条人行小道,不过他们没走。他们从不记得走。很多年前,他们还很小,得牵着大人的手走路时或许走过它。不过那个阶段对他们而言纯属子虚乌有。哪怕看到快照中的证据,哪怕被迫听到家人闲聊提及它,他们也拒不承认它曾经存在过。

他们走的是人行道对面的铁架,大约八英寸宽,高出桥面一英尺左右。佩瑞格林河正把积存一冬、正在融化的冰雪冲往休伦湖。一年一度的洪水把平地灌成湖泊,冲倒小树,冲垮所到之处的所有船只和小屋,如今这洪水尚未撤回河岸。泥流从野地里淌来,令河水浑浊不堪,映照着惨淡日光的水面宛如沸腾的奶油布丁。不过,如果你跌入这水里,它会冰冻你的血液,把你冲入湖中,或者直接让你一头撞上河岸。

沿途汽车冲他们直按喇叭—要么是警告,要么是责备—不过他们充耳不闻。他们排成一路纵队,像梦游者一样无视周遭。从桥的北端,他们下到河滩,寻找去年记得的小路。洪水余威尚在,小路依稀难辨。一路上,你得钻过冲垮的灌木丛,从一片泥泞不堪的草地跳往另一片。有时他们一跳,不幸落在泥浆中或者水灾残余的小水塘里。脚湿了,也无所谓落脚点了,索性大步流星穿过泥浆,踩进水塘,任泥水漫过胶靴的上沿儿。风暖洋洋的,把浓云扯成一缕缕旧羊毛絮,海鸥和乌鸦在河面上聒噪,滑翔而过。秃鹰在他们头顶盘旋,虎视眈眈。知更鸟刚刚返回,黑身红翅,成对穿梭来去,颜色鲜艳夺目,仿佛刚浸过油漆。

“真该带把.22口径的来。”

“该带.12口径的。”

他们已经过了举着树枝、口中发出砰砰声的年纪。他们故意装出随随便便的遗憾口气,仿佛真有枪似的。

他们爬上北岸,踏上一片沙地。据说海龟会在此产卵。不过时候未到,再说海龟蛋是多年前的传说了—男孩们谁也没见过。不过他们还是心存侥幸,在沙地里踢来踩去。接着他们四下打量,寻找去年他们中的一个和另一个男孩同来时,捡到一根被洪水从不知哪个屠宰场冲来的牛髋骨的地方。雷打不动的,河流几乎每年都要把一些出乎意料的笨重、奇特或普通的东西卷起,挪个地儿。成卷电线,整段完整的楼梯,弄弯的铲子,一个爆米花锅。牛髋骨当时卡在一根漆树树枝上—看起来挺般配,因为这树的枝条滑溜溜,有时还带毛糙的锥形尖儿,恰似牛角或羊角。

他们四下折腾一番—西斯·费恩斯指出了那根树枝—啥也没找到。

上回找到骨头的是西斯·费恩斯和拉尔夫·蒂勒。至于骨头的去处,西斯·费恩斯说:“拉尔夫拿走啦。”这会儿和他一起的两个男孩—吉米·波克斯和巴德·索特—明白个中缘由。西斯从不带任何东西回家,除非是些小玩意儿,容易藏起,不会被他爸发现。

他们聊起过去几年可能发现或已然发现的各种有用之物。栏杆可以做小筏子,零散的木头可以集中起来,设法造一间棚屋或者一艘小船。要是发现些麝鼠夹子,那才叫运气。可以做大生意啦。捡些木材作绷板,再偷几把刀子剥皮。他们谈论着一间他们知道的小屋,可以占用位于从前的马场后头的一条死胡同。门上有把大锁,但你没准可以从窗子钻进去,趁夜卸下窗板,白天再装回去。你可以用手电照明。不—还是用盏灯吧。给麝鼠剥皮,把皮绷紧,拿去卖了赚一大笔钱。

计划看来天衣无缝,他们已经开始操心把值钱的皮子整天留在小屋的问题了。两个人出去沿路检查夹子,剩下的一个得留下看守。(没人提上学的事。)

他们一路谈着,慢慢出了镇子。他们这样说话,好像他们无拘无束—或者差不多是无拘无束的,好像他们不用上学,没有家人同住,也不用遭受他们这个年纪不得不忍受的种种羞辱。此外,也好像这整个地区和别人的工作都将给他们的事业和冒险提供一切便利,他们只管手到擒来,潇潇洒洒。

他们的谈话还有一处变化:不再互称名字。他们本来也不怎么用彼此的真名—就连“小子”[2]这类家里的绰号也不用。不过,在学校里,差不多所有人都有个诨名,有的根据他们的模样或者说话特点而起,比如“鼓眼”或“叽歪”,另一些,比如“烂屁仔”或“傻屌”,则源自主人真实或吹嘘的经历,或者与他们的兄弟、父辈或叔叔辈的轶闻有关—这类外号会在数十年中不断沿用。走在树林里、河滩上,他们也不用这种称呼。彼此招呼时,他们只用“嗨”。那些丢人的、猥亵的、大人们可能闻所未闻的绰号,哪怕只喊一声,也会破坏此刻的感觉,一种彻底淡忘彼此的相貌、习惯、出身和个人历史的感觉。

然而,他们并不认为彼此是朋友。他们从不像女孩子那样,认为某人是最好的朋友,或者第二好的朋友,也不会把人往这些位置里摆。这三个男孩中,你可以随便选一个,用至少一打男孩中的任意一个替换,剩下的两个男孩也会分毫不差地给他同等待遇。他们差不多都是九到十二岁之间,这个年纪已经不肯乖乖待在院子里、家门口,却又不够去打工—哪怕在商店门口扫人行道,或者骑自行车送杂货。他们大多住在镇北,这意味着他们一旦够大,就都得干这类活计,而且他们中没哪个会被送去爱普比学院[3]或者上加拿大学院[4],这也意味着他们没人住破房子,家里都没有坐牢的亲戚。纵如此,他们在家里的活法,和人们对他们的期望相比,仍可谓大相径庭。不过,他们一旦走得够远,看不到县监狱、谷仓、教堂的尖顶,也听不到法院大楼的钟声,就把这些差别全都抛诸脑后。

