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拉希阿马达[2]的群山之中,她肯定试过把名字告诉他们,可他们都听成了“洛塔尔”。向导被枪击中的时候,她从尖利的岩石上跌下来,腿上受了伤,还发起了烧。那些人把她裹进毯子里,绑在马背上,究竟花了多长时间才把她带出了群山,她完全不知道。他们时不时地喂她点儿水,有时候是拉基酒,一种烈性白兰地。她能闻到松木的气味。他们还坐了一会儿小船,她那时醒过来,看到了天上的星星,明暗闪烁,位置变幻—一簇一簇摇移着,令她很不舒服。后来,她才想到,他们那时肯定是在湖上。斯库台湖[3],或叫施罗德湖,或叫斯坎德湖。他们扯着芦苇爬上岸边。毯子里满是水中的小虫,都爬在她腿上裹着的碎布上。
在旅途的终点—尽管她当时并不知道那就是终点—她躺在一间石头小屋中,那是一座被称为库拉的大房子的外屋。住在这里的都是病患和垂死的人,没有分娩的产妇,这些妇女都是在玉米田或者运货去市场的路边生下孩子。
她在一张蕨草堆成的床上躺着,也许躺了好几个星期了。床很舒服,脏了或者染上了血的话,也很方便更换。一位名叫蒂玛的老妇人照顾她,蒂玛用一种蜂蜡、橄榄油和松脂制成的药膏封住伤口,每天数次除去衣物,用拉基酒冲洗伤口。洛塔尔能看见黑色的蕾丝窗帘从屋椽垂下来,还以为自己躺在家中的房间里,而照顾自己的就是妈妈(其实她早已过世)。“你干吗要挂这种窗帘?”她说,“难看死了。”
她能清楚地看见蜘蛛网,全都挂满了厚重的灰尘,数年无人惊扰。
而且,在她神志昏迷的时候,感觉有一块宽板—类似棺材板的东西,按在自己的脸上。不过,等她清醒过来,才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十字架,木头的,一个男人正拿给她亲吻。那男人是牧师,属于圣方济各会。他个子高,面容严肃,有着黑色的眉毛和小胡子,体味刺鼻,除了十字架,还带着一把枪,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一把勃朗宁左轮手枪。他只看样子就知道她不是穆斯林,但他没想过,她有可能是不信教。他懂一点英语,可是发音却让她听不明白,而她那时候也完全不懂当地的盖格方言。但是,她的烧退了之后,他试着说了几句意大利语,他们总算能够交谈了,因为她在学校学过意大利语,还在意大利旅居过半年。他比周围人听懂的都要多,一开始,她还指望他能完全明白自己的话。离得最近的城市是哪里?她问他。他回答说,斯库台。那么,请到那里去吧,她说,去那里找到英国领事馆,如果那里有的话。我属于大英帝国。告诉他们我在这里。要是没有英国领事,就去找警察。
她不知道,无论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人们都不会去找警察。她也不知道,现在她属于这个部落,属于这个库拉,虽然,他们并没打算囚禁她,把她关在这里只是一个尴尬的错误。
袭击女人,是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可耻行为。他们射杀向导的时候,还以为她会调转马头,沿着山路飞奔而回巴尔[4]。但她的马受到枪声惊吓,被大石头绊倒了,她也从马上摔下来,腿部受了伤。他们没办法,只能穿过黑山和马拉希阿马达之间的边界线,带她一起回来。
“但是,为什么抢劫向导而不是我?”她问,想当然地以为枪击的动机是抢劫。她想起来那些人饥饿的样子,那个人和他的马,还有他飞扬的白色头巾。
“哦,他们不是劫匪!”牧师震惊地说,“他们都是好人,杀他是因为与他的家族有血债,这是他们的规矩。”
他告诉她,那个被枪杀的人,她的向导,杀死过这个家族里的一个人,原因是那个人杀死了他家族里的某个人。这种冤冤相报迄今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而且仍将持续下去,因为总是有更多的子嗣出生。而他们认为本族的子嗣比世界其他地方的都多,才能满足需要。
“当然,这很可怕,”牧师总结说,“不过,这是为了他们的荣誉,他们家族的荣誉。他们随时准备为这荣誉而牺牲。”
她说,那位向导既然逃到了黑山,说明他还没准备好吧。
“那也没什么区别,不是吗?”牧师说道,“即使他逃到了美国,也一样。”
在的里雅斯特[5],她登上一艘汽艇,要驶往达尔马提亚海岸。她和朋友们在一起,是在意大利认识的柯曾斯夫妇,还有他们的朋友兰姆医生,他是从英国前来跟他们会合的。他们来到这个小小的港口(意大利人称之为安蒂瓦里),住在欧洲宾馆,晚饭之后,就去露台散步。可是柯曾斯太太担心会感冒,于是走回室内打牌。晚上下起了雨,她醒来听到雨声,心中满是失望,更升起一股对那些中年人的憎恶,尤其是那个兰姆医生,她认为柯曾斯夫妇把他从英国叫来是为了结识她。他们可能以为她很有钱。一位大洋彼岸的女继承人,他们几乎可以宽恕她的口音。这些人吃得太多,然后又不得不吃药。他们总是对陌生的地方心存焦虑—那他们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清晨,她还得和他们一起回到船上,不然他们又要大惊小怪。她永远也不可能穿过群山去往黑山的首府—有人告诫过他们去往那里十分不明智。她将永远不可能看到曾悬挂土耳其人首级的钟楼,也看不到诗人王子在树下为人们吟诗的悬铃木。她辗转无眠,决定天光初露就下楼去。虽然雨还在下,她还是决定去小城后面的路上走走看看,她知道那里有橄榄树丛中的废墟,还有山岩上奥地利人的堡垒、洛夫岑山的背面。
天公作美,宾馆的前台几乎立刻引荐了一位骑着瘦马、衣衫褴褛却令人愉快的向导。他们出发了—她骑着马,向导走在前面。路途陡峭而又曲折,到处都是大石头,日头越来越热,不断出现的阴影里却十分阴冷。她感到饥饿,觉得自己应该立刻返回,和晚起的同伴们一起吃点儿早饭。
向导的尸体被发现之后,人们肯定会找她。官方肯定也收到了通知—别管是哪个官方。船会准时出发,她的朋友们肯定上船走了。宾馆没有收走他们的护照。加拿大也没人会想到要调查,她并没有跟谁定期通信。她跟兄弟闹翻了,父母已经过世。你不把遗产花光是不会回家来的,她的兄弟说,到那时谁来照顾你?
