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人喜欢给许多词加上自己的口音。我们把鲦鱼叫作“条儿鱼”,把小龙虾叫作“蝲蛄”。“山谷”的定义是“凹地或盆地”,但是除了要向哪位朋友解释我口中的“山坳”是什么意思的情况下,我从来不会用到“山谷”这个词。其他人对自己的外祖父母有着各种各样的称呼:外公、外婆、家爹、家婆等等。但是除了我们的社区之外,我还从没听人叫过“阿公”(Papaw)或“阿嬷”。只有在乡下人们才会这么称呼外祖父母。
我的外祖父母——阿公和阿嬷——无疑且无条件地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人。他们生命中的最后20年都用来向我展示爱和稳定的价值,教我那些大多数人从自己父母那学到的人生功课。他们两个都尽其所能,保证我能有足够的自信和正确的机会来为美国梦一搏。但是我怀疑,我的外祖父母——吉姆·万斯(Jim Vance)和邦妮·布兰顿(Bonnie Blanton)——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可曾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高的期望。他们怎会有太高的期望呢?阿巴拉契亚的山区和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在一间教室的学校不像是培养美好梦想的地方。
关于阿公早年间的生活,我们所知不多,而且我怀疑以后也不会了解更多。我们知道的是,他身上带着那种乡下人的忠诚感。阿公的远方表亲——也叫吉姆·万斯——入赘了哈特菲尔德(Hatfield)家,他加入了一家叫作“野猫队”(Wildcats)的由南部邦联以前的士兵和支持者组成的组织。当阿公那个叫吉姆的表亲谋杀了一名叫作阿萨·哈蒙·麦科伊(Asa Harmon McCoy)的联邦士兵时,他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家族间宿怨。
阿公全名詹姆斯·李·万斯(James Lee Vance),生于1929年,他的中间名是向自己的父亲李·万斯致敬。阿公出生后没多久,他的父亲李就去世了。所以他不知所措的母亲格尔蒂就把他送到了外公那里。他外公帕普·陶比(Pap Taulbee)是一个严厉的人,做着木材小生意。虽然格尔蒂时不时会寄些钱过来,但却很少来看望自己年幼的儿子。阿公一直到17岁都是和陶比一起住在肯塔基州的杰克逊(Jackson)。
帕普·陶比家两居室的小房子离布兰顿一家也就几百米的距离。那时的布兰顿一家有布莱恩(Blaine)和海蒂(Hattie)以及他们的八个孩子。海蒂为阿公这个没妈疼的孩子感到难过,就成了他的乳母。我外公很快成了布兰顿家额外的一员:他大多数的空余时间都是和布兰顿家的男孩们到处乱跑,而且大多数吃饭的时候都是在海蒂家的厨房。因此,他最终娶了海蒂家最大的女儿也就再自然不过了。
我外公娶的是一个来自热闹家庭的女孩。布兰顿一家在布雷西特算是赫赫有名了,而布兰顿家族也有一段像外公家一样著名的宿怨。阿嬷的曾祖父曾在20世纪初被选举为本县的法官,但那是在她祖父蒂尔登(Tilden,法官之子)在选举日杀死敌对家族的一名成员之后。[2]在《纽约时报》一篇关于这件惨烈宿怨的报道中,有两点尤为引人注意。第一点是,蒂尔登从未因此罪行而被送进监狱。[3]第二点是,正如《纽约时报》所报道的那样,“情况复杂”。要我说也是这样。
当我第一次在布雷西特县(Breathitt County)流通最广的报纸上看到这件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时,我当时最强烈的感觉就是:骄傲。我其他的祖先不太可能也登上过《纽约时报》。就算他们有谁登上了,我也不太相信还有什么事迹能像这样一起成功的宿怨让我感到骄傲。那可是一起决定了选举结果的宿怨!就像阿嬷曾时常说的那样,你能让男孩离开肯塔基州,但你不能让肯塔基的血液离开男孩的身体。
我不能想象阿公当时是怎么想的。阿嬷可是来自一个宁可冲你开一枪也不愿和你争论的家族。阿嬷的父亲是一个吓人的老乡下人,二战期间的水手经历不仅给了他战争的勋章,还给了他一张厉害的嘴。阿嬷祖父残忍的事迹都登上了《纽约时报》。阿嬷家的血统就已足够吓人,阿嬷本人也不是平庸之辈,乃至几十年后,海军陆战队的征兵官员都告诉我,与我家相比,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训练营反而更好受一些。他当时说:“那些新兵营的教官是很刻薄,但和你家外婆比起来可差远了。”不过,阿公并没有被阿嬷的严厉所吓倒。于是,1947年,当时都才十几岁的阿嬷和阿公在杰克逊结婚了。
