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伦没有转身,整个身体因为努力保持不动、令一切结束而似乎嗡嗡作响。
有一次,他和莉莎去圣托马斯参加一场基督教摇滚音乐会和舞会。教会里对基督教摇滚很有争议—关于是否真的能有这种东西。莉莎为这个问题很是困扰,沃伦却不。他曾经参加过好几次基督教摇滚音乐会和舞会,他们根本不称自己为基督徒。但是,当舞会开始之后,是莉莎立刻滑下了舞池,是莉莎吸引了周围的目光—警惕的、不高兴的—青年指导员的眼光,他们正在旁边一边笑一边犹疑地鼓掌。沃伦从来没有见过莉莎跳舞,她忽然焕发出那种疯狂劲儿令他惊叹,与其说为她感到担心,倒不如说是骄傲,但他知道,自己的感觉一点儿影响也没有。莉莎就在那里,翩翩起舞,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她跳完这一支曲子,踢腿、屈身、弯腰,投入得对周围的一切都视而不见。
这才是内心深处真正的她,他想告诉所有人。他觉得自己早就知道,第一次在教会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了一些事情。那时候是夏天,她戴着一顶夏季的小草帽,穿着教会里女孩子们必须要穿的带袖连衣裙,然而,她的皮肤光滑剔透,身形苗条无比,根本不像个教会里的女孩,并不是说她像一位杂志女郎、一位模特或者一个卖弄风姿的人。她那高高的饱满的额头、深深的褐色的眼睛,她的表情里既有稚气又有凶猛。她看起来很特别,她的确很特别。她不是那种会说“上帝啊”的女孩,在特别满足或者十分慵懒的时候,她会说:“哦,真他妈的!”
她说,在成为基督徒之前,自己很狂野。“甚至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也是。”她说。
“哪种狂野?”他问她,“比如,和男人们?”
她看了他一眼,像是在说,别傻了。
现在,沃伦觉得有东西沿着一侧头皮慢慢滴了下来。她已经偷偷溜到了他的后面,他用手摸了一下脑袋,上面是绿色的黏黏的东西,闻上去像是薄荷油。
“来一口。”她说着,递给他一只瓶子。他喝了一口,差点儿被浓烈的薄荷酒呛死。莉莎拿回瓶子,扔向前面的大窗户。瓶子没有穿窗而过,而是砸上了玻璃。瓶子没碎—它掉在了地板上,美丽的液体流了一大滩。深绿色的汁液。窗玻璃裂成了放射状,变得像日晕一样白。沃伦站起身来,那口酒喝得他气喘吁吁,身上一阵阵地散发着热气。莉莎灵巧地穿过那些破书烂瓶子,踩烂的鸟,洒满地的威士忌和枫糖浆,从炉子里拿出来拖得地毯上全是黑印的焦木条,灰尘,黏糊糊的面粉,还有羽毛。即使还穿着雪地靴,她的步履依然轻盈;她很欣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沃伦拿起自己刚才坐的厚垫子,向沙发扔过去。垫子掉了下来,没有任何破坏力,不过这一举动已经将他纳入眼前的图景之中。这也并不是他第一次参与破坏房屋。很久以前,他九岁或者十岁的时候,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和朋友一起闯入了一座房子,那是他朋友的姨妈所住的地方。她不在家—她在一家珠宝店工作,一个人住。沃伦和朋友是因为太饿了所以才闯进去的。他们给自己做了点儿苏打饼果酱三明治,喝了点儿姜汁饮料。接着,情况忽然就失控了。他们把一整瓶番茄酱倒在桌布上,用手指蘸了在墙上写:“小心!血!”他们砸烂盘子,把吃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
他们异常幸运,没人看见他们进去,也没人看见他们离开。那位姨妈把这事儿怪在几个最近被自己从商店里赶出去的年轻人头上。
想到这个,沃伦走到厨房去找番茄酱,但是没找到,不过他找到了一罐番茄沙司。番茄沙司比番茄酱稀,没那么好用,但他还是试着在木头的厨房墙壁上写道:“小心!这是你的血!”