在被带着穿过松林的时候,她醒了过来,发现虽然疼痛,自己却有种听天由命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拉基酒。前面男人的马鞍上挂着一包东西,一上一下地在马背上跌宕,她盯着看,那东西约有卷心菜大小,用一块硬邦邦的铁锈色布料包裹着。
我是在维多利亚的圣约瑟夫医院从夏洛特那里听到这个故事的,她是我早年在那里的一个朋友。那时候我的友谊似乎都是既亲密又不稳定。我从来搞不懂人们为什么把事情告诉我,或者他们想让我相信些什么。
我带着鲜花和巧克力来到医院,夏洛特朝着玫瑰抬起头,细软的白发短而齐整。“呸!”她说,“它们毫无香味,无论如何对我来说,就是这样。当然啦,它们很漂亮。”
“你还是自己把巧克力吃了吧,”她说,“任何东西在我尝来都像柏油。我也不知道柏油是什么味道,但就是这种感觉。”
她发着烧。我握着她的手时,感觉那手滚烫而又肿胀。她的头发已经全被剪掉,这使她的脸颊和脖颈看上去似乎早已失去了血肉。她覆盖在医院床单下的身体跟以前一样臃肿。
“你可千万别觉得我不知感激,”她说,“坐下,把那边的椅子拿过来—她用不着。”
房间里还有两个女人。一个只看得到枕头上一蓬灰黄的头发,另一个坐在椅子里,正扭动身体咕哝着说话。
“这是个可怕的地方,”夏洛特说,“但我们只能尽量去将就。真高兴能见到你。那边的人整夜不停地喊叫,”她说着,朝窗边的床位点头。“感谢基督她现在睡着了。我一会儿也睡不着,不过我没有虚度时间,你猜我在干什么?我在编故事,为一部电影!我已经全在大脑中构思好了,想让你听听。你可以判断一下这能不能拍出一部好电影,我觉得能。我想让詹妮弗·琼斯来主演,不过,我也不确定。她嫁入豪门之后,好像没有以前那种气质了。”
“听着,”她说,“(哦,你能把我脑袋后面的枕头拽起来一点儿吗?)故事发生在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北部叫马拉希阿马达的地方,是在20世纪20年代,还十分落后。故事是关于一个独自旅行的女子,在故事里,她的名字叫洛塔尔。”
我坐在那里倾听。说到重点的时候,夏洛特的身体会向我前倾,甚至在硬板床上微微晃动。她肿胀的手扬起又落下,蓝色的眼睛威严地睁大了。然后,时不时的,她又躺回枕头上,闭上眼睛,重新组织语言。啊,是的,她说。是的,是的。她继续讲。
“是的,是的,”她最后说,“我知道后面的发展,不过现在就这样吧。你总是要再来的。明天吧。你会来吗?”
