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情(2 / 2)

公开的秘密 艾丽丝·门罗 16129 字 2024-02-19

图书管理员的书桌位于前后屋之间的拱廊下。后屋里成排的书架上码放着图书。带绿遮光罩的电灯,长长的拉绳开关,悬垂于中间的过道。阿瑟还记得几年前镇议会里有人发起过一个议案,希望用60瓦的灯泡取代40瓦的。那位图书管理员也在呼吁者之列,后来他们照办了。

在临街的屋子里,报纸和杂志摆放在木质架子上,几张笨重的圆桌,带着配套的椅子,便于人们坐下阅读。玻璃后面厚重的深色封面图书成排摆放。可能是些词典、地图册和百科全书。两扇高大堂皇的窗户朝向大街,阿瑟父亲的照片则位居两窗之间。屋里其他画都挂得太高,模糊的说明文字挤作一堆,苦了抬头辨读的人们。(后来阿瑟在图书馆里待了不少时间,还和管理员商量了那些画的事情,他知道了其中一幅画的是弗洛登战役[6],画中苏格兰国王冲下山坡直闯烟幕,有一幅画的是罗马少年皇帝的葬礼,还有一幅是奥伯龙和泰坦尼亚的争执,典出《仲夏夜之梦》。)

他选了一张可以望向窗外的阅览桌坐下。拿起一本《国家地理》,杂志原本就搁在那边。他背对着图书管理员,觉得这样比较得体,因为她看起来有些焦躁。有人进来,她开始和他们说话。她的声音现在听上去差不多正常了。他一直觉得自己该走了,却迟迟没有起身。

他喜欢看那高大洗练的窗户充盈着春日黄昏的余晖。他喜欢屋里那种肃穆和秩序。那些来来往往的成年人如此专注于阅读,使他感到某种愉悦的困扰。一周接一周,一本接一本,如此这般,一生不辍。他自己偶尔会读上一本别人推荐的书,通常都挺喜欢,但读完后他会去翻杂志,免得自己落伍。如果没有别的书跟着盲打误撞过来,他是不会想到读下一本的。

偶尔有几回,屋里只剩下他与图书管理员。

有一次她走过来站在他身旁,开始给报架换新报纸。换完之后,她跟他说话,语气里有一种按捺着的紧迫感。

“那份事故报道,印在报纸上的—是不是有没说清楚的地方?”

阿瑟回说那或许写得太清楚了。

“为什么?你为什么这样说?”

他提到公众对骇人细节追逐不休。难道报纸应该去迎合吗?

“哦,我想那很自然,”管理员答道,“想知道最糟的消息是人之常情。人们就是希望能想象出那种情形。我自己也是。对机械我一无所知,很难想象发生了什么。连报纸也帮不上忙。那台机器突然失灵了吗?”

“不,”阿瑟说,“并不是机器把他拽进去的,不是像野兽吃人那样。是他操作失误,或者说多少有点不小心。然后他就出事了。”

她沉默不语,但也没有走开。

“你得时刻警醒,”阿瑟说,“一刻都不能走神。机器是你的仆人,一个很棒的仆人,可它也会让主人变成傻瓜。”

他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在哪里读到过这句话,或是自己的独创。

“难道没有什么保护措施吗?”图书管理员说道,“但你一定都清楚。”

然后她就离开了他。有人进来了。

事故过后天气突然变暖了。夜晚的变短和白天的宜人暖意宛若意外之赐,似乎在这片土地上,长年以来寒冬并非如此告退。大片泛滥的河水神奇地退至沼泽,泛红的枝条上迸出新芽,谷场空地的气息飘散到镇上,带着丁香的味道。

在这样的夜晚,比起去户外走动,阿瑟发觉自己更想到图书馆,而且往往最后就动身去了那里,坐在他第一次就选定的那个位置。他一坐就是半小时,或者一个小时。他浏览伦敦的《画报新闻》、《国家地理》、《周六之夜》和《科里尔》。这些报刊他自家都订了,他大可以坐在那儿,在自己舒适的书房里,眺望由老阿格纽大致打理好的带有树篱的草坪,还有花坛里那些品类荟萃、花色烂漫的郁金香。他似乎更中意大街上的景致,偶尔驶过的一辆外观轻巧的新款福特,或是顶着灰蒙蒙的布车篷、突突作响的老式汽车。他更中意那家邮局,那座钟楼的四面会分别报出四个不同的时间,而且就像人们说的,没一面靠谱。还有人行道上的过客和闲人。有人正在修理饮水台,虽说那要到7月1日才会启用。

