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一章(2 / 2)

喜剧演员 格雷厄姆·格林 7205 字 2024-02-18

船长用荷兰语给二副下了一道命令,二副马上离开了舱房。船长说:“我必须穿好衣服。”他挪到床沿稳住身子,动作羞涩得如同一名家庭主妇6,然后重重地跳到地上。

“你要让他们上船?”琼斯大叫起来,“你的尊严何在啊?这里可是荷兰领土,不是吗?”

“琼斯先生,麻烦您到卫生间里躲一躲,不要出声,这样对我们所有人都方便。”

我打开床铺尽头的一扇小门,推着琼斯穿了过去。他满肚子不情愿。“我被困在这里了,”他说,“像只耗子。”然后他又立即改口道:“像只兔子,我的意思是。”他对我露出一副心惊胆战的笑容。我像按小孩一样把他按在马桶上坐好。

我回房时,船长刚好拉起长裤,正在把睡衣往裤腰里塞。他从挂钩上取下一件制服外套穿上——睡衣在外套领口下被遮掩住了。

“你不会让他们来搜查吧?”我抗议道。他还来不及回答,也没来得及穿好鞋袜,门上便响起了敲击声。

我认识那个进门的警官。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杂种,就和通顿·马库特一样坏;他的块头有马吉欧医生那么大,挥起拳头来下手特别狠,在太子港有许多被打烂的下巴都领教过他的厉害。他的嘴里镶满了金牙,那些牙恐怕都不是他自己的:他带着它们,就像印第安人武士以前随身携带头皮那样。他傲慢无礼地看着我们俩,而二副,一个满脸粉刺的年轻小伙儿,在他身后紧张地来回转悠。他冲我开口了,听上去像是侮辱:“我认识你。”

小个子船长光着脚,看起来很脆弱,但他仍然勇气十足地回答道:“我不认识你。”

“你这么晚了还在船上干什么?”警官问我。

船长用法语对二副讲着话,这样所有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我记得我不是告诉过你,让他把枪留在岸上吗?”

“他拒绝这样做,长官。他还把我推到了一边。”

“拒绝?还推你?”船长挺起胸膛,几乎够到了那个黑人的肩膀,“我邀请你上船可是有条件的。在这条船上只有我一个人能带武器。你现在不在海地。”

这句斩钉截铁的话着实让警官乱了手脚。它就像是一道魔咒——令他感到危险不安。他环顾我们所有人,又环顾了舱房一圈。“不在海地?”他用法语大叫一声,我猜他只看到了不熟悉的东西:一份安在墙上镜框里的海上救生证书,一个神情严肃、满脑袋铁灰色鬈发的白人妇女的照片,一只装着叫什么波尔斯酒的石头酒瓶,还有一幅冬日冰封下的阿姆斯特丹运河的照片。他心烦意乱地重复道:“不在海地?”

“你在荷兰。”船长用法语说,然后他很高明地大笑一声,以主人的姿态伸出手去:“把你的左轮手枪交给我。”

“我是奉命行事,”这个欺软怕硬的家伙惨巴巴地说,“我在执行公务……”

“等你离开这艘船以后,我的部下会把它还给你。”

“可是我在搜寻罪犯。”

“我的船上没有罪犯。”

“他是坐你的船来这儿的。”

“对此我不负任何责任。现在把枪给我。”

“我必须搜查。”

“你在岸上想怎么搜就怎么搜,但在这里不行。这里由我来负责法律与秩序。除非你把枪交给我,否则我就要叫船员过来缴你的械,然后把你扔回码头上。”

那家伙屈服了。他解开枪套扣,把手枪递过去,眼睛一边看向船长太太那张责怪的脸。船长把枪放在她的照片前让她保管。“现在,”他说,“我已准备好了,可以回答任何合理的问题。你想知道些什么?”

