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离开了平湖,我们的青春就要结束了,很多东西都会改变……包括我们。”
从樾看林稚音难受的样子,反而灿烂地笑了。他抬起手搓了搓她的脸,轻轻一哼:“我就知道喝了酒,那天晚上我说的话你都不记得了。”
林稚音被从樾捏着脸,话音不准地支吾着问:“什么话?”
“想知道?”
林稚音点点头。
从樾指了指自己的脸。
林稚音没有犹豫,直接亲了一口。
“好吧,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再说一遍。”
从樾捧着林稚音的脸,注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缓缓地、掷地有声地说道:“林稚音,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宇宙无敌爆炸喜欢,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女孩就是你。”
“我根本想象不到我哪天会不喜欢你,我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你?我不可能会不喜欢你。”
“要是真有那一天,大概就是我不在这个世界的时候吧。”
林稚音心神一动,眼眶微微湿润。
从樾歪着脑袋盯着她看,片刻后“诶”了一声,说:“你怎么不哭了?那天晚上你听我说完这些话后,嚎啕大哭的。”
林稚音错愕:“我?嚎啕大哭?”
从樾煞有介事地点头:“哭的可厉害了。”
林稚音仰头看着从樾,半晌抬起手去掐他的脸:“你又忽悠我,从樾,以后我再也不在你面前喝酒了。”
“那可不行,我还想你对我耍流氓呢,你不想再开灯看我了吗?”
从樾见林稚音恼了,躲过她又要掐自己的手,放声大笑,过后用力地亲了她一下,告诉她:“林稚音,别害怕,就算世事巨变,我喜欢你的心永远不变。”
“因为我和神明说过,一定会好好珍惜林稚音的,她是我的宝贝!”
林稚音眼底一热,哽咽了一下,这次真要嚎啕大哭了。
……
离开河堤后,林稚音坐在从樾的自行车后座上,跟着他去了白石镇。
同样的季节,差不多的时间段,相似的场景,不同的是人的心境。
林稚音搂着从樾的腰,镇上的人看到他们纷纷打趣,说小年轻感情真好,有些长辈知道他们明天就要去上大学,还给了红包,祝他们学业有成,前途光明,长长久久。
白石镇是从樾的家乡,却也好像成了林稚音的。
隔天,林稚音和从樾在周黎和唐潇潇的送别下,坐上了前往江城的动车。他们出发得早,抵达江城时是正午,在机场把行李寄存后,林稚音就带着从樾去赴林晟的约。
这顿饭是父亲的践行饭。
林晟虽然对从樾还是没什么好脸色,但说的话已经不那么夹枪带棒的了。他知道,林稚音去了大学,千里之外,有什么事,他这座老靠山帮不了,只能让小靠山多多照顾。
这本来是女儿婚礼才该有的交接仪式,没想到提前到了她的十八岁。
和林晟吃完饭,林稚音和从樾便赶赴下一场饭局——陶芯、胡玉瑾还有卢成宇几个今天都在江城。
他们开学的时间差不多,都来了江城搭乘飞机出发,之前陶芯就在小群里发了消息,攒了个局,约他们在江城见一面,在上大学之前最后再聚一次。
聚会地点在市里的一家餐厅,林稚音和从樾是最后到的,卢成宇囔囔着要罚他们,但也知道这对小情侣的酒量都不怎么样,且今天还要坐飞机,只让他们浅酌一杯饮料意思意思。
几个人说了说毕业后的这段时间都干了什么,又聊到了高中时候的趣事,还回忆起了他们几个第一次一起吃饭时鸡飞狗跳的场景。
胡玉瑾笑道:“那时候陶芯和从樾差点儿没把桌子掀了。”
陶芯哼哼:“谁让他那个时候见色忘义,还不承认。”
“喂,陶芯,讲道理,我那时候可没对林稚音别有所图,纯粹是关心新同学。”从樾为自己辩驳道。
陶芯:“你看,他到现在都嘴硬不承认。”
从樾:“我说的是实话!”
眼看旧事又要重演,卢成宇和胡玉瑾忙和以前一样从中调和。林稚音在一旁看着熟悉的情景,一时恍惚,觉得他们才刚认识,怎么就要各奔东西了?
不仅她有这个感触,其他人也觉时光飞逝。
一切恍如昨日,却已是往日不可追。
陶芯忽然嚎啕大哭:“怎么就毕业了呢?”
“我真的好不想和你们分开啊。”
“我们以后一定要常联系,不能走散了。”
“呜呜呜。”
陶芯哭得走心,其他人被触动,相视一眼,也跟着伤感了起来。
最后还是余扬过来,把哭得抽抽的陶芯带走,没了“领哭人”,这场小聚才没以所有人抱头痛哭收尾。
从樾和林稚音的航班是傍晚的,他们没办法多留,得提前去值机。
和胡玉瑾还有卢成宇分开后,从樾拉着林稚音的手上了机场大巴,坐在最后一排,一如他们曾经在平湖搭乘公交时那样。
落座后,从樾见林稚音眼睛红红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嘀咕道:昨天好不容易哄好的,又被陶芯整emo了。
他拿出兜里的耳机,塞了一个到林稚音耳朵里,自己也塞一个:“这里过去机场要20分钟,听听歌。”
从樾点了下手机,打算用音乐转移林稚音的注意力。
听到耳机里熟悉的“let it be me”,一些不太遥远的回忆被唤起,林稚音回过头看向从樾,问:“你很喜欢这首歌吗?”
