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发生在七十年代,虽然在那座小镇和其他类似的小镇上,七十年代并不像我们今天所想象的那样,甚至不像我当时在温哥华所了解的那样。男孩子的头发比以前长,但并没有披散在背后,空气中似乎也没有不同寻常的解放和反抗的气息。
一开始姨父为饭前祷告的事取笑我。取笑我不做饭前祷告。那时我十三岁,在父母去非洲的那一年里住在他和姨妈家。我从不曾在一盘食物面前低下头。
“感谢主,赐我食,求祝福,赐我力。”贾斯珀姨父说。与此同时我把叉子举在半空中,停止咀嚼已经吃进嘴里的肉和土豆。
“奉耶稣基督之名。阿门。”之后他说:“惊讶吗?”他想知道是否我父母说的是不同的祷词,也许他们在饭后祷告。
“他们什么也不说。”我告诉他。
“真的吗?”他说,用假装出来的诧异语气,“你不是想告诉我这个吧?不做饭前祷告的人到非洲去帮助野蛮人——想想吧!”
在加纳,也就是我父母教书的地方,他们似乎没有遇到过野蛮人。基督教在他们周围繁荣兴盛得令人难以招架,甚至公共汽车背后都有基督教的标志。
“我父母是一位论派教徒。”我说,不知为什么我把自己排除在外。
贾斯珀姨父摇摇头,让我解释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他们不相信摩西的上帝吗?也不相信亚伯拉罕的上帝?他们一定是犹太人。不对?他们不是伊斯兰教徒吧,是不是?
“大概的意思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上帝的信念。”我说,语气也许比他预料的更加坚定。我有两个上大学的哥哥,看起来并不会成为一位论派教徒,因此我已经习惯了餐桌上关于宗教以及无神论的激烈讨论。
“但是他们相信做高尚的工作,过高尚的生活。”我补充说。
这是一个错误。不仅姨父的脸上出现了怀疑的表情,他扬起眉毛,惊奇地点头,甚至在我自己听来刚刚从我嘴里说出的话都那么陌生、浮夸、缺乏说服力。
我不赞成父母去非洲。我反对被丢弃——这是我用的词——被丢给姨妈和姨父。也许我甚至对他们——我坚忍的父母——说过,他们的高尚工作就是一堆废物。在我们家里,人人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我不认为父母本人说过“高尚的工作”或“做善事”之类的话。
姨父感到满意,至少暂时是。他说我们不得不停止这个话题,因为他必须在一点钟之前回到诊所,从事他自己的高尚工作。
很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姨妈拿起了叉子,开始吃饭。她原本会一直等到争论结束。这也许是出于习惯,而不是对我的鲁莽感到惊恐。她习惯于忍住不开口,直到她确定姨父说完了所有他想说的话。即使我直接对她说话,她也会等,同时看向他,看他是否想回答。她一旦说话,那话语总是那么令人愉快,而当她知道自己可以微笑的时候,她就立刻微笑,因此很难认为她感到压抑。也很难认为她是我妈妈的姐姐,因为她看上去比妈妈年轻得多,青春得多,整洁得多,而且经常露出灿烂的微笑。
妈妈有时会直接提高嗓门,盖过爸爸的声音,如果她有特别想说的事情的话,而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的两个哥哥,甚至那个说为了能够给女人点厉害而要考虑改变信仰的哥哥,都总是把她当作平等的权威听她说话。
“道恩将自己的生活奉献给了丈夫。”妈妈说,语气尽量显得客观中立。或者,用更干巴巴的语气说:“她的生活就是围着那个男人转。”
这是当时人们常说的话,并不总是意味着轻蔑。但我以前从未见过像道恩姨妈这样对此完全身体力行的女人。
当然,如果他们有孩子,妈妈说,情形就完全不同了。
想象一下吧。孩子。那小东西会碍贾斯珀姨父的事,哭哭啼啼地要走妈妈的一份关心。生病,生气,把家里弄得一团糟,还想要他不喜欢的食物。
那不可能。房子是他的,菜单要由他来定,广播和电视节目要由他来选。即使他在隔壁坐诊,或者在出诊,一切也必须时刻准备着得到他的许可。
