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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说可以出去吃饭,陈平和陈安的眼睛都在发光。

“不用了吧,我一会买点回来给他们吃就行。”陈为民拉住了吴桂芳的手臂,连忙替孩子们拒绝。

吴桂芳推开他的手,不容他反对,“我请孩子们吃饭,又不让你掏钱,你这么急干嘛。”

陈为民对钱很敏感,当吴桂芳说出这个字的时候,他的自尊在不经意之间被刺痛了一下。

“阿姨,我们真的可以出去吃吗?”陈平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向她问道,“坐在饭店里的那种。”

“当然啦~”

吴桂芳用手刮了一下他的小鼻子,“而且想吃什么都可以,想吃多少都没问题。”

“吴阿姨你真好!”

“哇哦!谢谢吴阿姨!”

兄妹俩一左一右地贴在吴桂芳身边,紧紧抱住了她的腰,而吴桂芳也将孩子们搂在怀里,在他们的脑门上轮流留下了一个香香的吻。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们的身份好像发生了调换:陈为民就好像是那狠心的后爹一样,不仅苛待孩子还生了一副黑心肠,而吴桂芳则是那亲生的母亲,疼爱着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和女儿……

约摸着又过了几分钟,终于看到王琴买菜回来了。

沈妙总算有理由可以离开了,于是赶忙下楼帮王琴拎着满满登登的两只菜篮子:“呀,嫂子,你怎么买了这么多菜啊!”

“害,不多不多,还是麻烦你了啊,跑这么一趟。”

一起上楼时,王琴瞥了一眼陈为民的家门口,在看到吴桂芳时立马把目光收了回去。

“沈妹妹,下次咱俩一定得吃个饭呀~”

沈妙硬着头皮挤出一丝笑意:“哎,好……”

见到沈妙和吴桂芳相互认识,王琴有些意外。

她一开始没说什么,等到上楼后才小声问道:“你们认识?”

“嗯,”沈妙点点头,“她之前来医馆看过病。”

过了一会,沈妙也后知后觉地试探道:“你也知道……她?”

王琴也“嗯”了一声。

进屋后,王琴把肉和菜拿给了招娣,然后洗洗手准备做饭。

她那欲言又止的模样似是有话要说,只是孩子们都在,不太好意思开口,直到沈妙出来说要帮忙,这才找到了机会跟她说:“陈家这俩孩子也是可怜得很,摊上这么一对爹妈。”

“是啊,”沈妙刚搭腔叹了一句,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于是改口道,“当爹的办事确实不地道,当妈的是咋了?”

王琴愣了一下:“啊?你不知道?”

第26章 你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

低头择着手里的那一簇平菇,王琴脸上的情绪有些复杂,光从她的表情看不出她要表达的意思。

但是直觉告诉沈妙,一定有更劲爆的瓜可以吃。

沈妙没有急着接话,而是帮她把筐里的肉用水冲了冲,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害,算了,不说了。”

王琴干活的速度很快,三下五除二地就把平菇给择好了,“人家家里的事,咱外人也不好掺和,知道了还不如不知道呢,免得气到自己,你说是吧?”

沈妙:……

吃到瓜把自己气到是不值当,可吃不到把自己急得上蹿下跳同样是难受得很啊!

可既然王琴不想说,她自然不好再问下去,只得顺着她的话说道:“是啊,咱顾好自己家就行了,别人家的闲事能不管就不管。”

站在外人的角度来看,王琴这么不操闲心、不谈八卦的做法是对的;但是站在沈妙的角度,她是真的想知道后面没说完的半句话是什么。

就算不聊开聊深,光是听两句也好啊。

陈为民他媳妇怎么了?两个孩子怎么就可怜了?

快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周强回来了。

周强摘掉安全帽、换掉身上那件脏兮兮的衣裳,接过了做饭的活儿,这时候沈妙才有功夫给王琴看病,顺便听她说说家里这段时间的变化。

王琴的病是月子没做好,气血不足、缺乏营养导致的,只要能好好休息,再辅以一些温补的药就能慢慢恢复。

但是根据他们现在的情况,让她卧床休息怕是不太可能了,恐怕想完全复原要花更长的时间。

没办法,既然他们选择带着孩子出来生活,就要做好撑起这个家的准备。

周强的工资跟大多农民工比起来算高了,一天能有五十块,比一些坐办公室的文员还要高,但同时,他们家每天的开销也是一笔巨款。

六个孩子的吃喝拉撒,最小的家宝也正是最花钱的年纪,还有房租、水电……他的工资刚刚能维持这个家的运转,为了让他能够轻松一点,王琴也找了一个在附近饭店洗碗的工作。

虽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一家人能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

沈妙跟周强他们商量了一下,以后她每星期来市里买卖药材的时候,会给王琴带够七天的药,这样多少也能帮他们省下一点钱。

吃完饭后,周强和王琴送沈妙离开时,再次看到了吴桂芳和陈为民他们。

他们应该也是刚吃完饭回来,吴桂芳的左手拉着陈平、右手拉着陈安,模样好不幸福,而陈为民则拎着打包的剩菜默默地跟在后面。

“阿姨,我下次可以再吃一次炸鸡吗?”

“当然可以呀,有机会的话,阿姨再带你去吃。”

“好耶~!”

他们是从另一边的楼梯上楼的,没有看到在这边楼梯下去的沈妙和周强他们。

但是除了沈妙之外,楼里还有不少吃完饭出来消食的人都听到了他们的谈笑声,站在栏杆前睨了眼三楼的方向,几乎每一束目光都是嫌弃和鄙夷。

原来住在这里的人都知道陈为民的事。

他们和沈妙一样,都认为带别的女人跟自己的孩子接触是不知廉耻、不害臊的。

只是沈妙好奇的是,他们是不是也听说过陈为民他老婆的事……

*

自从入了秋之后,时间就过得飞快,一眨眼的功夫七天就这么过去了。

沈妙按照和王琴他们的约定,去市里买卖药材的时候,顺路把她调养身子的药给送了过去,只是来到她家时,她却并没有在家。

“今天饭店检查,俺妈中午不回来吃饭了。”

坐在门口给土豆削皮,招娣的动作很是熟练,虽然她也不过十来岁,但已经可以独自照顾好自己的妹妹们了。

周家的这几个女孩各个懂事,爹妈不在家时,她们也没有只顾着和筒子楼里的小伙伴们玩,而是帮着姐姐一起打理家务:

盼娣和迎娣哄着刚吃奶睡觉的小妹,有娣负责打扫家里的卫生,来娣则跟招娣一起洗菜择菜。

今天爹妈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中午回不来,所以只好她们自己给自己做饭吃。

都是吃着苦长大的姑娘们,她们都能照顾得好自己。

蒸米容易得很,把米洗好倒进电饭锅,插上电后把按钮按下去等着跳起来就好。

就是这炒菜……

从前在村里住的时候,她们用惯了烧柴火的灶台,虽说每天都见爹妈用燃气灶炒菜,但还是不太熟悉这煤气罐。

啪!

招娣正在研究怎么用这煤气罐呢,一回头就看到来娣打碎了一颗鸡蛋。

招娣赶忙拿来一只碗,把蛋清和蛋黄弄到碗里,生怕浪费了一点。

这可是花钱买的,浪费就可惜了。

“姐,对不起……”来娣小声地道歉道,“我就是想摇摇鸡蛋,看里面的黄散了没。”

招娣没有怪她,而是拿着抹布擦了一下她的手,“不碍事。”

昨天王琴买菜一共给她们留了五个鸡蛋,让她们可以在蒸米的时候放进锅里蒸着吃。

现在有一颗蒸不了了,只能炒着吃,但也得让她弄明白怎么用这煤气罐才行。

“还是我来吧。”

沈妙主动捋起袖子,从招娣手里拿过了那只打火机,“你把土豆再切得细一点吧,太粗了不容易炒熟。”

煤气危险,她们一个个的年龄都还小,万一出点什么意外可就不好了。

“中!谢谢姐!”

瞧她切了不少的土豆,水池里的青菜也有不少,沈妙不禁问道:“这菜会不会有点多了?你们五个吃不完吧。”

“还得给俺妈送呢,”招娣一边说一边从橱柜里拿出一只饭盒,里面已经提前放了一点小咸菜,“俺妈中午加班肯定没吃饭,一会盛一碗给她送去。”

当妈的心疼女儿,女儿也心疼自己的妈,真好。

正是中午吃饭的点儿,筒子楼里的每一层都散发着不同的饭香味,不用去看,光是闻着飘上来的味道就能知道做了哪些菜:酸味很重的酸辣白菜,呛鼻的辣椒炒肉,嗯?还有腊肉的味道,拌着米饭的滋味香得很嘞!

沈妙的厨艺一般般,芹菜炒鸡蛋、炒土豆丝、蘑菇炒小咸菜,都是很家常的菜色,可是偏偏就有那么两双小眼睛,一直在偷偷盯着这几盘不那么可口的菜。

刷锅时,瞧见藏在楼梯口的那两人时,沈妙试探地叫了他们一声:“平平安安?”

意识到自己被发现了,陈平和陈安这才难为情地趿拉着步子朝这边走来。

“都中午了,你们快回家吃饭吧,等吃完饭再来玩。”

陈平没说话,只是看着身旁的妹妹,陈安双手背在身后,脸上泛起了两团羞赧的红晕,小声道:“刘伯伯没在家……”

沈妙没理解他们的意思。

刘伯伯没在家,跟他们中午吃不吃饭有什么关系?

正在盛饭的招娣见平平安安来了,主动招呼他们道:“来俺家吃吧,沈姐姐炒得菜可香啦!”

“是啊是啊,”迎娣也从屋里出来,对自己的好姐妹邀请道,“恁俩快点回家拿碗来,再慢点锅里可就没饭啦。”

她们好像习惯了邀请陈平和陈安来自家吃饭,屋里的妹妹们听到陈平和陈安,还会自觉地挤一挤,好给他们让出点位置。

听到迎娣的声音,陈安也不再紧张了,而是快步跑到她家屋门口,邀请她们说:“要不来俺家吃吧?俺爸俺妈都不在家,咱可以一块看电视一块吃饭。”

看电视?!

这三个字对孩子们的诱惑力太大了。

一时间,妹妹们的目光都看向了家里的大姐,而招娣也下意识看向了沈妙,想听听她的意见。

“那就去吧,”沈妙没有拦着她们,“端着菜和饭,下楼的时候慢一点别洒了。”

“好耶!”

下楼时,沈妙随口向

招娣问了一嘴,“他妈呢?中午不回来给他们做饭吗?”

招娣解释说:“孙阿姨上班忙,很少会回来,陈叔叔也是只有晚上才回家,所以平平安安一般都是在别人家吃。”

难怪上次去陈为民家时,只在门口看到了碗筷并没有厨具,当爹的白天奔波、当妈的又不回家,家里确实没有生活做饭的需要。

听招娣说,每天早上陈为民出门前都会找楼里的邻居帮忙,即使他说要给饭钱,但有时候也要求上一圈,才会有人愿意给他们兄妹做口饭。

周家搬来的时间不长,不过迎娣和陈安的年纪相仿,平时玩得也最好,因此陈安他们来楼上蹭饭的次数最多,周强和王琴也会多知道他们家的一些事。

每每看到陈平和陈安,王琴不免想起自己女儿们曾经过的苦日子,所以哪怕再瞧不上他们爹妈,也会给他们多做一口饭。

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是孙悟空哎!好厉害!”