沙司渗入木板,顺着表面流了下来。在字迹尚可辨认的时候,莉莎跑过来念了念,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在那片乱七八糟的废墟中,她找到了一支魔术笔,然后爬上椅子,在假血字上面写道:“罪的工价乃是死![4]”
“我应该多拿点儿东西,”她说,“他工作的地方到处是颜料、胶水和各种东西。就在侧面的房间。”
沃伦说:“我去拿点儿?”
“算了吧。”她说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房间里仅有的几个能落脚的地方之一。“莉莎·明内利,”她平静地说,“莉莎·明内利,捅进你的肚子里!”
是学校的小孩们对她这么唱,还是她自己编的?
沃伦在她旁边坐下。“他们怎么了?”他问,“他们到底做了什么事儿让你这么生气?”
“谁生气了?”莉莎说着站起身来,向厨房走去。沃伦跟在后面,看到她在电话上按了几个号码。等了一会,听到她说:“贝亚?”声音温柔、痛心,又有些犹豫。“哦,贝亚!”她挥手示意沃伦关掉电视。
他听见她说:“厨房门边的窗户……我想也是。连枫糖浆也是,你简直没法相信……哦,还有那扇美丽的前窗,他们往上面扔了什么东西砸的,还把木炭条从炉子里拿了出来,到处是灰,还有那些鸟、那只大海狸。我真是没法对你形容……”
他回到厨房,她朝着他做了个鬼脸,扬了扬眉毛,一边听着电话一边撇了撇嘴。接着,她继续描述屋里的情况,声音因着同情、痛苦和愤慨而微微发颤。沃伦真不愿看着她,于是转身去找他们的头盔。
她挂了电话之后,出来找他。“是她。”她说,“我告诉过你她对我做了什么。她送我去上大学!”这话让他们两个都笑了起来。
但沃伦注视着地板上那堆烂摊子上的一只鸟,它那浸湿了的羽毛,耷拉下来的小脑袋,露出的一只痛苦的红眼睛。“这种职业真是很怪异,”他说,“周围总是堆满死尸。”
“他们就是很怪异。”莉莎说。
沃伦说:“要是他死了,你会在乎吗?”
莉莎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让他不要再想下去。然后,她摸了摸牙齿,尖尖的舌头吻上了他的脖子。
三
贝亚问了莉莎和肯尼许多问题。喜欢什么电视节目?喜欢什么颜色,什么口味的冰激凌?要是能变成动物的话,他们想变成什么?他们最早的记忆是什么?“吃鼻屎。”肯尼说。他并不是在开玩笑。
拉德纳、莉莎和贝亚都笑了起来—莉莎笑得最响。然后,贝亚说:“我最早的记忆也是这个!”
莉莎认为她在说谎,为了不让肯尼那么难堪,而他根本就不知道。
“这是杜德小姐,”拉德纳对他们说,“要对她好一些。”
“杜德小姐,”贝亚重复道,像是在吞下什么令人吃惊的东西,“贝亚,我的名字是贝亚。”
“她是谁啊?”贝亚和拉德纳走在前面的时候,肯尼问莉莎,“她会和他一起生活吗?”
“是他女朋友,”莉莎说,“他们很可能会结婚的。”等到贝亚在拉德纳这里住上一周后,莉莎已不能忍受她会离开的念头。
莉莎和肯尼第一次来到拉德纳的地盘时,是从篱笆下面偷偷溜进来的,虽然所有的标牌和他们的父亲都警告说“禁止入内”。当他们走进树林深处,莉莎找不到路时,响起了尖利的口哨声。
拉德纳对他们喊道:“你们两个!”他手拿斧子从树后面冲出来的时候,就像是电影里的杀人犯。“你们两个不认识字吗?”
他们那时也就六七岁,莉莎回答说:“认识。”
“那你们看见标牌了吗?”