我慢慢意识到,这样的生活规则可能令人非常惬意。闪亮的银勺和银叉,光滑的深色地板,舒适的亚麻床单——所有这些家务的神圣性都由姨妈主导,由女佣伯妮斯实施。伯妮斯亲手做每一道菜,熨擦碗布。镇上所有其他医生都把日用织品送到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洗,而伯妮斯和姨妈却把我们的织品晾在外面的晾衣绳上。所有的床单和绷带都被太阳晒得泛白,由风吹得干爽,远胜别家,并散发出香甜的味道。姨父认为那些中国佬上浆太多。
“中国人。”姨妈用轻柔的逗趣的声音说,好像她要同时向姨父和洗衣工人道歉。
“中国佬。”姨父粗鲁地说。
伯妮斯是唯一一个可以非常自然地说这个词的人。
渐渐地,我不再那么忠实于自己的家,那个在智力方面十分严肃,在家务方面却非常混乱的地方。当然,一个女人必须用尽全部精力,才能营造这样一个庇护所。你不能为一位论教派宣言打字,或者跑到非洲去。(开始,每次这个家里有人说起他们跑到非洲去的时候,我就说:“我父母是去非洲工作了。”后来我厌烦了纠正他们。)
庇护所就是那个恰当的词。“一个女人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为她的男人提供一个庇护所。”
道恩姨妈真的那么说过吗?我想没有。她不愿意发表声明。我可能是从那个家里的某本家政杂志上看到这句话的。这是那种会让妈妈感到恶心的话。
开始我在镇上四处闲逛。我在车库后面找到一辆笨重的旧自行车,于是把车推出来骑,根本没有想到应该事先征得同意。沿着港口上面一条用砾石新铺的路往下冲时我失去了控制。我的一只膝盖被严重擦伤,不得不去与家相连的姨父的诊所。他非常熟练地处理了伤口,一副公事公办和就事论事的样子,动作温柔但不掺杂任何私人感情。没有玩笑。他说他想不起来那辆自行车是从哪儿来的了,那是只危险的老怪兽,如果我对骑车有兴趣,我们可以考虑给我弄一辆像样的自行车。我对新学校和学校里的女生到了十几岁以后可以做什么的规矩更加了解之后,意识到骑车根本不可能,因此这件事没有任何结果。让我惊讶的是姨父本人并没有提出任何关于规矩或女孩应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在他的诊所里,他似乎忘记了我需要在很多方面被扳回正轨,或者需要被敦促模仿道恩姨妈,尤其是在饭桌上。
“你一个人在那儿骑车?”这就是她听说这件事时说的话,“你在找什么?别担心,很快你就会有朋友的。”
她是对的,我后来交了几个朋友,交朋友限制了我所能做的事。
贾斯珀姨父不仅是一个医生;他是那个医生。他推动了镇医院大楼的建设,却拒绝以自己的名字为医院命名。他年轻时很贫穷,却很聪明,一直教书挣钱,直到攒够了学医的费用。他曾经在暴风雪中开车去农舍,在厨房里为产妇接生,为病人切除阑尾。甚至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发生。你可以相信他永远不会放弃,他可以在人们还没有听说过新药的年代处理血液中毒和急性肺炎,让病人起死回生。
然而,和他在家里的态度相比,他在诊所里看上去那么随和。仿佛在家里需要时刻保持警惕,而在诊所里任何监督都毫无必要,虽然你也许认为情况应该恰恰相反。那名在那里工作的护士对他甚至没有特别的尊重——她和道恩姨妈截然不同。她从他为我治疗擦伤的房间门边伸进头来,说她要早些回家。
“你得去接电话,卡斯尔医生。记得吗,我告诉过你的?”
“嗯嗯。”他说。
当然她年纪大了,也许五十多岁了,那个年纪的女人可能习惯于表现出有权威的样子。
但我无法想象道恩姨妈会像她那样。她似乎停留在了玫瑰般的羞怯的青春年华。我刚来时,以为自己有权去任何地方,曾经走进姨父和姨妈的卧室,看到了放在他那一边床头柜上的她的一张照片。
她现在仍和照片上一样有一头波浪般的深色鬈发。但照片上的她戴了一顶不相配的红帽子,遮住了部分头发,还披了一条紫色披肩。下楼后,我问她那是什么服装,她说:“什么服装?哦。那是学护理的学生装。”
“你以前是个护士?”