我说,好的,明天。她好像睡着了,没有听见我的话。
这个库拉,是一座粗石建造的大房子,下面是马厩,上面住人。周围是一圈走廊,总是有一个老妇人坐在那里,手中精巧的线轴像小鸟一样在两手之间飞来飞去,织出一条闪亮的黑色穗带,一米又一米的黑色穗带,这是所有男人长裤上的装饰物。其他的女人都坐在织布机前劳作,或是缝制皮料的便鞋。没有人坐着编织,因为谁也没想过要坐下来编织。编织是她们背着水桶快步去泉边来回打水,或者下地干活,去山毛榉林捡树枝的路上才会干的活儿。她们编织长袜—黑白的、红白的,带着类似闪电的之字形图案。女人们的手中从来不会空着。天亮之前,她们把面团装进黑黢黢的木槽里,用铁铲按成长条状,放在炉边烘烤。(这是玉米面包,没有经过发酵,趁热吃,会在胃里像马勃菌[6]一样膨胀。)接着,她们要清扫房子,把脏污的蕨类倒掉,在睡觉的地方为今晚堆起一扎一扎的新鲜蕨草。这一般是洛塔尔要干的活儿,因为别的她什么也干不了。小女孩们搅拌酸奶,这样发酵的过程中就不会形成疙瘩,大姑娘们也许要宰杀小羊,把塞满野蒜、鼠尾草和苹果的羊胃缝起来。或者,她们全都一起,女孩和女人,老老少少,去附近冰冷的小河里清洗男人们的白色头巾,那里的河水如同玻璃一般清澈。她们种植烟草,把成熟的烟草叶放在暗棚下风干。她们锄地,种黄瓜,挤羊奶。
那些女人看起来很严肃,其实不然。她们只不过是专注,自豪,渴望竞争。谁能背起最重的木头?谁编织得最快?谁锄的玉米垄最多?蒂玛,那个曾在洛塔尔生病时照料她的女人,是所有人里最令人惊叹的好手。她能背起一大捆看上去有她十倍体积的木头跑上库拉所在的山坡;她能在小河中间的石头上跳来跳去摔打着清洗头巾,仿佛那是敌人的身体。“哦,蒂玛!蒂玛!”其他女人羡慕而又嫉妒地喊叫着。“哦,洛塔尔!洛塔尔!”洛塔尔把衣服掉在河水里漂走的时候,她们也这么对着洛塔尔喊,因为她和蒂玛简直是两个极端。有时候,她们会用木棍使劲打洛塔尔,就像打毛驴那样,不过,其中更多的是愤怒而不是残忍。有时候,年轻姑娘们会说:“说你自己的话!”为了给她们逗乐,洛塔尔就会说英语。她们听到这些奇怪的发音,都皱起小脸,吐口水。她试着教她们一些单词—“手”、“鼻子”之类的。不过,在她们看来,这些都像是玩笑,她们会对彼此重复这些单词,然后轰然大笑。
通常,女人和女人在一起,男人和男人在一起,除了晚上(取笑这些时光的女人总是充满羞耻和抵触,有时候还会有一记耳光),还有吃饭时,女人要给男人们端饭。男人们白天做些什么与女人们无关。他们制造弹药,护理枪支,有时候枪会被装饰得十分漂亮,装有雕花的银饰。他们也炸开岩石清理路面,负责照料马匹。他们所在的地方总是充满笑声,有时候还有歌声和放空枪的声音。在家的时候,他们就像是在放假,然后有的人就骑马出了远门,去实施惩罚,或者去参加为结束某场杀戮而召开的协商会议。女人们没人相信这种会议能够奏效—她们嘲笑说,那只能多费二十颗子弹。当一位年轻小伙第一次出发去杀人的时候,女人们会大张旗鼓地为他准备衣服和发型,以资鼓励。如果他没有成功,哪个女人也不会嫁给他—任何女人都会以嫁给一个没杀过人的男人为耻—所有人都期待能有新嫁娘嫁到库拉来帮忙干活。
有天晚上,洛塔尔给一个男人端饭的时候—一位客人(时不时会有一些客人被邀请来坐在矮桌前吃饭)—她注意到那个人的手很小,腕上没有汗毛。但他不年轻了,不是个毛头小子。一张布满皱纹、皮肤坚韧的脸,没有胡子。她留意去听他的声音,那声音沙哑但却像是女声。可是,他抽烟,和男人们一起吃饭,还带着枪。
“那个人是男的吗?”洛塔尔问和自己一起端饭的女人。女人摇了摇头,不想在男人们有可能听到的地方答话。不过,旁边那些偷听到的年轻女孩并没有这么谨慎。“那个人是男的吗?那个人是男的吗?”她们模仿着洛塔尔,“哦,洛塔尔,你真是蠢!你见到圣女的时候还不知道吗?”
她没再多问。不过,下次见到牧师的时候,她追了上去询问。什么是圣女?她不得不小跑着,因为他没有停下脚步跟她说话,不像以前她生病住在小屋里时那样。他来库拉的时候,她总是在干活。而他也不能在女人这边待太久—他要和男人们坐在一起。所以,看见他起身离开,她赶紧追了出来。他正大步穿过漆树间的小路,走向那座简陋的木制教堂和教堂边的斜顶小屋,那里是他住的地方。
牧师说,那是个女人,但是是像男人一样的女人。她不想结婚,在证人面前起了誓永远不结婚。然后,她就可以穿上男人的衣服,拥有自己的手枪,要是买得起还可以拥有自己的马,随心所欲地生活。通常,这种人都很穷,没有女人为她干活。但是谁也不会去骚扰她,而且她可以在矮桌边和男人们一起吃饭。
洛塔尔不再和牧师提去斯库台的事了。她现在明白了,那肯定是个很远的地方。有时候,她会问他,有没有听到什么消息,有没有什么人在找她,他会很坚决地说,没有。想起初来乍到时自己的样子—发号施令,毫不尴尬地说着英语,虽然她的特殊情况值得关照—她仍然为自己的无知感到害臊。在这里待得越久,方言说得越好,越适应这里的劳作,想要离开的念头就显得越发奇怪。总有一天她得离开,但怎么可能是现在呢?她怎么可能走呢?要么烟草正在采摘,要么漆树正在收获,要么正在为圣尼古拉斯升天准备宴席。
在烟草田里,她们脱掉上衣,在烈日里高大植物的掩映下半裸着劳作。烟草的汁液呈黑褐色,黏稠得好像糖浆,沿着胳膊流到了胸口。黄昏时,她们来到河边洗澡。女孩和健壮的女人们互相泼水,彼此推搡嬉戏。洛塔尔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声音欢快,没有丝毫的轻蔑,和喊其他任何人的名字一样:“洛塔尔!小心!洛塔尔!”
