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一章 苔瑟宝慕夫人开车向南去(1 / 2)

1

杰克·钱伯斯从不知道自己双手神速几非尘世所有。他现在只知道:跌跌撞撞冲出底凹-托阿、重返美国的时候,他的衬衫——因为奥伊在里面,所以鼓起一道怀孕了似的圆弧线条——在无可名状的冲力中被拉脱出了牛仔裤腰带。这之前还从未有幸在不同世界间穿梭(上一次还差一点被一辆出租车轧死)的貉獭便滑落下去。这世界上几乎没有人能阻止这样一种重力下的掉落(事实上,这很可能根本不会伤及貉獭),但杰克可不是别的什么人。卡太青睐于他,以至于把他从死亡线上拉到了罗兰的那一边。现在,他的双手飞速地弹伸出去,太快了,简直看不清手的动作。当那双手再次显形时,方才让人看明白:一手弯曲着托住貉獭项背处厚实的粗毛,另一手则托在它长长身尾的短毛下。杰克将他的好朋友轻轻放在地上。奥伊抬头看他,送上一声短促亲热的回报。一声吠叫似乎含着两种意味:谢谢,以及,别再这么做啦。

“来吧,”罗兰说,“我们必须要快。”

杰克跟着他走向店门,奥伊还是跟定他的脚后跟,老位置。门上,用一只橡皮小吸盘挂着一块招贴,写着:我们开张了,快进来吧!就像一九七七年时一样。门框左边的窗玻璃上还贴着这样的告示:

一传十十传百大伙儿都要来

第一届教堂事务公理会

豆筵晚餐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九日

七号街和客来特街十字路口

教区事务大楼(后门)

下午五点至七点

第一刚果

“时刻欢迎您,好邻居!”

杰克心想,豆筵晚餐还有个把钟头就要开始了。他们已经铺好餐布、布好餐桌了吧。门右的窗玻璃上则是一条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消息:

第一届洛弗尔—斯通翰姆时空闯客教堂

您会加入我们的崇拜吗?

周日祈祷时:上午十点

周四祈祷时:下午七点

每周周三为青年教友之夜!!!晚上七点至九点

游戏!音乐!经文念诵!

……还有……

时空闯客的时闻播报!

嗨,孩子们!

“不见不散!”

“我们寻找天堂之门——愿意和我们一起追寻吗?”

杰克发觉自己正想着哈里根,在第二大道和四十六街的街角布道的牧师,并自问:在这两个教堂的面前,他会觉得哪个更有吸引力?他的头脑可能会让他选择第一刚果,但他的心——

“快点,杰克!”罗兰又催了起来,当枪侠推开门时,门上方传来一声轻灵的铃铛响。诱人的气味扑面而来,不禁让杰克一下子想起卡拉主街上图克的小店:咖啡和薄荷糖,烟草香和意大利腊肠,橄榄油,以及盐水、甘糖和香料那浓郁的芳香。

他跟着罗兰进了店,并意识到他至少还是随身带了两样法宝。“草原狼”机动手枪在牛仔裤后腰上结结实实地插着,放有欧丽莎的背袋还吊在肩头、垂在左侧,这样,他用右手一探就可轻松取得。

2

文德尔·齐普·麦卡佛伊正在熟食柜台后面,费力地举起苔瑟宝慕太太所点的那份超足量香辣蜜腌火鸡,他们正聊着齐瓦丁湖上时髦摩托艇的兴起……确切地说,是苔瑟宝慕太太在慷慨陈词,而当门铃这一响,他的齐普生涯又将变得动荡不安(老人们看到你的车翻进小沟,总会说:你翻身当乌龟了)。

