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年,司汤达被奥匈帝国警察当局逐出米兰,理由是他和某些意大利爱国者有联系。随后他来到巴黎,在往后九年的大部分时间中,他住在那里。这期间,他又谈过一两次乏味的恋爱。他习惯在一些清谈家举办的沙龙里消磨时光,不再笨嘴笨舌,尤其是在十来个人聚到一起高谈阔论的时候,他变得机敏又刻薄,正如许多健谈者那样,喜欢垄断谈话,喜欢发号施令,喜欢不加掩饰地蔑视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他常常放肆地说些淫秽不堪的话,只为哗众取宠。很多看不惯他的人说,为了取悦和刺激听众,他只会滥用幽默。紧接着发生了1830年革命,查理十世流亡国外,路易·菲利普登上王位。在差不多花光父亲给他留下的微薄财产后,司汤达重拾最初的理想,立志做一个伟大的作家,然而他为文学付出的努力既没有带给他钱财,也没有带给他名声。他的《论爱》一书早在1822年便已出版,可在随后的十一年里只卖掉十七本。他曾经想到政府部门谋个职位,最终还是没能如愿。后来,随着政治形势的转变,他被派遣到意大利的里雅斯特当领事,由于他同情自由派,奥匈帝国拒绝接受他的领事任命。于是,他只好被转派到教皇治下的奇维塔韦基亚城当领事。
由于领事工作很轻松,司汤达经常会外出短途旅行。孤身一人在奇维塔韦基亚城,他觉得甚是厌烦。对于旅行,他向来不知疲倦,也正因为旅行,他得以在罗马结识了不少好朋友。51岁那年,司汤达向一个年轻姑娘求婚。她的母亲是他的洗衣妇,父亲是受雇于领事馆的一名圣芳济派的修道士。即便如此,他的求婚仍然被拒绝了,这使他感到无比屈辱。1836年,他说服外交大臣找人暂代他的领事职务,自己去巴黎任职三年。那时候他已是一个肥胖的老人,红脸,留着一把染了色的大胡子,他的头发脱光了,不得不戴一顶紫褐色的假发来掩饰秃顶。他的衣着仍然像他年轻时一样时髦,只是他的外套和裤子式样总会引人议论纷纷,这常常使他感到难堪。他还会到处求爱,但几乎都遭到拒绝;他还会去参加宴会,滔滔不绝地说话。最后,他被外交部责成返回奇维塔韦基亚城续职,两年后,他在那里中风了。在身体痊愈后,他又要求休假,去日内瓦求教一位著名医生。从日内瓦出发,他又去了巴黎,过着以前那样的生活。1842年3月,司汤达在出席外交大臣的一个大型官方宴会后,于夜里散步返回住所,在林荫道上再次中风,并在被送回住所后的第二天离开人世。
我谈到的这些关于司汤达的事实毫无掩饰成分。只要稍加思索便不难发现,司汤达的一生可以说动荡不安,其人生经验比其他许多作家都要丰富。确实,司汤达生活在一段个人和社会都发生着巨大变化的历史时期,在自己个性所容的范围内,他获取了广泛的人性知识。但是,在观察同时代的人与事时,观察者目光再敏锐,也难免受自身个性的限制,司汤达必然也有许多局限。当然,他有着自己的优点:机敏而感性,个性稍显怯懦,但极具天资,勤奋,具有卓越的创造力,也善于与人相处。然而他也有着明显的性格缺陷:抱有荒谬的偏见,而且总是眼高手低;他多疑(也因此容易受骗),狭隘,苛刻,不谨慎,极度自负,又有极强的虚荣心;他沉迷肉欲且品味粗俗,行为放荡却又缺乏激情。这些我们所知道的缺陷,都是他自己告诉我们的。司汤达算不上职业作家,甚至不是一个文人,可他从不停止写作,并且几乎都是在写他自己。他有记日记的习惯,也因此留下了大量的生活片断,而且他写日记并非为了出版。他在50多岁时写了一部五百页的自传,只写到他的17岁时就停止了。尽管到他去世时这部自传仍未定稿,他却是准备出版它的。他在书中编造了一些事情以美化自己,不过整体来讲,他还是诚实的。他写了许多细节,甚至有不少地方一再重复,显得冗长、沉闷而难以阅读,但我认为读过这部自传的每一位读者都应该扪心自问:如果像他这样诚实地暴露自己,我们能写得比他好吗?