她们告诉她很多事。她们说,这里的孩子会被“妖魔”下咒而死。如果被下了咒,有时候即使是大人也会萎缩死去。下咒的“妖魔”看起来就是普通的女人,你根本看不出异常,但她吸血。要抓住她,必须在复活节所有人都在教堂里的时候,在门口放一个十字架,这样,她就没法走出来了。或者,你也可以跟在你所怀疑的女人身后,就可以看见她吐出血来。要是你能用银币沾点儿这种血带着身上,任何“妖魔”都永远无法接近你。
满月时剪的头发会变白。
要是身上哪儿疼,就从头上和腋窝剪一点儿毛发烧掉—疼痛就会消失。
有一种叫奥拉斯的恶魔,专门在黑夜出现,发出假光来迷惑路人。你必须蹲下,把脑袋盖住,不然他们就会把你引到悬崖边。他们也会把马抓住,一直骑着把马累死。
烟草全都收完了,羊群从山坡上赶了回来,之后,在冰冷的雨雪交加的那几个星期,人畜都关在库拉里不出门。有一天,在早春初暖的阳光里,女人们把洛塔尔带到走廊里的一把椅子上,带着郑重的礼节和欢喜,剃掉了她前额上的头发,还把一些冒泡的黑色染料梳到她剩余的头发上。染料很油腻—头发变得硬邦邦的,她们能随意划分发线,梳成猪血糕那么硬的圆发髻。人们蜂拥而至,对她品头论足,往她脸上抹粉,给她穿上从最好的雕花箱子里取出的衣服。她看着自己被穿戴上带着金色刺绣的白上衣,带流苏肩章的红马甲,一条一码宽、十几码长的条纹丝腰带,黑红两色的羊毛裙,头发和脖子上挂满了一条条假金链子,忍不住问为什么穿成这样。为了漂亮,她们说。穿戴完毕后,她们说:“看!她真漂亮!”说这话的人充满胜利的喜悦,仿佛在挑衅那些怀疑她无法改造的人。她们捏着她手臂上因锄地和背草长出的肌肉,拍着她开阔的抹了粉的额头,忽然尖叫起来,因为忘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在鼻梁上、两眉之间画上黑色的连线。
“牧师来了!”一个女孩喊道,她肯定是被安排放风的,正在画连心眉的女人说:“哈,他来也不能阻止!”不过,其他人都退到了一边。
牧师放了几声空枪,他来的时候经常如此,男人也鸣放空枪以示欢迎。但是,这次他没去男人们那边,而是立刻走进走廊,喊道:“可耻!可耻!你们太可耻了!可耻。”
“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要给她染发,”他对女人们说,“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要给她穿上新娘服。都是为了一个蠢货!”
“你!你还坐在那儿化妆,”他对洛塔尔说,“你不知道这是在干什么吗?你不知道她们把你卖给了一个穆斯林吗?他正从温莎亚赶来,天黑就到这里了!”
“那又怎样?”一个女人大胆地说,“他们能给的只是三枚法国金币。她总得嫁人。”
牧师让她闭嘴。“这是你想要的吗?”他对洛塔尔说,“嫁给他,跟他去温莎亚生活?”
洛塔尔说不是。顶着沉重油腻的头发,穿着这华美的衣物,她觉得自己几乎无法行动,无法开口,那感觉就像你面临危险时要从睡梦中挣扎着起身。嫁给一个穆斯林,这个念头过于遥远,她还不知道害怕—她所知道的是,她将与牧师分开,再也无法从他那里得到任何解释。
“你知道自己要被嫁出去了吗?”他问她,“嫁人,这是你想要的吗?”
不是,她说。不是。牧师拍了拍手。“摘掉那些金属破玩意儿!”他说,“给她脱掉那些衣服!我要让她成为圣女!”