他并不是想要跟人交际才去的。他不是去那里聊天的,遇上叫得出名字的人他仍会打招呼,那儿大多都是他叫得上名的人。他可能会和管理员稍稍聊上两句。不过通常不外乎进门时的“早安”和离开时的“晚安”。他不麻烦任何人。他感觉自己现身此地显得亲切、友好,更重要的是显得自然。看书、沉思,在这里而非在家里,他自觉在贡献着些什么。对此人们能有所指望。

他喜欢这样的称呼。公仆。那位正从高处望着他的父亲,双颊晕染着婴儿特有的淡粉色,一双呆滞的蓝眼睛,一张老人逞性的嘴,从未想到他会变成这样。他父亲更看重自己公众人物、捐助人的身份。他按自己想到的那套来管理厂子,我行我素。生意淡的时候,他会去厂里走一圈,一个接一个地告诉工人:“回家,现在就回去。有活了你再回来。”他们便听话地回家。他们会打理花园,去外面猎兔子,赊账买些生活必需品。他们并不作他想。学他吆喝仍是他们的一个乐子:“都回家去! ”他是工人们的主心骨,阿瑟可及不上。但如今他们不准备照老规矩办了。大战期间,他们习惯了好工钱,活儿总是源源不断。没人想过士兵回来后劳力会过剩,不知道红火的生意时刻要靠运气和智谋,一旦缺了这些,一年甚至一季都好过不了。他们不喜欢变化—眼下转产自动钢琴让他们心生不快,尽管阿瑟确信那是前景所在。阿瑟会恪尽职守,不过方式却与他父亲相反。非不得已必居幕后,处世不失尊严,待人恪守公正。

人们盼着你打点周全。整个镇子都这么盼着。工作会有的,就如每天按时升起的太阳。工厂要缴的税增加了,同时用水不再免费。道路养护的责任从小镇转嫁到了工厂。循道宗教堂在募集一笔不小的款子,用于建新的主日学校。小镇冰球队要换新队服。竖立在战争纪念公园的石头门柱。还有每年送毕业班里最聪明的男孩子上大学,要蒙杜德一家的美意。

求就必得着。[7]

家中也不乏期许。贝亚吵着要去私立学校,费尔利太太留意到了新上市的一套搅拌厨具,外加一台新洗衣机。整栋楼的镶边饰条到今年得重新刷一遍。那些裱花蛋糕形的装饰要耗费大量涂料。开支中还包括阿瑟为自己订的新车—一辆克莱斯勒小轿车。

这是必需品—他必须开一辆新车。他必须开一辆新车,贝亚必须离家上学,费尔利必须买最新款的厨具,镶边饰条必须白得像圣诞节的初雪。如若不然,他们将自尊不保,自信不保,他们会想是不是在走下坡路了。这些都能安排妥帖,只要好运相随,一切都能安排妥帖。

父亲去世后几年,他觉得自己成了他的顶替者。这种感觉并未持续,但时不时会冒出来。现在它消失了。他坐在这里,感到它已消失了。

事发当时他在办公室里,在与一位镶面板的销售员交谈。他察觉到噪声的某种变化,是变强而非减弱。他未曾警觉,倒是有点气恼。因为事故发生在锯木车间,那些商店、窑房、院子里的人不会马上知道消息,那几分钟里人们会接着干活。事实上,在办公桌前弯腰看着样品的阿瑟可能是最后一个明白过来的。他问了销售员一个问题,可他没有回答。阿瑟抬头看到销售员大张着嘴,一脸惊恐。销售员的自信消失无踪。

接着他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惯常的“杜德先生!”和看着他长大的老工人们喊出的“阿瑟,阿瑟!”。他还听到“锯子”、“头”,以及“老天,老天,老天!”。

阿瑟但愿那一刻能安静下来,但愿那些喧哗和物件都能可怕地、令人释放地退去,好让他定下神来。人们胡乱地嚷叫、打听、奔跑,他夹在人群中心,被推搡着进了锯木车间。一个男人晕了过去,若是没有提前关掉电锯,他昏倒的地方也会要了他的命。那是他的身体,倒在地上但是完整的,阿瑟误认为那是遇难者。噢,不,不。他们还在推他朝前走。锯末是猩红色的,因浸透了血而鲜亮。那堆木料上溅满了鲜血,锯刀上也是。一团工作服吸饱了鲜血,横在锯末中,阿瑟明白过来那是尸体,连着四肢的躯干。鲜血如此之多,它失去了原有的形状,变软了,变得像一摊布丁。

他首先想到得把那儿盖起来。他脱下外套就那样做了。他必须靠近一步,鞋子在血泊中扑哧作响。别人都没这么做,那是因为他们都没穿外套。

“叫医生了吗?”有人嚷道。“去叫个医生来!”一个挨着阿瑟的男人说。“头缝不上去了吧—医生。缝得上吗?”

