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疙瘩见到那个身体单薄的年轻人时,也被他如狼般的眼神所震撼。只见他满身的血迹,手上还在滴血,脸上也有喷溅的血点。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有的只是凶狠和冷酷无情。
“这是答应给你的五万元,请收好。”老疙瘩现在是通天兄弟的经理,他西装革履地站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对这个年轻人说道。
单薄的年轻人伸出血淋淋的手,接过老疙瘩手中的一个报纸抱的钱,打开扫了一眼,就放入了他身上的一个黄挎包内。如今这样的黄挎包,已经很少见了,只有当过兵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包。老疙瘩看到他穿了一件深蓝色运动服,脚底下穿了一双白色运动鞋,老远看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年轻人,可以说丢在人堆了都不好找。
他瘦削的脸颊,长长的头发从右边掉下来,遮住了他的右眼,有时只能看到他的一只眼睛。他习惯性地用手将自己的长头发向后拢了拢,老疙瘩这才看到这个年轻人还有些清秀,只是眼神太冷,让人胆寒,就像被一只狼看了一眼一样。
老疙瘩看到他身上的刀伤,动了恻隐之心,问道:“要不要我让人将你身上的伤,治一治?”
“不用,这点伤不算什么。”说完他将五万元进装了他的黄挎包内,转身就要离去。他的黄挎包是从左到右这样挎着的,他转身的姿势很酷,不拖泥带水,原地站了一个一百八十度,老疙瘩很惊讶地想,他难道是一个当过兵的?只有当过兵的,才会这样双脚原地转向。
他穿的运动服也就一百多块钱,地摊货,鞋子不超过五十元。老疙瘩知道,他的家里肯定很困难,不然他也不会穿成这样。老疙瘩在想,是什么原因让他走上了杀手的道路?老疙瘩知道,他不会有太高的武功,全靠他这身杀气和魄力,一人战退那么多人。
他不怕死,他面对砍刀躲都不躲,那些砍刀好像是砍在被人身上似的。站在明亮的灯光下,他停止了脚步,但没有回头,他在等老疙瘩的后面问话。老疙瘩便开口问道:“如果方便,能留下你的名字吗?”
“叫我冷血吧。”
听了这话,老疙瘩有点一楞,冷血?名如其人。老疙瘩知道,这个肯定不是他的真名,作为一个杀手,怎么会把真名字留给别人?老疙瘩还知道,要做一个杀手,必须具备的素质,那就是冷酷无情。连心都是冷的,言语更冷,没有同情心,没有怜悯心,敢把冰冷的军刺捅进别人身体里,而不心慈手软。
作为杀手,无论遇到多强大的对手,不能怕死,如果怕死,你死得会更快。只有不怕死,你才能有活的希望。作为杀手,不能对别人动情,尤其不能有爱情,有了爱情,你的心就会变软,下手就会手软,就会犹豫,如果那样,你就必然会死在对手的刀下。
作为杀手,更要没有后顾之忧,没有牵挂,飘忽不定,他的心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让让对手倒下。一旦答应了别人,就是自己断了腿和胳膊,都不能反悔,而且还要做的干净利索,不留痕迹,更不能给雇佣他的主家带来麻烦。拿了钱必须走人,不多嘴,不问为什么,他接了任务,只有用军刺说话。
也许第一次用军刺手会抖,心会慌,渐渐地随着知名度的提高,他的手不再抖,心也不再慌乱。随着时间的流失,他的心开始麻木,面对鲜血不但不心慌,而且还有了一丝兴奋。几天不用军刺,他就会感觉浑身不舒服,没着没落的,就像个刚刚戒过烟的人一样,心神不宁。熟能生巧,杀手做的时间长了,他有了经验,有了分寸。一切听从主家的意思,是让对手彻底死亡,还是让他躺上半个月,还是吓退对方就可以了,他都掌握的丝毫不差。
“你多大了?”就在冷血起步走出办公室门的时候,老疙瘩再次问道。
“二十三岁。”
黑玫瑰夜总会,一帮三十多人,还是拿着砍刀,他们最多就是想吓唬冯枭,能把他们的八大金刚给交出来。谁也不想杀人,惹是非,但让他们没有想到,就在他们的这一方快要胜利在望的时候,一个杀手却跑了出来,一顿猛捅,一连把五六个白虎堂的成员给捅到了肚子上,在军刺拔出的时候,一股鲜血顺着血槽流下的那一刻,许多惊颤的眼神都在看。
在百人当中,真正敢动刀子的年轻人,也就一两个,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这些人在社会上吃不开,被人漠视,也没有多少特长,肯定是在万般无奈之下,一瘸一拐才选择了这个职业。这样的人,心中肯定有一段血泪史。
且说,白虎堂的那三十多个人一起坐着白色面包车,回到黑玫瑰夜总会的时候,已经有将近一半的人受到重伤,这让白虎堂的堂主白虎大为震惊。白虎四十七岁,看起来很面善,但却心如蛇蝎。当他看到白虎堂这么多弟兄受伤后,很是恼火,于是他把跛脚七叫了过来,在他的耳边如此这般的交代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