归途他们走得很快。有时他们迈着快步,不过并没有跑。蹦跳、戏耍、拍水,全都没有了,来时一路的怪叫和嚷嚷也全部停止。看到洪水冲来的任何意外之物,他们只是默记在心,不去捡。事实上,他们像大人一样走路,匀速前进,只走大路,心里沉甸甸地压着个问题:去哪儿,做什么?像好多大人一样,他们面前拦着件事,眼前有一幅画面,隔开他们和世界。池塘、汽车、胳膊、手。他们隐隐觉得,到了某个点,他们就会忍不住叫出来。他们会叫喊着冲到镇上,到处嚷嚷这个消息,把所有人都震住,让他们目瞪口呆。

他们照例从铁架上走过大桥。不过冒险、勇敢或超然物外的感觉荡然无存。还不如直接走人行道。

他们没走带大拐弯的、通往港口和广场的路,而是沿一条铁路车棚附近的小路直接爬上河岸。大钟敲响一刻钟报时。十二点过一刻。

这是人们走回家吃饭的时辰。坐办公室的下午不上班。商店伙计照例只休息一个小时—周六晚上商店一直要开到夜里十点,甚至十一点。

大多数人回家吃的都是一顿热气腾腾、实实在在的饭。猪排、香肠,或者煮牛肉,或者农家肉卷。当然还有土豆,要么土豆泥,要么是薯条。冬天窖藏的根茎类蔬菜、卷心菜或奶油洋葱(少数手头宽裕或者不怎么会过日子的主妇会打开一听豌豆或奶油豆子罐头)。面包、松饼、蜜饯、馅饼。无家可归,或者出于某种原因不愿回家的人,也会在昆伯伦公爵或者商人旅社坐下,或者到比较便宜的谢维尔乳品吧脏兮兮的售货窗前,买这类饭食吃。

往家赶的大多是男人。女人们已经在家了—根本没出门。不过,也有一些中年女人别无选择,在商店或者办公室工作—要么丈夫已故,要么丈夫生病,或者干脆没有过丈夫—她们都是这些男孩的妈妈们的朋友,哪怕隔着马路,她们也会喊来问候(巴德·索特在这方面最倒霉了—她们都喊他叫“小东西”),用的是一种快活或揶揄的声调,让你顿时想起她们洞悉你家的情况,或者你遥远婴儿时期的破事。

男人们则不会费神叫男孩们的名字,哪怕明明很熟悉。他们招呼他们“男孩们”,或者“年轻人”,或者,偶尔地,“先生们”。

“你们好啊,先生们。”

“你们这些男孩们是要回家吗?”

“你们这些年轻人今天早上搞什么鬼名堂去啦?”

所有这些问候都带点戏谑,不过其中还是有分别。比起“男孩们”,称他们“年轻人”的人比较和气—或者希望显得和气。“男孩们”或许只是开场白,接下来该是一顿训斥,因为某种含糊或具体的不满而起。“年轻人”暗示说话者自己也年轻过。“先生们”完全是嘲弄和蔑视的,不过不会导向任何责骂,因为说话者根本不屑为之。

回答时,男孩们的视线向来保持在女士的拎包或者男士的喉结以下。他们嘎嘣干脆地回答“你好”,不然没准会惹麻烦,回答质询时他们说“是的先生”、“不先生”和“没干什么”。即便今天,这样和他们说话的声音仍然让他们警惕,令他们不安,促使他们像平时一样谨慎回话。

在一个拐角,他们不得不分手。西斯·费恩斯向来最着急回家,他第一个退出。他说:“饭后见。”

巴德·索特说:“嗯。到时候咱们得进城去。”

他们都明白,意思是“进城去警察局”。看来,他们无需讨论就有了一套新的行动计划,一个通报消息的更稳妥方案。不过他们没确定是否在家也不能透露只言片语。巴德·索特或者吉米·波克斯没什么理由不能这么做。

西斯·费恩斯则从不在家透露任何事。

西斯·费恩斯是家中独子。他爸妈比大多数男孩的爸妈都老,没准与他们那种空耗精力的活法有关。西斯和两个男孩告别后就一路小跑,最后一个街区他通常都是小跑而过。不是因为他盼着回家,或者觉得赶回去有啥好处。他或许只想赶时间,因为在最后这个街区,他总是忧心忡忡。

他妈在厨房。不错。她起床了,只是还穿着睡衣。他爸不在家,也不错。爸爸在谷仓升降机那干活,星期六下午不上班,要是这会儿不在家,大有可能就是直接去了昆伯伦。这意味着下午迟些时候,他们才用对付他。

西斯爸爸也叫西斯·费恩斯。这个名字在瓦利家喻户晓,一般人对它都挺有感情,哪怕三四十年后,谁讲故事提到它,大家仍会知道指的是当爹的,而不是儿子。要是镇里新来乍到的人指出,“这听起来不大像西斯嘛。”人家就会告诉他,说的可不是那个西斯。

“不是他,咱们说的是他老头子。”

他们谈论着西斯·费恩斯上医院—或者被送到医院—治肺病,或者别的什么重病那回,护士用湿毛巾或湿毯子裹住他,让他退烧。他大汗淋漓地退了烧,毛巾和毯子都变成棕黄色。排出来的都是他体内的尼古丁。护士们瞠目结舌。西斯却得意非凡。他宣称十岁就开始抽烟喝酒了。

还有他去教堂那次。很难想象他为啥要去,不过那是一座浸信会教堂,他老婆是浸信会的,他可能是为了讨好她,尽管这听起来更不可思议。他去的是个星期天,他们正在领圣餐。在浸信会教堂,面包还是面包,葡萄酒却换成葡萄汁。“这是啥嘛?”西斯·费恩斯大声嚷嚷,“这要是那羔羊的血,它一准得了他妈的贫血病。”

费恩斯家的厨房正做着午饭。桌上搁着一条切好的面包,开了一罐甜菜丁。几片腊肠煎好了—在鸡蛋之前煎的,该在之后煎才对—搁在炉顶保温。西斯妈妈开始煎鸡蛋。她伏在炉子边,一手抓煎锅,一手捂肚子,显然正忍着痛。

