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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 毛姆 3424 字 2024-02-18

我笑了出来。我俩沉默了半晌。后来,她又提起先前的话题。

“我绝对不会跟格雷离婚的,我们俩共同经历太多事情了,他也离不开我。虽然说起来是往脸上贴金,但这让人有种责任感,更何况……”

“何况什么?”

她斜眼瞥了我一眼,露出调皮的神情。我认为,她八成在揣测我对她接下来的话会有何反应。

“他的床上功夫很厉害。我们结婚至今十年了,但他对我还是热情如火。你以前不是说,男人会有五年之痒吗?哼,我看你这根本就是胡说。格雷对我的欲望从新婚开始就没变过。就这方面来说,他完全能满足我。光看我的外表可能不会觉得,但其实我的需求是很大的。”

“你太小看我了,我当然看得出来。”

“那应该不会觉得反感吧?”

“正好相反,”我仔细打量着她,“你后不后悔十年前没跟拉里结婚呢?”

“不后悔啊。我当时疯了才会跟他结婚,但当然了,我那时还不懂事,否则就会跑去跟他同居三个月,再把他给甩了,一了百了。”

“幸好你没真的付诸实践,否则,说不定会发现自己离不开他。”

“才不会。这不过是肉欲罢了。战胜肉欲的最佳办法就是满足肉欲。”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占有欲很强?你把格雷描述得诗情画意,又说他爱你爱得不可自拔。我相信两者对你都很重要,但是你漏了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你觉得可以把他捧在你那小小的掌心里,而相较之下,拉里永远都在你的掌握之外。你记得济慈的《希腊古瓮颂》吗?‘不羁之情人,汝永远,永远吻不着,再接近亦属枉然。’”

“你老是自以为懂很多,”她没好气地说,“你明明知道,女人要抓住男人别无他法。而且我告诉你,第一次上床并不重要,第二次才重要。如果女人在第二次抓住了男人的心,那男人就永远逃不掉了。”

“你这话还真是别开生面哪。”

“我经常在外交际应酬,眼睛和耳朵可没闲着。”

“请问你是从哪里听说的呢?”

她露出微笑,一副吊人胃口的模样。

“我在某场时装秀上认识的一位女士说的。那里的侍者跟我说,她是全巴黎最贵气时髦的女性,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和她做朋友。安黛丽·特华,你知道她吗?”

“没听过。”

“你实在是太孤陋寡闻了!她四十五岁,长得不算漂亮,但气质脱俗出众,艾略特舅舅认识的公爵夫人都比不上她。我坐在她旁边,佯装起美国小女生直肠子的性格,直接告诉她我一定得跟她说说话,因为这辈子没见过她这么美的人,还说她就像希腊浮雕般完美。”

“你还真敢说。”

“她起初的反应有些僵硬冷淡,但是我的话匣子没停过,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她也渐渐放下心防。我们后来聊得很开心。时装秀结束以后,我问她要不要找天跟我一起去里兹吃午餐,还说我一直都很崇拜她高雅的品味。”

“你在那之前见过她吗?”

“没见过。她婉拒了我的午餐邀约,说她批评起食物毫不留情,我可能会很尴尬,但很高兴我主动邀请她用餐。她看我失望得嘴角下垂,就问我愿不愿意去她家吃午餐。我听了简直受宠若惊,她见状还拍了拍我的手。”

“你真的赴约了吗?”

“当然啦。她就住在福煦大街上,是栋外观精美的小房子。服侍我们的管家长得还真像乔治·华盛顿。我一直待到下午四点。我们披着头发,脱了胸衣,像闺密那样聊得不亦乐乎,交换了许多流言八卦,听来的东西差不多可以写本书了。”

“那怎么不快写呢?很适合投稿给《妇女居家》杂志。”

“你少犯蠢了。”她笑道。

我沉默了半晌,思忖了一会儿后说:“我在想,拉里是不是真正爱过你。”

她坐起身子,脸色不再温和,双眼怒视着我。

“你在说什么?他当然爱过我,你以为女人察觉不出男人爱不爱她吗?”