“看我七十二变,我变变变!”

“有娣,你声音小点,我都听不到电视机的声音啦。”

围坐在桌子前,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电视里播放的《大闹天宫》,孩子们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好像只要有电视机和不停播放的节目,他们就不需要大人们的陪伴了。

吴桂芳上周才给他们家里才换了新家具,至今还是一股崭新的味道,不像平常家庭那样,买回家几天就会很快褪去原本那股特殊的木头味。

衣柜的门是敞开的,里面都是陈平和陈安的新衣裳,床上的被子随意地堆在里头,几张纸上是他们上午画了一半的涂鸦,地上还有一些没扫干净的瓜子皮。

这个房间好像只有他们兄妹俩住一样,除了木头沙发上搭着两件陈为民的外套,完全看不出有大人留下的痕迹,更找不到一点关于他们母亲的蛛丝马迹。

与其说这是家,倒不如说是一个用来豢养“宠物”的笼子,只需要偶尔给他们提供一些食物和生活必需品而已,并不需要住进来。

虽然城中村里有很多情况像陈平和陈安这样的孩子,但他们被父母“抛弃”地更加明显。

还好,还好他们有像招娣、迎娣这样的小伙伴,否则真不敢想象他们这样被笼养的生活该多么无趣,长大后会不会因此变得孤僻。

嗒嗒,嗒嗒……

细跟高跟鞋的声音从楼下传来,与那些穿着时髦的摩登女郎不同,门外的脚步声更加着急慌张,不像是阔太贵妇那般轻松自在。

随着声音越来越近,来到三楼后,脚步声径直走向了孩子们在看电视嬉笑的房间。

“平平?安安?”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听到那温柔的声音叫着自己的名字,陈平和陈安的眼睛都跟着亮了,“蹭”地一下就从床边跳了下来。

“妈妈?”

“是妈妈回来了。”

两人光着脚一前一后地跑到门口去开门,在看到门外的人真是妈妈后,激动地搂住了她的腰,用他们的脑袋瓜不停磨蹭着妈妈身上的味道。

和城中村的粗鄙和破烂不同,站在门口的女人完全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烫了一头蓬松的卷发,脖子上和手上是圆润华贵的珍珠首饰,身上那一套中式旗袍一看就是老师傅手工定做的,不仅衬得她身段婀娜,更添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风韵。

沈妙一直觉得陈家的双胞胎是继承了父亲的英俊,直到今天亲眼看见她,才意识到他们的基因完全是继承了母亲。

她很漂亮,真的很漂亮,有点像是电视剧里的女演员,不过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女主角,而是白璧微瑕的女二号。

女人虽然长得漂亮,穿着打扮也很时髦,但是她的双手看着有些粗糙,皮肤也不像从小娇养着的富小姐那么光滑细腻,一看就是曾经经常干农活,只是近年才开始保养的。

“你们看,我没缺你们吧,我妈妈可漂亮啦~”

周家搬来得晚,这是孩子们第一次见到他们的妈妈。

陈安一脸骄傲地拉着女人的手,向迎娣炫耀着,“我妈妈做饭也可好吃了,下次你来我家,我让妈妈给你们做。”

女人将手里提着的两只塑料袋放在桌上,微笑又友善地同每一个孩子打招呼,“你们好啊,谢谢你们平时来陪平平安安玩。”

看到笼子,哦不,家里添了新家具,孩子们也穿上了漂亮的新衣服,还有柜子上放着的彩色电视还播放着动画片,女人眼神里的情绪倏地顿了一下。

不过她并没有询问这些东西的来源,而是若无其事地解开了塑料袋,把里面的塑料饭盒依次拿了出来。

“妈妈今天跟领导在家附近吃饭,就给你们带了一点饭店里的菜,快尝尝吧。”

比起碗里没有油水的家常素菜,当饭盒被依次打开时,里面装着的菜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

红烧肉、酱板鸭、清炒野山菌……甚至还有两只比巴掌还要大的螃蟹耶!

“哇!”

孩子们原本吃米饭都快要吃饱了,可当看到这丰盛的菜时,瞬间就又开始流口水了。

这一看就是从豪华大饭店买来的。

这么精致的菜,她们平时别说是吃了,就连味道都没闻过,只有从饭店外经过时会通过包厢的透明玻璃看到。

周家的姊妹们很懂事,她们知道这位阿姨带来的饭菜不是给自己的,所以只是羡慕地睁大了眼睛看着,手里的筷子还是老老实实扒拉着碗里切得乱糟糟的土豆丝。

“给你~”

陈平把螃蟹的大爪子掰掉一支,主动放在了沈妙的碗里,“沈姐姐最大,要吃最大的钳子。”

这碗里的蟹钳让沈妙有些受宠若惊。

陈平一向腼腆,想不到他的心里竟然惦记着自己。

不只是陈平,陈安也用勺子给自己的好姐妹们分着那一盒红烧肉。

你一块,她一块,直到最后才连肉带汤地倒进自己的碗里。

都说吃人家嘴短,看着碗里的蟹钳,刚才还猜测着女人做什么工作会赚这么多钱的沈妙,立刻停住了脑海里乱想的念头。

看到孩子们把菜都分完后,女人欣慰地笑笑,不住地抚摸着平平和安安的脖子和小脸儿,许久不见自己的孩子,她很想好好地亲亲抱抱他们,像其他母亲那样搂着他们睡一个午觉,可……

“平平安安乖,那妈妈就先走了。”

女人进门不到十分钟,连坐都没坐一下就要走。

“啊……”

听到妈妈要走,陈平和陈安仰起头,依依不舍地拖长音道。

不过他们似乎习惯了妈妈这样,知道挽留没有用,也知道妈妈离开是为了赚更多的钱,所以只好乖乖地跟妈妈说再见。

“妈妈再见……”兄妹俩异口同声道。

“再见。”

低下头,在他们的额前一人吻了一下后,女人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那一道破烂的房门就像是一层结界,迈进来是母亲,迈出去便又是光鲜亮丽的摩登女郎。

嗒嗒嗒,嗒嗒嗒……

红色高跟鞋的声音越来越远,最后彻底在筒子楼里消失,而两个孩子的失落也很快被美味带来的喜悦覆盖,抬头继续看着电视机里的《大闹天宫》,好像妈妈不曾来过一样。

只有周家的姊妹们,还在羡慕着他们那漂亮的妈妈。

“你妈妈的衣服真好看。”

“我妈妈长得也好看~”

“你妈妈身上都是香香的哎。”

“今天这个还不香呢,上次回来的时候可香啦!”

“你妈妈是当大明星的吗?我看电视机里的明星头发就是卷卷的。”

“是吧,我也觉得我妈妈是大明星~”

第一次见到他们的妈妈,孩子们对她的时尚和

美貌充满了好奇和崇拜,电视机里的动画片似乎没那么有意思了,聊天的每个问题都是关于他们的妈妈。

不过,陈平和陈安也不是所有问题都能回答得上来,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做得是什么工作。

听他们说,他们刚搬来市里的时候,妈妈是在大公司打扫卫生的,后来干得很好就升职了,因为工作很忙所以没办法在家住,只能偶尔回来跟他们见一面。

大明星不就是这样嘛,经常要在电视里呆着,没有办法回家。

至于他们的爸爸陈为民,似乎也并不在意她的工作,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地照顾着他们。

哦不,其实他也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因为照顾他们的是他们自己,还有住在筒子楼里的那些好邻居。

女人的菜送得有点晚了,再加上买了有七八样那么多,所以吃完后还剩下了一大半。

正好今天陈为民晚上回来晚,等放在家里的新冰箱后,晚上还能再吃一顿。

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周家的姊妹们也不舍得全吃干净,而是一人在碗里留了一点,等着回去放到王琴的饭盒里让她也尝尝。

半块红烧肉、一块鸭脖子、还有两块排骨,原本只有素菜和咸菜的饭盒顿然变得丰盛起来。

“恁妈在哪个饭店上班?我跟你一块去吧。”沈妙不放心招娣自己去,于是主动提出送她一起去,顺道就回家了。

招娣高兴地点头答应,于是叮嘱妹妹们要照顾好小妹后,便拉着沈妙的手一起出门了。

王琴工作的地方不算远,出了南果村后往南走两条大马路就到了。

那是一家叫明珠大饭店的豪华酒楼,已经过了饭点,门前的停车场里只稀稀拉拉地停了几辆车。在进门时,沈妙不由得看向了停在停车场正中的那辆车。

豫AQ6666

嘶……这车牌好眼熟啊?

感觉跟钱万里的Q8888很像。

不止是车牌,车的款式也是一样的,就是颜色是深灰色的。

这不会也是钱万里的车吧。

驾驶座的位置是空的,只有副驾驶上有人在翻找着什么东西,走去后门的路上,沈妙不由得放慢脚步想看看那人是谁,直到那人拿着大哥大从车里出来后,沈妙和招娣同时惊讶地瞪大了眼。

“姐姐姐!她,她不是……”

“平平和安安的妈妈吗?!”

第27章 你老婆是我老婆;我老公……

是她没错,那身旗袍、那双高跟鞋……绝对是平平安安的妈妈没错!

她并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两束灼热的目光在盯着自己,从车里出来后,她又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对着化妆镜补满了唇上的颜色,这才无奈地转身离开。

小轿车、大哥大,这是多少人奋斗大半辈子都积累不到的财富,但女人的脸上却看不出有丝毫的愉快和自在,倒更像是被关押着的犯人,哪怕尽力挤出几丝笑意,眼角眉梢也尽是疲惫。

“陈阿姨好有钱啊……”看着女人离开时婀娜的背影,招娣不由得感叹道。

回了回神后,她又产生了几分好奇,“可是既然陈阿姨这么有钱,为什么不把平平安安接走去住大房子呢?”

这可问住沈妙了。

沈妙也不清楚她是怎么想的,分明自己赚了这么多钱,俨然从农民阶级跨越到了小资阶级,怎么就不能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享福呢?