肯尼小声说:“有只狐狸跑进来了。”有一次,父亲开车带着他们,他们真的看见一只赤狐穿过小路钻进了这里的树丛。他们的父亲说:“拉德纳的树林里有大坏蛋。”
狐狸并不住在树林里,拉德纳告诉他们。他带他们去看狐狸真正住的地方,一个兽穴,他是这么说的。山坡上长满了干燥强韧的草和小小的白花,在一个沙堆旁边有一个洞。“这里很快就会长满草莓。”拉德纳说。
“从哪儿长?”莉莎问。
“你们真是两个傻孩子,”拉德纳说,“你们整天都在干吗—看电视?”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来这里消磨周六的时光—夏天到了以后,几乎每天—和拉德纳一起。他们的父亲说,要是拉德纳乐意,这当然没问题。“但你们最好别惹恼他,不然他会活剥你们的皮,”父亲说,“就像他做那些标本一样。明白啦?”
他们知道拉德纳是怎么制作标本的,他让他们看过。他们见过他如何清理一只松鼠的头骨,如何用线和大头针巧妙地修补鸟的羽毛。有一次,在确定他们会很小心之后,他还让他们亲自动手安装了玻璃眼珠呢。他们也见过他剥动物的皮,剥下皮,用盐腌,内侧朝外晾干,然后送到硝皮工那里。硝皮时会添加一种毒药,这样,皮就永远不会开裂,毛也永远不会脱落。
拉德纳把皮套在一个完全人工制作的假体上。鸟的身体可能是用一整块木头雕刻而成的,但是动物的体型较大,是铁丝、粗麻布、胶水、碎纸和黏土的完美组合。
莉莎和肯尼见过像绳索一样粗糙的被剥了皮的身体,触摸过塑料管一样的肠子,还把眼球挤得稀巴烂。他们把这些都告诉了父亲。“但我们不会生病的,”莉莎说,“我们每次都用硼砂皂洗手。”
他们学到的也不都是关于死尸:美洲红翼鸫怎么叫?陪陪我—!鹪鹩怎么叫?求求你—求求你—给我一片芝士。
“哦,是嘛!”他们的父亲说。
很快,他们就学到了更多的东西。至少莉莎如此。她认识了鸟类、树木、蘑菇、化石,还有太阳系。她知道某些岩石是从哪里来的,知道秋麒麟草茎上膨起的地方里面长了白色的小蠕虫,这种虫子只能活在这里。
她还学会,不要对自己知道的东西夸夸其谈。
贝亚身穿日式和服,站在池塘的岸边。莉莎已经在里面游泳了,她对着贝亚喊道:“快下来!快来!”拉德纳在池塘远远的另一边干活,割芦苇、清理水中的野草。肯尼在一边帮忙。莉莎心里想,就像是一家人。
贝亚脱掉和服,只穿着黄色的丝质泳衣。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黑色的头发略微掺杂着灰发,厚实地垂在肩膀上。浓密的眉毛有着弯弯的弧度,就像她生气时甜蜜的嘴角,仿佛在请求别人的仁慈和安慰。太阳在她脸上留下了隐约的雀斑,她整个人都有点松弛。当她低头时,下巴和眼袋都有些下垂。她已经受到了侵蚀,那些松弛和下垂、那些皮肉上的凹陷和皱纹、阳光下青紫色的细微血管、凹陷处微微消退的颜色。实际上,莉莎尤其爱这些隐蔽的缺陷和损伤。她也爱贝亚眼睛里经常出现的潮湿,她声音里的颤动、嘲弄和顽皮的恳求,那种沙哑和造作。莉莎衡量和评判贝亚的标准和一般人不一样,但这并不是说,她对贝亚的爱轻松而平静—她的爱充满期待—尽管她也不知道自己期待的是什么。
现在,贝亚走下了池塘,她不是一下就进去的。先下了决心,小跑了几步,停了一下,然后高抬腿在水里走了几步,双臂环抱着叫了起来。
“水不凉。”莉莎说。