“我们想知道在你船上有没有一名罪犯。你认识他——一个叫琼斯的男人。”

“这是旅客名单。如果你识字的话就拿去看。”

“他的名字不会在上面。”

“我在这条航线上当船长已经有十年了。我一向非常遵纪守法。不在那份名单上的乘客我是决不会带的。没有出境签证的乘客我也不会带。他有签证吗?”

“没有。”

“那我可以向你保证,中尉,他决不会乘上这条船。”

船长提到了警官的军衔,这似乎让警官缓和了一点。“他可能在船上藏起来了,”他说,“而你还不知道。”

“明早起航前我会叫人把全船搜查一遍,如果发现他在船上,我会把他押上岸。”

警官迟疑起来。“如果他不在这里,”他说,“那他肯定是去了英国大使馆。”

“和皇家荷兰邮轮公司比起来,”船长说,“那是个更合理的去处。”他把左轮手枪递给二副。“等到跳板下面以后,”他说,“你再把枪交给他。”警官刚才想伸手接枪,这会儿那只黑手却停在半空,好似一条水族馆里的鲶鱼。船长背过身去不再搭理他。

我们在沉默中等待着,直到二副回来告诉船长,那名中尉已经带领手下开车走了,这时我才把琼斯从厕所里放出来。他表现得异常感激。“你真是太棒了,船长。”他说。

船长带着厌恶和鄙夷的神情盯着琼斯。他说:“我只是告诉了他真相。如果在此之前我发现你想偷渡,这会儿我就已经把你押上岸了。我很高兴自己不必说谎,否则我会很难原谅我自己,还有你。请你趁现在安全赶紧离开我的船。”他脱下外套,从裤腰里拉出白睡衣,以便他可以端庄有礼地脱掉裤子。我们走开了。

到了外面,我倚在栏杆上,俯瞰着那个已经回到跳板下的警察。他正是昨晚的那个警察,而四下里并没有中尉和他手下们的踪影。我说:“现在去英国大使馆已经太迟了。那地方会受到严密的监视。”

“那我们怎么办?”

“天晓得,但我们必须离开这艘船。如果明天早上我们还在这里,船长就会说到做到。”

从梦中欢畅醒来的事务长帮我们解了围(先前我们进门时,他正仰面平躺着,脸上露出一丝淫荡的微笑)。他说:“布朗先生想走倒不难,警察已经认识他了。琼斯先生则只有一个办法。他得扮成女人离开。”

“可衣服呢?”我问。

“船上有一箱戏服,是开晚会时化装用的。我们有西班牙小姐穿的衣裳,还有福伦丹7的农妇装。”

琼斯可怜地说:“但我的八字胡怎么办啊。”

“你得剃掉它。”

无论是为弗拉门戈舞者设计的西班牙小姐装,还是带着精巧头饰的荷兰农妇装,都没法不引人侧目。我们尽量折中地把两套衣服混搭了起来,让它不那么招摇。我们放弃了福伦丹农妇装的头饰和木屐,也没用西班牙小姐装的披头纱巾,还把两者都有的多层衬裙全扔掉了。与此同时,琼斯阴郁而痛苦地刮去了胡子——这里没有热水。奇怪的是,刮掉胡子以后,他看起来更加诚实可靠了,那感觉就好像以前他一直穿错了制服似的。现在我几乎可以相信他确实当过军人。更奇怪的是,一旦做出了这么巨大的牺牲,他便开始以专家般的热情投入到这场字谜游戏中去了。

“你手上没有胭脂或者口红吗?”他问事务长,可是事务长没有这些,于是琼斯只好用一管雷明顿牌剃须粉给自己化装。在黑色的福伦丹女裙和缀满亮片的西班牙女衫的映衬下,这管白粉让他的面孔显出一种可怕的惨白。“等走到跳板那儿,”他对事务长说,“你必须亲我一下。这样可以挡住我的脸。”

“你怎么不亲布朗先生?”事务长问。

“他马上要带我回家了,现在就亲我会让人觉得别扭。你得想象一下,我们刚刚在一起过了夜,三个人都在。”

“过的什么夜?”

