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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到十二点了,春晚的主持人也念起了倒计时。

整整齐齐地围坐在桌子旁,一家人端起了手里的酒杯。

随着时针分针秒针共同合在了12的位置上,他们再次携手跨进了新的一年。

嘭……啪!

砰砰!砰砰砰!

窗外,烟花和鞭炮的声音此起彼伏,接连升空的花团锦簇将沉沉的夜空照亮。

随着跨年的钟声敲响,华国全体人民共同迈入了一直所期盼的一九九七年。

而在新的一年里,一切一定都会有新的气象!

*

沈山生去派出所的这一趟,可给村里带回来了一个巨大的瓜。

闲聊时一听说找“麦穗”买种子的事儿是违法的,嘴上说着“咱村的人都老实得很,没人敢干这犯法的事儿”,可实际上,有好些个人的脸色都跟着变了。

当然,将沈山生放回来也并不意味着调查要结束。

既然沈山生和杨菊花的女儿没有血缘关系,那便要找到当初给杨菊花卖种子的“麦穗”,向他询问出这种子的来源,才能继续摸查。

事情过去了将近十年,当年又没有普及身份证,甚至名字都有可能是假的,所以只能靠着杨菊花形容出那人的外貌,用一张绘画像在附近的村子里寻找。

这么找人,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毕竟不认识的人没见过,见过的人要是提供线索那四舍五入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在他那买过种子,再加上现在是过年,家家户户都忙着走亲戚,所以寻找工作进行得很困难。

直到出了正月,事情才慢慢出现转机:

孩子的父亲,应该算是找到了。

为什么是应该?因为再次做完亲子鉴定后,检测出来的血缘关系只有20%左右……

大年初一那天,不止是沈山生回了家,主动报

警的杨菊花也拿着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带着女儿回了家。

既然女儿不是沈山生的,那就意味着她买的那些种子一个都没“发芽”,所以推敲下来,孩子肯定就是王勇的了。

尽管她买种子是不对,但她毕竟没有做过越轨的事,用她的话来说,顶多是自己犯了个“小错误”而已。

再加上有“大过年的”这句话加成,母女俩便暂时被接回了家,勉强过了一个团圆年。

可这始终是王勇心头的一根刺,于是在过完年之后,他又带着女儿做了一次亲子鉴定,直到他拿到写着“血缘关系24.68795%”的检测报告,悬着的心才彻底是死了……

孩子跟他有血缘关系,但不是百分之百。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孩子的亲爹跟王勇有血缘关系,是王家的人!

这顶绿帽子来得太突然,王勇倒宁愿这孩子是沈山生的,起码杨菊花只是买了他的种子,没有跟他发生过什么。

可这偏偏是他们王家的种……王勇都不敢细想,家里那么多的亲戚是谁来家里做客时,趁自己睡着?出门?或是外出打工的时候跟杨菊花睡了。

这次,他不只是把杨菊花赶出了门,还把她按在地上一顿毒打,逼她说出奸夫的名字。

杨菊花直喊冤枉,被揍得鼻青脸肿,嘴角都出血了也说自己没有做过对不起王勇的事,最后,又是找来警察才阻止了这一场闹剧。

所以,这孩子还是由杨菊花买来的“种子”发芽得来的,只是挂着沈山生的名字而已。

为了调查出“种子”的来源,警察把王家所有的男性亲属全部做了一遍基因筛选,只要是没有出五服,不管是八十多岁的老头还是二十多岁的壮小伙都有嫌疑。

又经过了一周多的折腾,终于找到了孩子的生父:是王勇的一个远房堂哥,名叫王顺。

根据王顺交代的口供,他也不知道“麦穗”的真名,只是叫他老虎哥,而自己找他卖“种子”,也只是为了多赚点钱。

“一回两块,我一般每次都弄四五回。”

“俺媳妇生不出来,也不好跟我折腾,憋着也是憋着,我就想还不如卖了。”

王顺当年还是二十左右的壮小伙,自家老婆不愿意跟他折腾,他又没钱没胆子胡搞,便靠着“手艺活”找他赚点外快。

王顺不知道他具体卖给了谁,也懒得追问,只记得除了自己之外,同村的也有人给他卖过种子。

又是一番调查和询问,终于从几个人的口中问出了更多关于这位“老虎哥”的信息。

警察本以为想要抓到这位“老虎哥”会费些功夫,不成想,他早就被关在豫市的看守所里了。

他是在年前那次“扫黄打非”行动中被关进去的,罪名是经营黄色场所、组织脉印活动。

比起当麦穗卖种子,明显这样一次性的交易来钱更快,所以在早些年攒到一些本金后就在市里开起了窑楼。

窑楼卖快乐,收集起来的种子还能卖给那些没孩子的夫妻,两全其美。

“所以,你这名牌大学生的种子都是从xxx里收集的?”

“嗯,反正是真是假他们也不知道,总不会等孩子长大了拉着去滴血认亲吧。”

“没人怀疑过吗?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不会亲自去问?”

“基本不会,都要脸,谁没事会去问?况且我给了证明啊,拿着签了名的条,基本都会信。”

“那这些签名有多少是他们本人签的。”

“很少,基本都是我伪造的,没有指定的我就随便签,有指定的就学学他的字再签。”

……

调查到这里,事情的脉络已经很明朗了:

杨菊花当年看中了沈山生,便找到麦穗想要买他的种子,不过麦穗并没有真的去讨要沈山生的种子,而是随便拿了个人的种子去应付,随后伪造了沈山生的签名。

好巧不巧,这个人就是王勇的远房表哥……

“啊,那这小姑娘是真惨啊。”听完沈妙说的瓜,蒋小珍不由得感叹道,“那她以后咋办?”

嗑着手里的那一把瓜子,沈妙淡淡地说:“还能咋办,继续养着呗,毕竟也算是他们王家的后代。”

这场“卖种子”的案件在年后上了新闻,不过并不是蒋小珍跟着报道的,所以她知道的情况并不多,只是从同事那里听说了几句。

还好有沈妙这个百事通,她不仅知道事情的经过,还知晓更多连记者和警察都没有深入了解的内幕。

王顺的老婆生不出来,但却一点没有耽误他们王家的香火。

王顺的手艺活好啊,卖出那么多的种子,自然会有不少开花结果的。

除了杨菊花的女儿之外,同村的有一个,在市里头的也有两个,还有隔壁的卫市,好像还是一对双胞胎呢。

可谓是墙内无芬芳、桃李满天下啊!

不过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不打扰他们的生活,沈妙并没有细问,只是听说了王顺在外面有好多个孩子而已。

而杨菊花的女儿……

据说是两家一起养着,好歹是他们王家的孩子,尽管大伯不是大伯、亲爸不是亲爸,但勉强也算是维护住了两个家庭。

“记着嗷,你欠我一顿饭。”

沈妙一边夹着话筒,一边收拾着桌面上的瓜子皮。

“一顿饭而已,小事儿,”蒋小珍答应得干脆,“你下午有事没?要不你下午来找我,我请你吃火锅?”

沈妙抬头看了眼时间,回答说:“还是改天吧,下午我得陪俺爷去秦奶奶家,秦奶奶说有事跟俺爷说。”

担心蒋小珍会多想,沈妙又接着解释,“别想太多,俺爷和秦奶奶现在是正经的兄妹关系。”

蒋小珍笑道:“我可没说什么,是你想太多了吧。”

她说得没错,一开始确实是沈妙想得太多了。

按照沈妙之前的吃瓜经验来看,像这种久别重逢的情感,按照正常的发展应该会重燃火花才对,可经过几次和秦荷的接触后,沈妙发现长辈们远比年轻人看得要通透。

哪有什么旧情复燃?过去的事当成一段美好的回忆就好。

活了这么多年,他们心里都清楚,有些没有开始的感情最后发酵成亲情,便是最好的结果。

他们之前也会偶尔借着各种机会见面,但经过这次沈山生的事情后,他们俩才算是真的重新联系上了。

为了感谢骆嘉麟的帮忙,过年时沈万山带着全家去了秦荷家看望,两家人坐在一起吃了一桌团圆饭。

在饭桌上,秦荷送了他一套新的针包当做新年礼物,王冬梅也代表沈万山送了她一套自己用毛线勾的枕头套。

几天前,沈万山在秦荷的家属院开了几天义诊,帮着她的朋友和过去的同事们看了看陈年旧疾,想来这次让沈万山去,应该是找个谢他的由头吧。

正好,沈妙也想趁着这个机会给骆嘉麟送点东西。

过年吃饭的时候,沈万山送了他一个红包,沈山生送了他一本书,王冬梅送了他一双手套,只有自己不仅什么没送还白拿了他一个红包。

多亏了王冬梅送秦荷的那一双枕头套给了她启发,她这才想到用毛线给他勾了个水杯套。

礼轻情意重,虽然是份迟来的新年礼物,但他应该会收下吧。

*

沈妙陪着沈万山来到秦荷家的时候,除了秦荷之外,还有另外四五名瞧着眼生客人。

都是沈万山前段时间帮着治过病的人,也都是粮

食厅或是警察局的退休员工,沈妙没见过,可他却认识。

给沈万山倒上一杯水,秦荷向他说道:“老沈啊,你不是没有一张嫂子的照片吗?今天大家都是帮你‘印’照片来啦。”

人呐,这年龄一大,身体就容易有些小病小痛。

去医院花大价钱治不值当,光吃药也不见好,还好有沈万山在家属院里开的义诊。

几针扎下去再配上一两个疗程的药,或是贴一付他调配的止疼膏,这身体确实要比之前舒畅得多。

既然是义诊,沈万山自然是不会收大家的钱,可他们也想着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于是商量一番后便决定送他一份特殊的礼物。

“这位是小吴,退休前是公安局重案组的,负责,负责……哦对,负责画人物肖像!技术没得说,画得跟照片一样。”

“这位是李姐,之前在市颜料厂上班,调色技术一绝!像咱平时炖的肉啊、炒的菜啊,这种颜色她都能给调出来。”

“张老师我就不多介绍了吧,咱市的大画家,最会画人物,你要是哪一点记不清了就跟她说,让她来帮帮你,说不定就想起来了。”

秦荷依次向沈万山介绍着他们退休前的身份。

谁能想得到,这些看似平平无奇的老头老太太,在退休之前都是行业中的大拿、惯手。

或许他们的本事有限,比不上如今高科技的彩色照相机,但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几个人加起来共同还原出一张照片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们了?”

沈万山紧张地喝了一口水,下意识搓搓手,像是要被这些老朋友带入回忆里,跟奶奶相亲一样。

吴爷爷削着手里的铅笔头,轻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框:“没事儿,一点都不麻烦。你现在就好好想想,要把嫂子画多大就行。”

“三十一吧,画她三十一岁的时候吧。”沈万山想也不想得回道。

那是他刚认识蒋素琴时,她的年龄。

沈万山是无意间看到了她登记的出生年月,才知道她其实只比自己小了三岁。

因为她长得很显小,沈万山一直以为她才二十多岁。

当时他还很好奇呢,怎么她的年龄不大却这般能干,肩上能挑起男人都嫌沉的重担,后来才知道,她其实也经历过许多挫折,只是生活从来不曾将她打败。

蒋素琴长得不算拔尖的漂亮,却能让人一眼就注意到她的存在,就像是路边永远向阳的太阳花,总有一种能带动人的活力。

“她的眼睛很大、很有神,像是装着什么东西一样,每次看她都觉得她的眼睛会发光。”

沈万山说出来也不怕大家笑话,不过他在见到蒋素琴时确实是这样的感觉。

“她是鹅蛋脸,鼻子很高,嘴巴不知道咋说,但就是很好看,很耐看,越看越觉得她漂亮。”

回想起蒋素琴的三十一岁,那些泛黄的记忆逐渐被他的一字一句清扫干净。

一下子让他说清楚所有样貌的细节很难,但是一点一点地回想起那些难忘的画面,却能够让这些模糊的地方变得清晰。

沈万山第一次仔细打量她的脸,是她那次低血糖晕倒。

一大早扛着米面来给难民熬粥,又是劈柴、又是生火,等到粥快熬好了她才倒下。

只顾着照顾别人,她都忘了自己早上什么都没吃。

也是那时候,沈万山在照顾她的时候,才发现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姑娘其实很脆弱。

“素琴就是这样,总惦记着别人,不为自己想一点……”说着,沈万山把杯子里的茶一饮而尽,苦笑着解释说,“对不起啊,我说得好像有点偏了。”

“没事儿,这样挺好的。”

吴爷爷手中的铅笔头快速地在纸上划过几道浅浅的痕迹,“既然要画就得有‘人气儿’,这样看着才像是真的。”

不愧是豫市公安总局刑侦部门的画像专家!