阿瑟还是差人请来医生,他想那是必要的。只有医生才能宣布人死亡。之后的事情一桩接一桩展开。医生、殡仪员、棺材、鲜花、牧师。一件连着一件,让他们有事可做。铲走锯末,清理锯刀。把当时就在近旁的那些人送去洗澡。扶那个晕倒的人去食堂。他没事吧?吩咐女勤杂员备茶。

他需要的是白兰地,威士忌也行。但他有约在先,办公区里禁酒。

还缺了什么。它在哪儿?那边,他们说,在那边。阿瑟听到不远处的呕吐声。不是自己捡就是让别人捡。呕吐声护佑了他,稳住了他,让他近乎轻松地做出决定。他捡了起来。小心稳当地捧走,仿佛手里是一只丑陋但又贵重的罐子。把脸那侧朝里,似要让他舒服些,把它贴在自己的胸前。血濡湿了衬衣,布料贴在他的皮肤上。它是温热的。他感觉自己是个伤员。他意识到人们在看着他,他意识到自己成了一位不可缺少的演员,或是牧师。该拿它怎么办?它正贴在自己的胸口。这个答案也浮现出来了。把它放下,放在原先该在的地方,当然不是严丝合缝,不是用线缝上。只是大概的位置,然后挪一下外套,重新盖好。

他现在没法问这个男人的名字,只能在别的时候打听。刚亲手打理完这一切,如此无知是一种罪过。

但他发觉自己其实知道—他想起来了。他把夹克的一角拉到那只耳朵边,耳朵在那儿依旧朝上,看起来气色还好,还能用的样子—一个名字浮现在他的脑海。他的父亲是上门打理花园的那位,这位园丁并非总靠得住。他是那个退伍后重回工厂的年轻人。结婚了?他觉得是。他得过去看她。越快越好。穿一身干净衣服。

图书管理员时常穿一件暗红色的衬衫。为了搭配,她涂了些口红,头发剪短了。她不再年轻,但也有动人之处。他还记得几年前他们雇她的时候,曾觉得她总让自己显得很严肃。那时候她的头发还没剪短—而是盘在头上,有些老气。我还记得是和过去一样的颜色—让人愉快的暖色,就像树叶—橡树叶,还是秋天的。他试着回忆起她薪酬多少。不多,当然。她靠这些钱把自己打理得不错。那她住在哪里呢?某栋宿舍楼—和学校老师在一起?不,不是那儿。她住在商务旅馆。

眼下又想到了些别的。不是某件特别的事。你拿不出什么来证明她的名誉有问题。但那名誉也非纤尘不染。听说她会和那些旅行推销员喝酒。或许其中就有她的男友。一个或两个。

好吧,她已够年龄随心所欲了。这和做教师还不一样,成为榜样也是教师工作的一部分。她工作表现一直不错,而且有目共睹。她和别人一样,有自己的生活。比起老而乖戾的玛丽·坦布林,安排一位美貌女子在这儿不是更好吗?镇子外的人或许偶尔造访,他们是根据眼前看到的给镇子打分的。你需要一位好看有礼的女子。

停。谁说你不需要呢?他幻想有人要撵她走,自己正为她争辩,可实际上根本就不需要。

她的问题是怎么回事?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提到机器的那个问题。她想说什么?是狡黠的问责吗?

他和她聊起那些画儿和灯光,甚至谈到如何把工人派到这里,出工钱让他们帮图书馆做书架。但他从未说起那个瞒着她把书顺走的男人。每次一本,大概吧。藏在大衣里?然后用同样的办法带回来。他一定是把书又带回来了,要不然他会有满满一屋子的书,他的妻子一定受不了。算不上偷窃,临时占用罢了。无害的怪癖。自信可以做一点奇怪的小动作而不被发觉,自信不会大意到被机器挂住袖子锯掉脑袋。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可能,可能有联系。都是态度问题。

“那个老兄—你知道就是那个—那次事故—”他对管理员说道,“他那样把喜欢的书带出去,你觉得他为什么要那么做?”

“人就是这样,”管理员说道,“他们撕书页。因为有喜欢的内容和不喜欢的内容。他们就那么干了。我弄不明白。”

“他撕过书页吗?你没给他点教训?就没让他害怕见你?”

他是想稍稍挑逗她一下,意思是她对谁都凶不起来,但她没往那里想。

“我都没和他说过话,怎么让他害怕?”她说道,“我从没见过他。我从没见过他,不知道他是谁。”

她走开了,谈话到此为止。所以她不喜欢被挑逗。她是那种人吗?在细察之下,会显出满身的伤痕?旧日的不幸纠缠着她,是什么秘密吗?可能她的心上人在战争中阵亡了。

之后的一个晚上,夏日里的周六之夜,她自己说起了那件他无意再提的事情。

“你还记得我们聊过一次那个出事的男人吗?”