在明珠大饭店吃一顿饭,得顶得上他们平常一个月的伙食费了吧。

根据她以往吃瓜的经验,只会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得意忘本,觉得丈夫和孩子给自己丢人不想跟他们有来往;二是这钱不是她的,她不过是表面风光而已,就像是商店里摆在收银台上的招财猫,招财但无财。

小孩子的好奇心重,在碰巧碰到另一颗好奇心时,两两加乘,双方都会同时增大胆量。

她们没有急着去给王琴送饭,而是手拉着手和女人一样从大门走了进去。

很少有人会独自来饭店吃饭,沈妙猜测,王琴一定是跟什么人一起来饭店吃的,所以她想看看,和王琴在一起的人是何方神圣。

再过几分钟就到下午两点了,按理说,过了两点饭店就会暂时休息打扫,等过了五点之后,再重新开门迎接晚餐点的客人。

只是今天是周末,饭店里有不少趁着空闲时间喝酒应酬的客人,在一楼大堂剩余那几桌客人离开之前,这里的服务员都要随时待命。

女人进门时,有两三个服务员在前面带路,可等到沈妙和招娣进来时,则变成了两三个服务员阻拦,所以她们并没有办法像女人一样走进内部的大堂。

“我们是来找王琴的,她在这儿当清洁工。”沈妙解释道,“第一次来不知道该咋走。”

服务生:“找人从后门进,前门不让走。”

趁着沈妙在和服务生解释的时候,招娣稍稍往一旁挪了几步,踮起脚尖看向了屏风后的大堂,因为没有什么食客,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一抹显眼的明媚。

“姐!你看!你快看!”

顺着招娣手指的方向,沈妙看到女人坐在了靠窗的一张圆桌前,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彩菜色,同样的菜,装在精致的陶瓷盘中就是要比一次性盒子更加高档。

而在圆桌的另一边坐着一个男人,一个身材发福、满脸横肉的丑男人。

不对,不能说是丑男人,应该说是想要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因为他的眼神里满是对女人的贪图和垂涎!

招娣不认识那男人是谁,只觉得他是个很坏很坏的人,不该和陈阿姨坐在一起。

但是沈妙却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以至于在认出男人的身份时,整个人都愣住了,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钱万里?!

坐在女人对面的男人是钱万里!吴桂芳的丈夫,钱万里!!!

女人原本坐在钱万里的对面,但当女人坐下后,钱万里却又站起身坐在了女人旁边的位置,光是坐着还不够,他的两只手甚至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

一只拉着她的手,疼惜地摩挲着,另一只手则缠在她的腰间,手指……

沈妙看不下去了,跟服务员道了一声抱歉后,赶忙拉着招娣离开跑去了后门。刚才的视觉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哪怕找到了还在后厨刷盘子的王琴,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们咋来了?”

“想着你中午没吃饭,给你送点。”

“红烧肉?哪来的?”

“安安她妈今天回来了,给他们带的。”

“你见着她妈了?”

“嗯……她现在还在饭店前头,跟个男的一块吃饭。”

虽说孩子们的友谊和当家长的无关,但王琴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跟陈平和陈安的爹妈有什么接触,因为她怕自己的孩子接收到什么不太好的影响。

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的村里人,不像城里人花样式玩得那么多,所以她得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们。

见沈妙的神情有异,王琴也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于是说道:“见到他们妈了吧?”

“嗯,”沈妙点点头,“可她咋会跟姓钱的在一块?他可是吴……”

招娣还小,沈妙也不想她小小年纪就吃到这么一口噎人的瓜,于是及时收住了后面的话。

王琴开始还很惊讶沈妙怎么会认识钱万里,后来一想吴桂芳曾经去找她看过病,便理顺了这段逻辑。

王琴原本是不想跟沈妙说别人家的是非,不过既然沈妙已经知道了,她也只好把自己听说过的事都告诉她,免得以后见到这一家人后会再被吓到。

陈为民的媳妇,也就是陈平陈安的妈,名叫马素华。王琴他们才搬来南果村不久,一开始只听说过有一户扒着有钱人吸血的寄生虫,后来才知道邻居们说的就是他们俩。

陈为民和马素华刚带

着孩子搬来时,穷得只有一只装着衣服的行李包,听他们的口音不像是豫省的,像是从南边哪个省跑来的。

没人知道他们家里的事,只知道他们很穷,很穷很穷,穷到在交完房租后都没有钱吃饭了,是陈为民连夜去找了个临时工干,第二天才买来一些饭,而且只有一些馒头和咸菜,因为这些很便宜,多买一些就能吃得久一点。

都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陈平和陈安年龄小但却很懂事,爹妈白天出去打工的时候,他们会安静地在家里呆着,偶尔和楼里的孩子们一起玩,但从来不会跑出筒子楼让大人们担心。

后来,陈为民找到了一份给公司老总当司机的工作,又引荐马素华去公司里当了保洁工,从那之后他们的生活才算是逐渐好起来了。

其实不能算是好起来,应该说是“飞”起来了。

陈为民刚给老总开车没多久,有一天,邻居们看到他带了个中年女人回来看孩子,那人正是吴桂芳,而他们来的那天,陈平和陈安则在邻居家里看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视。

人人都知道陈为民干了什么事,也知道他和吴桂芳不正当的关系。当时他们都很心疼马素华,心疼她是这段关系中的受害者,直到那天有人在街上碰见马素华也挽着一个胖男人,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们两口子都不是什么好人。

从那之后,邻居们就不再管他们的腌臜事了,只知道陈为民每天要“耕作”到晚上才回来,而马素华为了“工作”基本不回家,就算回来也只是匆匆坐一会陪陪孩子而已。

“唉……”

故事讲得差不多后,王琴手里的饭盒也空了,盖上盖子,她不禁叹了一口气:“长得也都是排场人,咋净好做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事?现在孩子们还小不懂事,长大了叫他们咋办?”

当爹的给老总夫人当男小三,当妈的给老总当女小三……明明是两家人,非得过成一个被窝里睡的关系,他们有脸做,旁人都没眼看。

而他们这么做确实也让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了,所以说,他们这两口子可不就是寄生虫吗?而且是只寄生在一户人家里吸血的寄生虫。

沈妙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不停地喝水。

是啊,有手有脚的两个人,干什么不行?非要靠这样的方式赚钱……确实,受伤害的就只有孩子。

见时间不早,沈妙也该回家了。

说来也真是巧,沈妙刚要送招娣回去,前脚离开明珠大饭店,后脚那辆豫AQ6666的车牌就跟着从后面出来了。

开车的人戴着墨镜,眼里只有前面的路,可坐在副驾驶上的人却看到了人行道上的沈妙和招娣。

电光火石之间,她们的目光快速地碰撞了那么一下,沈妙却在那一瞬间中感受到了她的郁闷和无可奈何。

可是当钱万里的小三不是她自愿的吗?又有钱花,又有衣服穿,还有好东西吃,甚至还有更豪华的大房子可以住,一切都是如她所愿,她又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回到南果村时,沈妙远远就看到几个大人正急匆匆地拉着三轮车往外跑,在前面开路的则是周家的那几个女儿。

“让一让!都让一让!”

沈妙和招娣以为是家宝出了什么事,赶忙快步跑上前,可跑到三轮车旁时才发现,躺在上面的是陈平和陈安。

一个小时前兄妹俩还好好的,此时他们却无力地躺在床上,浑身满是呕吐物,陈平的身上还起了密密麻麻的小疹子。

看到沈妙,陈安难受地捂着肚子,她不想哭,可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哗哗哗”往外流。

“姐姐,我疼,我好疼……我想要妈妈,要妈妈……”

看到陈安这般可怜,沈妙不由得想到了马素华那光鲜亮丽的模样。

她这个妈当得跟甩手掌柜似的,也不知道她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这样难受,会是什么样的心境。

“别怕别怕,有姐姐在,你妈妈,你妈妈她一会就来了。”

沈妙一边安抚着她的情绪,一边替她做着简单的检查,杂乱的脉象、泛白的舌苔,还要肚子的疼痛……是中毒的症状。

沈妙下意识把下毒的人和马素华联系起来,因为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心狠的坏女人为了过上更好的日子,不惜杀害自己的孩子……

不过理智还是提醒着沈妙,他们的中毒和马素华无关,因为刚才的饭菜她和周家的女儿们也吃了,真要有毒,大家肯定都有反应。

“平平安安他们刚才吃过什么别的东西吗?”沈妙向一旁的盼娣问道。

盼娣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我们一直在楼下玩,然后李爷爷回来的时候把买的柿子分给我们吃了。”

“啊?那你吃了吗?”招娣担心妹妹们也中了毒,急忙检查着来娣和迎娣的手臂,“肚子疼不疼?身上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

来娣把柿子从口袋里掏出来,“爷爷就给了我们两个,我们等着大姐你回来一起吃呢。”

妹妹们惦记着大姐,没有馋嘴地尝尝酸甜的柿子,这才躲过一劫。

确定只是食物中毒,沈妙稍稍松了一口气,解释说:“柿子没问题,是不能和螃蟹一起吃。”

螃蟹是寒凉之物,碰到柿子就会产生反应,造成腹痛、呕吐的中毒症状。

住在筒子楼里的人家庭条件大多不太好,平时别说是吃螃蟹了,见都很少见到,自然不会知道螃蟹和柿子不能一起吃的禁忌。

再加上陈平身上一下子起了红疹,都会以为是得了什么怪病,所以着急忙慌地就找了辆三轮车拉着孩子们就往医院跑。

不过沈妙也替陈平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疹子是因为过敏,不是什么怪病,多半也是因为吃了柿子的缘故。

了解情况后,沈妙便陪着一起去了医院。

虽然沈妙也算是半个大夫,但是像这样食物中毒的疾病,还是西医的效果更好一点,催吐、洗胃、打点滴,基本上很快就能缓过来。

要是用中医的法子治也不是不行,只是她没有带东西来,而且治起来可能要耽误一些时间。

送去医院的急诊后,约摸着半个小时的功夫两个孩子的情况就稳定了下来,医生们说只要把这几瓶药打完后就能回去。

当然,治病的速度是快,要花的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沈妙今天来市里卖药一共有赚了十来块,付账单的时候直接贴进去了一半。

真贵啊……要是她带上药箱来,顶多两三块就搞定了。

拿着付费单,沈妙肉疼了好久,不过她可不打算当这个大方的好心人,而是想着让他们的父母来付这笔钱。

父母给孩子治病天经地义,更何况他们也该知道孩子生病住院的事。

沈妙问了一圈送他们来的大人,都说不知道他们爹妈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上哪能找到人。说得难听一点,假如陈为民和马素华没良心一点,真的想抛弃他们,大家就算是再好心也没什么办法。

最后,沈妙灵机一动,想到了给钱万里的公司打电话的方法。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方丈。既然陈为民是钱万里的司机,那公司里的人应该都知道他,联系到公司里的人,他们自然就能帮忙找到陈为民。

于是沈妙先打听到了钱万里公司的电话,给公司的前台打了电话,接电话的女人也很热心,听说陈为民的孩子出事住院后,赶忙说会想办法联系。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终于看到那辆挂着豫AQ8888的车牌驶进了医院的停车场,随后就看到陈为民着

急忙慌地从驾驶座上下来,疯一样地跑进了住院楼,而和他一起的吴桂芳也是神情紧张,加快了同行的脚步。

沈妙把孩子们的情况大致地说了一下,虽然陈为民就这么明晃晃地把吴桂芳带来了,但她还是隐瞒了关于马素华的事,把平平安安食物中毒略过,细说平平对柿子中毒的事。

可是没想到,吴桂芳会主动追问:“食物中毒?好好的,是吃了什么中毒?医生说了吗?”