齐普心想,苔瑟宝慕太太或多或少可以说是典型的夏季游客:和克罗伊斯国王一样富可敌国(至少她那位互联网新贵的先生是),还像个喝多了威士忌的鹦鹉一样说个没完,而且疯得像是打了吗啡的霍华德·休斯①『注:霍华德·休斯,美国第一位亿万富翁、飞行探险家、电影人。』。她完全负担得起豪华私人游艇,却开着一艘破破烂烂的小划艇来到了湖的这一边,恰好在当年约翰·卡伦经常拴船索的船坞上系好了小船——在那天以前(时光流逝,将这段逸事提纯到更高的境界,就如同再三打磨抛光的柚木家具般,齐普说起那天的事儿时,会越来越字正腔圆,如同令人尊敬的电台牧师提及“我们的主”时所必用的强调语气)。苔瑟宝慕太太喜欢说话,爱管闲事,长得还不错(差不多吧……他觉得……只要你不介意她的浓妆和发胶就行),钱包鼓鼓,还是个共和党人。在这种情况下,齐普·麦卡佛伊觉得大可放心地将大拇指偷偷摁在了秤盘的一角……这是他父亲教他的小诡计,父亲告诉他:理论上你可以欺骗外乡人,只要他们付得出钱就行,但你绝不可以在家乡人面前做什么手脚,即便是在富得像洛弗尔镇的大作家金先生一类的人面前也不行。为啥呢?因为一旦风言风语传出去,接下去的事情便可想而知,你不得不遵循搬离小镇的陈规,还得在寒冬二月、也就是洛弗尔镇七号街边的积雪深达九英寸时搬走。不过,现在还不到二月,况且,苔瑟宝慕太太——希伯来人之女,如果他有幸见识过的话——显然不是本地人。不,苔瑟宝慕太太和她那位富得像克罗伊斯国王的互联网新贵丈夫会在目睹第一片秋叶飘零时搬回纽约城。所以,他才心安理得地摁下拇指,将原价六美元的火鸡变成了七美元八十美分。同样,也就无所谓地听任她转换话题指责比尔·克林顿是个多么可恶的男人,要知道,齐普已经两次投了比尔,只要宪法允许,他还准备再投上第三票。比尔很聪明,能说服傻瓜蛋们为自己卖命,他也没有彻底忘记工人阶级,况且他占用的女人比马桶还多。

“可现在戈尔无非是指望着……裙带关系!”苔瑟宝慕太太念叨着,一边埋头写着支票(磅秤上的火鸡眨眼间就增重了两盎司,齐普决定最好还是点到为止,谨慎至上)。“宣称是他发明了互联网!哈!没人比我更知道了!实际上,我还真的认识那个发明互联网的人呢!”她抬起眼睛(现在,齐普的拇指离电子秤远远的,他对于这种事情总是很有预感,要是没有那可就该死了),俏皮地朝齐普笑了笑。她压低嗓门,摆出一副“我只告诉你一个”的神情说道:“我当然认识了,我和他躺在一张床上都快有二十年啦!”

齐普由衷地一笑,将香辣火鸡搬下了秤盘,放在一张白纸上。他很乐意抛开摩托艇之类的话题,虽然他自己也在牛津“北欧海盗摩托”(“大玩具男孩”)公司订购了一台。

“我明白你的意思!戈尔那家伙,滑头!”苔瑟宝慕太太兴致勃勃地点着头,所以齐普决定再加一点码。基督作证,绝不会伤害她的。“比如说他的头发——你怎么能信赖那种抹了一头黏糊糊发胶的男人呢——”

这时,门上的铃铛响了。齐普抬头一望。看见了。惊呆了。那天之后,桥下的水干涸了一大半,但引发那一切麻烦事的男人一进门,文德尔·齐普·麦卡佛伊就认出他来。有些事情,你就是永远不会忘记。可是说来也怪,在他心中最隐秘的角落里,他其实都知道:长着那双骇人的蓝眼睛的男人并未做完自己的事儿,所以早晚还得回来?

回来找他?

这一闪念令他惊醒过来,齐普转身就跑。他还没跑离柜台三步,就听见震雷般的一声枪响——店面虽比一九七七年时扩大了一点,也新装修了,现在总算得感谢上帝让他的父亲坚持买下昂贵的保险——苔瑟宝慕太太也发出刺耳的尖叫。原本在店里浏览货品的三四个顾客震惊地应声转过来,其中一人当即昏倒在地。齐普甚至还来得及瞥了一眼,倒地之人是罗达·碧门,正是死于那天的两名妇女之一的长女。于是,在他看来,时间折回去,躺在地上的正是罗达的妈妈露丝,失去知觉的手里滚下一罐奶油玉米。他听见一颗子弹像只愤怒的蜜蜂呼啸着从耳际飞过,便急刹脚步,高高举起双手。

“别开枪,先生!”他听见自己用如老头般细弱颤抖的声音喊道,“您看中什么尽管拿走,但别朝我开枪!”