阿瑟说还记得。

“想问你几件事,你别见怪。”

他点了点头。

“我问的事情—我希望你—保密。”

“是的,当然。”他说。

“他长什么样?”

长什么样?阿瑟有些不明白。不明白她会弄得如此神秘和小题大做—有人瞒着她把书带走,想知道那个人的长相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但他帮不上忙,摇了摇头。他的脑海里浮现不出杰克·阿格纽的模样。

“高个子,”他说,“我觉得他算高的。别的我就说不上了。你确实是问错人了。我认人很轻松,但描述长相就不行了,哪怕是天天见面的。”

“但你是那个—我听说你是那个—”她说,“把他捧起来的人。他的头。”

阿瑟有些生硬地说:“我是觉得不能让它总留在那里。”他对这个女人有些失望,为她感到尴尬和羞愧。但他尽量就事论事,言语中不带责备。

“我恐怕都无法告诉你他头发的颜色。它已完全—认不出颜色了,在那个时候。”

她沉默了一会儿,或许是更长时间,他没有看她。接着她说:“我看上去一定和那些人一样—最爱听那种事情。”

阿瑟出声否认,不过确实如此,当然,在他看来她就是那样。

“我真不该问你的,”她说,“我不该提起这件事。我永远不要告诉你为什么会问。我只是想恳求你行行好,永远不要把我想象成那种人。”

阿瑟听到“永远不要”。她永远不要解释。他永远不要去想。失望之余,他捕捉到了这一暗示—他们的谈话会继续,而且可能不会像这么随意。从她的嗓音中,他听出一种谦恭,而这谦恭又建立在某种自信之上。那无疑含有性的意味。

或者说,他这么想仅仅因为这是在晚上?每月的这个周六夜晚,他通常会去沃利。今晚就要去那里,他只是路过这儿且无意久留。今晚他要去见一位名叫简·麦克法兰的女子。简·麦克法兰和丈夫分居,但她并未考虑离婚。她没有孩子。她靠做女装裁缝养活自己。阿瑟认识她是在她上门为妻子做衣服的时候。那时并没什么,两人都没多想。简·麦克法兰在某些方面和管理员有点像—标致,虽然不再年轻,有胆量也时髦,工作出色。别的方面则不太像。他无法想象简会给男人带去一个谜,且永远无解。简是给男人带去安宁的女人。两人的悄悄话—家常、节制、善意—很像过去他和妻子的谈话。

管理员朝门边的开关走去,关了大灯。她锁了门。她隐身书架之间,也关了那里的灯,动作从容。镇上的钟敲响九点。她一定是认那只钟的。他自己的手表也显示只差三分钟了。

是起身的时间了,是离开的时间了,是去沃利的时间了。

把灯弄妥当后,她走到他的桌边坐下。

他说道:“我绝不用让你不快的眼光看待你。”

关灯后屋子不该变得这么暗。时值盛夏。看样子飘来了厚厚的积雨云。方才阿瑟注意到街景时,日光还很充足:农民来买东西,男孩子们在饮水台前喷水嬉闹,女孩子们身着柔软、廉价、印着鲜花纹样的夏装走来走去,吸引着男人聚集处的目光—从邮局前的台阶上,从饲料店的门口。现在他又望向窗外,风声呼啸裹挟着雨滴,引得街上一阵骚动。女孩子尖叫大笑,把包举过头跑向避雨处。店员摇开雨篷,拖进整筐的水果、成架的夏天穿的鞋子、园艺工具。这些刚才都摆在人行道上展示。镇公所的门砰的响了一下,农妇冲了进来,把大包小包和孩子们都塞进女盥洗室。有人想要敲开图书馆的门。管理员朝那儿看了一眼,并未起身。很快,雨幕扫掠过街道,大风吹袭镇公所的屋顶,在树梢上肆虐。强风经过时,喧哗和危险持续了几分钟。接着就只剩下雨声,雨幕飞流直下,人们仿佛置身瀑布之中。

如果沃利也这么下的话,他想,简一定不会指望他来了。这是长时间以来他最后一次想起她。

“费尔利太太不愿洗我的衣服,”他这么说道,自己都有些吃惊,“她不敢碰。”

管理员用颤抖不已、害羞而又坚决的语气回答道:“我觉得你做了—我觉得那是件了不起的事。”

连绵的雨声让他得以免于回答。他发现,转身看她变得容易起来了。窗户被雨水冲刷后,她的侧影绰约朦胧,表情平静而无所顾虑。或许只是他这么觉得。他意识到自己对她所知甚少—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藏着什么样的秘密?他也不清楚自己在对方眼中价值几何。他只知道自己有一点,但不是平日里的那种。