“哦不是。”她大笑起来,仿佛要是她那么说脸皮就太厚了,“我退学了。”
“你就是在学习护理的时候遇到贾斯珀姨父的吗?”
“哦不是。在那之前他已经做了很多年的医生。我是在阑尾破裂的时候遇到他的。当时我和一个朋友住,我是说我住在这里的一个朋友家里,我病得厉害,但不知道是什么病。他做了诊断,把阑尾切除了。”说到这儿她的脸红得比平常更厉害了,说也许我不应该到卧室去,除非事先征得同意。即使是我也能明白这意思是说再也不要进去了。
“那你的朋友还住在这里吗?”
“哦你知道。一旦结了婚你和朋友的关系就和以前不一样了。”
大约就在我探听出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还发现贾斯珀姨父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没有一个亲人。他有一个姐姐,事业也非常成功,至少按照我的想法是如此。她是个音乐家,一个小提琴家,名字叫莫娜。或者人们是这么叫她的,虽然她受洗时用的真正的名字是莫德。莫娜·卡斯尔。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存在是我在镇上住了大约半学年的时候。一天,我从学校走回家时,看到报馆的窗户里有一张海报,上面登着几周后即将在市政厅举办的音乐会的广告。三位来自多伦多的音乐家。莫娜·卡斯尔是那位拿着小提琴的一头白发的高个子女士。回家后,我告诉道恩姨妈两个名字之间的巧合,她说:“哦是的。那是你姨父的姐姐。”
然后她说:“在这里绝不要提这件事。”
过了一会儿,她似乎感到应该再多说一些。
“你姨父对那种音乐没兴趣,你知道。交响乐。”
然后又多说了一些。
她说那个姐姐比贾斯珀姨父大几岁,在他们还小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事情。有几个亲戚认为这个小姑娘应该被带走,给她更好的机会,因为她那么有音乐天赋。于是她以不同的方式被抚养长大,姐弟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这就是她——道恩姨妈——所了解的全部。另外就是姨父不会喜欢她告诉我这些,虽然她说得很少。
“他不喜欢那种音乐?”我说,“那他喜欢什么样的音乐呢?”
“某种更加老派的音乐,可以说。但肯定不是古典音乐。”
“披头士?”
“哦天哪。”
“不会是劳伦斯·威尔克吧?”
“我们讨论这个问题不合适,是不是?我不该开始这个话题的。”
我没有理会她。
“那你喜欢什么呢?”
“我几乎什么都喜欢。”
“总有什么是最喜欢的吧?”
除了给我一个甜美的笑,她什么都不愿意再说了。这是那种紧张的笑容,和她问贾斯珀姨父觉得晚饭怎么样时的笑容相似,但更加不安。他几乎总是说好,但也指出不足之处。不错,但有点太辣或有点太淡。也许有点煮过头了或者可能还欠点火候。有一次,他说:“我不喜欢。”并且拒绝详细说明,于是她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紧绷的嘴唇和英勇的自我控制。
那顿晚饭是什么?我想说是咖喱,但也许那是因为我爸爸不喜欢咖喱,虽然他并不会为此抱怨。姨父站起来,给自己做了一个花生酱三明治,他对做三明治的过程的着意强调,等于是在大加抱怨。无论道恩姨妈端上的是什么菜,都不可能是为了故意激怒他。也许只是杂志里的某道看上去不错的不太常见的菜。而且,我记得,他把菜都吃完了之后才做出裁定。因此他并非受到饥饿的驱使,而是感到有必要做出纯粹而强有力的反对声明。
现在我想,也许那天医院里出了什么事,一个本来不该死的病人死了——也许问题完全与饭菜无关。但我不认为道恩姨妈会这么想。或者,即使她是这么想的,她也没有表现出自己的怀疑。她痛悔不已。