“转过身来,”说话的就是那天让齐普翻身做乌龟的男人,甚至差点儿结果他的小命,(他在布里奇屯镇医院躺了足足两星期,复活的基督作证!)而现在,他又出现了,还是像某些小孩衣橱里钻出来的大魔鬼。“别的人都趴在地上,但你要转过身来,店主。转过来,看着我。”

“好好看看我。”

3

这男人摇摇摆摆,罗兰一时还以为他转不了身而要晕倒。也许是大脑中某种求生机制告诉他:晕倒的话,更可能小命不保;所以,店主终于还是站稳了,转过身面对枪侠。他的衣着竟然和罗兰上次来这里时极其相似,很可能是同一条黑色的领带,腰间也紧紧扎着似乎是同一条屠夫围裙。头发还是朝后贴着头皮梳得光溜溜的,只是现在完全白了,不再是灰白交杂、好像盐里撒了胡椒似的。罗兰还记得当年的血是怎样冲溅出来的,那是一颗子弹射中这个店主的左太阳穴的瞬间——其实,那是安多里尼亲手射出的子弹,别的不说,这一点枪侠是相当肯定的。如今,在那个位置留下了一个浅灰色的疤结。罗兰猜想这个店主这样梳头,与其说是要遮掩伤疤,还不如说是要展示它。那天他大难不死,要么是傻人有傻福,要么就是被卡拯救了。罗兰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揣测着店主眼中紧张的神色,罗兰知道他已经认出了自己。

“你有没有卧(货)车、或是盖(卡)车、或是粗足(出租)车?”罗兰问,手中的枪指向店主的前胸。

杰克走上一步,站到罗兰身旁。“你开什么车?”他问店主,“他问的是这个意思。”

“卡车!”店主明白了,“国际丰收者,皮卡!就停在外面的停车场里!”他的手突然伸进了围裙,罗兰差一丁点儿就开枪了。店主——真仁慈——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店里所有的顾客都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包括那个在柜台付账的女人。罗兰可以闻到她所购买的鸡肉的浓香,不禁饿得胃疼。他累极了,饿极了,并且悲伤过度,还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他去想,太多了。他的思维几乎跟不上。杰克会说他需要“叫停休息,”但罗兰在即将发生的未来态中丝毫找不到能停歇的时间。

店主是在掏一串钥匙。手指抖个不停,钥匙也叮当碰响。近黄昏时的阳光透过窗玻璃斜照在他们身上,并在枪侠的眼里反射出斑驳的光影。系着白围裙的店主先是未经同意突然地把一只手伸出了视野(动作还不慢);而现在,又拎起一串耀眼反光的物件晃了晃拿着枪的对手的双眼。简直像是在找死。不过,那天的伏击也是这样的,不是吗?店主(那时候腿脚更机灵,也还没有鳏夫似的驼背)跟着他和埃蒂到处转,像只免不了被踩一脚的小猫咪,好像对枪林弹雨视若无睹(恰如他无视开枪击中他的人)。但站在另一个立场上,罗兰也记得,他曾谈到他儿子,口吻就像是在剃头店里排队等着坐到剪刀底下的顾客。接着,卡-霾①,『注:卡-霾(ka-Mai),中世界高等语,意为“卡的傻瓜”、“卡的捉弄”。』总是安危骤转。至少要等卡厌烦了他们的滑稽把戏,才会一掌将他们掴出世界。

“去取皮卡,开着车走吧!”店主在对他说,“归你们了!我把车给你们了!真的!”