“如果你成为圣女,就没事了,”他对她说,“那个穆斯林不能对任何人开枪,但你必须宣誓永远不找男人。你必须在证人们面前宣誓,对着圣石和十字架。你明白吗?我不想她们把你嫁给那个穆斯林,但是也不想在这里引发更多杀戮。”
把女人卖给穆斯林—这是牧师竭力防止的事。这事令他勃然大怒,因为她们竟然如此轻率地把洛塔尔这种没什么其他价值的女孩或者只生过女儿的寡妇卖掉。
女人们慢吞吞、不情愿地除去了洛塔尔身上繁复的衣物。她们拿出了一条没有穗带的旧男裤、一件衬衫,还有头巾。洛塔尔穿戴起来。一个女人用一把难看的剪刀剪掉了洛塔尔剩余的大部分头发,上面因挂满了饰品非常难剪。
“本来你明天就是新娘子了。”她们对她说。有些人带着哀痛,有些人则带着鄙视。“现在,你再也不可能生儿子了。”
小女孩们捡起剪掉的头发,贴在自己头上,组成各种各样的发结和刘海。
洛塔尔在十二位证人面前宣了誓,证人们当然全是男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转变,他们看上去和女人们一样愠怒。她没有见到那个穆斯林。牧师斥责那些男人说,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他将关闭墓地,让他们死后葬身荒野。洛塔尔穿着尚未习惯的衣服,坐在他们的远处。牧师慷慨激昂地说完之后,走了过来,居高临下地站在她的面前。他大口喘着气,许是因为愤怒,许是因为刚才激昂的演说。
“好吧,那么,”他说,“好了。”他把手伸进衣服里,取出一根香烟递给她。上面还带着他的体味。
一位护士端来了夏洛特的晚餐:汤和桃子罐头的便餐。夏洛特打开汤碗的盖子,闻了闻,扭过头去。“走吧,别看着这些剩饭,”她说,“明天再来—你知道故事还没讲完呢。”
我和护士一起走向门口,一进走廊她就说:“那些家里条件差的反而总是爱挑剔。她并不怎么随和,但总让人忍不住有点喜欢。你不是她亲戚,对吧?”
哦,不,我说,不是。
“她搬进来那天才让人惊叹呢。我们正在帮她搬东西,有个人说,啊,你的手镯真漂亮,她立刻就要卖掉它们!她的丈夫也很特别。你认识吗?他们真是怪人!”
不到一周前的一个寒冷的早晨,夏洛特的丈夫戈迪汗曾经独自来到我的书店,还推着满满一车书,都用毯子包着。之前在他们家的公寓,他曾试图把书卖给我,我想,也许这次还是那些书。当时我有些慌乱,不过,现在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我更为坚决。我说,不,我不收二手书,我对这些没兴趣。他猛地点了点头,好像我无须对他说这些,这对我们的谈话没有任何意义。他继续一本一本地把书拿出来,催促我抚摸感受书的装订,坚持说我肯定能注意到插图的精美和出版日期。我一遍又一遍地拒绝,后来发现自己还违背本意地开始道歉。他把我的拒绝理解为针对某一本书,于是就抽出另外一本,热情地向我推荐:“看这本!这本书十分精美,你肯定能看出来。而且这书很有些年头了。一本精美的古书!”
那都是一些旅游书,有些是世纪初的,并不算是古旧,图片粗糙暗淡,称不上精美。《穿越黑山之旅》、《阿尔巴尼亚高地》、《南欧秘境》。
“你应该拿到古旧书店去,”我说,“福特大街上那家,也不太远。”
他嫌恶地哼了一声,也许是表示他很清楚那书店的位置,或者他早从那里无功而返了,或者这些书很多本来就是从那里来的。
“夏洛特怎么样了?”我诚挚地问道。她以前经常来书店,不过我有一阵子没见到她了。她来的时候经常带着小礼物—包着巧克力的咖啡豆,给我补充能量;一块纯甘油的香皂来缓解皮肤的干燥,因为我总是和纸张打交道;一块镶嵌着不列颠哥伦比亚矿石的镇纸;一支能在黑暗中发光的铅笔(这样没电的时候我也能记账了)。她和我一起喝咖啡、谈话、在店里闲逛,我忙的时候则留心不来打扰。风雨大作的秋日黄昏,她经常穿着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穿的那件天鹅绒斗篷,撑着一把巨大的旧式黑伞。她称它为自己的帐篷。要是看见我忙着招呼顾客,她就会敲敲我的肩膀说:“我带着帐篷先走了,咱们改日再聊。”
有次,一位顾客很直白地问我:“那女人是谁?我经常在城里看见她和她丈夫。我猜那是她的丈夫吧。我想,他们是小贩吧。”
我不知道夏洛特听见了没有。她能不能听出那位顾客话中的冷漠?(当然,夏洛特对她也很冷漠。)也许我忙的时候太多了,我居然没想过她的拜访早已终止了。我宁可以为只是隔得久了一些,因为某种和我无关的原因。随着圣诞节来临,我总是又忙又累,书的销售额令人惊喜。
“我不想搞人身攻击,”那位顾客对我说,“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城里很多商店都禁止他们夫妻入内了。有人怀疑他们偷东西,我也不知道。他穿着衣袖宽大的橡胶外套,她又穿着斗篷。我确实知道,他们以前常在圣诞节前去偷剪别人院子里种的冬青,再拿到公寓楼里去叫卖。”