“螃蟹,”坐在走廊长椅上的迎娣脱口而出,“医生叔叔说是螃蟹和柿子一起吃才食物中毒的。”

“螃蟹?”陈为民皱了下眉。

来娣跟着说道:“是呀,今天陈阿姨回来了,给平平安安带了好多好吃的呢,有螃蟹、有烤鸭,还有……”

童言无忌,孩子们哪里懂得大人世界里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只是老师地陈述着今天发生的事。

陈为民知道马素华和钱万里的事吗?知道自己的老婆当上别人小三的事吗?

应该知道吧,毕竟马素华基本不回家,有什么工作会需要住在外面呢;当然,也有可能不知道,没有哪个男人会愿意戴绿帽子,更何况,这绿帽子还是自己的顶头老板的。

沈妙不确定,所以只能留意着陈为民的一举一动,靠他的反应来猜测。

“柿子也是她买的吗?”吴桂芳又问道。

“不是,”迎娣摇摇头,实话实说,“是李爷爷给的。”

吴桂芳舒了一口气,将手搭在陈为民的肩膀上,温声道:“你别怪她,她也只是想让孩子们吃得好点,意外而已。”

真是奇怪,这句安慰本该是茶香四溢的一句话,可是从吴桂芳的口中说出来,却是真情实感地在为马素华说话。

同为女人,又即将成为母亲,她相信马素华不是故意想伤害自己孩子的人,这只是个意外。

陈为民没说话,而是推开了房间的门,关心着自己还很虚弱的一双儿女。

“好点了没?”

“嗯啊,肚子已经不疼了。”

“是爸爸不好,是爸爸没有陪着你们。”

“爸爸没事,医生叔叔说,我的疹子很快就消下去了,不会留疤的。”

“爸爸,妈妈今天带了好多好吃的回来,我们给你留了烤鸭、红烧肉,还有大螃蟹呢。”

……

透过门上的窗户看到他们一家父慈子孝的画面,吴桂芳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唇角也勾起了一抹宽慰的笑。

假如自己的孩子长大要能像他们这么懂事就好了。

回过神来,吴桂芳主动提陈为民表达了感谢,“谢谢你啊,沈妹妹。”

“没事儿,都是应该的。”

说着,吴桂芳就像之前那样从包里拿出几张百元大钞,像花一块钱那样塞进了沈妙手里,“医药费我帮他出了,真是麻烦你了,费劲巴拉地这么跑一趟。”

沈妙本想着要回自己垫付的钱就好,没想到一下子又拿了几百块……

沈妙心里有点喜欢吴桂芳了,这么大方又有气质的富婆姐姐,别说是男人了,就连她都难以拒绝了。

简单又聊了几句后,沈妙便准备带着周家的姑娘们走了,“时间不早了,我得送她们回家,然后赶紧回去了。”

今天折腾的时间实在是有点久了,一眨眼都已经下午五点了。

要是再耽误一会,怕是真的要摸黑骑车回家了。

“别呀,一会我让为民开车送你回去,”吴桂芳拉着她的手臂道,“这么晚了,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回去多不安全?等他这边忙完了,让他送你。”

“会不会太麻烦了。”

“不会,这是他应该的。”

打吊瓶估计还得两个小时,市里到村里一来一回顶多就一个小时,来得及。

很快,陈为民也从屋里出来了。他眼神里的情绪还很波动,但是在人前的动作却保持着拘谨:“谢谢你啊,沈妹妹。”

“我去给平平安安买点零食,时间不早了,我一会开车送你回去。”说完,他又看向了一旁的吴桂芳,“芳姐,我……”

“你去吧,我留在医院帮你看着。”不用他主动开口,吴桂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

沈妙越来越看不懂他们的关系了。

吴桂芳不只是在利用他吗?何必对他这么好呢?又陪他来医院,又要帮他陪孩子,完全不像是金|主该有的做派,倒像是关系很亲近的亲人。

陈为民点点头,随即转身下楼去了小卖部。

过一会就该走了,想着他们平时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于是沈妙便带着周家的女儿来到病房里,想着让他们相互说一声再见。

傍晚的风有点凉,担心平平安安吹到风会着凉,她便走到窗边想把窗户给关上。

病房在三楼,一低头就能看到距离病房楼不远的小卖部,陈为民刚给平平安安挑选着零食,这会正要去医院食堂打饭。

而这个时候,一辆深灰色的奔驰车急匆匆地驶进了医院的停车场,车牌正是沈妙中午在明珠大饭店看到的那一串数字:

豫AQ6666

第28章 你们四个把日子过好,比……

“需要我陪你上去吗?”开车的男人拉住女人的手,温声关心道。

抬头看向病房楼,女人此时没有心思去应付身边的男人,于是把手缩了回来,“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他,应该在上面。”

他,指的是陈为民。

不管他知不知道自己和钱万里的关系,今天这样的场合,她想,他应该都不希望见到别的男人出现在自己孩子的病房里。

钱万里理解地点点头,“那你去吧,我在车里等你。”

“等一下。”

下车时,钱万里又叫住了她,随即从车的后排拿来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放你包里,一会好去交医药费。”

不知道她的孩子们生了什么病,所以在来的路上,他临时取了一万块钱,应该是够用的。

这笔钱对她来说太重要了,看着身旁这个对自己这么好的男人,马素华不由得给了他一个拥抱,并在他的耳边轻声道了声谢,“谢谢……”

钱万里并不是为了让她投怀送抱,只是轻拍着她的后背,说:“好了,快去吧。”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远在几十米外的病房里,沈妙全程看到了他们在车上你侬我侬、卿卿我我的画面。

虽然不清楚他们在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但沈妙知道,身为一个母亲,在儿女中毒住院的时候还在跟“情夫”谈情说爱的行为是极其过分的!

要来看孩子们就快点,在车上和男人磨蹭个半天是怎么回事?

不止是沈妙,从食堂里出来的陈为民也注意到了那辆熟悉的小轿车,和小轿车上坐着的两人。

左手拎着热腾腾的饭菜,右手拎着一袋零食,从食堂回病房楼的路上是要路过停车场的,不过只有几十米的一段路程而已,陈为民却没有回来,而是定定地站在那一片绿植后面。

他看到了,看到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领导厮混在一起。

但是他并没有沈妙想象中,像一个热血方刚的男人被戴绿帽时那般愤怒,相反的,他更像是一个窥见别人私隐的小偷,不敢被主人家发现,只好继续躲在暗处。

那一刻,沈妙明白了。

陈为民心里一定是知道的,他知道马素华和钱万里那见不得光的事。

可是,他为什么不敢上去给自己的孩子讨个说法?是因为他和吴桂芳的事同样心虚?还是担心钱万里的权位?又或是怕撕破脸之后赚不到更多的钱?

“在看什么呢?”

见沈妙一直站在窗户前,吴桂芳也跟着走了过来。

“哦,没,没什么。”

沈妙想把神游的思绪跟玻璃窗一同拉回来,可已经来不及了。

顺着沈妙的目光,吴桂芳看到了自家的另一辆车。她并不意外,而是淡淡地说:“嗯,想着她应该也要来。”

公司前台知道平平安安去医院的消息,第一时间肯定是要联系钱万里,然后再由钱万里通知吴桂芳,让吴桂芳转告给她当

司机的陈为民。

既然钱万里都知道了,自然也会告诉身边的马素华,身为亲妈,听到孩子出了事肯定是要来跑一趟的。

吴桂芳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沈妙更惊讶了,正在疯狂运作的大脑,因为一时无法处理过多的信息,瞬间宕机了……

吴桂芳她,知道马素华和钱万里的事?

而且看她的态度,她应该是接受了自己老公和自己司机老婆乱搞的事。等等……

“你们……”

沈妙克制着心头的讶异,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正常一点。

“很奇怪是吧,”吴桂芳不觉得她的问题冒犯到了自己,反而替她把后半句话说了出来,“为什么明明是两家人,却相互都要装作不知情地吃着一口锅里的饭。”

打开手提包,吴桂芳下意识地想拿一根香烟解解乏,这才想到自己已经怀孕了,包里的烟早被她换成了更加养生的陈皮糖。

于是她一边剥出一颗放进嘴里,一边如蜘蛛吐丝般地解答着沈妙心头的疑惑。

“陈为民家里欠了钱,三十万?五十万?总之是一个他们还不起的数字。”

陈为民不是生来就这么穷的,他和马素华原本是南方某省一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夫妻俩,靠着自己的努力勉强在市里站稳了脚跟。

男的开大车、女的卖菜,生活条件比不少家庭都要好,可偏偏他们摊上了一对不靠谱的爹娘。

老两口种了一辈子的地,被接来城里后眼看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便以为儿子儿媳以后肯定能赚更多的钱,闲在家无事的他们不知不觉染上了坏习惯。

赌,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能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

一开始陈为民他爹玩得很小,顶多是几毛几块的麻将,后来被人做了局,在外面玩了一晚上,回家后直接带了十几张盖有他手印的欠条,大大小小加起来一共几十万。

几十万,在这个万元户都不算多的年代,对所有的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可能偿还的天文数字。

当天,老爷子就自鲨了,老婆子也因为接受不了突发心脏病去世。

几十万的债务就这么落在了他们两口子的身上。

卖掉了房子、卖掉了村里的地,他们东拼西凑也凑不齐这么多的钱,可收债的人说他们要是不还钱的话,就要把他们的儿女给抓走卖掉,他们只好连夜带着平平安安背井离乡地来到了豫市。

可债务只要一天不还清,就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剑,于是他们必须想办法赚钱。

他们的命不好,摊上了一双不靠谱的爹妈;他们的命也算好,生了一副俊帅、漂亮的脸蛋儿。

于是,在陈为民给钱万里当司机的时候,吴桂芳看上了他的样貌和踏实能干,背地里给了他一份“高薪”的工作。

而当钱万里无意在公司碰到年轻貌美的马素华时,同样提出了交换的条件,为她解决家里的难言之隐。

所以他们这是各取所需,或许这几段关系都见不得光,但他们都能从中得到自己想要的。

钱万里得到了面子和快乐,带着漂亮的女秘书出门,不管是心理和身体都能得到极大程度的满足;

吴桂芳得到了孩子,这块困扰她多年的心病,终于被陈为民所解决;

陈为民和马素华得到了钱,并且保住了他们这即将支离破碎的家……

听完吴桂芳的解释,沈妙大致明白了他们之间这种相互满足、相互给予的关系。

就像吴桂芳说的那样,只要不刻意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哪怕彼此心里都清楚,日子也能相安无事地过下去。

沈妙不太能理解他们这样的关系,但还是选择尊重。

嗯,只要他们四个能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见马素华从车上下来,吴桂芳也拎着包准备离开了,“走啊,咱们也带姑娘们去吃点东西吧,一会再回来。”

沈妙知道,吴桂芳这是刻意地回避马素华,避免见面时太尴尬。

“行。”

与此同时,或许是因为躲在树后的那双目光太灼热了,以至于马素华在去病房楼的路上,一扭头就看到了身后的陈为民。

四目相对,陈为民不再逃避,而是装作无事发生一样笑着朝她走来。

“你来了。”

“嗯。”

“平平安安没事,就是吃错东西了,医生说打完针就能好。”

“那就行。”

他们相互都知道彼此为了赚钱而付出了什么,可即使是这样,在见面时还是不免有些尴尬,尤其是看到马素华这一身新买的手工旗袍,正是他前几天帮钱万里跑腿从裁缝店拿回来的。

一条在她身上,一条在吴桂芳的衣柜里。

见面的气氛有些尴尬,分明是曾经携手共进的夫妻,此时此刻,他们一前一后地往病房走时,却像是久别重逢的前任关系。

上楼时,马素华打开包,将那只装着钱的信封交给他,“算上这些,这个月的应该够了吧。”

“这个可以放到下个月,”陈为民捏了捏信封的厚度,笑着回她说,“这个月的我已经给过了。”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马素华试着往他的身边靠了靠,“快了是吗?”