“噢,应该说某种程度上,他确实爱过你,毕竟你是他最熟识的女生。你们从小玩在一起。他觉得自己会爱上你,这是出于性的本能。你们俩如果真的结婚,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你们当时已经同居同床,跟结婚没有太大差异。”

伊莎贝尔的情绪缓和了些,等着我继续说下去。我晓得女人喜欢听别人对爱情高谈阔论,便接着说:“卫道人士老是主张,性的本能和爱情是两码子事。他们常把性的本能,说成是附加的现象。”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嗯,部分心理学家认为,意识是伴随着脑部活动出现的,但是不会反过来影响脑部活动。这就好比树木在水中的倒影,非得有树木才会存在,但是丝毫影响不了树木。有人说,爱情不一定要有激情,在我看来是胡说八道。所谓没有激情的爱情,根本就不是爱情,而是属于喜欢、体贴、共同的兴趣或是习惯。习惯尤其如此。两个人可以因为习惯而保持性关系,就像到了饭点肚子会饿一样。当然,性欲不一定要有爱情。性欲跟激情不同,而是自然而然的性本能,无异于人类其他本能。所以,只要有了天时地利,丈夫难免会出轨,太太却容易小题大做,实在是很傻。”

“难道只有男人会这样吗?”

我露出微笑。

“你真要问的话,我会说这样的现象不分男女。唯一不同之处是,对男人来说,露水姻缘可以不带情感;但对女人来说,还是会牵扯到情感。”

“那也得看是什么女人。”

我没搭腔,继续说下去。

“爱情如果跟激情分开,就不算是真的爱情,而是别的情感。燃起激情的火苗不是满足,而是阻碍。你想想,济慈告诉希腊古瓮上的情郎别难过,是什么意思呢?‘汝将永远爱恋,伊将永远娇美!’为什么呢?因为得不到呀。无论他再怎么疯狂追求,都追不到心爱的人,因为小两口困在大理石之中,成就了这件无情的艺术品。你和拉里对彼此的爱,就好比保罗与法兰契斯卡,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既单纯又自然。幸好,你们不是以悲剧收场。你嫁给了有钱人,拉里云游四海、探索世界,其中并没有激情的成分。”

“你怎么知道的?”

“激情是不计代价的。哲学家帕斯卡37说过,感情自有理智参不透的理由。如果我的理解没错,这是指当感情受激情所控制,就会发明看似可信的理由,来证明可以为爱牺牲一切,置个人荣誉于度外,忍受羞辱也甘愿。激情拥有毁灭的力量,摧毁了神话中的情侣,包括安东尼与克丽奥佩脱拉、崔斯坦与伊索德、帕内尔与欧希亚。少了这股力量,激情就会凋零。届时才会出现怅然若失的感觉,发现虚掷了大半人生,饱受嫉妒伴随的苦痛,吞下种种责难辱骂,奉献出所有浓情爱意,掏空了灵魂的一切,岂料对方不过是个废物、笨蛋,或是自己编织梦想的借口,价值还不如一条口香糖。”

我尚未说完这段长篇大论,便已看出伊莎贝尔并未在聆听,而在想着自己的心事。不过,她接下来的话却出乎我的意料。

“你觉得拉里是处男吗?”

“亲爱的,他三十二岁了。”

“我确定他还是处男。”

“你怎么能确定?”

“女人天生的直觉。”

“我认识一个年轻人,他每回遇到美女,就谎称自己是处男,所以非常吃得开。他说这招屡试不爽。”

“我才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天色渐暗,格雷和伊莎贝尔当晚要与友人用餐,她准备去换衣服了。我无事可做,便沿着哈斯拜尔大道走着,享受舒服的春日傍晚。我向来不太相信女人的直觉,因为这种直觉更像是她们的一厢情愿,我不得不保持怀疑。一想到方才与伊莎贝尔漫长谈话的结尾,我便不由得笑了出来。眼下我忽然想起苏姗·鲁维耶,好几天没见到她了,不晓得她近来可好,说不定愿意跟我共进晚餐,再一起看部电影。我拦了辆在寻觅客人的出租车,把苏姗的公寓地址告诉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