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豫市玩得这一趟,沈妙可谓是满载而归。
好多从庙会上买的小玩意儿,唇膏,零食,还有自己爱吃的那个酥点,哦对,还有套圈时套中的一只小白兔,车篮子装得满满当当的,后面的座儿上也夹了一小瓮陈秀兰自家腌的糖蒜。
坐在院子里收拾着给小白兔编得笼子,沈妙把今天的好心情都写在脸上了。
“恁今儿跟去何家没?”从医馆回来时,沈万山问道。
“没,在路边聊了聊就走了,”沈妙随口回答说,“他们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所以我就没追问太多,既然他们知道当初误会了咱就够了。”
碰到何胜伟的事,沈妙目前就只跟沈万山说了,本来也想跟蒋小珍八卦一下的,可仔细想想,这毕竟是人家的痛处,拿到明面上说不太好便作罢了。
见沈妙的脚边多了一只兔子,沈万山又问:“这兔子哪来的?”
“俺姚恒哥套的,他家没地方养就送我了。”提起这个刚认识的哥哥,沈妙好不得意。
“姚恒?”
收拾好从屋里出来准备做饭,王冬梅替她回道:“陈秀兰家的小,跟妙妙一般大。”
提起陈秀兰,沈万山一时想不起来是谁,说起她曾经来吃过沈妙的百日宴,才勉强有点印象。
前几天沈妙就说要去北关村赶会,原来说的就是她家啊。
系上围裙,王冬梅好奇地问道:“妙妙,恁今天在会上玩得咋样啊?”
“挺好的啊,”沈妙自顾自地编着竹筐,“姚恒除了嘴巴贱了一点人没啥别的毛病,还有侯哥,话少,但是人可好。”
见沈妙对姚恒的评价不错,王冬梅跟着笑了笑,“那就中,我瞧着那小也不错,又有学历、又有模样,北关村离咱这儿也不远,信(嫁)到他们那也挺好。”
沈妙:???
“啊?信谁啊?”
“姚恒啊。”
沈妙更懵了:“谁要信他?”
王冬梅也没反应过来:“不是你吗?”
“谁跟你说我要信他啊。”
王冬梅反问道:“你不想信,今儿非拉着我去人家家干啥?”
沈妙:……
谁说去人家家就是想嫁啦,她是想去吃瓜的啊!
第36章 你拿我当婆媳,我想当你……
见沈妙吞吞吐吐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
然,王冬梅又问:“你真不喜欢他?”
“喜欢啊,但不是你想的那种喜欢。”
沈妙很喜欢和姚恒玩,不是男女之间那种喜欢,而是哥哥和妹妹的那种喜欢。
倒不是姚恒没长在她的审美上,而是他给自己的那种感觉,很温暖、很细心偶尔还会毒舌两句活跃一下气氛,让她有种被当成小孩子哄的幸福感。
而且她能感觉到,姚恒也并不喜欢自己,单纯的他眼神里装满了纯粹又明媚的阳光,甚至比她更加不清楚,男女之间的爱意是种什么样的情绪。
“为啥喜欢就非得在一块,当兄妹不好吗?”用手指磨蹭着身旁那只小白兔的软毛,沈妙总会不由得想起他今天胡噜自己脑瓜时的动作。
他一定也是把自己当成妹妹看待的。
“是吗?”王冬梅撇撇嘴,一边掰着豆角一边说道,“我看陈秀兰挺想让你当儿媳妇的。”
沈妙神经大条,只顾着跟姚恒出去吃喝玩乐了。
可同样身为母亲,王冬梅却一眼就看穿了陈秀兰的心思。
或许是觉得沈妙和年轻的自己很相似,也可能是听说了沈妙跟着沈老爷子行医的事迹,陈秀兰很喜欢沈妙。
今天在她家聊天时,她的眼神里满是对沈妙的喜欢,就像是婆婆挑中了自己心仪的儿媳妇,尤其是让姚恒带她出去玩时,见两人熟络得这么快没有丝毫的生疏,更是老怀欣慰。
说是邀请沈妙和王冬梅去逛庙会,可这换个说法,不就是两家人带着孩子彼此相看嘛。
王冬梅起初还以为是沈妙自己长大了,想着操心自己的终身大事了,没想到她是一门心思只顾着玩,完全没明白陈秀兰的用意。
沈妙:“啊,那咋办啊?!”
“咋办?下次找个机会跟人家说清楚呗。”王冬梅淡淡然地回道。
可话说完后,她的手倏地顿了一下,随后又改口重新说:“要不……先跟人家多相处相处、了解了解?谁也不是见了一面就喜欢上的,说不定相处一俩月,你就改主意了。”
不止是陈秀兰瞧上了沈妙,王冬梅也觉得姚恒是个靠得住的小伙儿。
她看人的眼光向来不错,她有预感,像姚恒这样家庭条件好、长得又俊的大学生,身边肯定有不少小姑娘都对他动心呢。
而且话又说回来,沈妙这过完年就二十四了,村里像她这样大的姑娘早都嫁人,家里的孩子都不知道生了几个了,如今跟着老爷子学成了医术,也该盘算盘算自己下半辈子的大事。
“改主意?我看够呛。”
坐在一旁的沈万山一直没说话,直到王冬梅说完这句话,才慢悠悠地擦燃一根火柴点上自己的烟袋锅,“这跟熬药是一个道理,它要是药,熬的时间越长就越浓,但它要是块木头,那再咋熬也治不了病。”
难得听到爷爷能说出关于“爱”的这么有哲理的话。
印象里的爷爷是很少表露自己感情的,即使是对待自家人,也从来没有特别柔软的时刻,有事就老老实实说事,没事就别故作矫情。
沈妙记得小时候向爷爷撒娇,尽管他最后都会满足自己,但态度却总是淡淡的,哪怕是最温柔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也是冷冰冰的。
但是今天,当爷爷说出这句话时,字里行间却有着万千难以表露出的感慨。
缓缓吐出一口烟圈,沈万山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扶着把手从椅子上站起身,他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后,随后便慢吞吞地走回了屋里。
看着爷爷的背影,沈妙又想起了今天没有从陈秀兰那吃到的瓜。
轻手轻脚地走到王冬梅身边,沈妙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嘀咕道:“妈,你知道俺爷跟俺奶的事儿不?”
“不知道,”把择好的菜放进水池里冲洗,水流的声音也很好地盖过了她的说话声,“我嫁给恁爹的时候恁奶已经走了好多年了,从来都没听恁爷提过。”
“那俺爹知道不?”
“他更不知道了,他那时候才多大?估计这么些年,连恁奶长啥样都忘了吧。”
亲爹不知道,亲妈不了解,亲爷爷又不愿意提……看来只有哪天从陈秀兰口中,才能听到这段尘封超过快四十年的往事了……
没过几天,陈秀兰就又打电话邀沈妙去家里玩了。
这次她找的理由是托人从南方买了几匹布料,可惜颜色太艳了她穿不了,给家里的亲戚们分完之后还剩下一匹,眼看着离过年没几个月了,正好让她拿回家做衣服穿。
担心沈妙会拒绝,她又说自己的腰疼得很,想买点沈家的止疼膏药。
沈妙反应再迟钝,上次经王冬梅提醒后,也明白了陈秀兰的意思,她多半又是想给自己和姚恒制造相处的机会呢。
所以她便想着顺水推舟,趁这次去她家跟她把话说清楚,自己只把姚恒当哥哥,没想着结婚的那档子事。
沈妙来到北关村的那天刚好又是一个周末,刚好也是上午,如果时间掐算得不错的话,应该再过一个多小时姚恒就该回来了。
简单同陈秀兰聊了几句家常后,沈妙便将自己把姚恒当成哥哥的想法说了出来。
陈秀兰并表现出意外,她说的话和王冬梅一样,都是说给个机会多了解了解彼此,要是能走到一起最好,实在不合适也没什么可遗憾的。
说完,她便从衣柜里拿出了那匹新布在她身上比划一番,然后用皮尺给她量尺寸,说是等送去裁缝店做好了再让她拿走。
得,看来下次还得再跑一次……
为了自己能够常来和姚恒碰面,她这主意可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啊。
在她给自己量尺寸时,沈妙不禁问道:“姨,外面的好姑娘多得很,姚恒哥又有那么多同学,你咋不试着让他多相相别人?”
“跟她们不熟,不像咱,都是知根知底的关系。”
沈妙:……
唔,其实也没有那么“知根知底”吧。
陈秀兰没有什么太大的虚荣心,不想让儿子找个城市里的姑娘,她更希望姚恒能够找个村里踏实本分的姑娘,结了婚以后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行。
“咱之前也没咋见过,你咋会知道我踏实呢?”
“恁爹信(娶)了恁妈,几十年没吵过架拌过嘴,可不就是踏踏实实地在过日子嘛?还有恁爷跟恁奶,过去日子多苦啊,俩人不也是相互拉扯着走了那么多年?”
听陈秀兰这么一解释,沈妙更好奇了:“俺爹俺妈都不咋知道俺奶的事,你是知道的?”