只有两家巴黎的报纸对司汤达去世的消息做了报道,看起来,他很快就要被公众彻底遗忘。在他生前的两个老朋友的努力下,一家大出版社终于出版了他的主要作品,若非如此,司汤达可能就真被人遗忘了。然而,尽管当时颇有影响力的批评家圣·伯甫专门为司汤达写了两篇评论,公众仍然对他保持冷淡。等他的作品受到广泛阅读,是下一代人的时候了。司汤达从未怀疑自己的作品不会流芳百世,但按照他的预计,要到1880年甚至1890年它们才会得到应有的评价。很多遭受同时代人忽视的作家都会这样自我安慰,说后人会承认他们的成就。遗憾的是,这种事极为罕见。后人实在粗心大意,也实在过于忙碌,他们只会着眼于那些已经取得成功的作品,无暇关心过去被埋没的文学。因此,一个生前默默无闻的作家,在死后被人发现的可能性极其渺茫。司汤达是幸运的,他的幸运归功于一位教授。这位教授没有什么名气,以至于他的很多情形已不可考,人们只知道他曾经在法国高等师范学校讲课时大加赞赏司汤达的作品。更为幸运的是,学生中间有一些日后出了名的聪明的年轻人,他们在教授的推荐下阅读了司汤达的作品。在发现作品中有许多和自己这一代年轻人不谋而合的想法后,他们很快成为司汤达的狂热追随者。希普里特·泰纳是这些学生中最有才华的一个,多年以后,他成为一名颇有影响力的理论家,写过一篇盛赞司汤达的文章,称司汤达为从古至今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也就是从那时起,人们撰写大量评论、研究司汤达的文章,直到今天,他已被普遍认为是19世纪法国三大小说家之一。
司汤达凭借《论爱》和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出名,其中《巴玛修道院》可读性应该更强,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也富有魅力,里面对滑铁卢战役的那段描写称得上脍炙人口。但是,小说《红与黑》更加激动人心,更具独创性,也更加深刻。正是由于《红与黑》,左拉称司汤达为自然主义之父,布尔热和安德烈·纪德则(不正确地)称其为心理小说的创始人。这的确是一本令人惊叹的书。
相比关注他人,司汤达显然对自己更感兴趣,他的小说常常将自己作为主人公。《红与黑》中的于连就是司汤达一直想成为却又无法成为的那种男人。在他笔下,于连是那种极令女性着迷的男人,她们一见到他就神魂颠倒,这正是司汤达自己从来不曾有过却一直想拥有的魅力。在生活中,他设计的那些方案无一不宣告失败,在小说中,他却让于连一次又一次赢得女人的爱情。他把于连塑造成一个口若悬河的健谈者,可他很聪明地只是赋予于连这样一种能力,却从不具体写到他谈论的内容。他把自己的好记性、勇气、羞怯、自卑、野心、敏感、心计、多疑、虚荣、易被冒犯等性格特点,以及肆行无忌和不知感恩的行为特征,通通给了于连。我想,从来没有哪个作家会像司汤达这样,把自己的全部性格赋予笔下人物的同时,又描绘出这样一幅可鄙、可恶、可憎的人物肖像。
令人不解的是,除了滑铁卢战役(其实他并未参战),司汤达的小说中好像从未写到他为拿破仑效劳时的生活经验。人们原以为司汤达完全可以从中提炼出某些主题来,因为他毕竟是那些历史事件的目击者。他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我们不难记起,最初司汤达想写剧本时,习惯从自己看过的戏剧中寻找题材,他从来都没有虚构故事的天赋。包括《红与黑》的故事原型,也是他从曾经轰动一时的刑事案件的相关报道中提取的。