即使退休,他的技艺也依旧娴熟,在旁人听来,沈万山的描述并不算细致,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特点,可他却能凭借这简单的三言两语画出一个与蒋素琴有六七分相似的轮廓。

一笔接着一笔,他画得很快也很粗糙,但相似度却是越来越高了。

“对!对!素琴的眼睛就是这样的!”

在看到吴爷爷画出的五官后,沈万山整个人都惊住了!

分明只有寥寥的几笔,但他却能从画面中感受到蒋素琴的痕迹。

真的是太神奇了!

趁着吴爷爷在细化画像的细节时,一旁的李奶奶也端着画板向他提出了几个问题。

“嫂子她白不白?”

“不白吧,但也不算黑。”

“她的脸色咋样,比较偏黄还是偏红?”

“啊……这个咋说呢……唔……”

“那她的眼睛是黑的,还是棕的?”

“应该是棕的。”

很明显,这样系统的问题没办法让沈万山想起这些有关“颜色”的细节,毕竟时间实在是过得太久,任何事物在记忆里都不过是很虚幻的一团雾,越是想看清越没办法看清。

只有走到其中仔细感受,才能从这缥缈中找回蒋素琴的本色……

蒋素琴三十三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沈万山带她看了村里的露天电影。

《上甘岭》,沈万山记得很清楚。

看完电影后,沈万山拉着她去了晒谷场,爬上了高高的谷草堆,靠在一起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月亮。

晚上的晒谷场没有别人,只有他手里的那盏煤油灯散发着光亮,以及周围时有时无的虫鸣……

“然后呢?然后呢?”沈妙好奇地追问道。

沈万山脸上的表情倏地沉了一下,随后用手将她的头扭到了一旁,“你咋这么多话?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沈妙:……

我已经是成年人了,可以听这些话题了啊喂!

虽然那晚灯光很黯淡,但沈万山却将蒋素琴看得很清楚。

她的皮肤并不白,甚至因为要下地干活还有些粗糙,但并没有被晒得很黑,害羞时还是会看到她脸上的那两抹红,还有眼睛里泛起的淡淡春色。

那一晚对沈万山来说,是他生命中为数不多最重要的夜晚,所以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他到现在都还记得。

“嫁给我,真是苦了你了,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现在苦又不代表以后苦,咱好好努力,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那我今后好好努力,一定多多赚钱!”

“钱多钱少不重要,又不是非得富得流油才算是好日子,够花就中。”

“时间不早了,再坐会咱就回去吧,说不定今儿晚上咱小就到咱家了。”

“你这个人呀,瞧着怪死板,其实不正经得很!”

……

很快,李奶奶也把颜色给调好了。

她用的是画油画用的颜料:红+白,红+黑+白+青,蓝+黄+白……先是调出了几十种颜色,在和吴爷爷沟通的时候,又陆陆续续填了十几种,并且给每一种都编上了号码。

最后的步骤是要精化细节。

她的痣、她的疤,甚至是她的皱纹最好都能描述清楚,这样才能真的将她从记忆中带回到画布上。

在这么多的记忆里,沈万山确实真的有过那么一晚,无比仔细地端详过蒋素琴。

但是这一晚,确实他最不愿记起的一晚……

“素琴?素琴起来喝药了。”

端着药小心翼翼地来到里屋,沈万山不敢动作太大,生怕身后卷起的一股风会吹灭灯台里微弱的火光。

艰难地抬起眼睑,蒋素琴只觉得自己呼吸都变得很费力,可即便是这样,她还是努力挤出一丝笑意试图让沈万山安心。

“山,山……”

她的手很凉,只有被沈万山握着的时候才感受到些许的温暖。

沈万山已经尽力了,可即便是他拼尽了一身医术,也没能将她治好,卫生所的医

生来看过几次,也同样说是回天乏术,再怎么努力也不过是拖延几天而已。

生产后伤了身子的蒋素琴就像是一只漏了洞的水缸,没有什么能堵住她的缺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流失。

将蒋素琴搂在怀里,沈万山从没有像此刻这样寸刻不移地看着她,生怕自己的目光稍稍挪走,她就会赌气地跑去另一个地方,再也不出来。

但其实他也知道,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段路了。

他不敢去回忆她说了什么,不敢去想她气若游丝的声音,只记得她眼角的那一颗痣很美,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一颗美人痣……

蒋素琴的照片画了很久,每个人都按照沈万山的描述增添着细节,努力让他记忆中的蒋素琴转移到画布上。

“画好了。”

“来看看吧,哪里还需要改。”

当画布转过来的那一刻,沈万山愣住了。

画面中,那个穿着深蓝色衣裳、与他对视时笑着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前三十一岁的蒋素琴!

她的一颦一笑、一眼一眉都和沈万山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没想到,他们真的做到了,真的留住了蒋素琴最漂亮的模样!

这是沈妙第一次见到爷爷记忆中的奶奶。

她的眉毛、她的嘴唇……沈妙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有这么多的地方跟奶奶长得很相像。

画中的女人看着只比自己大了几岁,她笑得很甜,脸上堆满了幸福的笑意,好像在跟看她的每个人说自己过得有多快乐。

说是用笔画出来的,可离得远一点来看,简直比照相机拍出来的还要逼真,甚至在人像的周围还能看到一些阴影。

像,太像了!

真,太真了!

沈万山没说话,只是站起身缓缓走向那块画布。

他努力地保持情绪平静,哽咽着咽下了不断上涌的情绪。

可当他的手触碰到画布上蒋素琴的脸,感受到颜料残留的温度时,那颗枯等了四十年的泪,终于还是顺着眼角滴了下来。

“素琴,四十年没见了,你还好吗?”

第47章 豆腐西施

陈秀兰和姚远离婚了。

是陈秀兰主动给沈妙打电话说的。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过年姚远被关在看守所的这段期间,因为涉及到了侯文涛,陈秀兰顾及着这十多年与他的情分,不想把事情给闹大。

也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胡传瞎传,把他们三个人的事情翻到了明面上。

夫妻俩跟同一个男人有关系,这可真是太劲爆了!

可这个社会偏偏对女性是不公平的,分明姚远和侯文涛那一段往事口味更重,但在那些爱聊八卦的人嘴里,陈秀兰倒成了这团复杂关系里的唯一罪人。

要不是她不够善解人意,姚远怎么会出轨?

就算要找,也不能找朋友的孩子,这让侯文涛他妈泉下得知可怎么安心?

退一万步说,把事情闹到警察局也是她不对,因为她,这个家不就要散了嘛?

陈秀兰每天出门,都要忍受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表面上待她都是和和气气的,可背地里一个个都在戳她的脊梁骨,骂得不堪入耳。

陈秀兰不想再忍下去了,也不想让儿子也受到自己的影响,所以她选择跟姚远离婚,选择离开豫市。

相反的,那些议论的声音原谅姚远的速度就很快,谁让他出轨的对象是个男的呢?

又不会有私生子,也没办法发生什么关系,况且他还是这个家里主要赚钱的人,他不过是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罢了。

于是陈秀兰理所应当放弃了姚恒的抚养权,一是可以不拖累他,二是跟着姚远他的生活质量会更好,三是……

“你想好了?真的要去南方啊,”拉着陈秀兰的手,沈妙心有不忍,“你一个人都不认识,人家的话你也不会说,你去了准备干啥?”

陈秀兰用手展平了她蹙着的眉,不以为然道:“小瞧我了不是?我能干得多了,打扫卫生、刷盘子,我有手有脚地还能把自己饿死了?”

因为有姚远养家,陈秀兰过去这几十年没出去上过班,可并不代表她没有干活儿的本事。

姚恒可是她一把屎一把尿亲手拉扯大的,从小照顾一个孩子不比干体力活轻松,她相信,在有众多机会的南方,一定可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就算找不到工作,也可以用离婚分到的钱给自己开个小卖部,平平淡淡地也能过得下去。

坐在车站等车的时候,陈秀兰和沈妙你一言我一语的,这话就没停过,倒是一旁的姚恒始终保持着沉默,只是偶尔搭上两句话。

他不想陈秀兰走,却也知道自己拦不住她。

陈秀兰好面子,受不了整天别人在背后议论她,离开去陌生的城市或许会很累、很苦吧,但对她来说,她起码可以重新开始,就像当初侯文涛答应她的那样,开始全新的生活。

“小恒,去给俺俩买瓶汽水吧,说了半天话有点渴了。”看了眼长椅另一头在跑神的姚恒,陈秀兰对他吩咐道。

“哦。”

姚恒起身离开后,陈秀兰看着他的背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方才还轻松的语气,已然变得语重心长:“妙妙,我一直当你是亲儿媳妇来看,以后……俺家姚恒就拜托你了。”

“他爹不是个啥好东西,我压根指望不上他。但我瞧着你跟姚恒处得挺好的,所以不管恁俩能不能成,我都希望你能多帮我瞧着他点。”

儿子是娘的心头肉,不管什么时候,陈秀兰都会把姚恒放在心里的第一位。

如今她即将离开,最放心不下的就只有姚恒了。

“放心吧,我一直把姚恒当成亲哥,肯定会帮你多留心的。”沈妙答应得干脆。

她和陈秀兰处得投缘,早就把陈秀兰当成自己的好大姐了。

虽说姚恒比自己大,可在她眼里,他就是自己的“亲外甥”,哪有当姨的不疼外甥的呢?

二十分钟后,从北方驶来的火车进站了,帮陈秀兰把行李拿上火车,即使有千般不舍、万般不愿还是不得不面对这离别的时刻。

“小啊,好好学习,毕业后找个好工作。”

“按时吃饭,好好睡觉,别熬夜,一定照顾好自己。”

“有啥事就给我打电话,等过年,过年我就回来了。”

……

姚恒表现得要比沈妙想象中坚强,他没有哭鼻子,也没有像电视剧里演得那样追着火车跑出好远,而是一句一句地应着她的嘱咐,同时告诉她要是累了就回来,自己一定会照顾她的。

目送着火车越来越远,姚恒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一直忍着的眼泪终究还是没能忍住,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

“哭吧,没事儿,没人笑话你。”

“谁说我要哭了,”被沈妙这么一说,姚恒立马吸了吸鼻子,用手揩了一下眼角的湿润,“就是风太大,我刚才被沙子迷到眼睛了。”

“呦呦呦,被迷到眼睛啦~”

沈妙手舞足蹈地学着他的语气,逗他开心道。

她不会哄人、安慰人,但是逗人开心还是很拿手的。

“你个死丫头!”被沈妙这么一逗,姚恒果然转悲为喜,像抓小猫崽那样掐住她的后脖颈,“是不是我好久没揍你,皮痒了?”

“哎呀哎呀!我错了,好了吧!”

沈妙认错后,姚恒立马就松开了手上的劲儿,不过他并没有把手拿开,而是稍稍偏过头,在手臂搭在她肩上的同时,将半边身子的重量都靠在了她的身上。

他知道沈妙是在哄自己开心,可他……

“妙妙,我好累啊,感觉身边的人都离开我了。”他没有哭,只是语气变得很惆怅。

离婚后,陈秀兰去了南方打工,姚远的工作忙,原本就不怎么在家。

偌大的一个家,以后怕是只有他自己住了。

沈妙:“侯文涛呢?”

