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点的火锅很快就摆上了桌子,四个人有说有笑的聊天,梦娜时不时的就用筷子敲保罗的手“羊肉你都吃了三斤了,怎么还下筷子?你最爱的毛豆,在那边呢?自己去吃好吗?”
保罗笑眯眯的非要和她他抢羊肉,“哪里就三斤了,对我来说就是两口的事,再说肖恩吃的比我多。”
肖恩狠狠瞪了他一眼,“是吗?你一口怕是吃了一斤半吧。”
保罗立马一脸冤屈的哭丧着脸,“怎么了?我吃那么多,是对你的认可。小夜可是嘴很刁的,一般的东西我还不会给你面子吃呢。”
说到这里,四个人都想起了以前在基地的时光。保罗那时候是从不挑食的,野外生存,就他最能吃苦。后来四个人组成一队,默认成了联盟,半个月之内,所有能吃的都吃光了。可是距离,森林的出口,还有好几十公里,既然饥肠辘辘,浑身脱力的躺在地上,幻想着能有些东西垫垫肚子。
就在这时,肖恩隐约听见,什么东西嘎吱嘎吱,嚼的正起劲。他一抬头,就看见保罗不知从哪掏了个蚂蚁窝,面无表情的偷蚂蚁吃。
虽然几人都经过很多非人的训练,也吃过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跟贝爷差不多。不过像保罗这种面不改色,徒手吃蚂蚁的,还是头一次见。
梦娜看了一眼,没撑住,跑到旁边吐了起来。保罗还在旁边幸灾乐祸,“你就吐吧,脱干净了死的更快。等你死了,我就把你吃了,我们三个还能撑着从这鬼地方出去,你就留在这里吧。”
原本没什么力气的梦娜气的跳起来,就把他揍了一顿。虽然有时候,他吃的东西挺奇怪的,不过在找美食上面,保罗确实是一把好手。
为了避免被人发现行踪,大家都不敢生火,吃东西都是生吃,味道不好,胃也胀的不舒服。保罗趁着最后一点精神,也不知道从哪个窝里搞出了一条蛇,当场扒了皮,用铁罐子装着,生了火煮了。
那天恰巧是上风口,他选择地势很高,烟都往下飘,保罗看烟子还大着胆子分析道,“走在我们前面的人,肯定不可能再回头,他们应该都在着急忙慌的找出口。后面的那些,应该也没咱们这么有力气,也不敢过来惹我们,等我们吃饱了,他们就更没戏了,咱们还能饱着肚子逃出生天。”
于是四个人一起,在原始丛林里冒着生命危险,喝了一碗瘦肉汤。大家都饿得脱了形,心里还想着,这么好喝的汤,就算被发现,也值了。
狼吞虎咽吃了一顿蛇肉,都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其实里面不过只放了一些白水和盐,可大家却把碗都舔了个干净。
吃完了之后,体能得到了补充,大家就靠着保罗百无禁忌的觅食能力,一起成功的从这里走了出去。
现在日子过习惯了,就越发珍惜现在正常的日子。陆霆琛对他们很不错,大家心里都清楚,所以才会心甘情愿替他卖命,毫无怨言地挡在他身前。
可人生总有例外。爱,对他们而言就是一只判决书。让他们绝望地好像回到了当年,不见天日的原始丛林里,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时光中,他们一觉醒来,似乎还会恍惚的觉得,不是躺在柔软的枕头上,而是在风雨中,周围烫得全是死去的伙伴,身上都长满了尸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