“要是你再让那些该死的闪亮的钥匙在我眼前晃个不停,先生,我取走的就将是你的命,”罗兰说。柜台里还有一只钟。他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世界里到处都是钟表,仿佛活在这里的人们妄想用这种办法囚禁时间。再过十分钟就是四点了,也就是说他们到达美国这边已经有九分钟了。时间在奔跑,狂跑。斯蒂芬·金就在附近,差不多准备好了要去散步,哪怕他自己一无所知,还是性命垂危。要不,这事儿已经发生了?他们——至少,罗兰——曾经坚持认为作家的死会让他们大受挫败,好比是另一次光震,但也许并非是事实。也许,他死了,其后果会更加不堪设想。

“从这里到龟背大道要多久?”罗兰冲着店主厉声问道。

老先生只是呆立着,两眼瞪得圆圆的,惊惶的眼泪打着转儿。而罗兰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样想开枪杀人……起码可以用手枪抽他几下吧。他蠢得像只卡在石缝里的山羊。

这时候,趴在柜台上的女人发声了。她正仰起头看着罗兰和杰克,双手背在身后。“那是在洛弗尔,先生。距离这里大约五英里。”

一看到她的眼睛——褐色的大眼睛,虽害怕却不惊慌——罗兰就知道这才是他想要的人,不是店主。除非——

他转身对杰克说:“你可以开店主的卡车吗?开五英里?”

罗兰看到男孩很想说“是,”但又意识到他无法担负这种责任,因为他这辈子从未开过车,一旦失手就全完了。

“不,”杰克答,“我觉得不行。你呢?”

罗兰以前看过埃蒂开约翰·卡伦的车。看起来不太难……但那只是他屁股的感受。罗莎就曾经说过,灼拧痛扩散得很快——就像狂风纵野火——现在他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前往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铁轨上,臀部抽搐般的疼痛只是偶发。可现在呢,就像是被灌进了烧红的铅块,再用倒刺铁丝里里外外裹了个严实。疼痛不断扩散,向下蔓延到他的腿,直至右脚踝。他见过埃蒂如何踩踏刹车和油门,一会儿踩这个让汽车加速,一会儿又踩那个减速,但总是使用右脚。这也就意味着右侧臀部始终在连动状态中。

他觉得自己干不了这活儿。根本不能保证安全。

“我不行,”他说。他从店主手上接下钥匙,又看了看趴在肉类柜台外的女人。“站起来,先生。”

苔瑟宝慕太太照做了,当她站起来后,罗兰把钥匙递给了她。我总能在这里遇到有用的人,他想,如果这一个也能像约翰·卡伦那样出色,我们就会一帆风顺。

“你要开车带我和我的年轻朋友去洛弗尔。”罗兰说。

“去龟背大道。”她说。

“您说得对,说谢啦。”

“你们到了那儿之后会杀了我吗?”

“不会,除非你磨磨蹭蹭。”罗兰说。

她想了想,然后点点头。“那么,我就不会磨磨蹭蹭了。我们走吧。”

“祝你好运,苔瑟宝慕太太,”店主看着她走向门口,送上了虚弱的祝福。

“要是我回不来,”她说,“你只要记住一件事情就行:是我丈夫发明了互联网——他和他的朋友们,有时候是在卡尔电子,有时候是在他们自己的车库里。绝不是阿尔伯特·戈尔。”

罗兰的胃疼再次袭来。他伸向柜台(店主怯怯地避开他,好像在怀疑罗兰是赤疫病毒携带者),抓起这女人买下的火鸡,并扯下三片肉放进嘴里。剩下的便递给杰克,他也吃了两口,又低头看看奥伊,貉獭正抬着头兴趣十足地盯着那肉。

“我们上了卡车再分给你。”杰克向它许诺。

“阿车!”奥伊应声;接着又以更强调的口吻吠出来:“分!”

“圣人耶稣基督啊!”店主说。

4

店主的美式方言可能听来有趣,但他的卡车就不好玩了。这车用的是标准变速装置,这还只是问题之一。从曼哈顿来的伊伦·苔瑟宝慕自打结婚后就没再开过标准变速的车,那时候她还是伊伦·康特拉,住在纽约史坦顿岛上。而且,这车还是手动挡,而她这辈子从来没开过手动挡。

杰克坐在她身边,脚边就是手动杆,腿上还坐着奥伊(还在嚼火鸡肉)。罗兰坐在杰克旁边的乘客座上,强忍住腿疼没有喊出来。伊伦把钥匙插上,点火,却忘了踩离合器。“国际丰收者”猛然向前一冲又停下了。幸运的是,自打六十年代中期之后它就在缅因州西部的大路小路上奔驰,因而这一下如同老马——而非精力过盛的烈性小马驹——镇静的一跳,要不然,齐普·麦卡佛伊至少又要损失一排玻璃橱窗。奥伊在杰克腿上抓来抓去,企图保持平衡,还喷了一口火鸡肉,顺便吐出一个从埃蒂那里学来的词儿。

伊伦惊得瞪大眼睛,盯着貉獭说:“这只生物刚才说了声操,是不是?年轻人?”

