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来参加陆家的宴席,二楼。”沈妙解释说。
服务员:“陆家?可是他们今天早上就让人来取消了啊。”
第96章 难道她就不能为你付出?……???
难不成是换地方了?
可是就算换地方,也总该打个电话通知一下吧。
沈山生:“爸,这……”
沈万山的脸色铁青,“不吃了,回家。”
依照着陆江海的性子,沈万山大概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
陆江海一定是故意换地方,然后假装忘记通知自己,为的就是让他们白折腾一趟。等到所有客人都到齐了,他们再姗姗来迟,可不就显得他们一家人都没礼貌吗?
“多大的人了,还来这一套,也不嫌烦?!”
回去的路上,走在最前面的沈万山口中不住地骂他道。
陆鑫能考个第一是喜事,沈万山也是诚心带着家里的人去恭贺,偏偏陆江海为老不尊,还要利用给孩子庆祝的场合满足自己的私欲。
没意思,这样的宴席不吃也罢!
可是好不容易收拾齐整了,沈万山也不想白跑一趟,于是一家人就在外面找了个环境尚可的餐馆,吃完中午饭再回去。
“沈叔!你们可回来了!”
中午回到家的时候,刚听到他们的声音,住
在一楼的房东就急吼吼地端着碗跑了出来,着急忙慌道:“你们去哪了?谁都不在家,还到处找不见人。”
“就出去随便吃了个饭,咋了,有啥事?”
房东看向了他身侧的沈妙,说:“警察上午打了好几个电话,又亲自上门找妙妙,好像说是关于上次的啥医师考试?有点事要妙妙去配合调查。”
警察?考试?
听到这两个词,沈妙莫名紧张了一下。
具体是什么事警察没有明说,房东也不好意思多问,但是看一下子来了三四个人来找,除了警察外,还有两个穿得像干部的人跟着,他就感觉大事不妙。
所以他就一直在家里守着,只等着他们能赶紧回来。
叮叮叮!叮叮叮!
正说着,楼上房间里的电话又响了。
隔了一道门和一堵墙,电话的声音有点小,但还是可以依稀听出打电话那人心急如焚的情绪。
“喂?”
“哎呀!可算接电话了。”
打电话的人不是警察,而是秦荷。
“妙妙在家不?”秦荷急切地问道,“赶紧让她去黄河分局一趟。”
沈万山:“咋回事?是妙妙惹啥事了吗?俺能一块跟去不?”
“不是不是,没有惹什么事,”见沈万山误解了自己的意思,秦荷赶忙解释说,“嘉麟早上跟我说,有人跑去警察局揭发上次的中医考试有人舞弊换分,妙妙的成绩是被换走的,所以有可能被找回来!”
沈家人:!!!
沈山生激动地脸一下就红了,赶忙凑近听筒向秦荷问道:“我就知道!妙妙咋可能会粗心到把考号给填错,一定有问题!姑,是谁换了妙妙的成绩知道不?”
秦荷:“我也不清楚,人都在警察局呢,你们快陪着妙妙去吧,去了就知道了。”
沈万山:“好,好好,我们这就去!”
挂断电话后,一家人像是踩着云彩一样齐刷刷地往外面飞,换做是平常,就算再远沈万山也会要求骑自行车和三轮车去,但今天却破天荒地要沈山生拦了辆出租车。
好几公里的路,司机只开了十分钟就到了。
在警局门口下车,沈万山只想着赶紧要回孙女的成绩了,在上楼梯的时候脚下踩了个空,差点摔倒,还好一旁的沈山生扶得及时才没有摔伤。
“你好,听说有人举报上次中医考试换分?”
“你们是……”
“我们是受害人,哦,是受害人的家人,陪着一起来的。”
“好,你们先坐下等一会,他们正在做笔录,马上就出来。”
“到底是什么情况,可以跟我们说一下吗?”
“不好意思,我不是负责这个案子的,他们还在做笔录调查,等会你可以直接问他们。”
警员给他们倒了一杯水,随后带他们来到了休息室暂歇。
考试徇私舞弊是影响力很大的要案,涉及的人员众多,因此必须认真对待。
为了确定真伪,不止是要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做笔录,警局还派出了十几名警员外出调查,在调查清楚之前,谁也不方便直接下定论。
握着手里的杯子,沈万山和沈山生又急又喜,时不时朝着外面观望,只等着警察做完笔录后来叫他们。
“把分找回来,妙妙是不是就不用再考了?”
“那肯定啊,妙妙的分肯定是因为太高才会被换掉。她的另外两门都过了,这门分数再一加,医师证绝对能拿到手。”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坏良心,自己考不行吗?非得换别人的分数。”
“这么严格的考试还能把分给换了……只能说这人的本事一定不小。”
“那要被抓出来,不得罚个几万块吗?”
“唔,我看不止。这可是作弊啊,牵连那么多人,我估计应该都得去坐牢。”
听着沈万山他们在一旁议论,沈妙从始至终都没说什么话。
端着的那一杯水一口没喝,只是出神地看着墙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八个大字。
是谁换了分数?为什么要换分数?
这些问题在沈妙的心里其实隐隐有了答案,只是她不想,也不敢确定自己的答案是真的。
当局者迷,从前是因为过于信任,才让她主观性地无视到了一些事情,可当今天来到警察局,当她看到墙上的红字,她才将之前所有的线索串联了起来。
“妙妙?你没事吧?”
见沈妙一直保持沉默,王冬梅试探地问。
沈妙勉强扯了扯唇角,揉了下有点干涩的眼睛:“没事,就是刚吃完饭,有点困。”
沈万山:“先别急着困,等把成绩找回来了再说,打起精神来!”
能把成绩找回来是值得高兴的好事,但想到偷走成绩的那个人,她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有种脊梁骨被人狠狠戳了一刀的疼痛感。
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终于有警员快步来到休息室通知他们:“沈妙?听说沈妙来了?”
“在。”沈妙下意识举起了手。
警员:“来一趟吧,我们也需要向你确认一些情况。”
沈妙:“好。”
因为警员只叫了沈妙,所有沈万山他们还要在休息室等着。
沈妙很庆幸警员只叫了自己,要是让沈万山他们看到偷了自己成绩的人,怕是会气得要动手吧。
推开审讯室的门,坐在桌子前的另一名警察正在奋笔疾书,誊抄着本子上的内容,坐在椅子上的人则在无措地抠着手。
答案揭晓了,偷走自己成绩的正是她心里想的那个人。
记得上一次在警局看到他时,他的脸上满是桀骜和不羁,如同一只被强制关在笼子里的野狼,迫不及待地想要出去。
但此时此刻,他却十分乖巧地坐在那,像是被彻底驯服了一样,老实地回答着警察提出的每一个问题。
看到沈妙进来,少年没有像小偷被抓那样紧张害怕,反而还放松沉下了肩膀,如释重负般地长舒了一口气。
“姐姐。”
陆鑫干巴巴地扯了下唇角,挤出的那一丝笑容简直比哭还难看。
确认了答案后的沈妙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眼神里满是空洞的失望。
那把背刺在脊梁骨的刀被拔出来了,但身上还留有一个淋漓的血窟窿。
沈妙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收敛起脸上比哭还难看的笑,陆鑫稍稍低下了头:“对不起。”
“呵。”
沈妙没忍住,发出了一声嗤笑。
对不起?这时候跟自己说对不起?
她说过,她最讨厌撒谎的人,她宁愿听难听的真话,也不想听虚伪的假话。
再过去的几个月里,为了追求沈妙,平时小错不断的陆鑫总是会把“对不起”这三个字挂在嘴边,就像一只总是犯错的小狗,会用蹭头摇尾巴来撒娇。
沈妙的心软,每次他嘴巴只要甜一点,就不生气了,揉揉他的头、捏捏他的脸,事情就能过去。
只是这次,沈妙不会再原谅他了。
——
“明天上午十一点,嗯,对,还是明珠,二楼。”
“哎,老许啊,记得明天上午来啊!害,这不是怕你忘了嘛,先说好,不用再拿啥东西了啊,人能来就行!”
“喂?我之前订过一个宴会厅,对,明天用,姓陆,现在我要再加两个菜,嗯,好……”
陆鑫从沈妙家回来时,陆远鸣正在按照陆江海的吩咐,对着电话簿,依次向明天邀请来宴席的人确认,想着人可能比较多,还联系了熟悉的超市,帮忙多预备一箱好酒。
书房里,陆江海正在练字。
他的字写得并不好看,写了几十年都是一个样,就跟他的医术一样没什么长进,但他还是每天坚持写上一个小时,美其名曰“修身养性”。
“回来啦。”放下手里的毛笔,陆江海很满意今天写的这幅字,“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陆鑫:“嗯。”
打完电话,陆远鸣拿着单子进来,和陆江海商议着明天宴席的细节:“爸,你看看我加这两道菜咋样?这个鱼我跟经理说了,也可以换成鲈鱼。”
扶了扶眼镜,陆江海满意地点点头:“嗯,桌布跟他们交代了没?都换成红的,别想上次一边白一边红。”
叮叮叮~
正聊着,客厅里的电话又响了。
陆远鸣:“鑫,帮我接一下看看是谁?”
“好。”
洗完手后的陆鑫来到客厅,拿起了电话的听筒:“喂?”
“是小鑫啊,恁爷在家没?”
陆鑫:“嗯,在谈事呢,找他有啥事吗?”
男人:“哦哦,也没啥事,就是他托我送的东西已经送到了,一帮我跟他说一声就行。”
“好。”
话毕,陆鑫又诚恳地对他说了一声:“这次考试……多谢你啊,刘叔,要不是,我也拿不到这么高的分。”
“害,不用谢,到最后你不是也没用上嘛!对了,恁爷这次用的是谁卷子?能考96分可不低啊。”
陆鑫:???
“啊?”陆鑫一愣,“不是你的卷子?”
电话那头的男人有点懵:“不是啊,恁爷让我专心考,说是要换成别人的用,他没跟你说吗?”
男人的话让陆鑫头皮发麻,太
阳穴突突地厉害。
他莫名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挂断电话,陆远鸣和陆江海正好从书房出来。
从沙发上站起来,陆鑫转过身阴沉着脸向陆江海问道:“爷,我理论课的分,你到底是换了谁的?”
陆江海脸上的笑容倏地僵住了。
他没回答,但他的反应已经告诉了陆鑫答案。
“是沈妙的,你把沈妙的分换给我了!”
砰!
陆鑫将电话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表面的塑料被摔得粉碎,里面不少电子元件也被摔得支离破碎。
这部电话用了好几年,尽管每天都擦得干干净净,但被摔碎之后才看到里面有些零件已经生了一层铁锈。
“哇……哇……!”
突如其来的声响,把屋里正在睡觉的陆淼给吓醒了。
杨凤还没回家,陆远鸣只好回屋里去哄孩子。
虽说是陆鑫的父亲,但他并不擅长处理这些事,去哄孩子倒给了他回避的机会。
“你发什么疯?”
随手将小本子丢在桌上,陆江海厉声斥责他道,“你在外面难道也是这么跟长辈说话?!”