“一个放浪不羁的夜晚。”琼斯说。

“你的裙子能应付吧?”我问。

“当然了,老兄。”他神秘兮兮地补充道,“这又不是第一回了。当然,以前的情形很不一样。”

他挽着我的胳膊走下跳板。裙子实在太长了,他只好用一只手提着它们,就像维多利亚时期的女士经过泥泞的街道时要提起裙子一样。船上守夜的值班员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他不知道船上有个女人,而且还是个这副模样的女人。从值班员身边经过时,琼斯用那对棕色的眸子瞥了他一眼,目光中暗含打量和挑逗的意味。我留意到那双眼睛这会儿在围巾下显得多么漂亮和灵动;以前是那副八字胡抹杀了它们的光彩。在跳板底端,他和事务长亲吻拥抱,在事务长的两颊上留下了一层剃须粉。那个警察索然无趣地看着我们——很显然,琼斯不是第一个凌晨时分才离开这条船的女人,而只要是见过了“凯瑟琳妈咪之家”的姑娘们,任何男人都不会对他产生兴趣。

我们手挽着手慢慢走到了先前我停车的地方。“你把裙子拉得太高了。”我警告他。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矜持的女人,老兄。”

“我是说警察能看到你的鞋。”

“天黑看不见的。”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们居然这么容易就逃走了。身后没有脚步声跟着我们,汽车就在前方,无人监视,和平与哥伦布一起统治着这片黑夜。我坐在车里,想着心事,琼斯则整理着他的裙子。他说:“我曾经扮演过博阿迪西娅8。在一出滑稽短剧里。给朋友们逗个乐子。观众里还有王室成员呢。”

“王室成员?”

“蒙巴顿勋爵。真怀念那段时光啊。麻烦你能把左腿抬一下吗?我的裙子卡住了。”

“我们从这里上哪儿去?”我问。

“我也不知道。我那封介绍信上写的人,他正在委内瑞拉大使馆里栖身。”

“那是守卫最严的地方。他们有一半的将军都在里面。”

“能进普通一点的我就很满意了。”

“恐怕你进不去。准确地讲,你并不是政治难民,对吧?”

“欺骗‘爸爸医生’不算是抵抗行动吗?”

“也许人家不欢迎你长住呢。这个你想过吗?”

“他们总不能把我推出去,对吧,只要我安全进去的话?”

“我看有一两个使馆可能还真干得出来。”

我发动了引擎,我们开始缓缓地驶回城里。我不想给人留下逃跑的印象。每次转弯我都会先观察周围有没有其他汽车的灯光,但太子港空旷得如同一座墓地。

“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去我唯一能想到的地方。大使正好不在。”

汽车爬上山坡时我感到松了口气。在这个熟悉的岔路口上不会有路障。在使馆大门前,有个警察短暂地朝车里看了一眼。他认得我的脸,而琼斯在仪表盘的灯光熄灭后也很轻松地蒙混过关了。显然他们还没有发出全面警报——琼斯只是一名罪犯——他还不是一名爱国者。他们很可能警告过把守路障的守卫,还在英国大使馆周围布置了一些通顿·马库特分子。再加上“美狄亚”号,恐怕还有我的酒店,他们肯定以为这下子琼斯可就插翅难飞了。

我让琼斯留在车里,自己上前摁响了门铃。有人还醒着,因为我能看见一楼有扇窗户里亮着一盏灯。但我还是不得不摁了两次铃,直等得心烦意乱,门里才传出沉重的脚步声,从房屋深处远远地一路走近,听起来既笨拙又从容不迫。一条狗狂吠几声,继而呜咽哀号——这动静把我弄糊涂了,因为我以前从没见过屋里还有条狗。接着,一个人声响起——我猜是值夜班的门房在说话——问我是谁。

我说:“我找皮内达夫人。告诉她是布朗先生找。有急事。”