西斯从她手中抓过煎锅,把开得太大的电炉关小。他把煎锅抬离炉子,等炉面温度降低,免得蛋白煎得太硬,边缘发焦。他来迟啦,没能先擦掉旧油渍,丢一小块新猪油到煎锅里。他妈从不擦掉旧油渍,任它从上一顿饭用到下一顿,实在不行了才添一点新猪油。

等到温度合适,他把煎锅搁回去,慢慢把边缘歪歪扭扭的鸡蛋煎成规则的圆形。他找了把干净汤匙,挑点滚热的猪油淋上蛋黄,让它们变结实。他和妈妈喜欢吃这样的鸡蛋,不过妈妈经常煎不好。爸爸喜欢翻过来压得像煎饼一样扁,煎得像皮鞋一样硬邦邦,加上胡椒,变得黑乎乎的鸡蛋。这个西斯也会。

别的男孩对他在厨房里的娴熟技艺一无所知—同样也不晓得他在家门口、餐厅窗外的伏牛花灌木后头的隐蔽死角设的秘密藏物所。

他忙着煎蛋,妈妈坐在窗边椅子上。她时不时朝街上瞥一眼。他爸爸仍有可能回来吃点什么。他或许还没喝醉。不过他的行为并不总是取决于醉酒程度。要是他这会儿走进厨房,他或许会吩咐西斯给他也煎几个蛋。会问他怎么没围围裙呢,会评价说他都够给人当个像样的老婆了。他心情好时就是这样。要是心情不好,就会死瞪着西斯—也就是说,用一种虚张声势、死命威胁人的眼神—警告他小心点。

“你小子是个精明鬼,是吗?哼,奉劝你最好给我小心点。”

这种时候,要是西斯回瞪他,或者不回瞪他,或者掉下或搁下铲子时发出丁点声响—或者哪怕他小心翼翼,不掉下任何东西,也不发出任何声音—他爸爸都会龇着牙,像狗一样嚎叫起来。这模样挺可笑的—也确实可笑,不过他可是当真的。一分钟后,食物和盘子都砸到地上,桌子椅子都掀个底朝天,他会满房间撵着西斯,一边嚎叫道,这回可不会放过他,一准把他的脸压扁在烫炉子上,咋样?你一定会以为他疯了。不过,这时要是有人敲门—比方说,他哪个朋友过来接他—眨眼间,他的表情就恢复如常。他打开门,心情愉快地大声招呼朋友:

“马上来。我本该请你进门,可老婆又在摔盘子啦。”

他也没指望人家相信。他这么说无非是想把家里的事用一两句笑话打发掉。

西斯妈妈问西斯,天气是不是变暖和了,早上他去哪儿了。

“是啊,”他回答,又补充道,“去河滩了。”

她说她就觉着打他身上闻到河风味儿来着。

“晓得我们吃过后,我马上打算干啥吗?”她说,“我要拿个热水瓶,回到床上。或许这样就会养好精神,又能做点事了。”

她几乎每回都这样说,每次都兴致勃勃的,好像刚想到这主意。

巴德·索特有两个姐姐,除非被妈妈逼着,否则她们从不干正事。而且,她们摆弄头发、涂指甲油、擦鞋、化妆,甚至穿衣服,都从不晓得避到卧室或浴室里。她们把梳子、卷发棒、化妆粉、指甲油和鞋油丢得家里到处都是。此外,每把椅背上都搭满她们刚熨好的衣服和裙子,地板上所有可以利用的空隙都铺着毛巾,摆着她们待干的毛衣。(一旦你走近,她们便惊声怪叫。)在所有镜子前她们都要扭来扭去—大厅衣帽架上的镜子、厨房餐具柜上的镜子,厨房门边的镜子—镜子下面的架子永远被安全别针、发夹、硬币、纽扣、铅笔截子等等塞得满满当当。有时,她们中哪个会在一面镜子前一站就是二十分钟,从各种角度打量自己,检查牙齿,把头发朝后拢,抖到前面。最后,她终于心满意足,或者至少平静地走开了—才走到下一间房间,或者一看到下一面镜子,她就会把这一套全部重新开始,好像刚换上了一个新头。

这会儿,公认长得较好的那个姐姐正站在厨房镜子前,摘头发上的别针。她脑袋上盖满闪闪发亮的头发卷儿,好像一只一只蜗牛。另一个姐姐根据妈妈的命令,在捣土豆泥。他五岁的弟弟一本正经坐在餐桌边,把餐刀餐叉上下乱敲,嚷嚷着:“服务员,服务员呢?”

这是从他们爸爸那里学来的,他常开这玩笑。

巴德走到弟弟的椅子背后悄声道:“瞧啊,她又在往土豆泥里掺块块了。”

他哄骗弟弟说,块块是从碗橱里取出来掺进土豆泥的,就像把葡萄干加进米饭布丁。

弟弟不再嚷嚷,开始抱怨。

“要是她加进块块,我一口也不吃,妈啊,我一口也不吃啦,要是她加块块。”

“哎呀,别傻了。”巴德的妈妈答道。她忙着煎苹果片洋葱圈配猪排。“甭像个娃娃似的嚷嚷个没完。”

“是巴德惹他的,”大姐报告,“巴德跑过去说她正在加块块。巴德老这么骗他,他还真信了。”

“该把巴德的脸捣烂。”多瑞斯,也就是正在捣土豆泥的姐姐评价道。她可不会始终局限于这样不紧不慢地评论几句—某次她直接在巴德一侧脸颊上抓出了一条伤疤。

巴德朝碗柜俯下身,上面搁着一个待冷却的大黄饼。他用叉子小心翼翼地戳戳,饼释放出一股诱人的蒸汽,充满肉桂甜香。他试着拨开饼面上的一道褶子,想尝尝里面的馅儿。弟弟看到他在干的事,目瞪口呆,大气不敢出。弟弟被宠坏了,而且两个姐姐总护着他—家里他唯一敬畏的就是巴德。

“服务员呢?”他换了一种机械声调喃喃着。

多瑞斯朝碗柜走来,打算拿碗盛土豆泥。巴德手一抖,按塌了饼上的一块面皮。

“现在他要毁了这馅饼了,”多瑞斯说,“妈啊—他毁了你的馅饼啦。”