那个寒冷的早晨,在我拒买他任何一本书之后,我又问戈迪汗,夏洛特怎么样了?她病了,他闷闷不乐地说,好像此事与我无关。
“给她带本书去,”我说着,选了一本企鹅出版社的轻体诗集,“把这本给她,告诉她我希望她能喜欢,希望她早日康复。也许我哪天能去看看她。”
他把书放在车上的书堆里。我想,说不定他转眼就会把它卖掉。
“不在家里,”他说,“在医院。”
我发现,每次他弯腰的时候,一个巨大的木质十字架都会从外套里露出来,然后又被他塞进去。现在,十字架又露了出来。我带着困惑和懊悔不假思索地说:“真美!这木头真美!看上去像中世纪的。”
他从头上扯下来,说:“是的,非常古旧,非常美,是橡木的。”
他把它塞到我的手里,我弄清楚情况后,赶紧推了回去。
“真是美妙的木头。”我说。他一拿开,我虽然满心懊悔,却还是松了口气。
“哦,我希望夏洛特病得不重!”我说。
他轻蔑地笑了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也许是告诉我这就是夏洛特烦恼的来源,也可能只是想摸一下他刚刚露出来的皮肤。
然后,他就带着十字架、一车书离开了我的书店。我感觉,双方好像都受到了侮辱,蒙受了羞耻。
过了烟草田,有一棵山毛榉,洛塔尔以前经常在那里捡生火用的树枝。再往前,是一片长满青草的山坡—一片高山草甸。草坡的顶上,从库拉过来要爬半小时,是一座简陋的石头小屋,没有窗户,有个低矮的门道,没有装门,还有一个没有烟囱的方形灶台。羊群经常躲在这里,地上全是它们的粪便。
这就是她成为圣女之后要去居住的地方。穆斯林新郎事件发生在春天,差不多刚好是她来到马拉希阿马达一年的时候,正该把羊群赶到更高的草场。洛塔尔负责计数,确保羊只没有掉进深谷或者走失。每天晚上,她还要挤羊奶。要是有狼靠近,她还得开枪杀狼,不过,从来没有出现过狼,现在库拉所有活着的人都没有见过狼。洛塔尔唯一见过的野兽是溪边的一只红狐和一些野兔,野兔数量众多,而且也不怕人。她学习怎么开枪,怎么剥皮,怎么彻底清洗和烹制,怎么把肉多的部分多加些野蒜放进灶边的锅里煮熟,以前在库拉里住的时候,她见过厨房的女孩们干活。
她不想在小屋里睡觉,就在墙边用树枝搭了个棚子,顺着小屋的屋顶延伸出来。她把蕨草堆在那里,睡觉的时候在上面铺上一条别人给她的毛毡毯子。她也不再去注意那些虫子。墙上的石缝里钉着一些长钉,她不知道它们原来的用途,不过正好让她挂奶桶和别人送的几口锅。她从小溪里打水,在那里洗头巾,有时候也洗澡,更多是为了放松而不是清洁。
一切都变了。她再也见不到那些女人,也不再有不停劳作的习惯。傍晚,那些小女孩会来取羊奶。在这个远离库拉和母亲的荒僻之处,女孩们变得狂放不羁。她们爬上屋顶,把洛塔尔摆放的树枝弄得乱七八糟。她们跳上蕨草堆,有时候还抢出一大捧蕨草编成个大球,互相扔来扔去直到摔烂。她们玩得不亦乐乎,天黑时洛塔尔不得不把她们赶走,提醒她们山毛榉林在晚上是多么可怕。她觉得,女孩们会一路跑着穿过树林,把羊奶洒一半。
她们时不时地给她带来面粉。她加水和成面团,放在灶边的铲子里烘烤。有一次,她们还给她带来了一份大礼,一只羊头—她怀疑她们是不是偷来的—让她放在锅里煮熟。人们允许她留下一些奶,通常她不是趁新鲜喝,而是等它变酸,搅拌发酵变成酸奶,再蘸面包吃。她现在更喜欢这种吃法。
女孩们穿过树林跑下去不久,男人们就会穿过林子上山。这似乎是他们夏天的风俗。他们喜欢在溪边烧出一片空地,坐在那里唱歌,喝拉基酒,有时候只是抽烟聊天。他们到这里来可不是为了看看她过得怎么样。不过,既然来了,他们就会给她带咖啡和烟草作为礼物,各抒己见地告诉她屋顶如何修理才不会掉下来,火如何烧才能整夜不灭,如何用枪。
她的枪是一把旧的意大利马提尼手枪,获赠于离开库拉的时候。有些男人说,这把枪不吉利,因为它曾经属于一个没杀过人就被杀死的男孩。还有些男人说,马提尼手枪总体来说都不吉利,几乎派不上用场。
毛瑟枪才是你所需要的,因为它精准有力。
不过,毛瑟枪的子弹太小,杀伤力弱。周围到处都是带着毛瑟枪弹孔、走来走去的人—他们经过时,你简直能听到弹孔里嗖嗖的风声。
没有什么比得上一支塞满火药、子弹和钉子的重型燧发枪。
不谈论枪的时候,男人们就聊聊最近杀死的人,开开玩笑。有人讲了一个关于巫师的笑话。有个巫师被大官关进了监狱。有一天,大官放他出来给客人们表演巫术。端一碗水过来,巫师说,现在,这碗水就是大海,我给你们变出哪座港口呢?变出马耳他岛上的港口,他们说。果然,港口出现了。房屋、教堂,还有一艘即将起航的汽艇。现在,你们想不想看我登船?大官笑着说,去吧!于是,巫师把脚迈进碗里,踩在汽艇的甲板上,开去了美国!你们怎么看?
