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史蒂芬·周破产前,他的忠诚毋庸置疑。
不过,参考电话内容可知,鹅头人如其名,呆头鹅一个,不是很聪明的样子。
“大哥,我赶时间啊!”
听到鹅头的话,史蒂芬·周差点吐血,地狱式的长途客车,实在无福消受第二回。
再说了,港岛还有对他痴心一片的‘双刀火鸡’,这位大姐的尊荣,史蒂芬·周只看一眼,就没了世俗的欲望。
十分戒色。
他也知道火鸡曾经是个美女,还是他的迷妹,毁容只因维护他的宣传单,情义可以说得上是感天动地,奈何……
真的太丑了!
史蒂芬·周默念阿弥陀佛,有趣的灵魂固然有趣,只可惜他曾立下毒誓,一生只爱漂亮女人,绝不对丑女另眼相看,如有反悔,裆鸡立断。
想到这,史蒂芬·周一阵唏嘘,火鸡是个好女人,要不是年轻不懂事,仓促立下毒誓,他不介意和对方成为男女朋友。
所以,大家还是当兄弟吧!
正抱怨着,史蒂芬·周余光一瞥,在茶亭隔壁桌看到了一个穿白衬衫的靓仔。
有多帅,用写实手法来描述,女人看到了会合不拢腿。
史蒂芬·周不动声色,内心默默比较了一下,惊愕发现以前是他坐井观天,小觑了天下英雄。
大陆不愧人杰地灵,随便挑一个喝茶的路人,颜值都快赶上他了。
穿着白衬衫的靓仔自然是廖文杰,这时候的大陆尚无滤镜+美颜的特效,再加上长得帅的都上交给国家了,导致他空有利剑在手,环顾四方找不到一个能打的。
帮高进找回失忆女友Ja,他便甩手离去,再没有打扰的意思。
高进也正如他本人所说那样,‘谢’这个字太重,挂在嘴边只会贬值,一边和Ja一日三餐黏在一起,一边打电话找关系,亲自代言为廖文杰的公司拉客户。
高进很清楚,廖文杰不在乎钱,以他的神通本领,金钱、女人、地位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但高进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用俗人的眼光来报答恩情。
言归正传,廖文杰这次来大陆,目的只有一个。
少林寺。
他有一个问题想求证一下,那位以小心眼闻名天下的梦遗方丈,最擅以德服人,慧根大到夸张,颇有几分他上面领导的风采。
要说没谁点拨两下,廖文杰是不信的。
直白点,廖文杰怀疑梦遗是某个佛门大佬的砖石或分身,若真是如此,他就不用纠结食神大赛那晚的观世音了。
至于湖南为什么会有嵩山少林……
没什么好纠结的,老天爷说有,谁来了都不好使。
瞄了眼还在打电话的史蒂芬·周,廖文杰继续饮茶,见识过太多类似的脸,唯独史蒂芬·周这一张没感觉,全无认识做个朋友的想法。
外界对史蒂芬·周的评价,是卑鄙无耻、下流贱格。
别看其余类似的脸都承得起这一评价,可他们的卑鄙无耻、下流贱格全用在了搞笑上,属于褒义,唯有史蒂芬·周是实打实的字面意思。
正如程文静所言,史蒂芬·周是个眼光一流的商人,所以他看待问题,解决问题的出发点都和自身利益相关。
和这种人做朋友,等着被掏心掏肺吧!
……
再说史蒂芬·周这边,电话还在继续,鹅头不知道史蒂芬·周恨极了长途客车,以为他不敢回港岛,是怕被火鸡围追堵截,最终失了清白身子。
鹅头乐道:“不用怕,鸡姐人不在,你走了以后,她人就失踪了。”
“嗯?!”
史蒂芬·周有种不好的预感,咽了口唾沫,哆哆嗦嗦道:“火,火……火……”
啪嗒!
茶亭老板将打火机摆在史蒂芬·周面前,后者微微一愣,无情将其推开,继续道:“鹅头,你不要骗我,火鸡去哪了?”
“谁知道,可能为情所困,告白不成去跳海了。”鹅头哈哈大笑。
“……”
鹅头的笑话不错,正戳中史蒂芬·周的嗨点,可他一点也笑不出来,甚至还想哭。
只因十几米外的山坡处,火鸡一身死亡芭比色的连衣裙,打扮得如同清纯学生妹一样,背着双肩包,一路狂奔而来。
“我!哔!!”
史蒂芬·周扔下电话和零钱,使出全身力气,朝着没有火鸡的世界逃跑。
别看他是个男人,论运动神经,比火鸡可差远了。
两次折返跑,火鸡带负重,又让了史蒂芬·周两百米,还是轻松摘得了桂冠。
哀莫大于心死,意识到自己逃不出火鸡的魔掌,史蒂芬·周放弃跑路的幻想,询问火鸡的来意。
“你走的太匆忙,什么东西都没带,这边人生地不熟的……”
火鸡将双肩包塞在史蒂芬·周怀里,关心道:“我给你买了很多日用品,你应该能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