陈秀兰让沈妙转了过来,在用皮尺给她量袖子时,得意地撇了撇嘴:“小时候听俺妈说的。”
因为事情实在是太过久远,再加上是他们更老一辈人的事,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但只要是生活在三十多年前的豫市周边的村里人,都会知道沈万山和蒋素琴的事。
蒋素琴,就是沈妙的奶奶。
三十多年前,就在秦荷回豫市后没两年,豫省有好几个市都闹了灾,饿死的人不少,活下来的人也多有疾病,当时为了能够活命,不少人都在往豫市跑。
豫市接纳不了那么多的人,没办法进城的他们便在附近的村子暂时落脚。
当时,沈万山和沈妙的太爷爷每天都在各个村子之间跑,给生了病的难民治病,也是那个时候,他认识了蒋家庄的蒋素琴。
蒋素琴是蒋家庄村长的独生女,因为位置距离城市最近,当时难民涌进他们村子时,惹出
不少乱子。
她虽为女儿身却能抄起家伙带着村民维护着村子里的安定,也是她让自己亲爹跟附近的各个村子商量,将难民分开安置,并且管理着他们的行为以防再发生什么意外。
一个负责给难民治病,一个负责管理难民,他们就这么挑起了救灾的大梁,同时搭上了线,然后一丝一缕地将线拧成了绳,拉着彼此走到了一起。
他们的婚姻在外人看来是复杂的:蒋素琴离过婚,那个年代的女人离婚可是件大事,不过碰巧沈万山的年龄也三十多了,所以这么看来,两人大抵是凑活着搭伙过日子罢了。
但他们想错了。
结婚后,蒋素琴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让沈万山可以专心行医,沈万山虽然赚得不多,可他们的小日子过得却是有声有色,忙忙碌碌之中溢着人人都看得出的幸福。
直到蒋素琴在生沈山生的时候难产大出血,身为大夫的沈万山当时是从阎王爷手中扯回了她一条命,但最后……
蒋素琴去世的那天,沈万山在一旁守了她两天一夜,任凭儿子怎么哭他都不理会,从那之后,沈万山便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了中医里,同时把最柔软的情绪和蒋素琴埋在了一起。
他们的感情或许听起来没有那么感天动地,可是在那个搭伙过日子、凑合讨生活的年代,沈万山对蒋素琴的情谊便显得尤为可贵。
陈秀兰正是因为小时候听过这些老故事,所以也想嫁给幸福,只可惜……没关系!就算自己这辈子没戏了,只要儿子将来能找到个好女人,两人能彼此相爱地过一生就行。
在赵泉的婚礼上,陈秀兰意外地见到了沈万山,脑海里一下子就想到了沈家还有个闺女,正巧听说她还没有嫁人……
当爷爷的深情,当爹的又老实,那她的品行自然差不到哪去!
于是她便想着撮合沈妙和自己的儿子,争取让儿子得到自己一直以来所企盼的美满婚姻。
“感情嘛,就是一点点相处出来的,跟恁爷恁奶一样,”把最后几个量好的数字记在小本子上,陈秀兰继续道,“他们当初也是不咋熟,就是靠着这么一天天的接触,哎~最后就走到一块了。”
在听到爷爷和奶奶的故事之前,沈妙多少还是觉得“日久生情”这四个字是有说法的,可在听完之后,便更加确定并坚信了爷爷关于“药材和木头”的那番话:
它要是药,熬的时间越长就越浓,但它要是块木头,那再咋熬也治不了病!
爷爷当初应该是喜欢秦奶奶的,不过正是知道自己和她不是一路人,俩人不合适,所以才会在送她离开时那么决绝;
而对于奶奶,爷爷更多的是爱。
他爱奶奶,哪怕奶奶曾经离过婚,他也一样爱得死去活来,所以在奶奶离开时,他才会那么痛苦,迟迟缓不过来。
所以沈妙觉得,爷爷跟奶奶不是什么日久生情,而是一眼就认定了彼此,所以他们这一剂药放在锅里才会炖得越来越浓。
“嘶……”
陈秀兰准备把柜子下面的鞋盒抽出来,结果一弯腰,一阵酸疼让她迟迟缓不过劲儿来。
“是闪住腰了吧?”沈妙赶紧扶着她到床边坐下,“慢点,来来来,等缓一会我给你按按。”
“不是不是。”
陈秀兰把手指放在后腰的位置上用力按了两下,疼并舒服着。
“是这里面疼,最近这一段也不知道是变天还是咋了,酸疼。”
陈秀兰平常不干活,按理说不会是因为腰肌劳损。
于是沈妙便给她做了个简单地诊断。
“是这儿疼?”
“下面,下面一点。”
“这儿?”
“对对对!就是这里面。”
确定了疼的地方后,沈妙又给她搭了个脉,同时让她伸出舌头检查着她的舌苔。
舌苔淡白、眼下有些乌青、眼白浑浊……而且她还把到了弱脉,弱脉在按压的时候会感到无力,缺乏跳动的力度,一般会在肾气不足的情况下把到。
唔,再结合她的腰疼。
如果她判断没错的话,陈秀兰应该是由于那啥过度导致的肾气不足,因为年龄比较大了,再加上虚耗过多,所以症状会相对明显。
当然,腰疼也有一点扭伤的原因在,应该是姿势不对,所以……嗯……
病因是知道了,可这该让沈妙怎么说得出口?
姨,你以后别跟姨夫造小孩造得那么频繁?
就算已经绝经了,也不能这么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
即使要放纵,也得找个好一点的姿势?注意身体?
呃,这话多少有点说不出口。
摸了摸鼻子,在脑海里构思了好半天,沈妙才想到一个让彼此不那么尴尬的台阶:“姨,你这是肾不太好,可能是累住了吧,赶明我回去给你开点药,你吃完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别再累着自己就行了。”
瞥见沈妙脸颊上的红,陈秀兰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讪讪地点了点头,“中,那我躺着养几天。”
越和陈秀兰熟悉,沈妙越觉得她“可爱”。
虽然她比自己大了几十岁,是个应该叫她姨姨的长辈,但她的性格和心理,还跟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一般单纯。
或许是因为从小生活得太好,嫁得也很好,她没有吃过太多生活上的苦,因此在跟她聊天时能听到很多她的美好幻想,尽管不切实际却让她十分向往。
尤其是她对自己是真心地好,聊起八卦时的观点,两人的观点也出奇的一致,更让沈妙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陈秀兰是想跟她当婆媳,但沈妙……想跟她当姐妹!
到了中午差不多十二点左右,姚恒回来了。
“欸?妙妙来了?”
姚恒看着心情好像不太好,但在看到沈妙时,眼神里却快速地略过了一丝欣喜。
像是写作业写太久的小孩子,扭头时看到窗台上趴着一只小憩的猫咪,再有什么疲惫感也会瞬间一扫而光。
“今天洗头了没?”
沈妙:……
好吧,他的一张毒嘴巴还是一如既往地欠打。
“洗啦!”沈妙甩了甩头,蓬松的头发里是洗发水淡淡的香味,“昨天晚上洗的,干净着呢。”
放下包,姚恒正准备换鞋时,忽然听到几声叫喊从楼下传来。
“姚恒学长,你就答应她吧~”
“学长,姗姗真的很喜欢你呀~”
陈秀兰家住在六楼,依旧能听清楚那几个女声在叫喊什么。
“谁啊?”
沈妙和陈秀兰异口同声。
姚恒皱着眉,不悦道:“学校里的几个女的,烦死了,跟了我一路。”
懂了,他这是惹上桃花债~
那几个女生不知道姚恒家在几楼,便只好在楼下帮自己的姐妹告白。
要说起来,这些女孩子也是真的很有勇气,丝毫不顾及别人的眼光,当然啦,也是现在时代不同了,要是回到几十年前爸妈那个年代,她们可就要被当成“女流氓”逮走了。
偷偷从窗户往下看一眼,一共有三个女孩,因为住得太高,看不清她们的脸,但瞧着都是白白净净的,梳起的马尾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一直在叫姚恒名字的是两个女孩,而喜欢姚恒的主角则只是守在楼下,眺望着楼上的许多扇窗,希望姚恒能够下来见她一面。
“恒哥,你挺有福气啊,这么多女孩喜欢你呢。”转头看向姚恒,沈妙故意揶揄他道。
“福气?”姚恒白了她一眼,“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姚恒学长~你就答应姗姗吧!”
“姗姗喜欢你好久啦!真的好久好久啦!”
姚恒被她们的声音吵得有点头疼,陈秀兰也跟他说,让他下楼跟那几个女孩子说清楚,大中午的,别让楼里住着的住户跟着看笑话。
重新穿上鞋准备下楼,姚恒出门前,忽然想到了什么。
“帮哥个忙?”转过身,姚恒对沈妙说道。
“行~!”
看在姚恒对自己很好的份儿上,沈妙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要说“挑拨离间”、“棒打鸳鸯”这事儿沈妙多少还算是擅长,等会只要她出马,不愁赶不走她们。
跟着姚恒一起下楼,沈妙见到了那几个跟他同校的女生。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一点没错,三个女生瞧着很是文气,一看就是肚子里有墨水的知识分子,再配上一张张白皙的面孔……戏本子里的祝英台,大抵就像是她们这样吧。
看到姚恒从楼里下来,那两个替姐妹
告白的女生主动迎上前,可在看到他旁边的沈妙时,却倏地收起了脸上的笑意。
不止是她们,那个心仪姚恒的女孩子,在于沈妙对视的一瞬间,也能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一丝失望和落寞。
“学长,你终于下来了,姗姗等了你好久了。”
“这位妹妹是……?”
沈妙只比姚恒小了三个月,按理说她们的年龄都比自己要小,不过沈妙长得比较显小,穿得也……土,所以自然会被当成妹妹。
不过她们说得没错,自己就是姚恒的妹妹啊。
沈妙都想好了,她一会准备扮演一个刁蛮任性的小妹,然后跟她们说自己的哥哥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要再来纠缠他。
结果还没来得及开口,姚恒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她不是什么妹妹,她是我喜欢的人。”
两个女生:???
女主角:???
沈妙:???
哥,你啥意思,不通知我一声就擅自演上了?
沈妙试着想把手抽出来,结果发现被他攥得紧紧的。
沈妙:……
这入戏的速度是不是有点快了?
要不说她和姚恒能这么快处成兄妹呢,快速地与他对视了一眼,沈妙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想要劝退一段爱情,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另外一段爱情让对方知难而退,就算是假的也没关系。
收起了眼神里的惊讶,时刻保持演员素养的沈妙立刻进入到了角色里,顺势挽起了姚恒的手臂:“对,没错,姚恒哥哥也是我喜欢的人。”
第37章 三个人?一点也不挤,刚……
看着他们两人依偎在一起的甜蜜模样,那个喜欢姚恒的女生脸上写满了挫败。
她不理解,自己到底比沈妙差在哪。
论样貌,她不敢说自己毛若天仙,可起码也算得上是漂亮;论身材,她可是她们系里啦啦操的队长;论衣品和审美,她更是比眼前的沈妙高处不少……
姚恒凭什么会看上她,而不是自己?!
沈妙感受到了“姗姗”眼神里的敌意,可她非但没有退缩,反而还十分亲昵地把头靠在了姚恒的肩膀上。
要放在平常,沈妙是最不忍心看到漂亮妹妹伤心了,有漂亮妹妹去跟人告白,她帮忙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用演戏来刺激她?