“根本就没有巫师。”牧师说,那天晚上,他也像往常一样和男人们一起爬上了山坡,“如果你说那是一位圣徒,倒是还有点儿可能。”他说话时很严肃,不过,洛塔尔觉得他当时跟大家一样高兴,因为她也获准跟男人们,还有他待在一起,尽管他没有对她多加注意。他们给她的烟太冲了,她觉得脑袋发晕,于是躺在了草地上。
时光流转,洛塔尔不得不考虑搬进屋里,因为清晨非常寒冷,露水打湿了睡觉的蕨草,葡萄叶子也变黄了。她拿出铲子,清理小屋地板上的羊粪,准备把草床搭在屋里。她也开始往墙缝里填草叶和稀泥。
男人们过来的时候,问她这是要干吗。准备过冬,她说。他们一听都笑了起来。
“没人能在这里过冬。”他们说着把手放在胸前比画了一下雪的深度。而且,所有的羊群都会被赶到山下。
“你就没活可干了—到时候你吃什么呢?”他们说,“你觉得那些女人会让你白吃面包和酸奶吗?”
“我怎么回库拉呢?”洛塔尔说,“我现在是一个圣女,我去哪儿睡觉?我能干什么工作?”
“没错,”他们和蔼地说,既是对她,也是对彼此,“要是圣女属于库拉,通常都会给她一小块土地,她可以独自在那里生活。可是,她并不真正属于我们的库拉,她没有父亲能给她些东西。她该怎么办?”
很快—就在那天白天,从没客人来访的时候—牧师一个人爬上了山坡。
“我不信任他们,”他说,“我觉得他们可能会再次把你卖掉,虽然你已经宣过誓了。他们总想从你身上捞点儿钱。要是他们能给你找个基督徒,倒也不算太糟糕,但我想肯定不会这样。”
他们坐在草地上,喝着咖啡。牧师说:“你有什么要带走的财物吗?没有。我们马上就要动身。”
“谁来给母羊挤奶?”洛塔尔说。有几只母羊正从山上走下来,它们将会停下脚步,等着她来挤奶。
“别管它们。”牧师说。
就这样,她离开了那些羊,也离开了与她共度一夏的小屋、草地、野葡萄、花楸树、杜松和矮栎、当作枕头的兔皮、煮咖啡的小锅、早上刚捡的树枝和灶边的石头—她熟知每块石头的颜色和形状。她明白,自己是要离开了,因为牧师非常坚决。可她并不十分理解,她环顾四周,想看最后一眼。这其实并没必要,因为她永远也忘不了。
走进山毛榉林的时候,牧师说:“现在,我们要安静一点。我要走一条离库拉远点儿的路。要是听见路上有人,咱们就躲起来。”
接下来是几个小时的默默行路,穿行在树干光滑的山毛榉、黑色树干的橡木和干燥的松树之间。上坡,下坡,翻过山脊,走的都是洛塔尔根本不知道的小路。牧师毫不迟疑,也从来没说要休息。等他们终于走出树林的时候,洛塔尔惊讶地发现,天还很亮。
牧师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大块面包和一把小刀,他们边走边吃。
他们来到一处干枯的河床,河底铺满了石头,不是平整好走的石头,而是如同一条激流。玉米和烟草田间一条静止的石头激流。他们能听见狗叫声,有时候还能听见人们的说话声。尚未收割的玉米和烟草高过了他们的头顶,完全遮蔽了阳光,他们就在这树荫里沿着河床走。等到再也走不动,天色也暗得将他们的身影隐藏起来时,他们在河床里的白石头上坐了下来。
“你要带我去哪儿?”洛塔尔终于问道。一开始,她还以为是朝着教堂和牧师的家走,但现在她发现不是,他们已经走得远得多了。
“我带你去主教的家,”牧师说,“他会知道如何处理你的事情。”
“为什么不去你家?”洛塔尔说,“我可以给你当用人。”
“在我家出现女佣是不允许的,任何牧师家都不行。现在的主教甚至连老妇人都不允许。他是对的,家里有女人总会带来麻烦。”
月亮升起来之后,他们继续赶路,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一直没有睡觉,甚至没找个舒服的地方躺一躺。他们脚力都不错,鞋子也是合脚的旧鞋,所以脚上并没有磨出水泡。两个人都已习惯长时间的跋涉—牧师要去远处的教区,洛塔尔则是因为牧羊。
过了一会儿,牧师不再像刚才那么严肃了—也许是没那么忧心忡忡了—他像刚认识时那样用意大利语与她交谈,尽管如今她的盖格方言要更为熟练。
“我是在意大利出生的,”他说,“我的父母都是盖格人,不过,我年轻时一直生活在意大利,也是在那里成为牧师的。几年前,有次回去探访的时候,我剃掉了自己的胡子,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哦,对,想起来了—是因为村里人的嘲笑。结果,等我回来之后,怎么也不敢在马拉希阿马达露面。男人没胡子在这里是很丢脸的事。我住在斯库台的一个房间里,直到胡子重新长出来。”
“我们现在是要去斯库台吗?”洛塔尔说。
“是的,那里是主教居住的地方。他会传话说把你带走是正确的,即使是偷偷地。马拉希阿马达都是些野蛮人。他们会在弥撒做到一半就走上来,拽着你的袖子请你帮他写封信。你见过他们坟墓上的东西吗?十字架?他们把十字架做成一个非常瘦弱的男人,胳膊上还架着一支来复枪。你见过没有?”他一边摇头,一边笑着说,“我真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不过,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人—绝对不会背叛你。”
“但你不是觉得,尽管我宣了誓,他们还会把我卖掉?”