要描述她给他的感觉,难度不亚于描述一种气味。像电线短路后的气味。像烧焦的麦粒。不,像一只苦味的橘子。我放弃了。

他未曾设想自己会置身这般情境,全因冲动而来,但又似乎并非全无准备。未及思量他便说道:“但愿—”

他说得太轻,她没听到。

他大点声说道:“但愿我们能结婚。”

她看着他。她大笑起来,但不至失态。

“对不起,”她说,“对不起。突然有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他问。

“我想—再不会和他见面了。”

阿瑟说:“你想错了。”

托尔普德尔殉道者*[8]

从卡斯泰尔斯到伦敦的客运列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停

运,甚至连铁轨都被起运走了。人们说那是为了“援战运动”。50年代中期,路易莎赶去伦敦看心脏专家时只能搭公交车。她不该再开车了。

大夫,那位心脏内科专家诊断说她的心脏不太稳定,脉搏容易波动。这么看来,仿佛她的心脏成了一名喜剧演员,脉搏是用绳拴着的小狗。走了五十七英里可不是为了被这样的玩笑打发,但她没多说什么,因为候诊时读到的一篇文章吸引了她的注意。或许正是这份东西让她的脉搏跳得太快。

那是当地报纸内页的头条“悼念本地殉道者”,她正闲着,就读了下去。她读到当天下午在维多利亚公园会有一个悼念仪式。活动纪念的是托尔普德尔殉道者。据报纸介绍,很少有人听说过托尔普德尔殉道者,路易莎就闻所未闻。他们因非法主持宣誓而被判定有罪。这一古怪的罪名,由英格兰多塞特郡在百余年前裁定,他们被流放到加拿大,有些人就在伦敦度完余生。他们终老于此,落葬于此,他们的墓地没有任何特别标识或纪念。如今他们被视为工会运动的先驱,工会理事会、加拿大工会联盟的代表、地方教堂的负责人在今天组织了一场纪念活动,时值他们被捕一百二十周年。

称“殉道者”有些夸张了,路易莎想到。说到底,他们未被处决。

仪式预定三点举行,主要发言人包括一位当地牧师和约翰(杰克)·阿格纽先生,他是工会发言人,来自多伦多。

路易莎离开诊所的时候是两点一刻。回卡斯泰尔斯的巴士要六点才开。她已经想好要去辛普森百货商店的顶层喝茶吃点心,再去给朋友买一份结婚礼物,还能匀出时间的话就去看下午场电影。维多利亚公园位于诊所和辛普森之间,她决定抄个近路。天气炎热,树荫下则凉爽宜人。她一眼就能看到摆放好的座位,悬挂黄色帷幕的小讲台,一边竖立着加拿大国旗,另一边路易莎觉得应该是工会会旗。人群聚集起来,她察觉到自己移了移位置,为的是更好地打量人群。有一部分是老人,穿着素朴而优雅,暑热中一些女人还戴着方头巾,欧洲人。还有一些来自工厂 ,男员工身着干净的短袖衬衣,女员工穿着新洗的罩衫和便裤,已经拆出褶缝放大过。有些女性一定是从家里直接过来的,她们穿着夏装和凉鞋,还要留神跑东跑西的孩子们。路易莎心想,她们大概根本不会注意她的穿着风格—时尚,一如既往,米色柞蚕丝上衣和绯红色丝质苏格兰便帽—但她注意到,就在刚才,有一位穿着较她更为雅致的妇人,她穿绿色的丝绸上衣,黑发紧挽在脑后,用一条绿色、金色相间的头巾扎着。她大约四十岁,面容憔悴,但很美丽。她很快走近路易莎,微笑着,指给她一把椅子,递过一张蜡纸油印单。路易莎看不清深紫色的印稿。她想看看在讲台边说话的几位男士。发言者就在他们中间吗?

名字上的巧合谈不上多有趣。名和姓都不算罕见。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坐下,究竟为什么会来这里。她感觉自己快要晕倒了,是那种熟悉的焦虑感。她这种感觉无故而来,当它袭来时,所谓无故也无济于事。现在要做的是起身离开,趁更多人还没围坐过来。

绿衣女子拦住了她,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我得去赶巴士。”路易莎的嗓音低沉而沙哑。她清了清喉咙。“出城的巴士。”说这番话时她清醒了些。她快步走开,但并非朝辛普森百货商店的方向。她明白自己不会去那儿,不会去伯克斯商店买结婚礼物,也不会去看电影。她会直接去汽车枢纽站,坐着等回程巴士发车。