陆江海没有否认刚才他的话,睨了一眼地上被摔散架的电话,在走向沙发的时候,随意地踢了一脚挡路的碎片。
东西坏了就是坏了,既然没得修,就不必再耽误时间。
看着陆鑫那张气得通红的脸,陆江海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眼神比当初他被学校开除时更加地锐利。
天晓得这是怎么了,人家的孩子都是越来越争气,怎么他们陆家的血脉会一代不如一代呢?
当儿子的没出息就算了,没想到孙子也是个提不起来的阿斗!
靠在沙发上,陆江海的脑海里倏地闪过了父亲的脸……
陆江海没有辜负父亲当初的期望,也对得起老陆家的招牌。
他考进了省中医院、成为了各科室一把手,还收了几十上百号学生,算是桃李满天下了。或许他的医术达不到顶尖吧,但也是中等偏上的水平,时光倒退二十年,谁不仰视他们陆家?
这几十年,沈万山虽然从来没有联系过自己,但陆江海的眼睛却无时无刻不在自家和沈家之间打转。
他是胜过了沈万山,可偏偏后代一个比一个不争气。
同样学医的儿子资质平平,既没有理想、也没有野心,只想着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着平淡的小日子。
而沈家的儿子呢?
沈山生没学医,可当上了清河村的村长啊,官途一片光明,远远比陆远鸣这个当了十来年的副主任医师混得好。
至于孙辈的陆鑫。
陆鑫这孩子比他父亲更加不成器,心思既不在学医上、又不在学习上,整天只想着玩,高中没毕业就被开除了,陆远鸣这个当爹的也不知道为他盘算……
而沈家的那个孙女呢?听说年纪轻轻就学医了,不仅这些年积攒的口碑不错,还上了好几次电视。
不行,陆家不能再输了!
不管是为了陆鑫的未来,还是陆家的未来,他都一定要赢!
陆鑫被退学后,陆江海将他安排在身边继续学医,正因为他知道陆鑫不是这块料,所以给他安排的是另外一条更加体面的路。
陆鑫会继续走医学这条路,毕竟家里累积了这么多的资源,另谋他路属实是浪费了。不过不是以医生的身份,而是站在更高位置的院长。
他不需要行医,只需要会管理手下的大夫们就好。可以先从一个小的中医馆做起,就像沈家那样,等到规模逐渐扩大,便能从中医馆变成中医院。
不会治病救人又怎样?一院之长的地位足够让他当个甩手掌柜,辉煌地过一辈子了。
即使是这样,该有的医师证也是不得不考的。
但以陆鑫的水平,别说是两年,就算是学二十年也未必能过。
还好,还好他的学生如今有不少已然成了行业翘楚,多多少少可以帮些忙,没办法“偷天换日”却可以“狸猫换太子”。
陆江海计划得很好:用两年的时光将陆鑫包装成一个医学天才,再以极高的成绩通过最难的中医医师证考试,这样等他开设医馆后,就能吸引慕名而来的病患,再以此为支点招揽更多的大夫入职……
完美!
当然,这“极高的成绩”不会是出自陆鑫的手,而是通过“狸猫换太子”得来的。
导师问答、实践实习的分好说,因为是一人一考,完全可以安排熟人给他高分,就是理论知识的卷子比较难。
没办法改分,又不能换卷子,能够暗箱操作的机会不多。
陆江海原本定下了他教的一位学生,让他跟陆鑫在同一个考场,这样等他答题的时候,只要把名字和考号写成陆鑫的,然后让陆鑫随便填错一个名字和考号,便能够“狸猫换太子”。
而作为回报,他也会给学生两万块当做报酬,反正以他的能力完全能通过考试,晚考半年也不算什么损失。
一切都计划得很好,陆鑫也很听话,每一步都按照他的预设来走。
唯一让陆江海没有算到的,就是后来沈妙的出现。
她倒是没有搅坏自己精心布置的这盘棋,却故意偷走了陆鑫的心,这是陆江海绝对不允许的。
他们是对手、是敌人,怎么能够在一起?
陆江海接受不了他们谈恋爱,不止是他不想跟沈家成为亲家,更是因为纸包不住火,呆的时间久了,迟早有一天沈妙会看出来陆鑫是个彻头彻尾的庸才。
可是陆鑫这孩子啥的不透气,明知道那是一团火还是要扑过去。
意识到自己无力阻止,陆江海只能换一种方式,彻底地拆散他们。
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陆江海轻描淡写地说:“没错,你的成绩是沈家那丫
头的。沈妙的成绩要比你张叔要好,用她的成绩正合适。”
“那她怎么可……”
不用把那句话问出口,陆鑫也能猜到原因。
沈妙是11号,自己是14号,只需要添加一笔就能改变考号,而负责监考的老师又是陆江海曾经的学生,等收完卷子后改个名字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个主意,陆江海可是想了好久呢。
让陆鑫顶替沈妙的分数,他就不信这样陆鑫还能心安理得地继续追沈妙,怕是躲都躲不及吧!
“你,你!”
陆鑫的脸越涨越红,有愤怒、有羞耻,不过更多的还是对他的怨恨。
如果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爷爷,他一定会冲过去给他一拳,再把他按在地上狠狠地暴揍一顿……
“你什么你?”
陆江海重重地将手里杯子磕在桌子上,“我这么帮你谋划,还有错了?”
“那你也不能换沈妙的分啊!她,她……”
陆江海:“她什么她,你秦叔都把奖学金给她了,咋?还亏了她了?”
重新拿起桌子上的遥控器,陆江海那冷漠的语气,如同一位审判着蝼蚁的造世主:“不就晚了半年吗?半年后再考有啥不一样的,你平常对她那么好,也该让她为你付出一下了。”
沈妙的成绩陆鑫是知道的,如果没有自己这个“假天才”压着她,她绝对是辅导班里最优秀的人。
这半年对她来说确实不算什么,以她的本事,就算是下一次考也一定能考得过,但陆鑫却没有办法把这话听进去。
虽然他事先并不知道陆江海的安排,但现在,一想到沈妙这么相信自己,一想到自己的分数是来自于她的努力,他就懊悔地恨不得捶自己的头。
陆江海:“好了,别作闹了,事情都过去了。你不说我不说,只管把这件事当做不存在就行。”
陆鑫:“不存在?咋可能当做不存在?!”
见陆鑫这么冥顽不灵,陆江海也懒得按捺脾气,直接怼了回去:“那你还想咋?改都改了,还能给她还回去?还是让我去给她磕头认错?说了过去就过去了,别给脸不要脸啊!”
“好,你等着,我就给脸不要脸了!”
说完,陆鑫便扭头愤怒地冲出了家门。
第97章 他可最听我的话了
坐在商店外面的台阶上,陆鑫定定地望着马路对面的警察局。
好几次他都做好心理准备,差点要冲进去了,可两条腿却没出息地使不上力气。
报警。
当他从家里冲出来的那一刻,脑海里就一直有这么一个念头。
事情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想要帮沈妙要回她的成绩,就只能靠警方来介入。
可是,真要告诉了警察,事情可就真的要闹大了。
爷爷会被处罚,那些参与其中叔叔们会被调查,说不定还要吊销医师证,还有自己……
会去少管所坐牢吗?不对,他已经成年了,但要是去了监狱,跟那么多杀人放火、作奸犯科的歹人朝夕相处,那自己肯定会被他们欺负死的!
然而如果不说的话,沈妙又该怎么办?
这是陆鑫第一次“抢”别人的东西,尽管事先自己并不知道,但这种被迫当了强盗的感觉更不好受。
警局里,几个警察正在处理着一起斗殴事件。
两人来时还斗得跟乌眼鸡似的,经过警察的一番调解,已然冷静了下来。
可惜,就算警察的调解本事再好,也没办法把他正在打架的理智和冲动给分开。
陆鑫就这么顶着冬天的寒风,在外面坐了整整一夜,直到天都亮了,也没做好决定。
“醒醒,醒醒?”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墙角睡着了,被人叫醒时,他正做着在监狱里被一群囚犯殴打的噩梦呢,吓得他猛然抬了下头时,“咚”地一下磕在了墙上。
嘶……
不止是头撞得疼,一整夜没怎么活动过的骨头关节也像是被醋泡过一样发酸。
叫醒他的人是警察,在他身后有几名同事,其中一名还是黄河分局的二把手。
陆鑫认得他,他是沈妙的表叔,叫骆嘉麟。
入了冬后,六点多的天还是黑的。
想着还有一个月就快过年了,晚上在警局里值班的警员们不容易,骆嘉麟就想趁着换班的时候,请他们去吃点早饭,好好慰劳一下他们。
从商店经过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哪个没有家的流浪汉,没想到竟然是陆鑫。
“叔……”
拍拍屁股上的土从地上站起来,陆鑫朝骆嘉麟躬了躬身。
“这么冷的天,怎么能在外面过夜?”
骆嘉麟走上前,见陆鑫的脸色不怎么好,不禁蹙起了眉,“快活动活动,看身体有哪冻得不舒服,不舒服得赶紧去医院看看。”
“嗯,我没事。”
陆鑫揉了一下酸麻的后脖颈,在跟骆嘉麟说话时,他一直是半垂着头,生怕会被他们警察特有的敏锐洞察力看出什么端倪。
“是跟家里人吵架了吗?”
“闯了祸,不敢回家?”
“这儿离警察局就几步远,有困难怎么不来找我们呢?就算是晚上也会有值班的人。”
几名警察热心地上前来询问他情况,可他们越是主动,陆鑫越是想逃避。
被冷风吹了一夜,陆鑫想清楚了,他决定听爷爷的,全当做不知道这件事,彻底忘记。至于沈妙……他会加倍地对她好、加倍地弥补她,陪她再次度过这无趣的六个月。
但这不代表他原谅了陆江海。
他不想参加什么庆功宴,也不想回家,他就要在外面呆着。
原也想过去找沈妙的……可是他没有这个脸。
“我没事了,”将衣服上扑着的一层尘掸掉,陆鑫眼神闪烁,勉强扯了下唇角,“我这就回家,谢谢叔叔,谢谢。”
骆嘉麟邀请他道:“先别急着回去,一块去吃个饭吧。”
“不了不了,我……”
不等他拒绝,骆嘉麟的手臂就已经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将他勾了回来,“这么冷的天,先吃点热乎的暖暖身子,吃完了我再开车送你回去。”
骆嘉麟把话说到了这份儿上,再拒绝就不礼貌了,于是陆鑫只好硬着头皮跟他们一起去吃饭。
骆嘉麟对陆鑫的印象,是个很阳光、话很多的大男孩,可在去吃饭的这一路他都没怎么说话,头上像是笼罩着一团乌云,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落下一道雷。
见他的状态不对,骆嘉麟也没有问他发生了什么,只是给他的碗里多夹了几只小笼包。
一行人从早餐店吃完回来时,天已经大亮。
肚子里有了食儿后,陆鑫的心情好了很多,脑子也有了继续运转的力气,于是他便想着等会该找个什么借口,才能让骆嘉麟不送自己回家。
不过他想多了,骆嘉麟并没有送他回家,在值班的警察们都陆续回家后,骆嘉麟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办公室,一边给热水壶里添水,一边对他说道:“天冷的,你也别在外面瞎逛了,就在我办公室里呆着,想回家了就跟隔壁的叔说一声。”
陆鑫没说话,眼神惊讶地看着他。
尽管陆鑫什么都没说,但骆嘉麟能猜到他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不能告诉家里人、又不能联系沈家,迫不得已才会在警局外面过夜。
他不说,那自己也没必要问,只需要看顾好他的安全,也算是尽到“长辈”的责任了。
说完,骆嘉麟就拿起衣架上的帽子出去叫人开会了。
骆嘉麟的办公室很大,暖气也开得足,不怕有人会进来打扰。但陆鑫却呆得不安心,坐在椅子上又打了个盹,等到精神恢复得差不多后便准备离开。
他按照骆嘉麟的吩咐,临走时去了趟隔壁的办公室,不过办公室没有人在,于是就回去留下了一张字条。
上午酒店,太阳已经升到了半空,晒在身上很舒服,可温度还是有些低。
下楼时,陆鑫正想着一会要去哪呢,迎面就有一只鞋子朝他飞了过来。
还好他反应迅速及时扭了头,这才没被拖鞋砸了脸。
陆鑫还以为是陆江海打到警局了,刚要提起那股倔劲儿,在看清那人的脸时就又压了下去。
“别打了!这是警察局!”