陈为民没有躲开,而是腾出手来搂住了她的肩膀,还像以前那样温柔地回答说:“是啊,快了。”

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们时刻都在为赚钱而伪装着自己,只有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他们才能一点点恢复到夫妻的状态。

快了,只要再努努力就能把欠的钱还清了。

等到把钱还清,他们就不用再过这样像寄生虫一样,见不得光的日子了。

来到病房之前,陈为民还在担心她们会碰到,还好……估计是刚才在楼上看到了,所以及时离开了吧。

“妈妈!”

“呜呜呜!妈妈你终于来了……”

“平平乖,不哭不哭了~”

不管平时的生活怎么样,此时此刻,一门之隔的病房里面就只有他们一家人,只有幸福融洽、和和美美的一家四口。

*

陈为民他们四个人的关系太复杂了,沈妙第二天跟沈万山说的时候都在反复地感慨。

“爷,你说真的有人会为了钱,能接受自己的男人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用药杵反复捻着钵里的药材,沈万山撇撇嘴回道:“你一个黄毛丫头,没事琢磨这些男人女人的事干啥?”

“好奇嘛。”

她从小见过太多为了点鸡毛蒜皮而吵架的夫妻了,别说是让别人怀自己的孩子,就连多看别人几眼,当媳妇的都要气得大打出手,更别说是这样两夫妻同时给别人当小三了。

等以后还完钱了,他们还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过下去吗?

“都是为了孩子,有啥不能过的。”伸手捻了捻药末,沈万山不紧不慢地说道,“咱们住得离市里近还好点,你要是再往山沟沟里去,就知道有多少户人家是五六个人一起搭伙过日子了。”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沈万山是深有体会,尤其是西南那边更加偏远的山区。

沈万山小时候跟着他爹出省游医过十来年,这种两两交叉的夫妻关系并不少见,不过他们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生下能传宗接代的儿子。

山区里头穷得很,多少男人都娶不到媳妇,就算是娶到媳妇了,也不会想着女孩将来不愁嫁,而是盼着能添个带把延续香火的男丁。

谁家的婆娘能生儿子,那就是香饽饽,花十来斤粮食借老婆来自己家生孩子是常有的事,有的甚至一家四五个儿子共用着一个老婆,生下了孩子就一起养着,反正是自家的血脉,不必分得那么清楚。

将药末倒出来后,沈万山又抓了一把药放进药钵里开始研磨:“你呀,别把他们想得那么好,你看到的日子未必是人家真实的日子。”

沈妙看到的是一对苦夫妻为了孩子,被迫寄生于一对有钱人身边的画面,但沈万山听完她的描述,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四张丑陋的人性面孔。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陈为民为了钱给吴桂芳当姘头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他不是个好人。

“这世上被逼到穷巷的人多了,咋没见

所有人都去偷去抢去杀人放火的?”沈万山轻哼了一声,随后自问自答道,“因为他们有节操,这种不要脸的事他们做不出,陈为民既然做,那他就是个不要脸的人。”

“还有那个马素华,给谁当二奶不行,非得找自己老公的主人家。你也说她长得漂亮了,你难道就敢说她没想过借生孩子转正?把吴桂芳给踢下去,自己当大太太?”

到底是见过世面的老江湖,看待事情的角度就是比她要深刻。

沈妙觉得他们可怜,沈万山则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没有底线、没有脸面,就是他们可恨的地方。

将磨好的药粉依次分成几份,沈妙不禁又问:“那他们以后还完钱了,是不是就该离婚了?”

“离不了,”沈万山直截了当地回她道,“破锅配烂碗、臭锣搭坏鼓,俩人般配得很,肯定离不了。”

不止是陈为民和马素华,就算以后钱万里知道吴桂芳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知道自己头顶戴了一顶绿帽子他多半也不会发作。

因为这大半年都没能让马素华怀孕,过去十来年吴桂芳的肚子也一直没有动静,他大概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所以,他是不会自己把“亲爹”这个名号和绿帽子一起从自己头上拿掉的。

看似复杂的关系被沈万山这么一捋,竟然是全员恶人。

稍微恶得不明显的就只有肯跟沈妙坦白的那个吴桂芳了,起码她坏得坦荡、烂得明白,不像其他人总要为自己的出轨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还好,还好沈妙没有圣母心泛滥,掺和太多他们之间的事,否则指定要给自己惹一身的骚。

“所以啊,别人家的事少问、少管,咱光给人治病就行了,懂了不?”

“哦……”

沈妙低下头应了一声,老老实实地将分好的药末给放好。

时间不早了,估摸着爹妈他们也快从地里回来了,沈妙便收拾着院子里的药材准备回家做饭。

“妙妙,你市里的朋友打电话找你。”

刚端着箩筐进屋,沈妙就听到院外的小敏在叫自己。

市里的朋友?王琴?还是吴桂芳?可是她们顶多都算是自己的病患,算不上朋友吧……

沈妙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准备去接电话,临走时,被沈万山怨怼地戳了一眼,他嘴上虽是没说什么,但沈妙还是听到了他在心里暗骂自己和病人走得太近的事。

千叮咛万嘱咐不能和病人做朋友的,瞧瞧,没事就该打电话找你了吧?

顶着沈万山的目光出了门,沈妙感觉后背都是凉的。跟着小敏来到小卖部,在接电话的时候沈妙刻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冰冷一点,就像爷爷叮嘱的那样,和病患们保持适当的距离。

“喂,哪位?”

“是我,听出来了吗?”

不是王琴,也不是吴桂芳,而是蒋小珍,之前来找她采访的,省电视台的那位女记者。

“刚才小卖部老板问我是谁,我说是你的朋友,这样说可以吗?”蒋小珍的语气有几分谨慎,似是在求得她的同意。

见电话那头的人不是自己的病患,沈妙的语气顿时软了下来,“当然可以啦。”

她可是省电视台的记者哎,能跟她当朋友当然好啦。

而且沈妙还借了她不少光呢,上次也多亏了她,自己才吃上了一口香喷喷、水灵灵的瓜,而且还当上了一手的发瓜人,村里人每每来找她打听“天降神冰”的事,她都得意地不行。

“打电话是哪里不舒服要来看病吗?”

蒋小珍本想绕个弯子的,可实在没什么闲话可说,只好开门见山地说:“其实,我是有事想请你帮忙……”

上一次的“天降神冰”的新闻爆了,连续半个月的热度都居高不下,于是电视台决定将《科学与我》这档节目继续进行下去,多拍一些看似离奇实际可以用科学解释的事。

身为节目的参与者,蒋小珍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接到了不少投稿,最后经过讨论确定了下一期的主题:发疯的天才。

这是几天前从省人民医院递过来的案子。

发疯的是一个二十多岁正在读书的男人,听他的家人说,他打小就聪明,是他们巷子里学习最好的孩子,小学开始就是年级第一,努力奋斗了十年后,大学更是考到了海市数一数二的高校。

可自从他上了大学后,就得了一种怪病,经常会在晚上发作,发作起来的症状就是发疯然后胡言乱语,像是失去理智一样打砸东西,而要想医治的话,只能靠平时经常吃人参来抑制。

人参可是很贵的,尤其是上了年份的,不是什么家庭都能负担得起。

为了治好儿子这怪病,他的父母便带着儿子去医院检查,可是几套里里外外的检验和检测都没查出是什么问题,只好请电视台来帮忙,看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蒋小珍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沈妙,毕竟她的医术自己是见识过的,要是她能治好男人的怪病,那新一期的节目题材也就有了。

“……所以我想请你来看看,这男人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说完了事情的经过,蒋小珍郑重地向她发出了邀请。

“我们会给你结采访的素材费的,要是治好的话,诊金什么的他父母也一定不会少给。”

“好啊,”沈妙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等话说出口了,才意识到还有一关要过,“不过我得回去跟爷爷商量一下。”

这听起来是件好事,要是真能治好男人的疯病,能借着上电视的机会给医馆做不小的宣传呢,不过毕竟家里是爷爷说了算,所以沈妙还是要回去询问他的意见。

“可以呀,”蒋小珍回答说,“要是沈爷爷也能一起参加节目就太好了!”

挂断电话后,沈妙飞快地跑回家跟沈万山说了这个消息。

“中啊,咱啥时候去?”

一听说要去给人治病,沈万山一口就答应了,而且看起来还对这个发疯的男人十分感兴趣。

当了几十年的大夫,沈万山救治过不少的疑难杂症,越是难医治的病,越能激发他的兴趣,就像是学校里最拔尖的尖子生一样,普通的习题做起来乏味无趣,只有刁钻的难题才能让他生出想要战胜的欲望。

“真要去吗?”沈万山答应后,沈妙反而有点不放心了,“她说那男的疯起来会摔东西打人,万一不小心打住你……”

“哦?”

沈万山一手抚着自己的长须,同时慢慢地举起了另一只手。

霎时间,只听“啪”地一声,被三根指头夹住的那根木棍就断成了两截,断成了,两截……

“妙妙啊,你可太小瞧恁爷了,恁爷可不是那娇滴滴的糟老头,他真要疯起来,我可有的是力气和手段!”