在离枢纽站半个街区的时候,她想到巴士并不是停在那里的。原来的车站被拆掉重建—几个街区外有一个临时车站。她没怎么留意是在哪条街上—约克街,原来的枢纽站的东面,还是国王街?不管怎么说,她得绕点路了,这几条街都在拆建,她几乎认定自己迷了路。好在最后时刻,她由后街摸到了临时车站。那是一栋老房子—那种高高的黄褐色砖房,早在这一带还是住宅区的时候就建成了。拆除之前,这可能是它的最后一班岗了。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一定是为了腾出那一大块沙砾场地,好让进站巴士停靠。空地边上还有几棵树,树下有几排座椅,她上午下车时并没有注意到。两个男人坐在报废的汽车座椅上,拆房前那儿是一条走廊。他们穿着带有巴士公司标识的棕色衬衣,但对工作似乎不怎么上心。她询问去卡斯泰尔斯的巴士是否六时准点发车,还问了哪里有卖饮料的,对方并未起身。

六点,就他们所知。

街那头的咖啡店。

店里有冰箱,但只剩下可乐和橘子汁了。

她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可乐,候车室又小又脏,有一股失修的厕所的味道。车站搬到这栋荒废的房子里,人人都变得懒散而低效。用来办公的屋子里有一台电扇,她走过时,看到办公桌上的几张纸被吹飞了起来。“噢!该死。”女勤杂员说着用脚踩住了它们。

城里的树木布满灰尘,树荫里的椅子是那种老式的直靠背,早年涂着不同的颜色—那样子像是从好几家的厨房里搬出来的。几块狭长的旧地毯和浴室橡胶垫摊在椅子前,免得双脚踩上沙砾。在第一排座位后面,她觉得自己看到一只羊躺在地上,但细看发现是一只脏兮兮的白色小狗。它小跑过来,用一种严肃而半正式的目光盯了她一会儿—匆匆嗅了嗅她的鞋子,小跑着离开了。她没去留意有没有吸管,也不愿再折回去找了。她就着瓶子喝起可乐,仰起头,闭上了眼睛。

她睁开双眼时,另一张椅子上的男人朝她说话了。

“我拼命赶过来的,”他说道,“南希说你去赶巴士了。我发言一结束就出来了。但巴士站都拆了。”

“临时改建。”她说。

“我一下子就认出了你,”他说,“哪怕—你看,过去那么些年了。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在和别人说话。等我再看时,你已经不见了。”

“我认不出你来。”路易莎说。

“是啊,认不出,”他说,“我猜也是。当然。你认不出。”

他穿着一条棕黄色的便裤,一件浅黄色的短袖衬衣,戴乳黄色的阿斯科特领结。工会里的人这么穿显得有点花哨。他一头白发,但浓密拳曲,是那种有弹性的头发,往上卷成小卷,离前额稍远。他的肤色红亮,脸上带着深深的皱纹。她猜那是因为发言时太投入,以及带着同样的热忱与说服力在与人私下交谈。他戴一副遮阳镜,现在摘了下来,似乎愿意让她看得更清楚些。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带着淡淡的血丝和些许疑虑。他长得不错,除了微微的将军肚外,人还算精干。但她不觉得这种事务性的英俊—帅气得体的服装、抢眼的鬈发、利落的表情有多吸引人。她还是喜欢阿瑟那样的外貌。低调,身上黑色的西装散发出尊严,也有人会称之为自负,在她眼里,那样子坦率而值得钦佩。

“我一直想打破沉默,”他说,“想和你说上话。我至少应该和你道别,分开得太突然了。”

路易莎不知如何作答。他叹了口气。“你过去一定很生我的气吧,现在也是吗?”

“不,”她说,可笑地回避话题,回到客套上来,“格雷丝好吗?你女儿怎么样?莉莲。”

“格雷丝不太好。她得了关节炎。她的体重可不利于康复。莉莲还不错。她结婚后还在高中教书。教数学。女人家像她这样的不多。”

路易莎怎能拆穿他呢?难道这样说,不,战争期间你妻子格雷丝就改嫁了,她嫁了一个农民,一个鳏夫。那之前她每周上我家打扫一次。费尔利太太年纪太大了。莉莲高中都没念完,还当什么高中老师?她早早嫁了人,生了几个孩子,在杂货店工作。她遗传了你的身高和头发的颜色,又染成了金色。我常常注视她,心想她一定长得像你。她慢慢长大,我常常送去继女穿不下的衣服。

这些她只字未提,而是说:“那么那个穿绿衣服的女人—不是莉莲?”