“你跟那个王八蛋说,是他先挑的头!”
“我挑的头咋了?恁家人这么不要脸,我打你都是轻的!”
“妈来比,打!看老子今天不打死你!”
……
好不容易把人平安给带了回来,刚进警察局门口,后来赶到的那人再次挑起了双方的火。
五六个人扭打在一团,那架势简直是暴力,哪怕离得再远,在看到那扬起的拳头时,也能够听到拳头落在身上的闷响。
这一出闹剧让陆鑫稍稍停下了脚步,跟着劝架的警察往前凑了凑。
“记住!恁家人是贼!一辈子都是贼!”
“把嘴巴放干净点,啥叫贼?该赔的都赔了,你还想咋?”
“说得容易,赔了?那你让我把你胳膊砍了吧,我赔你个两万块,中不中?”
“去恁妈了比,砍个鸭子毛你砍!”
“还搁这儿性了是吧?还想挨打了?!”
两家人跟冤家似的,
好不容易被警察拉开,两句话没说好就又要动起手了。
在旁边听了半天,陆鑫这才弄清楚了两家的关系。
他们原本是住在一个村的同姓亲戚,生活了几十年关系都挺好的,直到豫市东边的村子拆迁,不仅把土地给重新盖头换面,还将一些埋藏了多年的旧事给一起翻了出来。
两方的长辈是堂兄妹,年龄只差了半岁,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关系处得跟亲兄妹一样。
八零年两人一起参加了高考,哥哥考上了外地的重点一本,妹妹落榜了。她想要复读,可惜家里不让,只好背起行囊去了市里打工。
毕业后,两人的发展都不错,哥哥进了体制内,妹妹成了一家小公司的老板,两家的关系也越发地亲厚,直到村子拆迁,在办文件手续的时候才发现多年前的一桩阴谋。
原来当年考上大学的是妹妹,是当村书记的叔叔在从中做了手脚,在村里共用的户口本上换了两人的名字,才让哥哥顶替了妹妹去读了大学。
幸好,幸好拆迁时发现了两人的姓名被调换,妹妹觉得不对劲又花了一番功夫去调查,这才知道自己高考落榜的真正原因。
表妹把表哥给告了。
经过法院的审理,当哥的赔了十五万块,不仅被收回了学历,还被开除了党籍,工作也丢了,从此生活可谓是一落千丈。
可他怨不得人,因为一切都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从法律上来说,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是从情理上看,当妹妹的却放不下这件事。
尽管她现在生活过得滋润,在她的努力下,公司和生活都是蒸蒸日上,可……如果当年自己考上了大学呢?如果自己拿到了更高的学历呢?
那是不是就可以不吃那么多苦了,是不是日子就可以过得比现在还要好?
放不下,她怎么都放不下,哪怕两家人不再联系,她也不再在家人面前提起,但她还是会时常想起这件事,想起自己被迫改变的一辈子。
若是当哥的认错积极,当妹的也不至于如此,偏偏他还觉得没有错,说什么要不是换了她的成绩,她就挣不到今天这么多的钱,嫁不到这么好的男人,生不出这么优秀的孩子。
总之不仅不该怪他,还应该感谢他才是。
这话一出,就算她能忍,她的家里人也咽不下这口气,铁了心要跟他们一家斗到底!
而当子女的自然是向着自己的爹妈,于是两家人就这么从亲戚变成了仇敌。
今天是表妹家把表哥家无证经营的事举报了,他的儿子一时气愤动了手,这才扭打起来,还把摊子给掀了。
一个为了给妈出口气,一个为了给爸争口气,谁都不肯低头,即使是在警察局,他们也像是干柴和干草,一碰就着。
“至于吗?不就是换个分,打得这么凶。”旁边那位刚来的小警员不懂事,一边收拾着桌子上的杂物,一边小声嘟囔着。
他觉得是表妹家的人不懂事。
钱也赔了、错也认了,好歹是一个姓的亲戚,低头不见抬头见了几十年,没必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僵。
他身边的组长撞了一下他的手臂,严厉地瞪了他一眼,“咋不至于,这可是一个人一辈子的大事。”从他手里拿过那份笔记后,又说,“假如换成你,你考警校被人换了分,你能保证以后混得能比警校出来的好?”
警员沉默了,老老实实地向他师傅道了声歉。
老警员说得每个字,陆鑫都听进了心里。
是啊,就算的沈妙成绩好,难道下次就一定会过吗?难道就不会被这次的事情影响了心态?难道……陆江海就不会故技重施,为了拆散他们,再一次毁了沈妙的卷子?
站在一旁,陆鑫又听老警员说了不少类似的事。
像这种“偷龙转凤”的情况有很多,别说是高考和成人考,技术证、专业证、资格证也常有被换分的事情发生。
——真有本事的人,成绩被换了也不会介意,因为他们下次肯定还会过。
这是老警员经常听到的风凉话,因为在局外人看来,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可在警局里办了这么多起相关案子,老警员越发觉得,能说出这些话的人,绝对也是会做出无耻之事的败类。
就算金子会发光,它也没有要把自己的光芒分给别人的义务。
难道会发光就该被人惦记吗?
“有句话叫做‘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你瞧着他拿了人家的成绩后是当上官了,但你想想,一个偷人家成绩的人,他能是个好官吗?能保证不会闯点祸?”
“人家去打拼都能闯一片天地,要是有这分,你说说得有多大的成就吧。”
“就冲你刚才的那句话,这个季度的资料都由你负责来整理,整理不好我可要找你说事的。”
这些话看似在训诫说错了话的小警员,实际上却让陆鑫的头低了下来。
是啊,自己不过是爷爷用来装点门面的一个“花瓶”,考得分数再高有什么用呢?既不能治病救人、也不擅长教书明理,甚至连最简单的抓药都做不好。
看向那些正在接受调解的两家亲戚,陆鑫的心似乎被什么重物压了一下,但脑子却更加地清醒了。
不,他不能这么做!
他不想背着谎言过一辈子,也不想按照陆江海的安排当一辈子的“天才”。
他后悔了。
快步跑回到楼上,陆鑫继续留在了骆嘉麟的办公室里,又坐着等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骆嘉麟这才回来。
看到陆鑫还留着没走,骆嘉麟有些意外,“我以为你会走。”
下定决心后,陆鑫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义正言辞道:“叔,我有一件事要向你举报……”
与此同时,就在几公里之外的陆家,最早的一批客人已经提前来为陆鑫庆祝了。
“恭喜老师,有这么个聪明的大孙子!”
“全区第一呢,对于他这个年龄来说很不容易啊。”
“不愧是传了几代的杏林世家,果然代代都出色!”
来陆家的这些人都是关系和陆江海最近的,不过避免人多口杂,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关于陆鑫是“天才”的这件事。
在这么重要的日子,秦效坤自然是要来的,他可是陆江海这辈子最得意的学生。
平时他不管去哪都爱带着他喝水的玻璃水瓶,今天他同样带了一只来,但不是普通的水瓶,而是一支红酒。
“恭喜。”
知道内情的秦效坤做不到像那些学生一样兴奋,只是在将红酒递上后,淡淡地道了一声喜。
“咱家的状元呢?没在家?”有人问道。
陆江海不假思索地说:“去同学家玩了,等吃饭的时候他直接就去了。”
去同学家玩?
秦效坤可不信,他看到了没倒的垃圾桶里有电话的碎片,还有陆远鸣开门时那一瞬间的兴奋和失望。
唔,多半是昨天跑出去后就没有再回来。
跟着陆江海来到书房,桌子上还放着昨天那幅没写完的字,陆江海对前半部分很满意,只是昨天心情不好才没继续写,想着今天吃完饭再说。
“还可以吧?”陆江海问道。
秦效坤还是像刚才一样,淡淡地“嗯”了一声。
“爸,”从外面进来,陆远鸣下意识地掩了下门,“给他那几个玩得好的同学都联系过了,没有人见过他。要不给沈家打个电话?”
陆江海:“不用,他不会去。”
陆鑫也算是他亲手带大的,他自然了解自己这个孙子是个什么样的性子。
愤怒?羞愧?
不管是哪一种情绪,他此刻都绝对不可能去找沈妙,因为他知道,陆鑫一定不想被沈妙看出什么,一定会闭紧嘴巴守住秘密。
他就算不是天才,也没那么傻。离家出走罢了,顶多找个网吧或者什么地方呆一晚上。
“还是打个吧,万一……”
“我说不用打就不用打,”陆江海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咋这么多废话?”
陆远鸣本来想说,如果陆鑫今天不去庆功宴怎么办,但既然他不想听,那就算了。
秦效坤大概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于是随口问道:“小鑫他知道了?”