“别去管他说什么,”杰克答。他的声音都打颤了。窗户上的公猪头钟显示着距离四点只有五分钟了。和罗兰一样,男孩从未感到时间是如此不受他们掌控。“用用离合器,把我们带出这地方。”

很幸运,换挡的标志浮凸于手排挡杆的顶端,仍隐约可见。苔瑟宝慕太太用穿着运动鞋的脚踩下了离合器,感觉到齿轮可怕地转动起来,并最终找到了倒退挡。卡车向后冲上了七号街,一路上急冲急刹好几次,半路在白线上停下不动了。她转动钥匙,心想自己又犯了一次错误,离合器踩得稍微慢了一点,因而又导致了另一串抽筋般的急冲急刹。罗兰和杰克都撑着积灰厚厚的金属仪表板,上面还粘着一张退了色的贴画,红白蓝相间地写着:美国!爱上它或是离开它!这一连串停停冲冲倒也是好事情,因为刚好有一辆载满原木的大卡车——罗兰不可能不想到上一次他们在这里时发生的车祸——一路开过店门口,朝北而去。要不是他们的皮卡半路熄火,停在杂货店的停车场里(急刹车时还撞到了另一辆车的前挡板),就很可能被大卡车拦腰撞上,他们很可能就死了。装着木头的大卡车猛地一转向,狠狠地摁响喇叭,后轮胎在扭转中扬起一阵路尘。

男孩腿上的小生物——在苔瑟宝慕太太看来如同狗和浣熊的混合形态——又吠叫起来。

操。她基本上可以肯定了。

店主和其他顾客们在另一侧的落地窗玻璃前站成一排,她突然明白了鱼缸里的鱼会有什么感觉。

“女士,你到底能不能开这辆车?”男孩忍不住叫起来。他的肩上挂着什么袋子。这让她想起报童的背包,只不过那是帆布的,而这男孩的包是皮质的,显出里面圆盘子似的东西。

“我可以开,年轻人,你别担心。”她很害怕,但同时又……她难道不是在享受此事吗?她几乎认定自己是在享受。在过去整整十八年中她只不过是伟大的戴维·苔瑟宝慕身边的花瓶,在他声名鹊起的生涯中只是个微不足道的配角,是在晚会上传递开胃菜时念诵“试试这个”的女配角。可现在呢,突然之间,她处在某件事情的中心位置,而且她有种感觉:这事情异乎寻常地重要。

“深呼吸,”脸上有深重晒斑的男子说道。他灼人的冰蓝眼睛紧紧盯着她的双眼,这时候,几乎很难再去想别的事情。同样,这感觉妙极了。她想,如果这就是催眠,他们真该去公立学校教书。“屏住呼吸,然后吐气。再帮我们开车,看在你父亲的分儿上。”

她深深吸足一口气,正如教导所言,陡然之间仿佛天光也明亮了几分——几近辉煌。她还能听见隐约歌唱的声音。可爱之极的声音。是不是卡车里的收音机在响,转到了什么歌剧节目?没时间去探究这个了。但这真美妙,不管是什么歌声。深呼吸带来了平静。

苔瑟宝慕太太踩下了离合器,重新点火。这一次她控制好了后退,几乎平顺无阻地倒入了主路。一开始,她转向前进时扳上了二挡、而不是一挡,放松离合器的时候皮卡几乎再次急顿而停。随着松弛活塞的吃力响动,车盖下传来一声狂躁的声响,他们这才朝北驶上了斯通翰姆—洛弗尔公路。

“你知道龟背大道在哪里吗?”罗兰问她。在他们前头,竖着一块“百万美元野营基地”的标志牌,就从那旁边开出来一辆蓝色的小型货车,车身磨损得很厉害。

“是的。”她说。

“你肯定吗?”枪侠当然最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找路上。

“是的。我们有朋友住在那里。贝克哈特一家。”

一时间罗兰只觉得这名字很耳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贝克哈特,他跟埃蒂最后一次和约翰·卡伦会谈时就是在他家的别墅小屋里。一想到埃蒂,罗兰心中一阵刺痛,在那个雷声翻滚的下午他还是那么强壮,那么生机勃勃。

“好的,”他说,“我相信你。”

她隔着坐在中间的男孩瞄了罗兰一眼。“先生,您着急得很吧——像是《爱丽思漫游奇境》里的白兔子。你们这么火急火燎究竟是要赶什么样的重要约会?”