“不,不,我喜欢!”贝亚说。接着,她一边发出赞叹的声音,一边继续前进,停在了池水齐腰深的地方。她转身朝向莉莎,莉莎正跟在她身后游着,想朝她泼水。
“哦,别!别!”贝亚喊道。她开始原地跳着用双手划水,手指张开,像是收拢散落的花瓣一样,徒劳地向莉莎泼去。
莉莎转身仰浮在水面上,用脚轻轻地朝贝亚的脸上踢打着水花。贝亚继续一上一下跳动着躲避莉莎踢来的水,嘴里一边快乐地念叨着类似“啊哦,啊哦,啊哦”的声音。
尽管是仰面浮在水上,莉莎仍然能看到拉德纳停下了手头的活儿。他站在池塘另一头齐腰深的水里,在贝亚的后面。他看着贝亚,接着,也开始在水里一上一下地跳了起来。他的身体僵直,脑袋猛烈地左右摇晃,摆动着双手在水面划动拍打。沾沾自喜,好像沉浸在自我欣赏之中。
他是在模仿贝亚。他在学着她的样子,但是动作可笑而难看。他分明是故意、执意要让她出丑。看看她有多虚荣,拉德纳的动作好像在说。看这个骗子。假装自己不害怕深水,假装自己很开心,假装不知道咱们多么蔑视她。
这太令人震惊了。为了憋住不笑,莉莎的脸都颤动起来。一方面她很想让拉德纳停下,在造成伤害之前立刻停下;而另一方面,她又渴望看到那伤害,拉德纳所能造成的伤害,撕裂表象,那种终极的快乐。
肯尼早已大声喊叫起来,他什么也不懂。
贝亚已经看到了莉莎表情的变化,现在又听到肯尼的喊叫。她转过身想看看后面发生了什么事。但拉德纳已经停了下来,正在拔草。
莉莎立刻使劲儿踢水,想分散注意力。但贝亚没有回应,于是她游向深处,潜到了水下。很深、很深的地方,光线幽暗,有鲤鱼,有淤泥。她憋足了气一直待在那里。莉莎游得太远了,差点儿被另一侧岸边的水草缠住,她气喘吁吁地挣出水面,离拉德纳只有一两码远。
“我被水草缠住了,”她说,“差点儿就淹死了。”
“没那么倒霉。”拉德纳说。他假装朝她伸出手,一把抓向两腿之间,同时,做出了一种伪善的震惊表情,好像是脑海中的自己对双手的动作气愤不已。
莉莎假装没注意到。“贝亚呢?”她问。
拉德纳看了看对岸。“可能上岸回去了吧。”他说,“我没看见。”他又恢复了常态,一个正经工匠,对她们的愚蠢稍感厌倦。拉德纳就是这样,能在顷刻之间判若两人,要是你还记得之前的事儿,就只能算是你自己的错。
莉莎尽全力沿直线游过池塘,起身时弄得水花飞溅,她奋力爬上岸边,走过玻璃后面瞪视着的猫头鹰和鹰,走过写着“自然界的任何事都不是无用的”的牌子。
她到处都找不到贝亚。沼泽那边的木板路上没有,松树下面的空地上也没有。莉莎走向通往后门的小路,路中央有一棵你必须绕过的山毛榉树,光滑的树皮上刻着几个名字的首字母。一个L是拉德纳,另一个L是莉莎,K是肯尼。一英尺左右的下方是几个字母“P.D.P.”。莉莎第一次带贝亚去看那些名字的时候,肯尼用拳头敲打着P.D.P.,上下蹦跳着喊道:“拉下裤子!”[5]拉德纳假装在他头上用力打了一下。“沿此路前行。”他说着指了指树干上刻着的箭头。“别理那些臭孩子。”他对贝亚说。
莉莎简直不敢上前去敲门,她心里充满了内疚和不祥的预感。在她看来,贝亚将不得不离开这里。在这样的侮辱之后,她怎么还能待在这里呢—她要怎么面对他们每一个人?贝亚根本不了解拉德纳,她怎么会了解呢?莉莎自己也没法跟任何人描述他。在她和他的秘密生活中,可怕的事情往往也是有趣的,恶劣里往往掺杂着愚蠢,你必须用一副愚钝的面孔和声音加入其中,假装他是个卡通怪兽。你无法摆脱,甚至也不想摆脱。