“嗯。”
等回答过后,陆江海才意识到不对劲,诧异地扭头看了他一眼,但很快眼神里的情绪又恢复了平静。
没错,就算是自己不说,以秦效坤的智商也能猜到是什么情况。
他这一个“嗯”回答了很多,既告诉他陆鑫知道他换了沈妙分数的事,也告诉他自己换了沈妙卷子的事不止是猜想。
秦效坤一早就知道陆江海对陆鑫的安排,对他的做法也一直是不支持、不否定的态度。
不支持的原因是觉得换分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太冒险;不否定是觉得陆鑫就算拿到医师证也不会行医,以后当个管人的馆长、院长总算是一条出路。
所以在学校时,他一直很配合陆江海的安排:每次考试都给他正确答案,让他成为班级第一;不管他平常的学习,不会点他起来回答问题,任何事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到……
陆鑫开始追求沈妙,秦效坤隐隐觉得陆江海可能要改变当初的盘算。
秦效坤太了解陆江海了,尽管他是自己开蒙的老师,是他在沈万山拒绝自己的时候,带着他进入了中医这一行,是他介绍自己进入了省中医院,最后坐到今天的这个位置。
但不得不说,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他的心眼极小,比针鼻都不如。
可他毕竟是自己的老师,所以哪怕他再怎么不堪,秦效坤都保持着对他的一份尊重。
在他意识到秦效坤想用报复沈妙的方式,来为自己出气,伤害沈家时,他没办法劝陆江海,因为他劝了也没用,于是他又试着让沈妙避其锋芒,可惜也没能成功。
在此之前,沈妙那消失的分数一直是秦效坤脑海里的一个念头,今天陆江海的回答,让他的猜想成真了。
知道就知道吧,反正陆江海有信心他不会说出去。
“小鑫不会罢休的。”秦效坤说道。
陆江海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不会,我是他爷,我还不了解他吗?他就是现在想不通而已,过几天就好了。”
说到底他们还是一家人,血浓于水,陆鑫再想不通又能怎么样呢?难不成还能跑到警察局揭发自己不成?
陆鑫现在还小,没谈过恋爱,等他再大一点就会意识到,男人最重要的还是事业,什么情情爱爱的都不重要,只有事业才值得自己不择手段地去争取。
见他志得意满的模样,秦效坤想了想,还是把那句话给咽了回去。
看来就算是亲生的,就算是亲自养大,他也没有那么了解陆鑫。
陆鑫是个单纯的人,也要比他想象得要重情义,不让他知道还好,一旦知道,他一定会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噔噔噔!
外面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放下手里的东西,陆远鸣快步去开门:“来了来了。”
“小鑫?警察同志?你们……”
“请问陆江海在家吗?”亮出自己的警官证后,骆嘉麟义正言辞地说道:“经人举报,陆江海在上个月的中医考试中涉嫌舞弊,请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
第98章 我要走了
中医医师资格证考试作弊的事上了新闻,连续好几天,豫市的电视台都在围绕着这件事进行报道。
陆江海被抓后,但凡参与此事的人一一都被揪了出来,就像是埋在地里的花生,以为露在外面的几颗就是全部,实际上土里还有不少见不得光的都有牵扯。
监考的老师负责改考号和改名字;
改卷的老师收了钱,看到修改过的名字后,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复审的老师和陆江海是旧交,也愿意帮他这个“小忙”;
面对面问答和病例实践是现场分配,因为不知道陆鑫会分到哪个人的手里,陆江海索性给他们都送了礼。
还有招考办的负责人,原本在得知陆江海的安排后准备举报,可还是在陆江海和他一众拥趸的软磨硬泡中,选择了坐视不理。
当然,他也不是一无所获,起码得到了孙子将来上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的名额……
第一天,新闻中播报的是有五个人被抓;第二天,又有几个人被传唤到警局配合调查做笔录;第三天,被抓的人为了能够将功补过,又供出了近几年考试中好些个见不得人的勾当……
其实每年考试,不止是中医,每一册医科方面的资格证、执业证考试,都会有那么一两个人想要“运作”:
安排坐在成绩最好的人的后面,这样就能多少抄到一些答案;允许携带小抄,只要别被同一考场的其他人看到举报就好;身上携带佩戴一些明显的配饰,比如带一条五色手绳或是将衣服上的扣子换一颗不同样的,这样就算不知道姓名,也能凭此在面试中给高分……
换成绩的也有,但为了事情不闹大,他们都会提前用钱来摆平,或者挑个家里没什么背景的软柿子捏。
好几年了,每年的运作都没出什么问题,偶尔被揭发一两例也会很快压盖下去。
从来没有一个人像陆鑫这个“二百五”一样,不仅揭发了自己的亲爷,还把每一个换分的环节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在得知“考号填错”的原因可能是被换分后,越来越多因填错考号而失分的考生纷纷发起抗议,于是便借着这次的热度,把事情推到了风口浪尖。
墙倒众人推,更何况还是一堵早就被从内而外的腐蚀、摇摇欲坠的危墙?
考试换分的事情屡屡发生,早些年是高考的情况比较糟糕,因为信息流通比较闭塞,所以好多人被换了分都不知道,近些年倒是好了不少,但这股作弊的风却刮到了成人考试和资格证考试里。
上面早就想整治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契机,盲目开刀查办,怕是那些人也只会欺上瞒下、相互包庇,最后推几个替罪羊出来顶罪。
不像这次,一下子顺着花生藤扒出了好几只干吃肥料、不长果实的害群之马。
既然起了个头,后面的力度一定要跟得上,严查、严排、严审、严办……不止是市里和省里,京市也派了专项组,势必要借着这股风把考试作弊树立成典型,杀鸡儆猴,看以后哪个省市还敢再犯。
陆江海算是撞在枪口上了,涉及的人多不说,还要被当做反面典型。
墙倒后,第一个被压的就是陆家,陆江海更是首当其冲。
他这一辈子,往那只乌糟的包里塞了不少东西,撕开了一道口子后,更多腌臜的事也纷纷涌到了太阳下接受审判。
这不是他第一次做这种缺德事,从前在省中医院、后来在杏林医辅,他的手从来就没有干净过,包括陆远鸣曾经出现过几次医疗事故,也是他给压了下来。
陆江海要承担五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考虑到他的年龄大了,再过去调查的一个月里,因为突发疾病还进过一次医院,所以并没有让他去看守所服刑,而是采取了监外执行的方式。
跟这起案子有关的人全部被吊销了执业证,每个人都多多少少受到了惩罚和罚款,就连没有参与的秦效坤也因为知情不报,被处罚公开在报纸上道歉认错。
陆鑫的分数全部作废,并被要求五年内不得再考相关证件,而在找到封存起来的卷子后,属于沈妙的分数也重新回到了她的手里。
理论课96分,导师问答89分,实践实习94分,总分279,虽然能当上什么区状元、市状元,但对沈妙来说这个分数已经很高了,第19的排名也很让她满意。
“我刚打电话问了问,上次咱看中的那个门脸人家租出去好几个月了。”沈山生有些失落地叹了一口气,“咱得重新再找了。”
沈妙:“没事儿,门面房多的是,总能找到个合适的。”
剥着手里的青皮橘子,沈万山掰下一瓣放进嘴里,“是啊,不急,马上快过年了,等过完年再找也来得及。”
临过年前,又发下来了一笔过渡费,和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加起来一共有两万多块,之前拆迁款的利息也有一两千块。
家里有了存款,孙女有了医师证,家里还置办了好多的新电器……这个年,可谓是家里收获最多的一年!
这些日子的好事接二连三,就算是再酸的橘子,吃到嘴里也是甜的。
王冬梅抱着装满了洗好衣服的盆,来到客厅把衣服都挂起来,余光瞟了眼电视机里的新闻,随口问道:“今天新闻又讲陆家的事儿没?陆鑫咋样了?”
提起陆鑫,沈万山和沈妙的表情同时顿了一下。
虽说这件事不是陆鑫谋划的,他只是执行人,但已经成年的他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自从上次在警局见过一面后,沈妙就没有再见过他。
陆远鸣倒是来过沈家两次。
第一次是带着钱想来和解,希望沈妙能够撤诉,不要把事情闹大;第二次是跪在门口请沈家高抬贵手,给陆家留一条生路。
可这次作弊牵扯的人这么多,又怎么能是沈家说了算的?所以任凭他再怎么下跪认错,沈家也帮不上一点忙。
“昨天你没看吗?已经放出来了,就是几年不让再考试了。”剥着盘子里的花生,沈山生幽幽地回答了一句。
“啥时候放出来的?”沈妙和沈万山异口同声地惊讶道。
沈山生:???
敢情每天全家一起看电视,就只有自己看得最认真吗?
“昨天?今天?”具体的那一天的报道沈山生也记不清了,“反正已经出来了,事情都是他爷干的,他又是戴罪立功,所以罚得不重。”
沈山生听新闻听得细,但情商却有点低了,他只顾着说新闻,丝毫没有意识到沈妙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
是,这件事不是陆鑫干的,他也并不知道陆江海换的是她的成绩,最后甚至还大义灭亲地选择向警察坦白真相。
可难道这样,就可以弥补他欺骗自己的事了吗?
沈妙气他不是因为被换成绩,而是他从头到尾都在骗自己。
沈妙和他玩得好,又不是因为他天才的头衔,为什么不能一早就跟自己坦白?
她曾经那么相信他,哪怕他露出过那么多的破绽也从来没有怀疑过他,还坚定地站在他这边。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可真像个笑话。
陆鑫或许还记得沈妙说过,不会原谅任何欺骗自己的人,所以被放出来后才……
“欸?站在路边的那个,是不是陆鑫?”
刚把衣服挂在晾衣杆上,王冬梅就感觉到有一束目光从不远处朝这里投来。
六点多的天已经有点黑了,好久没有下雪了,空气更是变得灰蒙蒙的。
那个身影就站在斜对面的街上,分明再往这边走几步就能到路灯下,但他还是选择站在那一片黑暗里,所以王冬梅才看不清他的脸,只凭着身形猜测他可能是陆鑫。
沈妙每天都要去东街买馒头,陆鑫不敢来沈家,就只好在楼下等,想在沈妙去买馒头的时候跟她说几句话。
城中村的楼房建得近,为了保护各家的隐私,窗户上都贴着淡蓝色的窗纸。
屋里的人可以看到外面,外面的人看过来就只有一个模糊的人影。
陆鑫一直在看着沈妙家的方向,可惜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了。
“妙妙,你来看看那是不是陆鑫?”
沈妙从沙发站了起来,不过没有走向阳台,而是去了厨房:“要不今天就不吃稀饭了吧?正好中午剩了没多少米,赖好炒一盘,再做点捞面条。”
以往晚上吃稀饭沈妙才需要去买馒头,既然吃面条,就不用下楼,也不用见他了。
王冬梅明白她的意思,“中,那就吃捞面条。”
身为家长,王冬梅和沈万山是不反对他们交往的,但这件事儿一出,两家算是彻底成了仇人,再想在一起也不可能,更何况沈妙原本就不算喜欢他,现在也算是彻底给这段关系画上了句号。
揉面的时候,沈妙看了眼楼下的方向,陆鑫还在;
吃完饭洗碗的时候,沈妙又瞧了一眼,陆鑫还没走;
晚上家里一起看电视,沈妙去冰箱拿零食时,陆鑫还在街边的台阶上蹲着;
直到十点多,准备睡觉的时候……
“还没走?”王冬梅问了一句。
沈山生:“没,还等着呢。”
吸了一口水烟,沈万山挑了挑燃着的烟丝,有些心软了:“妙妙,你去跟他说一声,让他回去吧,这大晚上的,总不能让他等一晚上。”
一码归一码,沈万山虽然瞧不上陆江海的手段,也觉得陆鑫冒充天才的事办得荒唐。
可该说不说,最后要不是陆鑫向警察举报,事情也不会真相大白,要不是陆鑫大义灭亲,估计沈妙现在还蒙在鼓里,傻乎乎地在辅导班浪费时光呢。
所以沈万山并没有把情绪怪在陆鑫身上。
“不用,”沈妙把手里的瓜子皮丢进垃圾桶,“他又不傻,不会等一晚上,等咱睡了,他也就回去了。”
沈妙都这么说了,那也只好这样,于是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干净后,便关了灯各自回屋睡觉了。
躺在床上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就在沈妙快要睡着的时候,倏地被窗外吹来的一股寒意弄醒。
下雪了。
干了大半个月,豫市终于飘起了雪花。
原本干燥的风里多了一股水汽,一点点遮盖着大街小巷的声音,也在降低着街道里的温度。
外面变冷了。
陆鑫……应该回家了吧?