“南希?噢,不!南希是我的守护天使。她会留心我演讲的地点和时间,关心我的饮食,问我吃药了没有。我看样子要得高血压。也没什么严重的。不过我的生活方式不好,总得四处奔波。今晚得赶飞机去渥太华,明天有个不太好对付的会,还有一个无聊的晚宴。”

路易莎觉得有必要开口:“你知道我结婚了吗?我嫁给了阿瑟·杜德。”

她以为他会吃惊。但他只是说:“是的,我听说了,是的。”

“我们过得也挺辛苦,”路易莎坦言道,“阿瑟六年前去世了。整个30年代我们一直支撑着那家工厂。哪怕在只剩三个人的时候。我们没钱修房子。记得我们还锯下了办公室窗前的雨篷,这样阿瑟就能踩着梯子上房补屋顶了。能想到的都做了,连游乐场里的室外保龄球道也做。大战开始后我们撑不下去了。把能生产出的钢琴都卖了,我们还得为海军生产装雷达用的包装箱。那段时间我一直在办公室里。”

“变化不小,”他说,用一种听来圆滑的口吻,“比起在图书馆的时候。”

“工作就是工作,”她说,“我还在工作,我的继女贝亚离婚了,凑合着帮我料理家务。儿子总算念完了大学—按说他应该学习打点生意,但他每天半下午的时候总有理由溜出去。快吃晚饭的时候我回到家,累得都要站不住了,却听到酒杯里冰块相碰的叮叮声,听到他们在树篱后的笑声。噢,麻,见到我时,他们就那么说。噢,可怜的麻,这儿坐,给她倒杯喝的!他们叫我‘麻’,我儿子还是娃娃的时候总这么叫我。可他们都不是娃娃了。我到家的时候,房子里很凉爽。你还记得吗?那是一栋可爱的房子,上下三层,造得就像一只结婚蛋糕。门厅里铺着马赛克。但我总惦记着工厂,满脑子都是。该怎么做才能免于负债?全加拿大只剩五家工厂还在生产钢琴了,其中三家在人工便宜的魁北克。这些你一定都知道。每当我在心里默默和阿瑟说话时,想说的总是同一件事。我依然离他很近,但感觉一点都不神秘。上了年纪后,你可能会多想那些神神鬼鬼的事情,但我想的越来越实际,想把事情安顿好。真想不到会和死者聊这些。”

她没再说下去,觉得有些尴尬。她不确定他是否都听进去了,实际上她都不确定自己是否都说了。

“改变我的那件事—”他说道,“那件最初改变我的事儿,能让我成事的,就是图书馆。所以,我欠你一个大人情。”

他将双手置于膝盖上,垂下头。

“啊,扯远了。”他说。

他咕哝着,以大笑作结。

“我父亲,”他说道,“你不记得我父亲了吧?”

“嗯,我还记得。”

“好吧,有时我觉得他的主意没错。”

接着他抬起头摇了摇,正色道:

“爱情不死。”

她感到不耐烦,几乎有种被冒犯的感觉。演讲者都是如此,她琢磨着,可以如此说话的一个人。爱情每时每刻都在消亡,多多少少被岔开、掩盖—似乎也将归于死寂。

“阿瑟过去常来泡图书馆,”她说道,“刚开始他很让我恼火。我常常盯着他的后颈,心想,哼,有东西砸中那儿才好!他完全料想不到这些,完全不会。最终这完全变成我想要的另一件事。我想嫁给他,拥有正常的人生。”

“正常的人生,”她重复道—接着一阵眩晕袭来,对愚蠢的宽恕荡漾开去,提醒她那长着色斑的手掌、那干枯粗大的手指就挨着他的,搁在两人间的椅座上。情热的火焰升腾,裹着周身细胞与旧日的情意。哦,永远不死。

一群身着奇装的人穿过砾石场走来。他们成群行进,宛若一团黑云。女人们没有露出头发—她们戴着黑色披巾和女帽,遮住了头。男人们戴着宽檐帽,身系黑色背带。孩子们的装束俨然和父母们相同,帽子也不例外。他们这身行头看起来多热啊—那么热,灰蒙蒙的,那么机警而羞怯。

“托尔普德尔殉道者,”他说道,语调中混合着玩笑、屈从和同情,“瞧,我想我得过去看看。去那边和他们聊两句。”

那玩笑式的暗示,那不甚自然的好意,使她想起了另一个人。那是谁?当从后面打量他的肩宽和那宽而平的臀部时,她知道是谁了。

吉姆·弗拉雷。

噢,她被什么捉弄了啊,还是她在捉弄自己呢?她受不了。她起身站直,看见那些黑衣融化进路面的水洼里。她感到眩晕和羞耻。她受不了了。

但那并非全然黑色,现在他们走近了。她能辨出深蓝色,是男人们的衬衣;有些女人的裙装上带有深蓝和紫色。能看到他们的脸了—透过男人们的胡须和女人们深帽檐的系带帽子。这时她认出来了,他们是门诺派教徒[9]。