身为这个三口之家的第四口人,沈妙不禁好奇他的下场。

虽说他不是挑拨陈秀兰和姚恒感情的人,却是导致他们离婚的罪魁祸首,不知道他从看守所出来后的生活如何。

“走了,”提起侯文涛,姚恒又把身子直了起来,“回他老家东北了。”

听姚恒说话的语气,他应该是放下了。

比起从前喊“侯哥”时的温柔,此刻他的眼神里只有淡然的冷漠。

过年的时候,姚恒去看守所看望过侯文涛,向他问了他和自己爸妈之间的事。

“我跟你妈之间,是因为我当时还小,不懂得爱情,觉得你妈人很好,所以很想跟你妈在一起,但后来发现这不是爱,只是依赖而已。”

“我不喜欢你爸,是当初快要活不下去才去出卖自己的身体,而且你爸出手很大方,再加上他并没有要求什么,我就答应了和他保持这种固定的关系。”

他和陈秀兰是年少无知,和姚远是金钱交易,唯独对待姚恒是真爱。他是这么给自己解释的。

姚恒信了吗?应该是没有。

因为那天从看守所出来后,他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侯文涛,哪怕侯文涛给他打电话、主动上门找他,他都没有回应过。

后来侯文涛把自己的商店转手了,带着钱离开了豫市,临走时他还给姚恒留了一封信,但他看都没看就给烧掉了。

沈妙原本以为姚恒和陈秀兰一样是恋爱脑,不过现在瞧着,他可要比陈秀兰理智得多。在看清楚对方的渣男面目后,懂得及时止损,不会像当年的陈秀兰一样沉溺其中。

“走啊,请你去墨寨吃小笼包~”

从火车站出来后,沈妙主动骑上了自己的大二八自行车,邀请他道。

瞧她右脚撑着地都不太稳的样子,很难想象她骑车带自己的画面。

摇着头拍了拍她的肩膀,姚恒示意她从车上下来:“算了,还是我请你吧。”

那家马记包子铺火热得很,不止是早上来吃的人多,下午来排队买的人也不少。

姚恒一说她才知道,原来包子铺的小笼包不一定要吃刚出锅的,也可以买生的回家自己蒸,住得远的又想吃一口热乎的,就会来排队买一些回家自己蒸着吃。

“这个蟹黄的好吃哎!”

“冬笋的也好吃,好鲜!”

“原来鱼肉也能做成包子啊,嗯~很弹牙~”

有姚恒陪着,沈妙把好几样没有尝过的味道都吃了一遍,也不用担心吃不完,她自己每一样吃一只,剩下来的有姚恒负责收尾。

时间还早,吃完包子才下午三四点左右。

沈妙又买了几笼包好的生小笼包,想着还没来过墨寨,就拉着姚恒陪她在四处逛了逛。

豫市的城中村不都是一样的,每一个村子都有自己的特色:

像南关村建得楼比较多,住得人就多,里面的街上相对做生意的人就少;北关村离市中心近,里面的街道就更加热闹;而位于豫市南边的墨寨,则更像是一个微缩的“小商品城”。

往南有几条进市区的主干道都离墨寨很近,而且附近的城边村也不少,所以墨寨便成了负责连通的桥梁。

市里的街道管得严,想进市里卖东西的城边村村民都会在墨寨里摆摊,一些从外市运进来的物什不符合贩卖规定,也会出现在墨寨的地摊上。

因此,只要你逛得够认真,就总能在这里找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才刚逛了半条街,沈妙就买了不少的小玩意儿:

给爷爷买了可以捶背的小木锤,放一节电池就能用,比自己捶省力多了;给沈山生买了两支笔,每支笔都有六七种颜色,按一下选择,按两下是切换;给王冬梅买了一条百变的头巾,可以当发箍、可以当头绳,还能解开披散成一条披肩……

都是块八毛的东西,买的时候并不觉得贵,结果这一算账才发现加起来都要十块钱了。

逛得有点累了,他们又去另一条主要卖农副产品的街上,想买点甘蔗汁喝。

该省省、该花花,汽水什么的有点贵,还得是甘蔗汁好啊,又解渴、又养生。

在找甘蔗汁的路上,沈妙注意到有一处停着的三轮车前围了不少的人。

你挤我、我挤你,也没要干什么,就是踮着脚不停地往里面瞧看。

沈妙平时最爱吃瓜,怎么会放弃这么个凑热闹的机会?于是也拉着姚恒努力地往人堆里挤。

“让让,让一下,麻烦让一下。”

挤了一层又一层,沈妙终于凭借着身材瘦小的优势冲到了前排。

迎面扑来的,是一股很浓郁的豆腐香。

这是一辆拉着豆腐卖的三轮车,车上放了六七层高的豆腐,旁边还放了两只桶,一只装满了新鲜的豆浆,一只装着豆腐渣。

自家做的豆腐可要比市场上的质量好多了,可引人注目的却不是这白白嫩嫩的豆腐,而是坐在小板凳上,安静地守着这些豆腐的人。

不,不对,她不是“人”,而是天仙!

沈妙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哪怕她同为女人,在看到她那张脸的时候都会不由得瞳孔放光。

美,真的很美,美到以沈妙的文化水平,根本不足以形容二三。

她是身材很娇小的那种南方女人,标准的瓜子脸只有一个男人手掌般那么大。

她穿得很简朴,身上的衣服还打着补丁,不知道有多久没洗澡了,她的长发有些许凌乱,可不会让人觉得邋遢,反而觉得她是受了人间的苦才会如此,更让人怜爱了。

周围的那些目光太过热辣,不停地在她身上打转,甚至有那么几束贪婪还会往她裤子上破的那个洞处瞧看。

女人只是低头回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自顾自地整理着那一沓用来包豆腐的牛皮纸。

“等了好久了,到底卖不卖呀?!”

“就是说啊,都还有事呢,谁能为买个豆腐耽误这么长时间?”

“你们不是一家的?你都不能替她卖?”

听着挤在三轮车的男人不停催促,女人有些着急了,她放下手里的纸,用手比出一个“停”的手势,同时又指了指街道另一头的方向。

女人好像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都说多少次了,她婆婆去解手了,”旁边卖猪肉的大妈看不下去了,用力把手上的刀往案板上一磕,替她回答道,“恁要是等不及就去别家买,这么多卖豆腐的,有钱还怕买不到?”

同为女人,只有卖猪肉的大妈最清楚这些臭男人了。

他们哪里是想要买豆腐?就是想跟漂亮的“豆腐西施”搭上两句话,哪怕“豆腐西施”是哑巴,说不出话,能摸一下她的手,多占一点便宜也是好的。

那些男人们也不是软茬,谁会想在美人面前掉了面呢?

所以他们不仅没有被戳穿真面目之后的羞愧,反而还更来劲了。

“要你管?你卖你的猪肉都行了,这么爱管闲事。”

“我想买这家的豆腐不行?碍着你的事了?就你话多。”

“咋了,你的肉卖不出去?嫉妒?”

市场上的人多,苍蝇也就多了。

卖猪肉的大妈重复了很多次,说这姑娘已经嫁了人了,是陪着她婆婆来卖豆腐的,可这些该死的苍蝇非但没有离开,反而更加挤破头地往上拱。

眼看替自己说话的大妈要和这些男人吵起来,女人赶忙起身调停,随后把围裙往身上一系,顺手把袖套也给戴上了。

她要替婆婆来卖豆腐。

拿起用来切豆腐的铁片,女人即使心有不愿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丝笑,招呼着排队的人上前。

眼看离豆腐西施更近了一步,刚才还和大妈吵吵的男人,顿时讨好地把手里的钱递给了她:“要五分钱的豆腐。”

数着手里的硬币,女人伸出五个手指头向他确认道:五分钱的?

当女人与他对视时,看到她那双清澈眸子里自己的倒影,男人跟个哈巴狗似的点了点头,“对对对,五分钱的!”

仔细地从那一层豆腐中切下一

块,女人的动作很轻柔,比起豆腐,她的皮肤明显更加地白皙光滑,完全不像是在村里种地的姑娘。

用铁片扶着铲到牛皮纸有薄膜的一面,她的动作很生疏,但是并没有把豆腐给弄碎。

仔细地将牛皮纸叠好再系上一根细麻绳,女人勉为其难地把豆腐递给了他。

这不到两分钟的相处,明显满足不了他,于是男人又问道:“这豆腐渣咋卖的?”

女人自顾自地把钱收好,没有再理他。

“走吧走吧,该我了。”后面的男人早就等不及了,急三火四地把他给推开。

比起刚才的那个男人,他脸上的笑容更猥琐了,那火辣辣的眼神,不像是来买豆腐的,倒像是来找花姑娘的。

女人似乎已经习惯他们这样具有侵略性的目光,所以没有一开始那么地害怕了。

“你看你看,她是不是很漂亮?长得跟电视里的明星一样哎。”沈妙拉着姚恒的袖子,小声同他议论道。

姚恒随意地扯了下嘴角,“就那样吧,两只眼睛一张嘴的。”

“你猜她是哪里人?我瞧着有点像南省的。”

“不知道,”姚恒的兴致缺缺,“走吧,咱又不买豆腐,就别凑这热闹了。”

沈妙白了他一眼。

也就是这豆腐西施是个女的,不是姚恒喜欢的性别,这要换成一个身形健硕、宽肩窄腰的大帅哥,沈妙才不相信他会是这样的态度呢。

买完甘蔗汁后,沈妙继续和姚恒在街上转着,分明想好了不能再花钱,可一看到有趣的小玩意儿她的手就忍不住想掏兜。

瞧她那想买又不舍得买的不主贵样,姚恒嫌弃地撇撇嘴,随后主动帮她买下了她看上的那些东西。

哎~果然还是有个哥哥好啊。

眼看时间不早了,看着手里提着的大包小裹,沈妙和姚恒也准备回家了。

临走时,沈妙又想看那一位豆腐西施了,便又拐去了那道街,想多看她两眼。

漂亮的姐姐别说是男人了,女人看了也会很心动呢。

再次来到豆腐摊时,这里围着的人更多了,不止有贪看美女的男人们,还有喜欢凑热闹的女人们。

“俺,俺这真的不是故意的。”

“一句不是故意的就中了?赔钱!你看看给我这弄的!”

“好好好,赔,我,我……”

“那快拿钱啊,愣着干啥,少给我来这套。”

好像是吵起来了?

沈妙把东西塞到姚恒怀里,随后一个劲儿地往人群里钻,等来到前排时,她只看到了一地碎了的豆腐还有倒在地上的三轮车。

女人的婆婆回来了,此时正坐在地上捂着隐隐作痛的心口努力地呼吸着,而那位豆腐西施则跪在婆婆身边,一边给她顺气,一边发出“哎哎”的声音向周围的人寻求帮助。

周围的人大部分是看热闹的,至于刚才的那些男人们,排队买豆腐时表现得殷勤,这会儿一个个都不说话了。

而站在她们跟前的,是一个模样三十出头的男人,应该就是事情的当事人了,长得……

猥琐男?

是上次早上沈妙吃小笼包时,厚着脸皮跟她搭讪的那个猥琐男!

沈妙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那张脸沈妙记得可太清楚了,不仅长得贼眉鼠眼,还有满口又歪又黄的烂牙,瞧着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上次都怪他,才会误打误撞地给骆嘉麟来了个过肩摔……

虽然沈妙不清楚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从猥琐男那一脸得意的做派就可以确定,这次一定是他主动找的事!

豆腐西施和她的婆婆是什么人她不知道,猥琐男是啥人她还没数吗?

看着她婆婆坐在地上,脸色愈发地难看了,沈妙赶忙从人群里挤了过去,“让一下,都让一下!”

第48章 他不会……也喜欢男人吧……

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先救人是最要紧的。

来到婆婆身边,沈妙赶紧给她搭了脉,同时又凑近了些仔细听着她的呼吸声。

还好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一时气血上涌,再加上周围挤了太多的人空气不流通,从而导致了头晕而已。

为了让她的情况能够快点稳定下来,沈妙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香包给她闻,一边按摩着她身上的百会穴、天柱穴等几个帮助缓解头晕的穴位。

见沈妙在给婆婆治疗,姚恒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帮着不会说话的女人向那男人讨要着公道:“有啥事不能好好说?非得跟人动手啊?!”