看着窗外飘落的几片鹅毛,沈妙犹豫了好一会,还是决定从床上起来,走到窗户前朝对面的路边看了一眼。
晚上十一点多,街上已经没有人了,距离路灯七八米的地方,那个戴着帽子、穿着鸭绒袄的身影还在那蹲守着。
这才刚下了一会,他的帽子就有点积了雪,真要让他等一晚上,怕是要变成一尊雪人。
沈妙:……
就算天才的身份是假的,可也不至于是蠢蛋吧?!
重新穿好衣服,沈妙拿起一把伞便匆匆从家里跑了出来。
远远地看到沈妙快步朝自己走来,蹲在地上的陆鑫连忙站了起来,勉强挤出几丝傻乎乎的苦笑。
“明知道我不想见你,你还在这儿等着干什么?!”
来到陆鑫跟前,沈妙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斥责。
陆鑫尴尬地勾了勾唇角,“可你还是下来了。”
沈妙嗤笑一声:“你就这么肯定?”
陆鑫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一个月没见,陆鑫瘦了不少,沈妙之前总爱捏他脸上那块不太明显的婴儿肥,可现在那块代表着幼稚和青涩的肉已然消失了,就连他的眼神也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曾经那个单纯的少年,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
“对不起,我骗了你。”
“嗯,我知道了,”把手里的伞递过去,沈妙又说,“好了,快回家吧。”
陆鑫:“我过年就要跟着我妈去国外,以后说不定不会再回来了。”
沈妙握着伞柄的手不由得顿了一下,瞳孔里的情绪也稍稍减弱了几分。
陆江海被抓后,家里一下子就失去了主心骨。
陆远鸣窝囊了一辈子,即使碰上了这样的事也没能让他挺起腰板,撑起家里的一团乱;杨凤这个后妈更是只长了一张嘴,除了阴阳怪气陆鑫是“白眼狼”“败家子”外,什么都做不好。
还好,听说儿子出了事后,远在国外的亲妈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回来主事。
虽说陆江海和陆鑫是一家人,但当妈的只会管儿子,不会管纵容儿子领小三进门的“前公公”。
聘请律师
、跟进案子,在陆鑫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是母亲帮着他应对着这一项项问题。
而在问题快要解决的时候,母亲也向法院提出申请,将陆鑫的抚养权要了回来。
这么多年,陆江海和陆远鸣几乎快要把自己的儿子毁了,所以,她必须要带他走!
“嗯,挺好的。”
在知道陆鑫出国的消息后,沈妙心头的埋怨和气恼霎时间消失了大半,尽管她努力想要让自己的表情看着凶一点,但眉心的情绪还是不由得松懈了。
沈妙恨他,也感谢他。
大义灭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是以牺牲自己的未来为代价,要不是他选择坦诚,自己或许真的就要白白再浪费半年的时光了。
只是因为之前有好几次机会,他都没有向自己坦白,没有说出他不是天才的真相,沈妙才会跟他赌气。
她本以为以后有的是时间等着他跟自己认错,不过现在看来,好像没有什么机会了。
“那你出国准备学什么?”沈妙试探地问。
陆鑫:“乐器吧,比如钢琴、吉他什么的。”
陆鑫从小就不是学习的那块料,但在音乐方面却有几分,就算之前没有学过,也能自己试着弹出《小星星》的音律。
可惜陆江海不同意他走艺术这条路,觉得不管是唱歌还是弹琴都是浪费时间。
他只能安排陆江海的计划,一步步地走,不过现在好了,跟着母亲去了国外,就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想走的路。
沈妙:“那以后你可要努力了,学乐器可不容易。”
陆鑫:“没事啊,大不了我还可以改行学唱歌嘛。”
沈妙狐疑道:“你还会唱歌?”
“当然~”陆鑫清了清嗓子,“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沈妙:……
难听,实在是太难听了。
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
要是真走唱歌这条路,怕是真走进死胡同出不来了。
沈妙摆摆手,没忍住发出了一声笑:“好了好了,你别唱了,你还是好好学乐器吧。”
“姐姐,你终于笑了。”
是啊,终于笑了。
尴尬的气氛终于又变回到了平常的模样。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沈妙也不想再装着放不下的气恼了,抬起手帮他把帽子上融化的血水掸干净:“去了国外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学好外语。”
“嗯,知道啦。”
稍稍垂下头,陆鑫还是像孩子那样,听着她对自己的嘱咐。
“姐姐,在走之前,我能约你出去玩最后一次吗?”稍稍收敛起笑意,陆鑫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张过年晚会的票子。
这是省里举办的新年晚会,会在电视上同步直播的。
小品、舞蹈、歌唱,最后还有盛大的烟火表演,算是地方台的小型春节联欢晚会。
这样的票很难得,多少人花钱都不一定能买到,陆鑫不仅有两张而且还是内场前区。
第二排,56号;第二排,57号。
这么近?!怕是台上的演员打个嗝都能听清楚吧。
沈妙把票子推了回去,“不用花这么多钱,之前恒哥说可以带我去后台,咱们去后台看也挺好的。”
姚恒负责的那个小明星受邀参加晚会,同公司的人员是可以进入后台的。
小明星现在的名气还不够大,公司没派什么人同行,姚恒正好可以把多余的工作证分给沈妙。
沈妙最喜欢热闹了,尤其是这样的场合,去后台说不定还能听到什么关于明星的八卦趣事。
这是姚恒早就给她准备好的“考证礼物”,只是后来发生了很多的事,一直没有时间去想,直到前几天自己的案子尘埃落定,这才答应了姚恒要参加。
陆鑫坚持道:“恒哥请你那是他的,我请你算我的,不一样。”
看着他手上的票,沈妙在犹豫要不要接。
他不会要借这个机会跟自己告白吧?还是要在晚会结束后准备什么意料之外的惊喜?
经过这次的事后,沈妙是不可能再答应和他在一起了,不止是因为不喜欢他,也是因为不可能。
“放心,只是想请你好好去玩一次,没别的意思,”见沈妙有些疑虑,陆鑫笑着把票塞到了她手里,解释说,“就当是我这个弟弟最后给你的告别礼物吧。”
陆鑫知道,他们之间是不可能了。
就算不出国,沈妙也不可能再答应跟他交往。
既然自己马上就要走了,既然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彼此了,他还是希望给他们这段友情画上一个完整的句号。
“那好吧。”沈妙答应了他。
就说了这么一会话的功夫,旁边楼栋外的那只石狮子上就积了薄薄的一层雪,将票放进口袋里,沈妙也把伞塞进了他的手里,“时间不早了,快回去吧,我也要睡了。”
扭头准备离开,刚走出几步,陆鑫又叫住了她。
“姐姐,我骗了你,还偷了你的成绩,你会恨我吗?”
回头看着他,沈妙微笑着摇了摇头,“不会,事情已经都过去了,我不恨你。”
她从来都不是因为天才的名号才和他玩得好,就算他是庸才,她也会把他当成弟弟一样照顾。
和他认识了这么长的时间,沈妙得到最多的就是快乐、轻松,是他的出现让自己枯燥乏味的复习生活多了更多的乐趣,所以她不会责怪他,哪怕生气也只是一时的而已。
既然陆江海已经受到了惩罚,自己也找回了成绩,那之前的那些就让它随风逝去吧。
第99章 你的月亮我的心
沈妙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大型的联欢晚会。
和她想象中得不太一样,这次的联欢晚会不是春晚那种室内演播厅,没有放满了花生瓜子饮料的桌子、也没有四处张挂的红灯笼。
而是在体育场搭起了一个大型的“T”字舞台,拿着内场票和前场票的观众可以在舞台前面围观,其他的观众则只能在看台上,靠着两块大屏幕才能看清台上人的样子。
找姚恒问了才知道,这次的晚会是那几大承包了旧村改造的开发商一起办的,所以要和正式的春晚错开时间,目的是希望来年的拆迁进程能够顺顺利利。
来看晚会的人很多,少说也有一千多,陆鑫下午四点多就来接沈妙了,五点开始检票,眼瞅着快六点了还没轮到他们。
还好后来又临时加了几个检票口和工作人员,这才加快了检票的速度。
前几天下了好大的雪,融雪的日子最是冷,可这么多人挤在一起排队,倒是有不少人被热得出了一身汗。
“别挤!一个一个来!”
“排好队!不排队不让进啊!都排队!”
“不要拥挤!保持秩序!安全第一!小心扒手!”
维持秩序的大喇叭里,每次喊的内容都不一样,可不管工作人员怎么努力,大家都还是像等着下锅的饺子一样,乌糟糟地挤在一团。
还好,还好今天出门沈妙和陆鑫没拿什么零食,否则肯定要被挤得稀烂。
站在沈妙身后,陆鑫像是一堵坚固的墙,帮她挡住了不断往前挤的力量,尽管他的身板也不算结实,可当传到沈妙这里时,已经是缓和了许多。
“没事儿,咱们不用急,还有一个半小时呢。”陆鑫安慰着沈妙道。
沈妙:“嗯。”
沈妙踮了踮脚尖,她一点都不急,就是站得太久有点累了,想找个地方坐下休息一会。
啊……好后悔啊,早知道就听姚恒的了。
要是让他带着走员工通道的话,应该就不用排队了吧。
“别挤别挤!有人晕倒了!”
“让一下!让一点位置出来!”
从前面传过来的那句话,顿时把拥挤的人浪向后推了一波。听到前面有人出事,外围维持秩序的其他保安也在纷纷朝着入口靠近。
“让一下,我是大夫。”沈妙高举起手,努力地往前挤。
有医师证在手,喊出“大夫”这两个字都要比平常更加有底气。
陆鑫也跟着从护在她身后的墙,变成了开道的前锋,一边高喊着“这里有大夫”,一边帮着沈妙把挡在前面的人给推开。
短短几十米的队伍,沈妙他们硬是挤了快五分钟,才看到晕倒的那个人。
是个卖东西的大妈?