“哦,是的。不过,卖掉女人只是一种挣钱的方法,他们那么穷。”
现在,洛塔尔意识到,在斯库台,自己将处于一种新奇的境况中—不再那么软弱无力。等他们到了那儿,她可以逃离他的身边,找一个会说英语的人,找到英国领事馆。找不到的话,就去找法国领事馆。
黎明之前的夜晚非常寒冷,草地被浸得湿漉漉的。不过,太阳升起后,洛塔尔就不再发抖了,再过一个小时,她已经觉得热了。他们走了一整天,吃掉了剩下的面包,从路过的任何一条有水的小河里饮水,把群山和那条干枯的河流远远抛在了身后。洛塔尔回头望去,只能看见一道参差不齐的石墙,下边镶着一条绿边。绿边就是她曾经觉得很高的树林和草坡。他们从炎热的田间小路穿行,一直都能听到狗叫声。路上还能遇到旁人。
刚开始,牧师说:“别跟任何人说话—他们会猜测你的身份。”但别人打招呼的时候,他又不得不回应几句。
“这条路是通往斯库台的吗?我们想去斯库台找主教。旁边这位是我的用人,她是从山里来的。”
“没关系,你穿这衣服挺像用人的,”他对洛塔尔说,“但你别说话—你一开口,他们就会乱猜。”
我把书店的墙壁漆成了一种明亮的淡黄色。黄色代表着一种明智的好奇。肯定有人这么对我说过。我是1964年3月开的这家书店,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维多利亚。
我坐在小桌前,书陈列在身后。出版社的代表们曾经建议我进货时选择关于狗和马、航海和园艺、花鸟之类的书—他们说,在维多利亚人们只买这些。我没有听从他们的建议,选了一些小说,诗歌,介绍伊斯兰教苏菲主义、相对论和古希腊B类线形文字的书。我把它们按顺序摆放,政治学过渡到哲学,哲学过渡到宗教,中间没有突兀的转折,同一风格的诗人放在一起,这种布局—我相信—能够或多或少地反映出思维的自然徜徉,新的和被遗忘的宝贝都会不断从中浮现。我费了那么大的心血,现在又如何呢?现在,我只能等,感觉就像是一个人盛装打扮要去参加派对,甚至专门去典当行或者家族保险柜里取出珠宝佩戴,结果却发现所谓派对不过是几个邻居聚在一起打打牌,厨房里只有肉馅糕、土豆泥和一杯起泡桃红葡萄酒。
书店常常一连几个小时无人光顾,即使有人来了,也常常是要找一本在主日学校图书馆、奶奶的书架上见过,或者是二十年前落在外国旅馆里的某本书。他们往往记不住书名,但是会把大概情节讲给我听。关于一个小女孩,她和父亲一起去澳大利亚开采他们所继承的金矿;关于一个独自在阿拉斯加生下孩子的女人;关于早在19世纪40年代老式快速帆船和第一艘汽艇之间的竞赛。
哦,好。我还以为自己会问。
他们离开的时候,对周围的宝藏看都不看一眼。
也有一些人会表达谢意,说这书店给城镇增添了光辉,然后逛上半小时、一小时,才花上七十五分。
这需要时间。
我在一个叫达达尼尔的街角一所老房子里,找到过一个带厨房的单室套公寓。床可以折叠靠墙而立。不过我一般都不费劲折起来,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同伴,而且那个挂钩在我看来很不安全。我很担心,某一天在我吃着罐头汤或者烤土豆的晚餐时,床会忽然从墙上翻下来。那说不定会砸死我。我还整天开着窗户,因为即使炉灶全都关了,我也总觉得自己闻到了一点儿煤气泄露的味道。家里窗户大开,书店敞门迎客,我只能随时裹着自己的黑毛衣或者红色灯芯绒便袍(这衣服曾经把我那被甩前夫的手绢和内衣全都染成了淡红色)。即使该清洗的时候,我也不愿意把这些舒适的衣服从身上脱下来。我大部分时间都很困,半饥不饱,瑟瑟发抖。
但我并不沮丧。我的生活早已发生了疯狂的转变,我每天为之悔恨的事情同时也是我的骄傲。我感觉自己已经以全新的面貌重生于世。坐在桌边,双手捧着一杯咖啡或者红汤,直到它几乎没有一丝热气,就这么待上一个小时。我漫无目的地读书,读那些早就想读的书里的散句。这些句子总是令我满足,它们是如此优美独特,总是让我陷入一种特别的状态,全然忘却了其他的词句。我恍惚而又警觉,与所有人隔绝却随时觉察着这城市本身—它似乎是个奇怪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