没办法,谁让她和姚恒的关系更亲近呢,身为妹妹,自然要帮他这个忙。
“她是咱们学校的吗?”
“怎么之前没见过?”
姗姗的两位好姐妹替她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姚恒不急不缓地说道:“妙妙她已经不上学了。”
一听沈妙不上学,两个女生眼里的情绪又变得复杂了几分。
“她是大夫,家里世代都是中医,”将手从沈妙怀里抽出来,又搂在她的肩上,姚恒的语气更加温暖了,“就算不读大学,她在我心里也是最出色的。”
扑通扑通……
好奇怪,当沈妙看着姚恒瞳孔里自己的倒影时,又有了上次那种很奇怪的感觉。
不过这次消失得很快,因为沈妙知道他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现在这么说只是在演戏,真要像上次那样聊天,保不准又要怎么毒舌自己呢。
“怎么之前没听你提起过她?”那女生继续狐疑地问道。
这次,换作沈妙接上了她的话:“单纯谈个恋爱而已,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没必要搞得全天下都知道吧。”
将头又往姚恒怀里凑了凑,她又弱弱地反问道:“姐姐,你不是说喜欢恒哥吗?难道在追他之前,都没了解过他有没有心上人吗?”
为了帮姚恒,沈妙被迫出演了自己最讨厌的性格,这时候要是有水淋到她身上,那收集起来可就是一壶飘香四溢的龙井了!
果然,率先闻到这股茶香的姚恒第一个表示有被“熏”到,即使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略带嫌弃地拉开了和沈妙之间的距离。
沈妙:???
干嘛!想过河还要嫌桥旧吗?
眼神在沈妙和姚恒之间转了数十个来回,那个叫“姗姗”的女孩终于慢步走上前,试探着对他开了口:“学长,我不知道你已经有……,我只是想约你晚上一起看个电影。”
说话时,姗姗完全无视了沈妙的存在。
说是邀请他看电影,不过在沈妙听来,这更像是最后一搏的深情告白,借着看电影来探听姚恒有没有再选择自己的可能性。
沈妙瞥了一眼她伸过来的两张电影票,一红一绿,代表着单数和双数的座位。
泰什么尼?什么……
沈妙还没看清上面手写的电影名,姚恒就决绝地把她的邀请给推了回去,“不用了,我难道回一趟家,今天说好了要带妙妙出去玩,你还是再约别人吧。”
为了不让姗姗再对自己抱什么幻想,在搂着沈妙转身上楼时,他又停下脚步,补充了一句:“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不希望有人来打扰我和妙妙之间的关系,谢谢你,拜托了。”
姚恒拒绝姗姗的话听着是无情了点,不过却让沈妙对他刮目相看。
对嘛,这才是斩断一段桃花最好的处理方式,不要给对方留有任何的幻想。
不像某些渣男,欲拒还迎、婆婆妈妈,又想当表子又要立牌坊。
快走到四楼的时候,姚恒这才松开了搂在沈妙肩膀上的手,蹑手蹑脚地走近楼道的窗户旁悄咪咪往下看,果然看到了姗姗扑在她姐妹怀里痛哭流涕的画面。
而那两个女生也在一边轻声哄着她,一边带着她离开。
“喂,我瞧那姗姗长得挺漂亮的,你真不喜欢人家?”沈妙戳了一下他的手肘,小声问道。
“不喜欢,”姚恒回答得干脆,“谁说长得漂亮就得喜欢人家了。”
姚恒的桃花旺得很,今天来的这个姗姗算是他一众追求者里最主动的,平常在学校的时候,他每天不知道要收到多少封情书,在路上被搭讪多少次。
可是他一个都不喜欢,无关外貌,就是单纯地不喜欢。
见沈妙问了这个问题,姚恒又把话头拽回到了她身上,“当然,我也没有恋丑癖,丑得我也不喜欢,就比如你。”
沈妙:???
“去死啊!你才丑!”
沈妙抬腿就要踢他。
姚恒这人果然是忘恩负义,刚才还佯装跟自己恩爱呢,这会又拿自己开涮!
“早知道不帮你了,让那个女生在楼下缠你一整天!”
“逗你呢逗你呢,”姚恒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像哄小孩子一般哄她道,“咱们妙妙一点都不丑,长得有鼻子有眼的,比那吃人的老猫猴漂亮多了~”
沈妙:……
她到底在期盼什么?她怎么能幻想姚恒的狗嘴里能吐出象牙!
怎么办,好想把他溺死在尿盆里啊!!!
“不过说真的,妙妙,我不喜欢你。”开完玩笑后,姚恒这才借着这比较愉快的气氛说出了实话。
他当然知道陈秀兰邀沈妙来家里玩的目的。
第一次见面他就知道是相亲了,只是没有明说而已。
沈妙并没有感觉被冒犯,随意地耸耸肩:“无所谓啊,反正我也不喜欢你。”
姚恒有些意外:“那你……?”
“没办法,你妈找借口让我来的,”沈妙走近了些,顺势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而且我觉得你这个人贱是贱了点,不过跟你玩得还挺开心,所以就来了。”
整天在医馆给人看病也是无趣,偶尔来市里转转,跟他一起玩也挺好的。
最重要的是,可以随便跟陈秀兰这位“好姐姐”聊八卦,还不会被爷爷教训,简直不要太快乐了好吗?!
趁着这个机会把话给说开后,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
想着要是这次相亲不成,陈秀兰还会给自己再找别的女生,姚恒索性跟沈妙商量继续以“相处”地名义接触着,只要她想,随时都可以来找他玩,这样既能让陈秀兰放心,也可以替他挡挡那些桃花。
“那你为啥不想找个对象早点结婚?”沈妙问道。
“没喜欢的。”
姚恒一句话就堵住了她后面要问的问题。
现在可不是从前父母和媒人一介绍就能结婚的年代了,如今崇尚自由恋爱,最讲究相互喜欢、彼此接纳。
靠在栏杆上,沈妙又问:“那你干脆跟恁妈说清楚嘛,没喜欢的,她再怎么急也没用。”
姚恒的唇角往下又耷拉了几分,并没有正面地回答她,“你个小姑娘家,懂啥?”
既然话说开了,楼下的那三个女生也都走了,沈妙便和姚恒继续上楼回家了。
“对了,刚才她要请你看啥电影?泰啥啥的,是啥片?”
“泰坦尼克号,”姚恒反问,“你没听说过?”
沈妙摇摇头。
城里的电影票挺贵的,再加上不怎么往市里来,所以沈妙一般只在放戏的人来村里时,才会和大家伙一起坐在村头看露天电影。
《地道战》、《小兵张嘎》、《少林寺》……一般露天电影播放的都是这些,泰什么尼克号?一听就是国外的片子,她自然是没看过的。
“是爱情片,讲俩人在船上谈恋爱的。”姚恒的概括能力很强,一句话就解释完了。
想着下午在家也没什么事,姚恒便主动提出要带她去看电影,“想看吗?我请你去看?”
“想啊!”话刚说出口,沈妙就有点后悔了,“可是票很贵吧,算了算了,还是不去了。”
“不用咱花钱,有侯哥呢。”
姚恒继续解释说:“侯哥认识电影院里头的人,要是场里没坐满的话,可以安排咱进去。”
姚恒说,他经常跟着侯文涛去蹭电影看,让她不用担心,沈妙这才答应一起去。
也好,两个人去看爱情片确实有点太奇怪了,三个人一起去挺好的。
而且沈妙对侯文涛的印象也很好,多一个大哥陪着,何乐而不为呢?
*
和姚恒一样,侯文涛也很疼爱沈妙这个活泼开朗的小妹。
去看电影之前,还特意让店员带她在自己的商店里拿些爱吃的零食。
“吃爆米花不?”
“吃~”
“奶油味的、巧克力味的还是原味的?”
“奶油味的吧。”
店里有一台摇爆米花的锅,是侯文涛自己亲手做的。
和那种老式的爆米花锅不同,他的爆米花锅是用普通的铝锅改的,所以不需要将锅口封闭,然后等到锅里的压力上来后一脚踢开压力阀。
小火慢点,然后不停地搅拌锅盖上的把手,就能听到锅里那玉米粒爆开时“噼噼啪啪”的声响,甜甜的暖香味能顺着风飘出好远。
“油快用完了,”打开油壶看了一眼后,侯文涛说道,“我去仓库里再倒点。”
姚恒:“那我跟你一块去。”
蹲坐在店员的旁边,沈妙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等着爆米花出锅,一双眼睛只顾着看爆米花锅上的把手了,完全没在意他们俩。
“我能试试吗?”
“可以啊,”店员将位置让了出来,教她怎么搅动把手,“保持一个方向转,对,慢慢的,很好……”
噼噼啪啪!
几分钟的功夫,沈妙就崩好了一锅热乎乎、甜滋滋的奶油味爆米花。
每一颗云朵状的玉米粒都均匀地裹满了奶油,抓起几颗放进嘴里,味道可比那种高压锅崩出来的好吃多啦!
简单地把锅里清洗一番后,沈妙想试试做点巧克力味的,不过这次她没有放玉米粒,而是改换成了大米。
唔,虽然平时吃的崩米花都是原味的,但创新一下的话,味道应该也会更不错吧……
在店员的指导下,沈妙的牛皮纸袋里混合了三四种口味的爆米花,每样一点,颜色各不相同。
等从爆米花锅前站起来时,沈妙才意识到姚恒和侯文涛好像去了很久。
“侯哥?恒哥?你们找到油了吗?”吃着手里的爆米花,沈妙朝仓库的方向走去。
“嗯,找到了。”
快走到门口时,两人这才一前一后地走了出来。
摇了摇手里的油壶,侯文涛下意识用手臂蹭了一下嘴,“放得有点靠里了,找半天才找到。”随后又说:“爆米花做好了?还有啥想吃的没,再拿点。”
“够了够了,”沈妙摇摇头,举起手里两只装得满满登登的袋子,“已经很多啦,拿太多吃不完。”
姚恒用手理了下额前有些凌乱的刘海,说:“那咱们走吧,去晚了电影可就开场了。”
“好。”
离开前,姚恒从沈妙身边经过,去前台拿外套的时候,沈妙忽然发现了一丝异样。
“等一下,你的脖子是咋了?”沈妙指着姚恒脖子上的那一片红道。
伸手帮他把领子往下拉了一点,那一片红从他的下巴直接蔓延到了他的左侧锁骨,像是抓痒时留下的红肿,不过这肿块却是分开的、成片的,好像七八只蚊子叮咬的蚊子包。
“疼吗?”