不对,不太像。
尽管她背上的包里装着几十朵红玫瑰,怀里也抱着一大束白百合,但不像是要卖的,还有她身上挂着的彩灯,掉在身边的几根荧光棒……唔,怕不是刚从小商品城进完货,顺便来看一场晚会吧。
“您好,我是大夫。你是哪里不舒服?之前有没有什么慢性病?”沈妙蹲在大妈身边,沈妙先摸了下她额头的温度,在扶她慢慢坐起来时,顺势将手搭在了她的左手的寸关尺处。
“我,我有高血压,还有糖尿病,”试着坐直了一点,说话时,大妈下意识地将头搭在了她的肩膀上,“我其实没啥事,就是排队排得时间长
,感觉胸口有点闷,想找个地方坐坐。”
捂着自己的心口,大妈的眉心拧成了一团。
瞧她这么难受,沈妙刚想让保安打电话叫救护车来,可当指尖感受到她脉搏的跳动时……
装的,绝对是装的。
体温正常、脸色正常、脉搏也正常,除了有点疲惫之外,完全没有任何不适的反应,真要说有的话,那就是下午吃东西吃得多了,稍微有点积食。
沈妙估计这位大妈是不想排队,所以想着用装病这招来插队。
“咋样?要打120吗?”负责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问道。
沈妙看她带着这么多东西来也不容易,便没有拆穿她,“没事儿,就是这儿人太多,挤得有点缺氧,找个地方坐下缓缓就好了。”
刚才还虚弱不堪的大妈,也跟着稍稍直起了一点身子,说:“是啊是啊,让我进去坐下休息会就好了。”
工作人员:“有票吗?”
“有有有!”
大妈的精神变得更好了,赶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票递给他。
一排,55座。
这个可是正对着舞台的中心位置啊!比沈妙和陆鑫他们还要靠前一排。
陆鑫的这两张票,是他妈妈为了完成他的心愿,托了好几个人花了小一千才买到的。
这样大型的晚会座位可谓是寸土寸金,每一排的位置都不一样,大妈手里的这张,估摸着得超过五百块了吧!
可是看着大妈的穿着,她的家境应该比较一般,还有刚才装病的举止也不像是什么有钱人,五百块的票估计比她一个月的工资都要高,还有她包里怀里的花、和那一根根荧光棒……
沈妙无意间瞥见了荧光棒上刻的一个字:茹。
而那些花中间插着花卡上,也写着“何曼茹你是最棒的”这样的话,想来她应该就是这位叫“何曼茹”的明星的忠实粉丝吧。
嘶,等等?
何曼茹?
这个明星的名字有点眼熟,好像就是姚恒一直负责的那个女明星,因为之前沈妙在姚恒的工作笔记上见到过好多次这个名字。
沈妙没追过星,也不了解这些,不过听姚恒说这个何曼茹在学校时就很出色,平时也很努力地练习,而且出道快两年就能参加今天这样盛大的晚会,想来她一定是很有实力的女明星吧。
不然也不会收获像大妈这样,哪怕“下血本”也要挤前排,还带来许多应援物的粉丝。
看大妈身体不舒服,检票的人便给大妈开了绿灯,提前给她检票入场,沈妙和陆鑫因为帮了大妈的忙,也跟着一起进去了。
这是沈妙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和舞台接触。
因为还没开始,舞台上是几名工作人员正在调试设备,同时检查着用来直播的摄像机。
“喂喂,喂喂,报数123,报数123……”
“一号点位检查,二号点位检查,九号点位检查……”
晚会定在八点开始,观众陆陆续续地检票进入后,都坐在各自的位置上耐心等待着。
要放的烟花正在由专人陆续地送至舞台的后面,瞧着那一个个巨大的包装,就知道最后压轴的烟花秀一定是盛大非常。
大妈就坐在沈妙和陆鑫的正前方,台上的工作人员在忙,台下她也没闲着:
怀里的那束花是她早就包装好的,可包里的花还散着,这会正在忙着用带来的花纸把花束都扎在一起;
荧光棒带来了不少,她轮流检查着每一根的情况,确保都能够亮光;
还有那张亲手做的应援牌……
——何曼茹,你是最棒的!
应援牌是折好叠在包里的,拿出来后,大妈依次用小木棒把折叠的地方撑着,确保举起来的时候,硬纸板不会松松垮垮地耷拉下来。
看得出来,大妈绝对是何曼茹的骨灰级粉丝,应援牌上的每一个字都是她手写的,小心翼翼地把彩灯摘下来贴在字上,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意,好像能为何曼茹做些什么,对她来说是天大的幸福。
“大妈,你这么喜欢何曼茹啊。”陆鑫问道。
“是啊,”大妈头也不抬地继续整理着应援牌的细节,“她唱歌很好听,每次看到她,就让我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
何曼茹是明星,也是大妈心里的偶像,她活成了大妈想象中的样子。每每看到她,大妈都有一种自己梦想成真的感觉……
“你们也知道曼茹啊?”大妈问道。
沈妙尴尬地笑笑,“不太知道,就是听说过,好像是个挺有实力的歌手。”
见沈妙夸了何曼茹一句,大妈一下子来了兴致,像是热情的销售员碰见了村里的愚昧老太,忙不迭地向她推销着:“是啊,曼茹很厉害的,大学那会参加咱们市的歌唱比赛得了第一呢!上次那个莉莉来,她还当了开场的嘉宾,还有……”
何曼茹出道才没几年,大妈却将她的每一次登台演出都如数家珍地记得清楚,简直比亲妈还要了解。
这个年代是涌现了不少的明星,尤其是大家的日子越过越好,便有了更多的钱可以花在这些娱乐的事情上,原本在南方炒得大热的“追星”也开始向北方靠近。
不过,能“追星”的都是有钱人,很少会见到像大妈这样看着家庭情况比较一般的普通人。
“你们有喜欢的明星吗?”大妈又问。
沈妙和陆鑫摇摇头:“没。”
他们就是来看个热闹而已,没想过要追谁。
“给。”
说着,大妈就拿了两根荧光棒递给他们,“那一会曼茹上台后你们可以多留意留意,她真的很棒!”
大妈的盛情难却,沈妙只好笑着接了过来,回答说:“好,谢谢啊。”
八点,联欢晚会准时开始。
和在电视里看到的春晚差不多:开场是几十人以“兔”年为主题的舞蹈,等几名主持人纷纷上台讲完开场白后,便是几名民族特色歌手的献唱,以及有趣的相声小品……
不得不说,坐在距离舞台这么近的位置观看,确实别有一番风味。
虽然每个节目都比不上正式的春晚节目,可也称得上精彩,尤其是请来的小品和相声表演艺术家,哪怕冬夜的体育场被寒风刮得再冷,也能把气氛带动起来。
到了晚会的中段,终于等到了何曼茹的出场。
何曼茹刚出道没多久,还没办法独自撑起这么大的舞台,所以她的节目是和其他三位女歌手一起同台联唱流行歌曲的串烧。
“来了来了。”
等主持人报完幕后,坐在前排的大妈立刻跟打了鸡血似的,开始收拾着提前放在地上的应援物品。
晚会前面的节目其实挺不错的,但大妈却是兴致缺缺,直到听到了何曼茹的名字,大妈才提起了精神。
不止自己忙,她还扭头交代着坐在后排的沈妙和陆鑫,说:“呆会荧光棒一定要举高点,像这样,左右挥舞起来。”
沈妙:……
陆鑫:……
“好,我们尽量。”
随着伴奏响起,十几秒后,舞台上飘出了一团白色的烟雾。
等烟雾散尽后,第一位穿着淡紫色裙子的女歌手慢步朝着舞台前方走来,等她唱到副歌的部分时,第二位穿着白裙子的女歌手也从另一边款款走来。
何曼茹是和第四位女歌手一起出场,当两人走到舞台中央后,便和另外两名女歌手一起手牵着手,唱着那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
四名女歌手都是二十多岁的青春面孔,乍一看,都是精致的妆容、华美的裙子,但何曼茹明显要比其他三人更加出色。
不止是她甜美的外表,她那温柔似水的音色才是最让人陶醉的。
第一次登上这么大的舞台,裙摆单薄、冷风刺骨,再加上有些紧张
,其他三名歌手都紧张地出了好几次颤音,唯独何曼茹从始至终台风都很稳,完全不像是刚出道没多久的小歌手。
她要唱的部分不多,但是很出彩,算是四个人中实力最强的。
嗯,确实是个很不错的偶像。
“你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台上的何曼茹在唱,台下的大妈在跟,高高举起手里写着“何曼茹你是最棒的”的应援牌还不够,大妈恨不得直接站到椅子上,好让何曼茹能够看到自己对她的喜爱。
等到歌曲过半的时候,负责维持秩序的保安放开了通向舞台的路。
到了可以上台送花的环节,粉丝们可以在这时候把准备的花束送去台上,还能和歌手拥抱。
今天参加晚会的明星不多,基本都是像何曼茹这样出道没多久的小明星,所以为了场面不尴尬,在送花环节都是由工作人员安排的“托儿”上台。
那些托儿们早早就准备好了,看到保安解开了拦路的红带子,大妈赶紧抱起地上的花束快步跑了过去,仗着年龄优势挤在了那几个托儿的前头。
“让让我让让我,我是真的要献花的。”
难得碰到年龄这么大还追星的大妈,保安也很照顾她,在上台前特意教了她该怎么走,才能被摄像头拍到,该怎么跟歌手拥抱,才能在电视上露几秒钟的脸。
不过大妈完全不在意,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何曼茹的身上。
上台后,大妈抱着怀里的那束花快步朝着何曼茹跑了过去。
中间那一束最大的白百合是给她准备的,其他那些来后临时包装的红玫瑰则是给另外三名歌手的。
因为有人往台上送花了,托儿们就不用再上台了,省得到时候怀里抱着太多花挡住了脸,拿着话筒唱歌也不方便。
每个人都收到了来自大妈的心意,但心意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曼茹怀里的白百合开得最盛,几十朵组成了好大的一束,其他人怀里的玫瑰乍一看也挺娇艳,可因为是大妈来后临时包装的,外面包着的花纸看起来十分粗糙。
远远看过去,尽管每个人的服装和妆容看不出高低,可凭借着“红中一抹白”的花束配色,也会让更多的目光多聚集在何曼茹身上。
这怎么瞧都像是故意的,不过也能够理解,毕竟哪个粉丝不希望自己追的明星最出彩呢?
何曼茹应该不是第一次跟大妈接触了,看到大妈又来给自己送花,即使是唱歌也不忘单独给她一个微笑,在接下花束后还热情地给了她一个拥抱。
正好轮到了她要唱的那一部分,何曼茹还主动把话筒递到大妈嘴边,搂着她的肩膀和她一起唱了两句。
“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还别说,大妈唱得还真不错,每个音都唱得很准,音色也很好听。
“她俩不会是母女吧?”
陆鑫猜测道:“你看她俩的眼睛,长得挺像的。”
还真别说,陆鑫这么一提,沈妙也发现俩人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相似,可仔细看看又觉得没那么像了。
两个人的气质不一样,何曼茹是很大家闺秀的那种端庄大气,大妈则是典型的市井小人物,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从舞台上离开时,大妈紧张了那么一下子,只顾着往台下走了,没有注意到舞台上每一块板子连接处的凸起,还没走出镜头就“咚”地一下摔了一跤。
何曼茹赶忙去扶她,大妈却怕打扰到她唱歌,谢绝她的好意后起身踉踉跄跄地跑开了。
那跤摔得不轻,往位置上走时大妈都还一瘸一拐的,但她的脸上却挂着幸福和得意的笑:“怎么样?咱们家曼茹唱得是不是很好听?将来一定会成为大明星吧?!”
