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2 / 2)

为何,白御卿,这般多人爱?

醉仙明月楼的老板也是,自他成了白御卿的侍卫,便挑剔打量了一番,“瞧着不错,比墨玉身板结实多了,公子的习惯知不知道?不知道妾身便再与你说一遍……”

走之前,宁国公也召了他一次,让他好生照顾着公子。

他自然知道他好,宽和待人、俸禄丰厚、俊美清冷……就连李肆书也喜欢他。

可李肆书有些嫉妒他,一些而已。

曜不喜混血,混血自然地位低贱,更有蛮族与曜的多年战争,让李肆书这双松绿眸子,近乎人人喊打。

他幼时在边境,饥荒之下被她娘——一个中原女子,嘁嘁摸着脸,女人哭得近乎撕心裂肺,可她也面黄肌瘦到了极致,一声声说着对不起,泪水滴滴答答打在他脸上,随后将他遗弃了。

李肆书不怎得恨他娘,他也依旧记得娘的名字,李倦春。

因为他娘怀上了蛮子的孩子,边境为蛮族所扰,村民们自然对他们娘俩百般厌恶、欺凌、嫌弃。

偏偏李倦春也是个苦命的女人,无依无靠,受人欺凌,又将他养到了那般大。

他娘做得够好了。

所以他看着他娘近乎落荒而逃的背影,垂下眸子,没有追上去,只是捏着指尖娘亲衣袖的温度,像是确认,她走了有几时。

杏雨倦春,厌倦了春时便消失,春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她曾抱着李肆书,在杏花掉落之时、在李肆书堪堪有意识之时,抱着他说着这句话。

他在边境喧嚣的战场上,饿了吃着尸体,渴了喝雨水,堪堪保住一条命。

大抵是身影过于鬼鬼祟祟,那时宁国公正值壮年,随着武安侯领兵沙场,猛然架箭,双眸一眯便射中了他的衣袖,将他挂到了树干上。

宁国公大步向他走去,见他一双松绿色眸子,墨眉拧着,神情晦暗不清,一旁的武安侯瞧见了,蹙着眉,“小蛮子,杀了吧。”

他脸上泥泞血污,抬眸,松绿色的双眸亮得吓人。

“罢了。”宁国公止住武安侯的动作,“留他一命吧,眼神倔,是个习武的好苗子,和你家煜行小子一样。”

听了他的话,武安侯停了拔剑的动作,大抵是那句——和煜行小子一样。

煜行。

这位口口声声要杀了他的大人的儿子吗?

宁国公拍了拍他的头,听闻他没有父母,便开口,“往后跟着我干,小蛮子。”

李肆书能感觉到刚刚那位武安侯似是真要杀了自己,又因为一句煜行小子敛下杀意。

他被宁国公拍着头,久违的温度让他眼眶有些发红,口齿里因为血肉的血腥味近乎让他呕出来,胃部翻涌。

他想,世上如此不公。

……他分明也想有人疼惜。

随后的李肆书随着宁国公习武,他天赋异禀,很快在战场杀出来一条血路。

那双松绿色的眸子昭示着他的身份——一个蛮子。

一些被他杀了的蛮子死之前,还盯着他那双被血染了的双眸,近乎目呲欲裂,嘴里也会吐出几句蛮族的脏话。

似是恨他,恨他分明与他们一样,却站在了另一处,拔剑相向。

军中虽因为他的血统对他抵触颇多,李肆书前几年性子孤僻,一直受排挤。

要不是床上被泼了水,要不是剑被刻意搓了。

宁国公知晓了,扫过他,“和十七一个孤僻性子,多笑笑,他们自然待你好。”

随后李肆书摩挲出来了个豪放性子,笑着露出牙尖,喝几顿酒便能打成一片,称兄道弟。

多年下来,也便没了风言风语与对他的歧视鄙夷。

但他依旧记得两个名字。

煜行,十七。

一身的战功让他被宁国公举荐成了新建立的玄麟卫指挥使,京中的贵族子弟不比边境的粗人、武人喝几顿酒便能好。

李肆书一双绿眸子,一张混血脸,哪里都讨不得好,又到了一开始人人厌弃鄙夷的状态。

但他不怎得在意,恪尽职守,做着忠心的鹰犬。

只是偶尔瞧着杏花会想,他娘如今活得可算安好?

倦春倦春,他有时也想喝着酒,在春日里睡去,总归是世事繁杂,他端着一张爽朗又豪气的皮,装不下去,受尽了厌倦,不如随着杏花凋零。

后来,他被调去当了公子的侍卫,防着那位……煜行。

他终是见到了曾被人放在口中的煜行,与十七。

曾经武安侯手心里的天之骄子煜行,满门抄斩,沦落为奴。

而如今,被宁国公捧在手心里的十七,日日呕血,命不久矣。

人的风华如此短暂,像春日枝头的一枚杏花,刚刚熟透就面临腐烂。

李肆书垂着眸,敛下回忆,指尖摩挲着驾马归来之时,买的糖糕。

糖糕被他捂在胸口,明明凉了,却还带着一丝余温,灼得他胸口发烫。

他想,他不该落荒而逃。

哪怕胸口酸涩,不知是何种情绪,只喉头堵了棉花,也至少该把这糖糕,给公子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