我一般不会在评论小说时谈及小说的故事来源,但关于《红与黑》,我觉得有必要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司汤达借用了这样一个案件:神学院学生安东尼·伯尔岱在一个叫M.米舒的人家里当家庭教师,后来又到一个叫M.德·高尔东的人家里做牧师。在第一户人家中,他企图或者说确实勾引了米舒太太,到了第二户人家,他又勾引了高尔东的女儿。正因如此,他被主人辞退。此时的他声名狼藉,想回到神学院去,却没有神学院愿意接受他。在走投无路之时,他把怨恨发泄在米舒一家人身上。他在教堂枪杀了做礼拜的米舒太太,随后自杀,自杀未遂后又受到审判。尽管在法庭上,他为了给自己开脱,试图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不幸的米舒太太身上,但最后,他还是被判处死刑。
司汤达正是被这一丑恶而卑劣的刑事案件所吸引,在他看来,伯尔岱的行为是一种“美好的罪恶”,是一种反叛性个体对社会规则做出的反抗。为赋予事件更加重要的社会意义,他在小说中拔高了受害者的身份,同时也将主人公于连塑造得比现实案件中的伯尔岱更加聪明,更有个性,更加勇敢。这个故事令人厌恶的本质没有改变,主人公于连也仍是个卑劣的人物,但是在司汤达笔下他变得非常生动,小说也极富深刻意义。作为一个出身贫寒、阶级低下的孩子,于连对那些出身于特权阶层的人满怀嫉恨——无论在哪个时代,这都算得上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我们只需看看司汤达对他的描写,便能建立起对于连的初印象:“他大概十八九岁,文弱而清秀,面貌却不同寻常。他的鼻子如鹰嘴,眼睛又大又黑。在安静的时候,他的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好像在深思熟虑或探寻什么,可在转瞬间,他的眼睛又流露出令人害怕的仇恨的目光。他深栗色的头发垂得很低,只露出一点额头,他一生气,便显得他性情很坏。……他的身材修长匀称,与其说是有活力,倒不如说是轻盈。”
这不算一幅优美的画像,尽管它足够出色,这样的描写一开始就不打算让读者对这个人物产生好感。一般情况下,作者都希望读者能够同情自己小说的主人公,但既然司汤达的小说主人公选择了一个恶棍,从一开始他就得小心,以免引起读者对人物的过分同情。另外一点,为使读者对人物产生兴趣,他又不能让人物引起读者的过分厌恶。因此,他不厌其烦地描写于连的眼睛如何漂亮,身材如何优雅,以及双手又是如何精巧,作为对刚才那一番描写的补充。他不停地告诉读者,于连确实长得很漂亮,同时他也一直提醒读者注意于连引起的周围人对他的反感,提醒读者注意到所有人——除了那些从未相信过他的人——对他其实也都充满怀疑。
听于连授课的那几个孩子的母亲,德·瑞那夫人的美好的性格画像最难描绘。作为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人,她足够迷人,且富有德行,为人真挚。关于她如何与于连产生爱情,以及两人爱情的增强,包括这期间的恐惧和犹豫,抑或爱情如何燃烧成激情,这一系列的描写都相当出色。她是小说中最动人的一个形象。然而,对于出身高贵的玛蒂尔德·德·拉·莫勒,司汤达的描写却显得不太可信。由于他未曾对上流社会有过深入的了解,他不知道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会有怎样的行为举止,便以为出身高贵的人永远是高贵凛凛的。那只是暴发户的理解。他把德·拉·莫勒小姐的傲慢当作贵族气派,这其实是粗俗,她一系列的行为描写都显得不合情理。