罗兰摇摇头。“别问了,开车。”他看了一眼仪表盘上的时钟,但那已经不走了,也不知停了多久,指针指向(毋庸置疑)九点十九分。“也许还不算太晚,”他说着这话,而前面那辆天蓝色小货车不知不觉地开远了。那辆车摇摇晃晃地过了白线,已经开到了朝南去的对向车道,苔瑟宝慕太太几乎又要忍不住大放厥词了——关于某些人下午五点前就开始喝酒——但天蓝色货车又被拉回了车道,向下一个山头开去,也就是奔着洛弗尔而去。

苔瑟宝慕太太不去管那辆车了。眼下的她有更有趣的事情要想。比方说——

“如果你们不愿意回答,就可以不回答我接下去要问的事情,”她说,“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很好奇:你们俩,是不是时空闯客?”

5

前几个晚上,布赖恩·史密斯——带着他的两条同胞罗特韦尔犬,他给它们取名为子弹和手枪——都待在百万美元野营地,就在洛弗尔—斯通翰姆公路旁边。那里很不错,傍着河(当地人还把河上那座老木头搭起来的摇摇欲坠的桥叫做“百万美元桥”,在布赖恩看来显然是个玩笑,上帝作证,真是很搞笑)。还有很多人——从瑞典丛林、哈里森,当然主要是沃特福特来的嬉皮士们——有时候也会在那里,兜售毒品。布赖恩偏爱醇货,喜欢飘飘欲仙,不用太亢奋,而这个星期六下午他已经成仙了,不亢奋……但并不算很舒服,不是他想要的那种感觉,但也不错,让他想去找盒小点心品品滋味。洛弗尔中央商店里的“老爷酒吧”里就有。没什么比那里的小点心更棒的啦。

他把车开出了野营基地,两边车辆都没瞥上一眼就开上了七号街,然后才咕哝一句“糟糕呀,又忘了!”不过,好在没什么车。再过一阵子——尤其是七月四日国庆节之后、劳动节①『注:美国劳动节是每年九月六日。』之前——这条路上就会有很多车来来往往,别说这儿了,就连郊区都挤满了度假车,那时候他大概就只会在自家附近转转了。他知道自己不算个好司机;只要再有一次超速记录,或是撞弯前挡板,他的驾照就会被吊销六个月。再次。

不过,这次没问题;没什么车过来,只有一辆老爷皮卡,还在他后面一英里之外呢。

“吃我的灰吧,牛仔!”他说着,一个人咯咯笑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牛仔”,脑子里明明想说的是“操你妈的,吃我的灰吧”,不过现在这样听起来也不错。听起来相当正确。他眼见自己偏离了方向,跑上了对向车道,接着又更正了路线。“又回到正路上咯!”他大喊大叫之后,又尖声大笑起来。“又回到正道上了”也是句好话,他经常对着女孩们这么说。还有一句妙言,当你把轮子来回扭,让你的车前后摇摆的时候,就可以说“啊呀呀!一定是喝了太多止咳糖浆”。他还有很多这类台词,甚至有一次还想过要汇总成书,书名就叫《疯路笑话集》,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了,布赖恩·史密斯和洛弗尔小镇的大作家金先生一样写书啦!

他扭开了广播(卡车顺势歪向了柏油马路左侧路沿,搅起一番路尘,但不太会翻进沟里去),听到史提利丹的歌,“嗨,十九岁”。这歌忒不错。啊呀呀,忒他妈的好听了!跟着音乐,他的车开得更快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两只狗,子弹和手枪,瞪着明亮的眼睛看着前面。刹那间,布赖恩认为它们是在看他自己,也许还在心里想着:这是个多好的人呀,可接着,转念就觉得自己怎能如此愚蠢。驾驶座后面有一个保丽龙保温冰格,里面放着一磅新鲜汉堡肉。那是他打算晚一点再回百万美元野营地做饭用的。是的,还有一些“老爷酒吧”的点心当饭后甜点,看在长毛的老耶稣的面子上这多好啊!老爷酒吧忒他妈的好了!