“你他妈的闭嘴。”巴德说。

“别碰馅饼。”巴德的妈妈习以为常、心如止水地命令道。“别说粗话。别胡扯。长大吧。”

吉米·波克斯坐在一张拥挤的晚餐桌边。他,他爸妈,他四岁和六岁的两个妹妹,大姨玛丽和单身汉叔叔,一起住在他外婆家。他爸在房后的棚子里开了个修车铺,他妈在奥内克百货商店干活。

吉米爸爸是个瘸子,是他二十二岁得脊髓灰质炎的后遗症。他走路时撅着屁股、弯着腰,拄一根拐杖。他在修车铺干活时,不大看得出有这毛病,因为正好需要经常弯腰。他走上街头,古怪的模样就显露无疑,不过没人给他起外号或恶意模仿他。一度,他曾是镇上著名的冰球手,也打垒球,昔日的优雅和勇猛至今在他身上有所体现,让人不会对他以貌取人,人们会感觉这只是一个变化阶段(尽管其实是最后一个阶段了)。他喜欢大讲荒唐的笑话,声调总是兴致勃勃,这更加深了人们的这种感觉,使人无视他深陷的眼窝中流露出的痛楚—它让他时常夜不成寐。此外,与西斯·费恩斯的爸爸不同,他走进自家房门,不会换上一副不同的腔调儿。

不过,当然了,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家。他老婆是在他变成瘸子后嫁给他的,尽管订婚时他还正常。而搬去和她妈妈同住看来是个顺理成章的决定,这样他们有孩子以后,老婆出去干活,外婆可以帮忙照料。对他老婆的妈而言,再接纳一个家庭,似乎也天经地义—就像大女儿玛丽失明后搬来同住,她那异常羞涩的儿子弗雷德,除非找到更中意的去处,否则就要在这里一直住下去那样天经地义。这家人对各种重负照单全收,就像接受坏天气那样心平气和。事实上,他们没人认为吉米爸爸的病状,或者玛丽姨妈的视力是什么负担或问题,弗雷德的羞涩也一样。缺陷、逆境,他们全都视若无睹,好像它们与别的事情没啥区别。

这家里有一个传统信念,相信吉米的外婆是个出色的厨子,这一度可能是事实,不过最近几年她其实大不如前。他们厉行节约,即便现在已经无需如此。吉米的妈妈和叔叔收入都不错,玛丽姨妈有救济金,修车铺生意兴旺,但他们家仍旧在该用三个鸡蛋时只用一个,肉馅糕里多加一杯燕麦。为弥补口味不足又加上过多的辣醋酱汁,在蛋奶糊上撒太多肉蔻粉。不过没人抱怨。大家都赞不绝口。在这家里,抱怨就像球形闪电一样百年难遇。万一彼此撞上,他们都会说“请原谅”,两个小女孩也懂得说“请原谅”。他们在餐桌上互相帮忙递东西,说“请……”,说“谢谢你”,仿佛始终有客人在场。这就是他们共处一室的办法—所有人都挤在一幢房子里,每个钩子都挂着衣服,每条栏杆都搭着外套,餐厅里永远给吉米和他叔叔搭着帆布床,碗柜上堆着厚厚一叠待熨烫缝补的衣服。没人咚咚咚地踩楼梯,没人大声关门,谁都不会把收音机声音旋大,也没人说刺耳的话。

是否正因如此,吉米周六晚餐时才一言不发?他们全都缄口不提这事,三个男孩都一样。西斯的原因很容易理解。他爸爸根本不可能相信西斯做出了如此重大的发现。他肯定会骂他扯谎精。西斯妈妈向来根据他爸的反应来做决定,她会—正确地—认为,他哪怕只是去警察局报告,也会在家里惹出风波,因此拜托他保持沉默。不过,另外两个男孩有着通情达理的家人,本该有机会开口才对。吉米家会有一阵恐慌不安,但他们很快就会承认,这不是吉米的错。

巴德的姐姐会问他是不是疯了。她们还会倒打一耙,说他这种有讨厌恶习的家伙,遇上个死人再正常不过。不过,他爸爸是个讲道理、有耐心的汉子,他在火车站当货运经纪人,时常要倾听各种啰嗦的胡言乱语。他会命令巴德的姐姐们住嘴。他会进行一番严肃询问,确定巴德说的是真话,不是胡扯,然后致电警察局。

原因只在于,他们的家早就满满当当,一团乱麻了。西斯家如此,另外两个男孩家也差不离。在西斯家,就算他爸不在,他的癫狂错乱造成的威胁和记忆依然处处可见。

“你说了没?”

“你呢?”

“我也没。”

他们心不在焉、慌不择路,朝市区踱去。他们拐上西普卡大街,鬼使神差地从魏伦斯夫妇的泥灰平房前走过,惊觉正面对着它。大门两侧各有一扇飘窗,门前台阶顶是一片平台,宽度足够放两把椅子,这会儿椅子不在,不过夏天晚上,魏伦斯先生和夫人总是一人坐一把。房子一侧加了一间平顶屋,也有一扇朝街正门,一条小径通向大街。门牌上写着:“验光师D.M.魏伦斯。”男孩们没进过这间诊所,吉米的姨妈玛丽定期来这开眼药水,他外婆在这里配眼镜。巴德·索特的妈妈也来过。

泥灰房子外墙刷成灰粉色,门和窗框刷成棕色。防风窗尚未拆下,城里房子大多如此。房子毫无特别之处,不过前院因花出名。魏伦斯夫人是个园艺高手,声名远扬。她不像吉米外婆和巴德的妈妈只沿菜园边缘种几排花。她种的都是圆形月牙形的花床,铺天盖地,树下也种着一圈圈花。再过两周,院子里就该开满水仙。不过目前只有屋角开着一丛连翘。差不多攀到屋檐那么高,黄花像喷泉一样铺天盖地。

连翘丛钻出一个弯腰的棕色身影。是身穿园艺旧衣的魏伦斯夫人。这是一个矮胖女人,穿着休闲裤和有点撕坏的外套,头戴制服帽,或许曾属于她丈夫—它朝下滑,几乎遮住她的眼睛。她抓着一把大剪刀。

他们立刻放慢脚步—不然就只有撒腿跑。或许他们以为可以装聋作哑,她不会注意。但是她已经看到他们,所以才匆匆忙忙钻出来。

“我看到你们盯着我的连翘花瞧,”魏伦斯夫人说,“想带一点回家吗?”