音乐是随机播放的,从樾回道:“还行。”
“还行?”林稚音说:“那次在公交车上你是开了单曲循环吧?我一路上听的都是这首歌。”
从樾记起了这茬,顿时乐了:“我那时候想和你表白,就让你听这首歌,没想到一连听了好几遍你都没懂我的意思,急死我了。”
“林稚音,你怎么这么不开窍!”
从樾好意思说她不开窍?
林稚音据理力争:“你就给我听这个歌,我怎么能明白你的意思?”
“let it be me,让我爱着你,歌词多直白啊。”
“你也知道是歌词,这话又不是你亲口和我说的,我哪里能知道你是在和我表白!”
“let it be me。”
“嗯?”
“let it be me。”
从樾的这句话和耳机里的音乐奇妙地重合在了一起,弥补了上一回的缺憾,是少年庄重正式的告白。
林稚音看他认真的神情,心潮澎湃,眼圈一热,更红了。她微微一哽,说道:“从樾,我也想到你的眼睛里。”
从樾立刻会意,心神一荡,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下她的额头。
窗外,落日熔金,霞光万丈。
夕阳的余晖斜照进车厢,落在少年少女深情对望的眼眸中,映出了一个明媚、盎然的春天。
大巴上的广播提醒机场即将到站,请车上乘客做好准备。
新的起点就在前方,未知的旅程即将开启。
下了车,从樾拉着林稚音的手向航站楼奔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大声地喊她的名字,神采飞扬道:“林稚音,我们‘私奔’去吧!”
林稚音跟在从樾的身后,和他一起奋力地向前奔跑,快乐地回应道:“好啊,从樾,我们‘私奔’去。”
到天之涯,到地之角,到青春永不消逝的地方。
到恋人的眼睛里,过一个永恒的春天。
完
作者有话说:
后记
写完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眼眶微微湿润。
或许是终于写完了的如释重负,或许是遥远的歌声传到了我的耳畔,又或许是不舍。
写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感动了很多次,其实我写作很怕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担心不过是一场自我感动。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苦笑)。
很早之前我就和自己说,写十分喜欢的故事就好,不要写十二分喜欢的故事,因为越喜欢的故事,越不能平常心去看待,得失心会越重。如果太喜欢一个故事,但是写出来并没多少人喜欢,对我的打击会比写作上的质疑更大。
我会反复地去想,是不是我的审美有问题,我是不是跟不上潮流了,我的萌点是不是很奇怪?这会让我非常内耗,在故事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释怀,怀疑这个故事是不是被我写砸了,甚至在很久很久以后想起来都觉得是个遗憾。
因为不喜欢这种状态,所以我会尽量避免,可是有的故事要冒头真是拿它没办法。
写蝴蝶小狗之前,我写了好几个故事的开头,心绪浮躁,都很难进行下去。后来想着春天到了,干脆讲个应景的小故事吧,就动笔了。
一开始只是想写个简简单单的甜水文,写着写着,发现不太对劲,过分投入了。我犹豫过要不要中止,最后看着故事里的人物,还是舍不得,便说服自己,十几万字的小故事而已,存一半稿,开文后来不及多想就会写完的。
但,人物自我行动之后,这个故事的长度超出了我的预期。存稿很快用完了,后半部分我基本上是在一种苦闷、不断自我怀疑的状态下写的,每天都自嘲故事砸手里了,但又不愿意随便糊弄完事,就还是吭哧吭哧写。
虽然过程不是很轻松,这个故事看的人不多,喜欢的更少,但我自己很喜欢,回头想想,便也足够了。
我喜欢写少年人的情感,热烈纯粹,也喜欢写少女的蜕变成长,虽然这在言情小说里不讨巧,但我认为是青春小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和《春夏》里小粟和景聿这样内驱力十足,目标高度一致的智性恋小情侣不一样,蝴蝶和小狗更接近我认知里“初恋”的理想状态,青涩却满溢着激情,喜欢一个人就要轰轰烈烈。
这个故事肯定不完美,但已是我目前阶段能做到的最好了(挠头)。
以后应该不太会再写纯高中背景的青春小说了(希望别和人人木越一样打脸),感谢阅读到这里的读者,如果你们喜欢这个故事,那是我的荣幸,如果阅读这个故事让你们获得过哪怕一秒钟的幸福,也值得了。
絮絮叨叨讲了这么多,有点矫情。想着要不要删了的,不过想想,都是此时的感慨,随手记录一下,兴许经年之后再看,又是一番感触。
青春的故事就留在青春,各位,这个故事就讲到这里了。
祝你们无论何时都能拥有青春的激情和姿态,一路向前。
好好生活,好好生活。
再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