猥琐男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又瞥了眼蹲在婆婆跟前的沈妙,不屑地哼了一声:“呵,你们是谁啊?想多管闲事?”

看样子,男人是没有认出沈妙来,忘了她是自己曾经调戏过的人。

也难怪,毕竟猥琐男整天都要犯贱,哪里会记得请自己骚扰过谁呢?

“我……”

不等姚恒道明身份,沈妙就提高着叫嚷的分贝,盖过了他即将要说出口的话:“这是俺妈,这是俺嫂!给俺的摊都给掀翻了,问一下都不中?”

姚恒:???

老婆婆:???

老婆婆一脸懵逼地看着沈妙,嘴唇微翕似是要说什么,不过在看到沈妙不停地对自己使眼色后,便没有拆她的台。

沈妙正愁不知道该怎么教训这个臭流氓呢,这下可是天赐的好机会!

旁观者要是开口那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要是自家人开口则是“理所应当”。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反正他也无从取证,那就借着演戏的机会替自己出一口气呗。

扭头看了眼沈妙,姚恒的眼神有些错愕,可毕竟是异父异母的“好兄妹”,不用开口解释,只用一个眼神,他就能瞬间明白沈妙的意思。

“对,对!”

姚恒入戏的速度极快,再次转过身后,姚恒的腰板也跟着挺了起来,一个箭步上前,猛地揪住了他的衣领:“你今儿要是不说个清楚,你给俺妈推地上这事儿咱可没完!”

“中,说清楚是吧?”

好歹也是陈年的老流氓了,即使一家人都在,男人也不怵,没好气地推开了他的手:“恁媳妇把我这金链子给扯断了,你说咋弄吧。”

“啊!啊啊!”

见男人甩着手里断了的链子,女人慌忙地摇头摆手,因为不能说话,急得她眼眶都湿了。

她的意思是,不是她弄断的。

单手叉着腰,男人的鼻孔恨不得仰到天上去:“恁不是一家人吗?来,赔吧。”

姚恒:……

别吧……忙没帮上,还要倒贴钱吗?

“不,不……”

眼看婆婆挣扎着要坐起来同他理论,沈妙连忙阻止了她,同时把香囊交到了她手上,温声安慰道:“别急,我去跟他说。”

从地上站起来的一瞬间,沈妙宛如战神附体,雄赳赳气昂昂地朝他走了过去。

“手链断了是吧,拿来让我看看。”

手链看着金灿灿的惹人喜欢,可被猥琐男戴过后还是不免会沾上他的臭气。

“金的?”

“对。”

“金恁xxxx!”

沈妙也不管什么体面了,粗俗的糙话开口就来,随后猛地把手链丢到了他的脸上:“真当俺家里没个金子?你这要是金的,我头拧下来给你当球踢!”

“拿个染了色的铁链就敢戴上在外面装孙子,真不怕碰见懂行的笑你是栓了绳的狗啊!”

听沈妙骂人的感觉好奇怪,分明都是不堪入耳的脏话,可偏偏有点爽是怎么回事?

看着沈妙像抽陀螺那

样教训着男人,姚恒这时才发现自己对她的了解少了。

平日里看着她挺乖巧,还以为她的小嘴儿是抹了蜜般的甜,好家伙,原来竟然是假的,淬了毒的嘴巴一开一合,简直要把人毒得七窍流血了。

男人没想到沈妙会识破得这么快,还在试图坚持:“这,这就是金的!”

“金你#¥%,你就是个#¥%……!”

这些年村里赚了钱的人不少,都是没上过几天学的大老粗,不懂得城里人的什么基金、股票,只知道买些金手镯、金戒指戴在身上。

家里也收着不少王冬梅的金首饰,沈妙即使没戴过,也能通过重量分辨出真假。

再者说,黄金其实也是药材的一种,从小在医馆中长大的她,还能瞧不出这是染了色的铁链假扮的了?

小样,别以为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吵什么呢?!”

“让一让!都别看热闹,往旁边让一下!”

不知道是哪个看热闹的人报了警,沈妙正骂得上头呢,就听到了警察用扩音喇叭开道的声音。

警察来到摊位前,看到豆腐碎了一地,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太正靠在翻到的三轮车旁,一边捂着心口一边大喘气,还有她的“儿女们”正梗着脖子替她出头,在场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时,立刻高举着手里的喇叭,叫停了这一场闹剧。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有啥事都跟我一块去派出所解决,别耽误人家做生意。”

一听说去警察局,男人立刻耸了,“别别别,误会误会,都是一场误会,俺这自己都能处理好。”

“你们要是能处理好,会有人报警吗?”

警察抓住了他的衣角,不给他任何想要溜走的可能性,“老徐,你说你这一天天咋净惹事?看守所的饭就那么好吃?”

“没,没惹事啊,”被警察认出来后,男人的脊梁骨更弯了,“你听我说,我们这确实是误会,都快解决好了。”

“要听你说啊,那走吧,咱去警察局好好说。”

沈妙:???

哦吼?!

原来这个猥琐男果然是个老油条了,都在警察跟前混成老熟人了!

喜欢吃公家饭是吧?看在上次害得自己没吃好小笼包,又间接误伤了骆嘉麟的份儿上,这次就让你好好地吃上几天!

*

警察局,重案组组长的办公室里,男人正老老实实地站着被副局长训斥。

“这个案子跟了多久了?一点进展都没有。”

“缺人?缺钱?你倒是申请啊,局里难道不给你们提供帮助吗?”

“这个月底,最迟这个月底你得给我交上点东西来,否则就交给别的组来跟!”

好歹也是个组长,未免他在下属的跟前掉面儿,骆嘉麟特意关上了门,同时把百叶窗也给放了下来。

换做是别人,管它案子拖多久他都懒得管,最后只要能解决就好。可正是这组长是刚调上来的,又是曾经跟了自己好几年的人,这才对他格外地严格要求。

丑话说完了,看男人惭愧的头低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骆嘉麟缓缓站起身,来到他身边替他整了整衣服上的褶皱,语气也比刚才和缓了不少,“小陈,你现在已经是组长了,得起到带头的作用,不能再像组员一样,等着别人给你安排任务。”

“有什么要求就提,有什么困难就说,虽然案子是你们组的,但解决案子是我们所有警察的责任。打起精神来,别怵。”

男人点点头,郑重地回道:“是,我明白了。”

继续坐下翻看着案子的卷宗,门外倏地传来一声悲愤的哭喊声。

“警察同志,你可得为我们做主啊!”

“我们来卖点豆腐不容易,赚得都是辛苦钱,结果,结果他……”

嘶……这声音听着怎么有点耳熟?

站起身走到窗前,骆嘉麟用手指将百叶窗拨开一道缝,顺着外面那一束束看热闹的目光,他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唱大戏的那位主角。

沈叔的孙女?沈妙?

好好的,她怎么又跑来警察局了。

十几米外的办公桌前,沈妙一边替老婆婆擦着身上的豆腐渣,一边哑着声音向警察哭诉道:“不瞒你说,俺妈的心脏不好,干不了重活儿,没办法了才想着卖豆腐赚点医药费。”

“俺嫂子小时候得了病不会说话,也是担心俺妈才想着陪着她。”

“结果这个鳖孙可倒好!趁着我和俺哥去买东西,就欺负俺妈和俺嫂,你看看给俺妈吓的,脸都白了,得亏我带着药呢,要不,要不就……”

就在十几分钟前,沈妙还是敢叉着腰怒骂流氓的小辣椒呢,这会儿在警察局,一下子就成了被流氓欺压得抬不起头的小可怜了。

要说沈妙这演技是真的好啊!

分明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却能表现得像是一家人,又是帮老太清理衣服,又是往女人的手里塞纸,任谁都看不出来她是演的。

而且从进门到现在,不止女人用不着说话,一旁的老太也无需开头,只要在沈妙说完话后“嗯,对,是”就好。

时不时看一眼演技爆发的沈妙,三人的眼里无不是对她的崇拜。

被她这么带着演,老太都有点感动了,拉着她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因为她说得实在是太真了,弄得她都以为自己真有她说得那么苦了。

一边是被欺负的苦命一家人,一边是有案底的老油条,任谁都会站在前者这边。

“那,那她确实把我这手链给弄断了,你看你看。”猥琐男还在试图为自己狡辩。

“警察同志,你看!”

沈妙也不怕,拿过他那所谓的金手链,用手指轻轻一扯就又断了,“你看你看,这链子细得很,自己都能弄断,俺嫂子跟他无冤无仇没事儿弄他的手链干啥?”

“她……”

“退一万步说,就算弄断了,你会好好说呀,直接把俺的摊儿给掀了,俺的豆腐啊,做了一晚上的豆腐啊,这大半车就被他给浪费了。”

“我……”

“我的老天爷啊,俺家的命咋这么苦啊,好不容易想赚点钱,咋会碰上这么黑心的人呐!”

男人只要一开口沈妙就拿话堵他的嘴,根本不给他狡辩的机会。

俗话说得好:戏,是抢来的。

不抢,怎么能把他逼到道德的最低点呢?

“好了好了,这位同志你也先别哭了,”负责他们案件的警察一边写着笔录一边劝她道,“既然他知道错了,也愿意赔偿,那咱现在商量一下赔偿多少的事儿吧。”

“三块六毛五。”

说着,男人就从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钱和几个钢镚,“我兜里就这么多钱,多一分都没有了,都给恁,可以吧?”

沈妙嫌恶地睨了他一眼,扭头对警察说道:“十块,一分都不能少。”

“十块?!”男人吓得音调都变了。

不止是他,姚恒、老太和女人都瞪大了眼看着她。

这确实是有点多了,她们带来的那一车豆腐就算全卖了,也不值这么多啊。

“豆腐钱得赔,车也摔坏了,不得修吗?还有俺妈被吓得,警察同志您瞧瞧,现在脸色还没缓过来呢,是不是一会得去医院看看?万一落下个毛病咋办?还有俺嫂这衣裳,都弄成这样了,不说赔一身新的,多少也得赔个几分钱吧。”

听着沈妙有理有据地向男人要钱,屋里的骆嘉麟不禁发出一声哼笑。

上次见她时,她还是沈家独生的小孙女呢。

他竟然不知她有个哥哥和嫂子?甚至亲妈的模样也和上次见到的不一样。

看来是自己对她了解太少了。

打开门从屋里出来,骆嘉麟朝着沈妙那边的方向正声道:“老徐,又犯事了是不?”

听到骆嘉麟的声音,男人的头垂得更低了,可让人奇怪的事,怎么身为受害人,沈妙的脑袋瓜也跟着耷拉了下来呢?

看到骆嘉麟朝自己走来,沈妙下意识地挪了挪身背对着他,她很怕他会过来戳穿自己的谎言。

虽说自己替她们出头是一片好心,可这样冒充亲属

向人家要钱总归是不好的。

停到沈妙身边,骆嘉麟淡然地拿起了那份笔录,简单地扫了一眼后,又发出了一声笑。

张春桃。

好家伙,还给自己起了个假名字。

假名字也就算了,还起了个这么俗气的……

合上笔录,他略过了身旁的沈妙对警察和男人说道:“这样,先赔豆腐钱,既然老太太身体不舒服就去医院做个检查,看看有没有事。”

“你一会陪着她们去,具体检查要花多少钱让老徐掏,身上没钱就跟着去他家拿。”

男人一脸为难:“不用这么麻烦吧,我……”

重重地把本子丢在桌子上,骆嘉麟的音调又升高了几度:“麻烦?现在是人家身体不舒服,要是不想麻烦,你那会就别找事啊。”

警察局的副局长都发话,男人自然是不敢再说什么,虽然去医院检查肯定要花不少钱,但总比去看守所关上十天半个月要好。

说完,骆嘉麟就让警察陪着他们去了医院。

沈妙本想着趁机溜走呢,结果还没走出几步就被骆嘉麟叫住了:“张春桃同志?还有张恒同志?你们先别急着走啊,跟我去办公室吧。”

沈妙:……

姚恒:……

完蛋,看样子这一顿教训是跑不了了。

“谢谢你啊,刚才没在那么多人面前戳穿我。”刚进屋,沈妙就向他道谢道。

“还有呢?”