他们盯着看的可不是什么连翘花,而是面前整个场景—房子似乎一切如常,诊所门口的牌子、透进光线的窗帘。并没有什么显得空洞或不祥,没什么能表明魏伦斯先生不在,或者他的汽车没停在诊所后头的停车场上,而是陷在板儿角的池塘中。雪一化,魏伦斯夫人就在院子里忙活起来,与大家料想的一样—镇上人人都这么形容她。她用熟悉的、嘶哑的烟嗓儿喊他们,口气生硬、咄咄逼人,却不乏友好—隔了半个街区,或者从任何一家商店深处喊出来,人们都能一下听出这声音。

“等等,”她吩咐道,“等着,我马上给你们剪一些。”

她麻利地动起手,挑选开满明黄色小花的枝条剪下,大剪特剪,然后抱着一大捆把脸都挡住的花枝走向他们。

“拿着,”她说,“把这些带回家给你们的妈妈。看到连翘花总能让人开心,它们是春天的第一批花儿呀。”她把花枝分给他们。“就像高卢全境一样,”她说,“高卢全境总要给分成三份。[5]你们要是上拉丁语课,准知道这个。”

“我们还没上高中。”吉米说。因为他家的特殊情况,他比其他两个男孩更擅长和女士搭话。

“是吗?”她说,“嗯,你们有好多东西要学呢。告诉你们的妈妈,把它们泡在温水里。哎,我相信她们已经知道这个了。我也给你们剪了些没全开的枝条,这样它们可以开啊开的开很久。”

他们说了谢谢—吉米先开口,剩下两个赶紧有样学样。他们抱着满满一胳膊花,朝市区走去。他们可不打算调头把花送回家,他们算准她不知道他们家的方向。走出半个街区,他们偷偷扭头,不知她还有没有在看。

没有。再说人行道边的一幢大房子已经把视线挡得严严实实。

连翘花给了他们题目琢磨。抱着它走路挺难为情,如何处理?不然他们就得琢磨魏伦斯先生和魏伦斯夫人的问题啦。怎会这样,她在院子里忙活,他淹死在车里?她是知道他的下落,还是不知道?看来她不可能知道。她甚至知道他不在家吗?她那模样,好像啥事没有,一切正常,他们站在她面前时,好像真是如此。他们所知、所见的,好像都被她的茫然无觉推开、击溃了。

街角冒出两个骑自行车的女孩。其中一个是巴德的姐姐多瑞斯。两个女孩立刻开始揿喇叭,大惊小怪。

“哎哟,快看这些花儿!”她们嚷嚷道。“婚礼在哪里举行呀?瞧瞧这些漂亮的新娘哟!”

巴德冲她们喊出他能想到的最恶毒之语。

“瞧你一屁股的血。”

这当然不是真的,不过曾经确有其事—有一次她放学回家,裙子上沾着血迹。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一幕永远无法抹去。

他确信她回家后一准要告他状,但她始终没有。那事让她觉得太丢人了,以至于哪怕为了报复他,她也羞于启齿。

他们意识到必须立刻打发掉这花,于是直接丢到一辆停着的车下面。他们拐上广场,边走边掸掉衣服上的零星花瓣。

那阵子,星期六仍是个重要日子。村民们纷纷进城。广场周围和小巷边停了不少汽车。大些的乡村里的男孩和女孩,以及小一点的城里和农村里的孩子纷纷奔向电影场。

在第一个街区,他们必须经过奥内克百货商店。吉米清清楚楚看到妈妈站在其中一个橱窗里。她已经回到商店,正把帽子端端正正地戴到一个模特头上,给它调整面纱,摆弄连衣裙肩部。她是个矮个儿,只好踮起脚忙活。她脱掉鞋,踩在橱窗地毯上。透过丝袜,可以看到她圆滚滚的蔷薇色脚后跟。她绷直身子的时候,裙子后面的开口露出腿弯子。再往上是一个宽阔匀称的臀部,透出短裤或紧身褡的线条。吉米能够想象出她这会儿轻声嘟囔的抱怨声。他仿佛能闻到她丝袜的味道,她担心抽丝,有时一回家就急忙脱掉它们。丝袜和内衣,即便是干净的女士内衣,都有一股子淡淡的、隐私的气味,既迷人,又讨厌。

他希望两件事。首先是另外两个男孩没注意到她(他们其实注意到了,不过一个做妈妈的每天穿得整整齐齐,在镇上的公共场所抛头露面,在他们看来过于古怪,没法评论,只能索性装没看见),其次是她不要,千万不要,扭过头来看到他。她要是看到他,准会叩着玻璃,做出打招呼的嘴型。她工作时,就不再像在家里那样谨言慎行、彬彬有礼,态度也由温顺变为活泼。他本来挺喜欢她这种不一样,这种活泼,正如喜欢奥内克百货商店巨大的玻璃柜台、打蜡的木头表面、楼梯顶端的巨大镜子。每次爬楼梯走向二楼女装部,他总会在这面镜子里看到自己。

“我的小淘气来啦。”妈妈会这么说,有时还塞给他一枚硬币。他待得从不超过一分钟。奥内克先生或者夫人没准正盯着这里。

小淘气。

从前听起来像五毛和角子硬币的叮当声一样悦耳的称呼,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羞耻,莫名其妙的。

他们安全过关。

下一个街区,他们必须经过昆伯伦公爵酒吧,不过西斯毫不担心。要是他爸午饭还没回家,就意味着他还会在这里待几个小时。不过“昆伯伦”这个字眼总让他心情沉重。他还不明白它的意思的时候,听到它心里就会悲伤的咯噔一沉,好像砝码掉进黑暗的水里,扑通沉下去。