莉莎走到房子跟前,离开了树荫。她赤脚踩过炽热的碎石路,她自己的家就在玉米地的中间,一条短短小路的尽头。那是一座木头房子,上半截涂成白色,下半截涂成艳丽的粉色,像口红的颜色。那是莉莎父亲的主意,也许他觉得这样能让整座房子焕然一新,或者他觉得粉色看起来像是家里有位女主人。
厨房里一片混乱—麦片撒了一地,流在台面上的牛奶已经变酸,洗衣店取回的衣服已经堆满了角落里的扶手椅,洗碗布—莉莎不看也知道—已经和池子里的垃圾混成了一团。把这些清理干净是她的任务,而且最好在父亲回家之前干完。
莉莎还不太着急。她走到楼上—这里在斜屋顶下被烤得很热—拿出自己珍藏宝物的小包。她把小包塞进自己穿小了的橡胶靴里保存着。谁也不知道。肯尼当然也不知道。
包里有一件芭比娃娃的晚礼服,是从以前一个玩伴那里偷的(莉莎现在已经不喜欢这件衣服了,但因为它是偷来的,所以仍然很重要);一个能啪的一声关上的盒子,里面是她妈妈的眼镜;一只木头彩蛋,是她二年级时参加复活节绘画比赛的奖品(里面还装着一只小蛋,在里面还有一只更小的);还有一只在路上捡的莱茵石耳环,很长时间她都以为那是钻石。耳环的款式复杂优雅,圆环和扇贝形的小石头上悬垂着水滴状的莱茵石。莉莎戴在耳朵上的时候,它几乎要擦到肩膀了。
她现在只穿着游泳衣,所以只能把耳环握在掌心里,握得滚烫。她有点儿头昏脑涨,因为房间里的热气,因为低头察看宝物包,因为心里所做的决定。她渴望拉德纳树下的阴凉,好像那是一片黑色的池塘。
她家周围一棵大树也没有,唯一的灌木就是后门台阶边的一棵紫丁香,有着弯曲的、棕色边缘的叶子。房子周围除了玉米什么也没有,远处有座倾斜的旧谷仓,莉莎和肯尼被禁止入内,因为它随时都有可能倒塌。这里没有分隔,没有隐秘处—一切都裸露而简单。
但是,当你穿过马路—就像莉莎现在这样小跑在碎石路上—进入拉德纳的领地,就像进入了另一个全然不同的国度。这是幽深的沼泽地,丛林密布,到处都是牛蝇、凤仙花和臭菘。有一种热带丛林的复杂和威胁。然后是松树林,枝干高耸、落叶成毯、风声低吟,庄严得像一座教堂。还有雪松下垂的枝叶形成的幽暗空间—完全遮蔽的泥土地面的秘密小屋。在不同的地方,阳光投射的光线也各不相同,有的地方甚至完全没有光照。有的地方,空气浓重私密,而在别的地方,你却能感受到欢快的轻风。味道刺鼻,或者也可以说诱人。某些人行道强使人们礼貌地避开那些隐蔽地,某些石头也让人们无法跳过去,一切都在呼唤着疯狂的举动。这里是学习正经东西的地方,在这里,拉德纳教会他们如何分辨山胡桃树和灰胡桃树、行星和恒星;在这里,他们奔跑喊叫,挂在树枝上打秋千,玩各种冒险的花招。也是在这里,莉莎觉得地面让人瘀青,草地里让人瘙痒和羞愧。
P.D.P.
橡胶刷男孩
刷掉笨蛋—笨蛋
当拉德纳抓住莉莎,将整个身子压上来的时候,她感觉到他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危险,一种机械一般的噼噼啪啪声,好像他会在强烈的光线下烟消云散,只留下一股黑烟和烧焦的味道,还有一堆烂电线。然而,他沉重地倒下来,像是动物的皮毛猛然脱离了骨肉。他摔得那么惨重,那一刻莉莎,甚至肯尼都不敢看他。他的声音呜咽着从喉咙深处发出来,说他们太坏了。
他的舌头微微打结,眼睛深处闪着光,用力瞪得又大又圆,像是动物标本的玻璃假眼。
太坏了—太坏了—太坏了。
“真是太可爱了,”贝亚说,“莉莎,你告诉我—这是你妈妈的吗?”