“还有?哦哦,谢谢你帮婆婆和那个姐姐出头。”

骆嘉麟给他们倒了两杯水,坐下后,他不禁抬头又瞧了眼沈妙:“嗯?不明白我的意思?”把水往前面推了推,骆嘉麟又说,“说说吧,为什么要冒充她们的家属。”

沈妙和姚恒的年龄本来就比他小,再加上他是警察,他们这点小把戏,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一双眼?

相互对视了一眼,沈妙认命地叹一口气,主动交代了原因:“她俩一看就是软柿子,而且那婆婆当时都被气得坐地上起不来了,要是不帮她们,她们肯定得被那流氓给欺负死。”

她完全是一番好心,当然,也是有私心的,不过只有一点点而已,不算多。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流氓?”

“上次我来墨寨他就骚扰过我,”沈妙抿了抿唇,“就是我把你给摔了的那次……我就是把你当成他了。”

骆嘉麟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示意他们坐下,“别站着了,坐下喝点水吧,演了那么久,嘴巴肯定渴了吧。”

见骆嘉麟没有生气,沈妙这才放松地拉着姚恒一起坐下。

“是啊,渴死我了快!”大口地喝着杯子里的水,沈妙主动向姚恒介绍道,“这位是骆警官,就是上次去你们学校参加宣讲会的那位,上次也是他把我从湖里捞出来的。”

姚恒点点头,向他问了声好:“骆警官好。”

见沈妙的杯子空了,骆嘉麟又给她续了一杯:“想不到你演得还挺好的,要不是认识,还真看不出你和那一对婆媳是假的。”

“一般一般~”

沈妙谦虚地抿了下唇。

很快她就又想到了什么,于是对他说:“对了,千万别跟我爷说,要不他肯定又该怪我多管闲事了。”

沈万山向来不希望她掺和这些事,要是今天沈万山在,肯定是把人救起来之后就走了,才不会在乎她们后来会怎么样。

“行,不说。”骆嘉麟答应得爽快,跟着喝了一口水后,他又说,“我瞧你演戏演得这么好,那你能帮我一个忙不?帮我解个围。”

“小事儿,没问题!”

再次把杯子里的水喝完,沈妙这才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问:“说吧,需要我怎么做?”

“是这样的,过几天我们局长要给孩子办个升学宴,你陪我去一趟,假装一下我的女朋友。”

“行~”

沈妙很有这方面的经验,毕竟她都不止一次扮演姚恒的对象了,这种戏份对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你……没结婚吗?”姚恒试探地问了一句。

骆嘉麟尴尬地笑笑。

沈妙暗暗戳了一下他的手臂,疯狂给他使眼色不要让他乱说话。

没结婚,当然没结婚,要是结婚了还会憋上这么久吗?

不过在看到姚恒时,这倒提醒沈妙了:骆嘉麟他都三十多了,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他不会也……喜欢男人吧?

*

为了参加升学宴的时候不给骆嘉麟丢脸,沈妙这几天可是做了充足的准备。

不仅把自己最漂亮的裙子找了出来,还提前一天好好地洗了澡,早上起床时再抹一点雪花膏,整个人看起来不说有多么倾国倾城,但也属于清新阳光的那一款。

“怎么样?我这一身好看吗?”

骆嘉麟开车来接她时,沈妙站在门口原地转了个圈,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让他不禁眼前一亮。

“嗯,好看,很好看,”骆嘉麟毫不吝啬地夸奖她道,“这一身衣服和你的气质很搭!”

不同于城市里那些时尚的摩登女郎,沈妙没有盲目地用时髦来堆砌在自己身上,而是搭配了很多很适合自己的元素。

身上那条淡黄色的碎花裙,是她去年跟王冬梅在商场买的,回来后她改了腰又缝上了两圈淡绿色的花边,远远看去犹如一朵在风中摇曳的小雏菊。

她的头上还戴了两只淡色的发卡,离得近些还能闻到她身上雪花膏的香味儿。

唯独脚上的那双小皮鞋有点旧了,鞋底补了又补,颜色有点不太一样。

意识到骆嘉麟在看自己的鞋,沈妙尴尬地向后错了错步子:“我们平常走路多,都爱穿布鞋,所以我就这一双小皮鞋。”

“没事儿,时间还早,我们去买一双新的。”

“小皮鞋很……”

“我出钱。”

那个“贵”字还没说出口,骆嘉麟就大方地打消了她的顾虑。

有人请客哎,这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呢?不买白不买!

“好!”

沈妙激动地跳起来,恨不得蹦出两丈高。

跟着骆嘉麟来到市里的百货商场,沈妙坐在一家女鞋店里试起了墙面上摆放着的各种鞋子。

沈妙平时不出门,所以很少特意打扮自己,更不知道原来女生的鞋子品类有这么多,不止小皮鞋可以做得很漂亮,松糕鞋、高跟鞋也能做出各种款式。

等待店员去拿符合她鞋码的鞋子时,沈妙不禁看向了橱窗模特脚上,那双漆皮的红色高跟鞋。

那双高跟鞋的根很细,衬得模特的腿很是修长,灯光照在鞋头反射着明亮的光,像极了童话故事里让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水晶鞋。

“要试试那双吗?”骆嘉麟注意到了沈妙的眼神,于是主动问道。

“不用不用,”沈妙赶紧把目光收回来,“这双很好看,就这双吧。”

虽说是骆嘉麟请客买鞋,但也不能太过分,这双放在墙上的皮鞋都要八十块了,橱窗里的那一双岂不是得上百啊?又是穿在假人模特的脚上,估摸着得两张大票子了。

不过骆嘉麟并没有听她的,而是抬起手朝收银台的另一位店员说道:“小姐,麻烦把橱窗里的那双拿出来试一下吧。”

沈妙:???

“别别别,真不用,我……我之前都没穿过高跟鞋。”

“没关系,先试试吧,或许这双更合适呢?”

不愧是橱窗里的鞋子,店员将鞋盒拿出来的时候,明显感觉鞋盒表面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

高跟鞋是标准的正红,没有一点杂色,按理说皮鞋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瞧着好看穿上会很累脚,可这双高跟鞋的鞋底是薄羊绒的,所以踩上去很柔软。

沈妙慢慢从座椅上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学着电视里的明星那样,来回走了两步。

有点像是踩高跷,总感觉身体在左右摇晃,可当把重心转移到前面的时候就会变得更稳一点。

比起刚才看中的小皮鞋,明显是这双高跟鞋穿着更累。

但这双鞋这么贵,怎么可能会是鞋的问题?一定是自己的脚没长好。

山猪吃不了细糠,是这样的。

沈妙没有下田干过活,所以她的双足生得白嫩,配上这双红色的高跟鞋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那就这双吧,把另一双也包起来。”说着,骆嘉麟便从口袋里掏出了钱包准备付账,“一共多少钱?”

店员:“那双皮鞋八十,这双四百七。”

沈妙:!!!

四百七???

这到底是鞋还是金子啊?买回去干脆找个香案供起来好了?!

“别别别,要那一双就行,这双就算了,太贵啦!”沈妙急着想把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生

怕它在自己的脚上磨损了一丁点。

“没事,就几百块而已,不算贵。”

“不行!我只要这双皮鞋,”沈妙十分坚决地拒绝道,“你要买高跟鞋的话,那我今天就不陪你去吃人家的升学宴了。”

见沈妙这么坚持,骆嘉麟也退了一步:“那这样吧,要这双高跟鞋,小皮鞋就算了。”

一人退一步,挺公平的。

沈妙这才勉为其难地点了头:“那行吧。”

跟着一起去付账的时候,另一位在整理鞋盒的店员十分羡慕地说道:“太太,您先生对您可真好!这可是我们店里的明星款式,一共就只有三双而已。”

太太?先生?

沈妙没有解释他们的身份,而是顺势挽住了他的手臂,小鸟依人地靠在他的肩膀上:“是啊,我先生对我一直很好,就是这个性子怎么都不肯改,总是爱乱花钱。”

“对您好怎么能算是乱花钱呢?还不是因为爱您,把您放在心尖尖嘛。”

要不是知道沈妙从小学医,骆嘉麟差点都以为她是拍电视剧那种专业的演员了。

没有一点铺垫,没有任何征兆,进入角色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不等他反应一下,她的头就这么水灵灵地凑过来了。

又是没等他回过神来,沈妙就已经仰起头,眨巴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了:“你说对吗?老公?”

骆嘉麟:???

她们刚才说什么了?

那一声“老公”把他的耳朵都给叫红了。

扑通扑通……

看着她眸子里自己的倒影,骆嘉麟只感觉一阵耳鸣,能听到的,就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过了好半天,才勉强咽了咽口水,回了一声:“呃,对,对……”

*

开车来到饭店,远远就看到门口拉起的红色横幅:热烈庆祝XXX以XXX分的成绩考上XXX大学!

收到邀请的人不少,除了各个警察局的领导之外,还有不少市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沈妙一个都认不出来,只是看他们穿着西装,身旁的伴侣也个个气质非常,便猜想他们应该都是很有地位的人。

升学宴的排场很大,一楼的三个宴会厅全都包下了,到处都能看到考上大学那孩子的海报,每个人聊天的话题也多和孩子有关。

沈妙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隆重的场合,尽管表面上对身边的每个人都眉眼含笑、客客气气的,但其实心里虚得很,生怕他们会发现自己是冒充公主的“灰姑娘”。

一开始沈妙还纳闷呢,为什么骆嘉麟会请自己冒充他的女朋友,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原因。

“小骆,这位是你女朋友呀?好漂亮哦。”

“嗯,谢谢您。”

“不容易呀小骆~上次见你还单身呢,这么快就找到女朋友了。”

“还好还好。”

“上次还说把我嫂子家的妹妹介绍给你呢,看来是不用啦~”

“嗯嗯,是啊。”

几乎每个跟骆嘉麟打招呼的女性家属,都会提一嘴关于他谈对象的事。

沈妙都不用开口去问,光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出个七七八八:

骆嘉麟毕业后进警局就是单身,这都快十年过去了,身边始终没个女人。想跟他谈恋爱的人不少,不管是上司还是下属也都给她介绍过对象,可他偏偏还是单着。

他倒是不急,他身边的人可急坏了。于是他为了少听一些催婚催恋的话,便找了沈妙来让自己的耳根子清静清静。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沈妙倒也不是个只能用来充门面的花瓶,为了装得像一点,她还会主动和人攀谈,聊一些他们的“恋爱”细节。

“去年认识的……对,意外,纯粹是意外……当时他来我们村办事累得晕倒了,是我把他给救醒的。”

“具体确认关系,大概是去年年底吧,他说想试试在一起,我就答应了。”

“害,主要是想低调一点,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毕竟才在一起没多久,想着关系稳定下来了再说嘛。”

沈妙的演技好,编故事的本事更高,根本就不用打草稿,就编出了一个“美救英雄”然后日久生情的甜美爱情故事。

骆嘉麟也不用说太多,只用在旁边点头微笑,偶尔说几句“对,是,嗯”就行。

沈妙的性格很活泼,跟谁都很聊得来,就像是加进汤里的盐,看似不是什么重要的调味料,却能让整锅汤都变得更加鲜美。

有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的,还主动问她家在哪想有空约她出来玩,不过沈妙都推给了骆嘉麟,说以后联系他就行。

看着像蝴蝶一样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的沈妙,骆嘉麟莫名感觉心里也软软的:原来这就是有女朋友的感觉啊……

他只在别人身上看到过爱情,只觉得那是极珍贵并且需要共同经营的东西,没有耐心是维护不好的,就比如他自己。

他正是知道自己工作繁忙,一个接着一个的案子占据了他几乎全部的精力,实在分不出太多给爱情,这才迟迟没有选择恋爱,哪怕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生,他也用害怕耽误她们的青春来回绝。

直到今天,感受过这种爱情的甜蜜后,竟觉得还挺好的?