从昆伯伦有条没铺路面的小巷通往市镇大厅,市镇大厅后头是警察局。他们拐上小巷,很快除了街头的噪音,又有大量新的噪音传入耳中。它们并非来自昆伯伦—啤酒馆的声音都被挡住了,它的窗子又小又高,像公共厕所一样。噪音来自警察局。天气暖和,警察局敞着大门,在小巷里也能闻到烟斗的烟草味和雪茄的味道。不光警察们—他们总坐在里面,尤其是星期六下午,冬天里面点炉子,夏天开电扇,遇上今天这样不冷不热的天气就开着门,放进令人愉快的空气。波克斯上校也在—事实上,他们能听到他的喘气声,他患哮喘,大笑过后总要喘很久。他是吉米的亲戚,不过和他家关系冷淡,因为他不赞同吉米爸爸的婚事。他每次认出吉米,总用一种惊讶、嘲讽的语调和他说话。“万一他答应给你一个两毛五分硬币或别的什么,你就说你不要。”吉米妈妈这样告诫他。不过波克斯上校从没答应过这种事。

此外,波洛克先生也在,他已从药店退休。还有费格斯·索利,他尽管不是弱智,看起来却挺像,因为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过毒气。这帮人成天打牌、抽烟、闲扯,喝市政府买单的咖啡(按照巴德他爸的说法)。任何想来告状,或者来报告什么事的人,都得在他们眼皮底下做这些事,甚至还要被他们听个一清二楚。

就等着遭罪吧。

他们走到敞开的大门外,几乎停下脚步。没人注意他们。波克斯上校正说:“我还没死呢。”大概是在重复某个段子的最后一句。他们耷拉着脑袋,在砾石路上踢踢踏踏,慢慢走开。在大楼拐角,他们加快速度。公共男厕所入口附近的墙上有一团新近的呕吐物,砾石路上丢了两个空瓶。他们不得不在垃圾桶和市镇秘书办公室高高的、俯视的窗子之间择路而行,然后走下砾石路,回到广场。

“我这儿有钱。”西斯说。这个实事求是的宣告让他们一阵宽慰。西斯把口袋里的零钱弄得叮当响。这钱是他洗完碟子,走到前卧室告诉妈妈他要出门时,妈妈给他的。“从梳妆台上自己拿五角钱吧。”她吩咐。她有时有点钱,尽管他从没看到爸爸给她钱。每次她说“自己拿点”或者递给他几枚硬币时,西斯都知道她对于他们的生活感到羞愧,对于他、对于站在他面前,都感到羞愧。这种时候他会憎恨看到她(尽管他很高兴能拿到钱),尤其是她说,他是个好孩子,他不要以为她对他的努力无动于衷的时候。

他们走上通往港口的路。帕加特加油站旁有一个售货亭,帕加特太太在里面卖热狗、冰激凌、糖果和香烟。她拒绝过卖香烟给他们,即使吉米说是给他叔叔弗雷德买的也无济于事。不过她没因为这事生他们的气。她是个法国和加拿大混血女人,胖嘟嘟的,很好看。

他们买了一把黑色和红色的甘草糖棒,打算等吃得饱饱的午饭稍许消化了,再买点冰激凌。他们朝两把安放在篱笆边的旧汽车座位走去。夏天,上方的树丛会投下阴影。他们瓜分了甘草糖棒。

泰维特船长坐在一个座位上。

泰维特船长曾是个真正的船长,在湖船上干了好多年。现在他揽了特警活儿。他负责在学校前拦住车辆,让孩子们过马路,冬天防着小孩子们在小巷里滑雪橇。他会吹响哨子,举起一只大手,戴着白手套,看起来像小丑的手。他人老了,头发也白了,却仍旧高大挺拔,肩膀宽阔。车辆都听他指挥,小孩也一样。

夜里,他巡回检查所有商店的大门,看看是否锁好了,确定没人在里面偷东西。白天他常在公共场所打盹。天气不好的时候,他睡在图书馆里,天气好的话,他会选把户外的椅子。他不怎么待在警察局里,可能是因为耳朵不好使,没戴助听器就跟不上谈话,偏巧他又像许多聋子一样讨厌用助听器。此外,他过去成天坐在湖船的船头朝外看,想必早已习惯独处。

他闭着眼,脑袋后仰,让阳光晒到脸上。他们走过去和他说话(他们没进行任何讨论,只是听天由命、懵懵懂懂地交换一下目光便做了决定),不得不先把他弄醒。他花了点时间才调整好脸上的表情—这是在哪儿、啥时辰了、来的是什么人。他从兜里掏出一块巨大的老式怀表,好像他认准小孩子们来找他就是想打听时间。不过,他们还在对他说话,表情既激动又怪害臊的。他们说着“魏伦斯先生在板儿角池塘里呢”,以及“我们瞅见车了”,还有“淹透了”。他不得不举起一只手,示意要他们安静,另一只手在裤袋深处摸索,找助听器。他带着鼓励的表情,严肃地点点头,好像在说,耐心点,耐心点,一边把那玩意儿塞进耳朵。他举起双手—安静、安静—测试音量。最后他终于点点头,表情比刚才轻快多了,用严厉的声音—不过一定程度上是在开玩笑—命令道:“继续吧。”

三个男孩中话最少的西斯—吉米是最懂礼貌的,巴德是最大嘴巴的—搅了局。

“你裤扣开喽。”他说。

他们一下子撒腿跑开。

他们的兴奋劲儿没有立即消退。不过,这不是啥可以分享或谈论的事:他们不得不分手了。

西斯回家去修理藏物所。纸板做的地板冬天结了冰,湿透了,得换掉。吉米爬进车库阁楼,他最近在里面发现了一盒《野蛮博士》[6]旧杂志,是他叔叔弗雷德的。巴德回去后,发现只有妈妈在家,正给厨房地板打蜡。他看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漫画书,然后对她坦白了。他相信妈妈对他家以外的事务毫无经验或发言权,不会做什么决定,只会给他爸打电话。令他意外的是,她立刻给警察局打了电话,然后才打给他爸。有人去接西斯和吉米。

一辆警车沿镇上的小路开向板儿角,一切都得到了证实。一个警察和一位圣公会牧师上门拜访魏伦斯夫人。

“我本不想麻烦你们,”据说魏伦斯夫人回答,“我本打算等他到天黑的。”

她告诉他们,魏伦斯昨天下午开车下乡,送眼药水给一位老盲人。他有时会耽搁一阵,她说。要么是去拜访什么人,要么是车坏了。

他有没有闷闷不乐,或者类似的表现?警察问。

“哦,当然不会,”牧师评论道,“他可是唱诗班的台柱子。”