当时,二战胜利的陶醉感正在消退,人们开始适应和平年代的生活,那时的杰克逊有两种人:一种是背井离乡,搬到工业发达的地区谋生活的人,另一种就是其他的人。当阿公和阿嬷一个17岁,一个14岁时,他们得决定成为哪一类人。
阿公有次曾告诉我,当时对于他的许多朋友来说,唯一的选择就是在“矿里”工作,指的是离杰克逊不远的煤矿。那些留在杰克逊的人就算没陷入贫困,也是游走在贫困的边缘。因此,婚后不久,阿公带着自己年轻的家庭搬到了米德尔敦,俄亥俄州一座工业经济正在飞速发展的小城。
这是我阿公告诉我的故事。正如很多家族的传说一样,这故事大体上是真实的,但是有些细节却反复无常。最近一次去杰克逊探亲的时候,我的姨姥爷阿奇——阿嬷的妹夫,也是那一代杰克逊人当中的最后一位——介绍我认识了邦妮·索斯。84岁的邦妮一生都住在离阿嬷童年时期的房子100米外的那座房子里。在阿嬷离开杰克逊到俄亥俄州之前,邦妮一直都是她最好的朋友。而据邦妮所言,阿嬷和阿公之所以离开杰克逊,还包括一些我们都不知道的绯闻。
1946年时,邦妮·索斯和阿公是一对恋人。我不太确定在那时的杰克逊,恋人这种关系是什么意味——是准备订婚呢,还是只是一起消磨时间。除了说阿公那时候“长得很帅”,邦妮对他所言甚少。邦妮还回想起来的一件事就是,1946年的某段时间,阿公出轨了,出轨的对象还是邦妮最好的朋友——也就是我阿嬷。那时阿嬷才13岁,而阿公也不过16岁,但他俩之间的出轨让阿嬷怀孕了。
当时的形势给阿公和阿嬷离开杰克逊施加了许多压力:我那上过战场、令人生畏而又脾气暴躁的曾外祖父;阿嬷那些众所周知敢于捍卫她荣誉的兄弟;还有很快就知道邦妮·布兰顿怀孕的那些沾亲带故的枪不离身的乡下人。而最主要的是,邦妮和吉姆·万斯不久就会有另一个生命要抚养,而他们还不一定能养活自己。阿嬷和阿公很突然地就离开杰克逊到了俄亥俄州的代顿,在那待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后就搬到米德尔敦定居了。
阿嬷晚年的时候,偶尔会提起自己一个在襁褓之中就去世的女儿,她还让我们相信这个女儿是在他们最大的孩子——我的吉米舅舅(Uncle Jimmy)——之后出生的。在我的吉米舅舅和我母亲出生之间的10年里,阿嬷曾流产七次。但是,最近我姐姐发现了一份“婴儿”万斯的出生证明,那就是我从未得知的姨妈。可惜的是,我这个姨妈死得那么早,以至于她的出生证明上还写着她的死亡日期。那个促使阿嬷和阿公搬到俄亥俄州的婴儿连她人生中第一个星期都没过完。在那张出生证明上,婴儿那伤心欲绝的母亲谎报了自己的年龄:当时她才14岁,而她丈夫也不过17岁,她不能把真相说出来,否则她就会被送回杰克逊,而阿公则会被送进监狱。
阿嬷迈向成年生活的第一次尝试以悲剧告终。现在我时常想知道:如果没那个孩子的话,她会不会一直留在杰克逊?她会和吉姆·万斯私奔到陌生的土地上去吗?阿嬷的一生——也是我们整个家庭的轨迹——可能都会因为这个只活了6天的小婴儿而改变。
不管是什么样的经济机会和家庭需求驱使了我的阿嬷和阿公到了俄亥俄州,他们毕竟是到了那里,而且再也没有回头路。阿公在一家叫作阿姆科(Armco)的钢铁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阿姆科在肯塔基州东部的招聘力度相当大,他们公司的代表冲进一个个像杰克逊那样的镇子,对那些愿意北上在工厂做工的人们许诺美好的生活(诚然如此)。当时有一种鼓励举家迁徙的特别政策:那些有家庭成员在阿姆科工作的申请者会被优先录用。阿姆科并不是仅仅雇用肯塔基州阿巴拉契亚山区的那些年轻人,他们还积极地鼓励这些年轻人把自己全家都带上。
当时有许多家工业企业都采用了类似的策略,而这些策略看起来都挺管用。在那个时期,美国有许多像杰克逊和米德尔敦这样的地方。研究人员们发现,历史上有两大拨从阿巴拉契亚山区向东西部工业发达的地区的移民潮。第一次是在一战后,那时从战场上回来的士兵发现在肯塔基州、西弗吉尼亚州和田纳西州那些尚未工业化的山区找份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拨移民潮直到北方地区惨遭大萧条才结束。[4]
阿公和阿嬷所置身的是第二次移民潮,这拨移民潮中不仅有从战场上回来的士兵,还有阿巴拉契亚山区20世纪四五十年代那些数量急剧增加的年轻人。[5]与周围那些州比起来,经济落后的肯塔基和西弗吉尼亚山区仅有两样拿得出手的东西,而这两样也正是北方工业地区所需要的:煤炭和乡下人。这两样东西大量地流出阿巴拉契亚山区。