“不疼,就是有点痒。”
姚恒抿了抿唇,这时候沈妙才发现他的嘴唇好像也有一点红。
“你这是过敏了。”简单检查一番后,沈妙说道,“不严重,抹点过敏药就行。”
奇怪,去仓库一趟,怎么会过敏呢?
稍微又靠近了一点,沈妙在他身上闻到了一丢丢芒果的酸甜味。
沈妙怀疑地看着他,问道:“嗯?你刚才吃芒果了?”
“没啊,”姚恒又用手背蹭了一下嘴,本就红的嘴唇又肿了两分,“可能是刚才喝的果汁里有芒果,我没注意吧。”
“啊,那要不去医院看看吧?万一……”
“不用不用,我就抿了一小口,不碍事。”姚恒连忙紧张地拒绝道,为了转移沈妙的注意力,他生硬地把话茬拽回到了沈妙手里的那袋爆米花上,“咦~这爆米花咋是这颜色?你是把米花扔了,把炭装袋里了?”
“哪有!就是巧克力放得有点多嘛!”
事实证明,不管做什么东西都切忌灵机一动,做得好也就罢了,但做毁的几率更大……
“好了,咱快走吧,要不真来不及了。”
侯文涛稍稍弯下身,主动从沈妙的手里拿过了那两包零食。
可就在他开口说话时,沈妙也从他的口中闻到了一股芒果味,是比姚恒脖子上更浓郁的味道……
周末,电影院里的人很多。
和去村里放露天电影的电影队不同,市里电影院播放的片子都是近两年上映的新片,而是都是彩色电影。
今天一共有四部电影上映,一部是大陆的电影叫《活着》,另外两部是港台的《食神》和《古惑仔》,最后一部就是他们今天要看的《泰坦尼克号》。
来看电影的大多是小年轻,这两年港风正火爆,所以绝大多数是冲着港台的电影来的,年龄稍大一点的则喜欢现实向题材的《活着》,最后选择看《泰坦尼克号》的人就比较少了。
一是因为语言不通,只看字幕太累;二是因为电影时间太久,整整三个小时,很少有人愿意坐这么长时间,放映的时间一长,票价自然也比其他高出了一截。
这样一来,侯文涛不需要怎么费功夫就弄来了三张电影票。
连号的,中间靠后,很好的观影位。
距离电影开场还有一段时间,侯文涛去和电影院的朋友聊天去了,姚恒也说去买几瓶汽水等会喝,剩下沈妙一个人拎着零食找了个不那么挤的地方站着,等待着电影的开场。
嘶?
好像有什么东西碰了自己一下?
沈妙扭过头时,正巧有个男人从自己身边经过,她便没太在意。
唔,应该是自己的错觉吧。
继续看着海报上关于电影的简介,没过一会,她又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碰自己的腿。
因为她穿着棉裤,所以感觉不太明显,只觉得……
“你在干什么!”
沈妙还没反应,就被身后
一声义正言辞的训斥吓了一跳。
转过身,只见一只手被高举起来,并牢牢地攥住了手腕。被攥着的那只手羞怯地蜷着指头,另外那只钳住他的手则紧紧地保持着严厉的动作,不容他挣脱。
“有手有脚干点什么不好,偷人家小姑娘的东西?!”
一时间,周围立刻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沈妙的方向。
说话的是个身高近一米九的男人,他穿的外套很休闲,可腰板却挺得笔直,字正腔圆的言辞更是极具威慑力,让人不由得想起学校里严厉的教导主任。
不过男人要比教导主任年轻得多,顶多只比自己大了几岁。
相反,在他高大身形的衬托下,那个一米七出头的男人则显得獐头鼠目,低下头时,恨不得用头上的一顶帽子挡住自己全部的脸。
“同志,快看看自己有没有丢了什么东西?”男人对沈妙说道。
“哦哦,好。”
沈妙放下手里的零食后,赶紧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还好,兜里的九块一毛六分钱没丢,车钥匙也还在。
方才是她大意了,忘了自己是在鱼龙混杂的市里,在外面不像是在村里,不仅要防着被骗,也要提防被偷。
沈妙松了一口气,向男人鞠躬道谢道:“什么没有丢,真是谢谢你啊。”
“那就好。”
听什么这么说,男人这才松开了小偷的手,同时又警告他说:“下不为例,再被我抓到可就要带你在警察局蹲几天了!”
“知,知道了……”
小偷对沈妙小声道了一声对不起,将帽檐压低后,赶紧夹着尾巴跑出了电影院。
抬头看着男人的脸,沈妙发现他不止举止正派,就连长相都是透着一股正气凛然的端正,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
“同志别紧张,我是警察。”
比起刚才,男人的语气稍稍缓和了几分,不过沈妙还是有种被审问的感觉,“一个人来看电影吗?”
难怪声音这么有威慑力。
虽然他没有穿警服,但光凭这铿锵有力的语气就足以证明他的身份。
沈妙下意识把头垂低了一些,“跟我哥来了,他们去买东西了,我在这儿等。”
“在公共场合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小心扒手。”
沈妙不敢看他的眼,分明自己是受害者,可她总有种犯错后被教导主任抓包的错觉:“嗯嗯,我知道了,谢谢啊……”
小偷走后,电影院的大厅又恢复到了之前的状态,简单叮嘱她两句后,男人便离开了。
距离电影开场还有十分钟时,姚恒和侯文涛又一前一后地回来了。
沈妙把刚才的事说给了他们听,他们都表示自责,自责没有一个人留下来陪在她身边,不过还好,碰到了正义的警察同志,这才没有丢东西。
电影开场了。
进入放映厅时,里面只坐了一半的人,来到电影票上的位置后,姚恒和侯文涛还想上次去逛庙会一样,一左一右地坐在了她两边。
一个人怀里放着零食,一个人手里端着汽水,沈妙则像是小公主一样随意地享受着他们的投喂。
这是沈妙第一次在市里看电影,也是她第一次看外国片。
实话实说,这确实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
她从来没想到,原来男女之间的爱情也可以这么地震撼!
一开始的一个小时还没觉得有什么好看的,看到中间才发现男女主角的爱情是那么短暂而甜蜜,到后半段的时候,更是跟着女主角一起哭出了声。
“呜呜,呜呜……”
沈妙也不想哭的,可眼泪偏偏控制不住地往外流,想用纸去擦,可眼泪却是越擦越多。
从男主角死后哭到片尾曲,沈妙哭得眼睛都有点疼了,仰起头像靠在椅背上缓一缓,却被搭在上面的手给硌了一下。
嘶……
沈妙只压了一下,放在椅背上的手就立刻撤走了。
可她却觉得有点怪怪的,因为她的脖子感觉到的不是一只手,而是两只,并且那两只手……好像还是紧紧握在一起的状态。
第38章 她打,他捶,俩人插翅难……
沈妙的注意力一直在电影情节里,完全没有意识到有哪里不对劲,倒是有一只手在松开时顺势揉了揉她的头。
“好了,别哭了。”
姚恒把她的那瓶汽水递给她,“你又不评奖,人家女主角哭得都没你这么起劲儿。”
“哼,你连个对象都没有,就算说了你也不懂。”沈妙戳了他一眼,接过汽水后赌气地猛喝了一大口。
在沈妙说出“对象”两个字时,姚恒并没有反驳,只是他的目光下意识地穿过她看向了侯文涛,紧接着又像是碰到了什么灼热的东西,急忙挪到了别处。
从来没谈过恋爱的沈妙,此时还不明白姚恒为什么躲避,更没看出他眼神里的情绪代表着什么。
过了好大一会,她才逐渐反应过来,不怀好意地坏笑道:“哦~我懂了~”
“你懂什么了?”
那一刻,姚恒害怕极了,更加回避着她的目光。
是啊,沈妙她那么聪明,怎么会看不出来呢?更何况刚在他们在背地里的动作,都被她发现了,还有在仓库时、在等电影开场之前……
唉,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终究是被她给看出来了。
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他红得发胀的脸,沈妙毫不犹豫地刺破了他的秘密:“什么不想谈恋爱啊,其实你也很想找个对象对不对?还说我爱哭呢,刚才看电影你是不是也偷偷抹泪来着?”
姚恒:……
好吧,看来还是自己高估了沈妙的洞察力。
在很多方面,她确实很聪明没错,但是在感情方面,她简直就是个白痴,半点蛛丝马迹都看不出来啊!
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捧着两兜零食吃了三个小时,沈妙早就吃饱了,本想着看完电影后直接回家的,但他们还是非要带她去吃饭不可。
等到吃完晚饭,时间都快到九点了。
入了冬后,天黑得本来就早,再加上马路上的行人不多,就显得更加清冷了。
侯文涛还要去店里理货、算账,所以把他们送到楼下就走了。
“我送你回去吧。”见沈妙在给那辆大二八开锁,姚恒主动提出要送她回家。
沈妙:“不用了,村外的路灯关得早,你这一来一回的不安全。”
“没事儿,”姚恒把她手里的锁拿过来后,又把车给锁上了,“俺家有辆摩托车,我骑摩托车送你快,来回顶多几十分钟。”
说完,他就让沈妙在楼下等着,自己上楼拿钥匙去了。
姚恒这一趟上楼去了好久,沈妙在楼下等了快十分钟都没见他下来。
抬头看了好几眼楼道的窗户,见靠近六楼的那一层一直是黑的,于是沈妙便上楼准备去找他。
咚!
还没走到五楼,就听到从楼上传来的一声闷响。
他们住的楼是一层两户,声音从哪家传出的都有可能,但直觉告诉沈妙,这声不太好的动静是从姚恒家出来的。
再往上走了半层,沈妙看到了坐在台阶上的姚恒。
从家里传出的动静让他不敢进门,只能像小时候那样捂起耳朵躲在家门口,期盼着里面那场暴风雨能够早点结束。
此时此刻的姚恒,没有了平日里的阳光开朗,就像是一只雨夜里被抛弃的小狗,蜷缩在寒冷街道的一隅瑟瑟发抖。
“嗯……你……呢?!”