门诺派教徒现在迁居到国家的这一带,过去从未在此定居。有些人就住邦迪一带,那是卡斯泰尔斯北边的一个村庄。他们回家时和她搭同一班巴士。

他不在他们中间,不在她的视野中。

一个叛徒,不折不扣的。一个过客。

当她明白过来那是些门诺派教徒而非身份不明的陌生人时,他们看起来就不那么害羞和沮丧了。事实上他们精神不错,互相传着一袋糖果。成年人正和孩子们一起吃糖,落座在她周围的长椅上。

难怪她感到一阵湿冷。她刚从大浪里探出头,但无人注意到。无论别人怎么看—但真的就是从大浪里钻出来的。她潜入并穿过那道波浪,留下皮肤上的寒光、耳中的轰鸣、胸口的空洞和胃里的不适。她面对的是一片混乱—几欲吞噬掉她的一片芜杂。那突现的坑洞、即兴的捉弄和像光亮般渐逝的慰藉。

但这群门诺派教徒的落座是一种祝福。听到他们的后背靠上坐椅,糖果袋啪嚓作响,冥想般的吸吮和轻柔的交谈。一个小女孩没瞧路易莎就递过糖果袋,路易莎留下了一颗薄荷味的黄油硬糖。她有些惊讶,自己能拿着糖,努出说“谢谢”的嘴形,接着寻出她所期待的那份滋味。她品咂着糖果,就像他们一样不紧不慢,糖果的滋味领着她重返现实。

街灯亮起,虽然尚未入夜。她这才注意到,木长椅上方的树上,有人挂起了几串小彩灯。这让她想起了庆典。那些嘉年华。湖上是一船又一船的歌手。

“这是哪儿?”她向身边的女人问道。

坦布林小姐去世那天,路易莎碰巧住在商务旅馆。当时她是旅行推销员,为一家公司工作,负责把帽子、缎带、手绢、帽饰和女式内衣推销给零售商店。她在旅馆听到谈话,突然想到镇上会需要一位图书管理员。对于拖着满是样品的行李箱上下火车的日子,对于在旅馆摊出货品,不断打包和拆箱的生活,她已深感厌倦。她立即起身拜会图书馆的负责人。一位杜德先生,一位麦克劳德先生。听上去像杂耍搭档,但看起来并不是。薪资菲薄,但她现在的提成佣金也不高。她告诉他们,她在多伦多念完了高中,在转行旅行推销之前,自己还在伊顿百货店的书店部干过。她觉得没必要告诉对方,她在书店部只干了五个月,就因被查出肺结核而离职,然后在疗养院一住就是四年。肺结核治好了,至少那些小点都结钙了。

旅馆将她安排在了一间长租房,位于三楼。在那儿,她的目光越过屋顶,望见积雪覆盖的群山。卡斯泰尔斯镇位于河谷之中。镇上有三四千人和一条长长的下坡主干道,跨过河流后,又转为上坡。那儿有一家生产钢琴和风琴的工厂。

那是些考究的老房子,有着宽阔的庭院,街边的行道树是成材的榆树和枫树。她从没在尚未落叶的时节到过这里。到时一定大为不同。眼前敞亮的景致大多会掩映起来。

她很高兴能有全新的开始,这平和了她的心情,让她心怀感激。她曾有过全新的开始,虽然结果并不如她所愿,但她相信这样随性的决定、这不可测的扰动,以及她不平凡的命运。

镇子上满是马匹的气味儿。夜幕降临,那些戴着眼罩的高头大马扬起附有长毛的足蹄,拉着雪橇踏桥而过。经过旅社,背离街灯,沿着暗沉的道路一直奔去。出镇后在乡间某处,它们的铃铛声便互不相闻了。

(秦俟全  译)

[1] 旅馆内女士专用的谈话休息间,这样的设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逐渐消失。

[2] 赞恩·格雷(Zane Grey,1872—1939),美国作家,擅长探险文学写作。

[3] 罗伯特·英格索尔(Robert Ingersoll,1833—1899),美国政治领袖,曾参加南北战争,宣扬不可知论。

[4]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个城市。

[5] 地方新闻报道中,误将“flange”拼写为“flunge”。中文分别译为“法兰”与“法三”。

[6] 1513年9月9日英格兰北部诺森伯兰郡的一场战役,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在与英格兰军队的交战中战死。

[7] 《圣经·约翰福音》16:24。

[8]* 指英国的六名农业工人,因在多塞特郡的托尔普德尔村组织工会,而于1834年被处以流放澳大利亚七年的苦役刑,被释放后有五人移民加拿大。

[9]16世纪起源于荷兰的基督教新派,强调意志自由,主张衣着朴素、生活节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