具体的数字很难确定,因为相关的研究往往测量的是“净迁出”,即那些离开的人减去进来的人。而许多家庭在不停地往返,因此就使这项统计数据出现了偏差。但可以确定的是,上千万的乡下人曾踏上那条“乡巴佬公路”——这个比喻深受北方人的欢迎,因为他们的城市里满是像阿嬷和阿公这样的外乡人。
这次移民的规模是惊人的,在20世纪50年代,每100名肯塔基人中就有13个搬到其他州。某些地区的迁出比例比这要高得多:在哈伦县(Harlan)这个因为一部关于煤矿罢工的奥斯卡获奖纪录片而为人所知的地方,有30%的人口选择了移民。1960年,俄亥俄州的1000万人口当中,有100万是在肯塔基州、西弗吉尼亚州和田纳西州出生的。这其中还没包括那些来自阿巴拉契亚南部山区的大量移民,也没包括那些骨子里面其实是乡下人的移民的下一代和下下一代们。毫无疑问,移民的下一代和下下一代肯定不在少数,因为乡下人的生育率比当地人要高得多。[6]
简言之,我阿嬷和阿公的经历是再寻常不过的了。整个地区很大一部分人都收拾家当向北迁徙。如果读者想要更多的证据,就请在感恩节或圣诞节的后一天到肯塔基州和田纳西州任何一个北向的公路上看一看,基本上每辆车的车牌都是来自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或密歇根州。这些车上都装满了回乡过节的乡下人。
阿嬷一家每次都满怀热情地投身于这种来回的迁徙。在她7个兄弟和妹妹中,佩特、保罗和盖瑞都搬到了印第安纳州从事建筑行业,每个人都有份成功的事业,也赚了不小的财富。罗丝、贝蒂、红树莓和大卫选择了留下,他们的日子都过得捉襟见肘,除了大卫按当地的标准来看过得还稍微舒服一些。到了人生的尽头,离开杰克逊的四个与留下来的四个相比,社会上和经济上的地位明显要高出许多。正如阿公在年少时就曾想到的那样,乡下人最好的出路就是出走。
对于阿嬷和阿公来说,在米德尔敦感到孤独反而是不正常的事情。虽然他们与自己的大家庭相隔绝,但他们却很难从米德尔敦的广大人群中被隔绝出来。米德尔敦大多数居民都是从别的地方搬到这里的新工厂来工作的,而这其中的大多数又是从阿巴拉契亚山区来的。那些主要的工业企业所采取的以家庭为基础的招聘手段[7]取得了他们想要的效果,而这之后的结果也不难预料。在整个中西部的工业地区,由来自阿巴拉契亚山区的人们和他们的家庭组成的社区像雨后春笋一般涌现,简直就是凭空冒出来的一般。
某项研究显示:“移民潮并没有摧毁一个个的社区和家庭,而是把他们运到了别的地方。”[8]在20世纪50年代的米德尔敦,阿嬷和阿公发现自己置身的环境既陌生而又熟悉。陌生是因为他们第一次离开了自己熟悉的阿巴拉契亚山区那样的支持,而熟悉则是因为他们身边仍到处都是乡下人。
我很想告诉读者阿嬷和阿公是怎样在新的环境中发迹,又如何撑起成功的家庭,然后又怎样在退休后过上了惬意的中产阶级生活。然而事实并不尽如此。事实上,阿嬷和阿公在新的生活中挣扎过,而且一直挣扎了数十年。
首先,那些离开肯塔基山区去谋求更好生活的人被打上了一种不寻常的烙印。乡下人有一种说法“自我膨胀得裤衩都装不下了”——用来描述那些认为自己和出身的地方比起来要高贵一些的人。当阿嬷和阿公到俄亥俄州之后很久,他们都会被家乡的人们这样称呼。那种把自己家庭抛在身后的负罪感是那么的强烈,以至于阿嬷和阿公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会定期回老家看看。
这种情况在来自阿巴拉契亚山区的移民中非常常见:十个人里面有九个在一生中会“回家”,而十个人里面至少有一个大约一个月就会回去一次。[9]虽然20世纪50年代时开车差不多需要20个小时,但是阿嬷和阿公经常回杰克逊,有的时候甚至连续好几个周末都回去。经济流动性不仅带来了许多压力,还带来了许多新的责任。
这种不寻常的烙印来自两个方面:阿嬷和阿公的新邻居当中,很多都是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他们。在俄亥俄州那些早期的白人中产阶级看来,这些乡下人一看就不是一类人。这些乡下人不仅孩子众多,还时常在家里留宿各路亲戚好长时间。有几次,阿嬷的兄弟或妹妹在寻找工作时就曾在阿嬷和阿公的房子里一住就是好几个月。换而言之,阿嬷和阿公很多的文化与习惯都受到了米德尔敦本地人的强烈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