“我……这么……离!”
墙壁的隔音很好,沈妙只能勉强听到断断续续的几个字。
是姚恒他爸回来了,听起来,好像是在和陈秀兰吵架。
不,不对,不止是吵架,好像他们之间还动了手。
咚!
又是一声响,是什么重物砸在墙上的声
音。紧接着,女人抓狂的音调就压过了男人歇斯底里的气势,占据了这场冲突的高位。
这不是单方面的家暴,而是一次势均力敌的互殴,一次东风压倒西风、西风盖过东风的博弈,正因为实力相当,所以难以决定输赢,分不出胜负高低。
稍稍抬起头,姚恒在看到沈妙时,比起失望和难受,他瞳孔里更多的是想要闪躲。
家丑不可外扬,他也不想让沈妙看到这一幕,可此时此刻,他无处可逃……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屋里的声音此起彼伏,她一个外人听得都不舒服,更别说是姚恒了,于是她主动上前拉着他的手臂,想把他从家门口带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从楼上下来后,姚恒仰起头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似是想把心里的负面情绪全都倾吐出来。
他们没有走得太远,而是买了两瓶热牛奶后找了处安静的地方坐下。
寒风吹得比刚才更冷了,让姚恒不禁打了个寒颤随后扯起了衣领。
“现在你应该知道,我妈为什么想我早点结婚了吧。”
姚恒的语气平淡,两只手捧着温热的玻璃瓶,脸上的笑容微微苦涩。
姚恒平日里元气满满、活力四射,并不是因为真的快乐,不过是不希望被人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不想被人同情罢了。
但是此刻,在沈妙撞破他家的情况后,他还是决定向她坦白。
他从小就是人人羡慕的孩子,父亲疼、母亲爱,家境优渥、无忧无虑,可没有人知道,他们家其实就是个充满硝烟的战场,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一场惊天动地的冲突。
姚恒的父母很爱他,可唯独就是不爱彼此,就像是两个被迫生活在一起的仇人一样,怎么看彼此都不顺眼,两句话不投机就要跟对方动手。
他们倒是打得爽了,被夹在其中的姚恒却要透不过气来了。
一边是把自己捧在手里的父亲,从小就满足他所有的要求,在他小时候生病时,会守在床边一整夜寸步不离。
一边是把自己含在口中的母亲,将她所有的爱和关心都倾注在了自己身上,在他成长之路的每一步,她都不曾缺席。
帮谁?劝谁?
手心手背都是肉,让姚恒根本就做不出决定。
小时候他不懂事,觉得一定是一方做错了才会惹得另外一方生气,所以他会主动拉架,会跪在父母中间求他们能够停手,希望能够解决矛盾,以后好好地过日子。
可后来姚恒发现,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他们只是单纯的性格不合。
有时候可能他爸随口嘀咕一句菜炒得咸了,他妈就会气得拍桌子;有时候可能他妈抱怨一句家里的地砖铺得不平,他爸就会觉得她意有所指,然后暴跳如雷。
总之,他们其实谁都没有错,真要有错那就是结婚生下了自己,然后被迫和彼此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相互折磨。
姚恒累了,实在不想再看他们吵架了,所以宁愿在门口坐着等,也不想再进去做无谓的劝架。
“既然这样,那他们……”
沈妙本想问“他们为什么不离婚”,可下一秒她就自己想出了原因。
不离婚还能为了什么,当时是为了姚恒。
即使如今离婚不再是什么丢脸的事,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还是影响很大的,好多家庭不都是为了孩子才一直将就着过下去的吗?
姚恒喝了一口快凉了的牛奶,低头苦笑道:“所以我妈想让我早点谈恋爱结婚,因为她说,只要我成了家她的任务就完成了,就可以解放了。呵,真不知道是谁给她布置的任务。”
不过现在比起他小的时候好多了,如今他爸会跟着公司一起跑车,经常不在家,见面少了家里的火药味自然也就变淡了。
“但是你妈也是真的关心你,”沈妙今天刚和陈秀兰聊过,所以便替陈秀兰向他解释道,“虽然急是急了点,但她希望你能过得比她幸福,不要像她一样结了婚一地鸡毛。”
品着嘴里的那一口牛奶,沈妙原本还想要劝他想开一点了,可话到了嘴边,倏地感觉有点不太对劲。
今天她给陈秀兰把脉做检查的时候,她应该像是经常被“滋润”的才对,他爸要是跟他妈感情不好的话,为什么会做那些事呢?话又说回来,假如他爸经常不在家,又会是……
哦不,不会是这样的吧……
见沈妙出神地盯着地面,脸色也有了些许变化,姚恒疑惑地抬起手在她面前晃晃:“在想什么呢?”
沈妙尴尬地摇头道:“没,没什么。”
她好像明白了,明白到底为什么他们夫妻俩的关系会这么不好,可是即使是猜到了原因,沈妙也不敢把心里的猜想直接告诉他:
哥啊,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你妈给你爸戴了绿帽子,一个不服、一个不忿,所以他们才会经常互殴呢?
第39章 干啥啥不行,添乱第一名……
那天之后,沈妙有将近小半个月没有去姚恒家,说要给她送的药也是托沈山生进城时顺路给捎去的。
原因无他,主要是怕她尴尬。
姚恒说,每次他们大打出手身上都会挂彩,青了鼻子、红了眼睛是常有的事,这几年好多了,兴许是年龄大了,惜命,早些年他小时候,经常头破血流地一起去医院。
既然听说了陈秀兰的苦,就不必再拿到明面上了,索性就当做不知道这事儿。
陈秀兰性格和自己一样,都是个要强的人,想来她也不愿意让沈妙知道自己这一摊子事。
不过就算见不到面,陈秀兰也没断了和沈妙的联系,在家只要是闲了就给沈妙打个电话聊聊家常,经常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
说说东家长,谈谈西家短,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
“对了,下礼拜三你有事某?”方才和沈妙聊得太投机了,快要挂电话的时候,才想起儿子交代自己的事,“小恒让你去他学校找他玩,说是学校有个啥活动。”
再过一个多月就过年了,听说前段时间姚恒又是期末考试、又要写什么论文,连周末都不怎么回家。既然现在约自己去学校玩,想来是应该忙完了吧。
“中啊,那我到时候去找他玩。”
许久没见姚恒,还真有点怪想他的,想扯一扯他那张十分欠揍的嘴巴。
陈秀兰:“那到时候让文涛骑摩托接你去吧,怪远的,也省得你自己蹬自行车了。”
“好~”
侯文涛一起去,沈妙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他们的关系可是比亲兄弟都要好的。
现在总流行说什么“代沟”,说不同的年龄之间有“代沟”,可沈妙却瞧着他们俩好得很,十来岁的年龄差完全不能成为拉开他们距离的“沟”。
沈妙跟陈秀兰在电话里定好了,让侯文涛礼拜三早上九点来接自己,结果礼拜三早上还没到八点半,侯文涛的摩托车就停在了沈妙的家门口。
沈妙才刚进洗手间刷牙,见侯文涛提前半个多小时到了,赶忙加快了洗漱的速度。
认识这么久,他们早就处成兄妹了,所以在来到沈妙家后侯文涛也一点不拘谨,在等她的时候,主动同院子里正在打太极的沈万山打起了招呼。
“爷,我瞧您这太极拳打得好啊,下盘怪稳的。”
“嗯?行家啊,你也练过?”
“不不不,我哪算啥行家,就是偶尔练几招,动作都做得不标准呢。”
“那跟着我打两圈,我帮你看看?”
“中阿,那我站你后头,你带着我。”
“好,那咱从头开始。”
看着侯文涛跟着爷爷在院子里打太极,沈妙的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了一抹笑意。
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是那种很
沉稳的性子,可随着她了解姚恒越多,越能在他身上看到姚恒的一些特点。
按理说,姚恒是他从小陪着长大的,姚恒应该会受到侯文涛的影响才对,可他们偏偏是反过来的。
可能是姚恒这颗“小太阳”太明媚了吧,以至于捧着他的人手心都会留有他的温度。
“侯哥,我收拾好了,咱走吧。”沈妙挎上包后,快步从屋里跑了出来。
包里有她昨天煎得几张饼,还有一盒小菜,这样中午饿了随时都能拿出来吃,再下面是给陈秀兰开的一些滋阴养身的药,其中加了几味补血的成分,尤其对女人好。
还有最最下面的那只小包包,里面装着她亲手做的几只香囊。
一只红色的,两只蓝色的。红的那只给陈秀兰,另外两只蓝的给姚恒和侯文涛。
每次去市里找他们,都是他们在像对待小公主一样照顾自己,沈妙自然也希望给他们带一些礼物,太贵的礼物她买不起,便做了几个代表自己心意的香囊。
香囊里装得是一些安神驱邪的草药,时不时拿出来闻一闻可以帮助放松精神。
坐上摩托车时,沈妙见侯文涛上衣的口袋鼓鼓囊囊的,便问道:“侯哥,你兜里装得啥?要不放我包里吧,要不路上该掉了。”
“行。”
说着,侯文涛就从口袋里摸出两只包着塑封包装的娃娃。
这是侯文涛上次进货时让姚恒他爸从南方带的,是机器猫的造型,肚子上的口袋是可以按下去的,按下去的时候机器猫的眼睛就会切换到不同的眼神。
“给你和小恒的,你俩一人一个。”
沈妙隔着塑封包装按着娃娃上的按钮,看着机器猫的眼神从微笑变成花心,又从花心变成坏笑,不禁笑出了声,“谢谢侯哥~”
两只娃娃的颜色有点不一样,所以沈妙没有打开,等着拿到学校后让姚恒先挑。
这样的塑料娃娃,应该是小孩子会喜欢的玩具吧,看来侯文涛的眼里,是把他们都当成小孩子了~
姚恒的学校在豫市的北边,算是豫省之内最顶尖的大学了。
骑着摩托开了快一个小时,这才看到了豫市大学的大门。
今天是学校的开放日,看门口摆放的几副海报,应该是想在大学生放假之前宣扬一波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
在学校开办安全活动的同时,也允许学校里的学生带着亲属朋友在校园内观光浏览,这样也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安全防范知识。
姚恒身为优秀学生干部,又是成绩优秀的尖子生,要在安全宣传大会上进行演讲。
宣传会就快开始了,来到大礼堂听讲的人不少,大家都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寻找着座位。
姚恒提前跟学弟们打好了招呼,所以沈妙和侯文涛来时,直接坐在了中间靠前的位置。
礼堂上放了一张长桌,坐着今天应邀参加的各位嘉宾。
坐在上面的校领导正在翻看着一会要用到的稿子,比起需要提前打草稿的领导,那些受邀宣传安全教育的医生、警察和消防队员,则在准备着一会要用到的各种道具。
“侯哥~妙妙~”
后台的方向,穿着板正的姚恒掂起脚尖,卖力地挥着手里的演讲稿跟他们打招呼。
“恒哥~!”