“你们知道那是我的冰箱,”布赖恩·史密斯是在对两只狗说话,他能从后视镜里看着它们。这一次,迷你卡车并不是开上了人行土道,而是在一段上坡路上越了白线,开到了反向车道,车速不知不觉就到了五十英里。幸运的是——也可以说是不幸,看你站在什么角度说了——那边车道上空空如也,什么车也没有;没有人能让布赖恩·史密斯停止北上的征途。

“你们知道那里面是汉堡,那是我的晚饭。”他将“晚饭”念成“晚房”,和约翰·卡伦一个样儿,但是从后视镜里看着亮眼睛小狗的这个人却长着一张锡弥·鲁伊兹的脸孔。几乎一模一样。

锡弥可能就是布赖恩·史密斯的双胞胎兄弟。

6

现在,伊伦·苔瑟宝慕开起这辆车显得更有把握了,管它什么标准变速呢。她甚至希望自己不用右转,笔直开上一英里,否则就还得用到离合器,这一次就降速变挡吧。但是龟背大道还早着呢,而龟背大道才是这对小伙子要去的地方。

时空闯客!他们都这么说,她相信确有此事,可还有别人相信吗?齐普·麦卡佛伊,也许吧,当然还有斯通翰姆教区里那个疯癫癫的“时空闯客教堂”里的皮特森牧师,但还有别人吗?比如说,她的丈夫?才不。绝不。要是你不能在计算机芯片上雕出什么花样来,戴维·苔瑟宝慕就不会相信那是真的。她在想——最近可不是第一次动这个脑筋了——四十七岁会不会太老了,就考虑离婚而言。

她换回二挡,没有狠狠地踩放离合器,但很快,当她开上高速公路后,再换到一挡一路开下去,愚蠢的老皮卡就开始连呼带喘的了。她心想,某位乘客大概又要发表那种精辟的评论了(也许小男孩的怪胎狗还会再说一次,操),但坐在乘客席上的人却只说了一句话,“这里看起来不一样了。”

“你上次来这儿是什么时候?”伊伦·苔瑟宝慕问他。她考虑要不要再次换回二挡,马上又打消了念头,就让它维持原样吧。戴维总喜欢说:“没坏就不用修。”

“有一阵子了。”那个男人承认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这个人有种奇异的、外星人般的气质——尤其是他那双眼睛。仿佛它们目睹了很多她连做梦都梦不到的物事。

别瞎想了,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可能不过是个从新罕布什尔州朴次茅斯港口来的杂货店牛仔工。

不过她自己都不相信这种推断。这男孩怪怪的——他和他那外星生物般的杂种狗——但怎么也比不上那个有着坚毅的脸廓及诡谲的蓝眼睛的男人。

“埃蒂说过,这是个环路,”男孩说,“也许上一次你们两个是从另一头进来的。”

男人想了想,点点头,“这条路的另一头是不是布里奇屯镇?”他问开车的女人。

“是的,没错。”

诡谲蓝眼睛男人又点点头,“我们要去作家的家。”

“卡拉之笑,”她立刻答上来,“那房子很漂亮。我以前在湖上看到过,但我不知道哪条车道——”

“十九,”男人说。他们正开过一条标志为27的车道。龟背大道这一头的房门号码要大一些。

“你们想要和他干什么,也许这么问太冒昧了?”

这次,回答她的是男孩。“我们想要救他的命。”

7

即便上一次是在雷声滚滚的昏暗天色中来过这里,甚而注意力都差不多集中在明亮耀目、四处飞翔的獭辛或变异种身上,现在的罗兰还是一眼认出了这条险峻的减速车道。今天,这里没有任何獭辛或任何异族兽人的踪影。下坡显露出铜红色的屋顶,似乎多年前的鱼鳞状的瓦顶已在某时重新修葺一新,原本树丛密布的地方也变成了一片草地,但车道还是老样子,左手边立着块“卡拉之笑”的屋牌,右手边的牌子则用大号字体标出了“19”。小屋后面便可见湖面,在下午的强光下亮闪闪,蓝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