第29章 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

几天后,沈妙和沈万山应邀来到了省电视台的办公楼。

这是他们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

看着周围的摄像机和镜头,还有那些只在电视机里见过的面孔,一想到自己过不了多久也会跟他们同框出现,沈妙在兴奋之余,心里更多的还是紧张。

为了上电视的时候好看点,沈妙特意换了一套新衣裳,平时不爱打扮的她,今天也在头上别了一枚浅色的发卡。

倒是沈万山来时还穿着自己那朴素的蓝布衫,烟袋锅随意地往腰间一塞,一点都不像是来电视台拍节目的。

知道他们要上电视了,昨天沈山生可是特地带他去市里兜了一圈,说要给他好好捯饬捯饬,给沈家多年的“老招牌”刷点金漆,看着也更体面。

可父子俩转了一天后,老爷子就只买了半斤的烟丝和一点时鲜水果,自己一身新衣服

都懒得试,倒是给自己用了多年的烟袋锅换了个新的嘴儿。

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

沈万山才不在意这些虚头巴脑的假把式,真正有本事的人,就算是衣衫褴褛也难掩才华,所以他懒得在面子工程上耽误功夫。

水洗到快掉色的墨蓝色外衣,穿得透薄的长裤,还有那双踩了四五年的老布鞋……

沈万山这一身穿得随意,可他本人的精神头却极好,挺拔的腰板、沉稳的下盘,尽管已年过七旬,但仍旧是面色红润,一副气血很足的模样,比这里办公楼不少年轻人的气色都要好。

因为蒋小珍被叫去开会了,所以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他们先来到了休息室暂时休息,听带他们的男人说,一会还有别的大师会来,要等到所有人员全部到齐才会开始。

来到休息室时,这里已经有人提前到了,正在一边看着今天的报纸一边等着其他人。

那是一个年龄约摸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

男人穿得十分板正,胸前的口袋里别着一支笔,一看就是位满腹诗书的知识分子。

见来了人,男人主动起身握住了沈万山的手,自我介绍道:“您好您好,我是梁,单名一个旭,在豫市第八人民医院的精神外科任职。”

沈万山点点头,不卑不亢地同他打着招呼:“沈万山,清河村沈氏医馆的第八代传人。”

第八人民医院,精神外科?

嗯,很合理,中西医结合起来诊断+治疗,效果应该会很好。

沈万山第一次接触精神科,所以在等待的时候听他说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和病例,也了解了一些在治疗精神病时的方法。

精神和身体看似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其实在治疗起来的方式也是很相似的,都是通过镇定精神的方法让身体安静下来,只是用的药剂有所不同而已。

正当两人聊得兴起时,又有人推开了休息室的大门。

是一位膀大腰圆的大娘,估摸也是为了上镜做准备吧,她穿了一身的红,腰间还别着一只布兜口袋,口袋里装的应该是像小石子一样的东西,走起路时里面会有“哗哗哗”的声响。

女人瞧着应该有五十多了,头发剃成了方便打理的板寸,脸上却化了一个粗糙的妆,或许是她也不习惯这样的打扮吧,左边唇角的口红有些花了自己都没意识到。

“各位来得早啊,不好意思,路上车胎漏了,到得有点晚。”

女人名叫张荣,不仅性格像男人一样爽朗,名字乍一听也跟男人一样,大大咧咧的做派有点像是村头那些热心好事的姑婶姨奶,给人一种很好相处的感觉。

听说她自己说,她是豫市西边远门村的“神婆”。

没错,是她自己对自己的形容就是神婆。她说她年轻的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从那之后就有了能见到“鬼”并且跟“鬼魂”沟通的能力。

中医+西医,现在又来了一位可以和“鬼魂”沟通的神婆……这治得是不是有点太全面?

张荣对自己“神婆”的身份很是自豪,聊天时说了自己不少通灵的经历,帮助不少人解除被鬼纠缠的事迹。

她说得神乎其神,抑扬顿挫的语气跟说书似的,就差直接给他们亲自表演一段自己驱鬼的过程了,可是梁旭却是兴致缺缺,应了几声后便低头继续看着他的报纸。

看样子,他是个唯物主义者,是不相信她那套鬼神之说的,所以哪怕她说得再天花乱坠,他也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说实话,沈妙也不信。

她也见过不少神婆,又是会看风水、又是会看病,实际上全都是坑蒙拐骗的那一套,可奇怪的是,沈万山却听她说得认真,时不时还会跟着应和几句。

“这么邪门啊?”

“那可不,他爷就是放不下、不想死,所以想拉他当替身哩!”

“那最后你是咋给他治好的?”

“用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煤灰,瞧,就是这。”

说着,张荣解下了腰间的布兜,从里面抓出了一把各色的豆子:红豆、黑豆、绿豆,还掺杂了几颗花生仁……这就是她说的“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煤灰。

沈万山一脸惊讶地打量着这些“煤灰”,说:“能给我一点不?我回头放家里避避邪。”

见沈万山这么捧场,张荣的模样好不得意,于是捏了一小撮放在他的掌心,然后交代他道:“给,你回去放在床头,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保准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敢再招惹你了。”

“哎,好。”

聊得时间长了,张荣都有些口渴了,于是找到工作人员去外面接了杯水喝。

等她走远后,沈妙这才敢凑到沈万山旁边问他:“爷,你真信她能跟鬼说话?”

“不信啊。”沈万山回答得干脆。

“那你还找她要什么太上老君的煤灰?”

沈万山摩挲着手里的豆子,嘲讽地哼笑了一声,“逗个乐呗,反正坐这儿闲着也没事,听她吹会牛X,总比揭穿后跟她吵架了强。”

这也是沈万山总结出的人生经验之一。

他最瞧不上的就是这种借由神鬼之说来缺人的骗子,换做是他年轻的时候,他一定会把他们骗人的方式一一拆穿,然后宣扬个十七八里地,让所有人都警惕她的骗术。

现在不一样了,他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演戏,就像是看一个小丑在奋力地表演一样。

因为他知道,假的永远也真不了,就算不用自己出手,迟早有一天他们也会被揭穿,与其自己浪费精力和人争执一番,不如省省力气多看会戏。

眼看它高楼起,眼看它宾客齐,眼看它高楼塌……也别有一番趣味。

当初马秋冬卖“神药”就是这样,若不是对方欺人太甚,他也不会由着事情闹大。

话说回来,有个“神婆”同行也挺好,这样才能跟真正能治病的中医和西医有所对比。

本以为参加节目的就他们几人,等到蒋小珍开完会来到休息室时,才知道原来还有一位高人要同行。

这位高人来得最晚,是一位年龄看着三十出头的男人,瞧他穿着一身蓝色的道袍,头发也留长盘起,想来应该是道家修炼的人士。

男人的话很少,只说了自己名叫王云峰,在豫省的一处深山道观修行就结束了他的自我介绍。

虽然他同在场的人说话时还算客气,但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傲气,用鼻孔看人的态度好像在对所有人说“你们都是一群菜鸟”一样,让沈妙觉得很不舒服。

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各个年龄段都有了;

学医的、学道的、学仙的,各个领域的也集齐了。

说是去给人治病,但沈妙总觉得这么浩浩荡荡的架势是要去集体做法降魔,那个发疯的男人要不是个什么妖魔精怪、齐天大圣,都对不起他们发动了这么多的人。

在出发之前,沈妙这才听蒋小珍说,除了自己和梁旭之外,其他人都是男人的父母拜托她寻找的。

为了治好儿子的病,他们什么方法都用过了,这也是实在无计可施,才想着找些旁门左道的能人,看看他们能不能有治疗疯病的锦囊妙计。

唉,也是,要是吃药能有用,谁会愿意相信跳大神呢?

在去男人家的路上,蒋小珍又重新跟大家叙说了一遍他的情况:男人名叫宋晨,今年二十二岁,三年前患上了偶尔发疯的病,只有经常吃人参才能稳定病情,减少发病。

“……所以今天请大家来,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宋家父母,看看宋晨到底是生了什么病。”

“交给我们,你就放心

吧!”

蒋小珍话音刚落,张荣就接上她的话,信心满满道。

蒋小珍:“那就辛苦各位了。”

“这病真是闻所未闻,听着确实邪得很。”沈万山低声嘀咕了一句。

沈妙这还是头一次见他犯难。

之前虽然也碰到过什么疑难杂症,但他多少能摸到一些头绪、理出一些线索,今天这个病……唔,目前还真不太好说啊。

*

省电视台的大巴车在城市中一拐又一拐,终于停在了一处家属院的门口。

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翘首等待了许久,在看到印有电视台的大车朝这边驶来,脸上焦急的情绪才稍稍放松些许。

“各位老师好,麻烦了,真是麻烦各位了!”

“这一路辛苦了,不好意思,给各位添麻烦了。”

“你好你好,不用这么客气。”

夫妻俩很有礼貌,在看到车上接连下来了几位老师后,不住地弯腰向他们鞠躬表示感谢。

他们没有准备什么昂贵的礼物,只提了一兜新鲜的橘子和几袋豆奶,下车时恭敬地将自己这一片微不足道的心意递到大家手里。

这是豫市棉花厂的家属院,能住在这里的都是厂里的员工。

市棉花厂可是国企,能在厂里工作的人工资都不低,光看家属院里面停着的那几辆小轿车就能看出来,棉花厂员工们的生活质量应该是高于市平均线的。

可是来迎接他们的这一对夫妻却是衣衫褴褛,脸色也十分憔悴。沈妙比他们的儿子年龄还大两岁,按理说,他们和沈妙爹妈的年龄应该没差多少,可头上却已遍布白发。

男人叫何新军,女人叫王娟,得了疯病的是他们的儿子,何胜伟。

他们是棉花厂的老员工,原本再过两年等着儿子大学毕业,他们就打算退休享享清福了,可如今为了给儿子治病,不仅白天要在工厂工作,晚上回家后还要接点零碎的杂活儿。

跟着他们来到家里时,何胜伟还没回来,听说是去书店里看书了。

这间六十平的房子是厂里分给他们的,因为这两年连续不断地给儿子买人参治病,家里的家具基本都卖掉,只剩下一些破旧的桌椅,和一台外壳碎掉了一半的收音机。

何胜伟的疯病应该没少发作,家里到处都有被摔砸的痕迹,桌子上那一处凹下去的坑看着还很新,估摸着是这几天刚留下的。

听他们说,何胜伟读大学之前还好好的,是读了大学后才开始发病的,发作起来就是大喊大叫乱摔东西如同一只疯牛。

这时候,要么得用绳子绑着,靠意志力硬挺着疯劲儿过去;要么就得及时吃人参,才能恢复平静。

“人参?大概是什么样的?多少年份的?剂量一次多少?”沈万山问道。

“必须得是超过二十年的,”何新军回答说,“剂量……发病的时候得吃一口,平常吃多少都不一定,反正他感觉不舒服了就得吃。”

二十年啊……

听到这个年份的时候沈万山都不由得惊了一下。

人参的年份越大,里面人参皂苷的含量就越高。一般十年左右的人参仅能起到日常保健的作用了,要想调理身体和治病,确实需要二十年以上的人参。

不过沈万山倒不是惊讶于此,而是他把二十年的人参当成水果,时不时就要吃上一点……这么大补元气的药,吃完不得天天流鼻血啊?

沈妙和沈万山对视了一眼,同样感叹道:“二十年的人参一克在药房得卖十块左右,一根下来少说也得几百块了……”

“是啊,”王娟跟着叹了一口气,“药房卖得贵,有时候还买不到……唉,头开始一个月也就吃两三根,我们多少还负担得起,现在一个月要吃十来根,我们家真的是负担不起了。”

当父母的,谁会希望把自己孩子的伤口揭给全天下的人看?