沈妙也从座位上站起来,朝姚恒也招了招手。
大会快要开始了,台上的人都各自忙着自己手头上的事,却有一双眼睛,在沈妙同姚恒嬉笑着相互致意的时候,看向了台下的方向。
那人的位置和姚恒在同一条线上,只要沈妙的目光稍稍往左移动一点,就能看到他的警徽和放在桌子上的警帽。
事实上,沈妙也确实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他。
他?他!他是那天在电影院抓小偷的那个警察?!
男人穿了一身深藏蓝色的警服,站在长桌靠近中间的位置,刚才他正弯着腰跟几名志愿者谈论正事,可当他直起身子时,高大宽厚的身型立马就引来了沈妙的目光。
果然,比起寻常的外套,还是这身板正的警服更符合他的气质。
让人一眼看过去,就确信他绝对是一个“好人”,而且不敢生出半点不好的念头,因为会被他如鹰般锐利的眼神立刻发现。
沈妙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沈妙,并且认出了她。
微微抬了下唇角,勉强算是打了个招呼。
不知怎地,将手放下后的沈妙莫名有些紧张,有种在学校外面犯了错被教导主任救下后,又好死不死地在学校里迎面碰到他一样。
嘶,后背有点凉……
差不多十分钟后,安全宣讲会正式开始了。
一开始是学生的开场介绍,然后就是姚恒有关安全主题的演讲,以及学校领导对假期安全的强调。
都是一些很干巴巴的话,听起来挺枯燥的,没多大一会的功夫沈妙就有些昏昏欲睡了,一直等到消防员和医生陆续端着“道具”上台,沉闷的气氛才逐渐活跃了起来。
消防员向大家示范了如何使用灭火器,还有家里不小心着火时的应对方法;医生则用担架上的假人,演示着如果受伤后该怎么包扎,和溺水后的抢救方式。
他们用很生动的方法,把这些安全知识传授了出来,听起来确实要比学校老师“假大空”的倡导要有趣。
“……接下来,有请骆嘉麟副局长来为我们演示一些基础的防身术。”
随着主持人一番简单的介绍,男人这才沉稳地从座位上站起了身。
副局长?骆嘉麟?这应该就是他的名字。
消防员讲解灭火,医生演示急救,刚才关于家庭安全和外出安全,另一位警察同志已经简单讲解过了,不过为了保持宣讲的趣味性,所以也安排了有关的示范。
“各位同学们好。”
离开桌子走向台上空旷的地方,骆嘉麟一边说一边解开了外套的扣子,同时,负责配合他的志愿者也在手臂和身上固定好了护具。
“下面我来教几个大家平常可能会用到的防身技巧。当然了,学归学,不过我还是希望大家以后都没有机会用到。”
说话时,他挽起了衬衫的袖子,一时间,沈妙好像听到了许多小声的“哇”,还有倒吸气的动静。
不止是那些女学生春心萌动,有那么一瞬间,沈妙的瞳孔也跟着放大了些许。
骆嘉麟的身材很好,一米九的高个子配上一身薄肌,简直就像是一个行走的衣架子,而且他长得也是正气凛然,稍显成熟的五官,是属于那种越看越有味道的类型。
尤其是当他握紧拳头时,手臂上微微浮起的血管,还有衬衫下若隐若现的肌肉轮廓……简直就是“阳刚”这两个字幻化成的人。
“我们先想象一下这样的场合:在人多的地方,有人想趁乱从你的口袋里偷钱。”
“这时候你应该怎么办?”
沈妙:???
点我呢?是不是点我?!
一说偷钱,沈妙立刻就想到了那天在电影院发生的事。
同样的,骆嘉麟在举出这个例子的时候,扫视的目光也下意识地略过了沈妙一眼。
“首先,我们在不确定对方是否携带凶器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硬碰硬;其次,应该拉开和对方的距离……”
骆嘉麟先是告诉大家最好的应对策略,随后就开始了在逼不得已情况下的示范:“……假如对方想要攻击你,手里有东西的话可以把东西朝他丢过去,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这样。”
“啊!!”
与他一起演示的人做好了准备,但很明显没有做足准备,还没等骆嘉麟说完话,他的膝盖就被踢了一脚。
不止是志愿者,台下的观众大多也没看清楚。这一脚踢得飞快,像是在拍电影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落在了他的膝盖处。
有护具保护着并不算很疼,但他还是差点一个踉跄摔在地上。
“抱歉抱歉,我以为你准备好了。”骆嘉麟及时拉住了他,同时向他道歉道。
“没没没,我的问题。”
等到和他搭档的志愿者准备好后,骆嘉麟便往下继续讲解。
先是遇到小偷,然后是遇到歹徒,最后是遇到色狼……总之,骆嘉麟把遇到所有坏人的情况都做了一遍防身示范,仿佛在学生们出了学校之后就会掉进狼窟,会有各种各样的坏人对他们虎视眈眈。
从踢膝盖到掰指头,从插眼珠到过肩摔,骆嘉麟把比较实用的二十四招防身术都示范了一遍。
不知道别人学得怎么样,不过沈妙倒是学到了不少,尤其是那招过肩摔,确实够实用,真要是碰到身高悬殊的坏人一定用得上!
临近中午十二点,安全宣讲会终于结束了。
从大礼堂出来后,三人在后面的教学楼碰了面。
下午音乐系那边还有文艺汇演,所以姚恒说中午一起去学校食堂吃饭,等看完文艺汇演再一起回家。
沈妙是第一次来大学,高大的教学楼、宽阔的操场,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很新奇。
想着这会儿食堂的人正多,姚恒就带她先在学校里逛逛,错开时间再去吃饭,还好沈妙来时带了煎饼和小菜,可以在逛校园的时候暂时垫垫肚子。
光吃煎饼有点干,于是侯文涛便让他们先逛着,自己去找个超市买点水。
“我今天演讲得怎么样?”
“凑合吧,除了有点做作,别的都挺好。”
“那不叫做作,那叫抑扬顿挫,演讲都是要这样的。”
“切~哪有眼睛和眉毛都跟着顿挫的?你那就是做作。”
和姚恒认识得久了,沈妙的这一张小嘴也变辣了不少,从前只会被他怼,现在也知道要怼回去了。
姚恒说不过她,就整小学生抢东西那一出,把沈妙放在一旁的包抢了过来,“你这包里装了什么啊?鼓鼓囊囊的。”
“给恁妈的药啊,还有……哎,你轻点,包有点不结实。”
姚恒幼稚得很,见连在包上的带子很长,便像玩大摆锤一样甩着沈妙的包。
啪!
还没等沈妙把话说完,包带便在甩到最高处的那一秒倏地断开了。
包,连带着包里的东西,像天女散花一样在半空中分开,过了几秒钟又像雨点一样“啪啪啪”地落在了地上和旁边的草地上。
“哎呀,都跟你说过不结实了。”沈妙抬起手在姚恒的肩膀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
“我也没想到这么不结实……”看了眼手里的包带,姚恒尴尬地抿了抿唇,“对不起,下午回去了我再给你买个新的。”
沈妙也没跟他计较,还好药材包得结实,掉出来的时候没有散开,几只香囊沾上的灰拍拍也就干净了。
“不用,反正也该扔了,坏了就坏了吧。”
把掉在地上的东西都捡起来,检查一番后,沈妙发现少了一样。
“有啥摔坏了?”
“没,”沈妙继续翻找着,又看附近的地上有没有,“侯哥给咱买的机器猫玩具少了一个。”
原本包里的塑封包装是两个的,现在只剩下一个了。
不用想,肯定是刚才甩出去的时候不知道掉到哪了。
刚才药包是掉在草地上了,循着草地的方向看去,沈妙果然找到了另外一只玩具。
阳光照在塑封的包装上反射着明亮的光,此时此刻,那只机器猫玩具正静静地躺在冰面上,巧的是,机器猫那张微笑的脸正好对着他们的方向。
还好湖面结了冰,要是真的掉进水里怕是早就飘走拿不回来了。
“你要干嘛?”
见姚恒朝冰面伸出了脚,沈妙赶紧拉他回来。
姚恒:“没事儿,这冰厚得很,我去把它拿回来。”
今年温度低,月初学校里的湖就开始结冰了,刚才他用脚踩上去试了试,冰面没有开裂,人在上面走应该不成问题。
玩具掉得不远,距离湖边有大概四五米远,折腾人来帮忙太麻烦,自己走过去就能捡回来了。
看姚恒又想伸脚下去,沈妙再次拉住他,“算了算了,还是我去吧。”
女孩子体重轻,踩在冰面上的压力没那么大,更安全一点。
“没事,我……”
“哎呀!听我的!”沈妙坚持道。
说完,她便提着裤腿轻轻地踩在了冰面上。
冰面比她想象中要结实,踩在上面很稳,于是她滑着步子朝那玩具靠近了一点,等到距离差不多后便用手里的树枝把它往自己这边拨动。
“快了快了,再过来一点。”
眼瞅着岸边的姚恒快用树枝碰到玩具了,结果沈妙在转身时稍稍弯了下腰,当她的重心朝着左脚压过来时,脚下的冰面瞬间破了个洞。
啪!
扑通……
当沈妙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她慌忙地想要把脚从冰水里抽出来,可另外一只脚也快速陷进了冰窟窿里。
紧接着便是一股刺骨的寒意从脚蔓延到小腿,然后是全身……
“妙妙!”