“好累啊……”

回去的车上,沈妙急着想脱掉脚上的高跟鞋,可又不舍得它太快离开自己,于是只好揉着酸胀的脚踝和小腿,“原来穿高跟鞋这么累啊。”

“那把鞋脱了休息休息吧。”

看着路边还没收摊的小贩,沈妙提议道:“骆叔,一会下个路口右转,我请你喝酸奶啊~我知道有一家酸奶做得可好吃了,每次来市里我都会买。”

“骆叔?”

“嗯。”

沈妙没觉得这个称呼没什么不妥,他是秦荷的儿子,她管秦荷叫奶奶,自然是叫他叔叔啊。

“你不是比我爸小嘛,就叫你叔了。”

骆嘉麟:……

他是比沈山生小了十岁,可他只比沈妙大了八岁啊。

叔叔,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好像猛地一下子就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不止是这个称呼变化得有点快,还有沈妙叫自己时的语气,也让骆嘉麟一时有点没反应过来。

几分钟前她还叫自己“嘉麟”、“麟哥”、“亲爱的”,语气那叫一个亲昵甜蜜,虽然他也知道那是假的,可……

要是这个梦能做得再持续一点就好了。

第49章 买来的儿媳妇

快入夏了,不仅天气越来越热,村民的生活也是越来越忙了。

忙着种地、忙着打工、忙着努力赚钱,然后往家里娶媳妇。

五月份的好日子不少,基本每隔几天都会有人办喜事,正赶上今年是个好年份,来给沈家送喜帖的人就更多了。

一包花生瓜子、一包喜糖、一包烟,都快要把抽屉给塞满了,今天去岔河村吃席、明天又要去五里铺,后天还得在南湾堡和刘家村之间做选择……

这一顿顿的席面吃下来,沈妙都长胖了好几斤。

要光是吃饭也没啥,可只要一坐上桌,沈妙身边总会聚集来好几位大姨问她的情况。

今年多大?谈过对象没?喜欢啥样的?那个xx家的xxx年龄跟你差不多,也还没找媳妇呢,要不要抽个空见见?

没办法,谁让她每次都坐小孩桌呢,一群小孩里就属她最显眼,想注意不到她都难。

当然,也不止是因为她年龄大了,且模样生得俊俏。

“恁爷是这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大夫,恁爸又是村长,你自

己又有一身的本事,就你这条件,谁不想娶回家?”

王冬梅一边切着菜一边替她分析着原因。

虽然比不上城里的姑娘生得金贵,也没有大学的学历,可在人均素质不过小学毕业的城边村里,沈妙这条件已经算得上是一等一的香饽饽了。

长得漂亮能力强,性格开朗家世好。

之前是她不常出门所以长辈们不知道,如今见到她出落的亭亭玉立、知书达理,哪能不生出想要把她带回家当儿媳妇的心啊。

坐在一旁掰着筐里的豆角,沈妙把怨气都发泄在了它们身上:“那也不能撩进碗里就是菜吧,认都不认识呢,就拉着手让我去她家玩。”

一说起这事,沈妙就后怕得很。

上次去吃席,她抹不开面子就跟着爷爷到那位叫刘姨的去她家里坐了会,结果撞见了她那五大三粗的儿子在院子里,自己亲手做竹床。

手里的斧头一下接着一下地往下劈,表情那叫一个狰狞,同她打招呼时倒是客客气气的,可一看到他浑身是汗,半截蓝色裤衩子从裤腰露出来的背影,还有嗑瓜子时,歪着的嘴角粘着两片瓜子皮……

嘶……想想就吓人!

瞧沈妙那打冷战时夸张的模样,王冬梅撇撇嘴,笑着把切好的菜拨进了水池里,又问道:“对了,你跟姚恒处得咋样?”

“就那样,”沈妙随口答道,“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就是经常一块玩。”

他俩这辈子注定是没戏,能像兄妹这么相处已经很好了。

不过她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沈妙。

对啊,下次再去吃席就叫上姚恒,让他来冒充自己的对象,这样就不会有人再凑过来给自己介绍对象了!

下个礼拜天村里张二叔的二儿子要办事,正好可以找姚恒来撑撑场面。

中午饭快要做好的时候,沈山生也从村委会回来了,除了几封寄给他需要转交的信外,又有几张红色的请柬和几包喜烟喜糖。

没办法,沈万山一生广施善心积累了极高的口碑,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请他;沈山生又是清河村的村长,能请到他同样可以为席面增加几分重量。

所以不管是哪个村子、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有沈家的一席之地。

早些年还是父子俩亲自到场,这几年爷爷年龄大了不爱热闹,爹妈有时候忙得抽不出身,便都是沈妙代替他们出席。

有好吃的当然开心,可被迫听不认识的姨婶姑奶给自己相亲却很折磨……

哎,谁能想到有一天吃席会变得这么“痛并快乐着”啊。

“芦……花村,李……啥涛?”

请柬上那几行字写得歪歪扭扭的,看得沈妙眼睛疼,有些笔画还特别松散,得认半天才能勉强猜出来是什么字。

见沈妙拿着请柬念半天也没说出一整句囫囵话,王冬梅便拿来也瞧了一眼。

唔,不怪沈妙看不懂,这上面的好几个字她也认不出来写得是啥。

“这是谁家的小?”王冬梅把请柬交给了沈山生,问道。

“李群涛,曹嫂子家的,上面不是写得有嘛。”

很明显,沈山生并没有看请柬里的内容,否则不会拿手指半天也找不到那个“群”字在哪。

村里的请柬大多都是手写的,只有家里有点钱的会到城里去打印,可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请柬都代表着主人家的心意,所以一定是很郑重的。

不会设计花样式就简单画几朵花,不会写字就请村里有文化的人代笔,这是门脸、是面子,总之一定要能拿得出手。

可这一张请柬……

里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不说,甚至行列都没对齐,一张红纸从中间相互对折,里面没有一个花样、半点装饰,只简单洒了一点金粉,完全看不出要请客的心意。

“曹嫂子?”

原本对这份请柬还有些嫌弃,一听到是她,王冬梅顿然就理解了。

她家的情况不是很好,说得封建一点,就是李家的祖坟有问题。

曹嫂子的大儿子没长到三岁就夭折了,二儿子也是先天不足,从小就吃着沈万山给开的中药,可还是没挺过十岁,三儿子倒是顺利长大了,可却在城里出了意外,后来老李头也过世了,只剩下曹嫂子一个人拉扯着孩子。

李群涛是他家最小的儿子,也是唯一一个长大的儿子,万幸的是李群涛没病没灾地长大了。

算算年纪他今年应该三十出头了吧,听说早几年跟人去了南方打工赚钱,既然是要办喜事看样子是回来了,可瞧这请柬做得这般简陋,又不像是赚到钱的样子……

没关系,只要人能平安地回来了就好。

“妙妙应该没见过他吧?”

“没,李群涛去打工的时候妙妙才多大。”

“那应该也没见过曹嫂子。”

“见过,妙妙两三岁的时候,曹嫂子抱过她。”

“没事儿,那这次去吃桌正好见见,认识认识。”

沈妙:……

老李家难得办一回喜事,虽然沈山生抽不出时间去,但为表尊重他还是让王冬梅代替自己跟沈妙一起去了。

沈妙又叫上了姚恒一起陪着,就不怕别人再拉着自己介绍对象了。

芦花村在豫市的南边,离市区比较远,骑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自行车才看到村口。

平时一般谁家办喜事,都会提前在村头挂红,住的那条路上也会系上一些红布条。不过他们家的情况不太好,等走到门口了,才看到两只高高挂起的红灯笼和挂在树梢上等着点燃的鞭炮。

李家的院子不大,只摆了六七张圆桌子就放不下了,其他的桌子暂时在墙角收着,等到中午开始上菜了再摆在外面的路上。

院子里热闹得很,全是来恭贺他家儿子结婚的,而那些年龄小的孩子们和女客们则挤在新娘子的屋门口不停地朝里面观望。

“让我看看,让我看一眼。”

“真漂亮~跟天上的仙女儿一样。”

“嘘!你声音小点,别吵到人家。”

“反正她又听不懂咱的话,看看又咋了?”

“我以后也要娶个和她一样漂亮的媳妇~”

不止是女人和孩子,就连不少男客都偷偷地朝着屋子里观望,想要一睹新娘子的面目,尤其是从外村来吃席的客人,好几人的眼睛都在放光呢。

在门口登记好名字给了红包后,沈妙跟着王冬梅来了主屋,同正在招呼客人的曹婶子打了个招呼:“嫂子,好久不见啊,我们来给你道喜啦~!”

“欸?是您?”

“这么巧啊?!”

见沈妙和曹婶子都一脸惊讶地看着彼此,王冬梅便问道:“你们认识?”

曹婶子主动过来拉住了沈妙,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她的手背,眼睛也笑得弯成了两条月牙:“认识认识!上次要不是恁家闺女帮忙,俺可就被那小流氓给讹上了!”

要说来,这世界可真是小啊!

上次在警察局,她一直没来得及跟沈妙道一声谢,本以为这辈子都要欠她一声“谢谢”了,没想到老天爷还是给了她这次机会的,竟然能在儿子的喜宴上碰到。

不止是她,沈妙也不禁感叹她们之间有缘分。

因为这位曹婶子,正是沈妙在墨寨路见不平替她出头的女人!

女人名叫曹云,今年才刚过五十而已,只是平日里过于劳累,生活又给了她太多的磨难,才会染白了头发、增添了皱纹,所以按照辈分,沈妙叫她一声婶子就行。

“身体咋样?上次没跟着去医院,没被他气出啥毛病吧?”

“没有没有,身子好得很,就是血压有点高,吃了点药就好了。”

挽着沈妙的胳膊,曹云忙不迭地同身边的人介绍着她,“这就是上次我给恁说得妮儿,得亏有她在,要不我跟俺儿媳妇真得叫那个流氓给讹了!”

听曹云这么一说,一众姑婶姨奶的目光立刻转移到了沈妙的身上,眼神

一个比一个惊讶。

“老沈家的妮儿就是有本事啊!”

“不愧是老爷子带大的妮儿,不止会看病,治流氓还有一套呢!”

“瞧瞧,人家生得就是一副聪明相,有福气得很呀~”

曹云一定没少跟村里的人说自己的事迹,估摸着还夸大了一部分细节。

瞧她们看自己的目光,简直跟看到会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一样,各种止不住地夸赞她。

“今年多大了?谈对象了没?”

“喜欢啥样的?我给你介绍几个?”

不出沈妙所料,没几句话的功夫她们就又聊到了对象的问题。

还好沈妙今天早有准备,于是她随手指了一下外面,“谈了,今儿一块来了,在外面和人家说话呢。”

“是啊,那小我见过,模样俊得很哩!”曹云跟着帮腔道,“那句话咋说来着?郎才女貌?对对,就是郎才女貌!”

好奇地顺着沈妙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背影,确如沈妙所说,那人不仅穿得干净立正,模样也很不错呢。

“谈多久啦?男方家庭条件咋样?”

“我瞧着他挺不错的,可得把握好,早点结婚。”

“是呀,趁着年轻早点结婚生个小,要不再拖几年可就成大龄产妇了。”

沈妙:……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些姑婶姨奶们不单单是操心她谈没谈对象。

有了对象盼结婚,结了婚后盼孩子,有了孩子盼二胎……只要她是聊天的中心人物,就总能找到催促的话题。

还好今天有王冬梅在,主动替她挡下了长辈们催婚的话题,又把她支去看了新娘子,这才让她暂时能喘上一口气。

来到旁边的屋子时,几个村里的嫂子正在为新娘子化妆打扮。

“啊……”

看到沈妙,女人的眼里倏地亮起了一道光,下意识想站起身去迎她。

都说婚礼上的女人是她一生中最漂亮的时刻,这话一点不错。

女人穿着一身手工缝制的红衣裳,裙子也是按照她尺寸做的,虽然不算多么华丽昂贵却衬得她很美,犹如夕阳的一抹晚霞,从天际降落在了人间,还有耳边别着的那一朵大红花,显得她的脸更白嫩、更娇小了。

大眼、小脸、白皮肤……这么一看,女人是南方人的长相特点就更明显了。

见女人看到沈妙十分欢喜,一旁正在给她化妆的嫂子便说道:“你们认识?”