“嗯嗯,她以后一定会红的,”站起身扶着她坐下,沈妙大概看了一下她腿上的伤,“先别说她了,快坐下休息休息。”
还好,那一下没有摔到骨头,大妈穿得厚,所以就是蹭破了一点皮,手上也有擦伤,不过等回去擦一点药就能好。
“阿姨,何曼茹是你女儿吗?”陆鑫开门见山地问她道。
听到陆鑫这么猜测,大妈的眼神里不禁闪过了一抹惊喜,但是却摇头否认了:“不是,我哪能生得出这么优秀的闺女啊?她要真是我生的那就好了。”
大妈很喜欢听到这样的话,说她们长得像,就像是在夸奖自己一样。
她们的歌曲串烧马上就要结束了,大妈赶紧又举起那块应援牌,用应援牌上的彩灯送何曼茹下了台。
接下来又是另一个小品以及杂技类的节目,送完花的大妈像是结束了一项重要的任务,将东西收起来后,在位置上蜷着身子打起了盹。
“姑娘,等会快结束了叫我一声,我睡会。”从包里拿出耳暖夹在头上,紧接着又掏出了一副手套。
瞧大妈打了个哈欠后眼神迷离的模样,沈妙不禁问道:“阿姨,您今天不会一直没休息吧?”
“嗯,早上五点就醒了,来来回回跑了一天了。”说完,大妈就缩了缩脖子闭上了眼睛。
沈妙:……
晚上八点开始的晚会,早上五点就醒了……她可真是何曼茹的铁杆粉丝啊!
十一点半,历时三个半小时的联欢晚会终于走到了尾声。
最后是一场盛大的烟火表演,听说好多烟花都是从南方买来的,是刚设计出来的样式,新奇得很。
哪怕晚会的有些节目不那么讨人喜欢,但在烟火表演快要开始的时候,每个人都是翘首以待。
砰……啪!哗啦啦~!
烟花升到最高处绽放,先是红色紧接着又有星星点点的黄和绿,最后拉出了长长的金色尾巴,明亮多变的色彩和形状各异的造型让人目不暇接。
上一次看烟花,是在给陆鑫准备的生日上,只是当时准备得粗陋,远远没有这一次的好看。
“姐姐,谢谢你,谢谢你让我喜欢了这么久。”
当另一朵华丽的烟花升空时,陆鑫温声向沈妙道了一声谢。
回过头看向他,沈妙在他的眼睛里也看到了有一束烟花绽放。
沈妙笑笑,用手捏了捏他的脸:“你还小呢,以后一定会碰到更喜欢的人。”
上一次的烟花让陆鑫选择告白,这一次的烟花则是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
转过身,陆鑫深吸了一口气,对她说道:“可以最后给我一个拥抱
吗?”
沈妙没有拒绝,张开了双臂,只当做是给他最后的一份告别礼物。
“姐姐。”
“嗯?”
“还记得上次我们打赌,你输给我的那个要求吗?”
“记得啊。”
低头看着沈妙眼睛里自己的倒影,陆鑫用手理了理她的刘海,强忍着心头那股情绪,笑着说:“答应我,以后一定要找个你最喜欢的男人,找个不会骗你、会好好照顾你的男人在一起,在一起后也一定要幸福、要快乐……”
陆鑫已经没有资格再喜欢她了,所以他希望未来能够有人比自己更有资格站在她身边,让她幸福、快乐,一定要比自己做得更好。
随着又一束烟花升空,当在最高点盛开时,沈妙也跟着点了点头,应下了他的请求:“好。”
第100章 不仅会承认,还会污蔑……
陆鑫离开那天,陆家没有一个人去送他。
因为在陆远鸣和陆江海的眼里,是陆鑫毁了陆家的声誉,毁了他们辛辛苦苦经营几十年的心血,所以他们权当做没有这个孩子,只等着十几年后陆淼长大,再重新挑起家里的大梁。
不过陆鑫并不后悔,他做了自己觉得对的事。
他也没有让沈妙来送自己,那天的晚会就是他们见的最后一面,只在离开前的最后一个晚上给她打电话,郑重地说了一声再见。
叮叮叮~
就在陆鑫离开的那天,早上九点半,听到外面的电话响了,沈妙以为是陆鑫还有什么事要说,于是赶紧出来接。
“喂?”
听到沈妙的语气带有几分急切,电话那头的人淡淡然地调侃道:“嗯?在等谁的电话吗?”
是姚恒。
“没有啊。”
坐在沙发上,沈妙的肩膀稍稍耷拉下些许。
“少来。”
姚恒的观察力向来敏锐,又跟沈妙认识了这么久,光是听声音就能猜测到她的情绪。
轻哼了一声后,姚恒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继续猜测,说:“怎么?不会是小弟弟要出国,以后不回来了,你舍不得吧?”
沈妙:“哪有什么舍不得,就是觉得有点可惜。”
没能面对面地说一声再见,怎么都不算是真正地告别,更何况,这一别说不定就是一辈子,她还是希望这个句号能画得圆满一点。
不过既然不是他的电话也没关系,反正昨晚说了再见,他说到了国外后有空会联系自己,那就把这次的分别暂时当成逗点吧。
话说回来,沈妙又收了收情绪,反问他道:“对了,你这么早打电话来,是有什么事?”
“还真让你说对了,”一提到正事,姚恒也变得正经起来,“下午你在医馆不?大概两到三点那样,我要带个重要的人去你那看病。”
“谁?不会是何曼茹吧?”沈妙随口道。
姚恒:“还真让你猜对了,就是她。”
沈妙:???
之前沈妙一直没注意过何曼茹,不知道是她真的火了,还是自己的错觉,最近总是能在电视上看到她的身影:某某节目的特邀嘉宾、为某某的演唱会开场,还有一些歌唱类节目的海选……
她就像是过年串亲戚一样,陆续出现在不同的节目里。
但姚恒说,这并不是她的错觉。何曼茹真的是在借着快要过年的热度,疯狂地在各个节目里刷脸,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曝光度。
早上坐火车去A市,去某个酒店的开业典礼上献唱;下午转战到B市,跟十几个同样不怎么火的小歌星一起试唱一些广告的宣传音乐;到了晚上,还要在钢琴前练习指法、试着编曲谱曲……
她就像是个能量无极限的小陀螺,全天二十四小时地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快过年了,各地的电视台都开始筹备晚会,她便趁着这段时间去一个个地尝试,哪怕给的钱不多、哪怕只能在台上唱那么几句,她也十分珍惜能拿到话筒的机会。
可人的身体总有一个不能承受的极限,整天睡眠不足又高强度地各地奔波,何曼茹终究是扛不住这么大的压力,嗓子出现了一点问题。
简单说了一下何曼茹的情况后,姚恒又说:“该用什么贵的药就用,只要能养好她的嗓子就行,医药费的问题不用担心。”
嚯,这么阔气?
“药又不是越名贵越好,关键是要有用,”说着,沈妙又不禁埋怨了他一句,“你也是的,人家小姑娘天天各地跑来跑去赚钱不容易,还让我特地用贵的药,也不说替人家省点钱。啧啧~你的良心呢?”
姚恒:???
“我冤枉啊!你知道何曼茹她家是干嘛的吗?”
沈妙:“嗯?你说?”
姚恒:“咱们这最大的百货商场,开了好几家连锁的亚西亚,就是她家的!”
沈妙:!!!
原来是个超级富二代啊。
何曼茹从小就喜欢音乐,家里人也很支持她,在这个学音乐相当于烧钱的年代,何曼茹不仅学了声乐还学了很多门乐器:钢琴、吉他、架子鼓,提琴、贝斯、萨克斯……
家里的别墅甚至有一层专门改成了供她练习的乐器室。
分明可以躺着继承家业,却偏偏要不怕辛苦地闯荡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光是这份决心和恒心就足够让人钦佩了。
“行,那你下午带她来吧,”看向爷爷房间里正在拔火罐的几位大爷,沈妙又说,“需要我清个场?毕竟她也是个明星,可能……”
不等她说完,姚恒就打断了她的话:“不用不用,就把她当普通病人就行,她这个人不在意这些,没有啥明星架子。”
沈妙:“好。”
姚恒和何曼茹来得比约定的时间早了一个小时,下午一点快半,那辆黑色的小轿车就停在了楼下。
来得早也好,这会儿正是睡午觉的时间,家里没什么病人在,正好清净。
今天外面的天气很冷,但何曼茹穿得却不多,外面披着一件银色的羽绒服,里面是一套紧身的黑色内衬,瞧她脸上的妆稍稍晕了一些,想来应该是刚刚结束工作,才能抽空来医馆。
“你就是沈妙吧?常听姚恒提起你。”摘下墨镜,何曼茹主动地同沈妙打招呼道。
确如姚恒说得那样,何曼茹没有半点明星的架子,随意地跟在姚恒身边,就像是过年来家里串门的女同学。
客气地握了握她的手,何曼茹只觉得她有几分眼熟,“嘶……咱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沈妙:“上周末的晚会,我就坐在第二排,应该能看到。”
何曼茹摇摇头,“唔,应该还得再早一点,你也是咱们豫大的吗?我好像在学校里见过你。”
“不是哎,”沈妙想了想,又说,“不过我前年去过你们学校听消防讲座,当时我还和姚恒一块掉人工湖里了。”
“哦~对对对!”
经沈妙这么一提醒,何曼茹一下子就想起来了:“当时还是我去帮忙叫得人呢,我就说嘛,怪不得这么眼熟。”
沈妙讪讪地笑笑,“害……”
打开挂在手臂上的包,何曼茹从里面拿出了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递给她,“这个送给你,多谢你之前给姚恒送的那些茶,真是救了我的命了!之前好几次我压力大到睡不着的时候,都全靠你的药茶助眠,平常吃不下饭的时候喝一壶也会有食欲。”
何曼茹正是喝了从前沈妙给他准备的茶饮,才感受到了中医的神奇,有的喝了精神好、有的喝了睡得着,还有的喝完身子都变得轻快了。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何曼茹之前也让人按照她的茶饮包去配过一些药,但效果总没有沈妙亲手配的有效果。
所以这次嗓子不舒服,西医说要给她打封闭
的时候,她立刻就想到了来沈妙的医馆看看,一方面是治嗓子,另一方面也是想多配一些养生的茶饮,平时来回奔波工作的时候喝。
除了巧克力,何曼茹还拿了一只系着红色蝴蝶结的护肤品礼盒,大写的两个英文字母,是外国很有名的奢侈品牌子。
“一盒巧克力就行了,这也太贵重了!”沈妙连忙推辞道。
何曼茹:“还是收下吧,之前喝了你的那么多茶饮,我还觉得不够呢。”
见何曼茹这么坚持,沈妙只好收下了她的好意。
招待她坐下,沈妙将她的手腕搭在了脉枕上:“我先看看你的体质怎么样,然后再根据你喉咙的情况用药。”
“好。”
沈妙的手指刚放上去,就觉察到了不对劲。
“你昨天晚上吃火锅了?”