学校的人工湖只有两米多深,但对于只有一米七出头的沈妙来说还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冬天,接近零度的水瞬间穿过她的棉袄刺痛着她的皮肉。
还好沈妙反应够快,用两只手臂及时扒住了冰面,这才没有完全掉下去。
看到沈妙落水,吓得姚恒脸色都变了,也不管什么三七二十一,丢掉刚捞上来的玩具就朝着沈妙跑了过来。
紧接着下一秒,原本结冰的湖面就又多出了一个冰窟窿……
“妙,妙妙!”
说是来救自己的,可姚恒沉得速度比自己还要快,并且看样子,他好像并不会游泳,只会用双手不停在冰面上扑腾。
“妙,救,救命?!救命啊!”
姚恒的大脑反应速度明显没有跟上他的下意识。
等到他开始呛水,开始被刺骨的温度麻痹手脚时,才反应过来自己并不会水。
“你别乱动!别动!”
“救……救救……!”
沈妙倒是会游泳,但这水的温度实在是太凉了,再加上她也没有做热身,生怕动作太大会让手脚抽筋。
她现在是自身难保,只能靠声音让姚恒冷静下来。
扑通!扑通!
手臂在水面上溅起了一朵又一朵的水花,被吓到的姚恒根本听不到沈妙的引导声,只能胡乱地蹬着腿,试图从水里抓到什么可以依靠的东西。
靠又靠不近,帮又帮不了……此时此刻,沈妙的身体是冰冷的,脑瓜子却是恼火的,恨不得抄起一块冰把胡乱扑腾的姚恒给敲晕。
眼看着姚恒的体力消耗速度过快,扑腾起来的水花越来越小,也没力气喊叫了,沈妙只好仰起头大叫着求救:
“救命!救命啊!有人落水了!谁来救救我们啊!”
冬天的湖水实在是刺骨,再加上姚恒在挣扎的时候消耗了太多力气,还没等到人赶来,他就逐渐开始沉底。
沈妙:……
你个鳖孙可真是个缺心眼!真是的,明知道自己不会游泳还下来添什么乱?!
第40章 请你别这样
“小恒!”
还好侯文涛离开不远,买水回来的路上听到沈妙的呼救声,赶忙加快脚步冲了过来。
一个箭步冲到人工湖旁,看到姚恒已经沉下去时,水面冒起了“咕嘟咕嘟”的泡泡,他也顾不得脱衣服、脱鞋了,丢掉手里的水瓶后一个猛子就扎了下去。
扑通!
侯文涛跳进湖里时溅起了一个巨大的水花,用力地拽着姚恒的衣服将他从水里托举起来,如同一只粗犷的巨人捞着一只孱弱的小兽。
被冰冷的湖水冻得时间有点长,又急得呛了几口水,
姚恒已经失去了意识。仰头靠在侯文涛的肩膀上,脸上的红润也被冻得惨白。
听到有人落水,越来越多的人也从各处跑过来帮忙。
“来人帮忙啊!有人落水了!”
“救生圈!快找救生圈!”
“校医室呢?赶紧去校医室叫校医!”
没一会的功夫,湖边就聚集了几十号人,能帮忙的人急着脱衣服下水,帮不上忙的人则在到处喊人找东西。
很快,在四五个人的帮助下,姚恒和侯文涛终于被捞上了岸,只剩下沈妙还独自困在更靠里的冰面下。
姚恒是刚踩在冰面上就掉下去了,距离岸边不过一两米的距离,而沈妙是走出几米后才掉下去的。
同样是冰窟窿,沈妙周围还有一圈的冰没有碎,冻结的湖面宛如一个“回”字,就这么把沈妙留在了中间的小“口”中。
沈妙被困的位置不太好营救。
现在看来,冰面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结实,要想走过去救她的话,大概率也会像她那样不小心掉下去,所以最好还是把她身前的冰给碎开,或者是用绳子套在她身上,把她从冰窟窿里拽出来。
“绳子?找根长点的绳子!”
“先用拖把把冰砸碎,快去拿个拖把来。”
“没用,用铁锨,铁锨砸得快!”
“铁锨呢?去找找清洁工用的铁锨放在哪了。”
还好沈妙会游泳,尽管浸在水里的下半身冷得快要失去知觉,但还是靠着撑在冰面上的手,让身子不继续沉下去。
沈妙很冷静,她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保持镇定才能减少身体热量的损耗,才能够坚持到岸上的众人来救自己。
等等,只要再等一会,等到冰面被敲碎,自己就能获救了。
看着众人在岸上为营救自己而着急,沈妙的脑海里倏地浮现出了电影《泰坦尼克号》里的画面:
当泰坦尼克号沉没后,杰克和萝丝就是这么在冰冷的海水里等待救援的。
可惜,她不是娇贵的萝丝,刚才和自己一起掉下水的人也不是杰克。
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
出神地扫视着岸边那些敲击着冰块的人,沈妙的耳边跟着响起了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不知是再次被电影里的情节感动,还是被众人感动,她的鼻子莫名有点酸……
“让开!让一下!”
忽然间,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人群中走到了前面来。
看到大家在用拖把敲打着冰面,半天也只是碎了一点点后,他没有丝毫犹豫,脱掉身上的外套后,随手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便跳进了水里。
“别害怕,稳住!”
骆嘉麟的声音犹如一道划过长空的火焰,径直地刺入到这层寒冷之中。
听着他中气十足的声音,连带着自己身体里的血液也稍稍加快了流速。
咚!咚!
抄起手里的石头一下下地敲打在冻结的冰面上,即使不能每一下都把冰敲得粉碎,也能留下一片逐渐迸裂的白纹。
当骆嘉麟在向自己靠近时,沈妙脑海里的画面又产生了变化。
此时,她不再是泡在海水里的杰克,他也不是柔弱不能自理的杰克。他们也不是在浪漫的爱情片里,而是热血的爱国片。
骆嘉麟就是那英勇无畏的董存瑞,而自己则是他付出一切乃至生命也要靠近的“碉堡”……
唔,虽然这样的画面有点过于“红”,但谁让他的声音那么板正,朝自己靠近时的表情又那么坚决呢?
要不是知道他是来救自己的,单看他那坚定的表情,沈妙真害怕他会把自己当成“碉堡”给一下干掉。
一下,两下,三下……
白纹逐渐蔓延到了一起,随着又是一记猛烈的砸击,冰面碎裂后瞬间激起了一片水花。
丢掉手里的石块,紧接着下一秒,骆嘉麟就稳稳地拉住了沈妙的手腕,随后他又像演示过肩摔那般稍稍一用力……沈妙便水灵灵地被拽了过去。
不过和示范过肩摔不同的是,沈妙没有撞在他的后背,而是一头栽进了他的怀里。
刺骨的湖水并没有让他的体温降低,隔着那件衬衫触碰时,沈妙甚至能感觉到他依旧温热的体温。
或许担心沈妙在水中泡得太久消耗太多体力,骆嘉麟用双手稳稳地扣在她的腰上,努力将她从水中托举起来,尽量让她离开水面。
“慢点,慢一点。”
“好好好,我拉住她了,你松手吧。”
很快,在岸边众人的合力帮助下,沈妙也被从水里救了出来。
“要不要紧啊?”
“怎么样?身上有没有哪里受伤?”
“热水热水,对,来先喝一口热水暖暖!”
就在几名女学生在为沈妙披上衣服的同时,几米之外的空地上,也传来了几声吐呛的声音。
姚恒被从水里捞起来时已经昏迷了,在大家忙着救沈妙时,在等着校医赶来之前,在今天安全宣讲会上的几名医生正在对他进行急救。
只是因为湖边的场面太过混乱,所以盖过了医生们口中“一二三四五,呼吸;一二三四五,呼吸”的心肺复苏术的抢救声。
“咳咳!咳!咳咳!”
还好,姚恒呛水的时间不长,经过医生们的一番抢救,总算帮他把卡在气管里的水都吐了出来。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刚刚“死”过一次的姚恒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失神的目光扫视着在场围观的人,他只觉得自己大脑一片空白,最后的记忆便是自己掉进水里被湖水淹没的那一刻。
“小恒,小恒你好点没?”
将姚恒护在怀里,侯文涛紧张地用手在他眼前摇晃,确认他是醒着的,“看看我,能看到我是谁吗?”
“哥,侯哥……”
随着呼吸声逐渐平复,姚恒的意识也跟着变得清醒起来。
冷,好冷。
他的手脚都是疼得很,刚才被医生抢救时猛力按压的胸口更是疼得要命,准确的说,他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是好的。
“没事没事,已经没事了。”将姚恒护在怀里,侯文涛的眼里满是心疼。
侯文涛把自己披着的衣服也盖在了他的身上,同时不停地搓着他的手哈气,给他取暖。
看姚恒难受,侯文涛也不忍心责备他太狠,只能尽力克制着自己的语气:“你和妙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会掉进水里?!”
侯文涛这么一提,姚恒才想起那只还没拆封的塑料娃娃。
急忙想要起身去寻找,结果刚坐起来,他就在站满了人的草坪上看到了那只反着光的塑封袋。
那只微笑着的机器猫,此时此刻正在一群人之中被忽视着。
“它。”指着机器猫的方向,姚恒怯怯地回答说,“我不小心给丢湖里了。”
“你是傻子吗?!”侯文涛一个没忍住,厉声训斥他道,“为了个玩具,你连命都不要了啊!”
抬起头定定地望了他半天,开口时,姚恒的眼眶倏地一下就湿润了,“因为是你送的。”
因为是侯文涛送的,所以他必须要找回来,更何况还是差点被自己给弄丢的。
从小到大,侯文涛送自己的东西他都珍而重之地收着,这次也是。
看着
姚恒那委屈的模样,侯文涛的心口似是被狠狠地揪了一下,随后紧紧地将他抱在怀里,庆幸着自己没有失去他,也在感激着老天爷送给了自己这一颗难得的真心……
“喂,喂?你怎么样了?”
十几米外,医生也在为沈妙检查着身体情况。
“啊?你说什么?”