“之前见过。”沈妙替她回道。

女人点点头,用手语给她比了一声谢谢。

抬头看着沈妙,女人笑得很开心,随后又从桌上的盆里拿出一枚红鸡蛋递给了她,示意让她沾沾自己的喜气。

吃着那枚红鸡蛋,沈妙好奇地环顾着她们的婚房。

床上撒了不少的红枣桂圆花生瓜子,取意“早生贵子”,墙上和窗户上也贴着红纸剪出的“喜”字。

红蜡烛、红桌布、红鞋,屋内随处可见鲜艳的红色,可是却没有看到他们的结婚照,不过也正常,毕竟他们家的条件不好,像结婚照这样的花费自然是能省就省。

为了让床头的墙上看着不那么空荡,便用了写着他们名字的一张大红纸来代替:

李群涛,李山茶。

山茶?这个名字很好听,也很符合女人的气质。

嗯,她确实如山茶花一般艳而不妖、美而不娇。

“挺巧啊,他们同姓哎。”沈妙随口道。

正在给李山茶梳头的女人轻描淡写地解释道:“李群涛给起的名字,可不就是同姓嘛。”

“啊?”

女人:“她是李群涛在南方打工赚钱买来的。”

沈妙:???

买卖媳妇的事在多年前再常见不过了,尤其是偏远的村子,更不算是什么奇事。

可这里是豫市边儿上,是豫省的省会,不是什么穷苦闭塞的小山村,买卖人口可是犯法的事,从几年前就开始严打了,他怎么还敢买个媳妇回来……不怕被抓去坐牢吗?

更让沈妙百思不解的是,这位给她梳头的嫂子就这么水灵灵地说出来了,一点不顾及她。

“啊,这……”

沈妙尴尬地眨了眨眼,看看李山茶又看看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另一位在包里翻找着口红的嫂子抬起头,接着向沈妙说道:“别紧张,她是少数民族,听不懂咱们说话。”

听嫂子们说,她们一开始在知道李山茶是买来的时,也着实吓了一跳。可见李山茶对李群涛那么死心塌地,丝毫没有要逃跑的想法,她们也就不再多管闲事了。

李山茶是过年前被李群涛带回家的。

李群涛去南方打工好多年,从来没回过家,忽然带回来的漂亮媳妇可把曹云给吓坏了,生怕儿子会因为买卖人口被警察抓走。

但和其他被买卖的女人不同,李山茶很喜欢这个家,哪怕家里穷得叮当响,她也会早起帮着曹云磨豆子、做豆腐,哪怕要骑十几里的三轮车去城里卖豆腐,她也是开开心心的。

她真的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

当然,曹云也怀疑过这个李山茶会不会是个“傻子”,毕竟她不会说话也听不懂话。

但是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曹云发现李山茶不仅不傻,脑袋瓜还很聪明,知道除了把豆腐零卖,还可以试着卖去餐馆,还知道去哪里可以买到更便宜实惠的菜,这才逐渐接受了她是被买来的事。

也正因为她是被买来的,所以没有身份证,没办法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不过为了给她一个名分,曹云还是张罗着给他们办了一场婚宴,起码说出去也能让人知道,李山茶是他们老李家正经娶过门的儿媳妇。

这么乍一听倒是没什么问题,可不知道是不是吃瓜吃了太多的缘故,沈妙总觉得听着有哪里怪怪的。

如果李山茶是花钱买来的,那证明李群涛应该是打工赚到钱了,可为什么没有带回来钱呢?

如果没有赚到很多钱,那他为什么又会选择买一个老婆呢?

奇怪,真的很奇怪。

“呀~瞧瞧,咱们的新娘子多漂亮啊~”

“口红涂得再红一点吧?”

看着镜子里自己化完妆的面孔,李山茶笑得很灿烂,她很喜欢嫂子们给自己化的这个妆,于是转身向每一个人都双手合十表示感谢。

“画得咋样了?”

正聊着,曹云也过来了。

看到李山茶脸上那精致的妆,曹云眼前一亮,不由得感叹道:“山茶今天可真漂亮!跟天上的仙女儿一样。”

李山茶虽然没听懂,但是从曹云的表情中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笑着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嘴唇。

曹云:“嗯?咋了?”

话音刚落,李山茶便站了起来,把手指上沾着的口红分到了曹云的嘴唇上。

她是想把自己的口红分给她。

今天是自己的大日子,同样也是曹云的大日子,曹云从来不化妆,但今天可不能这么素着脸。

她不能只顾着自己漂亮,也要让曹云漂漂亮亮地站在客人的跟前才是。

嫂子们明白了她的意思,连忙也拉着曹云坐下,重新拿出粉底和口红给她化妆。

“瞧瞧,这跟亲母女有啥区别?”

“老嫂子,你这新媳妇多惦记你,你以后肯定有福气呀~”

其实不用她们说,曹云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新媳妇有多么孝顺,要不她也不会辛苦地张罗这么一场婚宴了。

“对了,”拉着李山茶的手,曹云把自己戴的那个银镯子挪到了她的手腕上,“咱家没什么钱,这是他奶奶传给我的,以后就交给你了。”

看到自己手腕上多了个镯子,李山茶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坚决地要把镯子取下来还给她。

大家告诉她这是传家宝,是婆婆的心意,可她一个字都听不懂,只知道这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定要还给她,直到曹云胡乱地比划了一连串手语叫她安心,她这才肯收下。

李山茶对曹云好,曹云自然也心疼她。

管她是怎么来的,她只当她是自己的儿媳妇。

“我记得妙妙的医术很好吧?”

等着曹云化妆的这会儿功夫,另一位婶子主动找了个话题打发时间,“要不给新媳妇掐掐脉?看看媳妇儿啥时候能给家里生个大胖小子?”

“我瞧山茶的气色好得很,说不定已经怀上了也不一定呢。”

“好,那我简单给新嫂子看一下吧。”

反正闲来无事,沈妙便没有拒绝,于是拉着李山茶坐下,捋起袖子后将手指搭在了她的手腕处,同时示意她张开嘴,看看她舌苔的情况。

嗯,身体挺健康的,没什么病痛和隐疾。

嘶……

等等?

沈妙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诊断,于是又换了她的另外一只手来感受脉搏。

她尺脉的脉象沉着有力,再仔细感受一下,好像脉位也有些深……

是自己的手指感知出了问题吗?怎么感觉这是个男人的脉象?

第50章 出事了,出大事了!……

不确定,再摸摸……

不止是用指尖来感受她的脉搏,沈妙为了确定自己没有摸错,她的目光甚至还像刚才外面的那些男人一样,把她从头到脚给看了一遍。

她的皮肤很白很嫩,尽管这几个月天天在家做粗活,也只是手变得粗糙了一点,手臂往上还是如剥了壳的鸡蛋般娇嫩。

她的脚也很小,比沈妙的脚小了一圈,35?36?好像男人用一手就能把她给托起来。

脖颈又细又长、五官又小又精,还有身前顶着的两个大椰子……

可奇怪的是,她的脉象却不似她的外貌这般娇弱,没有普通女子那般阴柔的指感,完全就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

完蛋,一定是太久没有把脉,手指的感觉出问题了……

“怎么?是她身子有什么不好吗?”见沈妙的脸色愈发凝重,半天没有说话,曹云不禁紧张道。

“没没没,”沈妙赶紧收起了情绪,同时宽慰她说,“嫂子的身体挺健康的,我想应该过不了多久,您就能抱上白白胖胖的大孙子啦!”

“那就好那就好。”

李山茶一脸懵懂地听着她们交谈,尽管一个字都没听懂,但听到她们最后轻松愉快的语气,也跟着露出了浅浅的笑意。

抬头看了眼表上的时间:十点四十。

再过二十分钟就要开始进行婚礼仪式了,一想到婚礼的流程结束后就能坐下干饭,沈妙就有点小激动。

虽说最近一个月经常要吃整桌,可每个村请来的大厨手艺各不相同,菜色也并非千篇一律,所以每次沈妙都会对桌上有没有的新菜充满期待。

咚!

隔壁的院子里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马来笔,你再给我兴一下?!”

“有话好好说,大喜的日子,别动手。”

“给我整这一套是不是?真以为俺家人这么好欺负?”

好像是在吵架。

李家的院子不大,为了能快速做好招待客人的菜,特地找邻居借了院子,让他们在隔壁院子里支起几口大锅来做菜。

瞧这架势,应该是有人跟做菜的师傅吵起来了。

听到有人吵架,院子里的人纷纷朝着隔壁观望,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第一时间冲了过去劝架,生怕这大喜的日子双方会动手。

身为主人家,曹云和李山茶也急忙赶到了隔壁,看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这样的热闹自然是少不了沈妙的,于是她也一同跟在了她们后面。

来到隔壁院门口时,一口锅已经被掀翻在地了,从炉子里掉出来的煤炭还燃着火,还没出锅的才就这么洒了一地,有牛肉、有辣椒段,应该是要做辣椒炒牛柳。

而动手的不是别人,正是今天的新郎官李群涛。

为什么沈妙能认出来?因为那个被拉着人穿得最是板正,胸前还别着一朵大红花。

只是在拉扯的时候变了形,和大红花连在一起的,写着“新郎”两个字的红布条被扯了下来。

李群涛个子不高,还没有一米八,可他嚣张的气势却恨不得有两米高,要不是身后有四五个人拉着,他的拳头肯定又要捶在那位做菜的师傅身上。

这哪里是在办喜事?分明就是哪里的黑老大来砸场闹事的!

很难想象,这么一个脾气火爆的人会和卖豆腐被流氓欺负的曹云是一家人。

“这是咋了?”

快步走上前,曹云心疼地扫了一眼地上的肉菜,尽量避免踩到了糟蹋。走到李群涛跟前时也不敢碰他,只是弯腰捡起了那根红布条,“大喜的日子,这是在弄啥?”

师傅被他这一拳打得不轻,塞了两团纸都还在不停地往外冒血,但还是忍着疼开口道:“他不满意我们带来的牛肉肠,我们这都是自己搁家做的,用的都是好肉,他非说我们这肠是假的。”

见师傅在狡辩,李群涛刚被压下去的火“蹭”地一下就又烧起来了。

“你再给我缺?是不是纯牛肉我不知道?里面掺了多少猪肉、多少鸡肉,你真当我尝不出来?!”

一旁的人随手从盘子里切好的肉肠里拿起一片,掰开一块放进嘴里,又拿在手里反复地看了看。

肉肠里面的肉在做的时候已经被打成肉泥了,看起来都是红色的,而且吃起来也确实是牛肉的味道不错,没看出来哪里有假啊?

随后他又把肉肠分给了更多的人,大部分都不觉得这牛肉肠有什么问题,只有少数几个人吃出了不对劲儿。

“嗯,里面确实掺了鸡肉,掺得还不少哩。”

“就是,吃着有点柴,一看就不是纯牛肉。”

牛肉贵得很,不是家家户户都能天天吃的,也只有经常吃牛肉的人,能够分辨出纯牛肉和掺了假牛肉之间的区别。

得到周围人肯定的回答后,李群涛冷哼了一声,活动着手腕的关节:“嗯?你说我打你亏不亏?几个胆子啊,敢跟老子这儿弄虚作假?”