屋里的人解开门锁,拉出门闩,又取下门链,可当他拉开房门后我才发现,那不是什么门房。大使本人站在那里,正眯缝着一双近视眼往外张望。他只穿着一件衬衫,身上没有披外套,脖子上也没打领带:我以前从未见过他衣冠不整的样子。在他身旁,有一条丑得吓人的袖珍犬摆出防卫的姿势,它浑身长满灰色长毛,形状像一条蜈蚣。“你找我太太?”他说,“她在睡觉。”看他那副疲惫而受伤的眼神,我心想:他知道,他什么都知道。

“你想让我叫醒她?”他问,“事情有这么急?她和我儿子在一起。他们俩都睡了。”

我怯弱而含混地说:“我不知道你已经回来了。”

“我坐今晚的飞机刚到。”他把手伸向领带所在的位置,“有很多工作等着我去做。很多文件要读……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那感觉就好像他在对我道歉,还低声下气地向我出示自己的护照——国籍:人类;外貌特征:戴绿帽。

我怀着一丝羞愧开口说:“别,请你别叫醒她。实际上我要找的人就是你。”

“找我?”一时间,我以为他会惊慌失措,退回屋里关紧大门。也许他相信我是来找他谈那件他害怕听到的事情的。“不能等到明天上午再说吗?”他恳求我,“现在这么晚了。有那么多工作要做。”他伸手去摸雪茄盒,但它不在身上。我觉得他是有点想打算像别人塞钱那样往我手心里塞一把雪茄烟——好打发我赶紧走人。但他身上没有雪茄。他痛苦地放弃了,说:“如果你必须要进的话,那就进来吧。”

我说:“这只狗不喜欢我。”

“唐璜?”他对那只可怜的动物厉声喊出一道口令,它便开始舔他的鞋。

我说:“我有个同伴。”然后对琼斯做了个手势。

大使绝望而难以置信地看着琼斯出现。他肯定仍然以为我打算承认一切,或许还想逼他离婚,而他也可能想质问我,眼前的这个“她”,在这段感情中又能扮演什么角色?是证人,照顾安杰尔的保姆,还是代替玛莎的新太太?在噩梦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无论它有多么残酷或是多么的荒诞不经,而对他来说,眼前这一幕的的确确就是一场噩梦。首先从车里伸出来的是沉重的胶底鞋,一双红黑条纹相间的短袜,仿佛是系错了地方的学校制服领带,然后是一层层的蓝黑色裙摆,最后出来的是用围巾裹得严严实实的脑袋和肩膀,用雷明顿牌剃须粉涂白的面孔,以及那对风骚撩人的棕色眼睛。琼斯像一只在沙堆里洗过澡的麻雀那样抖了抖身子,然后迅速走上前与我们会合。

“这位是琼斯先生。”我说。

“是琼斯少校。”他纠正我道,“很高兴见到您,阁下。”

“他想在此寻求庇护。通顿·马库特在追捕他。带他去英国大使馆已经没希望了。那里守卫太森严。我想或许……虽然他不是南美洲人……但他现在的处境非常危险。”

在我说话时,一种如释重负的放松表情在大使的脸上舒展开来。这是政治问题。这个他能对付。家常便饭。“请进,琼斯先生,请进。非常欢迎。我的房子请你随便住。我这就去叫醒我妻子。我有个房间马上就能准备好。”一旦放松下来,他便像抛撒五彩纸屑一样到处乱扔他的所有品。然后他关好门,上好锁,插好门闩,安好门链,又心不在焉地向琼斯伸出胳膊,要护送他进屋。琼斯挽住他的手臂,如同一名维多利亚时期的妇女,大模大样地穿过客厅。那条可怕的灰狗跟在他身旁,用乱蓬蓬的毛发清扫着地面,一边嗅着琼斯裙上的流苏。

“路易!”玛莎站在楼梯平台上,睡眼惺忪,带着惊愕的表情俯瞰着我们。

“亲爱的,”大使说,“让我向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琼斯先生。我们的第一位难民。”

“琼斯先生!”