他们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总不能让孩子一辈子被这么个怪病给拖累了吧。

“那他这个病是怎么造成的,你们知道吗?”蒋小珍拿着话筒继续问道。

“都怪我们……”

提起儿子的病,王娟的眼眶瞬间就湿润了,一开口,眼泪便跟着落了下来:“是我们给小伟定的要求太高了,总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怎么也没想到……”

听王娟说,他们从小就对儿子有很高的期望,再加上儿子确实要比同龄人聪明许多,他们就更加期望儿子能够成为飞出鸡窝里的金凤凰了。

因为儿子是在学校发病的,他们也不知道具体原因,只是常听儿子自己经常念叨学得头疼,心里憋得慌,所以便猜测可能是压力太大造成的。

简单了解一番情况后,蒋小珍将话筒递给了一旁的张荣,问:“张老师,根据您的经验,您觉得何胜伟的病因是什么呢?”

当镜头转过来时,张荣不禁坐直了几分,临说话前还特地清了清嗓子,“不急,让我先算一算。”

说着,她就解开了腰间的布兜,从里面抓出了一把豆子放在手心晃了晃,然后洒在了桌子上。

哗啦啦……

豆子洒在桌子上,如同漆黑夜空中的点点星辰,用手在上面无规律地随便摸了摸后,张荣不禁摸了一把自己的短发,随后叹了一口气:“嗯,我就感觉是碰上了什么脏东西,果然没错。”

沈妙好奇地看了一眼,并没有看出什么门道来。

张荣让了让位置,拉着王娟来到身边,“你看,黑豆基本都聚集在这里,说明了阴气重,正因为阴气重所以才需要阳气最足的人参来补,否则早就被鬼给夺舍了!”

“天呐,这么严重啊?!”

天呐,她真的信啊!

心急则智缓,王娟就是太担心儿子的情况了,所以张荣说什么她都信。

什么阴气重啊?她一口气抓了这么多的黑豆,就算想不让它们聚集在一起也难,要是刚才多抓一点红豆,估摸着就该说是阳气重了吧。

王娟:“张老师,那有什么破解的方法吗?”

手指继续摸着桌子上的豆豆们,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有神通,张荣继续问道:“我先问几个问题,你看看你家孩子能不能对得上。”

“行。”

“你家孩子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吧,发烧起码两三天那种。”

“对,小学一年级那会,淋了雨烧了正好两天!”

“你家孩子平时的人际比较……嗯,让我想想怎么来形容,大概就是那种不是人人都喜欢的吧。”

“差不多,小伟有点内向,不怎么爱和人交流。”

“他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有去世的没?”

“老一辈的都不在了,他小时候姥姥姥爷就没了,十来岁的时候奶奶和爷爷也……”

张荣的每一个猜测都在王娟这儿得到了印证,好像把他们儿子过去的这二十来年都看了个清楚。

何新军虽然没说话,但他眼神里崇拜和惊讶的情绪是遮掩不住的,说到最后,就差直接给她跪下磕个头,求她救救自己的儿子了。

或许这就是当局者迷吧,他们夫妻俩被问得一愣一愣的,一旁的沈妙和沈万山表面上没有说什么,可每每对视的时候,都会意味深长地抬一下唇角。

算出来的?这不是她一句一句给问出来的吗?

从头到尾这个张荣用的都是“是不是、有没有、对不对”这样的疑问句,等到王娟说出后面的情况她才会补出下半句,就算说得不对,她也能找到理由找补。

就比如“他是不是谈过女朋友”?在王娟回答说“应该没有”的时候,她会说“单相思的喜欢其实也算,应该是有的”这样的话。

所以经过她这么一番“问答式”的调查,沈妙更加确信她是个江湖骗子了,只是王娟和何新军他们身为父母,当局者迷,才一直被她带着走。

听完她的初步诊断后,身为记者的蒋小珍没有急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而

是把话筒和镜头又交给了话最少的王云峰道长。

“菜根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凡是有因必有果,检点自己的言行,才能避免灾祸。”王云峰没有看镜头,而是闭上眼,用极轻柔的语气念叨着这样一句话。

他没有解释,不过王娟和何新军大概猜到了他要表达的意思:应该是孩子如今生病,都是自己种下的恶因,是因为当父母的错,孩子才有了这样的灾祸……

应该……是这样吧?

王娟揩去眼角的泪,点头向他认错:“是是是,是我们的问题,我们知道错了。”

“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王云峰没有听她说下去,打断了她的话后,自顾自地又念了一句话,“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比起装神弄鬼的张荣,这位王云峰道长确实更有深度一点,开口就是引经据典的高深大道理,可是听他说了半天,大家也没明白他具体要表达什么意思。

只是大概猜到了是“因”和“果”之间的关系罢了。

见众人一脸懵地看着自己,王云峰这才稍稍抬起几分眼睑,说道:“他这是遭受了果报,是因为自身阴德有损,才会致使神智有所混沌。”

沈妙:……

一开始听他说了那么多大道理,还以为他真的会是什么得道高人,结果他这句话一出,沈妙瞬间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得,又是个骗子。

第30章 瞧瞧,遭报应了吧

可同样是骗子,他们的话术却并不完全一样。

张荣把何胜伟发病的原因归咎于“鬼”,是因为有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他,才会让他时而变得疯癫。

但王云峰是把原因扣在了何胜伟的头上,是他自己“遭了报应”。

“人的气运都是一定的,何胜伟的八字太轻,承受不住这么多的才气,所以才会出现反噬。”

“就像是你想用纸去装黄金,自然会被撑破个洞。”

“你们家照不到文曲星的光,他的成就越高,就得付出越多的代价,这才能保证这个这个这个……的平衡。”

比起张荣的说辞,王云峰的这番“因果论”乍一听确实要更靠谱一点。

不过骗子就是骗子,只要仔细推敲一番就会意识到他完全是在瞎胡扯。

要是每个人的才华都是一定的,那就不会有那么多从深山里走出来的状元了,每个人也都不用努力学习了,因为学得太多就会遭报应,就得跟何胜伟一样吃人参。

蒋小珍和刚才一样,既没有表示出赞同,也没有反对,还是重复着刚才问过的问题:“王道长,那您觉得小何的这个病应该怎么治?能治得好吗?”

“治是能治得好,不过……”

说着,他又再次闭上了眼睛,恢复到刚才那样老龟入定的架势,“要修身养性,放弃那些功名利禄,否则这病迟早还会再犯。”

沈妙:……

张荣顶多是想要骗点钱,王云峰可好,干脆要直接毁了人家。

何胜伟寒窗苦读十多年,现在要让人家放弃学业在家修身养性……这跟让古代好不容易登基的皇帝脱下龙袍去当乞丐有什么区别?

沈万山听得有点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如鲠在喉,尤其是当看到王娟和何新军两人被王云峰唬得满脸绝望,刚止住的眼泪又“唰唰唰”地流个不停时,真想开口骂他一句“考恁娘来个笔”!

可是这么多人在,又有摄像机拍着,他也不好太没素质,只能默默地拿出自己腰间的烟袋锅从屋里走了出去。

他的耳根子浅,听不了太多浑话,要不容易骂娘……

听两个骗子叨叨了大半晌,蒋小珍终于把话筒和镜头挪到在一旁保持着沉默的两人,见沈万山的座椅是空着的,沈妙便小声地跟她解释了一句,说是屋里太闷爷爷出去透气了。

不过就算爷爷不回来,沈妙一个人也能应对得过来。

“梁医生,根据目前何家父母提供的情况来看,您觉得小何的这个病是怎么回事呢?”

“现在还不好说,”梁旭扶了扶眼镜,回答得很干脆,“我得亲自见一见小何才行。”

沈妙跟着点点头,“对,得见一下小何本人才好给出判断。”

医生和骗子不同,三言两语就能编出个像模像样的故事,医生给出的诊断书上,每一个字都得是有理有据的,必须要符合病患的情况。

何胜伟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还没见到,总不能光凭何家父母的一面之词就急着下定论。

他们说儿子疯了就是真疯了?他们说儿子一天要吃一根人参就真的是这样吗?其中有没有夸张和隐瞒的成分,目前谁都不知道,所以必须要见到本人。

即使沈妙心里大致有了几分猜想,在见到何胜伟之前也不能说出口。

正好,何新军和王娟被那两个骗子吓唬得够呛,这会也能稍微定定神,把破碎的情绪重新收拾一下。

在何胜伟回来之前,蒋小珍又跟何新军聊了一些更多生活上的细节,摄像机也在屋里拍摄了几段镜头,为后续的剪辑提供更多的素材。

从何家父母的字里行间,沈妙能够感觉出来何胜伟曾经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就很独立有自己的主见,虽然身边的朋友不是很多,但每个人对他的评价都很高。

这么一个优秀的孩子突然“疯”了,也难怪当爹妈的会难以接受。

“你们是谁?”

正聊着,敞开的门外传来了一个男孩的声音。

他的声音很警觉,如同在巷子里游荡的流浪猫忽然见到了人,在弓起背的同时,也不忘亮出自己的爪子。

目光在屋里的人之间打转了一圈,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你们在我家干什么?”

他就是何胜伟。

唔,和想象中的有点不太一样……

刚才听何家父母的描述,何胜伟应该是一个高高大大、样貌平平看着有点书生气的普通人才对,但是眼前的这个何胜伟,不仅不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帅气。

不是男女审美的那种帅气,而是经过包装、打扮的那种帅气,就像是同样是一颗水果糖,放在集会上可能平平无奇,但是放在商场的橱窗里会显得极其美味一样。

何胜伟,就像是被拿到橱窗里的水果糖。

他的气质完全不符合这个家的贫穷,并且这种气质不像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带来的,而是他身上那件牛仔套装,和脚下回力牌的小白鞋所赋予的。

当目光短暂触碰的那一刻,沈妙似乎看到了一抹负面的情绪:是厌恶?是抵触?她也形容不出来,这种情绪不止是对他们这些外人,还有对他自己的父母。

“别怕别怕,他们是来帮忙的。”

见到儿子回来,王娟连忙起身走过去安抚道:“他们是电视台的记者还有医生们,都是来给你治病的。”

很明显,何胜伟并不知道父母让人来给自己治病的事。

进门后随手将包丢在椅子上,他无视了家里其他人的存在,自顾自地将王娟拉到一旁,压低了声音问道:“我的药买回来了吗?”

“还,还没……”王娟紧张地搓了搓衣角,扭过头看向其他人,似乎是在向他们寻求帮助,“先让大夫们给看看吧,说不定能治好呢?要是治好的话,今天……”

咚!

王娟的话还没说完,何胜伟的拳头就落在了一旁的桌面上。

这样的情况王娟经历过不止一次,但每一次发生,她都会被吓到,不敢相信从前那个乖巧懂事的儿子会变成眼前这个跟自己大呼小叫的“疯子”。

“妈,你知不知道我忍得有多难受?!去医院医生都说治不好了,你还找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来干什么?!”

何胜伟的音调越来越高,嗓门也越来越大,好像下一秒他的拳头就会落在自己亲妈的身上一样。

“小伙子,你别这么跟你妈说话,你妈也是为你好。”张荣走上前,试着帮王娟开口道,“要是俺们真能把你的病治好,恁家的负担也能小点不是?”

“治治治!咋治!你告诉我咋治!”