“他根本不是那种人。”魏伦斯夫人说。

对于男孩们一声不吭坐下来吃午饭,还买了一把甘草糖棒的行为,人们也猜测纷纷。一个新绰号—“傻棍儿”—横空出世,安到他们所有人头上。吉米和巴德直到离开镇子之前都顶着这个称呼,而西斯—年纪轻轻就成了家,干起开升降机的活儿—把这绰号又传给自己的两个儿子。那时已经没人再追究它的来由。

对泰维特船长的羞辱始终不为人知。

下一次他们不得不从他举着的胳膊下走过,穿过马路去学校的时候,他们都以为他会想起这事,会因为受辱或者出于责备,投来傲慢的眼神。可他照常举着戴手套的手,那只高贵的、小丑似的白手套,脸上慈祥如常。他示意放行。

继续走吧。

2 心脏病

“肾小球性肾炎。”伊内德在笔记本上写。这是她看过的首例。事实是,奎因夫人肾脏衰竭,无药可救。她的肾脏不断萎缩,变成坚硬、无用、破碎的肿块。她的尿液少而浑浊,呼吸和皮肤渗出一股辛辣、不祥的气味。还有一种若有若无、烂水果似的味道,伊内德觉得它来自病人体表冒出的淡紫棕色斑点。她双腿因为突然的剧痛而抽筋,皮肤瘙痒难当,伊内德只得用冰块给她擦身。她把冰块卷在毛巾里,压住痒处。

“到底怎么才会染上那病呢?”奎因夫人的姑子问。她名叫格林夫人。奥利弗·格林[7]。(她解释道,她从没想过这名字的意思,婚后才发现大家一听就乐。)她住在几英里远的农场上,挨着公路。每隔几天,她过来把床单、毛巾和睡衣收拾回家洗。孩子们的衣服她也洗,送回来时,所有衣服都熨烫一新,叠得整整齐齐。甚至睡衣上的缎带也熨平了。伊内德对她不胜感激—在有的主顾家里,她得自己洗衣,或者更糟,得送到妈妈那里,由妈妈花钱到镇上雇人洗。她嗅出这个问话的意图,又不想显得无礼,只得回答:“难说哦。”

“有这种那种说法的,”格林夫人说,“有人说,有的女人会吃药。要是月经没来,就可以吃那药,要是完全按照医生的吩咐吃,是为了好的目的,那就没事。可要是吃得太多,是为了不好的目的,那她们的肾脏就会给毁了。说得对吗?”

“我从没接触过那样的病例。”伊内德回答。

格林夫人高大敦实。像她弟弟鲁佩特—奎因夫人的丈夫—一样,长了张圆滚滚、扁鼻子、讨人喜欢的皱脸—伊内德的妈妈称之为“爱尔兰土豆脸”。不过,鲁佩特好脾气的表情下藏着谨慎和克制。格林夫人的则是期盼。伊内德不知道她期盼什么。哪怕对最简单的交谈,格林夫人也兴致勃勃。或许只是在期盼消息吧。关于什么大事的消息。某个事件。

当然了,确实要出件大事,至少对这个家而言是件大事。奎因夫人要死啦,年方二十七。(她自称的年龄—伊内德感觉其实不止,不过一旦病到这个程度,就很难看出年龄了。)等肾脏完全衰竭,心脏作废,她就要死了。医生告诉过伊内德:“这会让你干到夏天,不过大有可能在暑热过去之前,你还来得及休几天假。”

“鲁佩特去北方时遇到她的,”格林夫人说,“他一个人去的,他在那里的森林干活。她在一个旅馆里有个什么工作。我也不知道干啥。是做女仆吧。不过她不是那里长大的—她说她是在蒙特利尔一家孤儿院长大的。她非这么说。你会想,那她该会说法语的吧,但就算是也从没听她说过。[8]”

伊内德评价道:“挺有趣的活法。”

“拜托再说一遍?”

“挺有趣的活法。”伊内德重复。有时她总忍不住—会在毫无希望的地方调侃。她鼓励地挑起眉毛,格林夫人终于笑了笑。

不过她是否感觉受伤呢?鲁佩特在高中时,为了避开可能的嘲弄,正是这样笑的。

“他在那之前,从没交过女朋友。”格林夫人透露。

伊内德和鲁佩特曾经同班,她没对格林夫人提过。她感觉有点窘,因为他曾是她和女友们戏弄、折磨过的男孩中的一个—事实上,是主要的一个。“被挑中的,”按她们过去的说法。她们挑中鲁佩特,跟他走到街上,大声喊他,“哈罗,鲁佩特。哈罗,鲁佩特。”弄得他很不安,眼见他的脖子涨得通红。“鲁佩特得了猩红热咯。”她们嚷嚷起来,“鲁佩特,你该被隔离哦。”她们会假装她们中的一个—伊内德、琼·麦克奥利弗,玛瑞安·邓尼—爱上了他。“她想和你说话呢,鲁佩特。你为什么从不约她?你至少该给她打个电话。她想和你说话想得要命呢。”

她们并不指望他会对这些请求做出回应。不过要是他有回应,该多逗人啊。他会被迅速拒绝,故事会在全校传播。为什么?她们为什么这样对他,一心想羞辱他?因为她们没心没肺。

他不可能忘记。不过他对待伊内德,就好像刚认识一样,好像她只是他老婆的看护,不知从何处来到他家。伊内德接受了暗示。

这里安排得异常井井有条,省去她不少麻烦。鲁佩特住格林夫人家,吃饭也在那里。两个小女孩也可以住过去,不过那样一来她们得转学—距离暑假只剩不到一个月。

鲁佩特在傍晚回家,和孩子们说说话。

“你们是不是乖女孩呀?”他问。

“给爸爸看看你们用积木搭的东西,”伊内德提议,“给爸爸看看你们在彩画本里画的画。”

积木、蜡笔,彩画本,都是伊内德提供的。她给妈妈打电话,请她看看旧箱子里都能找到什么。妈妈照办不误,带来的还有一本夹了很多剪纸娃娃的书,不知她是从谁那里要来的—伊丽莎白公主和玛格丽特·罗斯公主,搭配着各式各样的套装。伊内德没办法教会小女孩们说谢谢,只好把这些东西都搁到高架上,宣布除非有人说了谢谢,否则就一直搁着。洛伊丝和希尔维分别六岁和七岁,小野猫似的不听管教。