莉莎说,是的。现在她觉得用单只耳环做礼物可能显得很幼稚、很可怜—也许是故意显得可怜。甚至把它当成宝物保存下来也显得很愚蠢。但如果这是她妈妈的,似乎就可以理解,而且它也就变成了一件重要的礼物。“你可以把它挂在项链上,”她说,“要是你把它挂上链子,就能戴在脖子上。”
“我也正是这么想的!”贝亚说,“我正想着它挂在项链上一定很漂亮。一条银链子—你觉得呢?哦,莉莎,你把它送给我,真让我感到自豪。”
“你可以把它挂在鼻子上。”拉德纳说。但他说这句话时并无讽刺之意,他现在非常平和—精力耗尽,温顺平和。他说起贝亚的鼻子,仿佛自己很高兴去琢磨它。
拉德纳和贝亚正坐在房子后面的李子树下,他们坐在贝亚从城里带来的柳条椅子里。贝亚带来的东西不算多—刚够在拉德纳那些皮毛和仪器的间隙里稍加点缀。这些椅子,一些杯子,一个垫子。还有他们现在正在用的高脚玻璃杯。
贝亚已经换上了一条非常轻薄柔软的深蓝色裙子,从她的肩膀上松松长长地垂下来。她用手指拨弄着莱茵石,让它掉落在自己深蓝裙子的皱褶里闪烁。她终究还是原谅了拉德纳,或者,只是不去记起。
要是贝亚愿意的话,她很能给人安全感。毫无疑问。她所需要做的只是把自己变成另外一种女人,那种规矩严格、界限分明的人,动作麻利、精力旺盛、毫不容忍。千万不要变,不许变,要好好的。这个能解救他们的女人—能让他们都变好。
这才是贝亚来到这里的使命,而她却不自知。
只有莉莎知道。
四
莉莎从外面锁上了门。她把钥匙装进塑料袋,再塞进那个树洞。然后,她向着雪地车走去,发现沃伦没有跟上来,于是朝他喊道:“你怎么了?”
沃伦说:“后门旁边的窗户怎么办?”
莉莎大呼了一口气。“啊,我是个白痴!”她说,“我是个最蠢的白痴!”
沃伦回到窗户那里,用力踢下部的玻璃,然后从棚子里面的柴火堆里抽了一根木头,终于打烂了那块玻璃。“大小足够一个孩子钻进去了。”他说。
“我怎么这么笨啊!”莉莎说,“你救了我的命。”
“我们的命。”沃伦说。
那个棚子没有上锁,他在里面找到了一些纸板箱、一点儿木料、几件简单的工具。他从纸板箱上撕下大小差不多的一块,然后很满意地钉在自己刚刚砸碎的玻璃窗上。“不然动物会进去的。”他对莉莎说。
干完之后,他发现莉莎已经走到了林间的雪地里,就跟了过去。
“我想知道那头熊还在不在这里。”她说。
他想说,熊应该不会到这么靠南的地方来,但她没等他开口就说:“你能从树皮认出这些树吗?”
沃伦说,即使看着树叶他也认不出来。“哦,枫树,”他说,“枫树和松树。”
“雪松。”莉莎说,“你得认识雪松,这就是一棵。这棵是野樱桃,那边是桦树,白色的那些。看到灰色树皮的那棵了吗?那是一棵山毛榉。看,上面刻着字呢。不过,已经跟着树长开了,看起来就像是老旧的斑痕。”
沃伦对这些不感兴趣,他只想回家。才三点多一点儿,你就能感到暮色在树丛间慢慢汇集,就像雪地里升起的冰冷雾气。
(邢楠 译)
[1] 原文为“Dismal”,字面上有“阴沉”、“凄凉”之意。
[2] 一家加拿大汽车、五金用品连锁商店。
[3] 位于加拿大的安大略省,是珀斯县的首府,仿照英国莎士比亚的故乡“斯特拉福德”命名。
[4]《圣经·罗马书》6:23。
[5] 原文为:“Pull down pa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