“你有哪里不舒服吗?”医生再次问道。
“没,没有啊。”
下意识地把盖在身上的毯子捂得严实一些,沈妙又扭过头看向了侯文涛和姚恒的方向。
她确实没什么事,就是被冻得有点冷了而已。
可她的反应却让医生很不放心,于是又换了个女医生向她问道:“你是不是扭到脖子了?还是脖子很疼?”
沈妙:“也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头一直是歪着的?”
歪着?
沈妙:……
女医生这么一提醒,沈妙才意识到自己的注意力一直在那边的姚恒和侯文涛身上。
其实也不能怪她不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因为她也是刚刚才发现,自己之前一直守在一个巨大的瓜田旁并且还浑然不知:
姚恒和侯文涛,他们俩之间有情况!!!
认识他们这么久,自己竟然今天才发现!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除了自己之外,周围都没什么人去吃他们俩的瓜呢?
自己只是落水弄湿了衣服而已,那边的情况,可是浓情蜜意地两个男人正在迸发着火花哎?!
*
“恒哥,你是不是跟侯哥他……”
沈妙这肚子里向来是憋不住事的。
在学校里的时候不敢问,跟着他回到家后,她第一时间就把心中的疑问给说了出来。
坐在被窝里的姚恒,前一秒还困得睁不开眼,下一秒眼珠子就瞪得跟铜铃一样。慌忙地坐起身看向门外,生怕她的话会被厨房里的母亲听到。
不用开口回答,单凭他的反应,沈妙就猜到答案了。
沈妙起身去关门,说话的音量也减小了几分:“放心,我不会告诉陈姨的,我就是问问而已。”
慢慢扶着床坐好,姚恒分明没有发烧,脸上却泛起了两片红晕。
此时的他,有点像是怀春的少女,娇滴滴、羞怯怯的,不敢将自己的爱意摊在明面上。
眼看瞒不过沈妙,姚恒只好点头“嗯”了一声。
他喜欢侯文涛,从小就喜欢他,哪怕他们之间有着将近十岁的差距,他也喜欢他。
姚恒算是侯文涛带着长大的。
小时候侯文涛的妈妈和他的妈妈关系好,所以时常带着侯文涛来家里,那时候姚恒就很粘着这个高高壮壮,话不对但却很照顾自己的哥哥。
后来稍微长大一点后,这种粘人就变成了喜欢,看到他和别的女生聊天会不高兴,看到他跟别的女生相亲会吃醋,那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是喜欢上他了。
直到他高中毕业考上那年,侯文涛再次相亲失败,姚恒便鼓起勇气向他告白,并且主动献出了自己的初吻……从那天之后,他们便算是在一起了。
姚恒没那么贪心,他只希望能跟侯文涛这样当一辈子的“兄弟”,他不结婚、自己不结婚,等到老了就当两个没人要的老光棍。
可是姚恒毕竟不像侯文涛没人管,他还有陈秀兰,有个希望他能够早早结婚,这样自己就能够离婚的母亲。
一边是这辈子唯一爱的人,一边是这辈子最爱自己的妈妈……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还好,还好碰到的是沈妙,有她能帮自己打马虎眼,起码能糊弄一段时间。
“放心吧,我是不会告诉你妈的。”沈妙向他保证道。
姚恒和侯文涛对自己都很好,况且今天才刚刚见证过他们“誓死不渝”的爱情,她又怎么忍心棒打鸳鸯?
姚恒勾了勾唇角,抬手揉着她的头,“我就知道,还是妙妙最好了。”
“这还用你说?我也知道我很好,”沈妙推开了他的手,“好了,快睡吧,侯哥说晚点还要来家里看你呢。”
沈妙的身体素质好,这么冷的天,落水上来后跟没事人一样,倒是姚恒被呛了水后身子一下子就虚了,沈妙给他把了脉后确定是受冻着凉。
不过还好,等陈秀兰把姜汤熬好后喝完睡一觉,发发汗就能恢复了。
没过多久,陈秀兰就捧着一碗姜汤快步走了进来,“来,小,喝碗姜汤,喝完了再睡。”
听说了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事,可把陈秀兰给吓得不轻,她也在感叹,幸好今天是侯文涛陪着一起去了,要不还指不定要出点啥意外呢。
当然,沈妙并没有说姚恒落水的真正原因,只说他是不小心掉下去的。
“妙妙,你没事吧?要不你也喝一碗吧。”
沈妙的衣服湿透了,所以换得是姚恒宿舍里的衣服。姚恒的个子高、身板宽,他的衣服套在沈妙身上大了不少,长了一截的袖子都在手腕处堆成了一坨。
沈妙摆摆手,“不用不用,我挺好的,没有一点事儿。”
说完,她又看向客厅阳台处的洗衣机,问:“姨,我的衣服甩干了没?我换完衣服也该回去了。”
“你那衣服不能直接甩,指不定湖里沾了点啥脏东西呢,得重新洗一下。”抬头看了眼挂表上的时间,陈秀兰又说,“走,趁着时间还早,咱去服装市场再去买几套。”
“不不不,不用了,我……”
“哎呀,你就听我的吧!”
拉着沈妙的手,陈秀兰不容她拒绝,“今儿都怪姚恒拖累了你,要不你能掉水里啊?走吧走吧,就让姨给你买两身衣服,全当给俺小赔罪了!”
盛情难却,沈妙只好跟着她一起去服装市场买衣服,正好让姚恒在家里休息会,这样等一会侯文涛来的时候,还能给他俩腾出个二人世界。
要说还得是跟陈秀兰投缘,跟着她出门,两人手挽着手跟亲姐俩似的。
一路上,陈秀兰又跟沈妙说了不少八卦,在提到侯文涛时,不禁多聊了几句。
“可惜他妈不在了,要不咱姐儿仨肯定聊得好,说不定还能经常凑到一块打麻将呢。”
听陈秀兰说,侯文涛的母亲是她刚嫁来北关村时认识的。
侯文涛命苦,出生不久父亲就没了,由他母亲王芬芳一个人拉扯着长大。
当年陈秀兰刚嫁来时,王芬芳还是他们家的邻居,陈秀兰和姚恒他爸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闹得整栋楼都鸡犬不宁的,也只有王芬芳明白她心里的苦,时常来家里劝她。
毕竟嫁都嫁了,除了咬着牙继续过下去还能怎么办呢?
后来陈秀兰的丈夫做运输生意发了财,他们盖起了自家的小楼,可两人并没有断了来往,王芬芳还是经常带着姚恒来陪她解闷,有时候王芬芳上班忙,侯文涛也会自己来。
直到几年前,王芬芳得了病去世,她们这段姐妹情才画上了句号。
不知道是不是太过思念王芬芳,在提到她时,陈秀兰的脸色很不好,只有在提到侯文涛很争气,自己撑起了家这才有几分欣慰。
“那侯哥一直没结婚,你不替他妈操心吗?”沈妙好奇地问道。
按理说,陈秀兰和王芬芳的关系那么好,不仅当了十几年的好姐妹,侯文涛也是她看着长大的,身为他的“姨”多少也会替他操心婚事的才对。
听到一家女装店前,陈秀兰随意地看了眼门口摆出来的衣服,淡淡地说:“主要是没合适的,他的眼光高,挑得很。”说着,她就把那件衣服拿了下来,对老板问道:“老板,这件儿衣服咋卖的?”
“四十。”
“四十?!太贵了吧,二十,我再拿一件。”
“二十太少了,卖不了卖不了。”
“那二十五,哎呀,我又不是只买这一件儿,拿两件你给我便宜便宜呗。”
“你先看吧,看看要哪两件,价钱好说。”
“中,那俺俩好好挑挑!”
沈妙本来还想多问点侯文涛的情况呢,可见她在跟老板娘聊衣服,便只好停止了这个话题。
这一下午
,陈秀兰带着沈妙可没少买。
一开始说是只买两件,结果从上衣到裤子还有鞋,一下子买了三四套,而且不止给沈妙买了,还给姚恒和自己也买了几件。
最后直到俩人手里一点缝儿都没了,这才从服装市场里出来。
出来后,陈秀兰先给沈妙打了辆车让她拿着衣服回家,然后说自己还有点别的东西要买,就独自去了别的地方。
回到家时,姚恒已经睡醒了,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见只有沈妙一个人回来,忍不住喜滋滋地从被窝里跳了出来。
陈秀兰有事出去了?那就意味着起码要好几个小时不回来,这样一来就能让侯哥过来陪自己了。
屁颠屁颠地跑到座机前,姚恒熟练地按了一串号码。
“恒哥,你叫侯哥来不会是……”沈妙欲言又止地蜷起了手指。
咚!
姚恒没正面回答她,而是抬手在她的脑门上敲了一记脑瓜崩,“胡思乱想什么呢?我和侯哥可不是那种人。”
姚恒是真的喜欢侯哥,不是单纯□□上的那种。
他和侯文涛之间顶多就是亲亲抱抱,最多也就是摸一摸,从来没有真的迈过那一步,一方面是因为姚恒不敢,另一方面也是侯文涛心疼他,怕他疼。
所以姚恒只是想让侯文涛来陪陪自己,能像小时候那样窝在他的怀里看电视,对他来说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喂?侯哥呢?让他接一下电话。”
“啊……那好吧,嗯嗯,我知道了。”
挂断电话后,见姚恒有点失望,沈妙便问道:“他不愿意来?”
“他没在店里。”
沈妙:“可能是在家,毕竟他的衣服也湿透了,肯定要换一套衣服。你给他家打个电话不就行了?”
“也是,可是他家没有装座机,只有店里有,”想了想后,姚恒又对沈妙说道,“妙妙,你帮我跑一趟吧,你就跟他说我有点发烧,哦不,不对,你就说我烧得很严重都开始说胡话了,让他赶紧来看看我。”
沈妙:……
原来不止是女人,男人也会在喜欢的人面前装柔弱啊。
既然姚恒都求出口了,沈妙也不好拒绝,只好按照他给的地址帮着跑了一趟。
还好都在一个村里离得不远,过两条小街就到侯文涛他家了。
老房子的隔音并不是很好,来到他家门口,沈妙还没敲门就先听到了里面传出的说话声。
“你别这样。”
嗯,侯文涛确实在家。
“哪样?我哪样了?”
等等……陈秀兰怎么也在他家,她不是说有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