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九婴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却说得很轻松不说,好像这件事在他的眼里,很有趣一般:
“而那老板被附身,砍自己的时候,他可还活着,并且他有痛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却控制不了自己,也叫不出来。”
我不免倒吸一口凉气,浑身的鸡皮疙瘩全都激了起来,想一个人无法控制自己,一刀一刀的砍自己,将自己的双、腿都砍了下来,那得多疼?
还无法叫!亲眼看着自己杀了自己!这种事情,就光是想想,就已经很可怕了!
佘九婴将他知道的事情,统统告诉了我,没想到这个案子时隔多年,还真是恶人有恶报。这个木材公司的老板,本来做的就是一个皮包公司。
经常坑害别人,那一次就是有这么一批货,老板想让司机王源,将这四十五吨的木材,全都运走。
王源起初本来是拒绝的,这要是被抓了,他这超载那么严重的话,一定会被处罚的。但在老板的劝说下。
贪念一起,王源开了多年的大货,还是很相信自己的技术,最终还是下定决心走这一趟。
只是没料到的是,运输的途中,出了这么档子事。事故之后,最担心害怕的不是王源,而是木材公司的老板,毕竟是做皮包公司的,这老板以前还做过一些非法的买卖。
怕追查下去会查到他的头上,经过慎重的考虑,他花了不少钱,上下打通关系,将这起事故算是平息了事了。
而死去的这一家三口,飞来横祸,死得太惨,一家的爸爸更是怨气在身,在幽冥鬼府等候了多年,终于等到了机会。回到人间来,为自己深爱的妻儿报仇!
“可是这个案子,没有凶手,也不能就这么当做悬案放着啊!你现在可是刑侦处的队长,对上面怎么也得有个交代吧!”
佘九婴颇有意味的浅笑一下:“只有定为一个结论,那就是自杀,才能结案!”
“自杀?”这不是等于开玩笑呢吗!一个下肢瘫痪的人,上吊自杀,这个勉强还能好说。至少可以解释为。
王源是由于多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老母亲的照顾,现在老母亲一死,他悲痛欲绝,所以自杀了解了自己的生命。
可那个老板就不一样啦!怎么说?谁能把自己大卸八块?
但如果我们不定案为自杀事件,其实也没有别的办法,总不能随便找个人来顶罪吧!真正的凶手早就死了,人家报仇,也是阴间的‘法院’判定的,允许他来报仇。
如果我们真的定义为自杀,也一定会多少引起媒体的关注,所有人都会认为,我们一定是为了包庇‘罪犯’,或者是什么官官相护,有人给了我们钱来平息这件事什么的。
我们真是冤枉死了!这明明跟我们就没有关系,这是阴间的事情,更何况,我们也没办法告诉大家真实的情况啊!也没办法把真凶抓到,总不至于让他到阳间伏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