很明

显,何胜伟并不领她的情。那颗看似美味的糖就在这么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变成了一颗杀伤力极高,随时都会爆开的炸、单。

“治了多少次了!是不是都没用?嗯?”

咚!咚!

何胜伟一边大骂,一边又冲着桌面捶了两下,“这么耽误功夫有个屁用,最后难受的不还是我吗?恁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啊!啊啊啊!”

这,这是已经开始发疯了吗?

沈妙有点被何胜伟的反应给吓到了,他的面目太狰狞,手掌也被他捶得发红,好像下一秒他就会调转枪头,把屋里的每个人都按在地上暴打一顿。

可是站在她旁边的沈万山却没什么反应,目光里除了冷漠之外再无其他的情绪。

唔,有点像小时候不想读书,想跑出去玩时躺在地上撒泼,爷爷看自己时的眼神。

就静静看着自己“发疯”,等作闹完了,再抽出自己的鞋底好好地教训一顿。

“小伟啊,你别急,我和恁妈也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

“啊!啊啊啊!”

不知道是真的失去了理智,还是不想再听何新军说话,何胜伟又开始了更高分贝地叫喊。

张荣:“疯了疯了,这孩子又被小鬼给制住了!”

张荣这不叫唤还行,这句话一出,何胜伟身体里的“邪气”就跟听到什么指令一样,瞬间霸占了他的身体,也不管周围的人谁是谁对着就是一通地张牙舞爪。

“滚啊!都滚!都给我滚出去!”

意识到儿子又疯了,何新军也顾不得难受了,赶忙一下扑在了何胜伟的身上,防止他会伤到周围的人:“绳子,快点拿绳子来!”

看到儿子犯病,王娟的眼泪也再次涌了出来,可她也不敢耽误时间,赶忙跑去厨房把一指粗的麻绳给拿了过来。

“别绑我!滚!都给我滚!不许拍!把你的破玩意扔了!”

看到负责摄像的人一直拿摄像机对着自己,何胜伟更疯了,一边挣扎着要从桌子上起来,一边用力朝他踢着腿,想把他的机器给踢下来。

眼看着何新军一个人即将压制不住他,一旁的梁旭和另外一名摄像师也赶忙上前帮忙。

又是绑手、又是钳胳膊,折腾了好半天才勉强将他制服。

最后,当何胜伟被放回到他卧室的床上时,如同一只刚从锅里捞出来的粽子:未免他发疯伤到别人或自己,他的手脚都被牢牢地绑死了,同时嘴里也用一块布堵住,以防他咬到自己的舌头。

可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没办法安静下来,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每一个人,泛红的眼白几乎快要渗出血了。

看着何胜伟的手腕被绳子勒得通红,腿上还有刚才挣扎时不小心磕到的淤青,王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跑进卫生间后关起门来独自嚎啕大哭。

“儿啊!我的儿啊!你咋会成这样啊……你让恁妈以后咋,咋过啊……”

听着王娟无助的哭声,沈妙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呼吸时鼻子一酸,眼眶也跟着湿润了。

砰砰……

等屋里乱七八糟的气氛稍微平静下来后,有人敲响了何家的门。

“王姐在家不?”

是住在同一栋楼里的邻居,住在六楼的,和王娟都是一线三车间的工人。

何新军用毛巾擦了一把脸,开门时勉强挤出一丝笑脸,“她有点不太舒服,找她有啥事吗?”

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交给他,说:“我听俺娘家姐说,这个医生治疯病治得可好,有空恁联系联系试试,看看能不能给小伟的病治好。”

“中,”何新军将纸条收下,感激地冲她点点头,“谢谢刘姐,谢谢……”

为了让何胜伟能快点冷静下来,何新军暂时将蒋小珍他们从家里带了出来。

而在等待着的空档,蒋小珍也采访了几位与何家相熟的邻居,通过他们的角度,对何胜伟有了更多的了解。

某位邻居大妈:“小伟啊,小伟这孩子聪明得很,打小就听话,从来没让他爹妈操过一分钟的心,谁见了都得夸他一句话。”

某位高龄爷爷:“小伟可是俺院的状元呐,哪一年期末考试都是他考得最好,唉,他咋会落个这病啊……”

某位小学生:“伟哥对俺们可好了,原来经常带着俺去玩,从海市上学回来还给俺带那的糖哩~”

家属院里,上到八十岁的老太,下到六七岁的小孩,不管是谁对何胜伟都是赞不绝口。他就是棉花厂家属院孩子们的标杆,是一众长辈们的骄傲,当然,这都是在他得疯病之前……

看到曾经懂事听话的孩子成了这样,任谁都不禁感到惋惜,所以都想方设法地去打听有什么治疯病的法子,不管是真是假,只要是有一丝希望,都会主动告诉何新军夫妻俩,让他们赶紧去试一试。

在外面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屋里的声音终于减弱了许多。

“一会让我先去跟他聊聊吧,”跟着何新军上楼时,梁旭主动抽出了衣服口袋里的钢笔,又从外裤的口袋掏出一只小册子,“我想多了解观察一些小何的症状。”

沈妙偷偷瞥了一眼册子里内容,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动得笔,上面已经写了几个字了,不过都是英文。

P?H?

她也没完全看清写得是什么,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不等何新军开口,张荣就不耐烦地咂了下嘴,“啧,现在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了,再观察想要弄明白是咋回事也没用,关键是得治。”

说完,她就又解下了腰间的布兜,信心满满地对何新军说:“老弟啊,具体是什么情况我现在也知道了,还是让我来吧,我有信心,肯定能把咱孩子给治好!”

她这包票说得太肯定了,一旁的沈万山听了眼睛都不禁睁大了几分:这骗子的胆子真大。

“中,谢谢张师傅!谢谢,真是谢谢了!!”

走到家门口时,还没进门,张荣就正式开始了她的表演。

“太上老君驾到,妖魔鬼怪速速闪开!”

哗啦啦!

她先是冲着屋里大喊一声,随后便抓起一把豆子用力地丢进屋里。

各色的豆子在撞到墙后四处分散,本就狼藉的地面顿时变得更乱糟糟了。

随后,张荣的嘴里一边念叨着什么一边朝着何胜伟的卧室走去,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地上的豆子上,同时手指也对着空气比划起各种动作。

负责摄像的人跟在她后面很是认真,生怕漏拍了她的任何一个动作,真要是有用的话,后期剪出来就是正面素材,要是没用的话,也能竖起个反面典型。

“滚!滚啊!”

看到他们回来后,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何胜伟又开始发疯了。

“都给我滚!我不想看见你们!啊啊啊!不想看见你们!!”

比起刚才,何胜伟疯得更厉害了。守在一旁的王娟实在是撑不住了,于是抹了一把泪,准备出去,“他爸,我还是去给小买人参吧,要是治不好就别治了,疯了也比丢了命强啊……”

不止一次地亲眼看着儿子在面前发疯,自己却没有半点办法,哪个母亲能够接受?

所以她选择了妥协,选择了认输。

治不好就不治,哪怕砸锅卖铁,她也愿意养他一辈子!

“别急。”

张荣拦了她一把,同时又从布兜里抓出一把豆子:“他需要的不是人参,是小鬼在闹他,喂他吃一把太上老君的煤灰就好了。”

太上老君的煤灰是万能的,能驱邪、能治病,还能赶小鬼……

害,怪不得当年孙大圣非得钻他的炼丹炉呢,原来是眼馋他的煤灰啊!

张荣继续念着嘴里的咒语,然后走到何胜伟的跟前,猛地把豆子砸在了他的身上。

“赶紧滚,赶紧滚,妖魔鬼怪赶紧滚……”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一把接着一

把,先是砸他的肚子,然后又砸他的腿,连他的后背也砸了一遍……豆子看着不大,可这一把的份量砸在身上也是很疼的,更何况是她这么近距离地砸。

瞧她那架势,根本不像是在给何胜伟治病,倒像是把他当成个可以随意发泄的出气筒。

最后,她又抓出一把豆子念了一段很长的咒语,随后示意王娟帮忙掰开他的嘴,好把这“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煤灰”喂给他身体里的“小鬼”吃。

何胜伟原本只是单纯地发疯,被张荣这么用豆子砸打了一番后,眼神里明显多了些怨毒的意味,呼吸声也更加地粗重。

就在张荣走过来想把豆子喂进他嘴里时,何胜伟瞅准机会猛地弓起身,挣开了王娟的束缚,一口咬在了她的手腕上。

“哎呦!我的老天爷哎~!”

张荣没想到疯癫的何胜伟会张嘴咬人,手一松,那一把豆子就这么“哗啦啦”地全洒在了地上。

何胜伟这一口可是奔着出血去的,完全没有留一点余地,就这么一下子,涔涔的血珠瞬间就顺着她的手滴到了地上。

还好王娟发现后及时帮忙把她的手拔了出来,否则何胜伟再用用力,手腕上的这块肉就真的要被咬掉了。

看着手腕那一圈牙印,张荣吓得连连退后,小腿肚子都在不停地发抖。

见张荣的手见了血,何新军也赶忙跑去拿来了一条毛巾帮她包着,也顾不得什么消不消毒了,只想着快点把血给止住。

“老天爷哎,我了个老天爷哎……”

坐在椅子上,张荣的额头疼得直冒汗,看样子她是真的被何胜伟吓到了,没想到他身体里的“鬼”竟然会这么难对付。

“恁家小身体里的鬼道行有点高啊,我这,我这……”张荣咽了咽口水。

她没再说下去,估摸着也是不想这么明白地认怂吧。

毕竟距离她刚才信誓旦旦地保证才过去不到半小时,被何胜伟咬了一口后就说自己治不了,未免有点太快了。

看着被血洇透的毛巾,沈万山只是沉默地撇撇嘴,没有说话。

他早就料想到今天会有好戏上演,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出好戏,听她那颤抖地哀嚎声,差点没能忍住笑出声来。

“我刚才就说过,治不好的,必须要彻底放下尘俗,修身养性才能补回来。”

同样没忍住的还有这位王云峰道长,不过他嘲笑的方式是用最不屑的语气,说着最风凉的话,“你这是想强行干预别人的因果,看看,遭报应了吧。”

张荣:……

原本张荣就疼得喘不过来气,被他这么一说,脸一下更黑了,要不是在场有这么多人看着,她非得站起来呼他一个血巴掌不可。

王娟:“先别治了先别治了,快去买点人参吧,先让小恢复过来再说。”

不知道是不是沾了血,屋里的何胜伟更疯了。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王娟只好让何新军出去买点人参,先稳住儿子的情况。

“不用去买,我带的有。”

沈万山一边说一边摸着口袋,“听说他病得重,今儿出门我特地往兜里装了一点参。”

沈妙:???

什么时候装的,她怎么不知道?

何新军回答说:“不中,普通的参片不管用,得是超过二十年的参才行。”

“我这就是超过二十年的参啊,”说着,沈万山就掏出了一只小布包,“这可是长了超过一百年的老参,俺爹那一辈传下来的,我一直没舍得用。”

沈妙更懵了。

家里有参片是不假,二十年的参片也有一丢丢,可啥时候有超过百年的老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