何曼茹的手臂一颤:???
“呃,唔……吃得是清汤锅,应该不碍事吧?”
沈妙:“你的蘸料用了辣椒,还是小米辣。”
何曼茹尴尬地咬着唇,“就一点点……”
“火锅涮的还是羊肉,等等,应该还喝了一点酒?”
何曼茹:!!!
妈耶?她到底是中医还是灶王爷?连吃了什么都这么清楚啊?!
何曼茹被沈妙那堪比雷达的“指上功夫”给吓到了。
“确实喝了一点……”何曼茹解释道,“难得过了海选,高兴嘛,就跟团队的人喝了一点。不过我没喝太多,就半杯啤酒。”
“嗯?是吗?”沈妙笑着问道,“在医生面前一定要诚实哦。”
何曼茹低下了头:“好吧,其实是半扎啤酒。”
“还有呢?”沈妙又问。
何曼茹:“还有一杯红酒……”
沈妙:“还有呢?真的没了吗?”
何曼茹彻底摊牌了:“好吧,还有半杯白的。”
将手拿起来,沈妙又简单检查了一下她的舌苔还有眼白,“大晚上吃这些可不好,尤其是凌晨十二点多,正是肝脏排毒的时间,吃太多东西会加重肝的负担。”
听沈妙把具体时间都说得这么清楚,何曼茹差点从椅子上滑下来,跪在她面前。
“老天爷,你真是神医啊!我几点吃的都能看出来?!”
沈妙唇角含笑,“这个不是我看出来的,是上午姚恒打电话跟我说的。”
中医是神奇,却没有那么无所不能,有时候还是要向病人了解一些情况。
何曼茹的情况不算严重,主要是因为疲劳太过,再加上过度使用声带引发了一些炎症,昨天晚上的熬夜、喝酒、吃火锅算是诱引,就算她没有吃刺激的东西,过两天也会发作。
低头写着给她开的药方,沈妙说道:“这样吧,我先给你针灸一下,再开点熏蒸的药,应该很快就有效果。回去后再给你开一点护嗓子的含片和茶饮,平时没事多喝一点就好。”
何曼茹:“行,听你的。”
开完方子后,沈妙从药架子上拿出几味药,又拿出了药锤和药碾把药材都碾碎。
熏蒸是要把药粉放在水里,煮开后,小口吮吸着带有药效的蒸汽,这样就能够药物快速生效,从而起到消炎镇痛的作用,要比吃药的速度更快。
沈妙在准备药粉的时候,睡醒午觉的沈万山也来到了药房。
“爷爷好。”
沈万山应了一声:“嗯,好。”
拿起沈妙的药方看了一眼,沈万山跟着检查了一下何曼茹嗓子的情况,随后问她道:“怎么不用三棱针?她身体里的火这么大,刺两下能好得快。”
沈妙:“我想她可能会害怕。”
“害怕?我不怕啊,”何曼茹一听可以好得更快,立刻停止了腰板,“我的胆子大着呢,鬼屋我都敢一个人进,扎个针而已,更没啥可怕的了。”
沈妙暂时停下了磨药的动作,跟她解释说:“用三棱针是要放血,可能还会流很多,你真不怕?”
为了能让嗓子快点好起来,不耽误过两天的演出和活动,何曼茹眉头都不带抖一下的,“不怕,就是流一点血而已,只要嗓子能快点好起来,让我干什么都行。”
“那行吧,一会让俺爷给你灸两针,他的手法好,不会太疼。”
何曼茹:“好,谢谢啊。”
嘀嘀噔~嘀嘀噔~
姚恒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走出去接了几分钟的电话后回来,姚恒叹了一口气,淡淡地道:“公司前台说收到了一只留给你的炖盅,让我一会去拿。”
“是高姨?”何曼茹问道。
姚恒“嗯”了一声,“说是送了乌鸡汤?要给你补身体的。”
沈妙刚说过,何曼茹的嗓子不舒服是因为身体里的火气太大,八成就是隔三差五送来的这些汤给“补”出来了。
何曼茹:“那你去拿吧,我在这儿等你。”
“可是妙妙刚说了,最近不要吃上火的东西。”
何曼茹竖起一根食指,请求道:“一口,我就喝一口,应该没什么太大关系。毕竟是高姨的一片心意,我总不能浪费了吧。”
随后她又向沈妙和沈万山询问说:“我就吃一口的话,不会影响到我的嗓子吧。”
何曼茹都这么说了,沈妙和沈万山也不好再拦,“虽然鸡肉是发物,但只要别吃太多,一两口还是不碍事的。”
架不住何曼茹这么拜托,姚恒只好回公司去跑一趟。
姚恒的性格沈妙是了解的,或许是因为陈秀兰的缘故吧,他对长辈,尤其是和姑姨婶妗这个辈分的长辈很尊敬。从来不会表现出厌恶和不耐烦,除非是做过什么出格或者过分的事。
“高姨?是你妈妈那边的亲戚?”沈妙试探地问了一嘴。
又来了又来了。
见沈妙又跟病人聊八卦,沈万山不悦地皱了下眉。
“不是,是我家之前的保姆,”何曼茹解释道,“那天的晚会你记得吗?上台来给我送花的就是她。”
沈妙:???
高姨竟然就是那个“死忠粉”大妈?!
高姨是何曼茹从小叫到大的称呼,她的真名叫作高慧芬。
高慧芬是她们家的保姆,在她出生前就一直在她们家干活,后来因为年龄大了身体又不好,何曼茹的母亲便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好好地退休养老。
不过何曼茹毕竟是她从小照顾到大的孩子,高慧芬心里自然是惦记她的,所以不仅会经常做些东西送到公司,还会尽己所能地参加她的活动,用行动来支持她。
“高姨从小就对我很好,不是一家人,但胜似一家人。”
说着,何曼茹又从包里拿出手机,手机上挂着的那一串吊坠,就是高慧芬亲手做了送她的。
高慧芬对何曼茹好,何曼茹也跟她很亲近,尽管现在家里又换了几个新保姆,但何曼茹回家后,还是觉得没有以前那么自在了。
听她这么一说,沈妙就能理解高慧芬为什么会这么“狂热”地追星了,长达十几年的陪伴,确实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雇主和雇佣的关系了,更何况何曼茹还是她亲自照顾的。
就像她说的: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姚恒的速度很快,开车来回差不多半个多小时,就拎着保温盅回来了。
乌鸡红枣党参山药汤,表面还飘着好几颗枸杞。
这一锅下去,别说是何曼茹了,就算平常人也得上火上得流鼻血不可。
“这火气太大了,你可不能多吃。”沈万山再次叮嘱她道。
“好,”何曼茹用筷子从里面只捞出了一块很小的鸡肉,“我就吃这么一块,可以吧?”
“可以。”
保温盅不大,香味却很足,一会的功夫,房间里的药味就被这股浓郁的肉香给遮盖住了。
这汤一看就是炖了很久的,表面那层油炖得清亮,下面的汤也是浓郁的金黄色,看着就让人食欲大振。
里面放了两个鸡腿,一大块鸡胸,还有拆解干净的鸡肉,几乎看不到什么鸡骨头。
“高姨又把两个鸡腿都给我了啊。”
何曼茹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遗憾,要是换成在家的时候,她倒是可以把鸡腿挑出来留着,但是现在……
她只是吃了一小块肉,里面其他的东西都没有动。把筷子洗干净后放回去,何曼茹自言自语道:“留着等会拿给晚晚,她现在天天加班也忙,比我更需要补。”
药粉准备得差不多了,将药粉放进水里后就可以开始熏蒸了。
药粉里面放了一些薄荷脑和冰片,所以在吸进嗓子的时候,会有很清凉的感觉,每吸一口就停顿一会等药效慢慢发挥作用,经过几轮熏蒸后,果然感觉喉咙的不适感缓解了很多。
“好神奇啊!”
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又试着咳了几声,果然感觉好多了。
沈妙一边收拾着熏蒸的东西,一边笑着对她说:“不急,等针灸完了,你会感觉浑身更轻松的。”
挑选着针灸要用到的针,沈万
山点上了酒精灯,轮流给那几根长短不一的针消着毒。
“年轻人,一定得好好保护自己的嗓子,欲速则不达。”沈万山一边说着话转移她的注意力,一边把一根针刺进她手臂的穴位,“你看那个周威,年轻时天天扯着嗓子唱歌,现在嗓子也坏了吧,这两年都没在电视上看到他了。”
“害,他那是抽烟喝酒玩叶子,把嗓子给折腾坏了。”
沈妙惊讶道:“啊?他竟然玩叶子?!”
早几年沈妙很爱听周威的歌曲,虽然没有那么夸张地崇拜他吧,但是在收音机里听到他的歌声时还是会特意为他停留的。
何曼茹:“是啊,前几年开始碰的,听说是那个谁带的。”
何曼茹虽然不那么红,可也算是半只脚踏入娱乐圈的人,这些明星们的私隐她不说全部了如指掌吧,可也是能从外面的风里听到个七七八八。
“叶子可不能碰,一碰就真的完了。”沈万山不禁感叹道。
沈妙又问:“那他离婚,是不是也是因为他碰了这东西啊。”
“不是,那是因为他的小三找上门来要钱,原配不愿意了,”一说起这些八卦,何曼茹也来了兴趣,忙不迭地跟她分享,“而且我还听说,这个‘三儿’好像还不是小三,而是小七小八,原配实在是受不了了,才提出离婚的。”
“啊?那他原配挺苦啊,都忍受这么多个了。”
何曼茹:“不止是忍小三,他俩现在的那个孩子都是周威外面的女人给生的,只是原配帮着养而已,还有两个没名分的女儿也在外面飘着,每年光是抚养费都要一大笔呢。”
“老天爷哎,想不到周威竟然是这样的人。”
“可不嘛,我也是入了行才知道,这人玩得这么花。”
好久没有听到这么劲爆的瓜了,沈妙听得嘴都合不拢了。
可惜沈万山在,不太方便,否则估摸着何曼茹还能爆出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呢。
“那他找的小三是谁?也是哪个明星吗?”
沈妙刚问出这句话,沈万山手里的针尖就跟着快速地刺了一下何曼茹的手指。
就在针尖拔出的一瞬间,细细的一股殷红也跟着滋了出来,还好沈万山提前躲开了,只在地上留下了长长的一条红线。
“不是我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看到自己的指尖瞬间滋出了好多的血,刚才还说自己不怕的何曼茹吓得脸都白了。
尤其是当沈万山按着自己的手指,把带有火气的血猛地挤出来时,又疼又怕的她完全没听清沈妙在说什么,只顾着求饶认错了:“爷爷爷,你饶了我吧,真不是我啊……”
那一股血滋出来的视觉冲击力太大了,站在一旁的姚恒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浑身也跟着哆嗦了一下。
这针要是扎在他的手上……别说让他承认自己是“小三”了,他还能再污蔑好几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