鲁佩特没问玩具从哪来。他告诉女儿们要做乖女孩,问伊内德要不要他从镇上买东西。有一次她告诉他,她换掉了地窖路上的灯泡,请他带几个备用的来。

“干吗不叫我来换?”他说。

“我换灯泡在行得很,”伊内德回答,“换保险丝、敲钉子也一样。妈妈和我已经有很长时间家里没男人了。”她本打算开个玩笑示好,但没生效。

最后,鲁佩特会问到妻子,伊内德会回答,她血压有点降下来了,或者她晚餐时吃下去一点煎蛋卷,或者冰包略微缓解了她的瘙痒,她睡得比以前安稳。鲁佩特会说,既然她在睡觉,他就不进去了。

伊内德说:“胡说。”和丈夫聚聚,对女人的好处肯定超过打个小盹儿。她把孩子们带上楼睡觉,给丈夫和妻子留出一点隐私时间。不过鲁佩特待得不会超过几分钟。伊内德回到楼下,走进前厅—现在是病房—给病人过夜做准备,奎因夫人总是仰天靠在枕头上,有点焦躁,但并非心怀不满。

“他在这儿待得不长,对吗?”奎因夫人会问。“真让我想笑。哈哈哈,你怎样啊?哈哈哈,我们走咯。我们干啥不把她弄出去,往粪堆上一丢?我们干啥不干脆扔死猫一样把她扔出去?那就是他的想法,不是吗?”

“我不这么认为。”伊内德回答。她带来水盆和毛巾,擦拭用的酒精和婴儿爽身粉。

“我不这么认为。”奎因夫人敌意地重复,不过她顺从地让她脱掉睡衣,把头发从脸上拂到后头,在屁股下垫条毛巾。伊内德习惯了人们不情愿脱光衣服,即使老得不行,或者病得很重的人也一样。有时她不得不和他们开玩笑,诱骗他们,让他们恢复自如。“你以为我没看过下面那玩意儿吗?”她会说,“下面那玩意儿,上面那玩意儿,看多了就没意思了。你知道,不就是人类被造出的两种类型吗。”不过奎因夫人毫无羞涩,她张开双腿,还抬起一点,方便她工作。她是一个娇小的小骨架女人,现在身材很古怪,腹部和四肢凹陷,乳房凝缩成两个小口袋,乳头像干瘪的葡萄干。

“我肿得像猪一样,”奎因夫人说,“奶头反倒缩了,它们向来不怎么顶用。我从没长过你这种大奶子。你看到我这模样不恶心吗?等我咽了气,你会高兴的吧?”

“我要那样想,就不会在这里了。”伊内德回答。

“谢天谢地,总算把垃圾甩掉了,”奎因夫人说,“你们到时候都会这么说。谢天谢地,总算把垃圾给甩掉了。我对他不再有用了,对不?我对任何男人都不再有用了。他每天晚上都从这里走开,他去找女人,对不?”

“据我所知,他是回他姐姐家。”

“据你所知。可你啥都不知道。”

伊内德想,她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种恶毒和敌意,这种节省下来寻事拌嘴的力气。奎因夫人正四处试探,寻找对手。生病的人会憎恶健康的人,有时丈夫和妻子,甚至母亲和孩子之间也会这样。对奎因夫人而言,丈夫和孩子都成了目标。一个星期六早上,伊内德招呼在门廊下做游戏的洛伊丝和希尔维,来看看妈妈变好看的样子。奎因夫人早上洗漱完毕,穿件干净睡衣,纤细稀疏的金发梳得整整齐齐,用一条蓝色缎带系在脑后。(伊内德每次去照料女病人,总会随身带着大量这样的缎带—以及一瓶香水和一块香皂。)她这时确实挺好看—或者你至少可以看出,她曾经美丽过—她有宽阔的额头和颧骨(现在这副颧骨几乎从皮肤下戳出,像两个陶瓷门把手),绿莹莹的大眼睛和孩子似的几乎半透明的牙齿,一个小小的、倔强的下巴。

孩子们缺乏兴趣地、顺从地走进房间。

奎因夫人说:“别让她们靠近我的床,她们脏兮兮的。”

“她们只是想看看你。”伊内德解释道。

“够了,现在她们看到了,”奎因夫人说,“可以走了吧。”

这个态度并没让孩子们意外或失望。她们看着伊内德,伊内德说:“好吧,这会儿,最好让你们的妈妈休息。”她们便跑出去,砰的甩上厨房门。

“你不能叫她们别这么干吗?”奎因夫人说,“每次她们这么做,都像一块砖头砸在我胸口。”

你简直会以为她这两个女儿是一对吵闹的孤儿,被硬塞给她,长期借住在此。但是,在终于接受自己的垂死处境之前,有人就是这样,有人甚至到死都如此。比奎因夫人天性温和的人每每会表示,他们知道他们的兄弟姐妹、丈夫、妻子或孩子向来有多恨他们;他们对别人而言,别人对他们而言,都是多么令人失望;他们知道所有人看到他们死去都会有多么开心。其实他们明明与充满爱意的家人度过了宁静有益的一生,实在毫无理由做此控诉。通常控诉阶段会过去。不过,生命将尽的几个星期,或者几天,又会对过去的仇恨和遭到的怠慢发一通絮叨,或者对七十年前遭受的某次不公惩罚来一番啜泣。某次,一个女人请伊内德从碗橱里拿出一个青花大盘,伊内德以为她想最后看看这个好看的玩意儿,得点安慰。然而,她却用尽最后一点惊人的力气,把它砸碎在床柱上。

“现在我可以确定,我妹妹的爪子再也不可能碰到它了。”她说。

通常他们会宣称,来看望的人不过是想看看热闹,幸灾乐祸,医生正是他们遭受的病痛的始作俑者。他们甚至也讨厌看到伊内德,讨厌她无需睡眠的精力、耐心的双手,在她体内如此令人艳羡的均衡流动的生命之液。伊内德对此习以为常,她理解他们陷入的痛苦,死亡的痛苦,以及有时令死亡也相形见绌的生之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