“是琼斯少校。”琼斯纠正他们俩道,一边抬起裹在头上的围巾,就像摘下一顶帽子。

玛莎靠在楼梯扶手上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透过睡衣我能看见她的双乳,甚至是她私处毛发的阴影,而我心想,琼斯也能看见。他抬头冲她微笑,说:“在女子军队,当然。”我想起了“凯瑟琳妈咪之家”里那个名叫婷婷的姑娘,当我问她为啥喜欢琼斯时,她对我说:“他能逗我笑。”

这天晚上我没剩多少时间可睡了。当我返回“特里亚农”酒店时,之前上过“美狄亚”号的同一名警官在车道入口前拦住了我,质问我去了哪里。“你跟我一样清楚。”我说。作为报复,他把我的汽车彻底搜了个遍——真是个蠢货。

我在酒吧里翻了一通,想找点酒喝;但冰柜里空空如也,货架上也只剩一瓶七喜汽水了。我在汽水里掺了许多朗姆酒,然后出门坐在走廊上,等待着旭日初升——蚊子早就不来找我麻烦了,我是一块变质发馊的臭肉。我身后的酒店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空荡;我怀念跛脚的约瑟夫,一如我怀念某处熟悉的旧伤,因为以前当他一瘸一拐地从酒吧来到走廊,在台阶上爬上爬下时,我在潜意识里也随他感觉到一丝轻微的痛苦。至少他的脚步声是我可以轻易辨别出来的,不知现在他的足音在哪片荒山野岭中回荡,又或许他已在海地山脊的嶙峋巨石之间命丧黄泉。对我而言,他的足音好像是我唯一有空去习惯和熟知的声响。我的心里充满了自怜自艾,就像安杰尔的波旁饼干那样甜腻。我不由问自己,我能把玛莎的脚步声和其他女人的区别开吗?对此我感到怀疑,我也确实从未学会识别我母亲的足音,还没来得及她就把我丢给往见学校的神父们不管了。还有我的亲生父亲呢?他甚至连一份童年的记忆都没给我留下。他有可能已经死了,但我不敢确定——在这个世纪中,老人们长寿得足以超越他们所处的时代。但我对他并没有真正的好奇心,我也丝毫不想去找他本人或是他的墓碑,而墓碑上刻的有可能是布朗这个姓氏,但也没法完全确定。

好奇心的缺失在我身上形成了一个本不该有的空洞。我没有用替代品填补这个空洞,就像牙医将蛀牙的窟窿暂时补好那样。没有哪位神父曾扮演过我父亲的角色,这个世上也没有哪块地方曾取代过我的故乡。我是一名摩纳哥的公民,仅此而已。

棕榈树开始从无可名状的黑暗中渐渐显形。它们让我想起了赌场外面的棕榈树,那些树扎根在一片蓝色的人工海岸上,那里甚至连沙子都是舶来品。轻风吹拂着长长的叶片,它们如锯齿般错落有致地排列着,好似一架钢琴的琴键。那情形就仿佛有一位看不见的演奏家在两键一按或三键一按地弹奏着乐曲。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到这里来是因为母亲寄给了我一张明信片,而它很容易在途中丢失——任何一家赌场的赔率都不会比这个几率更高。在这世上,有些人一出生便与一个国家紧密相连,甚至在离开后他们也会感觉到这种联系;还有一些人则从属于一个省、一座县城、一处乡村。然而,对于蒙特卡洛这座匆匆过客之城,对于环绕在它的花园和街道周围的这片数百平方公里的土地,我却根本无法感觉到半点联系。反倒是对这里,对上天偶然为我选择的这片荒凉破败的恐怖之土,我感到了更加强烈的羁绊。

花园里染上了第一抹色彩,先是深绿,再是深红——瞬息万变就是我上色的法则。无论在哪里,我的根基都不会稳固,这将让我无以为家,也无法爱得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