对夏多布里昂引起,后被数以百计的二流作家拼命模仿的浮华风格,司汤达感到极为厌恶。他的表达极尽朴实,只为准确地说出非说不可的话,从不擅虚饰,不用浮华的辞藻,也没有任何形式化的赘语。他说(也许并不十分真实),他在每次动笔前都要阅读一页罗马法典以保证自己用语的纯正。他刻意避免当时的流行写法,摒弃那些对环境和衣着装饰矫揉造作的描写。他出色地运用一种冷静、清晰而富有控制力的文体,以增强故事的感染力,使它更加引人入胜。我对那些关于于连在德·瑞那家里和在神学院里的章节推崇备至,然而,小说场景到了巴黎和德·拉·莫勒府邸时,那些描写变得有些不可信。我无法容忍不真实的描写和空洞乏味的情节。当时,浪漫主义方兴未艾,司汤达虽然以现实主义风格著称,有着自己纯正的鉴赏力,对于18世纪的写实文学也很欣赏,但还是难免受到整个时代氛围的影响。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有些人为了实现野心和满足欲望,或者为了荣誉和复仇,无视道德,无所不用其极,即使犯罪也在所不惜。司汤达对这些人很崇尚,崇尚他们所谓的坚强意志,以及他们对习俗的蔑视和对自由灵魂的追求。出于作者这种对传统浪漫倾向的推崇,《红与黑》的后半部写得有些荒诞不经。
小说中,于连通过伪装、欺骗和自我克制的手段即将实现他图谋已久的野心时,司汤达犯了一个大大的错误(我只能这么说)。我们从一开始得知,于连聪明绝顶又极其狡猾,但到了后面,司汤达为了让德·莫勒侯爵同意将他的女儿嫁给于连,竟然让于连到德·瑞那夫人处求取品行鉴定书。这怎么可能?于连早知道德·瑞那夫人曾被他伤得很深,对他满怀恨意,除了泄恨,她是不会为他做任何事的。当然,她也可能仍然爱他,这样她更加不会促成他和另一个女人结婚。我们知道德·瑞那夫人是一个诚实的女人,于连也应该想到,她会把如实揭露他的丑行当作自己的责任。事实上,她正是这样做的。她写了一封信,信中坦率地揭露了他的真实丑行。于连既没有否认,也没有辩解(比如,将其归咎于一个因被抛弃而愤怒的女人的捏造),而是带着手枪赶到她的住所,并向她开了枪。司汤达对此没有做任何解释,也许这是于连的一时冲动。我们知道司汤达很赞赏感情冲动的行为,认为这是激情的表现,这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小说一开始于连的性格力量就表现在极强的自我克制能力上。他身上的各种感情从来没有支配过他,如妒忌、仇恨、骄傲和虚荣,就连情欲——这些情感中最强烈的一种——也从未战胜他想要实现野心的阴谋。然而,在一本小说的紧要关头,于连却做出了最致命的事情,他的行为完全背离了自己的性格。
司汤达对《红与黑》的故事构思紧跟着安东尼·伯尔岱的案情,并且一跟到底。然而,有些事他没有注意到。首先,于连已经被塑造成了一个和原型伯尔岱完全两样的人。其次,伯尔岱满怀怨恨地枪杀米舒太太,只因他认为是她毁掉了他的前程,反观于连,这种怨恨毫无依据。如果的确是德·瑞那夫人破坏了他实现勃勃野心的希望,那也只能归咎于他自己做的一些蠢事,可是按他的性格,这些蠢事原本不会做的,他完全可以用自己更拿手的方法去应对,没有必要造成现在这种令人费解的错误结果。事实上,司汤达似乎缺少这种创造才能,他无法设计出一个使读者更加信服的小说结尾。然而,话说回来,没有一部小说是十全十美的,除了小说作者有缺陷之外,小说这一体裁本身也存在缺陷。无论如何,不能否认《红与黑》仍然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你一定会在阅读它的过程中获得一种独特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