李群涛字字铿锵,不像是在讨要说法,更像是土地主在居高临下地教训家里的佃户,三分傲慢四分轻狂,再加上那灼热滚辣的眼神……

嘶~沈妙这个旁观者看了都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这态度着实有点吓人了。

“一点小事,搁不住动手,完事了少扣点钱就行了。”

“就是,大喜的日子,千万别冲了喜气。”

“群涛,听叔一句话,算了,这么多人在呢,别把事闹大,不好看。”

被几个长辈轮番劝了一遍,李群涛这才稍稍收敛了怒火。

不过他并没有就此放过做菜师傅,而是走到他跟前将手搭在他的肩上,重重地捏了捏他的肩胛骨,“后面的菜好好做,如果再让我发现什么猫腻,你可等好了。”

很奇怪,李群涛家不算有钱,曹云更是性子和软的老实人。

可李群涛的语气却像是有千万家财,自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老总一样,一个让他不如意,他就会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易要了他的命。

真的很难想象,他在南方到底干的是什么工作,不仅没赚到钱算了,脾气还能这么大。

还好,她这次带了姚恒一起来。

就在刚才沈妙和王冬梅在屋里的时候,在外面的姚恒也没闲着,而是和几个年龄差不多的男人站在一起聊天交际,所以多多少少也知道了一些关于李群涛的事。

他们的婚礼筹备了没不久,又没有花太多的钱,仪式相对简单,再加上刚才闹了一出气氛有些尴尬,所以差不多半个小时就结束了。

不知道是不是李群涛提前把做菜的师傅打了一顿了缘故,端上来的每一盘菜菜量都不少,味道也都不错,尤其是荤菜,肉量比菜量都多。

沈妙这次终于不用坐在小孩那桌,也能放心地听姚恒说他听到的八卦了。

李群涛出去打工得早,十六七就被人带去了南方打拼。

这么多年,他一直没给家里寄过钱也没个音信,曹云还以为他死了,没想到今年过年前他竟然回来了,还带了个买来的媳妇。

因为李群涛和村里人的关系没那么亲近,所以聊得关于自己的事不多,只听说他是在做玉石生意,被人坑后亏了钱,在南省混不下去了才带着媳妇回来。

“难怪呢,”吃着那一口芹菜,沈妙小声地嘀咕道,“毕竟是当过大老板的人,脾气这么差也正常,估计他以前啊,肯定没少压榨他手底下的员工。”

和李山茶不同,李群涛一看就是从小吃着苦长大的人,皮肤黢黑粗糙不多,还不到四十岁,就能看到他头上有不少白头发,额头的抬头纹也很明显。

从打工的走到老板的位置不容易,在捋起袖子时还能看到他手臂上几条长长的疤。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有人在议论自己,正聊着,沈妙的肩膀上倏地落下了一只手。

“你叫沈妙?”

看向肩膀上

那只粗糙的手,沈妙仿佛还能闻到那位做菜师傅的鼻血味……

“呃,对,是我。”沈妙艰难地向他挤出一个笑脸。

他的气场太强了,让沈妙难以去直视他,生怕他会对自己动手。而一旁的姚恒也不敢大声喘粗气,因为弄不好可就是“一尸两命”了。

“今天的饭菜还可以吧?”

沈妙点头如捣蒜,“嗯嗯,可以可以。”

“别紧张,我就是来跟你道个谢。”

李群涛捏了捏沈妙的肩膀,试图替她放松着紧张的心情,可他越是这样,沈妙就越是紧张……

他不止是阴沉着脸吓人,脸上的笑容也让人毛骨悚然。

“俺妈说上次多亏了你,她们才没被流氓给欺负了,”李群涛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玉牌放在了桌子上,“一点心意,拿着回去戴吧。”

说完,李群涛便起身离开了。

看着李群涛走远的背影,沈妙迟迟没有缓过劲儿来,低头瞧一眼那枚小玉牌,沈妙咽了咽口水,有种被阎王爷突然摸了下喉咙的感觉。

而此时,周围也有不少人的目光都看向她这边,似乎都在替她庆幸能逃过这一劫……

*

“呦,这块玉瞧着不错呀~”

写字的圆珠笔没水了,沈妙在抽屉里找笔的时候,被赵婶子瞧见了里面的那一块玉牌。

是上次在婚礼上,李群涛送给她的那块。

沈妙没有戴在身上,而是一直收在医馆的抽屉里。

“能让我瞧瞧不?”赵婶子问道。

沈妙没有拒绝,把玉牌拿出来递给了她。

赵婶子和她男人同在市里工作,在高档首饰店里,一个当保安、一个当保洁,耳濡目染地久了,也能学着看懂这些金银玉饰。

先是拿起来对着阳光看看,又用手指仔细摩挲了一番,嘴里不停地嘀咕着:“好玉,确实是好玉,应该不是咱们这儿产的,得是南方或者外国货。”

嚯?她还真是个识货的。

“没错,确实是南方那带回来的。”

“花多少钱买的?”赵婶子又问。

“不知道,别人送的。”

赵婶子撇撇嘴,“那他还挺有钱的,这块玉没个五六百的绝对买不住。”

“五六百?!”

这么一个小玉牌竟然这么值钱???

沈妙惊讶地把玉牌接过来,仔细拿在手里左右翻看,玉牌不过是跟核桃一般大小而已,瞧着也就是翠绿翠绿的挺好看,实在不明白它值钱的点在哪。

“不可能吧?”

“一点不缺你,这玉确实值钱,”赵婶子又把玉拿了过来,跟她讲解道,“其实这叫翡翠,也是玉的一种,但比玉要值钱,而且还是玻璃种,俺那个店里就有卖的。”

继续摩挲着玉牌表面雕刻的佛像,赵婶子问沈妙道:“送你那人说这是啥佛没?瞧着咋这么眼生呢?”

沈妙摇摇头,“没。”

这也是沈妙收下后没有戴在身上的一个原因:她看不出这是什么佛。

咱们这儿的古代神话里有诸天神佛,虽说她不是每尊佛像都认识吧,可在看到的时候多少也能有几分亲切感。

就像是开在地里的花儿,即使品种不同、颜色不同,可都是娇艳的花朵,但这一尊佛,则像是开在花丛中的仙人掌、芦荟,即使同为植物也和盛开的花朵有所不同。

沈妙觉得玉牌上的佛很奇怪,怕戴着会有什么冲撞便一直收着。

“戴吧,这么好的玉,不戴出去让人看可惜了。”赵婶子把玉牌还给她后,建议道。

“中,等我回去找根红绳串上的。”

给婶子开好药方又抓了药,送她走后,重新坐下的沈妙再次拿起了那块玉牌。

思来想去还是又放回到了抽屉里,不过这次她没有把它和杂物一起放着,而是用一块布把它包了起来。

这么贵的东西戴在身上要是磕坏了就不好了,还是仔细收着吧。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好久没拿出来的玉牌今天上午被赵婶子看见后,下午李群涛就带着李山茶来了沈家的医馆。

“沈妹妹?”

叫到他们的号码时,李群涛双手插兜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屋里,而和他一同的李山茶则像个仆人一样,手拎着一块豆腐和一兜豆浆,谨小慎微地跟在他身后。

瞧他那架势,一点不像是来看病的,倒像是土地主来收租砸场子的。

沈妙连忙起身招呼着他们坐下:“李哥?嫂子?好久不见啊!”

李群涛对她的态度很客气,可经过上次在婚礼上发生的事,沈妙对他难免有些畏惧,生怕自己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就会被他一拳打断鼻梁骨……

不过在表面上她还是表现得很随意,尽量把自己的恐惧隐藏起来。

李山茶待她倒依旧热情,主动把带来的豆腐和豆浆交给她,即使说不出话,也会给她一个拥抱让她知道自己对她的想念。

“怎么了?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

“我跟她在一起也挺久了,一直也没个孩子,就想来看看是咋回事。”

李群涛说话时,李山茶拘谨地在他身后站着,没有跟他同坐在一张长椅上。

看得出来她在很认真地在听,试图理解他们说话的内容。

“……听说你和沈叔的医术好得很,我们就想着来看看,是不是身体有什么毛病。”

见李山茶一直站着,沈妙一边把脉枕拿来,一边示意她坐下:“嫂子别站着了,坐下吧。”

李山茶摆摆手,怯怯地又往后退了几步。

她不像是害怕他,更像是奴隶对主人那种刻在骨子里的服从。

直到李群涛侧过头看了她一眼,在得到他的允许后这才小心翼翼地坐在了长椅的另一头。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沈妙郑重地活动着手指准备给她诊脉。

上次估计是自己摸得不准,现在手感正好,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

将手指搭在她的手腕上,短短几秒钟后,沈妙再次汗流浃背了……

还是和上次一样的脉象:脉象沉实有力,脉象较深,确实是和正常男人一样的脉象。

看来不是自己的问题,应该是李山茶的体质原因。

或许是她的体质和正常的女人不同,所以脉象摸起来也会不一样吧。

不过按照男人的脉象来诊断的话,她的身体是没有什么问题。

“嫂子的身体挺好的,适合生育,是可以怀上孕的。”

随后,沈妙又摸了摸李群涛的脉。

沈妙:……

他们夫妻俩还真是有点奇葩,脉象完全是反着来的。

李山茶的脉象摸起来是个男人,李群涛则是个快要“变成女人”的男人。

“哥,你有点那啥过度了……”沈妙挠了挠头,怕他听不懂自己的话,特地换了个比较直白的方式跟他说,“按照你现在的年龄,四五天一次是最合适

的,你这一天五六七八次的,就算是换成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也受不了啊。”

还好李山茶听不懂他们说话,否则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一脸天真地眨巴着眼睛。

沈妙也是这时候才意识到,李山茶靠近右边椰子上的那一片红,好像不是被蚊子咬的……

李群涛的身体很虚,太虚了,如同一只见了底的米缸,看似还能每次都能舀出来一些,但其实情况已经差了,距离被彻底掏空只剩下半步之遥。

沈妙可以理解他想要生孩子的心情,也可以理解身边有个美娇娘难以把持,可要想生孩子,生个健康的孩子,还是得看男人的种子质量,光是数量多没用。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百次差抵不上一次好,就是这个意思。

“最近歇歇吧,我给你开点药好好补补,起码得等到一个月之后才能继续试。”沈妙一边说一边在药方上写着给他开的药。

担心他虚不受补,所以特地把药开得很温和,一点一点帮他恢复。

“那我们是还能怀上孩子了?”

“对,你们的身体没什么问题,只要有耐心,迟早是会怀上的。”

听到沈妙这么说,李群涛的脸上总算露出了欣慰的笑,伸手摸着李山茶的肚子,他温声道:“累。”

这次,李山茶好像明白了他的意思。

将手放在他的手背上,她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可沈妙却从她的眼眸中看到了一丝难言的苦涩。

累?

当然累啦,不止是男人累,女人也是很累的。

尤其是怀孕的那十个月,吃吃不好、睡睡不香,何止是累?简直是受苦受罪好吧。

想不到李群涛瞧着挺凶,但其实还挺心疼她的,知道她以后怀孕会累,所以提前先安慰上了……

夏天说来就来,自从入了夏以来,来医馆看病的人就多了不少。

沈万山完全把医馆交到了沈妙手里,自己不是去出诊就是在家呆着,很少去医馆,姚恒忙着毕业论文,蒋小珍忙着跑新闻,沈妙除了每天和病患打交道已经好久没有和人接触了。

直到那天晚上做饭的时候,沈妙听到外面有人来敲门。

“骆叔?这大晚上的,你怎么来了?!”

又是骆叔啊……

虽然骆嘉麟还是没能习惯这个称呼,但……她开心就好。

骆嘉麟举起手里的罐子,回道:“我妈年前酿了几罐葡萄酒,想着沈叔和沈大哥爱喝酒,就让我送来一点。”

接过他手里的酒罐子,沈妙连忙招呼他进来:“快进来坐吧!俺爷刚去了村委会,一会他们就回来了。”

算起来,他们也快两个月没见了。

按理说男人上了三十岁之后应该像蒸笼里的馒头一样,一点点变胖、发福,可沈妙却瞧着他又瘦了一点,下颌线明显得很,眼瞅着脸上都快没什么肉了。

跟着沈妙走进院子,骆嘉麟的性子让他不会拐弯抹角,于是主动问道:“妙妙,你最近有见过老徐吗?就是上次跟你一块去警察局的流氓。”

听到流氓,沈妙原本挺好的情绪稍稍降低了一丝丝。

“没有,上次从警察局离开后就没再见过了。”

瞧着骆嘉麟神色有异,沈妙嗅到了一丝瓜的味道,于是反问他道:“那流氓又犯什么事了?”

骆嘉麟想了想,最后决定不瞒她,“我跟你说,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行,你说?”

“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