那时,道恩姨妈还有一个问题,一个直到后来我才明白的问题。她的问题是住在隔壁的那对夫妇。他们差不多和我同时搬来。他是县里的学校督导,她是音乐老师。他们和道恩姨妈的年纪相仿,比贾斯珀姨父年轻。他们也没有孩子,因此有时间社交。他们刚进入一个新的社区,在这里处处都有看上去光明轻松的前景。他们就是以这样的心情邀请道恩姨妈和贾斯珀姨父去家里喝茶的。姨妈和姨父的社交生活非常少,镇上所有人都知道这点,因而姨妈连拒绝的经验都没有。于是他们只好去邻居家拜访,边喝茶边聊天,我能想象贾斯珀姨父表现得很起劲儿,但并没有原谅姨妈接受了邀请这个莽撞的错误。
现在她左右为难。她明白,如果有人邀请你去他们家里,而你也去了,那么你应该回请他们。他们请你喝茶,你就请他们喝茶;他们请你喝咖啡,你就请他们喝咖啡。没有必要请吃饭。但即使面对这么简单的需求她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姨父不是不喜欢这对邻居,他只是不喜欢有人来他家,无论如何都不喜欢。
后来,因为我带来的消息,她有了一个可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多伦多的三重奏演出组合——当然包括莫娜——只在市政厅演出一个晚上。恰巧那天晚上贾斯珀姨父必须出门,而且要很晚才能回家。当晚将举办县医生年度大会和晚餐活动。不是晚宴,因为太太们没有受到邀请。
邻居打算去听音乐会。他们肯定得去,考虑到她的职业。但他们答应音乐会一结束就来顺便拜访,喝咖啡,吃点心。并且——在这一点上姨妈过于雄心勃勃了——和三重奏组的成员见面,他们也会顺道来家里小坐。
我不知道姨妈对邻居透露了多少关于他们和莫娜·卡斯尔的关系。如果她有理智,一定什么都没说。而大多数时候她都非常有理智。我肯定她向他们解释了那天晚上医生不在家,但她不至于告诉了他们那天的聚会是个秘密,不能让他知道。伯妮斯晚饭时回自己家,一定觉察到了准备聚会的迹象,有没有对她保守秘密呢?我不知道。最重要的是,我不清楚道恩姨妈是怎么让演出者收到邀请的。她一直都和莫娜有联系吗?我不应该这么认为。她肯定没有能力长期欺瞒姨父。
我猜想她只是头脑发昏,写了一张便条,送到三重奏组下榻的旅馆。她不会有他们在多伦多的地址。
即便是去旅馆,她一定想过会有什么人看见她,并祈祷接待她的不是经理(他认识她丈夫),而是那个新来的年轻女人(她可以说是初来乍到,可能甚至不知道她是那个医生的太太)。
她一定曾向几位音乐家暗示,没有指望他们待多长时间。音乐会令人疲劳,而且他们第二天一大早还要动身去另一座镇子。
为什么她要冒这样的险?为什么不自己招待邻居?很难说。也许她觉得自己没办法承担和他们交谈的任务。也许她想在邻居面前炫耀一下。也许,尽管我很难相信这一条,她想对那个据我所知她从未见过的大姑子做出一点友好和欢迎的表示。
她一定因为自我纵容而感到不知所措。更别提很多次地祈求走运,祈祷好运,因为在此之前的那些天里随时有被贾斯珀姨父偶然发现的危险。比如说他会在大街上遇到那位音乐老师,而她则会滔滔不绝地向他表示感激之情和对会面的期待。
几位音乐家在音乐会结束之后并没有像你本来以为的那样疲倦。也没有因为市政厅里稀少的观众而沮丧,也许这并不出乎意料。我们那两位邻居的热情和客厅里的温暖(市政厅里很阴冷),以及白天是暗淡的褐红色但夜晚降临后看上去非常喜庆的樱桃红丝绒窗帘的暖色——这一切一定让他们的情绪振奋了起来。屋外阴沉的天气和屋内的氛围形成了对比,咖啡温暖了这几位外来的但饱经风霜的陌生人。更别提咖啡之后的雪利酒了。形状和大小都恰到好处的水晶杯里倒入了雪利酒或者波尔图葡萄酒,表面撒上了碎可可的小蛋糕,菱形或月牙形的黄油甜酥饼,巧克力薄脆饼。我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在我父母办的聚会上,客人们就着陶罐吃干辣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