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2 / 2)

大明皇长孙! 执笔见春秋 1383 字 2024-03-02

就是怕老爷子喜欢上了。

高度酒对于老年人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朱英自然不想给老爷子喝。

“爷爷,酿酒厂还没办起来呢,就算是办起来了,孙儿也不会拿给爷爷喝的。”

“这酒经过特殊的方法提纯后,一本可当曾经十倍,若不是壮年,非常难以消化,对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所以爷爷就不要多想了。”

朱英直接说道,没有留半点转圜的余地。

听到大孙如此坚决,朱元璋也只能轻轻叹息道:“即是如此,那就略过不提吧。”

听到老爷子这么说,朱英一下子就警觉起来了。

老爷子可不是这么好说法的,显然已经有了其他的主意。

虽不方便穷追猛打,但朱英已经做好了守好酿酒厂的把握,到时候进皇宫的每一滴酒,都必须查清去处。

晚膳结束后,朱英和朱元璋一同在皇宫散步。

也算是简单的饭后运动。

“爷爷,孙儿最近有个想法,想在京师试行一番,不知可否。”朱英开口说道。

朱元璋并没多谢,问道:“大孙说来听听。”

朱英道:“孙儿准备在这京师,新增一个法院,算是隶属于刑部吧。”

这是朱英在心中计划已久。

依法治国,是朱英对大明未来的决定。

现在的大明在审讯上,非常的个人主义,很多案件,甚至是罪犯的判决,很大程度都是依赖于主审官的个人偏向。

这样的情况,一则是贪腐滋生,权力泛滥。

二则是冤枉的好人太多了,可以说百姓在面对特权阶层,譬如勋贵,官员的时候,根本没有一点反抗的余地。

好生生的生活,可能就因为一点小事,就被彻底的毁掉。

:劳改创收

“法院?”

“大孙所说的法院和大理寺有什么关系嘛。”

朱元璋不由问道。

目前大明司法是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并称三法司。

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在职权上,都察院相当于后世的检察院,大理寺相当于后世的最高法院,刑部则负责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

对于大孙突然提出单独弄一个法院出来,朱元璋没有明白其中的意思。

朱英解释道:“三司的职责明确,在律法上也没有什么漏洞,在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出在三司上,而是出在官员本身上。”

“孙儿想要打造的法院,是以律法,除开皇家之外的所有人,无论士农工商,勋贵,官吏,都要受到律法束缚。”

“想要达到这般的效果,就必须单独成立一套完整的司法班子,和其他的官吏,彻底的分割开来,并且不断的完善细节。”

“如今我大明律法,是以刑法为主,兼有诉讼,民事等方面,而孙儿的想法,是改其道而行之,以民事,诉讼为主,另立刑事律法,使其泾渭分明。”

大明律法对于主审官来说,更大的程度是参考,案子怎么判决,无须依据什么律法条文,大概能搭上边就可以了,一切解释权,俱归主审官。

在遇到审判案件时,主审官的个人偏向,将会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

比如一个重刑犯,他但善于辩解,演戏,只要能打动主审官,本来够死刑的标准,指不定都能当庭释放。

当然,一般情况下,打动主审官的,还是看银子的份量,份量越重,自然就越容易感动到主审官。

像是知县,几乎是集三司合一的存在,很多更加夸张的案件,就是这么判出来的。

加上官职调动,时间长了,自然就形成官官相护。

而朱英想要做的,就是打破这个惯例,让百姓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遭受到不公的时候,也可以和官员抗衡。